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啟11:1-10



2016/9/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1:1-10

這時又回到了頭三年半的事了,神的時間觀,是天上的時間觀,是與我們地上的次序是不同的。祂可以把後面的事,放在前面,因為在祂而言,是超越時間,不被時間限定的;這是就啟示錄的時間觀,就是神的時間觀。

這裡一開始時,是說到聖殿、壇及外院;同時,這兩個見證人,似乎是死在耶路撒冷的。因此,綜合這些跡象來看,這兩個見證人主要傳道的地方,應是以色列;但他們還是影響了全地的人,如此才會有死後世人的慶祝。原來頭三年半的時候,神還是眷顧住在地上的人,祂特意差遣兩個見證人,就是祂的使者,目的就是要傳福音給住在地上的人。同時,也給這兩個人能力,可以行神跡、可以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(6)。這些災殃攻擊的目的,不是為了懲罰而已,更是為了保護這兩個見證人。因為這時傳福音,似乎是很困難的,是會受逼迫的。因為地上有很多假基督、敵基督的人,他們會攻擊不屬於他們的人。因此,這福音的傳播是艱難的,是不容易的,也是容易喪命的。然而雖然艱難,這兩個人還是願意去傳福音,願意為主殉道。

在如此艱苦的環境中,還是有人去傳福音,他們為的是甚麼呢?就是使人得救!而今天我們傳福音,雖然還是艱難,但喪命的機會是少的;但我們還是不傳福音,還是等著時間過去,這就表示我們不是關心主所關心的,只是關心自己的得失而已。而關心自己得失的人,就如這些住在地上的人一樣。他們只是知道地上的事,他們不知道天上的事,他們只是為了地上的愉快而活,完全忽略了永恆的生命。這種人是注定滅亡的。

住在地上的人,目光是狹窄的,他們屬靈上是瞎眼的。他們覺得這兩個見證人死去是好的,他們只有42個月的機會,去認識神、去悔改,但他們失去了機會。當這兩個人死去時,他們反而高興,反而互相餽送禮物。他們在乎的是屬世的幸福,但他們那有幸福可言?他們馬上就會受更大的災禍了。然而人是看不到屬靈的事,而只看得到屬世的事務的。住在地上的人所追求的,乃是錯誤的,是自己以為是好的,其實卻是不能傳到永遠的。他們不知道這兩個人是對自己有利的,他們看到了他們的神跡(這是有害的神跡,固然不為人所喜歡,但有利的神跡呢?同樣會吸引人只注意屬世的利益,而忽略更重要的屬靈利益),但聽不到他們所傳的福音。因此,人都是只注重屬世的事,明顯的事,而忽略屬靈的事。當這兩個人傳福音時,神跡只是為了福音,只是為了保護他們兩人。然而,因著有神跡的存在,人們就只看得到神跡,而看不到福音了。於是他們選擇的,是世上的順利、世上的福分,而不是屬靈的福分,這就是住在地上的人的表現。

這裡說到有一根葦子賜給了約翰,目的是要量一下屬神的東西及人(1)。這葦子就是蘆葦,而蘆葦是卑微的、軟弱的,是代表謙卑。屬神的人的長度(及深度)有多少呢?我們的靈命是如何計算的呢?這裡很奇特的,不是用硬的尺去量,乃是用軟的尺去量屬靈的人。一般而言,硬的尺代表分量,代表偉大的事及表現;那蘆葦呢?是代表謙卑、是代表捨己。屬靈的大,不是看我們有多少穿上而已,更是看我們有多少脫去,就是有多少捨己。若我們的己是大的,那我們所量度出來的就是小的;若我們的己是小的,那我們量度出來的,就是大的。這就是耶穌所說:凡願為首的,就必作眾人的僕人;誰願為大的,就必要服事人。因此,屬靈的大,是謙卑、是捨己,這是屬神的人的品性。

