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8月3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羅四1-8

 20250831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羅四1-8

當保羅在三章21-31節中,說明了福音的一個重要信息,就是因信稱義、而不是因行為稱義後(其實三21-31不只說到因信稱義,更包括因信成義的,只是我們沒有留意而已);保羅這時在第四章就開始解釋這個新的信息。目的是要讓人知道,因信稱義是神給的恩典,因為人本身是無望的,是不能靠自己的行為而稱義的。當我們還未進入第四章前,讓我們先再複習一下保羅所說的整個福音的內容;他的論說是很有邏輯的,是一步一步的。

他在第一章中說到人的不義,就是人的罪;這是明顯的罪,是人人可以看到的。之後,在第二章中他又說到人的自義,就是出來了人的己,就自以為義。當人的己出來後,人的罪就被自己遮蓋住,因為人對自己的罪是瞎眼的。因著看不見自己的罪,就自以為義;然而己一出來,罪就出來,是遮蓋不了的。

當保羅把人的己、人的罪都說出來後,他就引用聖經,證明人人都是罪人,沒有一個義人,連一個都沒有(10-18)。聖經是最好的證明,保羅因為熟讀聖經,就引用聖經證明他的論調是對的。當他把人的絕境說出後,在第三章21-31節中,他就給人說出一個新希望,就是因信可以稱義,以及因信就可以得到義。這就是福音的目的,是使人得稱為義,而且可以顯出神的義。其中第三章22節,就簡單地說出了整個福音的內容:「就是神的義因耶穌基督的信實,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」(原文照譯)。這一節聖經,又與一章17節相呼應:「因為神的義,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這義是本於信、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」。這兩節聖經互相呼應,說出福音的一個內容及目的。福音的內容是持續的信心,就是一17節說的本於信、以致於信(就是從信到信),即要有持續的信心,接受神的恩典。而三22節所說的「加給一切相信的人」中的信字,在希臘文是一個現在式的動詞,代表持續的信心;這就與一17節所說的「從信到信」的意思相吻合。而無論是一17與三22節,都說出福音的目的,就是彰顯神的義,而不是彰顯人的義;因為人是沒有義的。

既然彰顯神的義是福音的內容,那當我們接受福音後,我們所要表現出來的義,就不是稱義的義,乃是成義的義。同時,這義就不是我們靠己的努力所出來的義(第七章),乃是靠聖靈的幫助而行出來的義(第八章)。這就不只是地位上的稱義,乃是生命上行出來實質的義,就是神的義可以在我們蒙恩的人身上行出來。這也是三26所說的「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,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」。若是這樣,我們一般所說的福音,是因信稱義,是簡化了的福音,那不是最終的目的;最終的目的,是要彰顯神的義,就不只是稱義的義,乃是成義的義(16)

當保羅提出了因信稱義的道理後,他就要用神的話及舊約的歷史中,說明他所說的福音,是聖經早已有啟示的。在這裡他舉出兩個人的例子,或是他們的說話,以印證保羅所說的是對的。一是亞伯拉罕的例子,二是大衛的說話。對亞伯拉罕而言,神論到他的話是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(3)。這是記載在創十五6中的話,那時亞伯拉罕還沒有生出以撒,但他相信神的話,於是神就稱他為義。那時的亞伯拉罕,也沒有行出特別好的行為,只是他相信神,按神的吩咐而行他前面的道路而已。同時,那時的亞伯拉罕,還未有行割禮,因此,他不是因行割禮而稱義,乃是因相信神的話而稱義的。

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先,也是他們所尊敬的,因此保羅就以他為例子,說明神當初所定的律,就不是因行為稱義,乃是因信稱義。同時,保羅又繼續引用大衛的說話,就是詩卅二1-2所說的話: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」。大衛說到兩次「這人是有福的」,他是從神的角度來說到神的恩典。對人而言,我們只要信就可以稱義,但為何我們只要信就可以稱義呢?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,乃是因為神的恩典,是神願意這樣做,是神白白的恩典給了人,我們才可以因信得救。

因此,從亞伯拉罕的例子,是說明人所要做的,就是簡單的相信,那就可以得到神的救恩。而從神的角度來看,我們之所以可以如此,乃是因為神的恩典,是神願意把恩典給人,我們才可以得到救恩。在今天這裡的8節聖經中,我們主要是看到因信稱義的道理,因為保羅對亞伯拉罕所引用的,是創十五6節神對他的說話。然而,論到亞伯拉罕,神還有對他說的話,那是透過對以撒說話而論到亞伯拉罕的。那是在創廿六4-5節所說的:「我要加增你的後裔,像天上的星那樣多,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。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─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」。

這裡所說的,是「亞伯拉罕聽從神的話,遵守神的吩咐和神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」。那不是他的行為嗎?那就不是因信稱義而已呢!原來當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後,他就繼續走信心的道路,之後,他就獻上他的兒子以撒,這就代表他聽從神的吩咐,行在神的話語中,這就代表他行在因信成義的道路中。從亞伯拉罕的例子,我們注意的不只是他的因信稱義,而且還要加上他的因信成義。我們在他得兒子的事上,看到他的因信稱義;而在他獻兒子的事上,看到他的因信成義。他不只是地位上的稱義,而且有實質上的義出來,這就是福音的內容。

從保羅的論說中,我們看到這裡,若不留心分析他所說的每一句話,就以為他只是說到因信稱義;然而,在他的論說中,更隱藏了因信成義的結果的。因為是神的義要加給一切相信的人(22),那神的義就不是人的義,乃是要相信基督的人,行出神的義來。這義就不是未信時的義,那時的義只是人的不義、或是人的自義而已。但若人接受福音,得到神的生命後,那他就要靠聖靈行出神的義來,這就是神的義要在福音中顯出來(17)。這就是福音的最終目的,是要人不只是稱義,更是行出神的義來。

