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9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太22:15-22


2016/4/9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sam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2:15-22

這是法利賽人的計謀,要陷害耶穌,就著祂的話陷害祂(15),目的是要捉拿耶穌。而他所找的人,一是法利賽人自己的門徒,就是相信嚴謹的律法的人,另一是希律黨的人,就是擁護希律及羅馬的政權的人。他們找這兩派的人,一是政治派,二是宗教派,本身就是有相反理念的人;簡單而言,一派是不贊成納稅給該撒的,另一派卻是贊成的。他們本身就成了兩派,而兩派本來是互相攻擊的,這時卻可以聯合起來,反對耶穌。因此,這是人的矛盾,而人因著自己的矛盾,就把這矛盾帶到神的面前。因此,因著他們是矛盾的,他們問的問題,其實就是矛盾的;他們只給耶穌選擇題,只給兩個答案,一是可以,二是不可以。就著人的立場而言,耶穌回答可以也好、不可以也好,都會讓他們其中一派不滿意,而可以捉住耶穌的話柄的。

原來這是人的矛盾,在人是無解的,因為一派是贊成,一派是反對,他們就把人的矛盾帶來,讓它成為耶穌的矛盾了。然而,耶穌並不是矛盾的,這是人的矛盾,在神是沒有矛盾的,在神而言,不是選擇題的問題,是歸屬的問題。不是該撒的物的問題,是神的物的問題。當人給耶穌選擇題時,就只有yes or no的回答,就沒有其他的選擇了。這時,人是站在人的角度來看事的,這時的王,是該撒為王,是沒有神在內的。

因此,我們要注意的是,當他們問問題時,就是因為心中有一個王,這王不是神,乃是該撒。因為他們心中沒有神,故此,他們就只能以人的層次去看事,而不能以神的層次去看事了。然而耶穌的回答中,是把一個他們所沒有涉及的問題加入,就把他們問題的層次提高了。惟有把他們的層次,從地上最高的王該撒,提升到萬君之王神的層次,他們的問題,才可以解決的。

原來我們看事時,大都只是以人的層面去看事,這時我們就看不清楚事情的真相,而只是局限於人的想法中;而由於人的眼光有限,若我們只用人的層次去看事,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了。這些矛盾,是人造成的,因為人本身就是矛盾的。然而,神是不矛盾的,因為神從來就是自有永有,就是信實而不背乎自己的。耶穌回答的,不是限定於他們給的選擇題中,乃是從另一個角度去化解了他們的矛盾。這個角度,就是神的角度。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,因為他們的問題,是矛盾的問題,但耶穌卻加上了神(21),這是他們的問題中沒有包括的。

當一個人沒有神,而只有人時,他們就一定會產生矛盾的問題。這個矛盾的問題,是因為他們只看到該撒,而看不到神,因而才會問這個問題。因此,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,耶穌是解答了這個問題,而不是回答這個問題。原來人問問題時,他的背後是有另一個問題的。一個問出的問題,有表面的問題,也有背後的問題。而因著背後的問題,人們才會問表面的問題。有時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背後的問題,以為解答了表面的問題,就可以解決了問題。然而,人真正的問題,不是表面的問題,而是裡面的問題。他們因著不把神放第一,而只是把該撒放在最高的位置,因而產生了這個矛盾的問題。

原來人的問題,是以該撒為王,而不以神為王時,他們才會產生這個矛盾的問題。他們的問題,第一是只給耶穌選擇題,第二是只以該撒為最高的王,而不是以神為他們最高的王。當他們以該撒為其最高的王時,他們就會產生了矛盾,因為他們若納稅,則表示不愛國;若是不納稅,則表示叛變希律及羅馬,如此就會遭到逼害。這是他們現實的矛盾,是不能解決的;而這矛盾,是人犯罪後,離開神而只以自己的想法為主、只以世上的王為王時所產生的。

但耶穌的回答中,是把神加入的(21),他們沒有問神的物該如何處理,但耶穌加入了這句話,表示問題的關鍵,是我們不把敬畏神的心態加入,不以神為主,而只是該撒為主時,就會產生問題。當我們相信神,凡事以神為主時,我們就不會有問題,問題自然就不知不覺地迎刃而解了。耶穌並沒有觸碰他們的問題,但因著加上了神,這個最初的問題,就不必回答而自然地解決了。可見我們的問題產生,是因為我們把神拿掉,但若把神加入,這當初的問題,就自然地消失了。

因此,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,不是回答問題,乃是解答問題:not answer the question, but solve the problem。我們常常在意的,是回答問題,但更重要的是要解答()問題。我們應知道,我們一切的問題,原因是我們離開神,不把神加入,而只知道該撒(世界的君王);但若我們把神加入並且高舉,那我們的問題,就自然消失了。我們背後的問題,原來是把世界的王放首位,而不是把神放首位。若我們能把神放首位,那我們的問題,就自然不見了,這是耶穌回答(解答)這問題的重點。祂不是直接回答這問題,而是間接解答了這問題。我們也應求神給我們智慧,去了解我們的問題所在,然後靠神去解答我們背後真正的問題。

人一切的矛盾,都是因為離開神後而產生的;我們的問題,不是yes or no的問題,乃是層次的問題。若我們不回到神面前,我們的問題,是不可能解決的。因此,我們產生的問題雖然多,但解決我們諸般問題的方法,其實只有一個,就是回到神的面前,就是依靠神,而不只是不納稅,或是表面的對抗而已。當耶穌把神的物當歸給神加入時,就代表我們是屬神的,只要我們是以神為主,以神的真理為我們的依歸,不徇人的情面,只以神的話為主時(16),那我們就沒有問題,也沒有矛盾的。


從表面來看,該撒的物似乎是屬該撒的,但從神來看,該撒的物也是屬神的。只是人把屬神的物據為己有時,就會產生矛盾了。若我們自己是屬神的,那我們一切的物,就都是屬神的了。而這屬神的人,所做的一切事,以及所獻上的一切物,就都是為神而做,就都沒有矛盾的了。

