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1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申九17~十11

 202110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申九17~11

17-29

摩西下山見到他們鑄了牛犢後(16),他的義怒就發作,把兩塊石版摔破了(17);這代表他是有公義的,看見百姓犯了罪,公義自然就會出來。同時,這石版的摔破,也代表他們不能守神的約;因為西乃山之約是要雙方面遵守的,只要有一方面不遵行,那就失效的。因此,這石版的摔破,也是代表人守約的失敗,他們未見律法前,就已經犯罪;代表他們是不能守律法的人。

原來人是不能守律法的,因為人沒有神的生命,而律法是從生命行出來的,不是從條文中行出來的;若人沒有神的生命,就沒有辦法行律法的。因此,人未見到律法,就已經犯罪,表示人與律法是水火不相容的,人的本質是不能行出律法來的。

那摩西把石版摔破是對的嗎?為何神沒有說話,也沒有罰他呢?神沒有說話,似乎表示也認同摩西的做法,代表這是不得已的舉動;因為是人不能守約,這約的存在,就等同摔破的石版而已。也就是說,摩西的摔破石版,是代表這約已經馬上出來結果,這結果就是人不能守律法。藉著這石版的摔破,神就告訴以色列人,他們是不能守約的。

摩西摔破石版,在一方面是代表神的發怒,因為摩西可以以神的心為心,以神的怒為怒(18)。他知道這事是會惹怒神的,於是他就先發義怒,把金牛犢用火燒了,又把它搗碎,磨成細粉,倒入溪中(21)。這就是摩西對人的處理,懲罰他們,同時也讓他們中間犯罪的百姓,被殺約有三千人(出卅二28)。這是摩西的公義,對罪是不能姑息的。然而,摩西除了公義的一面外,他更有慈愛的一面,這就是他俯伏在耶和華面前,求祂赦免他們的罪,不要滅絕他們。而且,摩西是用他的命,為他們祈求的;也就是說,他情願神把他的名字從神的冊上除名,也不願意耶和華滅絕以色列人(出卅二32)。這就是摩西的慈愛,是捨命的愛。

若從表面來看,人只看見摩西的公義,因為他懲罰以色列人,讓他們喝混有金牛犢灰的水(出卅二20),也殺了他們三千人;這是大家都可以看到的。然而,之後的摩西,上到神那裡去求情,這就不是以色列人所可以看到的。以色列人看不到摩西的求情,也不知道神對摩西的說話,就是要滅絕他們,讓摩西的後裔承繼那地(14)。看得到的是摩西的公義,但看不到的是他的慈愛及捨己。他捨的有兩樣,一是不要單讓他的後裔成為大國(14),二是情願犧牲自己的性命,也不要讓以色列人滅絕。原來摩西的胸襟是如此大的,他的愛是真實的愛,可以犧牲他的利益及生命,只為了救以色列人,成全神的心意。因為以色列是神所愛的,且帶領以色列人入迦南,是神的心願、神的旨意,他就情願犧牲自己,成全神的旨意。

原來一個人所以能夠愛人,是因為愛神之故,也是因為他了解神的心。他知道神的心意,知道神對以色列人的期望,於是他就情願犧牲自己的一切,為了成全神的旨意。這就是愛神的人所做的,因著愛神,他就愛神所愛的;因著了解神的心,他就可以滿足神的心,把神所不願意做的事就是要滅絕以色列人的事挽回來。這也印證了神所啟示的話,就是他們得以入迦南,不是因為他們的義,而是因為迦南人的惡(4)。因為若不是摩西在西乃山的祈求,這些以色列人就先死了,就不只不能入迦南,也不能趕走迦南的人。故此,他們能入迦南,不是因為他們的義,若以義來說,若沒有摩西的求情,他們是比迦南人早死的。因此,摩西所做的,是體貼神心的事,是成全神的計劃的一個重要推手;他兼有神的公義及神的慈愛,他了解神的心,於是就可以成全神的旨意。他不只是人的好幫手,也是神的好幫手呢!

原來一個服事神的人,要有如摩西這樣的條件,才能有滿足神心意的事奉的。第一是要深深了解神的心,知道神內心深處的想法,也知道神的計劃及旨意,因而配合神,讓神可以成全祂的旨意。第二是要有神的公義,該發怒時就要發義怒,該處罰罪惡時就要處罰;並且要知道甚麼時候要罰,甚麼時候要停手,這是適當而不越界。第三是要有神的慈愛,是按神的憐憫而愛神所愛的;這愛是捨己及捨命的愛,只為了神的愛,就照著神的愛去愛祂所愛的人。能有這樣服事的人,確是不多的,但摩西在神的家盡忠,這是我們效法的對象。

摩西在這一章中的求情(26-29),似乎是混在他們第二次軟弱時的求情內容而說的(22-23,民十四13-19);這代表摩西這時是混在一起說的,代表摩西兩次的求情,及以色列人兩次的犯嚴重的罪。但摩西這時再提出這兩件求情的事中,沒有提到他願意把自己的命捨去,也要救他們免除神滅絕他們之災。原來摩西的愛,是不自誇、隱藏的愛。他用他的命來換他們的命,卻沒有在申命記中重提他的功勞。原來愛是自然的,是不誇功的,是出於甘心樂意,而沒有誇口的。因為這是一個真有神的生命的人的本分,是生命自然出來的本質,是不必說的。人間的愛,是會誇功勞的,但出於神的愛,還是謙卑的;是默默的愛,是不為人知的愛,這就是摩西愛的表現。

 

1-11

神要重做兩塊石版,神要把這石版放在櫃中,故要摩西做一個木櫃(1-2)。這樣的描寫,好像是有些時間上的次序,與真實發生的事情次序不同。因為約櫃是後來才造的,不是這時就造成的。我們知道,若是神的時間,神是沒有前後之分的,因為神是超越時間的,對神而言,沒有現在、將來及過去之分,都是祂的現在。時間在神的手中,就如器皿在人的手中一樣,隨時拿出不同的器皿,放在一起。時間在神的手中,神可以將現在、過去及將來的時間,隨意放在一起的。這時摩西的論述,也與神的時間一樣,是可以把後面的次序,放到前面來的。這就是摩西重述往事時,似乎他就用神的角度來看事,把一些先後發生的事,隨意應用。這是甚麼原因呢?