因信稱義是說明人只要信,就可以稱義,不必靠行為;這是從人的角度說的。而大衛說的話(7-8),是從神的角度說的,代表神的恩典。神的恩典是因信稱義的基礎,若不是神的恩典,願意出來這個因信稱義的原則,人是無得救的希望的。因此,我們今天是白白得到神的恩典,不能以為是理所當然的,而應以更大的感恩之心,在因信稱義之後,繼續行我們再要行走的路;讓神的義可以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,這才是福音的目的。


2025年8月24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羅一14-23

 20250824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 羅一14-23

在保羅仍未寫出福音的內容之前,他先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、濃縮的結論(abstract);這結論就是在第17節之中。這節可說是把福音的內容簡要地說出來:福音就是要把神的義加在人的身上;加在甚麼人身上呢?加在有信心、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人身上。甚麼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呢?這是代表相信及接受神的救恩的人,這些人是從信開始,一直持守他的信心;是從信到信、信心不會停止的人。這些人就是因信稱義,以及因信而得生的人;這就是第17節的意思。

我們先說甚麼是神的義。與神的義相對的,就是人的義;然而,人是沒有義的,因此,人需要的不是人的義,乃是神的義。羅馬書第一章18節開始是說到人的不義,第二章則說到人的自義,第三章就說到神的義。原來神所要的,不是人的不義、也不是人的自義,乃是要把神的義加在一切相信神的人身上(22)。因此,福音是要顯出神的義,取代人的義。我們信主之前,是沒有義的,即使努力用人的方法,想行出善事來,都是徒勞無功的。因為人的義,就只是如破爛的衣服一樣,沒有可取的。

我們未信主之前,是沒有義的,但神要把神的義,加在我們的身上,這就是福音的功用,也是福音的結果。而我們如何得到這義呢?人本來是沒有義的,要得到神的義,只有藉著接受基督的救恩而得到神的義。而這裡說到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,那就是從信到信的過程,就不只是單單一次的信,而是連續的信,然後才可以得到神的義。若是這樣,我們簡單地說就可以分為兩步,一是因信稱義、二是因信成義。這就是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,是連續的信而不只是一次的信而已。

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救恩時,我們馬上就可以因信稱義;然而,這時我們的義,只是地位上的義,只是稱義而不是真正的義。神的義要藉著福音加給我們,就不只是地位上的義,而是要有實質的義;否則我們就只是得到一個無罪的虛名而已,不是真的義人。因信稱義的含義,我們可以用一個比喻來說:就是一個犯了罪的罪人,他本來是被法官定罪的:或是坐牢、或是判死刑;但因著總統的特赦,他就可以免受這刑責。這時他就可以被釋放,等同無罪釋放,法官也不能定他的罪。然而,這個被特赦的人,真的無罪嗎?不是的,他是有罪的,只是得到總統的特赦,他就等同無罪,這是國家賦與總統的權力。當然總統的特赦是不必總統付代價的,但神的特赦,是要付上祂愛子的生命為代價的。

因信稱義就是如這個被特赦的人一樣,他在法律上是無罪的,但在真實的情況下,他是有罪的;只是被特赦了,就等同無罪一樣而已。今天我們因信稱義的人,只是第一步而已,目的只是為了要讓我們繼續走下去,就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意思,繼續以信心走下去,產生真正的義出來,這就是因信成義的結果。原來我們在未信主之前,我們的行為是沒有用的,因為人不能靠己的行為而成為義人。然而當我們信主後,我們就可以靠神給我們的聖靈,行出神所要我們行的義來(弗二10),這就是神的義,在這福音上顯出來之意。

在第17節中還有一句話,也是說明福音的重要內容的,那就是義人因信得生的這句話。這句話原出於哈巴谷書二章4節,原文的意思是這樣說的:因著信可以得到義、因著信也可以得到生命,但中文不容易把這意思翻譯出來。也就是說,信心可以產生兩個結果,一是成為義人,二是成為有生命的人;而這生命,是說到屬靈的生命,就是神的生命。因此,這句話包含的意思,是告訴我們信心一是產生義、二是產生生命的。這個產生出來的義,就不是人的義,而是神的義,而這個義字,就是羅馬書所解釋出來的義。此外信心也產生神所要的生命,這個生命就是希伯來書十一章所說的信心偉人,他們所活出來的生命。

義人因信得生這句話,在新約就有三卷聖經引用(羅一17,加三11,來十38),分別說出其中三個字。加拉太書告訴我們甚麼叫做信,羅馬書告訴我們甚麼叫做義,而希伯來書告訴我們甚麼叫做生。信心不只是接受基督所做的一切,而且還要脫去我們原有的一切;那就不只是穿上,而且還要加上脫去。不只是信靠神,而且是順服神。而因著信心,我們不只是稱義,而且還要成義(16);不只是地位上的義,而且還要有實質上的義,就是活出神的義來。

這就告訴我們,我們常說的因信稱義,只是一個起點,而不是終點。起點是因信稱義,而終點是因信成義;起點是容易的,是一下子就可以得到的,但終點卻是我們一生的功夫。我們不要停留在因信稱義,也不要滿足於因信稱義,乃要繼續靠聖靈,而走上因信成義的道路上。

