2018年8月29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民五11-31


2018/8/2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 民五11-31

這一段是接著上一段而來的。上一段是說到,當他們準備打仗時,要緊的是不要失去神的同在(3),因此,一切不潔淨的,都不能留在營中;同時,要緊的是不能對任何人有虧欠(7),免得不知不覺就得罪神而不自知。因為不只是祭司代表神,而營中每一個弟兄都可以代表神,若虧欠了弟兄,就是虧欠神;若不悔改,神就會離開他們,那他們打仗的武器就是神的同在,就會失去,就很難打勝仗了。

今天這一段所說的(11-31),乃是家庭的問題,家庭是最基本的單位,若家庭中出了問題,那就會破壞家庭的和諧;而家庭不和諧時,就不能同心。因此,家庭中夫妻的關係,是決定這個家庭是否能合一、能否有愛的家庭的主要原因。為何會出這些問題呢?主要的原因,是沒有愛、是互相猜忌,是互相不信任。若是一個有愛的家庭,夫妻之間是會互相珍惜的。若任何一方沒有愛,那家庭就會出問題,有時是真的出問題(妻子不貞),有時是因不信任而出的問題(丈夫的懷疑,但妻子是忠貞的),總之這些問題的起點很簡單,就是失去了當初的愛。無論是真的出問題,或是只是疑心的問題,這都代表沒有愛的存在,這代表不能彼此信任。那就是愛的失去的前兆,就是愛的退色,是需要重拾愛的出來的。而這段所說的問題,是夫妻中最大的問題;但最大的問題,是由很多累積的小問題而出來的。若小問題不斷出來,最終的結果,就會出來一個大問題就是不貞的問題、或是疑心的問題了。

也就是說,要在打仗之前,解決的問題,第一是聖潔的問題,第二是人與人之間的問題,第三是家庭的愛的問題。這三個問題,也是我們要常常注意、要常常儆醒的問題。若我們不注意這些問題,神就會離開我們,我們就很難作一個勝的基督徒的。今天基督徒中,是否充滿不潔的行為,是否沾染世俗,被世界擄去而流連在污穢的地方呢?我們對人是否有成見,是否不願意檢付自己,心中是否有對某人不原諒而不自知呢?我們的家庭是否充滿愛,彼此之間是互相信任的,是忠於對方的呢?這些似乎不是直接的罪,但卻是神離開我們的原因,是需要對付,但常常被我們忽略的。

家庭的問題是複雜的,若要對對方懷疑,是有很多理由及原因的,但要解決這些問題,防止這些問題的產生,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愛、就是彼此信任,就是為對方付出。若家庭中失去愛,大小的問題都會出現,而這裡說的,是最大的問題,就是不忠貞的問題。這個大的問題,常是從小的問題開始的,若我們任憑小問題發生而不處理,不好好營造一個愛的環境,那有一天大的問題就會發生,這是很可惜也很可怕的。家庭中的愛,不是天生的,因為夫妻之間沒有血緣的關係,是不會自然有愛的;而肉體的吸引,不叫做愛,那只叫做慾而已。因此,家庭中是要用心經營捨己的愛,然後才可以有愛的存在的。若婚後就以為自然有愛,那是錯誤的看法;那是要雙方一同合作,愛才可以產生的。家庭中會產生很多大大小小的問題,但若有愛時,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。若已經如這段所記的問題出現,無論妻子是真的不忠、或只是丈夫的懷疑而已,這都代表了家庭中已經失去了愛,就只能帶到神面前解決了。

神可以解決這問題嗎?看似可以,其實只是解決難題,只是把真相顯出而已。然而真正背後的原因是愛,這就不是神自己可以取代的,因為這是人的自由意志,是人的自願與否。因此,家庭中不是解決問題,乃是營造愛,乃是建立愛。解決問題是消極的,是發生後才解決的,但愛的營造是積極的,是預防問題的產生。家庭中若有愛,可以減少一百個問題的產生,反之若沒有愛,則會產生一百個問題,而最終可能出來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本段所說的。因此,不是解決問題的本身,乃是建立愛的關係,這是每一個家庭所應有的觀念。

問題的解決是容易的,因為把問題帶到神的面前,神是全能的,是全知的,因此,把問題帶到神的面前,就可以解決。然而,這只是解決問題的本身,但問題產生的原因,卻不是帶到神面前而已,乃是你要建立家庭的愛,這是背後隱藏的意思,這是更重要的。神是全能的,但祂不能替我們行我們所該行的道,祂只能告訴我們如何行,而不能替我們行,這是我們的責任。故當我們看到這問題的發生時,雖然這問題帶到神面前似乎可以解決,但真的完全解決嗎?這一次證明了妻子的貞潔或是不貞潔,那真的有用嗎?若妻子是貞潔的,經過這事後,丈夫會道歉嗎?會更愛妻子嗎?若妻子果然是不貞的,那妻子會道歉嗎?會悔改嗎?這才是問題的重點,但聖經中都沒有說。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原來表面上神解決了問題,但其實是沒有解決真正的問題的。為何有些問題,連神都解決不了的呢?因為是要我們自己做的,就是要我們肯付上行動去愛人,問題才會真正解決,才可以防止日後的問題產生的。

今天教會是一個大家庭,但我們有真的建立與人的愛的關係嗎?教會為何經常出現問題而不易解決呢?這是因為我們不能建立愛的關係,於是問題就層出不窮,連神也不能完全解決!我們有主動地、積極地愛每一個人嗎?若沒有,問題就會產生。今天教會為何產生這麼多問題,原因除了消極的虧欠人外,更是沒有積極地愛人,於是教會很多的問題,連神也解決不了的。因為這需要我們的彼此相愛,走上愛的道路,才真能解決背後的問題、及問題產生的原因的。

這一段也告訴我們,當人以為做了的事是神不知、鬼不覺之時,當然不會是神不知的。人可以不知,但神是全知的,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,都是要面對神的;若現在不面對神,將來有一天我們還是要面對神的。因此,我們對人的態度如何,是否有愛的存在,那是我們要面對神的。這裡雖然是說到一個家庭的愛,推而廣之,那也可以代表我們在教會中對人的愛。若前一段是說到虧欠了人,那是消極的作為,負面的作為;這一段說到家庭的問題,就指向積極的愛方面。我們不只是消極地不虧欠人,而且還要主動的、積極地去愛人、關心人,這就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問題的產生的。

同時,我們所面對的,不只是人,更是神;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,你以為是隱私的,是別人不知道的,但神會把之攤在陽光之下的。不要以為不必面對神,我們所做的一切,都要面對神的;若沒有愛,就把我們直接帶到面對神的地步去的。若我們有這個觀念,就如約瑟一樣,當主母引誘他時,他說他不能得罪神,去做這犯罪的事。我們也應有這種態度,我們一切所做的,都是要面對神的,不是不要負責任的。如此我們所做的事,就能對得起人,也對得起神了。我們所做的事,以為是面對人,但有一天我們是要面對神的,就如這裡的婦人一樣,她被帶到祭司面前,要面對神而負責她所做的每一件事的。

此外,若這婦人所做的,是合乎真理的,是行在真理中的,那她是不怕被帶到神面前的,她也不怕別人的咒詛的。當一個人行在真理中時,他的一切咒詛,都會變成祝福的。我們的責任,就只是行在真理中,這是我們惟一的標準;如此就不要怕別人的誤會,也不要怕別人的咒詛,因為行在真理中,咒詛是會變為祝福的,這就是貞潔的婦人被人誤會後,神把咒詛變成祝福,讓她懷孕而生子的結果(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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