當這兩個人傳道時,他們不只傳道,而且還有能力可以行神跡奇事,可以保護自己。我們認為,一個人傳道能不被人傷害是好的,如此可以有更長時間服事主。然而,這些人所行的神跡,雖然保護了他們自己,但這些保護他們的神跡,卻反而是使人不相信的原因呢!當他們活著時、當他們因著神跡的保護而活著傳福 音時,他們的命是保護了,但他們的福音效果也相對地少了。為何這樣說呢?因為住在地上的人,見他們死了後,會互相餽送禮物,這就代表他們被神跡奇事懲罰後,就反而看不到福音的好處,就不要福音,而只要脫離那些對他們不利的神跡了。

而當這兩個人殉道死亡,然後復活後,那些看到他們的仇敵,後來就有人歸榮耀給天上的神了(13)。因此,傳福音若有神跡,從某一方面來看是好的;但從另一方面來看,有時這些神跡,反而是阻礙了人信主的。因為人只看見神跡,就只想從神跡中得益處:好的神跡就要,不好的神跡就不要;而無論要或不要,都只集中在神跡的本身上,而忽略了福音的好處,這就是福音加上神跡後的結果,有時反會模糊了福音,是我們要注意的。

反而當這兩個人從死裡復活及升天後,這是復活的神跡,是復活的見證,這種生命的神跡,是會使人歸主的(13)。我們今天要的神跡,是復活的神跡、是生命的神跡,就如約拿書中眾多神跡中,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改變人的生命,使人可以有死而復活的神跡,這才是最大的神跡。這就是耶穌所說,除了約拿的神跡外,就沒有神跡之意;因為最大的神跡,乃是生命的神跡,而不是其他神跡。

神為何讓這兩個人,被無底坑出來的獸殺死呢?這是神要他們殉道之意。當初是用神跡去保護他們,但雖然有這些神跡,卻還是被撒但殺死,這代表甚麼呢?是神的能力不夠嗎?不是的!是神故意讓他們殉道,而啟示我們,原來神跡奇事還是不易使人信主,一般的言語,還是不能使人悔改,惟有生命的復活見證,才是使人把榮耀歸給神的原因。還有一點,撒但以為殺了人,就一了百了,但神卻叫被殺的人復活後,他所產生的影響,就反而讓撒但敗亡的。這就是撒但殺了耶穌後,以為成功了,反而是失敗的;因為撒但不明白屬靈及屬世的不同,以為屬世勝了就好,其實他在屬世上勝了、要了人的命,卻反而是在屬靈上失敗了。今天殉道的人也是如此,撒但以為殺了身體就勝利了,其實殺了身體後,有更多的靈魂得救,撒但反而是敗亡的。

這裡說到耶路撒冷城,這城本是屬神的,但很可惜按著靈意而言,這城只能叫所多瑪,又叫埃及(8)。耶路撒冷本是王者之都,但這時的耶城,在神的眼中,卻只能叫所多瑪及埃及;所多瑪是代表罪惡,而埃及是代表世界。一個屬神的城,若裡面有世界、裡面有罪惡的話,那她就不能叫做耶路撒冷,她就不再是屬神的,乃是屬世界、屬罪及屬鬼魔的了。今天教會是否也是如此呢?我們裡面有罪嗎?我們裡面有世界嗎?我們是否容讓世界進入教會,是否把世界的一套,全搬到教會中來運作呢?教會中是否有淫亂的罪、殺人的罪、偷竊的罪、是否有邪術而不知呢(9:21)?若然,那就不是屬神的,就不是住在天上的,乃是住在地上的了。

因此,作為基督徒,第一我們要謙卑、要捨己(1),第二我們要離罪,要對付罪;第三我們要勝過世界,不被世界所吸引,這是我們屬神的人要注意的三件事。

2016年8月27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啟6:9-17



2016/8/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:9-17

這裡是說到揭開五印及六印時,所發生的事。揭開第五印的時候,約翰看見在祭壇底下,有為神的道,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,大聲喊著說:聖潔真實的主啊,祢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,要等到幾時呢(10)?於是就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,又有話對他們說,還要安息片時,等著一同作僕人的,和他們的弟兄,也像他們被殺,滿足了數目(11)