原來第17節就把福音的簡單內容說出來,讓我們知道福音的真義,乃是要彰顯神的義,要我們活出神的義來。我們未信主之前所活出來的,都只是人的義,人的義只是如破爛的衣服一樣而已,是不會有義的。而要活出神的義,不只是初信時的信心,而是要繼續下去的信心,是因著信以致於信的信心;如此才可以讓聖靈帶領我們,走上因信成義的道路。加三3說,我們不能靠聖靈入門,而靠肉身成全。這意思就是要我們不只靠聖靈入門,也要繼續靠聖靈成全;聖靈成全就是讓我們活出神的義來,而不只是稱義而已。

18節開始,保羅就開始逐步解釋福音的內容,他是從人的不義說起的(18)。首先保羅告訴我們,神的存在是明明可知的,因為神已經把認識神的本領,放在每一個人的心裡。聖經從來不需要證明有沒有神的存在,因為神的存在是不必證明的,是神把這事實放在人的心中的(19-20)。只是人的問題不是看不見神,而是否認神的存在(21)。他們是知道有神,卻不接受真神,只是接受自己創造的神(23);這就證明他們是知道有神的,但卻不把真神作神,而要自己創造一個神去拜,這就是人的問題。

聖經說這種人是故意不認識神的(28),是知道有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(21)。這是人的愚拙,卻自以為聰明(22)。聖經說: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(詩十四1;五十三1)。這代表他們否認神,因為否認神,就成為愚頑人,就產生各種的罪惡。因此,人的罪的開始,就是不以神為神,而以己為神。因著自己要做王,就不要神管理他,這就是罪惡的來源;不義就是這樣出來的。


2025年8月1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詩六十八1-18

 20250817 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             詩六十八1-18

這首詩是大衛的詩,全詩主要是描寫神的作為,是從作在祂的子民身上的作為開始說出。之後是說到神對整個人類的救贖計劃,到最後是說到神統管萬國,出來一個千禧年的榮景(31-35),這是神計劃的成就。全詩主要是看到神的工作,除了說到人類一些的反應外(10-14),其他都是說到神主動的作為。詩中一開始就說到仇敵、也說到惡人(1-2),而這仇敵是誰呢?雖然外面是有不同的仇敵,但背後真正的仇敵只有一個,就是撒但。因此,這詩主要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,而這工作是從拯救人開始,最終說到千禧年的狀況(31-35),神就完成祂的工作,祂的能力就顯於穹蒼(34)

神創造人類是有祂的計劃的,那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,神要與人同住(18)。然而,這計劃被撒但破壞了,因為撒但引誘人類犯罪後,人類就活在罪中;不再以神為神。那神就要重新調整祂的計劃,先揀選了亞伯拉罕,讓基督可以從他的後裔出生;然後讓基督可以為人類的罪捨命,成為馨香之祭獻給神,為人類贖罪。這就是18節所說的重點,而這節聖經是被保羅在以弗所書所引用(弗四8),並且是指向基督的整個救贖計劃的。

雖然人犯罪後,神創造的計劃似乎不能達成,但神的救贖計劃又出來;那就是揀選以色列人,帶領他們出埃及,走過曠野的路(7),進入迦南(11-14)。這些都是為神的救恩鋪路,是神要在基督裡,再創造一個新人(弗二10),讓這新人可以成為基督的新婦,達成神當初的計劃。因此,在這詩中我們只見神的工作,這是明顯可以看到的;但在這詩中,也隱藏了撒但這個仇敵在其中,是神要毀滅的對象。神在撒但犯罪後,並沒有馬上把之滅掉,乃是用再造一個新人的方法,最終把撒但除掉;是間接藉著人的得救、人的順服,而把撒但擊敗的。這詩就是描寫這個計劃中神的工作,是簡短扼要地說出神的計劃。

原來在舊約的聖經中,很多地方都說到神的救贖計劃,也啟示出神的整個作為。這首詩雖然不能詳細描寫神的工作,但仍可以簡略地把神的計劃、神的心意描寫出來。說出神創造人的目的,說出神如何對付惡人及仇敵,說出神的救贖計劃,以及最後神的得勝;讓地上的萬國都要歌頌神(32),也來獻上禮物(29)。這就是千禧年的景象,是神要在地上掌權,施行公義和平的統治。

因此,本詩是說到神對人的整個計劃,是因為人類犯罪後,神就開始祂的另一個計劃。這計劃的開始,是從神的揀選說起,神揀選了亞伯拉罕的後裔,並且是從埃及把他們領出來(7)。這代表神要領祂的子民從罪惡的世界中出來,要建立一個不同的國度,那就是在迦南地的以色列國。而這國度是預表一個屬靈的國度,是異於世上其他的國家的。以色列國面積不是很大,但神卻說她是大國(7-8);原因是她有神的同在,也有神的話,這就是屬靈的大國。今天神揀選了我們,我們是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(彼前二9)。我們是神要建立的一個屬靈國度,是神掌權的國度,是有神同在,也有神的話的國度。

舊約的以色列人,是預表新約的基督徒,神在以色列人身上是有計劃有目的的;那是預表一個再造的新人,是預表基督救贖後的新人,是要完成神的計劃的。這首詩中我們看不見人的主動,只有神的主動;人的動作,只能配合神的動作,只能在神的主動中與神互動。如此神才可以完成祂的計劃,也就是說,我們應該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,我們只有一件事要做,就是讓神在我們身上工作,以完成神的計劃。一切都應由神在我們身上工作,我們不要有自己的工作,以免破壞神的計劃。這就如亞伯拉罕一樣,當神應許他的後裔要如海邊的沙、天上的星一樣多時,那時他是沒有兒子的。於是他就自作聰明,與夏甲生了一個兒子;這就把神的計劃延後了。雖然沒有破壞,但自己已經受虧損了。

