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羅九:1-13



2015/9/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:1-13

這一章開始是說到神的整個救恩的計劃,祂從揀選以色列人開始,然後福音就輪到外邦人,最後以色列人在基督來時,要全家得救。這就是神的計劃,也說到將來的事。福音是從以色列人開始,但現在以色列人因為不信,就不能得到救恩。他們有很多自以為是的地方,而這些自以為是的地方,反而成為我們的攔阻。他們雖然有兒子的名分、有榮耀、諸約、律法、禮儀、應許等,但因著他們的心剛硬,這些不但不會成為他們的幫助,反而成為他們的阻礙。原來神給我們的恩典,若我們不謙卑地接受,而自以為是時,那我們的驕傲,就成為我們繼續得恩典的攔阻了。以色列人就是這樣,他們本是最先得到神的恩典的,但他們不是存謙卑的信心去接受,反而因而誇口,自以為是,那神的恩典就不能繼續,就從他們而轉移到外邦人中間去了。神不是不給他們恩典,但神的恩典卻因為人的驕傲,而不能持續給予。原來人的驕傲,久而久之就會導致人的心硬,而當人的心一硬時,神就很難在人的心中作工了。這就是為何神只得暫時把福音的恩典,轉向外邦人之原因了,這是很可惜的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會因著神給的恩典而驕傲,甚至產生了心硬而不自知呢?若是如此,我們就不能持續得到神的恩典了。
保羅為何在這裡強調他說的話是真的,而且有他的良心,也有被聖靈感動,為他作見證而說出來的話呢(1)?因為他其後所說的話,是很不一樣的話,是願意捨己而愛他的同胞的說話。保羅說他願意為他的弟兄、他的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他也願意(3),這是很少人願意如此做的。他的這句說話合乎真理嗎?他可以自己決定,與基督分離嗎?他不是可以自己決定,因為這是神的決定、神的恩典來的。他不能說自願與基督分離,就真的可以分離的。然而他的這句說話,是表示他願意捨命,也要為他的同胞的靈魂得拯救而盡他一己之力。

這其實就是基督的愛,基督也是一樣,祂情願犧牲祂自己的生命,甚至與神分離,祂也願意。因為祂把自己的生命捨了,而得到的就是全世界人類的救贖,這樣的捨己,是基督的愛所表示的。當然,神讓基督的犧牲成功了,完成了祂的心願;只是神也讓祂從死裡復活,沒有讓祂永遠死去的。這就說明了一件事,祂是願意把自己的生命也捨了,甚至永遠與神分離也是願意的;這是一方面。但另一方面,神也不會讓祂的生命丟掉的。原來這是如此偉大的一個愛呢!我們有明白基督的愛嗎?保羅是願意甚至與基督分離,這是保羅一方面的願意,但神不會讓他與基督分離就是從生命冊上除掉他的名的,這是神這一方面的做法。原來一個傳福音的人,是應有如此的愛心,他才真的可以搶救靈魂的,我們傳福音時,有這樣的愛心嗎?這就是基督捨命的愛,是把自己的生命捨掉,而為了所有人的靈魂呢!我們的家人若未信主,我們也應有保羅這樣的心志及愛心,盡力為家人的得救而禱告,讓他們可以被神拯救,這才是我們該有的責任。

保羅在這裡是大有憂愁的(2),但耶穌不是說我們不要憂慮嗎?那保羅為何還憂愁呢?耶穌教導門徒不要憂慮,是指不要為衣食憂慮,也就是說,不要為自己的一切而憂慮,因為我們的憂慮,不能使我們的壽數增加一刻,反而會使壽數減少的。然而,我們不必為自己憂慮,但卻要為我們周邊的人的靈魂憂愁。前面的憂慮,是使我們陷入不信當中,只為自己籌算,且損害自己的生命。而保羅的憂愁,是為別人的靈魂而憂愁,因而產生愛心及動力。而愛心及動力,是對福音的傳播大有幫助的。因此,我們應為我們的家人的靈魂而憂愁,我們應為我們的同胞的得救而擔心;而由擔心而產生愛心及動力,這是我們應有的本分。