這第五印是甚麼意思呢?這代表神記念被地上的人殺害的人,他們是因著為主作見證而被殺的人不是因自己的緣故被殺的人;他們被殺害,是被住在地上的人殺害的。這時,他們發聲求主的公義出來了他們仍可以向神說話,表示他們其實是活的。然而,主對他們說,還要忍耐片時,因為主的時候還沒有到;但這時候是必定會到的(11)。這裡告訴我們,原來地上的人有兩種,一種是走神的道路的人,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的人;另一種是真正住地上的人,他們是走自己的道路的人。行在神旨意中的人,是被住在地上的人所殺害的;因為住在地上的人,是看不慣住在天上的人的。有一種人,他們表面是住在地面上,然而他們實際是住在天上的,他們是地上不配有的人(11:38),他們是憑信心活在神面前的人。這種人的數目可能不多,神要等這種人的數目添滿了,然後審判就會來到的。

這些殉道的人,他們已經等了很久了,他們的訴求,是希望神馬上伸冤(10)。然而,神卻要他們再等一下,因為神要等殉道的人數滿了,才可以為他們伸冤(11)。那神是不要伸冤嗎?不!神一定要伸冤的。若要伸冤,那為何不馬上做呢?人是想神馬上做,但神卻要「利用」人的殉道,成為活的及生命的見證,使更多的人因而信主及殉道(11),然後才伸冤。原來在大災難時,所有信主的人,要冒一個危險,就是殉道之險,因為那時的環境是惡劣的,是隨時會被住在地上的人殺的。因此,神要把一粒麥子死了後所結出更多的麥子出來,使殉道者所流的血,更有價值因而延後其伸冤的日子,以使其得更多獎賞的。

今天我們表面上都是活在地上的人,但我們走的路是甚麼路呢?是住在地上的人的路呢?還是走這世界不配有的人的路呢(11:38)?這世界不配有的人的路,是以天上的路為目標的,他們活在地上,卻是行在天上的。他們的生活,他們的一切,都是為了天上的目標而活的,這些人就是世上不配有的人。他們的生命,是從天上來的生命,他們是不被這世界的潮流、這世界的引誘所擊倒的。這時若撒但已經在地上了,他是勝了又再勝的人,那若在大災難時才信主的人,那他們就很易被殺的。因此,這時的基督徒,就沒有假基督徒之分,要不就是真基督徒,要不就是住在地上的人,只有這兩種人而已。

沒有大災難時,我們可以有天上的身份,卻是走地上的路的人;我們是有天上的身份,卻不走天上的路,是被世人所同化的。然而到了大災難之時,我們就不能如此了。大災難來了,迫使人只有一個選擇,要不就是不作基督徒,要不就作真正的基督徒,而這些真正的基督徒,除了殉道外,還可以用殉道的方法為主作見證的。我們的殉道,不是白白殉道的,乃是與作主作見證連在一起的(9)。因此,一個殉道的人,他是以屬世的生命,換取更多的屬靈生命的。不只是他自己得到更多及更豐富的生命,而且他也可以落在地裡,而結出許多的子粒來。

殉道者的血不是白流的,當他殉道時,他是可以引出更多人歸主的。因此,這裡有話對他們說,他們還要安息片時,等著一同作僕人的,和他們的弟兄,也像他們被殺,滿足了數目(11)。這就說明幾件事:第一,神要用殉道者的血,換取更多的人歸主,因為在大災難時,若有人願意信主,這就需要以生命換取的,因此,他們也可能會殉道。第二,這表示殉道者的見證是震撼人心的,是可以使人得生命,甚至以生命換取生命,也是願意的。第三,這代表大災難之時,可能是要以殉道來為主作見證;這時的見證是以生命來作的,不是以嘴巴來作的。平時我們作見證時,大都只是以嘴巴作見證就可以了,然而,到了這時,信主的人,就必須以生命作見證了;因為以生命作見證,不一定要說出來,但卻是活出來,而且是以殉道為見證的!這就是我們要學習的地方了。

大災難來到了,現在是給人一個選擇的機會,你要的是甚麼的生命呢?這第五印所說的,是有一種人,他是被殺的人,他是不要屬世生命的人;然而這種人所擁有的,乃是屬靈的生命。他可以不要屬世的生命,但卻要屬靈的生命;他只要屬靈的生命,而不怕失去屬世的生命(殉道)的。