既然人的工作是無效的,而神在我們身上是有計劃的,那我們就應學習放鬆自己,讓神在我們身上工作;如此神的計劃,才可以在我們身上完成。可惜的是我們肉體的主意太多了,我們不能在神的裡面安息,我們的肉體是蠢蠢欲動的。於是神就很難在我們身上順利作工,如此受虧損的就是我們,但神的計劃作是不會改變的,仍是要成功的。

這首詩中沒有看到人的主動工作,但卻有人的反應。例如當神作工後,人在神面前是歡喜快樂的(3),而且是會向神歌唱、稱頌祂的名的(4)。而當神把帶領大軍的君王都趕走後,婦女是會傳揚好信息,也會分得戰利品的(11-12)。這些都是人因神的工作而有的反應,是歡樂的反應,是感恩的反應。如此我們就明白了,我們是在神的主動下配合神的工作,我們是服在神的工作下工作的。而我們的反應,是在神的計劃中歡欣、感謝及頌讚神。但我們不要主動出自己的主意而工作,乃是跟著神的工作而工作,這是我們完成神計劃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則。

當我們順服於神的工作及計劃中時,所得到的結果,就是喜樂平安,就是謳歌讚美神,就是一個得勝的生活,可以分得戰利品的結果(12)。這代表當我們跟著神的腳步走時,我們過的生活,就是幸福快樂的生活。反之,若我們走在自己的路中時,那我們得到的,就是混亂、忙碌,而且是一事無成的。因為世界的路,只能帶我們走向死亡的道路,而不會帶出喜樂及真正的滿足的。同時,這詩的另一個教訓,就是要我們願意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,由祂在我們身上自由工作,如此神的計劃就會成就,而我們也會過一個平安喜樂的生活。



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詩六十一

 20250810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             詩六十一

這首詩是大衛的詩,沒有寫出特別的背景,是一首很短的詩,只有八節。從詩中的內容來看,詩人曾經歷過神的保護(3),這成為他永遠記得的經驗。而這時的詩人感覺沒有遭遇特別的逼迫或難處,但似乎內心卻是沮喪的(2),因此,他就從地極向神呼求,求神領他到那比他更高的磐石上面去(2)。至於詩人為何內心感到沮喪,就沒有再描寫原因。因為人所遭遇的事,常常只要一個小小的挫折,就會感到沮喪的。這是我們常常遭遇到的,是事情把我們帶到喪志的景況中;這時我們就會被環境所影響,使我們的心情也受到影響的。

當詩人遭遇這樣的事情後,不論是大事小事,只要是影響他的心情的,他就求神把他帶到比他更高的磐石上,這是甚麼原因呢?我們都有經驗,當我們碰到不如意事時,很容易心情就會低落,因為這時我們已經被這事情牽著走,而不能從其中跳出來。這時詩人所求的,是要到更高的磐石上面,這有何好處呢?第一是跳出事情的牽制,跳到更高處,代表不受其捆綁;這就需要神的力量,幫我們跳出這個環境,讓我們的心境得安穩。第二,領到高處代表可以用另一隻眼去看發生的事,是用神的角度去看發生的事。同樣一件事,若用我們的眼光去看,那是從平面去看,常會看不清楚真相的。但若用神的眼光去看,那就是從高處看、從遠處看、從立體去看,這時我們對事情會看得更清楚。

每當發生一件事時,若我們只是以暫時的眼光來看,常會被事情困擾的;但若從永恆來看這事,以及從神的角度去看時,我們常常會有新的發現,就不會覺得這事會有這麼嚴重的。這就如若我們回想幾十年前,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某一件事時,我們會發現那時的心情是緊張的,但現在回顧下來,就覺得只是小事一樁而已;覺得那時是沒有必要如此緊張的。因此,求神帶到高處,是求神讓我們用更高的眼光去看現在發生的事,就會因著用神的角度去看同一件事,得到的結論是不同的。若我們相信神,就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的。

人的心情是常會被外面的環境所影響的,大衛是常常遭遇苦難的人,而苦難來到,當然會影響心情的。然而即使是一件普通的小事,有時也會把我們的心情帶到低谷的,這是我們常見的情形。因此,這詩沒有寫出背景,只是說出低落的心情時,他所做的禱告。這是教導我們如何面對不同的突發事件的,這些事件不一定是大事,有時只是小事,就會影響我們整個情緒,也是我們要對付的。

當詩人的心情跌落低谷時,他第一步是求神把他帶到高處,讓他學習從神的眼光來看所發生的事;等到他有一個清楚的、完整的看見後,他的心情就會不一樣的。一些生活上發生的事情,常常會影響我們的心情,但一個倚靠神的人,他的心情是不容易受外面環境所影響的。大衛曾經歷過大風大浪,但都蒙神的保守,因為神作過他的避難所(3),他就有信心把一切的事都交在神手裡。有時人在大風大浪時,因為沒有自己的辦法,還更容易把自己交神手中;但若遇到一些小事,反而會忘記要同樣倚靠神呢!因為我們覺得,小事就不必神幫助,然而只要影響我們的心情的任何事,都應交在神手中的。無論大事小事,我們都應讓神把我們帶到高處去看這事,並讓在高處的神,可以幫我們解決一切問題。

神曾作過大衛的避難所(3),避難所是危急時的居所,那在平時呢?無論是平時或是戰時,神都是大衛的居所(4),因為神不只是他的避難所,更是他平時的居所。若一個人以神為居所時,就無所謂平時及戰時之分,神就成為他永遠的倚靠,是居所也是避難所。我們要養成一個習慣,無論得時不得時,都要住在神的帳棚裡(4)。不是在患難時才找神,乃是任何時候都要找神,都要以神為我們的居所;只要住在神的裡面,無論外面的環境是如何,我們都是不必搬家的。

