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0222 dimanche 太十九27~廿16
太十九27-30
門徒問耶穌一個問題,就是他們已撇下一切跟從耶穌,他們會得甚麼(27)?耶穌回答他們,他們這些跟從的人,將來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(28),此其一。第二,凡為主的名撇下地上的產業、親情者,他必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(29)。十二門徒是特殊的人,是耶穌親自揀選的,因此他們的位份也是特殊的,他們將來是與基督一同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的。之後耶穌所說的,是指一般的信徒,只要他們是走捨的路,他們就可以得到百倍、以及得永生。馬太福音並沒有說到他們得的百倍是甚麼、也沒有說到他們得百倍的時間,是在今世或是來世;但馬可及路加,都是說在今世得百倍,來世得永生的(可十30;路十八30)。馬太這樣說,代表甚麼呢?代表這個百倍,不只是在今世,而且是在永恆的;因為地上的財物,都會過去的,若只是在地上得百倍,是沒有意義的。但若在地上得百倍,那這個百倍,是可以帶到天上的。也就是說,為主撇下一切的人,不只是在地上得百倍,而且因著他有永生,這百倍也可以帶到天上去的。
地上得百倍,目的不是富有,乃是為了讓跟從主的人無後顧之憂;讓跟從主的人,可以憑信心生活,相信天父必看顧及供應。而這個百倍不只是在地上的,而且是可以帶到天上的,這是撇下一切跟從主的回報。也就是說,一個撇下一切跟從主的人,他的得著是永恆的,是不會隨時間改變而改變的。但一個人若如少年官走「得」的路時,他所得的,之後全都會失去的。因此,有屬靈智慧的人是要走捨的路,而不是走得的路的。
之後,耶穌又補充一句,說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,在後的將要在前(30)。這句話耶穌沒有特別解釋,是指著甚麼說的。但因為前面說的,是兩條不同的路,一是少年官走的路,是「得」的路,另一條是門徒走的路,是「捨」的路;因此,這應是說到得的人以為比別人多得,其實他們是比別人更少得的。他們以為是在人前,其實是在人後的。
第廿章1-16節
第廿章開始時,耶穌又說了一個比喻,這也是天國的比喻(1-16),是說到神的國如葡萄園請工人工作一樣。葡萄園一般是比喻以色列的,但這裡又用來比喻天國。這代表神當初揀選的是以色列人,後來以色列人離棄神,神的救恩就臨到更多的外邦人。這個天國的比喻,內容主要是說到恩典、勞苦工作、主權、神的憐憫等,也說到神的拯救,要讓更多人得到神的白白恩典。
比喻的開始,是葡萄園的主人出去雇請工人來葡萄園中工作;這個動作就是恩典的代表。因為葡萄園不是欠人來工作,是主人讓人有一份固定的工作,讓他們得以生活無憂,這是恩典的開始。然而,這個恩典出來後,被雇的人是要在恩典下勞力的。主人與第一批入園的人議價,是每人一錢銀子。之後,主人在九點、十二點、下午三點以及最後在五點時,都出去找工人入園工作。而最後的五點,似乎是快結束一天的工作時,主人還是要出去找人。這代表甚麼呢?這個動作是加插入來的,因為之前都是每隔三小時出去一次,但因為日頭快要平西了,就再加上特別的恩典與憐憫,出去找人入來工作,目的是為了給他們工錢。
從這個動作我們就看到,主人找人入園工作,不是因為缺少工人,乃是為了給人恩典,最後的一批人是如此,第一批人也是如此,主人這樣做的目的,是為了讓人有一個安定的日子,可以得工錢以養生。因此,這個主人應是為了給人恩典而雇人,不是因為缺少人工作而雇人的。這就代表原來真正的目的,是要把恩典發出去。然而,這五批人中,那一批人知道是主人的恩典呢?
