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2月2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提後一章

 20251228             dimanche                  提後一

這卷書是保羅在知道自己離世的日子不遠時,所寫給提摩太的一卷書。從這一章、以及提前提後所說的內容中,我們可以看到保羅為了傳承給下一代,他的心是何等的迫切的。保羅知道他離世的日子近了(6),他現在是在牢獄之中,不知道是否能再出獄;但他心所念的,不是他的生死,卻是神的道要繼續傳下去。這就是為何他要急著要找到接班人,就是找到他的真兒子提摩太之原因(2;提前一2)。通常一個人在監牢中時,他心心所念的大概有二,一是如何才可以出獄,二是是否可以避免死亡。因為當時的環境,基督徒是受逼迫的,是會被判死刑的。

然而,保羅似乎是把生死置於度外的人,他所掛念的,是如何繼承他傳福音的使命!這就是他最後的使命,是要帶出一個能承傳他福音使命的人來,就是提摩太他的真兒子。為何保羅可以置生死於度外呢?因為他知道基督已經廢掉了死亡,藉著福音把生命和「不朽」彰顯出來(10)。在他眼中死亡已經被廢掉,他就不會當作一回事的。我們是否也可以如此,輕看生死而重看為神所要完成的使命呢?

保羅在世上時不只是盡力傳福音,他也同時不斷造就人,他也遇到過不少的同工,而且是不錯的同工。例如路加、亞居拉、百基拉、亞波羅等,但他晚年快要離世前,他是選上了提摩太,按手在他身上,讓他得到神給他的恩賜(6),可以接續保羅的使命,讓神的福音可以傳承下去。到底提摩太為何被保羅選上呢?提摩太被保羅選上,最重要的原因,一定是出於神的啟示的。保羅是一個親近神,可以常常與神交通的人,因此,能夠聽到神的話語,按神的啟示去做,是最重要的原因。因為神是在永世之先,就在基督耶穌裡賜給了我們的恩典,也揀選了我們(9),而保羅是知道神的揀選而揀選提摩太的。

不只是神的揀選,而且提摩太之所以被揀選,還要加上他自己的條件及努力的。原來提摩太是在小時就信主的,同時,他是從小就明白聖經(15)、也認識真理的;這就讓保羅省了不少的工夫,去教導他聖經的真理。此外,提摩太還算年輕(12),能夠在年輕時就熱心事奉主,他就可以有較長的時間去做主的工,這也是重要的一個條件。保羅揀選的提摩太,或許揀選時還不是完全成熟的人,於是保羅就要花更多的時間去造就他,這就是為何在提摩太前書及後書中,充滿了保羅對他的教導,目的是要把他造就起來,成為神國中可用的人才。

在教會服事的人,除了要有使命、要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外,還要有一個必要的使命,就是找到接班人,讓下一代的人可以同樣事奉神,這是每一個事奉的人的另一個重要的使命。教會中有一些人是成熟的,但也有一些人是不成熟的。成熟的人不必找他,他自己就會出來事奉。剩下不成熟的人或許可以分為兩類,一類是不容易扶持起來的;另一類是有潛力,但目前是還未成熟的人。保羅剩下的時間不多,他要找的人,一定是後面這一類人才是,否則保羅再沒有太多時間,去扶持那些不容易被扶持起來的人。保羅能找到有潛力且年輕的提摩太,而且提摩太也願意順服他,可以聽保羅的說話,被他帶起來;這是神的恩典,是讓保羅在他的晚年,找到一個好的接班人,是能安慰保羅的心的。

我們在教會中,也應學保羅一樣,要找到合適的人,訓練他可以傳承神的工作。要找的人雖然是現在不行,但有潛力而可以被造就的人,就是有潛力、願意順服、願意追求的人。這種人若您不推他一把,可能他就不會出來事奉的;但當你發現這種人,您能推他一把、鼓勵及造就他,他就可以被建造起來的。這時您就應該做工在他身上,讓他可以站起來,這就是您的成功。我們在教會服事的人,是應該常常注意是否有這種人的存在,而加以造就的。

教會中事奉的工作是多的,但我們不能只忙於事工,而更應注意造就接班人,這是一個重要的責任。這就如底波拉找到巴拉一樣(士四6),底波拉鼓勵他出來,去與西西拉作戰;然而這時的巴拉是膽怯的,是不願意單獨出去作戰的。但經過底波拉與他一同去時,巴拉就願意出來,與西西拉作戰,結果是把耶賓的軍隊打敗(士四15)。這就是一個例子,底波拉可以把一個當時軟弱,但經過造就後,可以成為有用的人巴拉帶起來,這就是成功的服事。我們也應這樣,在教會中隨時注意要把一個現在不行,但若能推他一把,鼓勵及造就他,他就可以獨當一面的人。這樣的服事,就是成功的服事。

保羅也是這樣,在他傳福音忙碌的生涯中,他隨時注意造就可用之才,隨時找到可以一同服事的同工,這原來是我們比較沒有注意的保羅的事工。這時保羅在他快離世之前,他雖然不能面對面造就提摩太,但他還是利用書信來造就他。最後他可以帶出一個真兒子來,這就讓保羅的事工,可以繼續下去;也是神給他的一個恩典。

保羅在這兩封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,或許我們看到的,大多是保羅教導提摩太的言語;但從這一章中短短一兩句說話中,我們可以看到的,原來保羅與提摩太是有很大的愛在他們中間的。第2節中保羅說,提摩太是他所愛的兒子,而這個愛字,是用愛加倍的愛(ἀγαπητῷ ),即是捨己的愛,就不是一般朋友的愛而已,乃是從神出來的愛。因為只有神才有捨己的愛,而保羅可以用這種愛去愛提摩太,這表示他們中間的愛,是超越世人的愛的。此外,第4節中一句話,就是保羅想起提摩太所流的眼淚,而且保羅也渴望見到提摩太,這表示兩人中的愛是互動的,是雙方面的。提摩太的眼淚,是代表愛的眼淚;而因為這眼淚,保羅是捨不得的,也是渴望要見他,好叫他可以滿有喜樂的。