5節大衛先說神聽了他所許的願,之後又提到神把產業賜給敬畏祂的人,這個「我」與「敬畏神的人」是指同一個人,就是大衛。那大衛為何用兩個不同的詞來說他自己呢?說到我時,是主觀看自己,說到「敬畏神的人」時,是客觀的看自己,是從神的角度看自己。原來大衛在禱告時,一方面是從自己角度看,另一方面也是從神的角度看自己的。從自己角度看,有時是看得不清楚的,我們禱告時,要學習從神的角度看自己,不要只是從自己角度看自己,如此就只以己為中心,我們的祈求就會偏差。

因此,第5節是一個轉折點,這節中大衛先說到「我」,再說到敬畏神的人;前者是主觀地看自己,後者是客觀的看自己。我們不只是主觀看自己,也要客觀看自己。而到了第6-7節時,他說到的「王」及「他」,應就是大衛自己。然而,這時他是從神的角度去看自己,從神的榮耀去看神的計劃;就不是用「我」,而是用「王」及「他」了。這時他看得清楚自己的角色,自己的使命,就按神的計劃去求神。這時的禱告,就不只是為己而求,乃是在神的國度中,知道神的計劃後,就為神的計劃而求。而這計劃因為包括了自己,與自己有關,就求神成就祂的計劃也在他身上。這時雖然是為自己求,卻是按神的旨意而求,是不一樣的心態,是神所喜悅的。

當他這樣求時,雖然似乎是說到大衛自己,但更是知道這樣的祈求,只有落在基督身上,才可以永遠作王,才可以世世無窮(6-7)。原來當我們禱告時,可以用神的角度來看事、來祈求時,就會不知不覺成就了神的計劃。這樣的禱告,就不只是為自己的益處而求,更是為神的榮耀而求,這樣的禱告,才是我們要有的禱告。

5節說到許願,第8節說到還願,而且是天天還願。有許願就要有還願,而且是天天還願,這就代表是天天許願。許願與立志是相關的,我們是否有立志的習慣呢?在神面前按神的旨意去立志,是一種好的習慣。這世界的文化與基督徒的真理是相對抗的,若我們要活出不一樣的生活,是必須立志以增加我們的力量的。這就如但以理一樣,當尼布甲尼撒選上了他,給他三年的膳食及訓練後,他卻立志不以王的膳與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(但一8),這就是一個好的立志。而當他有這個心志去立志,神的恩典馬上出來,以幫他完成這心志(但一9)。大衛是天天許願,天天還願的人,我們可以如此嗎?這是基督徒應盡的責任,我們是否能養成這習慣,為完成真理而立志呢?



2025年8月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詩五十四

 20250803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 詩五十四

這詩也是大衛的詩,背景是說到大衛到了西弗曠野的樹林裡躲避掃羅時,有約拿單來與他相見,但西弗人卻到基比亞見掃羅,把大衛藏身的地方,告訴掃羅(撒上廿三15-20)。之後,這時雖然還沒有知道後續情況怎樣,大衛就作這詩。在這詩中,內容主要是大衛向神禱告,也是一個信心的禱告。在這禱告中,大衛沒有太多的話語,他只有簡單的7節聖經。而其中除了對神的禱告外,他似乎是一邊禱告,一邊向人宣告神的作為。因為在這禱告詞中,他有向神祈求的事情,這時是對神說的,大衛的禱告詞對神是用「祢」字的(1-2,5,6)。不只向神,他也用信心向人宣告:神必定會幫助他的,這時他對神是用「祂」字的(5,7)。其中第4節大衛用「神」,也代表他亦是向人宣告神的作為。

大衛的禱告中,有一個特點,就是他可以一邊向神禱告,一邊又可以向人宣告,這種禱告,就等同在生活中的與神交談。他在處理生活上的事時,一方面要面對人,另一方面又可以面對神。他這種方式,是要把神帶到他的生活中,代表大衛可以一方面面對他在生活中遇到的人及事,一方面又可以面對神。這種的處事方式,是我們要學習的。這就如尼希米一樣,他在建造城牆時,是常常一邊應付仇敵的攻擊,一邊可以與神交談的。我們也應在我們的生活上,無論遇到順境或是逆境,都可以不斷與神交談,形成生活上的一個好習慣。

在這詩寫作的環境中,大衛是在逃避掃羅的追趕的。在這逃難的日子中,有人站在大衛一邊,也有人站在掃羅一邊的。站在大衛一邊的,如掃羅的兒子約拿單,他是特別冒險來幫助大衛的(撒上廿三16-18)。而站在掃羅一邊的,如這裡的西弗人,以及詩五十二篇的背景中所說到的多益。當然還有不少跟從掃羅的人,也有跟從大衛的人。為何有兩派的人呢?跟從掃羅的人,是因為掃羅有權有勢,覺得跟隨他是有利可圖的。這些人就可以代表跟從世界的人,他們看見世界好的一面,就是世界的繁榮興盛。然而,他們不知道掃羅不是神喜悅的,他最終的結局是死於戰場的。這也如跟隨世界走的人一樣,他們只看見世界美麗的一面,卻看不到世界的結局只是死亡而已。

