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0118 dimanche 太八1-13
耶穌在山上說完了話後,就下了山,有許多人跟隨著祂(1)。這時就有一個患痲瘋的人前來向祂跪拜,說:「主啊,如果祢肯,必能使我潔淨」。之後,主就伸手摸他,他就潔淨了(2-3)。這個痲瘋病人,是怎樣來到主的面前的,聖經沒有說明,因為這時是有很多人跟隨著耶穌的(1);而他是不潔淨的人,一般是不能接觸到別人的。因此,痲瘋病人這段路程也不是容易的,因為他是不潔淨的人,是要有很大的勇氣,才可以完成這段來到主面前的路的。然而,他做到了,而這段路程,就是信心的道路。因為他要得潔淨,就必須行這段路;也要冒著被別人發現,或是被人辱罵的可能的。
一個普通的病人,要來到耶穌面前,是不困難的;但一個痲瘋病人要來到耶穌面前,他的路每一步都是不容易的。因為這是律法的規定,他要突破律法的約束,才可以病得醫治的。這段信心的路程,代表他的信心不是一時的,乃是持續的。我們到主的面前,所需要的信心都是持續的:例如我們因信稱義後,還繼續要有因信成義的信心。信心是我們一生都要持守的,是帶領我們到神面前的重要條件。
故此,痲瘋病人能夠來到耶穌面前,本身就已經表現出他的信心,是一種破釜沉舟的信心,是義無反顧的信心。之後,他經過一段艱苦的路,到達耶穌面前時,他是謙卑地向耶穌跪拜的。同時,不只跪下來,他的說話也是謙卑的,他把主權交給耶穌;他說主若肯,必能使我潔淨。他這麼辛苦地來到耶穌面前,代表他的信心及盼望得醫治。然而他也尊重耶穌的主權,知道自己不配,而把主權交給耶穌。這就好像亞伯拉罕在所多瑪的事上,與神討價還價時,他說了一句話,就是「我雖然是灰塵,還敢對主說話」(創十八27)。這句話代表一方面他是沒有資格的,但另一方面他又知道神的憐憫,就捉住神的恩典而求神。今天我們來到神的面前禱告,一方面我們知道神的憐憫,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尊重神的主權,要把我這個人交在神的手中,由神來按祂的旨意成就。同時,我們相信神所給我們的,比我們的祈求是更適合我們需要的。
痲瘋病人求的不是醫治,而是求潔淨(2)!這是甚麼意思呢?當然求潔淨就是求醫治,但他這句話是代表他不只有疾病的纏繞,而且還有心靈上的困擾,因為當他有這個病時,他失去了與人接觸的機會,他的心靈是虛空的。這代表他不只身體得病,而且心靈也是失去安慰的。因此,他求醫治的重點,是求潔淨,他把重點放在心靈的虛空上;因為這才更是他的需要。
耶穌願意醫他的病,並且作了一件事,就是用手摸他(3)。為何耶穌要摸他呢?一個不潔淨的人,是人人都避之則吉的;這正是這個病人的哀傷,他需要的醫治,不只是身體的,更是心靈的。因此,耶穌知道他求潔淨的原因,是因為別人都要遠離他,他的心靈受傷;而耶穌用手摸他,代表對他的安慰,代表除了醫治他身體的病,更要安慰他心靈的創傷。原來耶穌的醫治,是身心靈的醫治,而不只是身體的醫治而已。
當耶穌醫好了他的病後,一方面叫他不可告訴別人,另一方面又要按律法的規定,要給祭司檢查;並照摩西所規定的獻上供物,好向大家作證(4)。這是一方面不可告訴別人,另一方面又要向眾人作證,這不是矛盾嗎?耶穌為何要這樣吩咐呢?耶穌行神跡是低調的,祂不喜歡張揚出去,因為祂主要的工作不是醫病,乃是傳道;只是因為人有需要,耶穌也作醫病的工作。傳道是醫治靈魂的病,醫病是醫治身體的病,二者的輕重是有分別的。因此,祂醫病後常是叫人不要張揚的,免得妨礙祂傳道的工作。
然而,一方面又不告訴別人,另一方面又要向大家作證,這如何可以達成呢?不告訴別人,是用言語說話,而向大家作見證,那是用生命的事實向人說明。也就是說,我們的見證不是說出來的,乃是活出來的。原來真理不只是說出來的,更是要活出來的。說出來的真理,不如活出來的真理,後者更可以感動人,讓人可以接受真理的。今天我們領受了真理後,就要活出來;活出來的真理,才可以讓人清楚知道甚麼才是真理的。
之後,耶穌到了迦百農,有一個百夫長的僕人癱瘓了,就來到耶穌面前,求祂醫治(6)。這時似乎他還未開口求,耶穌就主動說要醫治他(7)。然而,百夫長說:耶穌只要說一句話,他的僕人就必然好了(8)。因為百夫長了解甚麼叫做權柄,他自己經歷過話語的能力,就知道話語所帶出的權柄是大的(9)。若一個小小的百夫長所說的話,都可以有這麼大的權柄,何況耶穌是萬物之主,權柄豈不是更大嗎?這就是百夫長的認知,是看到了耶穌的權柄,也知道言語的力量,就覺得只要求耶穌說一句話就可以;這樣的看見是不簡單的,就是他大信心的來源(10)。於是耶穌說了一句話,他僕人的病就好了(13)。
百夫長是耶穌說的大信心的兩人中的一人:一個是迦南婦人(太十五28),另一個就是這裡的百夫長。這兩個都是外邦人,一個是男、一個是女。男的不必耶穌到他家,只要耶穌說一句話,就知道耶穌可以醫好他的僕人。而女的則死纏耶穌,要的是耶穌自己,於是她的女兒被鬼附的病就好了。他們兩人的表現似乎相反,一是死跟耶穌,即使環境不利,仍要跟隨;另一人是不必耶穌來,只要說一句話即可。雖然表現是相反的,但他們的信心都是大的;婦人知道要得著耶穌,而且相信耶穌的憐憫,就死跟著祂。而百夫長則有清楚的理智,知道得到耶穌的話,就是得到耶穌。今天我們是否知道,我們有了神的話,就等同有神呢!只要神說了話,事情就必然會成就的。
此外,我們看到同樣的事情,路加的記載與馬太的記載是完全相反的。路加的記載不是百夫長親自到主面前,而是百夫長託人去見耶穌的,而且是兩次託人去見耶穌的(路七3,6)。為何有這樣的差距呢?事情的真相到底是甚麼呢?聖經是聖靈藉著人寫的,神要馬太及路加寫的不同,是因為神要我們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看事。真實的情形是路加所描述的,是百夫長托人去見耶穌,而不是百夫長自己親自去的。那為何馬太說是百夫長親自去呢?因為這段經文的目的,是要告訴我們:得著耶穌的話,就是得著耶穌自己。因此,當百夫長託人去見耶穌時,那受託的人得了百夫長的話,就等同百夫長自己。因此,馬太就以百夫長來形容這些人,目的是要突顯有了被委託的話的人,就可以代表說了話委託他的人。這代表神用兩種寫法,來證明話語的重要,也印證了百夫長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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