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20:20-28

2016/4/3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 20:20-28
這裡說到西庇太兒子的母親,就是雅各約翰的母親,來到求耶穌,讓她的兩個兒子,在祂的國裡坐在耶穌左邊及右邊。而耶穌第一句回答的,就說他們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,然後再說出要與主同喝()杯的道理,就是死而復活的路、就是先捨而後得的路。這裡雖然是約翰雅各的母親來求耶穌,其實也應是他們兩人的祈求,只是不好意思自己求,而把他們的母親請出來而已。耶穌這裡對他們所求的,直說他們是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;也就是說,他們所求的,只是按人的想法去求,但卻不明白神的路是如何走的。他們以自己認為的好處,來向神求,但卻不知道真正的好處,不是他們所要求的;乃是要走神所要他們走的路,那才是不必求,就可以得著的。當一個人所求的,自己也不知道時,是不可能得到神的應允的。

耶穌告訴他們要喝主所喝的杯,那就是要走主所走的路。主所走的路,就是十字架的路,就是死而復活、先捨後得的路。然而,他們所求的,不是先捨後得的路,乃是不捨而得的路。人所想所求的,都是不捨而得的路;但神的路卻是先捨再得的路。人是把捨這一步跳過去,馬上就想要得到他們所要的;然而耶穌是要把捨的路指出來,要他們先捨才會得。這條路不是人所明白的,也不是世人所有的觀念;因此,當約翰雅各如此求時,就表示我們所求的,都是我們自己認為最好的。然而我們所認為最好的,在神的角度來看,卻是不能實行的。因為沒有捨就沒有得,我們不願意死亡,但神的路是必須死亡,才可以得生命的。

今天我們的禱告,是否也常是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呢?我們以為自己所求的,是最好的,是最適合我們的;但其實我們只以自己的想法去求時,常是不合神的道路,因而得不到所求的。因為我們跳過了一步,就是死亡及捨己之路,我們因為缺乏這步,而跳上去馬上要得福的路,那當然就得不到應允了。有時我們的禱告,遲遲未得應允,是因為我們不會祈求,我們只以自己的角度去求時,因為不合神的理,就不會得到應允的。因此,奉主的名求,就是按神的真理、按主的意思而求,如此才會得到應允的。

此外,我們對先死而後生的路是不明白的。耶穌先後四次向門徒說過有關受死及復活的事(16:2117:9,1217:22-2320:17-19),但門徒卻有聽沒有懂。耶穌說的死亡及復活的道理,對人而言,人是看不到復活,只看得到死亡的。因此,人是不會走這條路的,因為在人而言,只看到死亡、只停在死亡上,而不會繼續向前看到復活的。死亡是成為復活的攔阻,使人看不到死亡後的復活。然而耶穌說到死亡及復活時,祂是跳過了死亡,而看到復活;祂是強調及看重復活,而不是只看死亡的。因此,同樣是死及復活,人們所看的,是停在死亡;而耶穌所看的,是穿越死亡而看到復活。這就是人的邏輯、人的看法,與神的邏輯、神的看法的差距。因著這些差距,我們禱告時,就不會看得到神的真正意思,也不會看得到真正的益處了。因此,若要懂得如何禱告,要能切中問題而祈求神的話,那當我們禱告時,我們應先求問神如何禱告,應按聖經的真理而祈求,而不只是按我們認為的利益而求而已。

例如我們生病了,我們千篇一律的都是求醫治;但當我們要求醫治時,我們真明白這時的醫治,真是神的旨意嗎?若我們的疾病,是因為罪而來的,我們若看不到罪而對付罪,那我們禱告了半天,也是不得醫治的。這就如約書亞在艾城失敗後,在神面前禱告,神卻不馬上答應他,而要他先對付以色列人的罪一樣。若我們看不到自己的罪,也看不到別人的罪,你再禱告求神醫治,也是沒有用的。此外,若神要藉這苦難使人更成熟,你卻在神未作完工前,馬上祈求神醫治,那不是攔阻了神的工作了嗎?這就等於約翰雅各在未喝完耶穌的杯前,就先求坐在左邊及右邊一樣,是跳過了「脫去」的路,而馬上要「穿上」,這不是神的心意,那就是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了!

因此,當我們禱告了半天,而神仍不答應時,我們不要埋怨神,以為神是不聽禱告的神;我們這時應省察自己的禱告,是否有不合神的旨意、或是不明白神的旨意的地方。我們這時應求神啟示,我們應如何禱告,或是在禱告以先,我們應做些甚麼。就如雅各約翰在禱告之前,他們是否已喝了主的杯;或是約書亞在艾城失敗後,是否先檢討以色列人的罪,然後再求神,這樣才是合乎禱告的次序的。若我們未按神的次序而求:未認罪就想神作工,未脫去就想穿上,那就不合神的真理,神就不會答應的。

十二個門徒中,只有二人求耶穌,那其他人呢?其他人是沒有求,但他們不想求嗎?他們是沒有抓到機會求而已,他們當然也是想坐在耶穌的左右的。因此,當別人求了,而他們沒有求時,他們當然是惱怒的了,他們的惱怒,就看出他們也是一樣想為大的,也是怕別人搶去他們的大位的。因此,有求的是要為大,沒有求的也是要為大;這就是門徒的光景。耶穌已經準備要上十字架了,但他們不只不體貼主的心,反而傷了主的心。他們不只沒有安慰主,不只沒有想到主的利益,反而為自己的利益而爭,把主丟在一旁而不顧祂的「死活」。這就是門徒的光景,是不顧主孤單的走上十架的路,是讓主傷心的。

主告訴他們,要作大的,就要作小的;要作為首的,就要作服事人的。原來天國中大小的道理,是與世間大小的道理不同的。天國中大的就是小的,而小的就是大的;這怎麼說呢?世上的君王,都是爭大的,他們是用權來管轄人的,因為大的才有權、大的才可以管轄人。而天國的君王,是用愛來幫助人的,而愛的幫助,是成為僕人來服事人的;愛是謙卑的、其表現就是小的。世上是以權來管轄人,就必須要求大;而天國是以愛來幫助人,就必須要求小。