原來我們在造就一個人時,不是高高在上、用訓話的方式去使人服的;乃是要用愛的心腸,去幫助一個人成長的。保羅的生命一方面是比提摩太成熟,但另一方面,他是以謙卑的態度,用愛來造就提摩太的。我們要造就一個人,若只是理論上的教訓,而不加上愛;或是用高高在上的態度去教訓人,效果是會減少的。因此,從保羅寫給提摩太的信中,我們看到的,表面都只是一些教訓,但原來他們中間,還隱藏著看不見的愛呢!而這個愛,是讓人容易心軟、容易使人順服教導、接受教導的。

保羅在提摩太的身上,確是花了不少的工夫的:先是他接受神的啟示,按手在他身上給他恩賜(6),然後不斷教導他,給他愛的關懷,在各方面鼓勵他,讓他可以成長。而更重要的是他把提摩太交在神手中,讓神親自帶領他。因為人所做的,若不加上神的恩典,是不能有功效的。這就是保羅在第 12及第 14節中,兩次說到「交託」這個字的意思。在第12節中,保羅說他知道他所信的是誰,也深信祂能保守「這個交託」(παραθήκην) (原文直譯) 交託原文是名詞,而且前後沒有說到「我」或「他」;亦即是沒有說是神託保羅,還是保羅託給神。從這句的文法來看,個人認為這個交託,應是指保羅對提摩太的託付。而這個託付,保羅覺得神可以保守這託付,就是可以讓提摩太完成保羅對他的期望;不會辜負保羅的託付,因為這是從神開始的工作,神就必然會讓這工作成就的。這代表保羅把造就提摩太的工作,也交託給神,深信神會保守及完成這工作的。

到了14節時,保羅又重覆了一次,要靠著聖靈保守這美好的「交託παραθήκην(原文直譯)。這裡也是一樣,交託也是名詞,這也代表保羅對提摩太的交託,同樣是要讓聖靈來完成的。第12節是深信神可以保守這交託,而14節又說到靠聖靈可以保守這交託;這代表提摩太的造就,不只是保羅個人可以完成的,還要加上神的恩典,才可以完成這交託的。也就是說,保羅一方面努力造就提摩太,另一方面他也把提摩太交在神的手中;這就是神人合作,以完成神的工。教會一切的事工,一定是神人一同合作,一同同工,然後才可以完成的。要造就一個人,單靠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,一定要學習交託給神,讓神來完成這交託的。這就是保羅所做的工作,他一方面努力教導,用愛扶持;另一方面又交託在神手中,知道神必然會完成這工作。如此的事奉,才是完全的事奉,才可以有真正的果效。


2025年12月2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廿一16-25

 20251221         dimanche         士廿一16-25

他們曾經起了兩個誓,這兩個誓中一個是毒誓,另一個是半毒的誓。毒誓就是「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,必將他治死」(5);半毒誓就是「凡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,必受咒詛」(18)。然而,這兩個誓是在米斯巴起的,不是求問神的旨意而出來的誓。同時,這誓是不合真理的,尤其是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,必將他治死這個誓,是違背神不可殺人的誡命的。起誓不能違背真理,不能起一些與真理相反的誓,這是隨己意而行的,是不應該的。他們不能用自己起的誓,超越了神的真理,以起誓蓋過真理,那就是以己為神,是不可以的。同時,起誓也不能包括殺人在內的,這是不應該有的誓。

因著這兩個誓的問題,他們就遵守自己立的誓,過於遵守神的律法及誡命,這就是走自己的路。自己說的話,是大於神說的話的,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光景。這一章中有兩個地方,一是米斯巴(1)、二是伯特利(2);他們當初是先到米斯巴(廿1),再到伯特利的(廿18)。米斯巴代表人的意思,在此他們先起了兩個誓(1,5),這兩個誓是代表無論如何,都要與便雅憫人打仗的。他們在未祈求神的旨意前,就已立了這兩個誓;決定要打仗之後,再到伯特利求問神誰先上去(廿18),這就是只要求神幫助他們得勝,但神卻不能反對他們的計劃。

這時他們戰爭結束了,他們是兩敗俱傷,便雅憫人只剩下六百男丁(廿47),沒有女子存在。他們如此趕盡殺絕,就產生一個滅族的問題,但他們卻覺得是耶和華的責任(3),而不會檢討自己的責任。這時他們只會痛哭,不會悔改,他們獻上的只是燔祭及平安祭,卻沒有贖罪祭(4),他們似乎對罪是沒有感覺的。當一個人已經習慣以自己的想法為主時,他就陷在罪中,不只會繼續犯罪,而且還不會覺得自己是犯罪的呢!一個犯了滔天大罪的人,竟然還不會悔改,還覺得是神沒有出手攔阻,把責任推給神呢!這就是以色列人當時的光景。

當他們產生了一個滅族的危機後,他們這時怎麼辦呢?他們也是到伯特利去,因為神的約櫃在伯特利(廿26-28)。但他們雖然到了伯特利,他們只會痛哭及獻上燔祭及平安祭,沒有任何禱告及與神相交的舉動。那他們到伯特利做甚麼呢?若只是痛哭、只是獻祭,卻是與神沒有交通的,那就只有宗教的行為,沒有禱告、認罪及與神相交的行為。當他們要打仗時,他們曾三次求問神的(廿18,23,27-28),但這次他們勝利後,就不再求問神了。這就是他們在打仗前及在打敗後會求問神,而勝利後加上闖禍後卻不會求問神。打仗是會有生命危險的,故此就求問神;得勝後就沒有生命危險,就不必求問神,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心態。

他們現在面臨的問題,是便雅憫人會有滅族的危機,自己打仗有危險時會求問神,別人滅族有危險時不會求問神;這代表祈禱只是為了自己的益處,不是為了行在真理中。當他們遇到一個滅族的大問題時,他們是根據甚麼來解決問題的呢?是根據自己所立的誓,就是他們在米斯巴所起的誓、所說過的話。他們看重的是自己的話,卻不是看重神的話。他們把自己的話高過神說的話;於是就用殺戮的方法、犯罪的方法去解決他們面臨的問題,而不是求神啟示他們是否有出於神的方法!

