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2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啟二1-7

 2021082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啟二1-7

約翰開始寫信了,這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。若從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來看,以弗所教會應是一個不錯的教會,因為保羅可以把深奧的道寫給他們;不似哥林多教會,保羅只能寫一些淺白的話給他們而已。然而,這個教會的問題是在那裡呢?這個教會到約翰寫信的時候,若數他們的優點,也不算少的,因為他們有恩賜、有勞苦、有忍耐、有公義,也有為主的勞苦、忍耐等;並且也是恨惡罪惡,與主的心一樣(6)。這就代表他們是有真理的,也是行出真理來的;然而他們把真理與愛分開了,有真理而沒有愛,是他們的特徵。但真正的真理,一定是加上愛的,離開愛的真理,就不能算是真理的。以弗所教會的這些優點,我們可以有嗎?然而,神還是要責備他們,要他們悔改(5);因為他們有一件事,而且是最重要的事,就是失去了愛心,而且是起初的愛心。

那甚麼是起初的愛心中的起初呢?起初是一認識主之時,起初是剛開始的時候。起初是好的,但不能堅持下去、不能持續下去,這是甚麼原因呢?當我們起初信主時,我們是被聖靈感動的,因為若沒有聖靈感動,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認識神的。因此,這時是會有一個單純的心,是只被聖靈充滿,是只看神的人。雖然起初時,或許愛心的程度沒有這麼大;但神卻還是欣賞他們起初的、單純的愛的。也就是說,原來起初不一定是豐富的,但起初的心是單純的,是只知道主的愛,是只要主的愛的人。原來神所要的,不一定是我們對主的深刻認識,但卻要我們單純對主的愛及信心。起初的時候,不會是豐富的認識主的,但卻被聖靈感動,單純地信主、愛主以及倚靠主,這就是神所要的。

那後來為何會漸漸改變呢?後來的改變,是因為漸漸地理智進來了,世界又進來了,於是對主的心就複雜起來,那就不再單純地要主、倚靠主。這就告訴我們,我們要持守對主的信心及愛心,是不容易的;因為世界同樣地要奪去我們的心,而世界的現實及引誘,是很有分量的。因此,我們如何可以保持這樣的信心及愛心呢?這就是我們要不斷儆醒注意的。以前我們讀大學時,常常聽輔導說一句話,就是畢業生的傷亡率是95%;因著這句話,我一直存記在心,就注意自己出社會後,一定要繼續追求,一定要找到穩定的教會…等。因著存一個儆醒的心,就比較可以讓愛心持續保持。人是軟弱的,人的愛是有限的,若不時刻靠主,我們的酒是會用盡的。

神欣賞我們首先的、單純的愛心及信心(愛心是從信心來的),因此,我們就應要對主單純,不讓世界進入我們的腦中;也不讓世界的文化,進入我們的觀念中。若我們能秉持這樣的心,我們的愛心不只不會退後,而且還會不斷增加的。這就是我們要有的心志,知道自己是沒愛的,知道靠己是不行的,我們就不斷的靠神,不斷的有一個心志,求神加給我們愛心及信心,然後才可以走前面的路。

其次就是愛心的問題,是起初的愛心;那愛心是甚麼呢?是從信心而來的,是不斷來到神的面前,就產生的信心,然後就自然產生愛心。這個教會有甚麼呢?他們有了一切我們認為不錯的表現,他們的表現,似乎都是看得見的,他們有恩賜,能分辨罪惡,他們也可以為主而忍耐,這是不簡單的。然而,這些行為之外,神還是要責備他們,原因是甚麼呢?原來責備及獎賞,不是我們認為的加減的,就是好的減壞的,看看好的多還是壞的多,如此就決定自己是否得獎賞的。

原來幾隻死蒼蠅,就可以使香膏變臭(傳十1),這不是加減的問題,乃是不能有一點點壞的存在的問題。而這個教會的優點,比我們很多教會都好,但神還是要責備他們,只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起初的愛心。這個愛心一失去,教會就成為鳴鑼響鈸的教會而已。他們有恩賜,有服事,甚至有捨己身叫人焚燒的熱情,然而,神還是要責備他們,只因為沒有愛。因此,我們就知道,原來愛才是神所要的,而不是其他的工作或服事而已。同時,神所要的愛是甚麼的愛呢?不是工作表現的愛而已,乃是到達基督的心坎的愛,能滿足基督的心的愛。

當馬大及馬利亞都服事主時,我們看見馬大對主有愛、馬利亞對主也有愛。然而她們兩者的愛是不同的。馬大的愛是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,但馬利亞的愛,卻是躺在主懷中所表現出來的。能夠滿足主的心的愛,常常不是從工作出來的,乃是從安息在主懷中、聆聽神的話而出來的。馬大的愛是斤斤計較的愛,是從工作中出來的愛,這愛是怨言加上愛的。因為有怨言,這就如死蒼蠅放在香膏中一樣,就把香膏變臭,於是愛就變色。以弗所教會有很多的工作成果,是可以獻上給基督的,但這些成果,就好像是馬大獻上給基督的一樣而已,不像是馬利亞所獻上的。神注意的,原來不是我們工作的成果,神要我們獻上的不是工作,乃是我們的愛,乃是我們這個人。獻上的是我這個人、我這個人的愛才是神喜悅的,才是可以滿足神的心的。

原來教會中最重要的,乃是愛的存在與否,若教會失去對主的愛,那一切的事奉都只是表面的。若失去起初的愛心,那就會從以弗所教會變成瑪拉基時代一樣而已。以弗所教會本是一個好的教會,是保羅牧養過的教會;但若不保持愛主的心,只是有事工及工作的話,那就會變成舊約時代的瑪拉基所責備的宗教而已。這就是信仰變宗教的最大原因,就是因為失去了愛。故此,神對以弗所教會的提醒,就是告訴我們,教會不能以任何活動、事奉、恩賜等來取代愛,愛是無法取代的。我們應檢討自己的教會,是否還是存有對主的愛,抑或是主已經被我們趕到教會門外去了呢?這是我們一定要檢討的。