一個屬靈的人,在他身上可以看得到小,也同時可以看得到大。就他的工作而言,他是謙卑的,故此他似乎是小的;然而就他的愛及品格而言,他是有豐富的生命,因而是大的。也可以說,就他的己而言,他是小的;但就他的屬靈生命而言,他就是大的。大及小可以同時在一個屬靈的人身上看得到的,因此,大及小就視乎我們如何看了。真正屬靈的大,是從小而出來的;而世界的大,是從大而出來的,但在屬靈上是沒有位分的。因此,在屬靈上追求小、就是追求大;追求捨,就是追求屬靈的大,這是與世界的道理不同的。

2016年3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太十七1-13

2016/3/2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dimanche               17:1-13

耶穌為何要帶著彼得、雅各和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而變了形像呢?耶穌要把祂榮美的復活形像,顯給三個門徒看,這是甚麼意思呢?平時的耶穌,是道成肉身的耶穌,是看不到外面的榮耀的耶穌,然而這時的耶穌是榮耀的耶穌,那是代表復活後的耶穌,是掌權的耶穌,是統治萬民的耶穌。為何要顯出這樣的耶穌給門徒看呢?這是因為耶穌要在嘗死味之先,給人預看祂的榮耀,讓人知道死而復活後的榮美。而當門徒看到了耶穌的榮美後,他們就不願意離開了,因為這是天國的甜美,是世上所沒有的。也就是說,當一個人能夠看得到天國的榮耀之時,他就有力量可以走死而復活的道路。

當上一章彼得認得耶穌是基督、是神的兒子時,耶穌接著就啟示了死而復活的道路(16:21)。不只是祂自己要走,而且還要跟隨祂的門徒,都要走這路(16:24)。因為除此路外,就沒有別的路,可以得生命了(16:25-26)。然而,走這死而復活的路是不容易的,因為人都不會想死,人當然是想復活的,是想要有新生命的。生命的路雖然是每一個人都喜歡,也都是想走的路,但若是經過了死亡才可以得到的話,那死亡就是一個大的攔阻關卡了。這個大的關卡要如何勝過呢?除非是神給我們的力量,除非是我們看到了天國的榮耀,否則人是不會羨慕的。這就是為何16:28耶穌說了這句話:在這裡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,必看見人子降臨在祂的國裡。因為祂要把復活的榮耀,先顯給門徒看也。

當門徒都不願意死時,主把祂復活後的榮美顯示出來,而這榮美,是復活後才可以得到的。耶穌不能馬上得榮耀,因為祂要重新下山,也要走十字架的道路,然後才可以得到這榮美。因此,彼得本來是不想下山的,因為這榮美喜樂是大的(4)。然而,耶穌卻不能不下山,因為祂要告訴彼得,祂不能直接享受這榮耀,而是要先下山,走完十字架的道路後,才可以得到國、才可以得到這榮耀。因此,這就不能如彼得的想法,可以不經過死亡,而得到這榮耀了。也就是說,復活後的生命是好的,然而,耶穌雖然已經有資格可以得到這榮耀了,但祂還是要下山去,先走十字架的道路,然後才得這榮耀。

這就告訴了我們,原來死而復活後的榮耀是好的,但若不想走死亡的道路,是不能有復活的生命的。彼得是不想走下山,因為這太甘甜了;然而耶穌卻還是要下山去。這代表若要有這榮美的復活生命,就要下山去走十字架之路。雖然耶穌是神的愛子,是神所喜悅的,這是門徒所知道的;但這個愛子,還是要下山去受十字架之苦。如此我們這些跟耶穌的人,就不能貪圖世上的享受,而不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了。

若一個人曾看到耶穌的榮耀,也享過主恩的滋味後,那他就比較有能力,知道走十字架的道路,是一條最終必得榮耀的路;他就有力量走下去了。因此,耶穌這一次的登山變像,目的是預告天國的榮美,也是說明先死後生的路,是必然要走的。耶穌本可以直接升天,而不必再下山去的,但祂是為我們的生命而走下去的。因此,耶穌是告訴我們,死而後生的路,是必然要走的。耶穌不是馬上去享受這榮耀,而是先死而後得榮耀。故耶穌登山變像的意義,一是告訴我們復活後、得國後的榮美及喜樂,使人不願意離開。二是告訴我們死而復活的路,是必須要走的。這樣的路,是神所安排的,是每一個跟隨耶穌的人都要走的。然而,要走這條路的秘訣,就是要能先嘗天國的榮耀,與主同在的喜樂,然而才有力量,可以及願意走下去的。

摩西及以利亞,代表律法及先知,都是為耶穌而見證的,也是為神的國度而預備的。摩西也可以代表一切的死人,他本是不能進迦南的,但當他這時得了復活的生命後,他就可以進迦南及神的國了。這代表律法若不加上復活的生命,是不能進迦南的;但律法加上復活的生命後,就可以進迦南了。而復活的生命,是主所賜的。以利亞是代表沒有經過死亡而進天國的人,這代表基督降臨時,有不經過死亡就進入天國的人,也有從死裡復活的人,這都可以在神的國度裡。然而這復活的生命,只有基督可以給與,而不是其他人可以給的。因此,真正能存於天國裡的,是有基督生命的人,然後才可以在天國裡的。

耶穌下山時,又說到復活的事(9),因為耶穌所看重的,是復活而不是死亡。雖然死亡是必經的路,但耶穌是跳過死亡而看復活的;而門徒是只看死亡,而看不到復活的。這就是為何彼得對耶穌說,萬不可如此的意思了;是萬不可以死亡,而不是萬不可以復活。人們看復活,是隔了死亡來看的,死亡對人而言,就如一座大山。因著有大山的阻隔,人們是看不到死亡後的復活的;但耶穌的看見,是跳過死亡而直接看復活的。這就是為何耶穌要門徒經歷登山變像的原因,是要他們懂得看復活,而不是被死亡阻隔了。這也是為何耶穌下山時,也談到復活的事(9)。耶穌每次談死亡時,都加上復活的,但門徒聽到的,卻只是死亡,而不是復活,因為跳不過這道關卡也。