然而,在大衛避難的時候,還是有人跟隨大衛的,這種跟隨,就不是因為要得世上的福,乃是要得屬靈的福。大衛本是一個逃難落魄的人,跟從大衛要得甚麼好處呢?我們不容易找到他們跟隨大衛的理由,因為從屬世的眼來看,大衛沒有甚麼可以給他們的。因此,要跟隨大衛的人,只能從屬靈的角度去解釋:第一,大衛是有生命的人,他雖然處於不好的環境中,但他生命的表現,仍然是平安的、無憂的、交託給神的。因此,就是這種生命的特質,可以吸引人跟隨他。此外,若有屬靈眼光的人,必然也會看到神已經膏立大衛為王;他們相信大衛才是屬靈的王,就去跟隨他。

當眾人都選邊站時,有人站在大衛一邊,有人站在掃羅一邊時;我們要問的是,他們是否有選對邊呢?他們可能選對邊,也可能是選錯的;有時需要等到日後才知道。然而,大衛如何選邊呢?他沒有其他人可以選,他的選邊,就只有單一地選神一邊,站在神一邊。這就是大衛的辦法。這就如約書亞一樣,當神的元帥出來時,他問神的元帥是站在他一邊,還是站在敵人一邊。但神的元帥回答說,他是來作耶和華軍隊元帥的。原來不是站在約書亞一邊,也不是站在敵人一邊;乃是要約書亞站在神一邊(書五13-15)。這就是大衛的選邊,他選的邊就是站在神一邊,不是站在人的一邊。

今天我們在生活上無論遇到甚麼事,我們只有一個選擇,就是站在神一邊,這就是最佳的選擇。當別人會選擇以掃或大衛時,更重要及真正智慧的選擇,是選擇神。當然若大衛是選擇神、按神旨意而行的;那跟隨大衛的人,就等同跟隨神、選擇神。然而我們自己更要學習一種本領,那就是我們要學會跟隨神,這時我們就不必掛慮世上所發生的任何事了。

大衛的禱告內容中,沒有對他遭遇的事情有太多的描述,他的禱告內容是簡單的,他只求神聽他的禱告,留心聽他口中的言語(2),以神的名救他,憑神的大能為他伸冤(1)。他沒有太多敘述他的處境,因為他認為神知道一切,就把自己交在神手中就是。原來我們禱告至少有兩個方法,一是把事情交在神手中,希望神來解決我們的問題。二是把自己交在神手中,隨神的旨意按祂的方法去幫助我們。大衛雖然有祈求神解決他的問題(3),但他更多是是相信神,他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之後,他就是感恩的回報:要獻上甘心祭,要稱讚神的名。同時,他對周邊的人有一個宣告,就是詩中用「祂」來代表神的經節(4,5,7)。這些用「祂」說的話,都是說到神的作為這方面。

若神用祂的作為幫助我們,這就可以成為對別人的見證,讓人看到神的存在、神的作為、神的大能。然而,若神暫時沒有解決我的問題,那就是對遭遇難處的人的試驗,是對我們屬靈生命成長的幫助。因此,無論神是出手或是暫時不處理,都是神的恩典,因為祂知道甚麼是對我有益的,我們禱告時就只要把自己交神手中,相信祂所作的一切,都是恩典、都是對我們有益的。我們可以有這信心嗎?大衛的禱告,就只有幾句話,這就代表他是把他的這個人,以及他所遭遇的環境,完全交給神。他覺得只要把自己交給神,那神就會處理,而不必我們教導神如何做。這就是我們該學習的禱告方式,是完全把自己交給神的禱告。



2025年7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詩四十七

 20250727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 詩四十七

這一首詩也是可拉後裔的詩,詩中全都是讚美神的字句。詩中沒有寫出背景,有人認為是大衛抬約櫃入城時所寫的,但因為沒有寫背景,應是可以應用於任何情況的一首詩。詩中隱藏地說到一位以色列的君王,他是作王的人,他向眾民呼籲,要他們向天上的王敬拜。地上的王雖然有權威,但真正的王卻是天上的王;地上的一切君王,都是天上的王之子民(9)。世上只有一位王,那就是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的耶和華。

神是全地的王(2,7-9),而全世界的君王,都要作神的子民(9);因為真正的王者,不是地上的王,而是天上的王。地上的王,都是天上的王的百姓而已,這是詩人的宣告。以色列的眾王,是神所揀選的(4),但真正作王的,不是以色列的王,乃是神自己。在地上的以色列王,都只是神藉著他去治理人民的,因此,每個以色列王,都應知道他只是神的子民,他應來到神的面前,先伏在神的腳下,然後列邦才可以服在他的腳下(3)。因此,每一位以色列的王,都應該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,因為不是他治理百姓,乃是神治理百姓;不是他作王,乃是神作王。

能夠這樣真正讓神在全地作王的以色列王應是不多的,大衛可算是其中一位。因此,這詩中所描寫的王,大衛是合資格的。然而,不只是大衛,神的心意是每個作王的,都應以神為他的王,讓神藉著他去管理他的子民,這才是每個作領袖的人,應有的態度。

在這首詩中的王,他知道要把榮耀頌讚歸給天上的王,因為只有祂是配得稱讚的。地上的王的真正權柄,是來自神的,是神叫萬民服在他們以下。原來地上的王若離棄神,他的權柄就會失去。惟有當他知道一切權柄是來自神時,他才真有神給的權柄去治理他的民。

若一個地上的王,能謙卑自己,把榮耀全歸於神,那他才能真正在地上作王,才真能統治地上的子民。因為全地的人都是神的子民,地上作王的人,只是替神治理他們而已。因此,若地上的王不能先服在神的手下,他就沒有能力管治百姓。大衛是一個尊重神、敬拜神的人,當他把約櫃抬入大衛的城時,他是謙卑的、他是帶領眾人敬拜神的。這樣的一位王,才可以作王,因為他先謙卑自己、尊重神、高舉神;眾人就會尊重他,他的權柄就可以從神而出來。

