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8月24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羅一14-23

 20250824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羅一14-23

在保羅仍未寫出福音的內容之前,他先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、濃縮的結論(abstract);這結論就是在第17節之中。這節可說是把福音的內容簡要地說出來:福音就是要把神的義加在人的身上;加在甚麼人身上呢?加在有信心、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人身上。甚麼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呢?這是代表相信及接受神的救恩的人,這些人是從信開始,一直持守他的信心;是從信到信、信心不會停止的人。這些人就是因信稱義,以及因信而得生的人;這就是第17節的意思。

我們先說甚麼是神的義。與神的義相對的,就是人的義;然而,人是沒有義的,因此,人需要的不是人的義,乃是神的義。羅馬書第一章18節開始是說到人的不義,第二章則說到人的自義,第三章就說到神的義。原來神所要的,不是人的不義、也不是人的自義,乃是要把神的義加在一切相信神的人身上(22)。因此,福音是要顯出神的義,取代人的義。我們信主之前,是沒有義的,即使努力用人的方法,想行出善事來,都是徒勞無功的。因為人的義,就只是如破爛的衣服一樣,沒有可取的。

我們未信主之前,是沒有義的,但神要把神的義,加在我們的身上,這就是福音的功用,也是福音的結果。而我們如何得到這義呢?人本來是沒有義的,要得到神的義,只有藉著接受基督的救恩而得到神的義。而這裡說到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,那就是從信到信的過程,就不只是單單一次的信,而是連續的信,然後才可以得到神的義。若是這樣,我們簡單地說就可以分為兩步,一是因信稱義、二是因信成義。這就是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,是連續的信而不只是一次的信而已。

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救恩時,我們馬上就可以因信稱義;然而,這時我們的義,只是地位上的義,只是稱義而不是真正的義。神的義要藉著福音加給我們,就不只是地位上的義,而是要有實質的義;否則我們就只是得到一個無罪的虛名而已,不是真的義人。因信稱義的含義,我們可以用一個比喻來說:就是一個犯了罪的罪人,他本來是被法官定罪的:或是坐牢、或是判死刑;但因著總統的特赦,他就可以免受這刑責。這時他就可以被釋放,等同無罪釋放,法官也不能定他的罪。然而,這個被特赦的人,真的無罪嗎?不是的,他是有罪的,只是得到總統的特赦,他就等同無罪,這是國家賦與總統的權力。當然總統的特赦是不必總統付代價的,但神的特赦,是要付上祂愛子的生命為代價的。

因信稱義就是如這個被特赦的人一樣,他在法律上是無罪的,但在真實的情況下,他是有罪的;只是被特赦了,就等同無罪一樣而已。今天我們因信稱義的人,只是第一步而已,目的只是為了要讓我們繼續走下去,就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意思,繼續以信心走下去,產生真正的義出來,這就是因信成義的結果。原來我們在未信主之前,我們的行為是沒有用的,因為人不能靠己的行為而成為義人。然而當我們信主後,我們就可以靠神給我們的聖靈,行出神所要我們行的義來(弗二10),這就是神的義,在這福音上顯出來之意。

在第17節中還有一句話,也是說明福音的重要內容的,那就是義人因信得生的這句話。這句話原出於哈巴谷書二章4節,原文的意思是這樣說的:因著信可以得到義、因著信也可以得到生命,但中文不容易把這意思翻譯出來。也就是說,信心可以產生兩個結果,一是成為義人,二是成為有生命的人;而這生命,是說到屬靈的生命,就是神的生命。因此,這句話包含的意思,是告訴我們信心一是產生義、二是產生生命的。這個產生出來的義,就不是人的義,而是神的義,而這個義字,就是羅馬書所解釋出來的義。此外信心也產生神所要的生命,這個生命就是希伯來書十一章所說的信心偉人,他們所活出來的生命。

義人因信得生這句話,在新約就有三卷聖經引用(羅一17,加三11,來十38),分別說出其中三個字。加拉太書告訴我們甚麼叫做信,羅馬書告訴我們甚麼叫做義,而希伯來書告訴我們甚麼叫做生。信心不只是接受基督所做的一切,而且還要脫去我們原有的一切;那就不只是穿上,而且還要加上脫去。不只是信靠神,而且是順服神。而因著信心,我們不只是稱義,而且還要成義(16);不只是地位上的義,而且還要有實質上的義,就是活出神的義來。

這就告訴我們,我們常說的因信稱義,只是一個起點,而不是終點。起點是因信稱義,而終點是因信成義;起點是容易的,是一下子就可以得到的,但終點卻是我們一生的功夫。我們不要停留在因信稱義,也不要滿足於因信稱義,乃要繼續靠聖靈,而走上因信成義的道路上。

原來第17節就把福音的簡單內容說出來,讓我們知道福音的真義,乃是要彰顯神的義,要我們活出神的義來。我們未信主之前所活出來的,都只是人的義,人的義只是如破爛的衣服一樣而已,是不會有義的。而要活出神的義,不只是初信時的信心,而是要繼續下去的信心,是因著信以致於信的信心;如此才可以讓聖靈帶領我們,走上因信成義的道路。加三3說,我們不能靠聖靈入門,而靠肉身成全。這意思就是要我們不只靠聖靈入門,也要繼續靠聖靈成全;聖靈成全就是讓我們活出神的義來,而不只是稱義而已。

18節開始,保羅就開始逐步解釋福音的內容,他是從人的不義說起的(18)。首先保羅告訴我們,神的存在是明明可知的,因為神已經把認識神的本領,放在每一個人的心裡。聖經從來不需要證明有沒有神的存在,因為神的存在是不必證明的,是神把這事實放在人的心中的(19-20)。只是人的問題不是看不見神,而是否認神的存在(21)。他們是知道有神,卻不接受真神,只是接受自己創造的神(23);這就證明他們是知道有神的,但卻不把真神作神,而要自己創造一個神去拜,這就是人的問題。

聖經說這種人是故意不認識神的(28),是知道有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(21)。這是人的愚拙,卻自以為聰明(22)。聖經說: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(詩十四1;五十三1)。這代表他們否認神,因為否認神,就成為愚頑人,就產生各種的罪惡。因此,人的罪的開始,就是不以神為神,而以己為神。因著自己要做王,就不要神管理他,這就是罪惡的來源;不義就是這樣出來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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