門徒對耶穌所說的文士的話(10),是代表文士在等彌賽亞,但他們連約翰來了也不知道,他們怎會認識耶穌是彌賽亞呢?人雖然讀聖經,但卻不明白聖經,而當真實的人出現時,他們也不能把聖經應用在他的身上,這就是人的難處。門徒跟了耶穌這麼久,也才懂得原來耶穌說的以利亞,是指施洗約翰。可見我們是不容易把聖經融入在我們實際的生活中的。我們讀經是讀經,生活是生活,是沒有配對在一起的。這就形成了基督徒的難處,使聖經成為理論而不是實際。這不是聖經的問題,而是我們的問題,因為我們不明白聖經,就不會將之與我們的生活相配合了。

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太14:1-21

2016/3/22                mar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太14:1-21

這是說到希律的情形,並因希律而說到約翰的死。先是希律做了一件不應做的事,就是把他的弟弟的妻子希羅底娶了過來,這妻子也是希律的親姪子。希律是分封的王,而約翰呢?他是神的僕人,是先知,是耶穌的先鋒,是代表有真理的人。他知道這事,就去勸諫王,不能娶他弟弟的妻子,因為弟弟還活著,這是犯姦淫的。然而,希律卻不聽約翰,反而把之囚禁在監中;而且還想要殺他,只是怕百姓而不敢動手而已。

約翰為何要勸諫希律呢?聖經沒有說,因為一般而言,上層所做的事,下面的人大多沒有機會說的;因為很少有機會可以見得到他們也。同時,一般的人也是不敢說的,因為他們的階級是高的,對當時的人而言,是很少有能力去說的。因此,約翰能對希律說,是代表他有機會、也有膽量,他的目的是要顯出真理,讓人按真理而行。若按馬可六章的記載,希律是常聽約翰的說話的,因此,約翰是有機會的。今天我們若對上面的人行出明顯不合真理的事時,我們若有機會,是否會說出真理呢?而說出真理後,他的後果卻是要坐牢的話,我們還會如此做嗎?

約翰可能是知道說出真理的後果是如何的,他並不怕這後果,而是要把真理表彰出來。而當希律所代表的惡勢力把他關起來時,他並沒有用武力反抗,他不是用屬世的方法去對付希律,而是用活出真理的方法,去把生命及真理活出來。因此,原來約翰不只是用嘴巴說出真理的話,而且他更是以生命活出真理來,前者是明顯的,後者是隱藏的;如此就指責出希律的錯了。我們不只要用嘴巴說出真理,更要用生活活出真理,後者是今天的基督徒缺乏的。當你有真理時,真理就是你最大的權柄,這權柄比屬世的任何權柄都大,你有這權柄嗎?不只是說出真理,而且是活出真理來,你就有權柄了。

今天在世上有很多不合真理的事,因為世界是沒有真理的,世界只是以自己的利益、權柄為主的。世人或許知道真理,但卻不是以真理為主,也不是行出真理的擁護者。若是合乎我的利益,而且也不違反真理,這當然會行真理;但若不合乎我的利益,那真理就只是擺一邊而已;這就是大多數世界的人的做法。這也是希律的原則,他是怕百姓而不殺約翰;但當他起了誓後,他若不殺約翰,就怕自己的名譽受損了。那他怕眾人多呢,還是怕自己的名譽受損重呢?他最後是怕自己的名譽受損多於怕眾人。原來我們的己,是比所有人加起來都大的。若我們的己不除去,我們是不會活出真理來的。

而約翰呢?他知道了希律所做的,而且有機會向他說時,他就把真理告訴了他,目的當然是希望他可以行出真理了。然而希律雖然知道約翰是有真理的人,但他自己卻沒有能力行出真理。他知道真理,卻不以真理為主,他用自己的權柄,行出非真理的事,這就是世人的情形;對於有權力的人,更是如此。其實這世上有權力的人,他們反而是容易破壞真理的人。希律本知道約翰是義人、是聖人,所以敬畏他、保護他,聽他講論(6:20)。然而,這只是對自己的權益沒有損害之時,才會如此做的。但當約翰的真理,與自己的權益衝突時,他就不會如此做了。

原來平時我們口中的真理,都只是我們的裝飾品而已,那不是我們的生命。這世上的人,是把真理作為裝飾品,而不是把真理作為自己的生命的。希律知道真理,也愛惜約翰,但一與他的利益有衝突時,他就把利益放在最高位,而真理就墊底了。今天這個社會,就如士師記時代的人一樣,國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其實真理就是最高的王,真理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,但人卻把自己的利益權利,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,這就是世界的光景了。我們應把真理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,因為即使是神自己,祂也不會違背真理的,祂不能背乎自己,祂也是行在真理中的。因此,我們就應以行出真理為原則,以真理為我們的王,這就是約翰所代表的。他把真理放在最高位,甚至重於他的生命。

約翰是為真理而活,而不是為他的生命而活,他為了真理而死,而他以真理為他的武器,而不是血氣的抵抗。他默然接受非真理的待遇,但他的目的,不是為了活命、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,乃是為了彰顯真理。至於別人是否聽,那就不是他能掌握的,但他能做的,乃是把真理彰顯出來。他不只是說了而已,他更是用他的生命,把真理顯出來。當一個人有真理時,他的生命是何等的貴呢?到了最後,當希律答應把國的一半都可以給希羅底的女兒時(6:23),她要的不是國的一半,乃是約翰的頭。原來一個行出真理的人,他的生命比國的一半還重要呢!我們的生命是否貴重呢?若是一個行出真理來的生命,就是無價之寶了。我們是否願意用我們的生命,行出真理來呢?