原來一個明白神的心意的人,他在事情發生後,就會知道神啟示的時間,先後可以重擺出來,就可以讓人更清楚神的心意是甚麼。人的時間會有先後,但神的時間是同時發生的;然而因為人的時間有先後,神在做事時,就只能照著人的時間安排;但真正神的心意是如何,就在事情發生後,摩西把之重新排列過,我們就知道,這些發生的事重整後,就會更明白神的旨意的。

這裡說到石版放在櫃中,這是第二次的石版,第二次的石版,代表寫在心版上的律法,代表新約時代要放在人心中的律法。因此,這時就不是給以色列人看,乃是放在櫃中就是放在人的心版上。這代表第一次的石版失敗了,舊約的人不能遵守,但神還是要再造一塊石版,這塊石版,是要放在人心中的,是聖靈寫在人心中的律法,是新約的人,用新生命行出來的。這就是再造第二個石版的意思。

 

2021年10月10日 星期日

晨更點滴:申四32-49

 20211010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申四32-49

一、述說過往的事

3240節,摩西又重溫耶和華在他們身上所做的奇事及美事,是神特別的工作,是從他們的列祖開始做的事。這些事是在列國中沒有做過的,是特殊的事,第一是神用祂的大能而做成的;第二是神因著愛他們,所以揀選了他們,才做成這樣的大事(37)。摩西為何重提這些事呢?可能的原因,第一是因為人是健忘的,不太會想到發生過的事;但這些事中有這麼多神的作為,是不能不提及的。第二,人是不容易把經歷過的事,變成實際的生命,也不容易記取經歷中的教訓的;於是就需要提醒,把過去的事,要存放在人的生命中。這是因為人只注意目前的事,只注意生活的問題,少注意生命的問題。

然而神把這麼大的事,作在他們身上,他們會忘記嗎?理論上是不應忘記的,因為這不是小事,乃是大而且奇的事。然而人就是容易忘記,原因是人比較會注意的是現實的生活,對過去的事,少會回想,少會把經歷變成生命的。而摩西為何要說出這番話呢?目的就是要他們把之不只是存記在心,而且還要成為他們的生命。原來經歷不只是讓我們的生活得幫助,而且更應是成為我們的生命的一部分。我們的經歷,要如何才可以成為生命呢?很多時候經歷過去後,我們就不再理它,因為這已經是過去的事;然而,過去的事,是否會幫助我們現在的生活呢?這應是肯定的。因為過去的經驗,是應該累積成為生命的資源,然後就可以讓我們以後之生活,知道該如何更有智慧地生活的。

 

二、看到神的恩典

生活及經歷過去了,最緊要的不是那已經過去的事;而是這些事背後的原因,以及要從這些事中,看到神的作為,看到神的愛(37)。當您把過去的事,能整理出其中神的作為,以及神的愛;找到這些事的原因,是因為有神的愛、神的保守時,您就會有生命的成長。當一個人信主愈久時,他的靈命應是與日俱增的,而與日俱增的原因,是因為神天天都有作為在我們身上。而這些作為,我們不要忽略之,如此就會有生命的成長。原來我們每天過的生活,那不只是生活,而是加上生命的成長的;這就是每遇一事,必長一智,不只是生活,更是生命的成熟。

經過了四十年後,摩西說的話,不只是說出他們的生活,這四十年他們的生活,若從人的角度來看,其實是死亡的臨到而已。因為四十年來,由於他們的祖先不想入迦南,就在曠野都倒斃了。然而,摩西提到的事,不是死亡,乃是神的大能、神的大愛、神的揀選等事。這是代表摩西會從他們所遭遇的事中,無論是好事、是壞事,他都可以看到神的作為、神的愛、神的特殊之恩典。因此,摩西所述說的,不是事情的本身,乃是事情的背後、事情的原因;更重要的是從事情的經過中,看到神的手。

當我們回想一件過去的事時,我們是如何回想的呢?我們若只是回想事情的經過,只是把事情的過程回想,那是不夠的。我們應學習從事情的經歷中,找出神在這事上的作為,神的心意及神的心情,神作這事的目的等,這才是回想中最重要的部分。因此,這四十年中的事,重要的是甚麼呢?主角是誰呢?雖然是說到以色列人的事,但我們明顯看得出來,這些事的主角不是以色列人,乃是耶和華自己。是神主導他們的生活,是神先揀選了他們的列祖,是神的大愛,才會發生這些特殊的事,是超越一般的自然律的事。

 

三、回想之目的是讓生命成長

由此我們就明白,當我們回想過去的事時,更重要的不是事情的經過,乃是事情的原因。從事情的經過中,綜合出神的手、神的愛、神的大能、神的作為、神的目的等,然後才可以把這些成為我們的生命。若只是回想整個過程,而不能從其中找到神的作為,那我們只是過生活,而不能使我們的生命增長的。

