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0301 dimanche 太廿二1-14
這時耶穌又說了一個比喻,這比喻是有關天國的比喻,是在天國裡王為他的兒子娶親的筵席(2)。這個比喻是說到天國的,與前一個比喻不同;前一個比喻是說到葡萄園的比喻,葡萄園代表以色列國,那是預表舊約的以色列人。而這一個比喻是說到天國,就是說到新約的開始。因為施洗約翰傳道開始時,是說天國近了的。因此,天國的比喻,就是說到新約的事,是接著前面所說的舊約葡萄園的比喻來啟示他們的。
這裡說的王,就是天父,祂為兒子娶親,那就是創世之前神為基督預備的新婦。在創世記時神覺得亞當獨居不好,就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(創二18),表面是對亞當說,卻預表是對基督說的(弗五25-32)。因此,天國的完成時,是有一個為基督娶親的筵席的。這個婚筵是在天國的開始時,神就已經預備好的。因為有這一個婚筵,神就在呼召人參加,於是他先派僕人去叫被召的人,來參加婚筵(3上)。這裡的僕人可以以施洗約翰作代表,而被召的人是以色列人。因為神本來是要讓以色列人先得福的,就如上一個比喻一樣,為他們在葡萄園中預備一個好環境,讓他們可以安居的(廿一33)。只是這些以色列人,不肯來參加這個婚筵(3下)
之後,神又差另一批僕人去再呼召他們,這時僕人們的說話加上了一句,就是公牛和肥畜已經宰了(4)。這句話加上去,是甚麼意思呢?公牛是為全體以色列人犯罪時所獻上的贖罪祭(利四13-14),但真正的贖罪祭不是牛,而是基督自己。因此,公牛已經宰了,表示這時基督已死而復活,救恩已完成。而肥畜代表脂油,是神的恩典之意。因此,這批僕人就是初期教會的傳福音者,如彼得、司提反等人。然而這些被召的以色列人還是不理會,有的去耕田、有的去作買賣(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學會了買賣)。耕田的人代表走世界的路,靠勞力得食;就如亞當犯罪後,就被懲罰,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(創三19)。這是該隱所走的路,不是亞伯走的救恩之路。同時,他們還凌辱這些傳福音的人,並且把他們殺了(6);如司提反及雅各、彼得等都是殉道而死的。
這時,神就派兵消滅那些兇手,焚毀他們的城(7)。那就是主後七十年所發生的事,耶路撒冷城被毀,以色列人就再次被趕逐到世界各地去;這時救恩就臨到外邦人。王就差他的僕人到岔路去,叫凡遇見的,都召來赴席(9)。甚麼是岔路呢?就是在十字路口的人,代表不知方向的人;同時,這種人不論善惡,只要願意,都可以召來赴筵(10上)。這些就是指外邦人,因為外邦人不像以色列人,他們沒有神的律例典章,就是沒有方向的人。同時,他們都是罪人,就無所謂善惡之分,因為沒有一個義人,連一個都沒有。
這時,福音就臨到外邦人,這些人只要願意,都可以來赴王的婚筵。到了後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(10下),這時是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,婚筵就可以開始了。當賓客都到齊時,王出來看見一個人沒有穿禮服,就問他為何不穿禮服,他無言可答,王就叫人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,他就要哀哭切齒了(13)。
這最後一幕是甚麼意思呢?禮服是代表甚麼呢?為何他要被丟在外面呢?這些人不是都可以赴筵嗎?為何又被丟呢?要解釋這經文,並不是容易的。一般而言,禮服是穿在外面的,代表我們的行為;而且這禮服,按當時的風俗而言,是主人預備的禮服,是每個賓客都可以穿上,不必自己預備的。而現在有一個人沒有穿禮服,卻來參加婚筵,那他就被排除於外的。因為禮服是代表外面的行為,那就是人所表現的義;然而,這個義是因信稱義的義呢、還是因信成義的義呢?這就需要進一步思想的。
當不分善惡的人都可以召來時,這就代表他們是因信稱義的人;因此,每一個到王面前的人,都已經是因信稱義的人,這是第一個要求。而這個沒有穿禮服的人,也應是因信稱義的人;否則他不能進入婚筵中的。然而,不只是因信稱義,而且還要再穿上禮服,才不會被丟在外面的。而這禮服也不是自己帶來的,乃是主人預備的。因此,這應是代表因信成義的義,而不只是因信稱義的義,是要有真正的義,而不只是地位上的義。
禮服既是主人預備的,那就代表是人人應該可以穿得上的;這表示我們信主後,還要行善,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(弗二10)。神在基督裡把我們創造成一個新人,這是第一步工作;而第二步工作,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善,讓我們可以靠主而行出善來;這就是因信成義的義(羅六16),是信心產生的行為,是神所要的禮服。因此,我們要穿好這件主人所預備的禮服,才可以完整地參加這個婚筵的。
教會中因信稱義的道理,是常常談的,我們也知之甚詳。但因信成義是少談的,我們容易忽略,就認為這是選擇性的,而不是必要性的。若從這個比喻來看,不只是可以赴筵,而且還要穿上禮服,才可以真正參加婚筵的。這就告訴我們,原來進入婚筵是有兩步的,不只是因信稱義,而且是要加上因信成義的。而因信稱義是靠神的恩典,因信成義也是靠神的恩典的。我們要靠主而把我們的生命活出來,成為一個真正的義人,而不只是地位上的義人而已。
最後耶穌說了一句話,就是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(14)。這句話中的「被召」或「召」這個字,在這比喻中出現了一共六次,那被召是指以色列人呢、還是指新約時的外邦人呢?應是兩者都包括在內:最先是指被召的以色列人,後來也指新約的外邦人,甚至是因信稱義的人。被召的是代表神普世的救恩,但選上的人,若以新約的角度來看,就是要有因信稱義,再加上因信成義的要求。故此,被召是多的,但能夠最終可以因信成義的人,卻是少的。我們是否可以成為一方面被召,另一方面也可以被選上呢?耶穌說的這句最後的話,或許是對這個被丟到外面的人所發出的嘆息吧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