不只是愛主,而且是愛人,這才是教會的內容。若問一下您的教會,有甚麼內容,您可以說些甚麼呢?您或許可以說出不少的活動,因為這是教會最拿手的本領;然而,教會中有多少愛的服事呢?這就如羅馬書十二章之後,所點出來的服事,都是偏重於愛人方面的事奉,而不是事工方面的事奉。因此,今天我們牧養一間教會,我們要注重的,不是事工的多少,乃是愛的多少;這是啟示錄第一間教會中,主所啟示的重點,也是我們讓注意的重點。

聖靈說的話,有耳可聽的就應該聽,這就是我們要聽、要行的開始。我們如何才可以有耳呢?我們不都是有耳嗎?但聽起來卻是有分別的。因為我們的耳是喜歡聽好聽的話、合乎我們邏輯的話,而不是真理的話。我們的耳是會篩檢所聽的話的,而經過我們篩檢過的話後,就變成是我們的話,就聽不進去,這是很可惜的。

2021年8月1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亞八14-23

 2021081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亞八14-23

這一章是神開始作工,就讓真正的、屬靈的聖殿建立起來。說這些話之時,本來是以色列人作工,把物質的聖殿建立起來的;但真正的作工,不是人作神的工,乃是神作工在人的身上,建造屬靈的聖殿。因此,這裡整章都是神說到祂的工作,而不是說到人的建殿工作。撒迦利亞時代,本來是人在建殿的,本來哈該與撒迦利亞的責任,是鼓勵他們起來建殿,並且鼓勵他們如何建造屬靈的殿、如何事奉神等的目的;而他們的目的,表面上也達到了。然而,到了最後,我們發現的,不是人在建殿,乃是神在建殿;不是人在做神的工作,乃是神做工在人的身上。惟有神出手工作,才是真正有效的工作,才真可以建造成功一個屬靈的殿。

這一章是說到神的工作,14節說到以前是神定意降禍在以色列人身上,現在神也是定意恩待耶路撒冷和猶大家(15)。至於神為何定意,有何條件定意(改變以前的作法),聖經沒有說出原因;反正就是神決定一切,這是神的主權,是神自己決定的。當然從一個角度來看,這是神定意要做甚麼就必然會成就;但從人的方面來看,人還是要配合神的主權的。例如這裡說的,當神定意恩待他們時,他們應當行這些事,就是各人要與鄰舍說真話,憑著誠實施行帶來和平的審判…等(16-17);這就是慈愛及公義的彰顯,是在日常生活中彰顯出來。我們是否察覺神開始工作,而配合神的工作呢?

反過來說,人若時常守神的誡命,在生活上遵守神的律例典章,神的憐憫就會不斷的發出,就不會有定意降禍的出現(14)。因此,這一方面是神的主權,另一方面也是人的順服神。雖然神的旨意是不會改變的,也是必然會成就的;然而,我們不能因此而放縱自己,反而應該更加順服神,讓神的旨意更順暢地在我們的身上完成。

原來神定意恩待猶大家時,猶大家也要知道神的旨意,並且配合神的計劃的。那人的責任是甚麼呢?這裡沒有太不一樣的責任,人的責任就是在生活及行為上,遠離惡事,不起假誓,不做神所恨惡的事,按公義審判等(16-17)。原來這些都是平時就應該做的事,不是特別時才做的;神所要求的,乃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上事奉祂,在生活行為上見證祂,而不只是在教會上事奉而已。以色列人的問題,就是把信仰宗教化,只有聖殿的敬拜及儀式,而沒有平時生活的敬虔;以宗教的敬拜,取代了信仰及生活上的事奉,這是神當初離棄他們的原因。現在神要施恩了,他們就要改變他們的行為,就要改變一個事奉的態度,那就是在生活上的事奉,而不只是聖殿的事奉。

他們現在是建造聖殿,那他們很容易就著重聖殿的事奉,但神在這時要建造一個屬靈的殿時,祂要猶大人注重的是甚麼呢?不是要他們如何在聖殿中事奉而已,當然這在哈該書是有提到的,但哈該書的重點,是說到他們建殿的事奉;而這裡的重點,是說到神自己的建殿。當神自己建殿時,原來神要求的,乃是人在生活中的事奉(16-17),而這一點是我們常常忽略的。原來哈該書說到人建殿時,就說到人在殿中事奉的原則;而撒迦利亞說到神建造屬靈的殿時,就說到人要如何在生活中就是家中及社會中事奉神。原來不是人在建造屬物質的殿,更是神在建造屬靈的殿,是神要作工在人的身上,把人建造起來。而當神要建造聖殿時,祂所要求的,乃是人在生活上的事奉,就是在生活上見證神、遵行神的吩咐,如此才可以讓神成功地建造聖殿在我們身上。

以前他們是如何建殿的呢?他們有一連串的禁食,包括四月、五月、七月及十月等(19)。然而,外面的禁食,就可以用來建造聖殿嗎?用宗教的行為來建殿,是錯誤的方向。雖然他們有這麼多的禁食,但再多的禁食,也不能建立真正的信仰,也不是建殿的方向。原來真正的建殿,是神自己建造的,這時我們的配合,乃是生活上的敬虔,而不是宗教上的敬虔。禁食可以說是宗教的敬虔,但生活上的敬虔,乃是照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保守自己不被世俗所污染(雅一27)。神要求的敬虔,不是禁食的多寡,乃是生活上對人的愛及公義誠實(16-17),這是很好的一個對比。

今天我們追求的是甚麼呢?我們追求敬虔,這是好的。但真正的敬虔是甚麼呢?神所要的敬虔是甚麼呢?這才是我們要關心、要追求的。真正的建殿,原來不是禁食,乃是生活上的事奉,乃是生活上的敬虔,而不是宗教上的敬虔而已。不只當時是如此,現今也是如此,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生活上若擺不出來公義及慈愛,那宗教的禁食,是沒有用的。