人一般只是注重生活,但我們每過一天的生活,更重要的是能否使我們的生命增長,這才是重要的。生活過去了,那就只是活了一天,但屬靈生命的成長,才是我們生活的目的。而屬靈生命的成長,除了在教會中追求,除了讀聖經得到神的話外;還應可以從每天的生活中成長的。這就是摩西回想神的恩典時,他發現原來以色列人每天的生活,都可以找出神的計劃,看得出神的手在帶領的。這一段回想中,摩西把重點不是放在以色列人身上,乃是放在神的主導上;讓真正的主角就是神顯出來,這就告訴我們,回想的重點,就是顯出神在我們生活上的主角身份,這是我們要看到的。

若回想時能把神的主角地位顯出,而不只是想到事情的經過而已,這樣的回想,就可以讓我們的經歷,變成我們的生命。若只能看出事情的經過,只以自己為主角,看不到神的作為,看不到神的愛,那我們的生命,是不會成長的。這時,我們只是過生活,日子過去,但生命是沒有成長的。

 

四、從神的作為看見神的愛

摩西這一段的回想中,雖然大多是說到神的作為,尤其是神的奇妙作為、神的大能、神的神跡等,但他更點出一個重要的原因,就是神的愛(37)。原來事情的背後是要看到神的作為,而神的作為背後的原因,是要看到神的愛。神原來是以愛作為祂行事的原則,是因為祂對我們有愛,才會用祂的大能,帶領我們每天的生活的。因此,回想我們的生活,看見神的愛,知道神無條件的愛;如此才是整個回想中,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重點。這就讓我們可以學功課,我們應時常回想我們的生活,找出神的作為、神的計劃、以及神的愛;若能如此,那我們生活的經歷,就可以成為我們生命的成長。

五、設立逃城

之後,摩西就把約但河東三座逃城分出來(41),是為了流便、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的人,就是約但河東的人而分的。摩西不能進迦南,但他還是遵照神的吩咐,先設立逃城在河東,這是他可以做的;而河西的事,他就不能做,因為不能進去。這代表他是照神的吩咐而行,他能做的事都做到,不是為自己,乃是為神而做的。雖然不能進迦南,雖然不能在河西分地,但先在河東做了他能做的事。這就讓我們知道,一個服事神的人,不是為自己的利益,乃是為神的計劃而做服事。所有的服事成果,不是歸給自己,乃是歸給神。這樣的服事態度,是我們應該有的。

 

2021年10月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申一34-46

 20211003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申一34-46

一、悔改是應該的

當他們不想進去迦南時,耶和華就不讓他們進去;但當耶和華不讓他們進去時,他們又後悔了,覺得還是要進去(41)。然而,因著耶和華不讓他們進去,他們還是要擅自進去,於是他們就失敗,就被擊敗了(44)。進去不是神的旨意嗎?為何不讓他們後悔後再進去呢?為何不接受他們的悔改呢?他們進去不是神當初的旨意嗎?為何不能讓他們悔改呢?

悔改是好的,但悔改後是否按神的旨意行,那才是真正的悔改。他們因著不願意進迦南,神就封鎖了這路;雖然悔改,但悔改後仍是要尋求神的旨意的。若神已經封鎖了進迦南的路,他們不是衝動地要進去,而是先有真心的悔改,看看神是否赦免他們,看看神還要他們做些甚麼;然後才可以按神新的旨意去做,這才是真的悔改。因為悔改不是行動上簡單的改變,卻還是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,仍是不按神的旨意行事,那就不是真心的悔改。

 

二、悔改不是功勞

當他們不聽神的話時,神就已經做了一個決定,這個決定,就是不讓這個邪惡世代的人進去迦南地(34-35)。這個決定是因著他們的罪而決定的;這時他們悔改了,但是否得到神的赦免呢?是否悔改是功勞、或是必定可以用來換取神的恩典的呢?原來悔改不是人的功勞,也不是用來換取神恩典的「價錢」。悔改是應該的,但悔改後不是神就必然赦免人的罪,因為悔改不是我們付上的代價,而是我們應該行的。若覺得悔改後就可以得神赦免,那豈不是強迫神一定要赦免我們嗎?因此,悔改不是功勞,也不是工價,乃是人的本分。至於神若因人的悔改而改變祂的心意,那是恩典,那是憐憫。不是我們的悔改,就可以使神得到我們的「恩典」,而是神賜下的恩典,才會讓我們的悔改,得到神再次的憐憫。

同時,甚麼叫做悔改呢?悔改不是輕率地說,我們得罪耶和華了(41),然後就自作主張,以為這樣就可以回轉的。他們的靈命狀態如何,是否可以配得入迦南,是一個問題,此其一。其次就是神是否一定赦免他們,讓他們入去,又是另一個問題。有些事情做了後,是可逆的、是可以回頭的;但有些事情做了後,是不可逆的,是不能再回頭的。他們這一次的行動及決定,是得罪神的:他們埋怨神,又要用石題把迦勒及約書亞打死(民十四10),以致神想要殺他們。若不是摩西求情,他們就遭到瘟疫的擊殺的(民十四12)。這樣的罪,是否一句話說我們得罪神,就可以赦免呢?而且,他們又沒有在神面前認罪,只是向摩西說一句話,他們是如此對付罪的嗎?可以如此簡單嗎?