當以色列人第一次沒有先求問神,就以自己的決定為「聖旨」時,他們就只能一步一步地犯罪下去;而且一次比一次的罪更嚴重,是不能自拔的。當人以自己的旨意而行事時,就不知不覺地走上撒但的道路中。因為撒但就是盜賊,盜賊來就是要偷竊、殺害及毀壞(約十10);因此,以色列人所做的,就是撒但的行為,就不只是不行神的道,而且還行撒但的道呢!一個沒有與神相交,走自己路的人,到了最後,就走上撒但鋪好的路中,是很悲慘的。

那他們闖了禍後,應怎麼辦呢?第一步是要悔改、反省、求神赦免,並要獻上贖罪祭。第二步是應該求問如何用神的方法善後,不是再用殘忍的方法、犯罪的方法解決問題的。他們是用再犯罪的方法,去解決犯罪留下的後遺症,這就如一個人撒了謊後,就再說十個謊去遮蓋第一個謊而已;這就是罪會產生罪,就進入一個惡性循環中,永遠走不出來的。那他們用這方法,有甚麼後遺症呢?第一,他們把基列雅比人殺光,只剩下四百名女子(10-12),那這些剩下的女子,一生都有一個陰影,讓仇恨也埋在她們的心裡。第二,他們讓便雅憫人自己去搶示羅的女子,這些被搶的女子,也會一生存在陰影的。然而,他們做了這些動作後,卻不覺得產生更大的後遺症的;而這些隱藏的後遺症,誰來處理呢?

一個人若不會走神的路,只是各人任意而行(25),以自己為王的話;那最後的結果,是產生罪、產生恨、產生痛苦而已。活在自己的旨意中的人,就是活在罪中,就不會產生愛,就只是恨及殺戮而已。在這次的滅族行動中,我們表面看到的是殺戮,但更重要的是產生了隱藏的仇恨。包括對便雅憫剩下的六百人的傷害,也包括對基列雅比剩下的女子的傷害,以及被搶的示羅女子的怨恨,他們的家族的不滿等,這都是以色列人看不到的。而他們只會離開那裡,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(24),以為解決了問題,卻看不到隱藏存在的仇恨仍然存在呢!

這場殘酷的事實出來,是要告訴我們,我們的第一步是最重要的,就如十八章3節所問的三個問題一樣:誰領你到這裡來、你在這裡作甚麼、你在這裡得甚麼?若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不是神領你的,那就不必問第二個、第三個問題了。這時你作甚麼、得甚麼都是錯的,因為你作了自己要作的事、得了你計劃中所得的;但因為不是神的帶領,那就會產生如這場戰爭的後果。同時,戰爭止息後,要收拾殘局的問題,更會愈來愈嚴重的呢!當人因為犯罪而陷在一個惡性循環中時,要從這惡性循環中出來,是難上加難的。因此,當他們因罪而產生一個滅族的危機時,我們以為他們會悔改、會跳出這個惡性循環的,結果他們仍是陷在這個惡性循環中,還是繼續犯罪而出不來呢!

2025年12月14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十八1-12

20251214             另尋己路的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 士十八1-12

這一章是說到人去找尋可安居之地,似乎以色列的其他支派,都有了可居住的地,但人卻還是沒有找到可安居之地。原因是甚麼呢?是因為神藉約書亞分給人的地,被亞摩利人強逼他們住在山地,不容他們下到平原(34)。他們無力勝過亞摩利人,於是他們對神所分給他們的地,沒有信心把亞摩利人趕走,就只能另覓新的城居住。這一章就說到他們遷居的一個計劃,代表他們放棄了神給他們的地方,而另找他們認為合適他們居住的地方。

這代表甚麼呢?當神吩咐他們住在近地中海的西南方時,他們無力趕走當地的迦南人,他們就不要神所劃給的地,而另找異地;這就代表他們不走神要他們走的路,而另外找到他們認為平安更好之地。這就代表有兩條路,一條是神給的路,這條路看起來是難的路,是不平安、不順利的路;於是我就自尋己路,不要神的路。這就是人在這一章中,讓我們看到的故事:他們不要神給他們的路,因為覺得困難重重,而要找到一條他們認為容易的路,而這條路是人走的路,不是神要他們走的路。

神劃定的路看起來是難的,是我走不下去的路,那我該怎麼辦呢?為何其他的支派都已安居,而我卻仍然找不到安居之所呢?真正安居之所,是找到神自己,我們是可以安居在神的翅膀下的(得二12)。真正能安居的地方,就是有神同在的地方,他們看見的不是神的同在、不是神的能力,乃是敵人的氣焰,於是他們就敗於敵人的手下。然而,當神劃定一條路給我們走時,神同時一定會賜下力量及恩典,讓我們可以靠神而走得上去的。他們看見的只是路的艱難,而沒有看見背後神的同在及恩典,於是就不走神的路;這就失去神的同在,就會被撒但擄去,是很可憐的。

