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1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七1-13

 

20260215 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太十七1-13

這章的開始,是說到耶穌登山變像的事(1-8),這是照著耶穌說過的話(十六28),現在應驗了;這時確是有人在未嘗死味以前,看到人子降臨在祂的國裡。換句話來說,這時的登山變像,是預表耶穌降臨在祂的國裡的。因此,耶穌為何要登山變像呢?至少有兩個原因,第一是因為耶穌曾說到祂要上十字架的事,但彼得等門徒不明白十字架的道路(十六21-22)。門徒認為耶穌不必走十字架的道路,因為他們覺得這是死亡的道路,就不希望耶穌走下去。然而,十字架的道路,不是死亡的道路,乃是榮耀及復活的道路;於耶穌就用登山變像的具體情形,彰顯天國的榮耀,讓門徒知道十字架看來是死亡,實際上是榮耀的復活。

另外的一個原因,是耶穌讓門徒看到耶穌的生命,已經到了豐富的地步,這時祂本可以升天的;但為了完成祂救贖的使命,祂情願再下山去,接受十字架的工作。這話怎麼說呢?當耶穌登山變像時,神對耶穌公開地第二次說話: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,你們要聽祂(5)。這第二次說話,與第一次說話有何不同呢(17)?就是加上最後一句:「你們要聽祂」。加上這一句有甚麼意義呢?神要地上的人聽耶穌的話,代表耶穌在地上就等同神,祂就可以代表神;故此,地上的人都要聽祂的話。

為何神可以讓耶穌在地上代表神,而要人聽祂的話呢?因為耶穌已經走完祂第一程的路,就是從放棄地上的義,而要得到神的義的這條路,祂已經完成了。這話又怎麼說呢?當耶穌受洗之時,約翰本是拒絕祂的,但祂說了一句話,就是「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」(15)。耶穌的受洗,其目的與其他人的受洗目的不同;其他人是因有罪而悔改、而受洗,但耶穌是沒有罪的,故祂的受洗與罪無關。那祂的受洗與甚麼有關呢?是與「義」有關。耶穌要從脫去人的義,接受神的義做起;祂本有義,是沒有罪的人子,但祂要從頭做起,在地上是只聽神的話去行事,沒有自己的想法、只聽神的話而行事,如此就成就了神的義。

這時耶穌活出來的,全是神的旨意在祂身上成就,祂就成為神所要的義人。也就是說,這時的耶穌,生命是完全的,祂把神的義活了出來,在祂身上可以看到真正完全的義,就是神的義。若我們用一句話來形容,祂的受洗及其後所行的路,是「成義」的路而不只是因信稱義的路;因此,祂完成了第一個使命,就是把神的豐富生命完全活出來。

當耶穌完成了第一個使命後,若祂沒有第二個使命,祂就可以直升天上,回到父家去,成為美好見證的。然而,祂還有一個使命,是為全人類捨命、走十字架道路的使命;因此,祂還要下山接受十字架的對付(9)。門徒以為在這裡真好,就不必下山去了(4),然而,這裡的喜樂,也是要經過十字架後,才可以得到的。這就是耶穌要再下山去的原因:不經過十字架,是不會得到榮耀的天國的。路加告訴我們,摩西及以利亞與耶穌談論的事,是耶穌去世的事,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(路九30-31)。這就是談論到耶穌要釘十字架的事,因為這時耶穌雖然是榮耀的,但祂為了讓我們也得到榮耀,就必須繼續走十字架的路,這就是耶穌的第二個使命。

原來耶穌第一個使命完成了,就是祂已經得到最豐富的生命,於是祂就有資格繼續完成第二個使命,就是把這最豐富的生命捨去,為要拯救有罪的世人。祂走十字架的道路,是捨去祂最豐富的生命的,而我們若走十字架的道路,是捨去我們肉體的污穢的生命的。若耶穌把祂最豐富的生命也願意捨掉,我們為何卻不願意捨去我們污穢的生命,而得到屬靈豐富的生命呢(十六25)

這時有摩西及以利亞的出現,摩西是經過死亡的人,而以利亞是不經死亡而直接升天的人。摩西在生前不能進迦南,但這時他卻可以進迦南(就是以色列的地土);這預表當天國降臨時,有死人要復活,也有活人可以直接升到天上去。同時,以利亞可以代表先知,而摩西可以代表律法;律法和先知,就是舊約的總綱,現在在耶穌身上,都可以成全了。因此,到了後來,以利亞及摩西都不見了,只見耶穌一人(8)。這代表舊約的一切,都在耶穌身上成就了,這就是十字架道路的結果,是天國的降臨。

耶穌下山的時候,吩咐門徒在人子未從死裡復活時,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(9),因為一般人是不懂十字架的道路的。十字架的道路,若連門徒也不明白,其他人更不會明白的。在人的觀念中,是沒有十字架這回事的;因此,當耶穌說了這句話後,門徒也只能顧左右而言他,把話題轉到到文士的說話而已(10)。門徒問耶穌有關文士的疑惑,就是他們說以利亞必須先來的話題。文士這話的意思是覺得以利亞還沒有來,不可能出現耶穌這位彌賽亞的;文士是質疑耶穌的身份,因而說這話的。

文士是會讀聖經的人,但他們卻不知道施洗約翰就是舊約預言的以利亞(12-13)!原來一個會讀聖經的人,卻不一定會把聖經用在生活的經歷上的。文士熟讀聖經,或許一直等以利亞的出現,但當預表以利亞的施洗約翰出現時,他們卻不知道他就是以利亞。這就代表讀聖經是一回事,能將聖經的話正確地用在日常生活中,又是另外一回事。我們讀完聖經後,一定要合宜地用於生活中,也要把神的話行出來,這才是讀經的真正好處。