保羅自己的同胞仍未得救,他卻把福音傳給外邦人,這是應該的嗎?不是要等到所有自己的同胞都先信主了,那才把福音傳給別人嗎?這常是我們在差傳上碰到的問題。保羅目前的情形,是他的同胞仍有很多不信的,為何他仍要到外邦中傳福音,而不以自己的同胞為先呢?第一,他的靈既是憂愁的,他一定天天為他們禱告。因此,他不是不顧他的同胞,他在靈中是關顧他的同胞的,只是在行動上他向外邦人傳福音而已。第二,若神的計劃是要他對外邦人傳福音,他當然要聽神的計劃而行,因為神的整體計劃比他清楚多了。神看的是比保羅看的多,也有神完整的計劃;若是出於神的,我們遵行就是了。因此,不是我們的想法如此,重點是知道神的計劃及呼召是如何,我們行在神的計劃中就好了。第三,若要等猶太人全都信主後才傳福音,那就非等到基督再來時才可以了,那這些外邦人就沒有機會聽到福音了。因此,不是同胞先、別人後的問題;乃是神的計劃是如何,我們就如何跟神走也。

因此,傳福音是按神的呼召、神的計劃,而不是按我的喜歡、按我的肉體、按我的愛慾的。我們一定是對自己同胞的愛,多於對不認識之人的愛的;然而這不是決定先後次序的因素。進定先後次序的因素,只有一個,就是神的呼召,就是神的計劃。因此,宣教的路不是按自己的選擇,乃是按神的揀選而行的。同時,保羅對福音之負擔,尤其是他對靈魂之愛,他是與基督一樣的愛的。這樣的愛,才是得到靈魂使人得救的重要因素。我們不是完成一個工作而已,乃是為了一個靈魂而作福音的工作,這是傳福音的基本認知。

保羅又說到揀選的問題,他先說從以撒生的,才要稱為你的後裔(7)。以色列人就會認為,那我們不是從以撒生的嗎?我們不是從以實瑪利生的,因此我們是正牌的亞伯拉罕後裔也!然而,保羅在這裡說的以撒,不只是肉體的以撒,而且還是屬靈的以撒呢!甚麼是屬靈的以撒呢?就是不只是從肉體來看,而且從信心來看。亞伯拉罕因著信,後來就生出了以撒。因此,以撒的來源,是因著信而來的;也就是說,凡是因著信而生出來的,才是以撒。若只是肉體而來的兒子,那外表是以撒的後裔,但在靈中卻不是以撒的後裔;必須等到我們有信心,相信神、接受神所安排的一切,那才是屬靈的以撒的後裔。

之後,保羅又說到以撒的後裔的兩個兒子,一個是以掃,一個是雅各。雖然他們都是以撒的後裔,然而神卻只揀選了一人,成為承繼人就是雅各而不是以掃。因此,雖然肉體是以撒的後裔,但還要加上神的揀選,以及我們對神的信心。同時,這對雙生子,是大的服事小的,這是甚麼意思呢?誰是大的、誰是小的呢?從先後來看,是以色列人大,外邦人小;但因著神的揀選,以及以色列人不要神就好像以掃不要神一樣,神就揀選了外邦人,而暫時把猶太人放下了。這就是另一種大的服事小的之意思。

2015年9月12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羅七:1-6



2015/9/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七:1-6

這一章是說到幾方面,一是律法的問題、二是我們的肉體就是己的問題、三是我們的義的問題。若第六章是說到人的罪,這一章是說到人的義。第六章中所說的人,是得救的人,但有些人雖然得救,他還在犯罪,因為有恩典也,因此,第六章是說到罪的問題的對付。方法就是:第一是要脫去及穿上要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。第二是要知道、看見、獻上及順從。其實這都是說到一件事,就是我們的舊人已經死了,我們要把神的恩典正面的使用,不是用之來犯罪,乃是用之來不犯罪。正面的恩典的使用,就與基督的復活有關。當我們得救一開始時,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,我們被稱為義了。這是基督替我們死所發生的功效,是因著祂的死,我們就得救、我們的罪就得赦了。然而,不只是基督的死,而且是基督的活。我們不只要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,而且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之聯合,這才可以有復活的生命,去勝過罪的問題包括罪性及罪行也。