而第六印中的人呢?他們保住了屬世的生命,但那只是暫時的,他們千方百計要藏在山洞和巖石穴內,目的是甚麼呢?是要保住生命。他們怎樣保住的呢?是要讓山和巖石倒在他身上,目的是甚麼呢?他們所思所想的,只有一件事,乃是要保住他們屬世的生命。然而,他們可以保得住嗎?他們是沒有把握的,他們只是用一些可能殺害他們的方法,希望可以保住他們的生命而已就是叫巖石倒在他們的身上,這不是躲藏,更是傷害自己的。他們叫山倒在他們身上,目的是甚麼呢?就是要把他們藏起來,要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(16)。他們知道神的審判來了,但卻不是要悔改,不是要尋求神,卻是要用巖石來倒在他們身上,目的是想躲藏,但這樣的方法,卻只是加速他們的死亡而已。

巖石倒在自己的身上,會使人可以躲起來嗎?不會的,只會使人死亡而已。原來人在地上的方法,希望使自己不致死亡的方法,卻是加速自己的死亡的。人在地上不去注意屬靈的生命,卻只是去注意屬世的生命;但他卻沒有方法去延長自己屬世的生命,只會加速自己生命的結束而已。當我們只注重屬世的生命,而忽略屬靈的生命時,人是虛空的,是沒有安全感的(16)。他們所作的一切,似乎是為了保住自己屬世的生命,但看起來卻只是矛盾的行為。

他們以為可以用巖石來使自己躲起來,但其實只是傷了自己的生命,而沒有得到甚何的好處。他們雖然不信神,也不認識神,但他們的心中,是知道神會審判他們的(17)。這就是他們的矛盾,是不認識神的人的悲哀。一個注重屬世生命的人,他不只失去了屬靈的生命,同時也必會失去屬世的生命的。一個注重屬靈生命的人,他不只會得到屬靈的生命,同時他也必得回屬世的生命的,這就是第五印的人,及第六印的人的不同的結果。第五印的人只顧屬靈的生命,結果他們得到了兩種生命;第六印的人只顧屬世的生命,結果他們失去了兩種生命。我們要做那一種人呢?

因此,第六印的人,是住在地上的人,他們是只注意地上的生命的人,他們不知道屬靈的生命,他們千方百計為了保住自己的屬世生命,而忽略了屬靈的生命。他們要遭遇地上的大災難,就是天及地的大震()動;他們不必殉道,但卻落在永生神的手中,他們是不能站得住的(17)。第五印的人是住在天上的人,他們是殉道的人,是被地上的人所害的,但卻得到天上的生命,得到了白袍的穿上。但第六印的人呢?他們是地上的人,他們落在神的手中,似乎不必殉道,但卻失去了地上的及天上的生命。一個只顧地上生命的人,他是會失去所有生命的;而一個只顧天上生命的人,他是會得到所有生命的。這就是這裡所說的律,一個智慧的人,是會知道如何行的。

2016年8月20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啟2:8-17



2016/8/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:8-17

今天這一段是說到兩個教會,剛好作為比較。第一個教會就是士每拿教會,而士每拿是香膏之意;第二個教會,是別迦摩教會,「別」的希臘文是per,代表加強語氣;「迦摩」是結婚的意思、是動詞,因此,別迦摩是代表結婚之意。第一個教會所發出來的是香膏的香氣,因為有苦難在其中;而第二個教會,是神要責備的教會,因為其中有些人開始服從了巴蘭的教訓,開始走世界的路了。因此,第一個教會是遭遇苦難,但卻有屬靈生命的美及香氣;第二個教會中有些人,是走世界的路,他們以為與世界聯合。或許可以多得人,或許可以避免苦難,而得平順的道路。然而,這個教會的這種事情,以及行這些事的人,是主要責備的。這裡的翻譯:「然而有幾件事」的「幾件」(14),在翻譯上有一些誤會,原文是oliga (即英文的oligo-),不一定代表幾件,而是代表少少的、少數的。它不是與一相對,表示比一還多,它乃是與多(poly)相對,表示少少。因此,可以翻譯為有少少的責備,就是其中那些人的行為,是要注意及責備的。