今天我們若犯了罪,似乎覺得是很輕鬆的,是可以用一兩句認罪的話,就可以把罪除去的;因此,我們就覺得犯罪沒有如此可怕。然而,犯罪後的認罪,只是說一句話:我們得罪神了,如此就是認罪嗎?除了認罪外,他們有對付罪嗎?有省察自己的問題嗎?認罪是如此兒戲的嗎?他們的問題,還不是進不進去的這個行動,乃是他們的心態,他們的生命,還不能成熟的問題。

 

三、認罪後要對付罪

因此,他們的認罪是有問題的,是輕率的,是只向著摩西認罪,而沒有來到神的面前對付自己的罪的。認罪不只是認,而且是痛改前非,要來到神面前,認識自己的問題,省察自己的光景,以使下一次不再犯同樣的問題,這才是真正的認罪。從這次以色列人的認罪來看,我們就了解,原來認罪不是一兩句說話,說我有罪了,那就可以的。我們應省察我們的認罪方式,是否也只是如這次以色列人所做的一樣而已呢?這樣的認罪,只是表面式的,不是從內心的省察、檢討開始的,是「強迫」神赦免的方式去認罪,就不會得到神的赦免的。

新約時代的我們,因著基督寶血的功效,我們的罪的確是可以蒙基督的寶血洗淨的;然而是否因為如此,我們就覺得犯罪是家常便飯,認罪也是輕鬆的呢?我們的認罪方式,是否也是如這些以色列人這次的方式而已呢?神給了我們一個可以洗淨罪惡的泉源,我們是否就濫用基督的寶血,在認罪時沒有對付罪的心態呢!

他們知錯了 知錯後的下一步是如何的呢?是改變他們的行為嗎?改變行為是對的,但改變行為不是我們自作主張,把從前的行為180度改變而已;乃是先要改變內心,然後才可以真正改變行為的。他們從前是不要進迦南,而且加上埋怨神,加上要殺死人。當他們知道神不讓他們進去後,他們不是因為得罪神而悔改,乃是因為不能入去享受神的恩典而後悔。這是因為利益受損而悔改,但卻沒有內心的覺悟,也沒有對神認錯。他們後來的行動,似乎是與先前的不同,不是校正了他們的錯誤了嗎?外表的行為似乎校正了,但內心的心態有校正嗎?

 

四、悔改要整個人改變

表面上是知錯能改了,行動上似乎是改過來了,但實際上的內心心態,還是與以前一樣的。起先是不聽神的話,不想進迦南,這是違背神的旨意;後來是因著不能進迦南而失望,就想進迦南。行動上是改變了,但還是犯先前同樣的錯,就是忽略了神的旨意,沒有再尋求神就貿然進去,又再一次的犯罪而已。因此,若悔改時是隨便的,不是改變內心的狀態,而只是改變外面的行為,這只是換湯不換藥;如此的悔改,就不叫做悔改,因為內心沒有改變故也。

這時的以色列人,他們因著有三大缺失,一是不會看見,二是沒有信心,三是不願意走十架路;這是從探子的說話行動中看到的。因此,他們的問題,不是進去與否的問題,乃是內心還沒有準備好,因此是不能進去的。他們若要悔改,就應先找出他們為甚麼犯錯的原因,把這些原因去除後,才可以進去的。然而,他們最先不是沒有信心,不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嗎?這時他們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了,不是很好嗎?

不只是走十字架的道路,而且還不能靠自己走的。若神不與他們同在,他們卻硬要上去,那是必然失敗的。因此,不只是要走十字架的道路,而且不是自己走,更要靠聖靈走。這就是羅馬書第七與第八章的不同,第七章的人,有一個良善的心志,要行出善來;然而因著是靠自己行的,就只能行出惡來。第八章的人,也是要行善,但卻是靠聖靈而行、順服聖靈而行,這就可以行出真正的善來。

後來的以色列人,雖然想進去迦南,但第一,神已決定封了他們的路,不讓他們進去,於是就必然失敗的。第二,這是他們自作主張,以為把外面的行為改變一下,就可以得到神的憐憫,這是錯的。第三,他們是自己努力,沒有神的同行(42),於是就必然失敗的。因此,我們應從以色列人中學到,悔改不是說一兩句認錯的話就可以的,還必須省察自己的真正問題是甚麼,再尋求神的旨意是甚麼,並調整方向,對準神的旨意而行,才是悔改應有的內容。

2021年9月2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啟二十7-15

 202109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啟二十7-15

一千年完了後,就發生兩件大事:第一是撒但被釋放,他仍是沒有悔改;他不只不悔改,還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,使他們聚集爭戰,要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(就是耶路撒冷)。結果與撒但聯合的人,就是被燒滅,撒但就被丟在硫磺的火湖裡,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。第二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,這是基督對地上的人最後一個審判,是定生死的審判。這時死去而未在第一次復活時有分的人,也都全部復活;聖經這時沒有用復活這個字,只是說海、死亡和陰間,都把其中的死人交出來。而審判的結果,就是惟一死刑,就是丟在火湖裡,因為他們的名字,沒有記在生命冊上。

原來基督對人類的審判一共有三次,第一次是審判從神的家開始的審判,是對在空中與主相遇的聖徒的審判,也是馬太廿五19-29所說的審判;這是與獎賞有關的審判,是對基督徒的審判。第二次是馬太廿五31-46所說的,那是人子降臨在地上的時候之審判;是哈米吉多頓結束時的審判,那是對地上的人的審判,是戰爭後剩餘的人的審判。結果就有兩種:一是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裡(太廿五34),另一是被丟在火湖裡(太廿五41)。經過兩次審判的人,一是空中與主相遇加上在主裡面而死的人,他們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內;二是主降臨時審判地上剩下的人,有一批人也可以進入千禧年國度裡。而經過一千年後,基督再在白色大寶座中,審判其他的人,這是第三次的審判。這些人是歷世以來,未曾認識神、未相信基督、未得到救贖的人。這些人因為沒有相信基督,故此不是在基督裡而死的人,就不能與已信的人一同復活(帖前四16)。他們到這時才復活,不如第一次復活的人有福(6),他們要被扔在火湖中。