到了第七章時,保羅又說到另一個問題,就是律法的問題。這裡說到的律法的問題,其實也是要藉著律法,而說到人的肉體的問題(51418)。原來人的己看到了律法後,是有一種衝動,想把之完成,想因而稱義,想因而表現自己的義就是人的義。然而,保羅告訴我們,雖然我們的動機似乎是好的,似乎是良善的;但是由於在我們肉體之中,是沒有良善的,於是我們從良善的動機出來的,卻變成是惡慾而已(5)。而當我們想作好事時,我們卻是作了惡事的,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(18)。這是指我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的問題,因而就不能由我們已敗壞的舊人,行出善來了。

律法不是由我們成全的,乃是由基督完成的。若律法來了,引誘了我們的肉體出來,以為我們可以靠自己行律法時,我們就上當了。因為靠我們的老我,是不能行出律法的要求來的。因此,我們不能有己的出來,即使是一個良善的意念,當經過了我們的己後,出來的了是罪的念頭也(sinful passion),因為我們的肉體,是一個sinful nature也。這正是狗嘴裡長不出象牙之意,我們的肉體中,是不可以出來真正的善的。

因此,第六章是說到人犯罪的問題,是說到人的不義的對付;而第七章卻是說到人的自義的問題、己的問題;是說到律法還存在時,人就想藉著律法而為善,但行出來的反而是罪。因此,人未信主前有不義的問題,有自義的問題,而信主後也有這樣的問題,是需要對付的。無論是對付不義的問題,或是自義的問題,其實都是與我們的舊人及新人有關。對付不義的問題,是要我們的舊人不斷的死,而讓新人不斷的進來。而對付我們的自義的問題,也是要讓我們的舊人死了,不再用己的良善來靠之而誇口。

我們肉體的問題,是己的問題,而我們的己甚麼時候出來,甚麼時候就出問題的了。因為所有的罪都是從己出來的,只要己一被引誘出來(11),罪就出來了。因此,引誘其實有兩種,一是犯罪的引誘,二是守律法的引誘,後者似乎是好的,似乎是良善的。然而,無論是好的引誘、或是壞的引誘,結果都是罪。因此,我們要的,不是這取死的身體,就是我們的肉體,因為我們不再欠肉體的債(8:12),我們乃是有一個復活的生命的人。我們要把我們復活的身體獻上給基督,我們得到了新的生命後,我們就不跟著這世界而行,我們乃是跟著基督而行。我們不要自定我們的路程,我們乃是跟隨基督的腳蹤行,這就是新人所要做的事。我們復活的生命,是嫁給基督的,是完全為祂而活的,惟有基督可以成全律法,我們的肉體,是不能完成律法的。

因此,我們的肉體是最麻煩的,它是很容易出來的,有時是要我們犯罪、有時是要我們作善事。但只要它一出來,罪就跟著出來了。因此,罪的出來有兩種方法,一是明顯的犯罪,是跟著這個潮流而走的罪;二是想法自己作好事,想法守律法的條文以得到主的喜悅。這是不願意丟下自己,以為自己還有良善的人所做的事。然而,我們要對自己有一個認識,就是我們的肉體是沒有良善的,我們要在靈中看得到這個真理,然後我們才可以丟棄我們的肉體,我們才會把我們已有的一切,包括我們的德行,我們的地位、我們的名譽等丟棄,單單跟隨耶穌。