以弗所教會是走了一條生命缺少的路,那就是失去了愛心,因此主就要責備他們,要他們悔改。但以弗所教會對真理是堅持的,他們在任何環境中,都不會丟棄真理。而別迦摩教會中有一些人,卻要走世界聯合的路,就是不要真理,而與世界聯合的路。他們或許認為要多得人,就要與世界聯合,如此就可多得人。我們信主後,主沒有叫我們離開世界,因此,我們要接觸世人,這是對的。然而,接觸世人不代表一定要與世界聯合、或是走世界的路;這兩者是不同的。

我們可以不離開世界,但卻可以離開那惡者的。我們不能為了得人而犧牲真理的;得人是好的,犧牲真理是不好的,而且是不能因而救人的。我們以為犧牲真理,就可以救人;然而犧牲真理不但不可以救人,而且還會被別人瞧不起,而且自己又會喪失真理的。因此,我們不能因為要救人(那是很好的屬靈藉口),而要走世界的路,與世界聯合的。這是很多人失敗的原因,是把世界帶入教會的一個重要原因。因為別人會說,你不能食古不化,不能與世界隔絕的;因為你要救人也。救人是不必犧牲真理的,當我們走世界的路,不走別人的路時,久而久之,別人反而羨慕你,反而會來就你的。

但以理就是這樣,他不走世界的路,他不吃王的膳、不飲王的酒,他要走的是真理的路。結果呢?不是世界棄絕了他,而是他得到了世界,他為主作了很美、很久長的生命見證,這就是士每拿教會所代表的。而別迦摩教會中有一些人,就以為與世界聯合,就可以得到世上的人,就可以走妥協而得人的路。然而,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:不是妥協而得人,乃是不妥協而得人。我們若妥協了,與世人一樣時,那別人怎會覺得基督徒會比其他的人好呢?別人用甚麼理由去信你呢?因為你所行的,都與別人一樣,別人就看不出信耶穌有甚麼好處了。因此,不是與世界聯合,不是走世界的路,乃是走真理的路,成為別人的見證。

別迦摩教會中有一個人,叫安提帕,安提就是anti(反對)的意思,而帕par就是「所有」的意思。他是反對所有的一個人,反對甚麼「所有」呢?所有不合乎聖經的事,他都不做;所有不合乎真理的事,他都避免的。因此,他是堅持不能與世界聯合的人,是世界所憎恨的人。而另一種人是尼哥拉黨的人,以尼哥拉作代表;這個人就是等同巴蘭,他是與世界聯合的人,他是引誘以色列人犯罪的人,是以世界的淫亂、與世界通婚的人。因此,尼哥拉代表與世界聯合的人,是把一個陷阱設下,使人掉入去的人(絆腳石可以譯為陷阱)。今天教會中似乎也有兩種人,一種人就是安提帕,一種人就是尼哥拉。前者是反對與世界聯合的人,後者則是贊成與世界聯合的人,他的理由是若不與他們聯合,那我們如何得人呢?這就是尼哥拉把教會帶入世界的理由,也是巴蘭所走的道路。

因此,這裡有兩個教會,一個是士每拿教會,她是一個受苦的教會,但在苦難中,她卻發出了香膏的香氣,她因著苦難而得完全,因為在苦難中,他是倚靠神的,因為主是死過又活著的,他們知道經過苦難後,就必得生命的冠冕。他們的盼望是在天上,而不在地上,因此,他們對苦難是不怕的,是正面迎接的。我們呢?我們遭遇苦難時,常不是正面迎接的,我們常是要逃避的。但在苦難中,雖然看起來是貧窮的,其實卻是富足的(9)。在屬世生命上似乎是貧窮,但在屬靈生命上卻是富足的。我們今天追求的,是屬世的生命呢?還是屬靈的生命呢?是屬世的富有呢?還是屬靈的富足呢?