這個審判有生命冊的書卷展開,也有其他的一些案卷展開(12節中的案卷,原文是多數,又可譯為書卷);我們注意到,真正重要的是生命冊上是否有名字,那其他的書卷,是記載甚麼的呢?聖經也沒有說,這些書卷是否有其中第五章1節的書卷在內呢(1的書卷,與這裡的案卷,原文是同一個字,只是一個是單數,一個是多數而已)?若是,那就代表其他的書卷,應是作為旁證之用,證明他們沒有得救。因為第五章的書卷,應可以代表基督買贖世人的契約。也代表基督已經給了救贖之恩,但他們還是不信;或許這些書卷中,也有一些是記錄他們在世上的行為的。若是,則可以用來證明他們為何沒有名字寫在生命冊上。不論如何,基督的審判是公平的,是無可辯駁的;每個人的行為及表現,與其結果是相合的。

經過一千年的監牢(7),撒但出來後,他仍是沒有任何改變;他一有機會,就是做出破壞的事。他的性格就是毀壞、偷竊、殺害;他自己得不到好處,也要把人帶到死亡去,他是絕對不會給人好處的。然而,經過一千年後,那些享受過基督和平快樂的日子的人,其中有一些未悔改、得不到基督生命的人,他們還是會被引誘,離開美好的國度,要與基督爭戰的。這也證明墮落後的人的本質,是不要神、是遠離神的。這樣的光景,證明不悔改的撒但,與墮落後的人類,是連成一氣的,是不能接受神的恩典的。而千禧年中是否有一些這批未得救的人,可以因而悔改,就不得而知,因為聖經沒有說這件事。

神在審判之前,常是給人很多機會的。祂在公義之審判來到前,都是先給人慈愛的救贖,讓人有機會接受神的恩典;而且是白白的恩典,可惜人們常是忽略神的恩典。撒但除了不悔改外,他也是不自量力的天使,他一定要與神頑抗,無論如何,雖然是螳臂擋車,還是要試一下。這是否也常是我們的情形呢?很多時候我們不服神的命令,不知道神的命令都是恩典、都是對我們有益的;但我們還是要試著走自己的路,與神的命令違抗,這是否也是我們的情形呢?

撒但的抵抗神,是明顯的,是直接的;我們一般認為我們不會這樣做。是的,我們不會直接正面抵抗神的;然而,我們是否真的不會這樣呢?若仔細省察我們的表現,我們會有意無意忽略神的話,我們走自己的路,我們不走十架的路。這不是直接與神對抗嗎?雖然這樣的表現,似乎不如撒但的直接,但本質卻是一樣的呢!撒但與神對抗,是一定失敗的,也一定是沒有益處的,這是我們看得到的。然而我們呢?是否有時也會不知不覺的與神對抗而不自知呢?我們的與神對抗,或許沒有這麼明顯,或許只是覺得暫時不遵行神的旨意而已,我們的心還是要神的。這就是一方面要神,另一方面又不要神的表現;我們要的是神給的好處,但不要的是神難遵行的命令。這只是隱藏的與神為敵,或許只是高明的抵抗神而已。

撒但抵抗神,是沒有好結果的,今天我們隱藏的不要神的命令,是否會比撒但好呢?我們認為我們不會如撒但一樣,這或許在某方面是對的,但當我們不遵行神的命令時,我們就得不到神話語帶來的福氣,這是我們的損失,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。若我們領受了神這麼多的恩典,我們就不要做一個只有福氣,不要走十字架路的人。我們以為走十字架路的人,是虧損的;其實那才是更大的福,是比一般得救的福更大呢!

啟示錄說的信徒,都是得勝的聖徒,而沒有說到得救的人;因此,神要的是得勝的人,而不只是得救的人而已,這是我們要走的路。只有經過十字架,才會有復興的生命、才會有真正的得勝。我們表面上雖然不會如撒但般直接對抗神,但我們是否常常不知不覺中,就違背神的命令,只選擇我們認為易走的路去走,而不是完全遵行神的命令呢?我們以為這是避免禍患,其實是失去了更大的真福;這是值得我們省察及檢討的。

2021年9月1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啟十七1-6

 2021091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啟十七1-6

這時有一個婦人出現,她騎著朱紅色的獸,這獸布滿了褻瀆的名號,有七頭十角(3)。那婦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,佩戴著金子寶石和珍珠的裝飾,手裡拿著金杯,盛滿了可憎的物,和她淫亂的污穢(4)。這裡有兩個人物,一是婦人、二是獸。這個婦人是誰呢?她是一個妓女(πόρνης這個希臘文的字,譯為妓女或娼妓,比譯為淫婦正確。淫婦是有丈夫後去行淫的,娼妓是沒有丈夫的)。那甚麼是妓女呢?那就是人盡可夫的人,沒有夫丈倚靠的人。這是與聖潔的基督徒相反的人。那這女人代表誰呢?是非基督徒呢?還是背道的基督徒呢?她是有權統治地上眾王的那座大城(18)

若以大城的實物來看,這城應是啟示錄所說的巴比倫城。但巴比倫又可以代表羅馬,因為巴比倫是過去的大城,是曾經把以色列人擄到外邦去的一個權勢;但現在已經沒落了。約翰時代的權勢,是羅馬城,而羅馬亦在主後七十年時,把耶路撒冷及聖殿滅絕掉,與巴比倫所做的事是一樣的。因此,當時的約翰,是以巴比倫比喻羅馬的。不只這樣,巴比倫又可以代表一切與神敵對的勢力,包括背道的基督徒,以及非基督徒,或是與撒但聯合的人或團體。這個妓女是騎著朱紅色的獸的,這朱紅色的獸,就與十二章3節的大紅龍的顏色是一樣的,而且這獸滿了褻瀆的名號,故此,獸可代表撒但的化身。