2026年2月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五1-9

 

20260208 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太十五1-9

一、傳統與神的律法的選擇

法利賽人和文士一般是在耶路撒冷的,因為耶路撒冷是宗教的中心。然而,這時他們特意從耶路撒冷來到加利利(1),是要找耶穌的毛病,也有警告的意味。耶穌所做的,是與他們所做的不同,因此,他們就覺得他們的權威被侵犯,就非要找耶穌理論不可。耶穌是守神律法的,祂來了是要成全律法,用生命完成律法。而法利賽人及文士也以尊重律法著稱,二者目的一樣,結果卻相反,原因是甚麼呢?法利賽人等人是以人的意思,解釋律法及擴張律法的含意,於是就改變了律法而不自知。

法利賽人為了恢復律法的尊嚴,希望人人都可以謹守律法,起初的原意是好的;但他們卻在律法中加上人的意思,於是就從好意變成壞事,反而把人捆綁而不自知。原來壞事雖然常是從壞事出來,但壞事也可以從好事出來的;法利賽人的原意雖然是好的,但加上了不少人的意思後,就把好事變成壞事,成為別人的束綁了。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守安息日的規條,他們把很多人的意思加入去,不准這樣、不准那樣,使人在安息日不只不能安息,反而更是戰戰兢兢地過安息日,恐怕觸犯條例而不得安寧呢!

法利賽人定了不少的規例,這些規例,都不是律法所要求的,乃是他們自己覺得,如此的規例,是更加可以尊敬神的。然而,其結果卻相反,他們不但不會更尊重神,反而破壞了神的律法呢!但他們卻還是洋洋自得,而不知道他們的做法,已經與神的律法背道而馳呢。這一次是說到飯前要洗手的規例(2),這個洗手不是與衛生有關的洗手,乃是他們自訂的一個禮儀;這禮儀應是律法所沒有的,是他們自己加上去的。這樣的一個禮儀,卻凌駕於神的律法之上,成為人的捆綁,讓人不能得自由呢!


二、傳統會違反神的律法

洗手的條例訂下來,是人添加的律例,結果是使人不得自由,但還不至於違反神的律法。耶穌所舉的例,就是他們規定,若是把應該給父母的,已經作了獻給神的禮物,就不必孝順父母了(5-6)。這樣的條例,就明顯違背了神的誡命,是十誡中的第五條誡命呢。然而,他們或許認為,我奉獻給神,不是更屬靈嗎?耶穌不是說: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嗎(37)?現在我把該給父母的給了神,不是愛神多於愛父母嗎?這看起來確是對的,但這所謂對的道理,卻是直接違反了神的誡命的。因此,加上人的好意的結果,卻是違反了神的誡命的;為何會如此呢?

人的好意,不能成就神的旨意,因為己一出來,問題就出來。若是出於神的真理,真理與真理之間是不會互相矛盾的;但人的意思一加上去,矛盾就會出來。神的真理是互相容納、不會以這個真理抵觸另一個真理的。現在若有人的規條出來,表面是更愛神,卻違反了神的誡命,那人出來的東西就不是真理。不是立志行善就是好的,因為雖然立志為善由得我,但行出來卻由不得我的(羅七18)。我們不能以自己的好意,破壞神的旨意的。

有時人出來的主意,是打著屬靈的口號而出來的,但這所謂屬靈的口號,若只是出於人的主意,那不但不能幫神的忙,反而會破壞神的真理的。法利賽人說要把禮物獻給神(5),這是好的;但接著後面所說的,卻是因此就不必孝順父母(6),那就是錯的。這就是一件似乎是好事,出來的結果卻是壞事呢!今天我們的教會,有沒有這樣的傳統,是破壞了神的規矩而不自知呢?


三、人的規矩出來就阻礙聖靈

不同的教會都有其不同的規矩,因為用人訂的規矩,好處是比較容易遵守。但這些行之日久的傳統,就很容易會取代神的規定,以為更可以敬虔地事奉神,反而會破壞神的旨意呢!倘若教會中有自己的規矩,例如主持擘餅聚會的人,必須是牧師,這不是很屬靈的規矩嗎?但若教會中沒有牧師時,那是否就不能有擘餅聚會呢?這時若要舉行擘餅聚會,豈不是就要請外來的牧師嗎?然而,一個外來的牧師,不太認識教會中的人,如此可以達到擘餅的另一個目的,就是弟兄姊妹要一同同心、一同合一嗎(林前十16-17)?當我們出來一個屬靈的規矩時,似乎這是好的,但卻破壞了神的另一個規矩,那就不是好的。

同時,若教會中定下不少的規矩,那人自然會容易按這些規矩而行,這時人習慣於這些規矩,就不知不覺不需要聖靈的啟示,只要行在規矩中即可。人自己定下的規矩,對人是方便的;反之,要聽到聖靈的聲音,按聖靈的啟示而行,那對人是不習慣的。因此,人容易以規矩取代聖靈的啟示,如此聖靈的工作,在教會中就會受到阻礙。同時,有了規例後,對聖經的教導也會因而不重視,認為只按照規矩行就可以。這都是這些規矩出來後的副作用,是我們要注意的。