神自己所建造的聖殿,是自然會吸引人的,若我們有好的見證,有生活上的公義及慈愛,那人就被吸引而來(23);這時不必你去說話,不必你辛苦地傳講神的美好,人就因你美好的見證而來朝見神。今天我們傳福音為何這麼困難?因為我們只有聖殿的事奉,或是只有禁食的事奉,而沒有生活上的事奉。對一般人而言,宗教的禁食是嚇人的,是不為人所歡迎的;但生活上的敬虔,就是照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、行公義的審判,有慈愛及公義的出來時,那就是人所歡迎的。我們平時若只有聖殿的事奉、宗教的事奉,世人是看不到的;即或看到了,反而會讓他們覺得難受的。但若我們把生活上的敬虔擺出來,人是看得見的,也會被吸引的。這就是為何這些人,願意從遠方主動去找尋耶和華之故,因為他們看見了美好的見證(20-23),這些見證是人所需要的。

耶和華所作的工,是必然會成功的,耶和華建造的聖殿,是建造在人的身上,是必然會吸引人的。今天我們說作主工,但更重要的是讓神在我們身上被神作工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因為一個作主工的人,若不先後神在我們身上作工,那我們所作的工作,可能都只是宗教的敬虔,而沒有生活上的敬虔的。神作工在我們身上的結果,就是要我們有生活上的敬虔,這是神工作的目的。

2021年8月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亞三

 2021080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亞三

這一個異象,我們看見的,有約書亞、有撒但,有耶和華及耶和華的使者就是基督(1)。這是一幅審判的圖畫,因為撒但要控告約書亞,約書亞這時是穿著污穢的衣服,這代表他是有罪的人。一個有罪的人,怎能建造聖殿、怎能事奉神呢?約書亞是當時的大祭司,是建造聖殿的主要人物;他可以代表一切事奉神的人。大祭司在舊約時,是有他的衣服的,然而,這時他的衣服,卻是污穢的衣服,他就不能站立供職的。這件污穢的衣服,正是撒但控告他的地方。然而,神把他的衣服更新了,那就是基督所作的工作把他的罪洗淨(9),穿上潔淨及華美的衣服(4)。這時他穿的衣服,不是舊約的禮服,乃是新約的衣服,乃是基督救贖他之後,幫他穿上的華美禮服。

因此,這個異象,一是說到新約的救贖,二是說到新約的事奉。頭上戴的是潔淨的冠冕(特別強調潔淨),這代表新約的救贖,冠冕是潔淨的,而且是戴在頭上;頭是代表整個身體,這是代表基督把人的罪除去。由於基督已除去人的罪,撒但這時雖然是站在石邊控告他,但卻出不了甚麼聲音、說不出甚麼話;因為他的控告是無效的,就受到耶和華的斥責(2)。神已經把約書亞從火中抽出來(2),就代表神救贖的工作,這是對一個事奉神的人,神要作的第一步工作。

不只是救贖,而且是要事奉,救贖是為了事奉,而事奉的人,是一定要先被救贖。舊約時代的人,還未有基督的救贖,故此他們穿的衣服,只是舊約的聖袍;而現在這個異象,是說到新約的救贖,以及新約的事奉。這時每一個人都是君尊的祭司,所穿的衣服,就不是舊約的衣服、舊約的以弗得等物;乃是新約的衣服,是耶穌給的華美衣服。這就是因信稱義的衣服,是基督所做的工作後,每個人都可以接受的衣服。

衣服是代表因信稱義,因為是外面的衣服,不是裡面的生命。這時,加上潔淨的冠冕,戴在頭上,這代表從頭至腳,都是潔淨的;因為頭是重要的部分,代表全身的潔淨。這裡說的冠冕,是潔淨的冠冕,不是得獎賞的冠冕;是每一個得潔淨的人,都可以得到的冠冕。這是有關救贖方面,是預告約書亞要得到基督的救恩。然而,得到救贖後,因為他有大祭司的身份,他就要事奉神。但這時穿上的衣服,不是舊約大祭司的衣服,乃是新約的潔淨衣服。只要得到神的拯救,只要得到潔淨的衣服,就可以事奉神,就應該事奉神。這就是新約時代,每個基督徒都是祭司,都應該事奉神。而這時穿上的事奉神的衣服,不是以弗得等外衣,乃是潔淨的衣服、潔淨的冠冕。

故此,這異象是告訴我們有關基督的救贖,以及救贖後的人,都應該事奉神,是包括救贖及事奉的一個異象。因著撒但本來是控告人的(1),但這時的撒但,卻沒有聲音出來;同時,基督也站在耶和華的面前,這就代表基督已完成了祂的工作,撒但就只能啞口無言。這時神是審判官,撒但是控告者,而基督是拯救者;因著基督已完成祂的工作,撒但的控告就失敗。這是代表我們的罪,基督已為我們擔當,撒但就沒有可以控告的地方。這也代表因信稱義後,撒但是沒有辦法把救恩打破的。

這就是羅馬書八章31-35節所說的四個問題:誰能敵擋他們、誰能控告他們、誰能定他們的罪、誰能使他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這四個問題,本來都是撒但可以做的,但如今撒但在神面前、在基督面前,都已經失去了資格,沒法定人的罪、沒法控告人、敵擋人、或是使人與基督的愛隔絕;因此,撒但就沒有聲音,代表這四個控告都失效。

當基督洗淨我們的罪後,把潔淨的冠冕及外衣加在人的身上時,這是第一步。之後,神對約書亞是有要求的,就是要他遵行神的道,謹守神的吩咐,如此就必可以治理神的家,看守神的院子(7)。這是第二步,是人要行出來的、也是人要事奉神的要求。原來神洗淨人的罪後,人是有責任的,他的責任,有兩個,一是生命的要求,二是事奉的要求。生命的要求,就是要遵行神的道,謹守神的吩咐。而使命或是事奉的要求,就是要治理神的家、看守神的院子。原來得救後的人,是有使命的,得救是第一步,若要得勝,還要走一條遵行神的命令之路,還要成為一個事奉神的人。事奉神的人,是在生命及生活上事奉神,而不只是在神的院子事奉的。得救是神做的,但得救後的使命,是人要做的,這就是得救後神對人的要求。