耶穌聽到了約翰的死後,祂的反應是甚麼呢?祂就上船,行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(13)。這樣的反應,代表甚麼呢?聖經沒有詳細說明,但祂一定是退到神裡面去,讓神親自成為祂的安慰,讓神再次給祂啟示了。當世上一些不如意的事發生時,我們的反應是如何呢?耶穌沒有直接向希律說甚麼,祂或許沒有如約翰的機會,但祂卻向神說話,這是我們應學習的。我們遇到一些突發的事時,應來到神的面前,讓神向我們說話,讓神告訴我們該如何作,讓神安慰我們,這是我們要有的習慣。

當祂與神親近,得到神的力量後,祂就出來,繼續祂的傳道工作了。基督徒有兩樣寶貴的東西,一是神的生命,二是神的使命。約翰最後是以生命來活出真理的見證來,而耶穌這時是以工作來完成祂的使命。在一般的日子,我們都應以生命及使命,活出見證來。但若有時必須要以生命來交換真理的活出就是殉道時,我們也應可以把生命擺上,為了活出真理的見證的。因此,生命及使命,就是基督徒要利用來見證神的兩個管道,我們不隨便丟棄生命,但也不吝嗇生命,只要照神的吩咐而活出美好的生命,就是我們的任務了。

五餅二魚發生的環境,是一個不好的環境,是門徒正是飢餓之時(6:31),然而,當眾人有需要的時,耶穌還是對門徒說:你們給他們喫吧!這樣的話,似乎是很不合理的、也是很不近人情的。因為我們的觀念,都認為若我是吃飽了的,若我是有餘力的,我就可以給他們吃了。這是人的數學,也是人的邏輯。然而,神的數學,神的邏輯卻不是這樣。原來神的邏輯是即使我們是餓的,即使我們自己也是缺乏的,我們也是可以給人吃的。若是如此,這就非神跡不可了。

當我們有信心時,神跡就會出來了。原來神跡不是很難出來的,當我們自己沒有,而神仍把使命給我們時,這就是神跡出來的時候了。我們是否有一個相信神的心,當神給我們使命,而我們覺得自己不足時,因著神已給我們的使命,那表示下一步就是神跡出來的時候了。在我們的生活中,也是如此,若我們知道倚靠神的話,那我們的生活中,一定是充滿神跡的。若我們能聽得到耶穌的話,有屬靈的耳及屬靈的嘴巴,那我們就可以聽得到耶穌在靈中對我們說的話,我們就可以接受之,就可以與神互動於是神跡就不斷出來了。


從人來看,門徒的方法是最容易的,因為叫眾人散開,自己買喫的,那是最簡單,也是人間最容易解決問題的方法。然而耶穌所用的方法,卻是把易的變成難的,要門徒給他們喫!原來在神沒有難易之分,只要神的話說出了,那就是易的了。若耶穌要他們如此做,就表示一定有辦法的了。這就是神跡的出來,神要用神跡的方法,去完成祂所頒布的使命了。

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太12:1-21

2016/3/1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2:1-21
安息日的真理是很深的,一方面神是要我們守安息,另一方面耶穌又在安息日不只治病,而且似乎是很自由地讓祂的門徒可以掐起麥穗來吃(1)。如此的動作,確是令法利賽人不解及不滿的。因為法利賽人是嚴守律法的人,他們是容不下耶穌這種動作的;這是明顯破壞律法的行為,若容許耶穌如此行,那其他的人就有樣學樣,就使法利賽人沒有權威了。

那耶穌是破壞律法嗎?安息日不是十誡中的一誡嗎?當神定下守安息日的律例時,原意是讓我們安息在神的工作上,讓我們可以歇了我們的工,而讓神在我們身上作工。因此,神的意思是要我們可以休息,而且是可以在神的裡面休息。然而法利賽人只懂得律法的表面,就是不工作,他們以為不工作就是安息,就可以歇息在神的懷中。也因為此故,他們定了許多條例,是有關安息日的條例,規定那些輕微的工作可以作,那些是不可以作的。因此,他們的守安息日,反而是使他們不得安息,因為太多的條例,使他們被條例所捆綁,而不得自由。當一條守安息的律法分布後,法利賽人只懂得看表面的意思,以為不工作就等於安息;於是定下許多不工作的規例,結果是把本來要安息的原意,反變成給人的捆綁了。這是人把安息變捆綁,而耶穌來是要鬆綁。

原來耶穌的觀念,與那時人普遍認同的觀念,是完全不同的。因為人不懂神當初的意思,就把原從神來的誡命,變成人自訂的誡命,而且是180度的改變了,把安息變成捆綁了。我們今天教會中的服事、條例,是否也與原來神的意思相反,而我們也不知道,還繼續奉之為圭皋呢?我們守著的條例,真的是神要我們守的,還是加上了人的意思後,就完全走樣了的呢?

若是安息日連治病也不可以的話,餓了也不准吃的話,那他們就利用宗教去間接害人、甚至殺人了。神的原意是要人安息而得自由,但法利賽人把安息日的美意,變成捆綁人的刑具,變成定罪人的法條,這是因為他們不懂得神的心,也沒有一個憐恤人的心。若一個人的心是離開神的,也不憐恤人的,他就只能把神的美意,變成定罪及束捆人的工具了。

甚麼是安息呢?法利賽人以為不工作就是安息,然而他們為了達到不工作的目標,就定下了許多煩瑣的條例,而這些條例,只是達到不工作的目標而已。然而不工作不一定可以達到安息的目標;安息不一定與工作有關。有些人不工作,但得不到安息,而有些人工作也可以得安息的。因此,重點不是工作不工作,而是有沒有把神放在心上,有沒有神的同在,讓神掌管我們的一切。若神與我們同在,神叫我們作工,那也是安息;若神不與我們同在,即使我們不作工,也不會得安息的。這就是為何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,還是沒有罪的原因了(5),因為祭司在殿中服事,是親近神,是與神同在。當他與神同在時,神叫他要在安息日工作,他就按神的吩咐去做,這就是安息了。因此,不是工作不工作的問題,是有否神同在、有否以神為主、有否尊神為大的問題;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(8)。不工作若是為了與神同在,這是可以的;反之,若工作是神所要我們作的,我們就做,這也是安息。安息就是遵守神的命令,按神的旨意去行事,這就是真正的安息。