教會的苦難常是出於神的手(雖然也是撒但的詭計,要加害我們),目的是為了我們的好處;而世界的引誘,則常是出於撒但的手,目的是要我們跌倒的。但以理所遭遇的有兩樣試探,第一是世界的引誘(第一章),第二是苦難的逼迫、世界的逼迫(第六章)。世界的引誘所表現的是美好的,是舒服的,但卻是可怕的魚餌,是使人不知不覺跌倒而不自知的。因為王的膳不是很好嗎?又沒有即時的危險,而且沒有理由拒絕的,因此,很多人就跟從了世界的潮流,而不知危險了。

反之,苦難的逼迫來了,那是明顯的,是必須要應戰而不能逃避的;如此反而使我們懂得倚靠神,靠神的力量而得勝。而世界的引誘來時,我們或許覺得不重要,不必馬上應戰,以為那是與生死沒有關係的,就輕忽之,於是就上了撒但的當了。若輕忽那世界的引誘,那就失去生命,沒有隱藏的嗎哪,也沒有新名了。

因此,世界的引誘看起來是美的、是甜的,但卻是使人喪失生命的。苦難看起來是苦的、是難的、是要人的命的,但卻是給人屬靈的生命的。有智慧的人,是懂得如何選擇,如何應戰的。撒但用逼迫、用引誘來使人跌倒,這就是他兩樣的拿手技倆。逼迫看來是可怕的,而引誘看來是吸引人的,但後者比前者的害處更大。前者最多是奪去我們的肉體生命,但後者卻是奪去我們屬靈生命的呢!

以弗所教會是失去愛心,但卻堅持真理。而別迦摩教會卻有些人逐漸與世界聯合,而使真理漸漸流失。而到了推雅推喇教會,真理就更淪陷下去,更與世界聯合了。真理及愛心,是教會兩樣重要的表現,都是不能失去的。而真理及愛心,一定是連在一起的,真理不能缺少愛心,而愛心也不能缺少真理。若與世界聯合,以為可以有更多愛人的心,但卻失去真理,那就不是真的愛了。反之,若只有真理,而沒有愛心,那真理是硬的,是會傷害人而遭人拒絕的。教會要把這兩樣都同時擺出來,才可以真得人的;也就是說,要得人的話,一是愛、二是真理,缺一不可的。

2016年8月13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哀3:1-39



2016/8/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:1-39

這一段經文,是基於耶利米對神的認識,就為了以色列人所遭遇的苦難,向神禱告,這就是一個擔代的禱告。前面1-18節是說到他們目前的狀況,而他所述說的,都以落在神的手中為主題。也就是說,雖然他們其實是落在外邦人的手中,但耶利米所看到的,是落在耶和華的手中,而不是落在外邦人的手中。落在神的手中,是與落在外邦人的手中不同的;若在人的手中,是沒有憐憫的,但落在神的手中,是有憐憫的。能夠看得到自己是落在神的手中,那就是路了;也就是說,落在神的手中的本身,就是路。而到了第二段時,他不只是知道了神就是路,他更來到神的面前去求路了,因為只有神才是真正的路。

他陳述自己的狀況,他知道這是神的懲罰,他雖然目前是落在巴比倫的手中,然而真正的狀況,不是落在人的手中,乃是落在神的手中。只要是落在神的手中,一切就都仍是有救的了。因為耶和華是慈愛的神,而不是兇惡的神;祂是公義,但不是兇惡、公義是加上愛的,而兇惡是沒有慈愛,只有懲罰的。今天我們無論是甚麼光景,有一個重要的環境是不可少的,那就是我們無論如何,都要落在神的手中。同時,雖然我們犯罪,似乎是行在黑暗中了,但神仍是在黑暗中帶領著我們(2)。除了神一直還是看著我們外,我們還要主動地,要想辦法回到神的手中去,這就是路了。

耶和華的懲罰是不得已的,那是因為人的罪。因著罪,耶和華就掩面不顧我們;然而,雖然耶和華不顧我們,但這只是其中一面。另一面卻是:耶和華仍是我們的路,祂一方面不顧我們,但另一方面又是我們惟一的路。原來無論如何,我們的拯救就只有耶和華,而不是其他的假神、或是世上的任何人。當我們犯罪後,一般而言,我們是不能回到神的面前,也是羞於見神的了。然而這時最不願意見神、最難見神之時,還是只有一個答案,就是仍是要見神,仍是要來到神的面前,然後才會有路的。大衛就是如此!他在數點百姓後,神已經決定要懲罰他了,但他知道,雖然懲罰他,他不是要避開神,反而是要迎接神,要回到神的面前,這是很奇怪的。