這就如那少年官一樣,他有了一切,他的肉體是想為善的,但他還有虛空的念頭,因為他沒有復活的生命。他來到耶穌面前要求永生,但他卻不願意捨下他的己。他的己是想表現的,他的己是想保持他所有的。然而,我們的己是沒有良善的,當我們想保持我們的所有時,我們就不能有復活的生命了。而耶穌說,只有一位是良善的,除了神之外,就再沒有良善的了。因此,我們不是要把我們的己顯出來,乃是要捨己,乃是要接受神的義,乃是要謙卑自己,乃是要靠基督而完成一切,把自己放下,而只要基督。

因此,不只是接受基督所作的一切,且要丟棄我們已有的一切,就是我們的己所帶來的榮譽、地位、道德等。我們只能跟隨復活的基督而行,其他的都不是我們的辦法。除了基督外,是別無拯救的;我們的己,表面上似乎仍是有用的,但實際上是完全無用,只能成事不足,敗事有餘而已。

保羅在這裡,其實是藉著律法來說明人是喜歡抓住一些既有的東西的。我們不是猶太人,我們沒有律法,但我們會抓其他的東西。同時,保羅是藉著律法,點出我們的肉體是沒有良善的。也就是說,我們的己是沒有用的,我們的己只有敗壞的成分,本來是善念的,出來後就變成惡慾了(5)。這不是因為律法是罪,乃是因為我們的肉體,是與罪連在一起的。因此,當我們想利用律法表現我們的善良時,我們卻出來了諸般的罪。這證明我們的肉體即使是想作善事,還是作了惡事的。我們要放棄我們的肉體,要捨去我們的己,單靠基督,才可以真正活出神所要我們活出的。

因此,保羅以律法來作例子,而律法是猶太人可以誇口的地方,那代表一切我們所不願意放棄的。人喜歡抓住一些可靠的東西,例如金錢、名譽、地位等。而這裡是抓住律法,要得律法的義,這只是做成自義,而不是真正神的義也。要得著基督,才有真正的義,因為只有一位是良善的,就是神、就是基督。

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羅5:1-5



2015/9/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:1-5

這一段是說到新生活的開始,也是新約的開始;這是說到我們因信稱義後,整體的生活、整體的觀念、整體的追求,應是如何有一個新生活、應是如何過的。若我們信主後,我們仍是停留在屬世的環境中,我們就浪費了神給的恩典了。神給我們的恩典,是要我們長進的,是要我們享受神的同在,是要我們得以承受世界的(4:13)。因此,當我們因信稱義後,這只是第一步,我們要走下去,才是一個正常基督徒當走的路呢。

當我們因信稱義後,我們所得到的是甚麼呢?我們仍要追求的是甚麼呢?我們這時是加入了神、加入了基督、加入了神的恩典。這時,我們不只是初步的信,而且是要與神和好(和平)。而當我們能與神相和時,我們就要把握這機會,與神相交了。因為神已經給我們基督,已經把恩典給了我們。因此,我們因信稱義後,第一個認知,就是我們得到恩典,得以進入恩典中。我們所盼望的,就不是世上的東西,乃是神的榮耀了。我們整個觀念、整個生活行動,都要有一個改變,然後才配得上因信稱義的恩典的。

那我們的生活,有何不同的觀念,有何不同的追求目標呢?這裡說到神的和好、說到神的恩典,說到神的榮耀,也說到在患難中的歡喜快樂(歡歡喜喜原文是動詞,是以此為樂、以此誇口之意),更說到神的愛,說到神的聖靈。這些都是我們因信稱義後的改變。原來我們的整個生活,已經不是在世界上的追求了,我們是不屬於這世界的,我們所追求的,就是這裡所說的這些屬靈的東西、這些目標了。甚麼目標呢?這就是與神相交、不斷藉基督與神和好、不斷藉聖靈得到神的愛;也把神的榮耀放在心中,並且知道患難是更大的恩典,是神常常藉著患難,而使我們的生命,得到成熟的品格的一個器皿。同時我們的盼望,是放在天上,而不是放在地上。

這裡所提到的東西,除了患難外,全都是正面及好的東西(在人的認知中),例如恩典、例如聖靈、基督、神的和好、神的愛、神的榮耀等。那為何加上一個患難(可以生出忍耐、老練及盼望)呢?這個患難似乎是我們所不歡迎的,但卻在這一段中出現,並且還說是歡歡喜喜的接受呢!若不加上這一小段有關患難的東西時,我們就更加喜樂了。然而,保羅在提到神的恩典時,卻不能不提到患難。為何會如此呢?