法利賽人的安息,是用人的辦法安息,不是用神的辦法去安息。他們的安息,是人想出來的方法,是以人為本的。雖然表面是遵守神的律法,但其實是要表彰自己的己、表彰自己的義。因著表彰自己的義,就忽略了救人的疾病,也不顧其他人的捆綁了。然而若有一隻自己惟一的羊掉在坑裡,他們就把他抓住拉上來(11);但醫治別人就不一樣,這就是以己為主,而不是以神為主的例子了。法利賽人的守安息日,表面是以神為主,其實還是以己為主的。他們是從己的立場去訂下法規,而不是以神的憐憫、神的同在去訂下法規的。若不是完全以神為主,若不是從神的角度去看,所有從人出來的東西,都是充滿束捆而不自由的。

因此,安息日是要守的,但如何守才是我們要注意的。法利賽人是用人的方法去守,把不工作定為安息的要素;如此的守安息,是不會安息的。而耶穌守的安息日,是以神同在為主。只要神同在,只要遵守神的吩咐,只要按神的話而行,那我們就得到安息了。因為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到耶穌那裡來,就可以得安息,這才是最大的安息。因此,安息日是要守的,耶穌沒有破壞安息日,但祂是以與神同在為守安息日的原則,這是與法利賽人以不工作為守安息日的原則是不同的。

因此,同樣是要遵守神的律法,但法利賽人卻因用人的方法遵守神的律法而破壞了律法。今天我們也會這樣嗎?我們的動機,或許是想遵守神的吩咐的,但若加上了自己的意思,而不明白當初神的意思的話,那就加入了自己的意思,並向著這錯誤的方向而行,那神當初要給我們的自由,就反而成為束捆了。教會中的服事,若加上人的律法,就會失去神當初的原意而不自知了。我們應在神的光照下,了解我們的每一樣服事,是否真的是合乎神的心意,以滿足神的心為主,而不是滿足自己的心。

這裡耶穌說到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(11),耶穌是以人的標準、或許帶有一些諷刺的口吻來說的。因為宗教的最高標準是行善,但他們卻不在安息日治病,對安息日患病的人而言,那法利賽人就是行惡在他們身上了。宗教出來的,頂多是善事,甚至是假善的惡事而已。但信仰生命所出來的,卻是美事,而美事是包含善事的;其實耶穌所作的,不只是善事,更是美事。然而,人的標準是善事,而不是美事。但法利賽人的善事,是以自己所定的標準為善,而不理別人的痛苦。雖然有病,但因為是安息日,就可以讓人多等一天的。這不是神定義的善事,而只是以自己的標準定義的善事。而這樣的善事,反而是變成惡事而已。

原來人所認為的善事,有時只是惡事而已,而耶穌所行的,是出於一個善良的心,這才是真正的善事。因為真正的善事,是從美事出來的;而美事是作在神的身上,是摸著神的心的。因此,人的善事,是從己出來的;但耶穌的善事,是從神的心意出來的。惟有從神的心出來的,才是美事。人是把善事變成惡事,但耶穌是把善事變成美事的;然而作出美事來之時,是不被世人讚賞的,只有神讚賞。就如馬利亞作了一件美事之後,所得到的是人的批評而不是稱讚;因此,耶穌所作的美事,是與法利賽人所定義的善事不同的,就不只得到他們的批評,就得到他們的殺害了(14)


真正作善事的人,是不傷害人的,耶穌作了一件善事(即是美事),祂是低調的,是不張揚的。然而,法利賽人要人作的善事,是有傷害性的,若不服從,就要殺害。出於神的愛,不是以殺戳為主,乃是以愛為主的;美事是不傷害人的,但善事由於表揚自己的己,就會排斥不屬於自己的異類的。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所作的,若是排斥別人的,若是傷害別人的,那就不是真正的善事,只是法利賽人所認為的善事而已。耶穌所作的善事,是醫治人的善事;而法利賽人所認定的善事,就是守安息日的條例,是傷害人、殺害人的;這怎能算是善事呢?

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太十:16-20

2016/3/9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太十16-20

耶穌差門徒去的環境,不是好的環境,因為我們背後的力量,主要是撒但的力量。當神作工時,撒但也是作工的;因此,當我們傳福音時,是會短兵相接的。我們是要從世界中得人,這是不容易的工作,也是一個危險的工作。因此,今天的經文,耶穌是告訴我們一個認知,這個認知就是福音本就是危險的工作。從門徒傳福音開始,到現今的世代,傳福音從來就不是容易的事,因為這是一場爭戰。然而,我們的爭戰,不是肉體的爭戰,乃是屬靈的爭戰。因此,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,我們要怕的,是靈魂的永恆,而不是身體的被殺。因此,耶穌要我們有一個認知,這個認知,就是我們傳福音時,是自動進入一種危險的環境中,尤其是到遠方去傳福音,尤其是到一些未知之民處去傳福音。

這裡有一場戰爭是要面對的,我們面對的爭戰,其實不是肉體的爭戰,但撒但用的方法,或是人間所用的方法,乃是肉體的方法。他們用肉體的方法,去停止我們的傳福音,就是停止我們的屬靈的爭戰。原來我們要了解的一點,就是我們要去作的,乃是屬靈的爭戰,但人們用方法去攔阻我們的,乃是用屬肉體的方法,希望可以停止我們。但我們領受的使命,是屬靈的使命,這個使命,是不能以肉體的方法去停止的。