這個妓女騎在獸之上,就是與獸聯合,就代表與世界聯合。她騎在獸背上,是想駕御獸,然而她又被獸帶著走。因此,獸與女子是互相利用,互相駕御的。她以為自己有權可以駕御獸,卻反過來被獸駕御。這豈不是我們的狀況,我們以為與世界聯合,勢力就大、權柄就來,就可以駕御世界;卻不知道原來卻是被世界帶著走的。這個女子,原來是與獸聯合的,在歷史上與獸聯合的,明顯的就有中世紀的天主教。那時,天主教走屬世之路,與世界聯合,得到世界的權力,並且有金子、寶石和珍珠的裝飾。當時的天主教,甚至有權加冕皇帝的。因著與世界聯合,這就是行淫亂,失去了真正的丈夫。雖然這時似乎是壯大及有權力,但這些裝飾(4),只是用來看的,不能用來建造生命;這就是宗教的巴比倫所表現的。

今天的教會,是否也是走與世界聯合的路呢?目前的天主教教會,雖然已經與中世紀的天主教不同,但在建立地上的國度方面,仍然是沒有改變。那基督的教會呢?是否也是把世界的一套帶入教會,以致耶穌只能站在門外扣門呢?雅各說,與世俗為友的,就是與神為敵。若教會把世界加入,那就等於這妓女一樣;與獸一同合作,就變成與敵基督合作,就要受到審判。

撒但至少有兩種方法,可以讓基督徒離棄真道,第一是用逼迫的方法,就是在大災難中,撒但摔到地上後,他就逼迫人要拜他,要有獸的名字,然後才可以作買賣。這是用強權的手法,把基督徒逼迫,要他們屈從撒但的權柄。然而在大災難中反而有不少的人是得勝的。另一種方法,乃是用引誘的方法:把世界的好處指出來,引教會加入世界的方法,於是教會表面上是增長,是壯大;然而,那只是變質的教會,只是芥菜種變成大樹,讓飛鳥宿在其下、讓撒但得以在教會中作工而已。

因此,逼迫固然可怕,但這可怕卻是可見的;因著可見,人就知道危險,就反而會儆醒。然而,世界的引誘,卻常不是可怕的,反而表面上是可愛的。於是人就以為沒有危險,就漸漸被蠶食而不自知;這就是背道的教會所代表的。今天我們的教會,是否完全願意走真理的道呢?啟示錄中的七個教會,只有兩個是沒有被責備的,其他的教會,都是有缺點的。而到了老底嘉教會時,耶穌已經不能在教會中,只能被趕在教會外,不斷敲門而已。然而基督的敲門,教會有聽到嗎?教會中人的聲音太嘈吵,以致我們連敲門聲都聽不到呢!

基督徒要學聽的聲音,最要緊的是聖靈的聲音,聖靈的聲音或許是小聲的,也不容易聽到;然而基督徒要常常習慣聽聖靈的聲音,才可以服事神。另有一種聲音,就是基督的敲門聲,是否我們也聽不到呢?敲門聲是比較大的,但若我們在教會內忙於活動,忙於發表大家的意見;就只會聽到有熙熙攘攘的人聲,就會蓋住耶穌的敲門聲的。教會本是基督的新婦,表示教會是有丈夫的,但當教會不走神的路,與世界聯合時,她就變成妓女,再沒有丈夫承認她。

這個妓女似乎並不貧窮,她可以穿紫色的衣服,她可以佩戴著金子、寶石等物,這是外表的繁榮;這與彼得當時所說的:「金和銀我都沒有,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,叫你起來行走」是相反的。今天教會若走世界的路,或許可以是富足的,但只是物質的富足,而叫人起來行走的力量,卻是失去的。不只是沒有這種能力,而且還會把聖徒的血,和那為耶穌作見證的人的血喝掉呢(6)!這就如法利賽人一樣,他們是瞎子領瞎子,是把人領到沉淪的地步去。教會一定要儆醒,不能與世界聯合,變成一個淫婦妓女呢!

這個妓女是在曠野的(3),曠野是沒有供應的地方;而這個婦人不是倚靠神的人,而是倚靠獸的人。那她在曠野中,就得不到真正生命的供應,也不能供應人。今天教會是否已經在曠野中,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乾渴呢?若自己不足時,是否仍以為可以供應別人呢?婦人在曠野中,自己得不到供應,卻還以為可以供應人;她供應甚麼呢?就只能是外表的金銀裝飾而已。今天的教會,是否有生命的供應呢?是否已經是在曠野中,但還是不知道自己的缺陷,仍以為可以供應人呢?我們讀啟示錄時,是應有很多的省察的。

 

2021年9月12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啟十三1-10

 202109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啟十三1-10

這一章有兩隻獸出來,一是從海裡上來的(1),另一隻是從地裡上來的。龍加上海中出來的獸及地裡上來的獸,一共就是三個個體,這就是撒但冒充三一真神的把戲。神做甚麼,他就要冒充神的做法;就如摩西把杖變蛇後,法老就叫埃及的巫師,同樣把杖變為蛇一樣。然而,是摩西的杖吞了他們的杖,表明魔鬼的權力是有限的。這時龍把他的權柄都給了海中的獸,這就是冒充聖父把權柄給了聖子一樣。撒但是很會模仿的,這就是他的手段,是我們要注意及儆醒的。

