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2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申十五7-11

20261025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 申十五7-11

這一小段聖經只有5節經文,是神給我們一個使命,就是考驗我們如何使用神所賜金錢的恩福,使這些福可以遍及全城全國,讓國中沒有一個窮人。神先把富有賜給一個人,那就是給他的一個使命,這個使命是要他把這恩福分出去。有些屬靈的福是不容易分的,但屬世的財物是可以分的;然而屬世的財物常會被人看重,而捨不得把之分出去。反之,人不覺得屬靈的福是重要的,只看見屬世的福;於是人會把這兩種福本末倒置:看重屬世的金錢,不看重屬靈的恩福,這是一般人的通病,是需要改變的。

當神賜下一個人有夠用及有餘的金錢時,這是屬世之福;然而神更要藉著這個屬世之福,讓他可以再得屬靈的福。就是讓他看見有一個需要他幫助的窮人,又是他的兄弟(7),這時他應怎麼辦呢?他就應有憐憫的心、有愛弟兄的心,把神已賜給他的金錢,照著窮人所缺乏的借給他,補足他的缺乏(8)。這是他的屬靈責任,是神賜他富足時,他應有的使命。然而,大多數的時候,基督徒不知道這個責任,因為這似乎不在神給我們的命令中,也不是具體的要求。然而,神給我們的命令中,有一條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(約十三34-35),這就包含很多的面向,其中用金錢幫助有需要的人,當然也應是包括在內的。

因此,當神給一個人有足夠的金錢時,這就代表神給他一個使命,要他學習把這些恩福給有需要的人;此其一。此外,神也希望他學習不要只看屬世的福,而更要看到屬靈的福。而屬靈的福是神要他把屬世的金錢,換回屬靈的福:這就是當他願意把這些神所賜的金錢,用以幫助有需要的弟兄時,神就賜下更多的屬靈福氣給他,讓他在所辦的一切事上,都有神的福氣(10)。神希望我們所得的,不只是屬世之福,更是屬靈之福。若我們緊緊抓住屬世的金錢,我們就會失去屬靈之福;但我們若懂得把這些屬世之福分出去時,我們就會再得到屬靈之福。同時,當我們願意分出去時,我們不但可以得到屬靈之福,而且也不會損失屬世之福的(箴十九17)。

當神賜給我們足夠的金錢時,原來是要我們學習把之分出去的,因為我們白白的得來,也要白白的捨去(太十8)。神所希望的,是以色列這個國家可以遠到均富,讓國中沒有一個窮人(5);但這個目的的達成,是要眾人對神有信心、對人有愛心,又知道自己所負有的使命,才可以配合神而達成這使命的。神要我們走的路,不是世人的路,不是照著地上的律而走的路,乃是照著天上的律而行的。這條律不是世間的律,是屬靈的律,是我們不熟悉的律。因此,我們就要有信心去走這路,也是訓練我們的盼望,知道我們這樣行,是必然會得到神更大的恩福的。而且我們所得到的福,就不只是屬世的金錢,乃是屬靈更大的福。

然而,屬靈的福是一般人看不到的,但屬世的金錢卻是人人都能看得到的。因為金錢是看得到,就不容易讓它失去,這是人的難處,就使人不容易懂得以屬世的福換取屬靈之福。這條路是不容易走的,是考驗我們對神的信心及愛心;這愛心不只是愛人,而且是愛神。因為人若要能愛人,就必然要先能愛神的。因此,把金錢去幫助有需要的人,是對生命全方位的試驗;是屬靈生命長進的一個路,是先捨而後得的路。這條先捨而後得的路,不是世人走的路,也不是世人熟悉的路;但神既然把這條路告訴了我們,我們就應靠著神的恩典,有信心、有盼望地走下去。

神叫我們走的每一條路,乍看之下全都是難走的;然而當我們靠著神所賜的恩典走下去時,我們就發現愈走愈容易、愈走愈得福的。問題是我們敢照著神的吩咐去行嗎?以色列民是神揀選的國民,他們都是有神及有神的話的國家,因此,走下去是較為合理的。但若不是有神的國家,似乎就不易如此執行嗎?

神賜給我們三條致富之路,兩條是給個人的,一條是給國家的。給個人走的路,一是獻上十分一(瑪三10),二是憐憫窮人,就必蒙神償還(箴十九17)。而給國家的,就是這裡所說的。無論是給個人的律,或是給國家的律,似乎都是違背常理的致富之道;但當我們願意走下去的時候,我們不只得到神加倍的償還金錢,而且更重要的是得到屬靈的福、以及屬靈生命的長進。

原來一個人屬靈生命的長進,是有很多不同的途徑的。其中我們容易忽略的,就是這裡說的條例。若我們願意如此行時,我們就可以把屬世的金錢,換來屬靈的生命的。然而,要走這條路必須要有屬靈的眼光,要看到的是屬靈的福,而不是屬世的金錢、屬世的福。這條道路雖然看起來是會損失金錢的,但當我們走下去時,不但不會損失金錢,還會蒙神賜下屬靈及屬世的福的。而屬世之福,是神更會補足我們所給出去的金錢的;我們有這樣的信心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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