耶穌為何說這麼可怕的話呢(16)?這好像要門徒去送死一樣!如祂說了這些話,會否使門徒害怕呢?若這是真實的情形,那耶穌當然不能不說的。若不說就讓門徒以為這是容易的事了。然而,若這是如此艱難的事,耶穌還是要他們做,那代表甚麼呢?那就代表這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做的事,是不能退縮的,是必然要承擔的使命。這時的門徒,還算是幼嫩,但耶穌就把這任務交給他了,這就可以讓我們明白了一點,就是無論得時不得時,務要傳道。我們傳道不是在得時才傳、有機會才傳,乃是要自己找機會去傳道的。不得時是指沒有機會、沒有好的環境。然而,在這種環境中,我們還是要傳道的。我們必須有一個認知,就是傳福音永不會有得時的,這不是我們坐著就可以傳道的,是要去把不得時變為得時的。如何把不得時變為得時呢?第一是我們要出去傳,不能偷懶;第二我們認知其艱難,但靠聖靈而為,因為神會把我們的難變為易的。第三我們要有裝備,這主要還是屬靈的裝備,例如靈巧像蛇、馴良如鴿子;例如讓聖靈充滿我們,讓祂主導我們的一切,讓祂在我們裡面帶領及說話等。這都是屬靈的裝備,是傳道音的人需要的。當我們是一個有屬靈裝備的人,就可以把外面的不得時,變成得時了。亦即使是我們被捉後,我們還是可以在君王面前作見證的,這時我們的見證,就把被捉的不得時的環境,變成屬靈的得時的環境了。

倘若昨天經文說的,是一般的裝備,那今天說的,就是屬靈的裝備了。昨天是要我們過一個簡單的生活,不必帶太多的日用品,只要憑信心仰望神的供應。今天是告訴我們面對的,不是人而已,其實是背後的撒但。他們的目的,乃是要害我們的命。然而,若我們有永恆的生命,他們是害不了我們的命的;因為我們的盼望,不是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也。因此,我們的裝備,除了一般的裝備,生活的裝備外,就是屬靈的裝備了。

靈巧像蛇、馴良像鴿子是智慧、是生命。當一個人有神的靈同在時,他就是一個有智慧的人;當一個人的生命是豐富之時,他就是一個謙卑及馴良的人。他的馴良,是在一般的事上不與人爭,但在真理的事上是站穩的。這就是彼得前書說的為主受苦,以生命來作見證,而不是以抵抗來作見證。我們每一個傳福音的人,需要有智慧,讓真理找到適合的器皿承載,而可以讓人得聞救恩。

雖然耶穌知道傳道是危險的,是有可能喪失生命的,但祂還是要門徒去如此作,這就表示傳道是無可推諉的事,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每一個人,都應該作的。一方面這是危險的,但另一方面也是不能避免的;因此,我們就要有足夠的屬靈裝備了。第一我們必須認知,這是一場屬靈的戰爭,我們必須有屬靈的裝備。第二,若我們的屬靈裝備是足夠的,我們是站在對的立場上,是站立在基督堅固的磐石上,是站穩在基督的根基上的,那我們就不必害怕,就必然得勝的。第三,我們也必須認知,撒但的攻擊,最多是要了我們的命,但他不能殺靈魂。因此,我們所怕的,不是撒但,而是神!我們要完成的,乃是屬靈的任務,而這任務,撒但是不能用肉體的方法去破壞的。第四,若我們是一個聖靈充滿的人,我們即使在艱難的環境中,我們還是可以靠聖靈而作出美好的見證的(19-20)。而不單只是我們的話成為我們的見證,而一個殉道的見證、一個不怕死的見證,更是明白的表彰了基督生命的不一樣。而撒但愈強迫使徒,就愈會使神的生命顯出來,就愈會把生命的種子種在人的心中,日後也必會發出豐富生命的果子出來的。因此,殉道其實就是把屬世的生命,變成屬靈的生命;屬世的生命似乎沒有了,但卻結出了很多屬靈的生命來,這就是殉道的真正意義。神把不好的環境,變成好的環境,把仇敵的殺害,變成傳福音的果效,這是神所作的。

如何能在這危險的光景中,還可以不害怕、不憂慮呢?這才是重點。若我們的生命,是有盼望的生命,是放在天上的生命,就如保羅一樣,他知道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,他也把他的生命澆灌在壇上時,他就不會害怕了。我們要學習過一種生活,就是與主相交的生活,若我們能嘗過天恩的滋味的話,我們就不只不會怕死,而且還會如保羅一樣的渴慕「死」呢!因為他說,他情願離世與主同在,這是好得無比的。我們可以如此嗎?只有一種人可以,就是經常與主相交的人,經常有主同在的人,才會渴望馬上到天上去與主同在的。

耶穌給門徒的這一篇說話,其實不只是對門徒說的,也不只是說到當時門徒的光景,乃應是把對門徒所說的話,泛指一切之後為神傳福音的人,所要遭遇的事及所要面對的問題。因為門徒這時可能還沒有如耶穌所說的這些危險,但耶穌所說的,不只是當代門徒的問題,而且是所有之後要來的問題。因為當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人數愈來愈多時,羅馬的逼迫也愈來愈大了。後來的尼祿皇帝就直接的殺害基督徒了。這是因為撒但的地盤被侵犯了,他有所不甘,他所要作的,乃是用殺身體的方法,去把基督徒殺害的。因此,耶穌所說的這些話,是用預言及遙望將來的角度來說的,是泛指整個福音的工作而言。尤其是23節所說的人子就到了,這就說到福音的傳遍,以及基督的再來了。


因此,傳福音是兩個國度的戰爭,也是代理人的戰爭。當門徒在君王面前說話,他是面對世界最高的領袖;但他的說話,原來不是他說的,乃是在他裡面的聖靈說的。因此,不是我們面前世界的君王及其背後的撒但,乃是神自己面對的。表面上是君王及門徒的爭辯(或審判),其實是聖靈與撒但的爭戰,是聖靈藉審判而作出見證,不只是言語的見證,且是生命的見證,就結出屬靈生命的果子來。

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太九14-17

2016/2/5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sam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太九14-17