當他們看見這路的難處時,他們應該求問神,並且倚靠神而得勝仇敵;因為若是有神的幫助,是沒有不能得勝仇敵的。既然這路是神預備的,那神不會給人難擔的擔子的;只要是神給的路,那無論是多困難,只要靠神就一定可以走得上去的。今天神給我們走的路是甚麼呢?就是十字架的道路,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走的路;然而,當我們看見這路是難的路,是會死亡的路時,我們常常就會卻步而不行,這就是大多數基督徒的問題。我們看見的是十字架的死亡,卻看不見十字架的復活及榮耀;我們看見的是十字架路的艱難,卻看不見神所加的力量:若靠著神必然能走下去,且必然能勝過死亡的。人只看見亞摩利人的強大,卻看不見神比他們更強大,於是就未戰先敗,這是很可惜的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是一樣,看見十字架路的難行,就未行先氣餒,不敢靠神走這榮耀的路呢?

人能倚靠神,並且找到其他支派的幫助,一同鼓勵、一同打氣,是必然可以勝過看得見的敵人的。他們的敵人不是亞摩利人,而是己的膽怯,真正的敵人乃是自己,而不是別人。我們是否常常是未走先驚,敗於自己這個裡面的敵人手中呢?人看見神的路是難的,於是他們就自尋己路,走自己的路,就是世界的路。他們要尋找的路,是甚麼的路呢?乃是順利的路、以及平靜安穩的路(5,7新譯本),這樣的路是人人都喜愛的。然而,當人自尋己路時,他就走在世界的路中,就上了撒但的當。原來人都是喜歡走順利平安的路,而不是喜歡走神預設的路。人看到神的路是困難的路,看到世界的路是可愛的路,於是就選擇走世界的路,於是就走向失敗中而不自知。這就是最後的人,他們因為找自己的路,就創立了一個新的宗教,就離開了神的恩福,最終是遭到擄掠的(30)

當人走人的道路時,他們靠的就不是神的能力,他們靠的就是武力,這就是這一章中出現的情形。同時,當他們走人的路時,他們要求的是甚麼呢?就是順利及平安;他們問祭司時,是問他們的路順利不順利、通達不通達的(5)。這代表甚麼呢?代表他們要的是順利,而祭司未經過神的啟示,就隨口說出這路是平安的,是在耶和華面前的(6)。這就是當人走人的路時,撒但就會用平安來安定人的心的;然而順利不是真的平安,順利只是靠外面的環境,而平安是裡面的心境。人求的是外面的環境順利,但神給的是裡面的平安。裡面的平安是不靠外面的環境的,乃是靠神的同在。耶穌說,在世上我們有苦難,但在主裡面有平安(約十六33)。平安是不靠外面的順利的,而人求的應是平安,而不是順利。因為環境是人不可以控制的,但心境的平安,是人可以因神的同在而得到的。

人要的是外面的順利,而不是裡面的平安;他們走人的路是沒有把握的,於是他們就求問祭司(5)。然而這個祭司是人所聘僱的(4 原文照譯),他說的話不是從神來的;當人的話不是從神來的,是出於己意的,那就容易被撒但利用,說出假的話來。這些假話若是從一個「祭司」口中說出,就會誤導人以為是神的話呢!當人走在自己的路中時,撒但又會加上一些似乎是鼓勵的話,使人陷在迷惑中,就以為走的路是對的,就沒有回頭路了。

人問利未人三個問題,就是「誰領你到這裡來、你在這裡作甚麼、你在這裡得甚麼」時(3),這三個問題,不只是應問利未人,更應問自己的。人為何要到這裡來,人要作甚麼,人要想得甚麼?這也應是我們行事為人時,要向自己問的話!而這三個問題中,最重要的是第一句,是誰領您到這裡來。這是最重要的大前題,其他的都是從這第一句中出來的。若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神領他們來的,那第二個第三個問題的答案,才是有意義的;若第一個問題的答案,是自己走自己的路的,那第二及第三個問題,再問下去就沒有意義了。

若是神領我們走的路,我們就應知道我們在作甚麼,也應知道我們行這路的真正意義是甚麼。因此,我們要檢討自己所走的路,最重要的不是作甚麼、不是得甚麼,乃是大前題是否對、是否是行在神的路中。我們人生的道路的大前題是最重要的,若不是行在神的旨意中,那我們所做的,都是沒有意義的。而且我們所得到的,也都只是虛空的結果而已。

人因著不走神的路,他們只是希望得到順利及安居無慮,然而真正他們要得到的,乃是神的同在;只有得到神的同在,才有真正的平安。這時就不必理會外面的環境,因為有神同在,就必然是平安的,是不受外面環境影響的。當人走人的道路時,他們是只求順利,但心中是沒有平安的。因此,最終的結果,他們自然就會創立一個新的宗教(31),目的是求平安。然而,宗教不能帶給人真正的平安,只有行在神的路中,得到神的同在,才有真正的平安的。


 

2025年12月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十三1-23

 20251207 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士十三1-23

當前面的幾個士師都死了後,以色列人又再重蹈覆轍,繼續犯罪、沒有歸向耶和華(1)。他們失敗的原因沒有更正,士師的出現,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。同時,這一次他們被非利士人欺壓四十年(1),但聖經沒有說到他們要主動祈求耶和華。至於他們為何不再祈求耶和華呢?聖經沒有特別記載,也沒有特別說明。然而,四十年不是一個短的日子,他們以前都會主動求告耶和華,但這一次卻沒有!我們不知道真正的原因,但以色列人確是連神都不會祈求了,這代表他們已經墮落到一個光景,都已經溶合到外邦人的文化中,忘記了神的存在了。以前還懂得求告耶和華,這次經過四十年,或許神在等他們悔改,但他們這時連悔改的心都似乎消失了。可見若一個人一而再、再而三地犯罪時,人的心就會硬了,這時連悔改都不會了呢!