當主人發給最後一批人同樣的一錢工資後,比喻只是強調了第一批人的反應(10-12),沒有特別說到中間的三批人的反應。因為這是作為一個對比,一個工作了十二小時的人,與一個工作一小時的人,他們的工資竟然是一樣的。於是第一批人就覺得不公平,但主人說,他沒有虧待第一批的人,因為當初是講好給一錢的,沒有減少他們的工資。同時,主人若要憐憫最後一批人,這是主人的主權,是在主人的錢財下作的事,沒有牽涉到虧負別人的錢財。這是在主權下的恩典,但卻沒有影響別人的權益,也沒有影響到公平性。主人是在公平的前題下,作出憐憫的動作,這是主人的權限,對第一批人是沒有虧損的。
第一批人為何會覺得不公平呢?因為他們看到的是自己的勞力,而不是看到恩典的發出。他們用勞力的多少,來計算工價,但他們忽略了他們領受了更長時間的恩典。他們清早就可以入葡萄園工作,這時他們就開始享受主人的恩典;因為他們的工作有著落,就不必愁一天的生活了,故他們應是快樂地工作的。然而,他們卻看不到恩典,只看到自己的勞力,因著他們多付出勞力,就把恩典遮蓋住。但若沒有主人給的恩典,讓他們可以入葡萄園工作,他們的勞力又如何發揮呢?他們就只能整天如第五批人一樣,整天游蕩、浪費體力而已。然而他們因著有付出工作的勞力,就否定了主人的恩典,也因勞力而產生埋怨,這就把主人的恩典糟蹋了。他們以為得金錢才是恩典,卻不知道能一早工作更是恩典。今天我們能活在世上,能有體力工作,這都是神給的恩典;我們有健康的身體不是天生的,乃是神的恩典,這是我們要認知的。
至於最後一批人只工作一小時,卻可以得一錢的工資,於是人就覺得不公平。然而,我們不能只看他工作的一小時,卻看不到他們沒有工作的十一小時。他們到了下午五點前,還找不到工作,他們的心是何等焦急呢!因為一天的生活費就失去了。他們雖然沒有在葡萄園中工作11小時,但這11小時卻是痛苦的,沒有比那工作多11小時的人更舒服的。因此,能夠一早進入葡萄園工作的人,其實是幸福的,是得到最先的恩典的,是應該滿足而不應埋怨的。
為何最後一批人可以得同樣的工資呢?這除了是主人的憐憫外,原來還有一個原因,就是這一批人一定是存感恩的心去工作的。他們知道這是主人給的特殊恩典,他們感恩的心比第一批人是更多的、也是實在的。主人要的不是他們的勞力,乃是他們的感恩之心。今天我們服事主時,我們以為是付出勞力,就應得到稱讚;然而勞力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我們知不知道能為主工作,這是神給我們的恩典呢?第一批人是不知道恩典的,因為他們以為是自己勞力賺取來的工資;但最後一批人,是知道這是主人的大恩的。因為若沒有恩典,你的勞力也是無處付出的。
當人犯罪後,咒詛就臨到人的身上,要汗流滿面,才得糊口(創三19)。然而除了這個咒詛外,還有一個恩典,就是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(創三15),代表救恩的出來。因此,亞當的兩個兒子中,該隱就走在汗流滿面的咒詛路中,惟有亞伯走的路,是恩典的路,就是牧養羊群的路。亞伯看到的是恩典,而該隱看到的是犯罪後的咒詛,兩人走的路是不同的。今天我們要走的路,不是靠功勞而得的路,乃是靠恩典而活的路。因為我們一切所有的、所能得的,全都是恩典,不是我們能得到的。
之後,耶穌又再次說出一句話,就是在後的將要在前,在前的將要在後(16),這與十九章30節所說的一樣。然而兩者的重點是不同的,十九章說的是捨己的路,不是得的路;這裡說的,是有關恩典的路,不是靠勞力的路。我們一方面要捨己,另一方面又要靠神的恩典,如此我們走的路,才是得勝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