然而,有些傳統或許不是錯的,若它們不是違背神的律法,那是可以存在的,這就是利甲族堅守傳統的例子。他們為了使他們寄居在以色列的日子得以延長,就定下不喝酒、不蓋房、不撒種及栽種葡萄園、一生要住在帳棚中等規例(耶卅五6-7)。這樣的規例,沒有違背神的律法,目的是為了能居住在以色列人,是神稱許及蒙神賜福的傳統呢(耶卅五18-19)!因此,我們要分辨,那些傳統是與神的規定相違背的,那些是符合神的心意的;主要是讓傳統能幫助完成神的吩咐,而不是破壞了神的旨意。


2026年2月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三1-17

 

20260201 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 太十三1-17

這一章是耶穌說出不同比喻的一章,從撒種的比喻開始講,主要是在海邊的船上講的。耶穌先說了一個撒種的比喻,然後門徒就問祂為何要用比喻來說話(10),耶穌就告訴他們,因為有些真理,是比較難解的奧祕,是人不容易明白的;但若用比喻來講,就會引起人的興趣,願意思想其內容。而當人能反覆思想神的話時,他就比較有機會明白。同時,比喻不是直接說出真理的內容,因為真理是會有多方面的喻意,若用比喻,就可以把神話語的豐富,藉著比喻的豐富含意說明出來。因為真理是豐富的,是多面性的,用比喻說出真理,正好可以把真理的多面性表現出來。因此,比喻與真理是匹配的,兩者都有多面性的一個特徵。

耶穌在說出比喻後,門徒就問耶穌為何要用比喻來說話(10);門徒為何問耶穌呢?這是代表他們不明白耶穌所說的比喻,希望耶穌可以解答這比喻的意思;因為門徒覺得耶穌若是直接說,他們就清楚了。在這裡我們就看見,門徒是在不明白之時,會主動問耶穌的,但其他的人呢?他們聽不明白也不會問耶穌的,於是當耶穌說了第一個比喻後,就可以分出兩類的人來:一種是耶穌口中所說的「你們」,一種是「他們」(11)。「你們」是指願意問耶穌的門徒,「他們」是指聽了不明白,卻不願意問的人;於是耶穌就把這兩類人分出來了。

這兩類人一是願意追求的,就落在一個良性循環中;他們是屬於凡有的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的這種人(12)。他們因為願意追求,就會愈來愈豐富,愈來愈得到生命的成長。另一類人是有聽,但不覺得需要明白,也不渴慕神的話,是一種自以為有的人。這一種人就落在惡性循環中,是不會有生命的長進的(12)

今天我們是哪一種人呢?當我們讀到神的話時,我們是否懂呢?若不懂,我們是否會問聖靈呢?當時的門徒,因為耶穌就在身旁,他們就可以直接發問,沒有攔阻;但現在耶穌已經離開我們在天上,我們可以問誰呢?我們必須學會與聖靈相交,隨時問聖靈有關聖經寫出的話,才會得到更清楚的答案,明白神的旨意的。當我們讀經時,無論是明白不明白,都應要從聖靈得的啟示來解經的;若只用自己的意思去解經,是很難明白聖經的真意的。

耶穌還說到一種人,是聽是要聽見,卻不明白;看是要看見,卻不曉得的(14)。為何他們會這樣呢?因為他們是被油蒙了心,使他們的耳及眼都失去功能的。這不是他們肉體的耳及眼,乃是屬靈的耳及眼。當一個人只懂得用肉體的眼及肉體的耳去看及聽時,他們是不會明白神的話的。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光景,他們屬靈的眼是瞎的,屬靈的耳也是聽不見神的話的。然而由於他們有屬世的眼及耳,他們就用屬世的眼去看,用屬世的耳去聽;如此他們的解讀,就會產生很大的差距。這就是法利賽人到了後來,把聖靈變成是別西卜的原因(十二24)。這樣的解讀神的話語及神的作為,是完全違背原意的,我們是否在解經時,也會不知不覺地誤解了神的意思呢?

這種沒有屬靈眼睛、以及沒有屬靈耳朵的人,他們不只是不明白神的話,而且也不願意明白。他們追求的不是屬靈的福,乃是屬世的榮華,屬世的地位等;因此,他們怕當他們接受神的福音時,就會失去這些屬世的福分。這就是這裡說的:「恐怕」眼睛看見,耳朵聽見,心裡明白,回轉過來,神就醫治他們(15)。這裡說的「恐怕」,不是神的恐怕,是他們的恐怕!他們不願意接受耶穌,是因為他們視屬世的福比屬靈的福來得真實,他們看不到屬靈的福是永恆的,世界的福是暫時的;於是他們選擇的是世上的福,這就是他們瞎眼的表現。他們恐怕失去屬世的福,就不願意讓他們的眼及耳看得見及聽得見,免得他們失去屬世之福。這就是有一些人,當他們聽到福音後,覺得信耶穌後不能做這、又不能做那,於是就不願意接受耶穌。例如有些人說,若我信耶穌後,我就不能睹錢、不能說謊、不能抽煙等,於是他們就拒絕相信,就失去得到永恆之福的機會。

真正的福氣,不是屬世的,乃是屬靈的。當我們有機會看到及聽到福音時,我們的耳朵及眼睛是有福的(16);當我們有機會讀經,聽到神的話語時,我們要珍惜這些機會。每次讀經時,都不要錯過這個機會,一定要反覆思想神的話語,並且謙卑地求聖靈啟示祂的話語。當我們願意這樣操練時,我們讀經是愈讀愈有味道,愈讀愈明白神的心意的。因為就如門徒一樣,他們聽不明白耶穌的比喻時,他們是要問耶穌的。因著問耶穌,就會進入良性循環中,得到生命的成長。而那些不想問耶穌的人,他們就永遠得不到成長的。