若是外邦人,神或許就不再理會他們了,就如法老硬心時,神就不再給他機會悔改一樣。然而,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,雖然他們不要神,但神還是要他們的。這次是神主動地揀選人,在人都覺得沒有盼望時,神仍不失望地尋找可用的器皿。以色列人中這時是否仍有人可以被神揀選呢?神似乎勉強找到一家人,就是瑪挪亞這一家。這家人只有夫妻兩人,因為他們沒有兒子。然而,他們沒有兒子時,他們有求神嗎?聖經中不能生育而後來神讓他們可生育的,有亞伯拉罕、以撒、哈拿及撒迦利亞。除了亞伯拉罕是神應許給他兒子外,其他如以撒、哈拿及撒迦利亞,都會主動向神祈求,讓他們可以生孩子的。但這時的瑪挪亞一家,卻看不到他們祈求。這是否也代表,以色列人已經麻木,不懂得向神祈求了呢!

然而,人雖然想不到神,神還是要拯救人的。神還是要在以色列人中找到可用的器皿,祂就主動找到瑪挪亞一家,讓他們可以生一個被神使用的兒子。兒子是神可用的器皿,在整個士師記中,神一直找可用的兒子;然而,似乎找不到一個可用的兒子。士師記中雖然常會有描寫士師們有多少個兒子的經文,但卻沒有一個可以被神用的。基甸是不錯的士師,他也有七十個兒子、一個庶子(30-31),但他們不只不能被神用,還因著這個庶子要作王,反而產生了以色列人的混亂及死亡呢(九章)。其他的士師,雖然也有不少兒子,但也沒有一個可以被神用的。現在神找到了一家,這家人本是不能生兒子的,但神卻用神跡幫他們生了兒子,這代表甚麼呢?這是神揀選的第一個條件,找到一個本不能生兒子的家,讓他們生兒子,這代表神要找的,是一個死而復活的兒子。這個家本是不能生子的,這代表在生子方面,是死亡的;然而神讓他仍可以生子,那就等同死裡復活。神要用的人,是經過死亡後可以復活的人,這是祂找到瑪挪亞這家人的原因。

神找到的這人,是要一生奉獻給神作拿細耳人的(5,7),這是第二個揀選的條件。一個死而復活的兒子,是要奉獻給神用的,而這個兒子,才是神要用的人。而神在以色列人中,要找到這個家庭,也是不容易的;但神還是勉強找到瑪挪亞這個家庭,希望他們能夠承擔使命,養出及教導出一個神可用兒子。這時神不是直接作工在被揀選的兒子身上,乃是從他的原生家庭就開始作工,希望這個家庭能教養出一個神可用的器皿。這就是為何神在參孫未出生前,就先在這家庭中作工的原因;因為神要參孫在一個成熟的家庭中,培養出屬靈的品性,可以被神使用。這就是為何神要參孫的母親,自己先以身作則,清酒濃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(4,7)。參孫是要作拿細耳人,但婦人卻同樣不能喝酒、不能吃不潔的食物等。這代表神要婦人以身作則,盡心教導孩子,用生命來影響生命,而不只是理論及道理的教導而已。

原來神是用心地揀選到一家人,希望他們能培養出一個神國可用的人才的。這一家人有甚麼特徵,可以被人揀選上呢?他們一些優點、但也有一些缺點。優點是他們對神是有一些認識的,他們沒有兒子,而若知道神用神跡讓他們有兒子,那他們會知道把兒子獻上給神的。然而,他們的缺點是不會主動求神給兒子,這是他們沒有建立與神好的關係。他們的優點是當神顯現給婦人時,她懂得與丈夫一同商量,而丈夫知道再可以求神,啟示他們該如何做(8);這代表他們對神是有認識的。然而,當神的使者再來到時,丈夫知道祂是神後,就覺得會死(22),這代表他只認識神的公義,而不認識神的慈愛。優點是他後知後覺地認識到神,但缺點是只認識神的公義,不認識神的慈愛。

至於神為何兩次的顯現,都是先向婦人顯現,而不是向她的丈夫顯現呢?聖經是沒有解釋的。或許神用此來間接告訴婦人,她在教導孩子的角色上是重要的,同時要從懷孕開始,就要以身作則,讓他可以歸順神。此外,一般而言,婦人比較會有愛子之心,如此或是不容易願意把兒子獻上給神。尤其這是一個獨子,是不容易得到的兒子,就更捨不得給神用;故此,神就兩次向她顯現,讓她知道這兒子是給神用的,也要好好教導他,讓他將來可以拯救以色列人。這就是神為何兩次都是先顯現給婦人的原因,表示神也先在婦人身上作工,預備一個好環境,讓參孫長大。

在以色列人大都在墮落中生活時,神能夠找到這樣的一個家庭,算是很難得的了。雖然他們不是很完全的人,但神還是希望可以改造他們,讓他們可以被神用。今天我們都不是完全的人,但只要我們願意盡心為神用,神還是可以用我們的。


2025年11月3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九22-57

 20251130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 士九22-57

亞比米勒在示劍作王三年,這三年他是如何作王的,聖經沒有說明清楚;但從他這一章中的表現,以及其最後的結果來看,就知道他的治理,是以暴力為主的。人種的是甚麼、收的也是甚麼!他的作王是以暴力開始,等同是自立為王的,結果就是以死亡結束。他沒有任何神的生命,也看不到他有任何的愛,只是憑他的暴力,把基甸的兒子殺死後,就自立為王。他只是用暴力來管治眾人,用高壓統治,這樣的人,王位是不會長久的。神給了他三年的時間(22),他還是沒有悔改,他心中是沒有神的地位的,因此,要他悔改是不可能的。他所代表的,是世上的暴力,是撒但利用的工具。他作王的結果,不是讓人得益,乃是把人殺光而已,這就是撒但的工作。就是耶穌所說的:盜賊來,無非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…(約十10)。我們看到一個被撒但操縱的王,只會殺戮、不會治理,其結果就是互相殘殺,同歸於盡而已。