那若我們不是王時,我們還要如此做嗎?當一個人服在神的腳下,即使他不是王,他也就是一個作王的人。但以理沒有王的身份,但他是一個完全以神為他的王的人,當地上的王要養他三年,為他預備美好的膳食時;他不是聽地上的王的吩咐,乃是聽天上王的吩咐。若天上的王不要他吃這些膳食時,他就聽神的話,而情願得罪地上的王,也不要得罪天上的王。這樣的一個人,他雖然在地上沒有王的身份,但神卻使他成為地上真正的王。這就是我們在但以理書中,所看見的但以理,他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夢(但二),責備伯沙撒王(但五),似乎其他的王都不是王,只有但以理是實質的王。這說明若一個人真能以神為王,他就可以成為真正的王。反之,若以色列中的王,不以神為王,只是走人的路、以己為王,那他的王位就會被神廢掉的。

今天我們要知道,我們地上的一切地位,都是神給予的;既是神給的,神也會把之奪回的。當神給我們一個職位時,我們就要知道這職位當盡的責任及使命,而要完成這使命,不是靠我們的努力,乃是靠神給的能力。我們做任何事情,都一定要倚靠神,才可以完成的。因為在地上無論我們的地位是高是低,我們都是神的子民,只有一位真正的王,就是神自己。而這位王才是真正治理世人的王,是全地的王(7)。萬民能夠服在我們以下的原因,不是因為我們的能力,乃是神的恩典,是他叫列邦服在我們腳下的(3)。神為何叫列邦服在我們腳下呢?因為我們先服在神的腳下,萬邦才會服在我們的腳下。我們的權柄不是從自己來的,若不是神給的權柄,我們是沒有權柄的。

在這詩中詩人所描述的人,應是有最高身份的王;但即使他有地上最高的身份,他還只是神的子民而已(9),他還是要服在神的腳下的。若詩中所說的人是王者的身份,他也要服在神的腳下,那我們不是王者的身份,我們豈不是更要服在神的腳下嗎?因此,無論我們是甚麼身份都應服在神之下,離了神,我們甚麼都不能作。詩中描寫的人,是作王的身份,但若我們不是作王的,第一 ,我們更應學習順服神。一個願意把自己服在神的手下的人,神或許就如但以理一樣,把他從亡國奴的卑下身份,抬高到等同王的身份呢!

因此,這詩是教導我們,只有一位神,也只有一位王;若我們把自己放在天上的王的手下,凡事順服神、感謝神、稱頌神,那我們才是真正作王的人。大衛雖然是作王的,但他卻謙卑在神的腳下,神就高舉他,賜福給他。我們在世上活著的責任,就是高舉神,順服在神的手下,並且要讓人知道,成為美好的見證。這就如大衛在眾人面前唱歌跳舞,完全不怕別人的嗤笑一樣。我們敬拜神、高舉神,是不應隱藏的,是從心中出來的,我們可以如此嗎?

當一個作王的人,他一般只是看到他自己的國度,自己的子民;但詩中的王,卻不只看到自己的國度,更看到神的國度。今天我們也應學習,不是只看自己的事,自己的家庭,自己的教會;我們要看的,應是神的整個國度。因為地上的國都會過去,只有神的國是永存的。我們的眼光,要常常看到神的國,如此我們才會為神而活,而不是為己而活而已。



2025年7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詩四十篇

20250720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詩四十

這一首也是大衛的詩,前面3節是說到他過往的經歷,就是蒙神搭救他的經歷(2)。這經歷是印象深刻,不會忘記的;而當他經歷過神的拯救後,他所唱的歌就是新歌(3)。這時他是從心中唱出來的,而不只是從口中唱出來的。原來甚麼是新歌呢?就是經歷過神的拯救後,經歷過十字架的道路,從死裡復生後,從心中唱出來的歌,那就是新歌。新歌不是歌詞的問題,不是新的歌詞就叫新歌,乃是從心中感受到神的大恩後,所唱出來的歌,就是新歌。

這就告訴我們,當我們在教會或在家中唱歌的時候,若只是口中跟著唱,而心中是沒有特別感受的,那就不叫做唱新歌。我們若經歷過神的恩典,之後所唱出來的歌,一定是從心中唱出來的,那即使歌詞是舊的,還是一首頌讚神的新歌。

大衛這時是在甚麼的環境中呢?他從1-11節所說的,全都是描寫神與他的關係,都是把眼目放在神的身上;好像不管外面的環境如何,他就是來到神的面前,唱歌讚美祂(3),並且也向人述說神公義的福音(9)。因此,在1-11節中,我們看的大衛,他好像是與世隔絕的人,他是活在另一個世界中的人。他只顧與神說話,好像其他的事是與他無關的。當進入到12節後,我們才知道,原來他是被無數的禍患圍繞著的,同時,他的罪孽也是多的。除此之外,原來外面的環境,還有尋索他命的人,以及喜悅他遭害的人呢(14)

外面的不好環境,至少可以分為兩類:一類是大衛果然被敵人追趕,例如被掃羅追殺,這是殺身體的禍患。另一類外面雖然沒有明顯的禍患,但只要我們活在這世界中,只要我們走在神的道路中,世界是不容得我們的。這世界是充滿罪惡的,一不小心,就會陷入另類的危險中,那不是殺身體的禍患,乃是殺靈魂的災禍呢!也就是說,即使在世界中沒有看到即時的危險,但只要活在世界中,那就是一個罪惡的環境,本身的環境就是危險的。我們不只是要防止身體的受害,更要防止屬靈生命的受損,後者的傷害是更大的。

