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0月2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耶十八

 20221023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耶十八

這一章開始,神用窰匠做器皿的例子,說明神的主權;之後,也說到人的自由意志,與神的主權之關係。窰匠用他手中的泥,可以任意造器皿;若是他手中的器皿造壞了,他就可以用這泥重新再做一個,這是窰匠的主權。因此,若從神的角度來看,這就是祂的主權,也是祂的計劃,是沒有爭議的。這器皿在這裡直接所預表的,就是以色列民;是神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,目的就是要陶造他們,使他們成為可用的器皿。然而,以色列人不聽話,於是神就從這原來的泥中,重新再造一個新的器皿,這就是復活的工作。神沒有把這舊器皿完全毀掉,然後從另外的泥中再造一個新的器皿;神乃是用這舊的泥,再造一個新的器皿,這就是神的復活工作。因此,這預表不只是關乎以色列民的再造,更是說到全人類的再造,是神要創造另一個新人。

原來當初神造人時,是用泥造成的。而當人類因犯罪而敗壞後,神沒有把人類完全毀滅,而是從舊人中再造一個新人;這個新人,是在基督裡再創造出來的(弗二10)。第一個出來的器皿,就是亞當所代表的;亞當犯罪後,這器皿就變壞了,於是神就藉著亞伯拉罕,以及他的後裔以色列人要把救恩給人類。神頒布律法,讓人可以守律法,然而以色列人也失敗了;神就把祂的第二個兒子——就是基督,從埃及召出來(何十一1;太二15),在基督裡面造成一個新人,這就是窰匠手中新的器皿。因此,窰匠的例子,是告訴我們;造壞了的器皿,神還是可以從原來的泥中,再造一個新的器皿。這是因為神不只有第一個兒子以色列人(何十一1),也有第二個兒子耶穌之故(太二15)。因此,窰匠的啟示,是告訴我們神的計劃,也說到神的主權。

窰匠的例子,是說到神的主權、神的能力。然而,雖然神是有主權的,但神也把祂主權的一部分,給了人自由意志;讓人有自己的選擇權,讓他們能主動選擇神,得著神所給的福的。可惜的是人的自由意志,常常是選擇自己的路,隨自己的計劃去行,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(12);於是神就按人所行的,給人相應的報應。若人轉離開他們的惡,神就必後悔,不將神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(8);反之,若人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,不聽從神的話,神就必後悔,不將祂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(10)。這就說明一件事,神的主權也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的。若人選擇神,神就可以賜福給人;若不選擇神而走自己的路,那就得不到福氣的。

因此,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是相關連的:神一方面有主權,但這主權也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(也是神給人的主權)。若人用他的主權接受神的話,行在神的道路中,那神就用祂的主權賜福與人;這兩種主權是互動的,也是有關連的。現在猶大人不接受神,存頑梗的心行自己的路,那神就只能把這個壞的器皿,重新再造另一個新的器皿,這就是窰匠的主權,也是神的計劃。因為有這個計劃,就是再創造一個新的器皿、再創造一件新的事(卅一22);故此神才可以再寫出這麼長篇幅的耶利米書,而這書的目的,是告訴我們神要在敗壞的人身上,做復活的工作,要再造一個新人。

猶大人為何會有這麼頑梗的心呢?他們的自由意志選擇的,是走自己的路,不走神的路;他們聽的是假先知的話,不是神的話。他們不只是不聽耶利米的話,而且要設計謀害耶利米、要殺死他呢(18,23)。原來當人離開神,不要神的時候,人的問題是愈來愈多、罪是愈來愈嚴重的。本來是有神的民族,但因為偏行己路,一開始不選擇神時,到了後來,甚麼罪都出來了。他們要殺害耶利米,是用人的方法,去阻擋神的路;但這樣的方法,只是掩耳盜鈴的方法而已。他們以為害死耶利米,那就可以自由,就可以沒有神的話的威脅;但神的話安定在天,是不會因耶利米死了,神的話也會死去的。

我們看到猶大人的愚拙,用人的方法抵擋神,不走神的路;以為如此就可以自由,那只是得到毀滅性的後果而已。因為人不能逃避神的審判,不能用人的方法,阻擋神的計劃的。他們想要謀害的耶利米,其實是為他們的利益求過神、說過好話的(20)。現在他們不肯回轉他們的惡,只聽假先知的話,於是耶利米的禱告就只能轉向求神懲罰他們,以公義面向他們了(21-23)。他們想殺害耶利米,他們不知道耶利米是為他們向神說好話的;他們自己把一切的好處,都自我毀滅了,這豈不是極其愚拙的作法嗎?

原來一個走在人的路中的人,一定是沒有福樂可言的;有智慧的人,是一定選擇走神的路的。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自作聰明的人、也是自以為是的人;這一條路是他們以為正的路,至終卻成為死亡之路。今天我們走的路,是活的路、是通到永生的路呢、還是通到死亡之路呢?惟有選擇走神的路,才是智者所要走的路,是必然會得福的路。

當他們走自己的路時,神就必然以背向他們,不以面向他們的(17)。以面向他們與以背向他們,都是有神的同在的。然而,以面向他們,是當他們走在神的路時,神就以慈愛面向他們。但當他們行在自己的路中,用自己的方法抵擋神的話時,那神就以公義面向他們,這就是以背向他們。原來選擇權是在我們,而當我們回轉歸向神時,神就必然會回轉面向我們的(亞三1)。能夠令神面向我們,不是背向我們的,原來不是神主動,乃是我們的主動呢!神應允我們:只要我們選擇神的路,回轉歸向神,祂就必轉向我們;這是何等大的福氣呢!然而猶大人所走的路,到了一個程度,竟然是讓神背向他們的。我們呢?我們會如此愚拙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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