一般而言,若世人要懲罰我們,或是那一個人要害我們時,我們一定要想法避開他,一定要想法不要見他。或是逃走、或是離開他,如此才可以避免受到更大的苦的。然而,神的懲罰卻不是如此!當我們遇到苦難、或是遇到罪的懲罰時,我們第一要知道,這不是從人而來的,乃是從神而來的。這時,我們第一就要先認罪,就要謙卑自己,來到神的面前。我們來到神的面前,最要緊的一個態度就是謙卑。謙卑是包括了認罪,以及願意再來到神的面前。之後,我們就要想法回到神的面前,只有回到神的面前,那才是我們的路;其他就沒有路了。

這裡是耶利米因著他的認識神,他就知道目前的狀況是為何而發生的。他知道自己民族的問題,神的懲罰是公義的,是值得的。因此,他沒有埋怨,他也沒有其他的爭辯,他只是接受神的安排。當一些事情發生了,我們不明白原因,也覺得無辜而來到神的面前時,我們應記得,一定是神對而不是我們對的。因此,在這種情形下,我們就只要服在神的處置下,並且求神的再次憐憫,這就是最聰明的作法。因為只有神才是我們的路,只有落在神的手中,那才是最終的路。我們可以問為甚麼,但要存謙卑的心來問;而不是質問神!但若要與神爭辯,那一定是我們沒有道理的,因為神一定是有道理的。我們應謙卑在神面前,接受祂一切的安排,然後路就再次出來了。

當神把我們的路都封了時,那我們還會有其他的路嗎?當神把猶大人交在外邦人的手中時,似乎我們失去了一切了,這時,我們還要神嗎?若神是把我們的路封了的,那我們的路還會在神的手中嗎?原來神要把我們的路封了後,目的就是要我們走在神的路中,目的就是要我們在神那裡找得到路,這是神封路的原因。因此,一方面似乎在神是沒有路了,因為祂正在發烈怒了(1);但另一方面,我們卻發現,真正的路還是在神那裡,在神那裡仍是永遠有路的。這就是看似矛盾,但卻是正確的路。

因此,懂得神心意的人,就會在任何時候,都會來到神的面前;包括順境及逆境,我們都只能有神自己,而不是其他的倚靠。這就是約伯所表現的,他知道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我們從神得福,也從神得禍,這是約伯的看法。但他的妻子卻不是如此想,她只是想到,若得福固然就倚靠耶和華,但得到禍患時,就不需要倚靠耶和華了。因為既然是祂給了我們災禍了,我們若倚靠祂,不是有更大的災禍嗎?
若從人的道理來看,我們確是當一個人給我們福氣時,當然是親近他的了;但若一個人給我們禍患時,我們當然是離棄他的了,這在人是沒有錯的。然而對神卻不是如此!當神給我們福氣時,我們要親近祂,這一般都是沒有問題的;但當神給我們禍患時,我們還是要親近祂,這就與其他的人不同了。

耶利米來到神的面前,他了解自己的處境,也了解神的性格。因此,他的求問、他的禱告,就是貼近神心意的禱告,就是擔代的禱告;他的祈求,就不是埋怨,而是合乎神心意的認罪了。今天我們不只來到神的面前禱告,而且還要有合乎神心意的禱告,貼近神的心來禱告,這才是有功效的禱告。我們一方面需要這樣的人來禱告,就是中保的禱告;但另一方面,我們自己也可以成為擔代禱告者,為別人而代求嗎?在新約時,耶穌會為我們禱告,聖靈也會為我們禱告,而最要緊的,就是無論在任何情形之下,我們還是要來到神的面前,沒有其他的路的。

我們在痛苦患難中,最要緊所要做的事,乃是仍然抓緊神,而不是要痛苦離開而已。1-18節就如一個病人在外科手術檯上,接受外科醫生的治療一樣。他接受外科醫生的開力,是為了醫病,為了之後的健康。猶大人被擄的原因,就是因為他們病入高肓,不能接受一般的治療,只能接受外科的手術。這時,他就只能把自己交在醫生的手中,不能埋怨,不能抵抗,只能接受為了他的好處的外科開刀治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