因為:第一,患難是常見的,是神作工的一個器具,是必需的。第二,患難是另一個恩典,是我們所不喜歡,卻是神所常用的(但保羅卻要我們歡歡喜喜的接受)。第三。生命的成熟,除了有神外,還需要有患難。因為患難是把我們推向神的一隻有力的手,是在平時我們不覺得神的寶貴之時,患難就成為要把我們推向神的手的重要工具。其實很多時候,我們在平時是不會向著神的,只有等到患難來到了,我們才會想到神的。這是人的缺點,是我們的問題。因此,若從神的角度來看,患難是一個最好的幫手,把我們的生命經過了患難後,就可以生出生命的各種美德出來。而這個患難的出來,是把我們推向將來的盼望,而且這盼望是永不會落空的盼望,是一定會成就的盼望。

平時我們的盼望,都是一些世上的盼望:例如盼望升官、盼望加薪、盼望學業及事業有所成就、盼望兒女就上名校等。然而患難來到了,我們就會發現,世上的盼望、世上的虛榮,都是會過去的。倘若我們今天就要死了,那還要追求地上的東西嗎?我們還不追求天上的東西嗎?若我們在安逸時,是追求世上的東西的,那在患難時,我們所追求的,就只是天上的盼望了。地上的盼望,是會「至於羞恥」的,但天上的盼望,卻是不會羞恥的。因此,患難是把我們從地上的盼望,帶到天上的盼望去,使我們的盼望,從不正確的盼望,變成正確的盼望。

因此,這裡為何提到患難呢?因為患難是另一種恩典,而且對一個安逸的人而言,這是更大的恩典,是把我們的生命訓練得更為成熟,把我們推向正確的永生道路的推手。當我們信了主後,我們有了永生,也有永生的盼望。然而不是每一個人都積極走在永生的道路中、不是每一個人都積極追求永生的。當我們在世上之時,我們多仍是被這世界所吸引,我們仍多是走在屬世的道路中,常常是偏離正路而行的。當我們得到了這麼多正面的恩典,例如神的同在、聖靈、神的愛、基督、神的榮耀時,我們是否懂得珍惜,是否要追求這些呢?這些正面的東西,若我們在平和的環境中時,或許我們是不覺得有意義的,或許我們是不會珍惜的。因此,患難的來到,是要我們珍惜神所給我們這許多正面的東西,讓我們一心追求這些而不要被世界所迷惑了。因此,患難是神另外的恩典,是一個很大的推手,把我們推向這些正面的恩典中,使我們的盼望,能夠正確地向著天上,而不是向著地上。

不但如此,當神把患難加給我們的時候,祂也同時把聖靈賜給我們。此外當患難來到時,神又特別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,讓我們不只感受到神的愛,而且還可以因著有神的愛的同在;我們就可以有力量勝過患難所帶來的痛苦,同時還可以歡歡喜喜的迎接患難呢!一般而言,我們若不討厭患難,已經是很難得的了,還要能歡喜地迎接患難,這除非是有聖靈的工作,除非是神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中,才可以如此的。但在患難中,神會主動的做,會主動的加力量給我們,主動地把神的愛更多的給我們。若是如此,我們還要懼怕患難嗎?