至於這個撒種的比喻,耶穌是有解釋的,種子就是神的道(19),土地是人的心田。所撒的種、就是神的話,話是一樣的,但由於人的心有不同的接受度,於是出來的結果也是不同的。耶穌說出有三種壞土地,也有三種好的土地;壞的土地是不會結果子的,即使勉強結出果子,也是暫時的、不會長久的。壞的土地有兩個因素使它成為壞土,一是本身的問題,二是外面環境的問題。當神的道撒下時,第一要緊的是人自己的意願:若無心接受的人,就只能像種子落在路旁一樣,那不是土地、是不會生根的。若我們的心是拒絕神的話的,那神的話是無法在我們心中生長的。之後,就是外面的環境,太陽與荊棘都是外面的環境,外面的環境,會影響我們的心志,若裡面沒有豐富的生命,是不能抵禦外面不好的環境的。

好土也有三種,但耶穌沒有解釋為何有些土可以結一百倍,有些可以結六十倍,也有些是三十倍。然而,這一定與人的追求有關的。若一個人是有一個持久追求神的心,也願意立志為神而活的人,那他的長進一定是愈來愈明顯的。更重要的不只是聽到神的話的多少,而是活出神的話有多少,這才是決定一個人的靈命是否豐富,是否可以不斷成長之因。若我們的靈命是停滯的,是聽了而不行出來的,那結果子就會減少的。


2026年1月2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16-31

 20260125 dimanche 太十16-31

16節開始,耶穌所說的話,似乎是說到更遠的將來,甚至說到耶穌再來的日子(23)。那這些與門徒有關嗎?神所看的時間,是超越人的時間觀的;若耶穌如此說,就代表不只是門徒現在要出去傳福音,乃是暗示福音是要一直傳下去、直到主再來的。前面5-15節耶穌說的話,是直接對門徒這次被差遣而說的,是直接關乎他們這一次的差遣要注意的事。然而,從16節開始,耶穌說的話,也是有關傳福音的,是說到福音一直傳出去,直到耶穌再來的日子。這就跳過了門徒這一次的傳福音,而說到更遠的將來之福音工作。也就是說,不只是這時要傳福音,福音的工作是要一直維持下去,直到主再來之前,都不能停止的。

因此,從16節開始,耶穌是說到整個福音的工作,我們要注意的事。前面15節之前,是說到門徒這一次出去,要注意的事,後面這一段,就說到所有傳福音的人要注意的事。前面對門徒所說的,是一般的裝備、就是屬世的裝備;告訴他們要帶些甚麼、不必帶甚麼(9-10)。那是專門為他們這次出去而說的話,是對他們的初級訓練。之後所說的話,是對整個福音工作的說話,就超越了現在的環境,說到整體的福音工作中,我們要注意的事。前面的這段是說到屬世的裝備,而後面的是說到屬靈的裝備:就不是帶甚麼東西、不能帶甚麼東西的問題,而是裡面要帶著一顆火熱的心、以及願意殉道的心。這就是屬靈的裝備,而不只是屬世的裝備。

今天我們要出去傳福音,是有兩樣的裝備的,一種就是屬世的裝備,即是要過一個簡樸的生活、要有文化的適應、要有語言的學習等,這都是傳福音所需要的屬世裝備。然而,除了屬世的裝備之外,更重要的是屬靈的裝備;因為傳福音是一場屬靈的戰爭,是要從撒但的國度中拯救人,把人搶回來歸給神的國度的。因此,撒但一定不會放過傳福音的人的,這就是一場屬靈的戰爭,是不能輕忽的。這就是耶穌所說的,是羊進入狼群中一樣(16),是有生命危險的;因此,我們必須要有屬靈的裝備,才可以應付的。

那甚麼是屬靈的裝備呢?屬靈戰爭的武器不是屬世的,乃是屬靈的。而屬靈的武器,除了以弗所書第六章所說的,神已經賜給我們的救恩外;還要加上有聖靈即時的話語,是聖靈隨時會給我們當說的話、當行的路的(19-20)。一個傳福音的人,是一定要有聖靈的充滿,才有能力打這仗屬靈的戰爭的。因為要能靈巧像蛇、馴良像鴿子(16),這種適當的平衡,是必須有聖靈給的智慧,才可以做得到的。

耶穌把傳福音定位為屬靈的爭戰,是要我們提高警覺,不能靠自己的智慧及力量,一定要靠聖靈去傳的。今天我們傳福音的態度,是否有這樣的心態,知道這是一場屬靈的戰爭;是要倚靠聖靈給的話語、以及聖靈給的智慧,去把神的福音傳出去呢?福音對未信主的人而言是隱藏的,但對已信的人是顯明的,我們就把這隱藏的奧祕說出來,是不必怕被逼害的(26)。同時,在傳福音時,聖靈是會隨時給我們話語的,這時我們就把這些話說出來即可(27)。若傳福音是一場屬靈的戰爭,那我們打仗的主帥,就不是我們自己,乃是聖靈。我們就要隨時聽得到聖靈的聲音,按聖靈的啟示而說話。同時,我們傳福音的力量,也是從聖靈來的,這才是一個傳福音者應要具備的條件。

耶穌又暗示地說到傳福音有可能死亡的(28),這就是有殉道的可能,這是歷世歷代傳福音時,可能會遭到的困難。然而,神不會隨便讓人殉道的,若神真要我們殉道,那一定是可以換回更多失喪的靈魂的。這就如司提反的殉道,就換來保羅的得救一樣;雖然司提反看不見,但他的殉道一定是有屬靈的功效的。同樣地神若要傳道者犧牲,必然會換來更多失喪的靈魂的。若殉道是喪失一個生命,那必然會得回更多的生命的。我們只要把自己放在神手中,那就不必害怕的。