1-10節是說到從海裡上來的獸,這獸出來時,是龍從天上摔下來的時候(十二9,17),因此,這時應是後三年半的時候。這海中的獸,應是代表敵基督的整個表現,因為這時龍把自己的權柄都給了獸,大家就拜龍,也拜獸(4)。這獸曾受過死傷,亦即曾死過,卻被醫好了(3),這就等同死而復活,於是人就跟從那獸,這就是當時的情形。獸的死而復活,又是模仿基督的復活,這就是假基督、敵基督的模仿。原來敵基督雖然是與基督為敵的,但他卻是模仿基督的,在地上的信徒就應更小心,免得受迷惑。

還有一點,是信徒要注意的,因為這敵基督也有死而復活的神跡,眾人就會跟隨他而行。而這神跡不是假的神跡,是真的神跡呢!若是行假的神跡,那大家都知道,那只是魔術而已,就不會跟隨他的。但現在這獸是行真的神跡,是否能行真神跡的人,就一定是對的人,就可以跟隨呢?若人的目標,只是追隨會行神跡的人,由於這神跡是真的,那就會跟隨行神跡的人。然而,神跡不是跟隨的重點,生命及真理,才是跟隨的要素。耶穌說,祂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代表我們的道路,不是神跡,乃是真理及生命。因此,會行神跡的敵基督,就會容易有人跟,因為人的性格,是很容易跟神跡的。基督徒應該知道,神跡不是我們跟隨或追求的目標,生命及真理才是追求的目標。同樣地,聖靈充滿雖然會有神跡,但神跡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;生命才是追求的目標。因為撒但也會行神跡的,故追求神跡的人,就要小心免得被騙。

這獸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,就是三年半。我們發現,聖經中描寫三年半的,到目前為止,有三個不同的描寫方法,一個是說1260(十一3,十二6),一個是說四十二個月(十一2,十三5),另一個是說一載、二載半載(十二14)。為何要用這麼多不同的詞,來形容同樣的時間呢?這是很有趣的形容。當說到傳道者傳道的日子時,是用天數來計算的(十一3),因為這代表您若為神作工,神是天天都計算的。我們若是為主而活,若是為主作工、事奉主,神的計算是天天都數在內的。這代表神對人的欣賞,是神的滿足。還有,當婦人逃到曠野時,她被養活的天數是天天計算的(十二6),這代表甚麼呢?就是要學習天天倚靠神,因為我們日用的糧食,是要天天求神賜下的,這就是天天都要倚靠神,靠主得勝的代表。因為曠野是無水無糧的,惟一倚靠的,不是世界的供應,乃是神的供應。無論是前面的傳道者,或是後面的婦人,都是代表人的日子,一是天天服事神,二是天天倚靠神。

至於說到四十二個月,無論是在十一章2節是十三章5節,都是關乎撒但橫行的歲月,這就是敵基督的工作。他的工作,是以月計算的。以月計算,是一年中神量給的日子,因為一年有十二個月,代表神量給他們的界限,代表神是有分寸的。時間的權柄,掌握在神的手中,神若是要給他,不是他有權力,乃是神量給他的。而神這樣做,目的乃是要讓地上的信徒、或是地上的以色列民,可以經過大災難後,而得到拯救。這從表面來看,似乎是災難,但從另一方面來看,卻是造就信徒靈性的好機會;也是對沒有信神的人的懲罰,把他們分別出來。因此,月是對鬼魔的描寫,是代表神給他們的日子,限定他們的界限。

至於一載二載半載的描寫,也是合共三年半,這三年半是以年為單位,不是以日、也不是以月為單位的。這代表甚麼呢?年是日子中最大的單位,以年為計算,是出現在婦人在曠野被養活的日子(十二14)。也就是說,婦人被養活的日子,有兩個算法,一是以日子來算,二是以年來算。為何有兩個算法呢?以日子來算,是針對婦人對神天天的倚靠來說的;以年來算,是從神的供養角度來說的。神的供養,是不會有限制的,不會今天供養,明天就不供養的。因為神的供養是穩固的,是沒有問題的,於是就以最大的年來計算,是神完全負責所有的歲月的意思。若我們相信神,我們是每天計算日子、每天倚靠神;但對神而言,乃是以最大的日子來計算的。這代表對神而言,即使是最大最多的日子,都是沒有關係的。

因此,同樣的三年半,但這三個形容,一是對人形容的,二是對撒但形容的,三是對神的能力形容的。代表我們人要倚靠神,人要天天活在神的恩典中;代表神的能力是大的,是最大的權柄;也代表魔鬼的時間,是神劃定的。一切的權柄都是在神的手中,我們只要倚靠祂,就不必害怕。

這裡說到敵基督的橫行,為何神容讓牠橫行呢?敵基督的出現,就可以讓信徒的靈命增長,因為他們只有一條路,就是倚靠神,沒其他的選擇。如此就會使真正愛主的人,更加緊緊倚靠主。即使殉道,也不會害怕,因為馬上就可以到寶座去(十二5)。同時,敵基督的橫行,又可以讓跟從敵基督的人受懲罰,因為跟從撒但的人,不會得到撒但的保護,反而得到他的殺害、毀壞而已。這時就可以把地上的人,分成兩批,一是住在地上的人(8),二是住在天上的人(6)。我們是住在那裡的人呢?