當亞比米勒要自稱為王,而且照著撒但的路去走時,最終的結局是兩敗俱傷,同歸於盡而已。這也是神對亞比米勒及示劍人的懲罰,因為他們共謀把基甸的七十個兒子殺死。雖然約坦逃走了,但這個賬還是要算在他們的頭上,聖經仍說是七十人、不是說六十九人的(57)。亞比米勒的自稱為王,就如撒但的自立為王一樣,是撒但行事的影子。撒但也是自立為王,要升到天上、要高舉他的寶座在神眾星之上、要與神同等…(賽十四12-14)。亞比米勒沒有王的生命及本質,卻要自立為王,這就是如撒但一樣、走撒但的路線,是被撒但操控的。而亞比米勒的結局,就是撒但的結局,至終只是死亡而已。

真正作王的人,是以愛來治理眾人的,這三年亞比米勒是如何作王的呢?聖經沒有說出來,但從他的結果來看,就知道他是以暴力來統治的。真正作王的人,是以愛及捨己作王的;世間的王只懂得武力,不知道真正的統治能力是愛,不是武力。當亞比米勒用暴力來統治時,他最終得到的結果,是以暴力互相殘殺,結果是兩敗俱傷,全軍覆滅。這就是撒但的下場,撒但是要把人拉到死亡之處,要人與撒但同歸於盡,是要人與他陪葬的。

當一個人不懂得用愛來治理時,他的下場就是如亞比米勒的下場,人要真能統治別人,不是用暴力,乃是用愛。愛的力量比暴力來得大,而且是沒有副作用的。神給了亞比米勒三年的時間,讓他統治示劍人,但他沒有王的本質,只懂得用殺戮的方法、暴力的方法統治,結果只是兩敗俱傷,全軍覆沒而已。在這段經文中,我們看不到愛,只看到暴力。人們以為用暴力可以解決問題、可以統治及駕御別人,但用暴力統治,是不會長久的。然而一個沒有生命的人,他是不懂得用愛來統治的。

當亞比米勒用暴力方法,把基甸的兒子殺死後,就取得王位;這是用暴力的方法作王,是不會長久的。真正作王的不是以暴力,乃是以愛來治理。然而這三年下來,我們看到的是暴力的出來,不是愛的出來。以暴力來統治,只是產生互相殘殺而已,到了最後,只有同歸於盡的結果。這就是撒但的方法,因為盜賊來,無非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…(約十10)。但用這樣的方法去作王,結果只是兩敗俱傷,同歸於盡而已;這就是亞比米勒及示劍人的結果。

神給了亞比米勒三年的時間,他是從殺戮起家的,也必從殺戮滅亡。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!他走的路是撒但的路,因為撒但也是自立為王,是要與神同等,因而墮落的。因此亞比米勒走的路,就是撒但的路:他從殺戮開始奪權,最終是走向滅亡的路。撒但也是一樣,要與神同等,結果是墮落到陰間(賽十四15)。而撒但走的路,一方面是死亡的路,另一方面他要找人陪葬,是同歸於盡的路。這就是亞比米勒的路,他被撒但控制,就互相殘殺,結果是同歸滅亡。亞比米勒因為要作王,就用殘殺的手段,奪取了暫時的王位;但他不懂得如何作王,只是以殘殺的方法作王,只走撒但的路,結果就是敗亡。真正可以長久作王之路,不是用高壓手段,乃是用愛來治理。然而,亞比米勒是沒有愛的,他用殺戮的方法得以為王,不懂得用愛的方法作王,結果就是死亡。撒但也是想作王,他用的方法是背叛、是反抗,結果只是死亡而已。

亞比米勒的手段,就是殘殺,似乎殺紅了眼,除了示劍的人外,他還要攻打提備斯去(50),結果就促進他的死亡。當一個人在罪惡中走時,他會愈走愈遠;當他用殺人的方法去解決事情時,到了後來,他就會失去理智,只知道殺人,結果死亡就會臨到。求神幫助我們,懂得用愛去幫助人,而不是以暴力去欺壓人;這才是真正需要的治理方法。


2025年11月2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六25-32

 20251123 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士六25-32

因著以色列人不敬拜真神,神就讓米甸人逼迫他們,讓他們可以懂得哀求神(6)。然而,他們被米甸人欺負的原因,不是因為屬世的原因,乃是因為他們敬拜假神,就是巴力及亞舍拉。因此,這時神聽了他們的哀求後,神怎樣做呢?神是要拯救他們,但只是拯救他們,還是解決不了他們真正的問題。拯救他們脫離米甸人的手,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。因此,神的心意是要找到一個人,訓練他可以成為一個有信心、有屬靈生命的人、一個可以離棄偶像敬拜真神的人。神要找到一個人,讓他可以用神的話治理以色列人、可以讓以色列人敬拜真神的人;於是祂就找到基甸。

以前的士師,例如俄陀聶、例如以笏、例如底波拉、例如珊迦等,神沒有特別說到他們是怎樣興起的,都只是說到他們所完成的工作,但卻沒有說到他們是如何被神工作的。惟有基甸是神特別說到,他是如何被神工作,使他從沒有信心變成有信心的人。使他從覺得自己的卑微不配(15),變成大能的勇士(12),並且願意為神作工的人。神不只是要他可以出來為神作工,而且是要讓他有成熟的生命、有足夠的信心。因此,我們看見的圖畫,表面是基甸出來為神工作,但更重要的是要看到神在基甸身上的工作;神把他推了一把,可以從軟弱變成剛強。對於一個服事神的人,原來不是我們為神工作,更是神工作在我們身上。這是士師記中第一個神詳細說明如何在他身上工作的士師,代表神的心意是要找到一個靈命成熟的人,可以為神改變這荒謬的世代。