耶穌說惟有忍耐到底的,必然得救(22),這句話同樣在廿四章13節出現,而廿四章是說到主再來的預言。因此,這裡說的22節、以及23節的內容,都是說到有關主再來前的情形的。那這一節聖經說的得救,是怎樣的得救呢?當我們信主後,我們的靈就已經得救,因此,這裡說的得救,就不是靈的得救,那是甚麼的得救呢?林後一10告訴我們有三種得救,就是靈、魂及體的得救。當我們說到得救時,常常以為是靈的得救,常會忽略魂及體的得救的。而在這裡說的得救,不只是靈的得救,那是已經得到的;更是說到魂及體的得救。

魂的得救是一生的功夫,是彼前二2、來六9說的得救;是要下功夫追求神而得著的。而體的得救,是羅八23、帖前四16-17、林前十五4449-54所說的身體改變,得到一個榮耀的身體。耶穌說忍耐到底的人,必然得救,應是說到耶穌再來時,這時他的得救,就是靈魂體的完全得救。因著他的忍耐,就達成魂的得救的工夫;因著基督的再來,他就得到身體的改變,就是身體的得救。

因此,一個傳福音的人,若是靠聖靈得到屬靈的裝備,靠聖靈去迎戰撒但的這一場屬靈戰爭;並且能忍耐到底,那他的結果,就是得到完全的得救。因此,耶穌說這段話,一方面告訴我們要如何傳福音,另一方面也暗示,福音是要傳到主再來的。不只是門徒傳福音,而且要延續下去的。這就是耶穌用超越時間的角度,說出福音的整個傳播過程,是直到主再來都不停止的。


2026年1月1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八1-13

 20260118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太八1-13

耶穌在山上說完了話後,就下了山,有許多人跟隨著祂(1)。這時就有一個患痲瘋的人前來向祂跪拜,說:「主啊,如果祢肯,必能使我潔淨」。之後,主就伸手摸他,他就潔淨了(2-3)。這個痲瘋病人,是怎樣來到主的面前的,聖經沒有說明,因為這時是有很多人跟隨著耶穌的(1);而他是不潔淨的人,一般是不能接觸到別人的。因此,痲瘋病人這段路程也不是容易的,因為他是不潔淨的人,是要有很大的勇氣,才可以完成這段來到主面前的路的。然而,他做到了,而這段路程,就是信心的道路。因為他要得潔淨,就必須行這段路;也要冒著被別人發現,或是被人辱罵的可能的。

一個普通的病人,要來到耶穌面前,是不困難的;但一個痲瘋病人要來到耶穌面前,他的路每一步都是不容易的。因為這是律法的規定,他要突破律法的約束,才可以病得醫治的。這段信心的路程,代表他的信心不是一時的,乃是持續的。我們到主的面前,所需要的信心都是持續的:例如我們因信稱義後,還繼續要有因信成義的信心。信心是我們一生都要持守的,是帶領我們到神面前的重要條件。

故此,痲瘋病人能夠來到耶穌面前,本身就已經表現出他的信心,是一種破釜沉舟的信心,是義無反顧的信心。之後,他經過一段艱苦的路,到達耶穌面前時,他是謙卑地向耶穌跪拜的。同時,不只跪下來,他的說話也是謙卑的,他把主權交給耶穌;他說主若肯,必能使我潔淨。他這麼辛苦地來到耶穌面前,代表他的信心及盼望得醫治。然而他也尊重耶穌的主權,知道自己不配,而把主權交給耶穌。這就好像亞伯拉罕在所多瑪的事上,與神討價還價時,他說了一句話,就是「我雖然是灰塵,還敢對主說話」(創十八27)。這句話代表一方面他是沒有資格的,但另一方面他又知道神的憐憫,就捉住神的恩典而求神。今天我們來到神的面前禱告,一方面我們知道神的憐憫,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尊重神的主權,要把我這個人交在神的手中,由神來按祂的旨意成就。同時,我們相信神所給我們的,比我們的祈求是更適合我們需要的。

痲瘋病人求的不是醫治,而是求潔淨(2)!這是甚麼意思呢?當然求潔淨就是求醫治,但他這句話是代表他不只有疾病的纏繞,而且還有心靈上的困擾,因為當他有這個病時,他失去了與人接觸的機會,他的心靈是虛空的。這代表他不只身體得病,而且心靈也是失去安慰的。因此,他求醫治的重點,是求潔淨,他把重點放在心靈的虛空上;因為這才更是他的需要。

耶穌願意醫他的病,並且作了一件事,就是用手摸他(3)。為何耶穌要摸他呢?一個不潔淨的人,是人人都避之則吉的;這正是這個病人的哀傷,他需要的醫治,不只是身體的,更是心靈的。因此,耶穌知道他求潔淨的原因,是因為別人都要遠離他,他的心靈受傷;而耶穌用手摸他,代表對他的安慰,代表除了醫治他身體的病,更要安慰他心靈的創傷。原來耶穌的醫治,是身心靈的醫治,而不只是身體的醫治而已。