這裡說到石頭,神要雕刻這石頭(9),這代表神要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,然後就成功了救贖,就可以在一日之內,除去這地的罪孽(9)。這是神給人的救恩,是先作在基督身上,然後我們要跟隨基督的腳步行,也走十字架的道路。故此,這一章的異象,固然可以看到是神的工作,但我們是否也看到人的責任呢?是否看到人得救後,神還要我們遵行神的吩咐,還要治理神的家呢?我們不能只接受神的救恩,而忽略我們對神的責任的。

這一章聖經中,我們看到有關人的動作,可以找到有三個動詞,一是站(1,3,7)、二是坐(8,10),三是行(7,行就是遵行)。這三個動詞,與以弗所書的三個字:坐、行、站、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。這三個動詞中的站,是說到人站在審判者的面前,因著基督的救贖,人就不必說話;因為人不能作甚麼,人只能站在審判臺前,聽候審判。站著除了不能作甚麼外,也不必作甚麼,因為基督已為我們作了一切。因此這審判是勝訴的,因為基督也是站在臺前,為我們辯護;祂已成功了救贖的工作,就可以判我們勝訴。原來站是代表不必作甚麼,只要站在基督已完成的根基上即可。因著基督的救贖,人可以得到勝訴後,人就可以坐在神的面前,這就是以弗所書所說的,我們可以與神一同坐在天上(弗二6)。因著基督所作的工,人就得以享用基督的工作,這就是坐的意思就是坐享其成之意。

除了站及坐外,還有一個字,就是行(7),行就是遵行神的旨意,按神的吩咐而行。這也是以弗所書四章1節所說的「行事為人」中的「行」一樣:得救後不只是坐享其成而已,更是有責任,要行出不只是稱義的生活,而且是成義、成聖的生命及生活出來。這就是神對每一個得救的人的要求,是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,是不可以忽略的。

2021年8月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拿一7-16

 2021080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拿一7-16

本來神要處罰約拿,是很容易的;因為神既然可以讓風浪起來,也一定可以有辦法將約拿消滅的。然而,神卻不要把約拿殺滅,神要的不是把約拿的身體殺死,乃是要作一件大事在約拿身上,就是要把他的肉體除掉。原來約拿本應順服神的,但他卻欺負神,不聽神的命令,多次多方逃避神,並且要神聽他的。這豈不也常常是我們的情形嗎?有時覺得神真是可憐的,是被人欺負的;不只被不信的人抵抗神,更會被已信的人抵抗呢!然而,人有何資格可以欺負神呢?不是因為人有資格,乃是因為人的罪、人的己,人以為自己可以不服神;但若不是神的大愛、神的憐憫,神早就可以把約拿滅絕。這不是神沒有能力,這不是人可以欺負神,乃是神願意忍受人的頂撞;目的是為了把祂的愛顯明出來,為了使人得益處。

人是不明白神的愛的,就好像約拿不明白,神為何要愛一個犯罪的民族,就是尼尼微城的人一樣。因著約拿不明白神的愛,於是神就在他的身上,用極大的忍耐及大能,顯出神對約拿的愛,讓他明白神對約拿的愛,不會小於對尼尼微人的愛的。當約拿懷疑神只愛尼尼微人,而不愛以色列人時,神就把祂的慈愛傾倒在約拿身上,讓他深深體會神的愛。本來神是創造約拿的神,本來約拿是微小的,但約拿的表現,卻是比神大的。他在第一章時,只是消極的反抗神,但到了第四章時,已經變成直接與神對抗,好像自己比神還大呢!神因著祂的大愛,情願被人欺負,這只是證明人的罪及神的慈愛而已。我們可以從神對約拿的表現上,看得見人的罪、看得見神極大的慈愛嗎?

無論是水手的反應,或是約拿的反應,這都在神的計劃中。神讓水手把約拿抽中(7),也讓他作見證,說明自己的光景,讓其他人可以認識耶和華(9)。這是給約拿機會,可以向外邦人作見證,可以讓他愛一船的人。若約拿可以愛一船的陌生人,為何不能愛尼尼微人呢?因為尼尼微人是他的仇敵,這就是人的極限。人可以為朋友捨命(人的愛沒有比這個更大的),但人不能為敵人捨命;這在約拿身上,是可以看得出來的。今天世人的愛,最多是為朋友捨命,惟有神的愛,才可以為敵人捨命的。若我們今天有了神的生命時,我們是否可以同樣愛敵人呢?惟有愛敵人的愛,才算是神定義的愛。

約拿可以愛船上的人,他應可以達到世人愛的極點;然而,他還是不能愛敵人。因此,他仍然不能以神的愛去傳福音給尼尼微人,這是可惜的。那船上的人呢?他們好像也是愛約拿的,因為他們起初是不願意把約拿拋下海中的。雖然約拿建議他們,可以把;自己抬起來,把他投在海裡,海就會平靜(12);但他們還是不敢馬上如此做。那他們對約拿是否也有愛呢?這是一般人最低的愛,因為不能隨便就把一個人殺死的。於是他們先想其他的辦法,用竭力盪槳的方法,要把船攏岸,卻是不能(13)。他們是先試過其他的方法,最後沒有辦法時,才把約拿拋在海中的;這是一般人的愛,但那是甚麼的愛呢?