基甸就是神屬意出來為神工作的人,也是神願意在他身上工作的人。基甸本來是沒有勇氣的(15),但神與他同在(12),鼓勵他出來服事神。當他肯出來的時候,神的能就可以顯在他的身上。在他未出去攻打米甸人、為神工作時,神先在他身上工作,讓他有足夠的信心,讓他知道神與他同在,然後他才能夠出去為神殺敵。因此,更重要的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,而不是他為神的工作而已。今天一個服事神的人,我們看見的一面常是我們為神作了多少工作;但我們比較看不到的,原來神是要在我們身上工作,讓我們可以適合作神的僕人、讓我們的生命成熟後,可以為神作更大的事呢!

生命重於工作,神在基甸身上作的事,都是顯出神跡來的。當神要基甸把巴力的壇拆毀、把壇旁的亞舍拉偶像當柴燒時,基甸是如何反應的呢?他願意做,但又不敢做,因為當時的風氣,大家都拜巴力;而且他父親是為巴力築壇的人(25),他是不敢得罪父家及本城的人的(27)。然而,另一方面他又不想違背神的命令,於是他找到十個僕人,雖然膽怯,還是在夜間行了這事(27)

神要他行的路是難行的路,是可能會被人打死的路(30),基甸要行嗎?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,看起來是可怕的、是死亡的路;若他只靠自己行,是會死亡的。然而,他願意憑信心靠神而走這路,當他行完這十字架的路時,他的結果是甚麼呢?不單是不會死、不單是會復活,而且還可以讓其他的人封了他們的口、改變了他們的觀念呢!當他行了這事時,他改變了父親的觀念,也更正了全城的人的想法。這時他不必自己說話,是建造巴力祭壇的父親為他說話、為他辯護呢(31)!一件看起來是會喪命的事,若是神吩咐的,基甸就勇敢地去做,結果出來的,是改變了當時的歪風;這是想不到的神跡。原來十字架的道路,就是神跡的道路,當我們願意走上去時,看似死亡的路,卻是復活的路。

當基甸願意走這條路時,他是用生命說話、見證神是真神的。當他行了這事後,這時的約阿施、就是他的父親,說出了人人都應同意的話:就是若巴力是神,有人拆毀他的壇,就讓他為自己爭論罷(31)!這話是有道理的,但為何之前他們看不到、也想不到呢?為何要等到基甸把之拆掉後,才說出這樣理智的話呢?這就是基甸用生命把這真理說出來的結果,基甸沒有說出這話,但他是用行動說話、用生命說話。這樣默默的說話,比用言語說出真理來更有效呢!

今天我們如何見證神的呢?不能只用言語,更要用生命說話、用見證說話;我們若能活出真理來,這見證可以改變世人的觀念,可以糾正世界的歪風的。然而,用生命說出見證來,那是不容易的,因為這路是十字架的路,是看起來會致命的路。然而當我們願意走下去時,我們就可以看見神跡的出來。基甸只是用行動把巴力的祭壇拆毀,只是把第二隻牛獻上(可能第一隻牛是父親要獻上給巴力的);基甸沒有說任何話,但不必他說話,他的行動就說了話。而當他用行動行出真理、用行動說話時,別人就可以替他說話,別人的頭腦就會清醒、神跡就出來了。

當我們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時,神跡就會出來;當我們不敢走十字架路時,神跡就不會出來。神藉著這件事,是讓基甸知道,神所吩咐的事,看起來是難的;但當他願意靠神走下去時,卻是容易而有大功效的,因為神會以神跡隨著他的。這就如但以理一樣,當他立志不走王所安排的路時(但一8),他似乎是死路一樣的。但當他走下去時,他不只沒有死,而且神跡就從他身上不斷的出來的。今天我們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、願意行神在聖經上所吩咐的每一句話嗎?要行這些話都不是易的,是這世界不容許的!然而當我們願意走上去時,神跡就會不斷出來的。因此,不要怕十字架的道路,那是讓我們得恩典的道路,是可以改變這個世界的道路。這就是基甸在這件事上的經歷,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,讓他有成熟的信心,以後可以被神使用,不單可以把米甸人殺敗,而且神還有一個更長遠的目標,就是希望基甸之後可以治理以色列人。可惜基甸願意為神殺敵,卻不願意治理以色列民(22-23),辜負了神的最終心意,是很可惜的。


2025年11月1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三3-14

20251116 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士三3-14

當約書亞及同時代的人死後,以色列人竟然就忘記了耶和華。雖然耶和華與他們同在(19,22),但只有同在是不夠的,他們不會與神同行;結果就容忍了不少的迦南人留在他們中間。或許他們以為這不是嚴重的事,或許他們以後再趕走他們也不遲;然而倘若他們在第一時間時沒有做對的事,之後要改正過來就不容易了。不只不能改正過來,而且是愈來愈嚴重;到了這一章時,他們更是變本加厲,竟然與他們通婚、被他們帶領事奉他們的神呢(6)!之前是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(29,30),現在是反過來,他們住在迦南人中間呢(5),這就是反客為主,他們的生活,就被迦南人牽著鼻子走。這就告訴我們,當我們活在世界中,不能靠主勝過世界時,我們的生活,就被世界牽著鼻子走,逐漸走向敗亡的道路中而已。