2021年9月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啟八6~九11

 2021090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啟八6~11

這時開始了七位天使的吹號,因為天使在天上的吹號,空中及地上就都有改變,這時的災難,就不只是如七印揭開後,地上有的瘟疫、戰爭、飢荒等天災人禍而已,更加上了太象出現的異常,在天上的日月星,都出了問題,也一同讓地上的人受害;好像整個宇宙都在懲罰住在地上的人一樣。這時,地上仍會有一種人特別受到保護,那就是受到神印記的人(4);就是忠於神的人。這些受印記的人,是甚麼的人呢?就是第七章3-8節的人。第七章中受印記的人,主要是說到以色列人,但是否就沒有其他的人呢?聖經沒有說,但卻說印了神眾僕人的額(3)。表示還是有可能有其他的人,但聖經的重點,卻只是提到以色列人。但不提到其他人,並不代表沒有其他人。因為最後一個七,主要的對象,是以色列人,是讓以色列人不只得救,而且還要得勝(參亞十二、十三)。這些受印的以色列人,就是得勝的人的代表。至於是否還有基督徒,是得勝的基督徒,是在大災難中得救及得勝的人,就沒有清楚的提及。只是若是有以色列人受印,就代表在大災難中,雖然對住在地上的人而言,那是懲罰,但對以色列人而言,是有人得救及得勝的,這就是大災難所得到的效果。

至於這時的災難,是在最後一個七的那個時候,好像是沒有說得清楚。從啟示錄的次序來看,先是七個印、再是七個號、然後是七個碗,這是啟示錄的次序。然而,當我們仔細看這些次序,我們就會發現,時間有時是重疊的,先後次序不一定是照著文字的先後次序。例如揭開第六印的時候,這時的景象(l2-14),是與太廿四29-31所描寫的相同;而馬太描寫了這殊象後,馬上就說到基督的降臨,表示這是基督降臨前的景象。因此,第六印時,就已經是基督降臨前的景象。然而,到了吹號時,卻又說到大災難的另一種情形。故此,我們就知道,啟示錄的時間觀,是與啟示錄寫的次序不同的。為何會是這樣呢?

因為神的時間觀,是與人不同的。神是沒有時間限制的,神是自有永有的、人的將來及過去,都是神的現在。神永遠都是現在式的,時間在神的手中,是祂的僕人及器皿,就好像一個工具箱內的工具一樣,時間就是這箱內的工具,可以把這個我們認為是將來的時間,放在現在中;又可以把我們認為是過去的時間,放在我們的現在中,就好像把一些器皿隨時放在桌子上一樣。故此,我們不能完全只以啟示錄的次序,來界定時間的前後的。然而,也不能完全不顧這些時間的次序,因為例如揭開七印、吹七號、倒七碗等,還是有其次序的。這是就著人的時間而說的,但人的時間與神的時間還是不同的,這是解啟示錄的一個要注意的地方。若不明白神的時間觀,與人的時間觀是不同的,就不容易明白啟示錄的真正時間次序。故此,雖然七印、七號及七碗,按啟示錄的次序,是有先後的;但這些先後次序,在神而言,是可以重疊的。也就是說,七印出來的災禍、與七號出來的災禍、與七碗出來的災禍,可以是平行的,可以是重疊的,這是我們要知道的。

若是如此,我們就要把七印、七號及七碗的災禍,重排其先後次序,或是更重要的,是知道這三種「七」,是為了讓我們知道,最後的一個七年中,其災禍是等加的,是重覆的,不只是一個接一個而來,更是重疊著出現的。如此就可以了解,啟示錄所說的災,是何等的嚴重的。這七個號吹起來,是連天上的天勢都要搖動的。然而,在這些蠍子傷人之前,原來神已經保守了屬於祂的人。原來這些災禍,只是歸給住在地上的人而已(13)

甚麼是住在地上的人呢?這是啟示錄中一個重要的詞句,是代表不相信神,與神敵對的人。他們在大災難中,仍然是不悔改的,他們就要接受神給的懲罰。原來這些大災難的出來,是為了懲罰住在地上的人,而不是屬神的子民的。這時,地上還有「住在天上的屬神子民」嗎?至少是有以色列得救及得勝的人,但是否有一般的基督徒還留在地上呢?若從七章中來看,當神要印祂的眾僕人的額時,好像重點不是一般的基督徒,而是以色列人的得勝者。從這一點來看,若要回答「是否有其他的基督徒」的話,似乎若是有的話,也應是不多的。

若這些禍是特為住在地上的人設的,那間接代表基督徒已經是在災前被提,免受地上的痛苦的。即或在災難中仍有人得救及得勝,但神還是保護他們,免受大災難的痛苦的。因為神是慈愛的,祂的公義發出來,是不得已的,是因為人不願意悔改,然後才讓他們接受神給的災難而已。從這些事實來看,我們看到了一點,就是無論是災前的被提,或是災中的保守,神的原則,都是讓忠於神的基督徒,不至受到這些災難的懲罰及痛苦的(參三10)。這是我們要感謝神的地方。同時,若在啟示錄中,第一,我們看見重點都是為了住在地上的人,以住在地上的人為對象。第二,受印的人又以以色列人為主,如此我們就明白,最後一個七,不是為了基督徒而設的。這也間接表示,基督徒應是災前就被提的。

第五位天使吹號後,就有一顆星從天上落到地上來(1),這個從天上落到地上的星,是代表天使,而且是墮落的天使,就是撒但(賽十四12)。原來吹號的出來,就是撒但從半空落到地上來的時候。他就把無底坑開了(2),讓跟著撒但的墮落天使也出來到地上。故此,這時地上不只是有地上的災禍,例如飢荒、戰爭、瘟疫等,還有天象的改變,以及靈界鬼魔的出來,可見這時的災難,是多樣的,是可怕的,是人所不能忍受的。原來七印、七號及七碗,目的是形容七年大災難的嚴重性,而不只是時間的次序而已。雖然還是可以有時間可循,但真正的目的,卻是告訴我們,這些災是人無法忍受的。只有受了神的印記,忠心跟隨神的人,才可以免去這些災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