這種人間的愛,有兩個特點,第一是懼怕得到神的報應,第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。他們在把約拿拋入海中時,是先呼求耶和華,不要因這人叫他們喪命,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他們(14)。這是因為怕神而愛人,不是出於真正的愛,不是為對方的利益著想的愛。其次他們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愛,但這樣的愛,是經不起利益的損失的。因為若不把約拿拋在海中,就沒有其他的辦法,船上的人就會死亡;於是為了不使自己死亡,就讓約拿死亡。這與神的愛是相反的,神為了不讓世人滅亡,就情願自己犧牲,把獨生子釘在十架上,這才是真正的愛。

因此,我們看到的這一段,明顯的有兩種愛,一是約拿的愛,他可以愛一船的陌生人,也可以犧牲自己的性命。然而,他本身不是無罪的犧牲,他是帶有該死的罪的;故此,他還不是無條件的犧牲,乃是帶罪的犧牲。然而,願意捨命而救一船的人,也算是他的愛,也是很難做得到的。另一就是船上的人的愛,他們的愛是有限的,是有條件的。當沒有侵犯到他們的利益時,他們是可以愛的;當他們不想把約拿丟在海中時,不是代表有愛,而只是代表懼怕神的懲罰。這都是有條件的愛,是人間的愛的表現。

然而,在這裡以及在整本的約拿書中,我們還看見一種隱藏的愛,就是神對約拿的愛,以及對尼尼微人的愛。對尼尼微的人,約拿書沒有太多的描寫,只是從神的口中說出神的心意來(11)。但對約拿的愛呢?神不是用嘴巴說出來,乃是用行動表現出來。我們喜歡的,是用嘴巴說出來的愛,我們喜歡對方說出「我愛你」;但用行動的愛,比說出來更實際。神對約拿說出他對尼尼微的愛,但神沒有對約拿說出:我愛你!然而,整本約拿書,我們看見神對約拿的愛,是完全的愛,是忍受頂撞的愛;但約拿可以感受得出來嗎?

約拿一直抵擋神,在第一章中,他是用消極的行動來抵抗神的;而到了第四章,就不只是用行動消極的抵抗神,而且加上用發怒及用言語積極地抵抗神(9)。然而,神對這個本來完全沒有資格抵擋神的先知,卻反過來包容他,安慰他,反問他,目的只是表達神對他的愛。原來神不只是對尼尼微人有愛,而且對約拿有更大的愛;但約拿只看見神對尼尼微的愛,卻看不到神對自己的愛。我們今天是否也是一樣呢?當我們信主久了後,就不覺得神的愛呢?我們是否會覺得,神只愛那些未信的人,願意他們得救,而忽略愛已信的我們呢?

我們是否知道神在我們身上,也做了不少的工作,正如做在約拿身上一樣呢?神用諸般的忍耐及方法,作工在我們這些不順服的人身上,目的是表現神的愛,但我們了解多少呢?我們只會埋怨神愛其他的人,卻不會想到,神對我們的愛,不會少於對別人的愛。這就是約拿的情形,也是神在我們身上的情形。神對我們有這麼多的愛,我們有看得見嗎?我們是否要反問,神愛我們,那我們是否對神有行動的愛呢?還是只會享受神的愛,卻對神的愛沒有回應呢?

2021年7月2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傳八

2021072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傳八

這一章是傳道者繼續想法尋找人間的理,他是全世界最有智慧的人,但他一開始就說到,誰知道事情的解釋呢(1)?這就先作了結論,然後再說明日光之下的事,似乎是不容易了解的。他要尋找世界的道理,找出人間的真理,但卻是無功而返。他只看見一些矛盾的事情,例如惡人得以埋葬,歸入墳墓;行正直的人卻與聖地隔離,在城中被人遺忘。這也是虛空(10,另譯)。他也看見罪人既然作惡百次,還享長壽(12);又看見義人照惡人所行的受報應,惡人照義人所行的得報償,這也是虛空(14)

傳道者雖然有智慧,但他在日光之下所找到的,本來是想找到一些道理;然而他發現他找到的,不是人所可以明白的道理,而只是「虛空」兩個字而已——不是道理,乃是虛空。今天我們要在世間找出真理,在離了神而犯罪的人中要找出真理,那是緣木求魚而已,是不可能找到真理的。能找到的不是真理,也似乎不是道理,而只有找到兩個字,那就是虛空而已。若只是從事情中去找事情的理,即使是智慧的人,他也不會尋得到結論的。因為這世間能尋找得到的,就是被罪惡顛倒過來的道理,那就是找到虛空兩個字而已。因為世人有罪的存在,因此,離開了神,您可以找到的,不是人間的條理,乃是找到虛空。原來今天世界上的科學家、哲學家、或是其他的智者,想要找人生的哲理,或是事物的道理時,若離開了神,所找到的其實不是道理,乃是找到虛空(1014)

世上有些人是很守規矩的,他們是行正直的事的,但在世界作王的,不一定會報答他的(4);世上的人,也不一定會想念他的(10)。這就是世間的人情,有時不一定會按公義的道理而行的。因此,在世上是沒有常律的,這是因為世上的人,已經被罪惡污染,人的心已經充滿巧計(29);人只顧到自己的利益,對於真理是沒有興趣的。因此,傳道者就只是看到一些顛倒是非的結論,不是他所想得到的結論。因為一般人的觀念,應是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,若然不報,時辰未到。然而,被罪惡污染的世界,就不是按應該的常理而行,因著有罪的人的作為,很多真理就會被扭曲,這就是傳道者找不到真理的原因。

若是在世上找不到真理,那人如何活呢?傳道者的勸告,是要遵守王的命令,不要輕率離開王的面前,也不要參與惡事(2-3)。這是好的一面,然而,這就可以避免壞事的臨到了嗎?似乎也不能!因為傳道者又加上了一句,王可以隨己意作任何事(3);無人敢問他:你在作甚麼(4)?這就代表世上有很多事,是人所預測不到的,是不按常理出牌的。您不作惡事,您聽王的吩咐,固然是本分,也是應該的;然而,結果卻還不是您可以預料的。因為您能控制的事不多,尤其是一個沒有權柄的人,面對一個有權柄的人,能作的事就更少。

在這個無常的世界中,人能做甚麼呢?這裡有兩個不同的提議,第一是要人找到神、並且敬畏祂;這樣的人,就必享福樂(12)。傳道者終於找到一個「必然」的答案,就是敬畏神的人,必享福樂。前面所說的,都不是必然的,例如行善的人,不一定會被人記念;作惡的人,反而死後可以被人埋葬(10),但傳道者在這裡,卻說出一個必然,就是敬畏神的人,必享福樂。為何他這麼肯定呢?既然世上很多事都不能確定,為何這時傳道者卻可以跳出這些不肯定,而說出肯定的話來呢?