當耶穌醫好了他的病後,一方面叫他不可告訴別人,另一方面又要按律法的規定,要給祭司檢查;並照摩西所規定的獻上供物,好向大家作證(4)。這是一方面不可告訴別人,另一方面又要向眾人作證,這不是矛盾嗎?耶穌為何要這樣吩咐呢?耶穌行神跡是低調的,祂不喜歡張揚出去,因為祂主要的工作不是醫病,乃是傳道;只是因為人有需要,耶穌也作醫病的工作。傳道是醫治靈魂的病,醫病是醫治身體的病,二者的輕重是有分別的。因此,祂醫病後常是叫人不要張揚的,免得妨礙祂傳道的工作。

然而,一方面又不告訴別人,另一方面又要向大家作證,這如何可以達成呢?不告訴別人,是用言語說話,而向大家作見證,那是用生命的事實向人說明。也就是說,我們的見證不是說出來的,乃是活出來的。原來真理不只是說出來的,更是要活出來的。說出來的真理,不如活出來的真理,後者更可以感動人,讓人可以接受真理的。今天我們領受了真理後,就要活出來;活出來的真理,才可以讓人清楚知道甚麼才是真理的。

之後,耶穌到了迦百農,有一個百夫長的僕人癱瘓了,就來到耶穌面前,求祂醫治(6)。這時似乎他還未開口求,耶穌就主動說要醫治他(7)。然而,百夫長說:耶穌只要說一句話,他的僕人就必然好了(8)。因為百夫長了解甚麼叫做權柄,他自己經歷過話語的能力,就知道話語所帶出的權柄是大的(9)。若一個小小的百夫長所說的話,都可以有這麼大的權柄,何況耶穌是萬物之主,權柄豈不是更大嗎?這就是百夫長的認知,是看到了耶穌的權柄,也知道言語的力量,就覺得只要求耶穌說一句話就可以;這樣的看見是不簡單的,就是他大信心的來源(10)。於是耶穌說了一句話,他僕人的病就好了(13)

百夫長是耶穌說的大信心的兩人中的一人:一個是迦南婦人(太十五28),另一個就是這裡的百夫長。這兩個都是外邦人,一個是男、一個是女。男的不必耶穌到他家,只要耶穌說一句話,就知道耶穌可以醫好他的僕人。而女的則死纏耶穌,要的是耶穌自己,於是她的女兒被鬼附的病就好了。他們兩人的表現似乎相反,一是死跟耶穌,即使環境不利,仍要跟隨;另一人是不必耶穌來,只要說一句話即可。雖然表現是相反的,但他們的信心都是大的;婦人知道要得著耶穌,而且相信耶穌的憐憫,就死跟著祂。而百夫長則有清楚的理智,知道得到耶穌的話,就是得到耶穌。今天我們是否知道,我們有了神的話,就等同有神呢!只要神說了話,事情就必然會成就的。

此外,我們看到同樣的事情,路加的記載與馬太的記載是完全相反的。路加的記載不是百夫長親自到主面前,而是百夫長託人去見耶穌的,而且是兩次託人去見耶穌的(路七3,6)。為何有這樣的差距呢?事情的真相到底是甚麼呢?聖經是聖靈藉著人寫的,神要馬太及路加寫的不同,是因為神要我們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看事。真實的情形是路加所描述的,是百夫長托人去見耶穌,而不是百夫長自己親自去的。那為何馬太說是百夫長親自去呢?因為這段經文的目的,是要告訴我們:得著耶穌的話,就是得著耶穌自己。因此,當百夫長託人去見耶穌時,那受託的人得了百夫長的話,就等同百夫長自己。因此,馬太就以百夫長來形容這些人,目的是要突顯有了被委託的話的人,就可以代表說了話委託他的人。這代表神用兩種寫法,來證明話語的重要,也印證了百夫長的信心。


2026年1月1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五20-32

 20260111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太五20-32

21-26節,耶穌說到的是人與人的關係,要解決人與人的嫌隙,主要是要對付我們的己的問題。耶穌在這裡沒有根據對與錯是解決問題,因為對與錯並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我們要捨己。即使是有弟兄對自己不滿(23),但我們不要論誰對誰錯,而要重視的是人與人的關係,以及我們是否有捨己的愛對弟兄。當一個人有捨己的愛時,他是不會計較誰對誰錯的,而只會看我自己是否能捨己,能放下我們的尊嚴與面子,而單單尋求愛的彰顯。一個真有愛的人,他是會捨己的;而一個願意捨己的人,他是不會計較人的辱罵、即使對方是錯的,也要以修復關係為先的。

舊約的律法是只能顧外面的表現,例如有沒有殺人(21),有沒有獻祭等(23),這都只是外表的要求。但新約的律法,是在對付我們的心,而不只是外面的行為的。外面沒有殺人的人,他的心可以是恨人的,也可以是罵人的;這種人雖然在舊約是不能定他的罪,但新約的要求,仍是要審判的(22)。同時,這裡說到罵人的語氣,似乎並不是很嚴重的,只是罵人「蠢材」或是「傻瓜」,那就難免地獄的人的呢(22)。那不是每個人都會犯的毛病嗎?只有一種人是不會犯這最容易犯的、我們認為輕微的罪的,那就是一個完全捨己、有愛的生命的人。

原來耶穌舉這些例子給我們看,是要告訴我們:當我們的己存在時,是很容易犯這樣的罪的;但當我們有神的生命時,我們口中出來的,就必然是柔和的話,不只不會罵人,而且還會帶著愛的關懷,說出幫助人的話的。也就是說,若是有愛的話,就會捨己;不只不會說出罵人的話,還會說出正面幫助人的話的。反之,一個沒有捨己的人,必然會犯這裡說的錯的。