這裡說到:那時,約翰的門徒來找耶穌,問有關禁食的事。約翰的門徒來找耶穌的時間,若與上文相連,或許是與馬太宴客的時間有關。耶穌的門徒不只沒有禁食,而且是參加馬太的宴席,因此,約翰的門徒就不解而來問耶穌了。雖然約翰的門徒提到自己、也提到法利賽人(14),但他們應不是如法利賽人一樣,為了找碴而問耶穌的。約翰是橫跨舊約與新約時代的人物,他是一個過簡樸生活的人,是為主而禁食,是為了親近神而禁食的人。這與法利賽人的禁食,是為了讓人知道是不一樣的。然而,約翰的門徒把法利賽人的禁食,與自己的禁食連在一起,其實兩者的動機是不同的。禁食是為了親近神,為了清心寡慾、並且單純的親近神而為的;禁食不是為己,乃是為神,可以滿足神的心的。因此,約翰的門徒不明白禁食的真正意義,就把法利賽人的禁食,與約翰的禁食混在一起了。

然而,除了法利賽人的禁食與約翰的禁食不同外,耶穌所說的,是更進一步的說明禁食的重要意義,就是為了得著神、追求基督,這才是禁食的真正目的。因為耶穌說:新郎還在的時候,陪伴之人就不必禁食;因為禁食的目的,是要得著耶穌。當耶穌已經與他們同在時,他們就不必禁食了;因為他們已經得到耶穌的同在了。若耶穌同在時,他們仍要禁食,就不明白禁食的意義;如此他們反而失去了耶穌了。因為耶穌既然就在他們眼前,他們若禁食,反而要離開耶穌,另找地方去禁食,就反而得不著耶穌了。

因此,每一樣宗教的儀式,我們不只是遵守儀式的整個規則及程序,更重要的是要了解這儀式的目的是甚麼。若我們不明白舊約每一個儀式的目的,而只照著外面的程序去行,我們就失去了這儀式的意義,有時是適得其反了。一切舊約的儀式,其答案就是耶穌,惟有耶穌來了,一切舊約的儀式,才在基督裡完成的。無論是禁食、是獻祭,若離開基督,都是沒有意義的了。法利賽人的禁食,是只為自己的地位而做的,而約翰的禁食,是為了親近神;兩者是不同的。然而,耶穌的門徒不必禁食,因為耶穌正與他們同在,他們已得到了禁食所要得到的了,就不必再作禁食的舉動了。

耶穌接著又用新舊的比喻,來再加解釋禁食的問題。舊約是預表基督的,舊約的完成,是要等到基督來了,才可以成全的。因此,基督是舊約一切的答案;舊約的律法條文是對舊約有用,但當基督來了時,祂卻是新布、新酒;我們不能把新布新酒用來補舊布、裝在舊皮袋中;新的東西,不是補舊的東西的,乃是換舊的東西的。我們要用一個全新的心態,來接受新的觀念;而不能以舊的觀念,來加上新的觀念的。

新舊的比喻,其實就是脫去及穿上的真理;我們目前有兩樣東西,一是舊的、二是新的。我們未信主之前,所有的觀念及行為,全都是舊的;而當我們信主後,我們接受的,是新的觀念,是新的真理。然而,我們若要把這新的真理接受時,不是把新的真理補在舊的觀念上,乃是要完全脫去舊的觀念後,才可以穿上新的觀念的。這就是一方面脫去,另一方面是穿上也。這是需要兩方面同時都進行,才不會發生新布把舊衣服弄破、新酒把舊皮袋裂開的現象的。

今天我們基督徒的追求,常常是捨不得把已有的舊觀念拿走,我們常是便宜行事,舊的捨不得脫去,只是把新的一味穿上。我們常常做的,就是把新酒放在舊皮袋中,把新布補在舊布上的行動,於是我們雖然追求很多,但長進卻不多;原因不是我們不穿上,而是我們沒有脫去。一個人若不先脫去,他要穿上是有困難的:第一,因著他沒有脫去,他就穿不上太多新的衣服了。第二,他雖然穿上了,但這只是如新酒裝在舊的皮袋中而已,他所穿上的,就會把舊的擠破了。第三,若一個人舊的沒有脫去,而只穿上新的,那他的外表雖然似乎都是新衣,但若他裡面的本質沒有變,這就只是如外面披著羊皮的狼而已。平時由於他有羊皮在外,不留心的人們,或許不知道他裡面的真相;但當有一天他外面的羊皮,因著某些原因破了後,就會露出裡面的狼相來;這時人們才知道原來他不是溫柔的羊,而只是兇惡的狼而已。

脫去是難的,因為第一我們未信主前,已經與肉體結了不解緣、做了很久的朋友了,我們的觀念已自然成形了,是很不容易發現及除去的。第二,雖然信主後,我們有了新的真理及觀念,但我們還是不想把我們已有的觀念除去,因為我們捨不得這些與我們同在這麼久的觀念也。第三,脫去肉體是難的,是需要付更大的代價的,因為肉體是要舒服的,是不願意付代價的。若要把老我的需要,因著基督而捨棄,那是痛苦的。

而穿上呢?雖然也不容易,也是要付代價的。但相對而言,所付的代價,會比脫去容易多了。同時,當我們追求主,多讀聖經,多認識主時,別人會稱讚我們,使我們也有動力去穿上的。這就是為何教會中追求的人,大多數人都喜歡走穿上的道路,而少走脫去的道路之因了。因為脫去是不容易的,而穿上是相對容易的;脫去是不容易被人發現及稱讚的,這需要時間;而穿上是很快就有成效的。然而,若我們不先脫去,而只穿上的話,那我們的結果,只是把舊的擠破了而已。當我們不願意脫去肉體,而一味只想穿上新人時,那我們的老我仍在,有一天暴露出來時,會更令人驚怕的。


捨己的路是難走的,沒有幾個人願意走,但若不捨己,我們是不能跟從主的。因為若不捨己,就不配做主的門徒。主自己走的路,是十字架的路,是先死而復生的路,基督徒若沒有死過,那他所得的生命,都不是復活的生命。這種沒有復活的生命,就是新酒放在舊皮袋中的生命,是不能影響人的。到了最後,只是讓皮袋破了,而酒溢出來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