原來在這個世界中,是沒有肯定的,因為日光之下的環境,是人不能控制的。人可以努力,可以達成自己可控制的部分;然而世界的環境,有一大部分不是我們的能力可以控制的,於是事情的結局,就沒有定論。然而,世界雖然有很多未知數,但原來在神那裡,是有很多肯定的律的;那就是神給我們的已知數。世界是找不到肯定的結論的,但在日光之上的世界呢?原來那裡是有不少肯定的律,只要人照著去行,結論是肯定的,結局是必然會發生的。這就是傳道者在很多的不肯定中,說出了肯定的話(12),那就是人類的答案。

原來日光之下與日光之上是有很大的分別的。日光之下是沒有肯定的結論的,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有不同的結論。例如惡人可以遭報,但也可以活得長壽(12);義人可以被人尊敬,也可以無人理會(10)。然而,在日光之上又是另一幅圖畫,那就是肯定的。這時,一個敬畏神的人,必享福樂(12),而惡人卻沒有福樂,也得不到長壽,因為他在神面前不存敬畏的心(13);這就是日光之上及日光之下的不同。既然日光之上才有肯定的律,我們就應向著這些肯定的律走,而不是向著世上不確定的律走,免得浪費我們的光陰。

然而,惡人真的沒有福樂嗎?真的得不到長壽嗎?詩七十三篇的亞薩不是看見惡人享福,而且得到長壽嗎?這確是如此,不過,這只是在日光之下的看見,不是真實的光景。等他進了神的聖所後,他就發現原來他們是在滅亡及沉淪中呢!這就是日光之上的結論,而不是日光之下,人所可以看見的。也就是說,日光之下所看見的,有時只是假像,不是真實的;等到人到了日光之上時,才發現不一樣的圖畫的。因此,日光之下所見的,除了虛空是結論外,還有一點是要注意的,那就是禍福有時是假像,真正的結論,原來不是在地上,乃是在天上呢!

傳道者看見世界的虛空後,第二個提議是叫人最好是吃喝快樂,因為這是人在日光之下,神賜給他一生的年日裡,從自己勞碌中所得的享受(15)。這樣的提議,是給日光之下無奈的人生的無奈結論;那不是最好的建議,因為那只是解決了人的體及魂的需要,卻沒有解決靈的需要。第一個建議,是敬畏神,那是真正解決靈的需要的答案,是針對問題的重點而解決的。然而第二個建議,卻不是針對靈的需要,只是針對人的魂(快樂)、及體(吃喝)的需要,而作的結論。這不是對基督徒的建議,是對找不到神、不懂得敬畏神的人的建議;那是退而求其次的答案,是無奈的解決方法。然而,當吃喝快樂達到後,是否人生就沒有問題呢?是否就可以把人間的禍患解決呢(1)?不是的!那只是遮蓋了問題,卻不是解決了問題。

原來我們有問題時,至少有兩種方法去解決,一是跳過問題,用其他方法遮蓋它,不讓它煩擾我們;那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。另一是針對問題的核心,去解決它,這才是真正的方法。既然虛空的問題,是找不到神,是靈裡的問題,那解決問題的方法,就不是體及魂的方法;要解決這問題,就要從靈的方向著手,才可以解決的。這就如撒瑪利亞的婦人一樣,她有的問題是靈裡的問題,然而她解決的方法是從體及魂著手,於是她雖然曾有過五個丈夫,但也不能解決她的問題(約四)。今天我們要解決問題,一定要知道問題的重點,向著這重點去解決,才有機會得到真正的答案的。

 


2021年7月1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傳三1-15

 2021071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傳三1-15

凡事都有定期,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我們不能控制事情的結果:您似乎加上努力,這時你成功了,你栽種了,但不知道甚麼時候,他又被拔出。您殺戮了,不知道甚麼時候他又被醫治了。原來人在這宇宙中所參與的分量是少的,似乎在短暫的時間中,您是有主導權的,但在時間的巨輪中,您的主導權又不是永恆的,又會失去的。這就是這裡說的:一下子是這樣,一下子又變回那樣(1-8);今天是好,明天就變成壞,都是相對的兩個極端,是人無法把握的。這就是虛幻的安慰劑而已,沒有真正的成功,也沒有真正的失敗,只是在時間中出現的成功與失敗,那不是成功、也不是失敗。人若抓不住永恆,人若沒有永恆,那一切都只是虛空的而已。

為何生有時、死有時,栽種有時、拔出所種的也有時…呢?這都是相對的,都是兩個極端的出現呢?這代表人可以努力工作,以達成某一個目標,這是人可以控制的部分;然而,原來人所可以控制的部分,只是微小的一部分,真正控制的不是人,乃是神。人可以控制的、人可以成功的,似乎得到了,但因為人不是全能的,他不能掌管太多的事,故暫時的目標達到後,在時間過去中,又再回復原形。因此,暫時的成功,或是暫時的失敗,對整體而言,似乎分別不大,這就是日光之下的空虛,因為所有的事物隨著時間過去,常常又是回復原形,不能永久。人可以暫時把事物改變一下,但很快這些事物,又會回復原形。因為真正的掌權者不是人,乃是神,故此,人的力量有限,能改變事物的機會也是小的。

因著人不能掌握永恆,人沒有永恆的生命,故對人而言,甚麼都只是暫時的,甚麼都不是永恆的。人們花力量得到的一切改變,在永恆中是沒有意義的;因為它只是暫時的改變,不是永久的改變。人無法改變永恆,人只能在永恆中被永恆改變,因為對永恆而言,人是無力的,是不能動永恆分毫的。一時的歡樂,不是永恆的,一時的失去,也不是永久的;因此,人活在一個無常的環境中,因為永恆不在人的手中,不在人的掌握中。永恆是在神的手中,是人無法得到的。這是說到不認識神的光景,是傳道者傳道的對象。