當人與人的關係不和時,這時的獻祭給神,也不會蒙神悅納的(23-24)。或許人會這樣想:當我與別人的關係不好時,我就來到神面前多獻上供物,如此就可以彌補我對人的不和。然而,耶穌告訴我們,一件還一件,我們不能用獻祭來填補人際的關係的。若我們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,是不能愛看不見的神的;與神的關係不能替代與人的關係的,與人的關係先和好,才能與神建立好的關係的。

或許我們覺得與神相和比較容易,因為神是慈愛的神,是願意赦免我們的神;而對人而言,常常是不容易相處的。於是我們就跳過人際關係這一關,就直接來到神面前。然而,若不會與人和好,就不能與神和好的,這是耶穌所說的重點。還有一點,就是這時還不是您得罪弟兄,而是弟兄對您不滿(23);即使是這樣,一個有愛肯捨己的人,也會願意犧牲自己的尊嚴,降下身份而與他和好的。

同時,這裡雖然不論對與錯的問題,但這一段中還是有對與錯的。有時是對方的錯(23),但有時又似乎是自己的錯(25-26);然而,耶穌沒有說到誰對誰錯,而是大家都要和好。優先的次序是和好,而不是討論誰對誰錯。若是能夠弟兄和睦同居、和睦相處,這是何等的善、何等的美的(詩一三三1)。因此,耶穌告訴我們的重點,一是要捨己、以愛的發出為先,二是不是對錯的問題,更是關係和諧的問題。這兩點是我們要注意,不能失去的。

之後,耶穌就說到犯罪的問題(27-30):耶穌所舉的例子,一定是人常會犯的,那就是情慾的問題。耶穌的標準是高的,是心裡的問題,這是新約的標準。心不是人可以看得到的,但神卻看得到;因此,我們不是活在人面前,更要活在神面前。我們不是被地上的法官審判,乃是要被天上的法官審判;人是看外貌、神是看內心的。因此,外面沒有姦淫,但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了姦淫(28)。人生下來就會有慾望、也有情慾的需要,這確是最容易犯的罪;而要對付這樣的罪,是要用破斧沉舟的方法,才有機會對付得了的。

耶穌要我們做的,是要把犯罪的眼或手挖掉及砍下來的,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是一個比喻,是告訴我們這樣的一個罪,既然是容易犯的,我們就要嚴厲的對付,是不能讓之留下餘地的。因為人會用諸般理由,為自己辯護,而不想對付的。要對付這些容易犯的罪,必須從根部做起的,那就是挖眼及砍手的比喻。眼及手都是身體的一部分,是重要的肢體,是神創造的身體,那為何要挖掉或砍下呢?這時的眼及手,是代表犯罪的肉體,這時就不是身體,而是肉體了。我們的身體本是為神用的,但當身體變成肉體時,我們就要用極端的方法,把我們的肉體去掉,免得它玷污我們的身體的。這種極端的方法,實際上如何做呢?耶穌沒有說出來,那是必須靠神給的力量,去對付我們的肉體,讓聖靈帶我們走每一步,才有機會勝過的。一個願意常常思想神的話,而且是常常可以與神相交的人,是自然就可以勝過的。可惜的是我們大多不是常與神相交的人,於是情慾及肉體,就容易出來,罪就會勝過我們的。

到了31-32節,耶穌又再次說到姦淫的問題,可見淫亂常是我們要對付的問題。古人的吩咐是:人若休妻,就當給她休書;這是人處理姦淫的方法,這樣的方法,更會促使人隨意休妻的。這代表用人的方法,要去解決淫亂的方法,反而是促使更多的淫亂發生呢(32)。淫亂的解決,不是一紙休書,就可以解決、就可以免罪的。這只是人想出來的方法,不只沒有效果,反而產生更多的淫亂。淫亂的情況,是不容易解決的,耶穌的方法是斷然的方法(29-30),而人的方法卻是姑息的方法(31-32)。惟有靠神用斷然的方法,才可以斬斷淫亂的根的。


2026年1月4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二13-23

 20260104       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太二13-23

當博士們在夢中聽到指示不要回到希律那裡去,他們就不再回去見希律,於是希律就老羞成怒,下令把伯利恆和附近地方,兩歲以下的小孩全都殺死(16)。而在希律殺小孩之前,神就在夢中向約瑟顯現,要他帶著孩子和馬利亞逃到埃及去,住在那裡,直到希律死了,神再指示他為止(13,15),約瑟就按神所指示,漏夜帶著孩子及馬利亞往埃及去了(14)。發生這兩件事,一是希律所做的,是極之殘暴的;二是約瑟一家要匆匆離家,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為何神不給他們順利的路呢?為何神不阻止希律的殘殺呢?這是我們或許要問的問題。

當耶穌降生時,本是一件好事,是神要拯救罪人的恩典;然而,為何因著耶穌的降生,反而讓這麼多無辜的小孩被殺呢?神不能阻止希律嗎?神當然有能力阻止,但每一件事情發生,尤其是悲慘的事,都是與人的罪有關的。一件事情的發生,常常是人與神都有關係的。當神給了人的自由意志後,人若隨意而行,產生罪惡的出來,神一般是不會阻止人的自由意志的。因此,當希律用他的自由意志去犯罪時,神沒有阻止他的自由,但這個罪出來後,希律很快就遭到神的懲罰,他就死了(19)