原來一個屬神的人,他面臨的環境是惡劣的,大衛就是在這種環境下生存的人。他只有一件事要做,就是時時親近神,永遠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並且不斷與神交往,這是他經常要做的事。本詩中13-17節,是詩篇中經常出現的經節,例如詩七十篇整篇就與這裡的13-17節相若,同時,在詩卅五4,21,26-27及詩七十一12-13節,都有同樣的話出現。原來這5節聖經,是說到有兩種人:一種是不認識神的人,他們因為不認識神,還會攻擊屬神的人(13-15)。另一種是尋求耶和華的人,他們是尊神為大的人,是包括大衛在內的人(16-17)

大衛知道外面的處境是險惡的,因此,他是一直以神為他的避難所的人。我們今天也是一樣,雖然外面似乎沒有逼迫,但另一種危險就是世界的同化;而這種世界的同化,是更危險的逼害。因為它不是殺身體的禍害,而是殺靈魂的傷害。不少的基督徒,沒有留意世界的可怕,沒有常常與神交談,就容易被世界侵入,走在世界的路中。走在世界的路中,並不覺得危險,反而是覺得舒服的。然而,走世界的路的人,就如溫水煮青蛙一樣,不知不覺就陷入不能脫身的危險中。這個危險是不易察覺的,因為世界是以笑臉迎人,使人不會覺得危險的。

大衛的詩篇中,我們發現一個特點,就是他一直是親近神的人。外面的環境,常常是險惡的,但他處理的方法,就是更加親近神。他常常是不看外面的環境,只看他與神的關係的,這是最聰明的方法,可惜我們是不會這樣做的。大衛是經常遭遇苦難的,這就促使他懂得不斷的親近神;而我們因著沒有活在逼迫中,就缺少這種認知。因此,順境反而容易使人鬆懈,而逆境反而幫助我們靈命成長。

大衛對神的認識,不是宗教的認識,乃是生命的認識。從他可以唱新歌,就知道他是有生命的經歷的,他對神的認識,不是知識上、理論上的,乃是在生命上經歷過的。他說了一些話,就是祭物和禮物祢不喜悅,祢已經開通我的耳朵;燔祭和贖罪祭,非祢所要(6)。這句話是甚麼意思呢?大衛不是活在舊約時代嗎?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神設立的嗎?在舊約時,人都是以守律法得到神喜悅的,為何大衛敢說這些話呢?而這些話,到耶穌來到世間時,也說了同樣的話(來十5-6),如此就印證了大衛所說的,表示大衛所說的話是對的,是經耶穌印證的。

大衛活在舊約律法時代,但他卻不是被律法所捆綁,乃是靈活地使用律法。他知道律法只能管人的外表,不能管人的內心。而大衛所注重的,乃是他與神的生命關係,他所注重的,乃是內心的敬拜,生命的敬拜,而不是宗教的敬拜。原來同樣讀聖經、讀律法,能否真正明白神的心意,不是容易的。因為若只是以字面解釋,那獻上燔祭及贖罪就是神所要求的,那不是獻上就好嗎?但大衛不只是從字面解釋,而且是蒙神開通他的耳朵(6),他就真正明白神頒布律法的真意。今天我們讀聖經時,若沒有聖靈的啟示,我們也只是從字面去看神的心意,而不能真正解讀神更深的心意的。

那這樣說來,大衛是沒有律法嗎?大衛說:祢的律法常在我的心裡;他是樂意遵行神的旨意的(8)。原來大衛不是沒有律法,他有的律法,是更高的層次,是從心中守神的律法的。他明白神頌布律法的深意,就按新約的方法去守律法;他所說的話,是被耶穌印證的,表示他確是深深明白神心意的人。一個能常與神交談,與神親近的人,他就不是表面的認識神,乃是深深的認識神,這是因為他得到神更深的啟示,才可以如此的。

大衛在這詩中加上一句,他說:我的罪孽追上了我,使我不能昂首;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,我就心寒膽戰(12)。這一句話說出來,代表甚麼呢?大衛有這麼多的罪嗎?我們覺得我們都沒有他這麼多的罪,這樣的人,怎可以還要親近神呢?原來當一個人愈親近神時,他就愈會發現自己的罪是多的;因為惟有我們在神的光中,才可以看到光(卅六9)。一般而言,我們對自己的罪是遲鈍的,是不敏感的;然而一個親近神的人,才會突然發現自己是滿身污穢的。因此,大衛說這句話,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不是代表他的罪比我們多,乃是代表他與神更親近。因為與神的親近,比我們與神更親近,因此他在神的光照中,就看到他真實的本相。我們每個人都是滿身罪孽的,問題只是我們看見或是看不見而已。看不見的原因,是我們不常親近神,就覺得自己是清潔的;惟有常在神裡面的人,才知道自己是充滿罪孽的。

此外,當我們愈來愈親近神,當我們有了神更豐富的生命時,我們就不會犯罪,這就是約翰所說的: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的光景(約壹 三9;五18),這是有神豐富生命的人,就會有如此的表現。

大衛除了與神親近外,當他與神愈親近時,他就愈有福音的負擔,因此,他是不禁止他的嘴唇傳揚神公義的福音的(9)。同時,他的傳福音,不是理論的,不是只有說話的;乃是加上生命的見證的。今天我們傳福音,一般只是用言語,那是不夠的,若要達到福音的果效,必須加上生命的見證、生命的經歷的。我們不只要用言語傳福音,更要用生命傳福音,這就要我們傳福音的人,都要有好的生命見證,然後才會有更好的果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