感謝神,基督徒有神給的永恆,基督徒可以把世上的事物,帶到永恆去,這是與傳道書所說的不同的。當傳道書的對象是對未信的人寫之時,那基督徒已經得到永恆的生命時,又該怎樣做呢?基督徒有兩種不同的可能做法,一是仍然在做世界的事,沒有把目標帶到永恆中。另一就是因著基督徒有永恆,我們所做的事,就以永恆為主,就要做一些可以帶到永恆去的事。這就是在地上為天上的將來而活,不是為世界而活。世界的事,是多變的,是帶不走的;當一個人死去後,他不能帶走任何世界的事物。然而,基督徒卻可以把地上的一些事物,帶到天上去的;那就是天上的獎賞,那就是地上的事奉,是遵照神的吩咐,做神要我們做的事。惟有可以把地上的事物,帶到永恆去的,那才不會有虛空;這時,就不會有哭卻變成笑(4)、保存變成拋棄的問題出現(6)

因此,基督徒在世上所設定的目標,就不是地上的目標,就不是短暫的目標,乃是永恆的目標。永恆的目標,就是可以帶到天上去的目標。彼得前書五章告訴我們,我們的事奉,不是在地上得獎賞,乃是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,必定得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(彼前五4)。這就是把地上的事,帶到天上去的例子,是我們要有的目標。也就是說,若我們設立的目標,只是地上的事,那哭與笑、撕裂與縫補、愛與恨、戰爭與和平…都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這都只是暫時的,是不能帶到永恆去的。人改變不了永恆的事物,但基督徒可以把地上的事物,帶到天上去。有些是可以帶走的,有些是不能帶走的,我們追求的,就應是可以帶得走的,而不是帶不走的,那就是智者所做的事。

若是人改變不了虛空,也改變不了這永恆的結局,那在傳道書所說的結局,是悲哀的。因為無法解決永恆的問題,故傳道者說到這種情形時,就只能退而求其次,最好的只是尋樂享福而已(12-13)。然而,尋樂享福不是基督徒在地上的目標,只是傳道書中沒有永恆之人的目標而已。因為得不到永恆,改變不了世界,那沒有永恆的人之目標,就只是尋樂享福而已。基督徒已得到永恆,因為基督已經復活,我們就不必吃吃喝喝(林前十五32),我們的目標就放在永恆的天上、永恆的將來,這是與傳道書所說的不一樣的。

在這段中,我們應發現有兩個主導事情的改變者,一個是人自己,另一位就是神自己(14-15)。當人自己努力,要栽種時,他是會有成功的一天的;然而,不只是人的努力可以改變事情,更重要的是神的管治能力。人所可以改變的,只是暫時的事務,還要加上神的最終掌權者的意願,後者才是更重要的。當一個人追求一個目標時,似乎是自己的努力,但不要忽略的,是神在天上的掌權,是神在天上的操控。因此,真正的決定權,還不是人自己,乃是神自己。若人不認識神,不把神加入我們的努力中,那表面的成功,都不是永恆的成功。原來要把這些撕裂有時、縫補有時的情況改變,只有一個辦法,就是把神加入我們的努力中;把事情的結果交在神手中,讓神一同參與,這才有永恆的意義。若只是個人的努力,沒有加入神的幫助,那就不會有永恆的效果的。但若加上神的合作,就是神人合作,這就可以帶到永恆中,就不會產生空虛的結果。神可以將已過的事重新出現,或尋回已過的事(15),這代表是神主導一切,把哭變為笑,把殺戮變為醫治,把撕裂變為縫補…,這就是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出現的意思。人努力所做的,若不加上神的恩典,那是沒有永恆的意義的;只有讓神參與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,那才可以把事情帶到永恆中。

原來我們在世上的目標,若不可以帶入永恆的,都是沒有意義、都是虛空的。然而,要帶入永恆,就必須要加入神的恩典,加入神的合作,這就是基督徒與未信的人不同之處。我們既然有永恆,就應在世上把所有的事,都設定可以帶入永恆中;這樣的做事,才是有意義的、才不會浪費時間。而要帶入永恆中,是要加入神參與我們的事,與神同行、與神同心的。

2021年7月1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斯六12~七10

 20210711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斯六12~10

12-14

末底改被動地得榮耀,他有甚麼反應呢?他仍回到御門那裡,好像一點點高興或憂悶都沒有。因為這一切,不是他要的,是王要「強逼」他得榮耀的。然而,他要的不是這種獎賞,他要的是生命的獎賞,就是得回他的生命。若沒有生命,這些一天的榮耀,都只是虛空的東西而已。今天我們在世上所得到的一切,都只是像一天的榮耀而已。一天的榮耀,對生命一點意義都沒有,一個有智慧的人,是不會希罕這些的。然而,當王問哈曼時,因為哈曼以為是給自己的,就要了這一日的榮耀(當然最後不是給他的)。若哈曼知道他那天晚上就會死的話,他還要這一天的榮耀嗎?他要的應是生命才是。然而,由於他不知道生命的短促,他要的是短暫的榮耀,而不是永恆的生命呢!今天我們呢?我們明明知道生命是短促的,我們不能掌握我們的生命,但我們追求的是甚麼呢?也只是如哈曼一樣,要一天的榮耀而已,這是與我們知道的背道而馳的。我們知道世界的事都會過去,也知道將來天上的賞賜是永恆的,然而我們在地上追求的是甚麼呢?大多數的基督徒,豈不是都只是追求世上的事物嗎?我們有用一點心力,去追求永恆的生命嗎?這是值得我們檢討的。