我們說過當博士們來到耶路撒冷時,是有三種人的。一是有聖經而沒有聖靈的文士,二是有聖靈的引領,加上神的啟示的博士們,三是沒有聖經、沒有聖靈的希律。後者是只能按自己的自由意志而行,他所行的,就代表撒但在他裡面運行而產生出來的結果。當神要救人時,撒但是不甘心的,於是他就想盡辦法,引導希律去做殺人的工作。因此,希律的作為,就代表撒但的作為;他的作為就是偷竊、殺害及毀壞(約十10)。當神準備要拯救世上所有的人時,撒但就與神對抗,要攔阻神的計劃,希望先把孩子耶穌殺死。這就是撒但要希律做的,讓我們可以看見神要救人,而撒但是要殺人的。當希律坐在他的寶座上時,他是不願意讓神來作王的,故此當一個人要自我作王時,他是不會讓神來取代他的位置的。可惜希律沒有想到,他不必耶穌來取代他的王位,神很快就讓他死亡、失去他作王的地位了。

那約瑟與馬利亞,不是蒙大恩的一個家庭嗎?若是耶穌要降生在這個屬靈的家庭中,為何還要有這麼多的苦難呢?我們看到當初馬利亞懷孕準備要生孩子時,她還要長途跋涉,從拿撒勒走到伯利恆去報名上冊,這是舟車動的苦。同時,她到了伯利恆,還不能在旅店中生孩子,而只能在馬槽中生呢!而現在更因為希律的殺嬰,他們還要繼續顛沛流離,遠赴一個陌生的國家去生活呢!神是全能的神,為何不攔阻這些事的發生呢?這是神的兒子呢!為何不去保護祂,還要讓祂小小年紀,就要勞碌奔波呢?

神一方面讓這些不好的環境臨到他們,但另一方面神又啟示他們,指引他們前面的路。他們的路每一步都是聖靈帶領的(13,19,22),如此可以讓約瑟及馬利亞,學習不只是得到耶穌,而且要聽到聖靈的帶領,而行他們人生的每一步。其實重要的不是外面的環境是否好壞,而是能在任何的環境都否有神的同在,也有聖靈的引領,這才是重要的。我們要學的功課,不是求環境的順利,乃是求神讓我們在任何環境中,都可以有聖靈的同在及帶領,如此就可以走在神的旨意中,不會枉費我們的一生。

或許我們會問,為何神要讓耶穌先離開拿撒勒,搬到埃及去;之後又再返回拿撒勒呢(23)?他們本就是住在拿撒勒的(路二39),但神要他們先到埃及去,再把他們召回來(15),這有甚麼意義呢?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的例子,也是一樣的。亞伯拉罕一家,本就是住在迦南地的,但神藉著飢荒,把雅各一家帶到埃及去,經過四百三十年後(出十二40),再把他們召回迦南來;這又是甚麼原因呢?原來神一直要做一件事,就是不是要讓人不死,乃是要人得死而復活的生命。本來住在迦南,可以一直住下去,這是舊的生命;但若把這舊生命先連根拔起,經過死亡後再得回新生命,這才是神要的生命。

本來就住在拿撒勒的約瑟,神要先把他們趕出去,這就是死亡的預表。等到希律死了,他們再回來,而且又再住回拿撒勒(23)。這不是同樣的拿撒勒嗎?地方是一樣的,但這時的約瑟及馬利亞,是有不一樣的生命;是經過死亡而復活的生命。這拿撒勒就等同失而復得的東西,是神把復活的生命及經死亡而復得的拿撒勒給了他們;這是不一樣的新生命及新環境呢。因此,當馬太說:祂將稱為拿撒勒人耶穌時(23),這裡的拿撒勒,就不是以前的拿撒勒,而是死而復生返回去的拿撒勒了。

當我們讀到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時,這裡的兒子明顯是說到以色列;然而,這句聖經卻又應驗在耶穌身上(15),這是甚麼意思呢?原來神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以色列,是不聽話的兒子,是背叛神的兒子。第二個兒子是基督,是順服神的兒子,是要拯救世人的兒子。我們讀到何西阿書時,不會讀得出這個兒子是基督的;但馬太告訴我們,原來以色列這個兒子,是預表基督的。不只是這裡的預表,馬太引用耶卅一15節,來描寫希律殺孩子,是應驗耶利米這句話的(18)。這又使我們覺得,原來聖經到處都是預表基督的;但若不是馬太被聖靈感動,告訴了我們預表基督的真相,我們又怎能讀得出來呢!因此,讀聖經若沒有聖靈的啟示,我們是不會測得到神的心意的。

當約瑟及馬利亞蒙神的大恩,讓他們得到基督降生在他們家後,不知道他們是否會想到,原來是要經這麼多的苦難的呢!神把基督降生在他們家,若從人來看,似乎不是福而是禍呢!但這條路的特徵,是有聖靈的不斷帶領,他們就要學走十字架的道路。而十字架的道路,不是我們可以走的,乃是聖靈帶領而走的。其中雖然有難處,但因著聖靈的帶領,一定會化險為夷、可以得復活的生命的呢!同時,若神安排我們一條十字架的道路,祂也必然會讓聖靈加力量給我們,讓我們可以走得上去的。一個常可以聽得到神的話的人,是可以讓神帶領走十字架的道路的,這就是約瑟所代表的。而神要他們走這條路,目的是要給他們復活的生命,這是最好的福氣。

約瑟及馬利亞帶著耶穌,雖然走十字架的道路,但一定是安全的,因為神不會讓祂的兒子被希律殺死的。同樣地,當我們有基督的生命時,神一定會保護我們心中的耶穌,帶領我們走前面的路的。因此,要緊的不是外面的苦難,乃是裡面有耶穌,前面的路就會有聖靈帶領,走在成功的路上的。成功的路就是得生命的路,就是走完十字架路後所得到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