當我們有了這些屬靈的恩典時,我們還會有兩種選擇,一是單追求這些屬靈的美事,二是利用這些屬靈的恩典,而追求世上的虛榮。後者是我們利用屬靈的恩典,去得到屬世之福,這常是很多基督徒的方法。因為人總是覺得屬靈的福不夠實際,而屬世的福才是實際,於是人就把屬靈的福,想法把之變成屬世之福了。這就是為何神要加上患難,目的是使我們懂得追求屬靈的福,因為屬靈之福,才是存到永遠的。

當我們因信稱義後,我們就可以進入這些屬靈之福中了,但還要我們繼續不斷的相信,以及有正確的追求方向,我們才可以得到這些福氣的。我們要追求的,乃是神的同在、神的愛、以及神的榮耀。我們要與神相交,以更多的認識神。我們要盼望神的榮耀,而不是盼望自己的榮耀、屬世的榮耀。我們的追求方向,要調節到不是為己,而是為神,我們的盼望,要把之放在天上,而不是地上。我們要歡歡喜喜地接受患難,因為知道這是神給我們的一個更大的恩典,是讓我們的生命更成熟的一個器皿。

以上這些觀念的改變,都是一個很大的轉變,是把我們已有的觀念,完全翻轉過來的。我們以前是追求世上的榮耀、世上的盼望、世上的順利的。但信主後我們若不把觀念改變過來,我們是很難作一個討神喜歡的基督徒的。因此,第一步是要接受神給的這些恩典,包括患難在內,第二步就是要調整我們追求的方向,要追求天上的事,要求神的榮耀,而不是自己的榮耀。第三步就是以歡喜的心迎接患難的來到,知道這是神要把我們的生命,煉成更成熟生命的一個重要器皿。這些改變,都是因信稱義後該有的改變。我們可以做得到嗎?當神給了我們如此大的恩典時,我們全部收取後,我們會利用嗎?我們會把之作為我們得到更豐富的生命的基礎嗎?還是糟蹋了神的恩典,或是把之利用在屬世的追求上而已呢?這才是我們要關心的。

2015年9月2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羅3:27-31



2015/9/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:27-31

沒有可誇口的,那是指人一切的功勞,都沒有。原來神要指出人的問題,神要指出人的罪、人的己來,神也要指出人的一無所有。這就是一條先死而後生的路,人是要先明白自己的一無所有,然後才可以走得上去一條復活的路的。然而,人是不想死的,人是一直想掙扎表現出自己的能力,自己的偉大。這就是人一直想靠行為稱義的動機,是因為要表現自己是一個有用的人也。然而,人是想在死人中找活人(參路24:5),是想從死亡中去找得到復活的人,是不想死,而想直接延壽,這就是人的想法,也是人的掙扎。

因此,不管是人的不義,或是人的自義,人都是要表現自己的己,都是想要用人的義,去遮掩人的不義。這就是不想死,而想從自己的路中,找出一條不死的路也。然而,神藉著律法,也藉著良心,去告訴我們,我們是死的,我們不是活的;我們是沒有能力,去靠自己行出真正的善來的。這就是少年官的代表,他是年少的,他似乎是有能力的,他也似乎是可以遵守了神的律法的。然而,當耶穌試了他一下時,他就露出了馬腳,原來他的善不是真的善,只是人出來的善。他的善是沒有愛的,只是表面上的善,是人的義加上去,而不是神的義加上去的。他沒有基督,他沒有愛;他走的路,不是捨的路,乃是得的路。得的路就不是死而復活的路,得的路只是想不要死的路而已。然而,我們的肉體是要先死,然後才可以得生的。我們的肉體,是沒有能力的,若我們不想我們的肉體死,而直接得到生命,那是不可能的。

原來人的努力,就是想直接得生,就是想不必經過死亡,就可以進入生命中。然而神給我們的路,是死而復活的路,是要經過死亡後,才可以得生的路。這樣的路,不是人間所懂得的路。因為馬大及馬利亞,都對耶穌說:你若早在這裡,我兄弟必不致於死。她們的想法是不死,而耶穌的想法,卻是要先死,然後才復生。耶穌是「故意」讓拉撒路先死,而且是故意讓他死透了,然而才作工在他的身上的。因此,拉撒路的死,是必需的步驟,是耶穌的設計。而且不只是要他先死,而且是要他死透了,讓人知道他沒有辦法再復活的時候,才讓他復活的。這就是耶穌的作法,這就是神要我們走的路。