末底改得到世界的榮耀,是不會高興的,因為這不是他所追求的。即使天掉下來的榮耀,只要是地上的榮耀,就對他一點用處都沒有。他的心是在天上,不是在地上;他的追求不是地上必然會過去的事物,乃是生命的永恆 ,這才是有智慧的人所要追求的。哈曼對地上的得失是很在乎的,他只是帶著悲哀的心、蒙著頭回家,因為地上的得失,對他是很重要的。當一個人沒有天上的盼望時,地上的得失,就是他的一切。然而當地上的盼望,不是末底改的盼望時,地上的得失,就不是那麼重要;他要的乃是天上的獎賞,乃是永恆的生命。我們今天可以有這種心態,如末底改一樣,得到地上的榮耀,並沒有太大的反應呢;還是我們會如哈曼一樣,得不到地上的榮耀時,會如喪考妣一樣呢!我們應學習,跳出這個世界的捆綁,不受地上必然會過去的榮耀或恥辱影響,只被天上的榮耀吸引,這是我們要學習的功課。

當哈曼把這件羞辱的事說出來後,他的妻子及謀士,都沒有辦法安慰他(13),因為一個與神為敵的人,除非懂得悔改,那他就是死路一條。哈曼是一個與神為敵的人,因為他要殺死神的子民,但他不知道自己是與神為敵的。一個與神為敵的人,且不知道自己是與神為敵的,他的結果就只是死亡,沒法得安慰、沒法得悔改的。這些謀士(代表地上的智慧)及妻子(代表最親愛的人),都不能安慰他,只能預告他的失敗及死亡。同時,當時催命的人來了,要他快快走上死亡之路(14)。今天我們所做的,若是與神為敵的,就沒有人可以安慰幫助我們;若我們在教會中,只是隨己意而事奉,這也是要檢討的,免得得罪神,自討滅亡。

1-10

這是王第三次問以斯帖了(2)。第一次的問,是在宮廷中,雖然以斯帖是預備好了,她已經禁食了兩天;但這時王應還沒有預備好,就延到晚宴時才回答。在第一次的筵席時,以斯帖及王都預備好了,然而,神還未擺設祂的筵席,只有以斯帖擺設了她的筵席,因此,這時還不是回答王的時候。直等到這第三次的發問時,王、以斯帖、及神都預備好了,以斯帖才回答王,並且得到好的結果。原來我們做事是不能做在神之先的,人擺設筵席是人的時間,但神擺設的筵席是有神的時間的。我們事奉神,不只是做正確的事,而且要在正確的時間,做正確的事,這才是我們應學習的功課。

以斯帖的回答中,不徐不疾,沒有動怒,是平淡地把事情說出;而且是謙卑地說出來,也是為王著想的(3-4)。這種說話的態度,沒有帶上怨氣,沒有高舉自己,是很得人心的。今天我們若說到我們不喜歡的人時,常常是帶著怒氣及怨言的,有時會帶著謾罵的語氣,這是不好的;但我們要學習的,乃是不帶己見地說出來。以斯帖說的時候,沒有生氣,只是謙卑地求生存;也沒有謾罵,沒有咒詛,這是我們說話的態度。同時,她也是為王的利益而說的(4),不只是顧到自己的益處,更是顧到王的益處。今天我們禱告時,也應兼顧神的益處、神的感受,這才是我們祈求事情的態度。

王不是喜歡哈曼的嗎?哈曼凌晨時擅闖王宮,王也沒有責備他,之前也無緣無故地把他升官,那為何以斯帖說了他的問題後,就不再喜歡哈曼了呢?可能的原因,第一是這個王是多變的王,沒有原則行事的;這是一個喜怒無常的王,是不按牌理出牌的,這就是伴君如伴虎的結果。第二,這是神的工作,神可以讓這個王伸出金杖,也可以讓這個王升哈曼的官,當然也可以讓他使哈曼死亡的。那這時王馬上聽信了王后之言,而不再寵愛哈曼,這也代表以斯帖在王面前的份量是重的,王還是愛以斯帖的。原來當初這三十天的沒有見王(11),不是因為王不喜歡以斯帖,乃是因為神要放下的一個十字架,讓以斯帖懂得倚靠神而設計的。從王三次問以斯帖要甚麼,而且可以忍耐她到第三次才回答,就知道他不是不愛以斯帖的。也可見到以斯帖的內在美,是持續成長的。

今天我們可以一時令人喜歡,但當相處下去後,是否還是可以讓人喜歡呢?這就需要有生命的實質,有謙卑的生命,才能持續保持令人喜愛的氣質的。從以斯帖的說話態度中,我們就知道她是謙卑的,是會為人著想的;她不是以己為中心,乃是以對方為考量的,這是我們為人處事所應學習的功課。王喜歡哈曼,也喜歡以斯帖,現在兩個人都在王的面前,他要信誰的話呢?他要把誰定罪呢?若以斯帖不是有好的生命之美,若她的說話是不得體的,那可能是得不到王的信任的。然而,王接受了以斯帖的話,這就表示屬靈的美,還是勝過屬世的高位的,這就是王接受了以斯帖的話,而犧牲了他的愛臣之故。

哈曼做了一個木架,本來是想釘死末底改的,但結果反而釘死了自己。他做的木架,就是十字架,是代表撒但的十字架;這個十字架,本以為可以讓自己的仇敵死亡,然而真正死亡的是自己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會做一個十字架,要釘死我們所不喜歡的人呢?世界的十字架是要釘死人的,但基督的十字架,是叫人得生命的。若我們做一個世界的十字架,要把人釘死時,我們不喜歡的人沒有死,反而是自己走向死路。這就是我們要恨一個人時,要把對方釘十架時,結果是把自己釘在木架上呢!反之,以斯帖當初不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,不肯去見王,因為有三十天的攔阻;然而,後來經過禁食後,她願意冒死走十架的路,結果她願意冒死,神就給她活。三十天對她而言,是她的十字架,但她願意走上去時,十字架原來換來的是神要王伸出金杖,就是讓她得生命的金杖。原來基督的十字架看似是死亡,背後卻是活的生命。哈曼的十字架,以為可以釘死對方,結果是釘死了自己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