這就是以色列人墮落的過程,從一件他們以為小的事開始,到了後來,他們與迦南人就聯結在一起。當他們與迦南人通婚時,就表示他們已經完全淪陷,再沒有自己的自主權;也失去屬靈的生命及能力了。本來是應該以色列人駕御外邦人的,現在反過來是迦南人掌管他們呢!當我們不能讓耶和華掌權時,我們就會被世界掌權,因為我們是不能離開神而能走上正確的路的。

今天我們就如同以色列人一樣,要住在充滿外邦文化的迦南地(世界)中,我們第一件事就是要把這些迦南人趕走,把屬世界的潮流觀念剔走。因為當我們住在世界中時,若不把世界的罪惡文化、世界的歪理移除,就會被世界的潮流侵入,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會不斷被蠶食淨盡的。這就是當迦南人住在以色列人中時(28-30),若不把他們除滅,那就會變成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中(31-32),就會主客易位的。今天我們住在世界中,是被世界掌管呢、還是我們掌管世界呢?這是值得我們反省的。

能夠蓮出於污泥而不染,這才是基督徒應有的本領;可惜我們常是被世界所影響,不能改變世界,這是可惜的。當神要我們走神的道路時,我們要能行出這看來不容易的命令時,只有一個條件,就是靠神加力才可以。當聖經中吩咐我們要做的事,大都是難的,因為是要與世界的潮流逆流而上的;若我們靠己之力,一定是辦不到的。但反之若我們靠神的能力,就一定可以行出來的。我們是否願意靠著神,行出我們本來行不出來的事,而這事是神吩咐我們要行的呢?

當以色列人不聽神的話時,神就只能改變祂的計劃,把最初的旨意,變成容許的旨意。本來神是要他們趕出所有迦南人的,但他們不願意如此做,神就只能調整祂的計劃,這不是祂起初的旨意,而是容許的旨意,是不得已的改變。這改變就是不再讓他們趕出迦南人,而是要用這些迦南人,來試驗他們,讓他們不斷有戰爭的危險,好使他們學習爭戰(2)。而真正的目的,是要他們學習在戰爭中倚靠神,並且回轉歸向神。

神一方面用公義的方法管教他們,另一方面又用慈愛的方法幫助他們。當神興起苦難時,神又興起祂的拯救,就是讓士師出來幫助他們,使他們不致滅亡。然而,無論是戰爭、或是士師的拯救,都不是最終的目的;更重要的是要他們能回轉歸向神。然而在整個士師記的過程中,他們雖然有暫時的得勝,但卻只是屬世的得勝,而不是屬靈的甦醒。士師能幫助他們的,不是屬靈的復甦,而只是屬世的勝利。於是士師的興起,不能使他們回到神那裡,只能算是苟延殘喘,得不到復活的生命。

因此,神的計劃不是興起士師而已,乃是要興起一個真正的「拯救者」拯救他們(9)。拯救些甚麼呢?不是屬世的勝利,乃是屬靈的勝利!但士師記中所有的士師,都不能做得到屬靈的拯救,因為神沒有可揀選的器皿,沒有一個士師可以完成神的計劃。原來神對不聽話的以色列人,通常是有三個方法去改變他們的:第一是用神的話,這是最簡單直接的,讓他們聽了神的話而改變過來,就不必再用其他方法。第二是用苦難,就是這裡留下的迦南人,攻擊以色列人,讓他們成為以色列人的難處。若仍是沒有效,第三個方法,就是神的再揀選,要把神可用的器皿揀選出來,這就是重新再創造的工作。

現在神是用第二個方法了,但以色列人仍不悔改,只是盼望屬世的得勝,而不是屬靈的復興;因此,士師對他們而言,仍不能幫助他們再回到神的面前。於是神就開始作揀選的工作,要找到一個真正的拯救者(9),就是真能拯救他們脫離世界,得到屬靈復興的人。但我們看到的以色列人,雖然不斷受到外敵的攻擊,但他們只求暫時的安逸,不會想到他們問題的根源是甚麼。當苦難來到時,他們求的只是脫離苦難,而不是求神來復興他們。他們看到的只是問題的解決,卻不是找到問題產生之因,而解決這個原因。因此,士師的出現,只是治標不治本,他們被亞蘭王古珊利薩田欺壓八年時,才懂得呼求神(8-9)。當他們第二次被摩押亞捫人和亞瑪力人欺壓時,他們更要經過十八年才會向神哀求(13-15)。這代表他們是每況愈下,對神的事已經是愈來愈麻木的。他們需要的是一位真正的拯救者出現,才可以真正恢復屬靈的生命的。

神有沒有做揀選的工作呢?在士師記中,其實神是有在暗中揀選可用的人,讓以色列人得到復興的。這就是士師記中多次描寫士師有多少個兒子之因,這代表神要揀選可用的兒子,成為真正的拯救者,是拯救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的。然而,在士師記中找不到,因為到了最後一個士師參孫時,神雖然親自出手,找到瑪挪亞的妻子,讓她可以生下一個被神使用的拿細耳人(十三章);但生下來的參孫,還是不能被神所用,因為他不願意走拿細耳人的道路。因此,神在士師記中是失望的,直到之後的撒母耳生下來,才得到真正的拯救。因為撒母耳不只是士師,而且是先知,更是可以膏立大衛為王、成為拯救者的人。

然而,神真的在士師時代,沒有辦法嗎?原來在同時期的路得記中,我們還是發現神也成功地在摩押地找到一個可用的器皿,就是路得這個外邦的女子。因著她對神的認識及順服,至終她生下了一個拯救者,就是大衛的出來(得四22)。這就讓神有可用的器皿,可以把以色列人從士師時代,拯救出來。然而,更遠的拯救者,不是大衛,而是大衛的後裔基督。這才是神對敗壞的人,最終的拯救,是神一直在做的工作,但在士師記中,我們是看不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