這條路不是我們慣常所走的路,也不是我們所喜歡走的路。我們是如秦始皇一樣,只想長生不老,只想一直活下去而已。但秦始皇找不到長生不老之路,那條路不是人可以找得到的路。然而,神為我們預備的路,卻是一條先死而復活的路,那才是真正的生命,這個復活的生命,才是能榮耀神的生命,才是真能完成律法的生命。

因此,律法是神的話語,律法是神永不改變的律。然而,人想從沒有復活的生命中,去符合律法的要求,去完成神所吩咐的律法,那就是不可能的。因為我們沒有與律法相配的生命,去滿足律法的要求。我們甚麼時候想去滿足律法,我們就一定露出我們的馬腳,我們就顯出自己的笨拙。因為一個沒有復活的生命,是不能完成神的律法的。因此,用未復活的生命,去完成神的律法,那不是堅固律法,那只是破壞律法而已。我們所要的,乃是用復活的生命,就是因信而接受了神所給我們的一切恩典,就是因信而接受了神的義就是基督。當我們有了基督後,我們才真可以完成律法,是用基督所給我們復活的生命,而完成律法的。而這時,由於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,我們所作的,就完全符合律法所要求的,我們就堅固了律法了。

那當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後,還需要律法嗎?律法不就是廢除了嗎?其實這可以從兩方面來看的:第一,當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後,我們的確是不必要律法的了。因為在我們裡面的生命,是律法刻在我們的心版上,我們自然知道甚麼是對的,甚麼是不對的了。因為基督就是神的義,而當我們有了基督後,我們自然就有了神的義了,我們就知道律法是甚麼的了。因此,這時我們不必外面的律法,因為我們有了裡面的律法。不只有裡面的律法,而且還加上行出律法的能力,因為基督本來就是義,祂的生命所出來的,就是律法的表現了。因此,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後,我們是不必要律法的。

第二,那律法是廢去了嗎?這時,律法不是要廢去,乃是更被堅固了。雖然我們不必有律法,但不等於律法被廢除;而是我們的一舉一動,全都是行出律法來。因此,外面雖然似乎不必律法,但事實上我們所行的一切,都是合乎律法、都是表彰律法出來的。因此,這時我們不必律法了,但我們所行出來的,卻反而是堅固了律法了。這正是有心栽花花不開,無心插柳柳成蔭也。當我們努力地想用人的方法,去把義活出來,去把律法的要求活出來時,我們是失敗的。因為這時人的生命,是一個沒有復活的生命,是一個種不出好果子出來的土地。我們雖然努力,但因著這土地是壞的,我們種出來的東西,就都是壞的了。但當我們有了復活的生命時,這就代表我們的土地變成好的,那就自然會生出好的植物來的了。這時我們所表現的,就是律法所要求的。雖然我們不必律法了,但我們所行的,卻是堅固律法,這是很奇妙的。

神要我們的己死了,神要我們的意志死了,神要把我們帶到一個死地後,然而再給我們復活的生命,而這復活的生命,就不必外面的律法,但它卻可以活出一切律法所要求的了。這就是神的計劃、神的安排,是神的救恩的過程了。神先是把基督的影兒,就是律法給了我們,讓我們知道神的要求是如何。也讓我們知道人是沒有辦法完成神的要求的,也就是讓我們知道自己是有罪的。因為自己是有罪的,就需要神的恩典,神的拯救了。這時,神就讓祂的兒子來到世間那是律法的實體,告訴世人,只有基督是神的義,只有一位是良善的,就是基督。我們要得的,不是其他的人、其他的方法,乃是基督。這就是神所給的救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