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利5

2015/10/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5

今天所說的祭,是贖愆祭,而這贖愆祭,其實是與贖罪祭分不開的。簡而言之,贖愆祭一方面也是贖罪祭的一種,但除了在神面前贖罪外,還要加上對人或對神(聖所的聖物)的賠償,兩者都有包括在內的。因此,贖愆祭就等於贖罪祭加賠罪祭了。這是因為人犯了某些罪後,它不只是得罪神,而且也虧欠了人,就是得罪人。而對神這方面,我們贖罪就要用贖罪祭;但對人這方面,我們就不只是賠罪就可以,還要加上賠償這個人的損失,這才是我們要做的。因此,贖愆祭是對神要贖罪,而對人要賠償的祭,是代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行為稍有差錯,而使人受到損失時,所要作的事。

例如在這裡所說的:若我們有該說的話卻沒有說(1),或是不該說的話我們說了(4),這些都是我們在生活上道德的義務。例如若是真理的維護,我們是當說的,但卻沒有說,如此會損害人的利益時,我們就會虧欠人了。這是因為我們沒有盡好我們的本分,沒有在道德上行出該行的事,於是我們就使人受到損失,這就是我們的罪了。

反之,若我們不該說的話,卻說了出來,那也會使人的利益受損,這也是我們應注意的。例如別人若把他心中的難處及秘密告訴我們,而我們聽了之後,卻把別人的隱私隨意張揚出去,使別人因而難堪時,我們就虧欠別人了。這就是我們把不該說的話而說出去,這就是冒失的發言,就是我們的罪了。而這類的罪,是我們的責任,是該注意而未注意的,是我們的過失,我們就應為了我們所作的不當的事而向神贖罪,也要向人賠償了。因此,我們也應注意我們日常的言語,每一句說話,都應謹慎考慮是該說或是不該說,使我們凡都可以讓人得益處。

這一章所說的事,大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上的小節,有時若我們不注意的話,這些生活上的小節,就會成為別人的損失。因此,我們要作一個細心的人,我們要在細節上注意,養成一種習慣,成為一個注重細節的人。若我們能在小事上忠心,我們也必可以在大事上忠心的。若我們不在小事上忠心,我們也不會在大事上忠心的。神所使用的僕人,大多是細心的人,因此我們要學習作一個細心的人,也可以注意別人的感受。

其實有時若我們不注意細節的話,或許有一些人就因我們這樣的性格而受到了損失,這就是我們的疏忽,而使人受到了損失了。這時我們就要不只賠償別人的損失,甚至要再加上五分之一了。因為加上了五分之一,是給我們自己的警惕,讓我們以後不會再隨便犯錯也。
因此,人有對神及對人的本分,我們的生活細節,都是為了神而活;我們也是要使人得福的。因此,若我們的不小心,而使人得到了損失時,我們除了向神認罪外,也應把別人的損失賠償,這是我們的義務。

這裡是說到贖愆祭,而贖愆祭是包括了贖罪祭,也是贖罪祭的一種。其實利未記這裡所說的五種祭,都是互相有關係的。例如燔祭也有贖罪的意味(1:4),而這裡的贖罪、贖愆祭也包括了燔祭(10)。燔祭是在贖罪祭後獻上的,這代表當我們的罪被除去後,我們就應把我們再次獻上,不只是認了現在的罪,而且是再次把我們自己獻上給神,讓我們之後不再犯罪,讓我們可以靠著神再過一個謹慎而奉獻的生活。

此外,贖罪祭贖愆祭又與素祭有關連(13)。贖罪祭若力量不夠獻兩隻班鳩或兩隻雛鴿的話,就可以獻上細麵;但不可加上油及乳香(11),也就是說,若加上油及乳香,就等同素祭了。為何不能加上乳香和油呢?因為贖愆祭是代表疏忽的行為,是不好的行為;不好的行為,就不是如素祭一樣,可以獻給神了。因此,由於這是沒有見證的行為,就要把乳香及油除去了。素祭是等於我們立志過一個樸素的生活,也把我們的好行為獻給神,是可以滿足神及人的行為。這裡其實是說到沒有油及乳香的素祭,是代表這時這個人沒有好行為,他應注意恢復好的行為,讓他以後的行為,可以加上乳香及油而獻給神用。

這裡有一個比較難解的地方,就是窮人的贖罪祭,可以獻上麵,可以用不必流血的麵來替代(11);如此豈不是違背了神的意思嗎?因為神的想法,是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的。為何神容許不流血的贖罪祭呢?可能的意義,第一是代表神希望人人都可以贖罪。但若他是極窮的人,他就不能獻上流血的牲畜,那他的罪就不能赦免了。這不是神的心意,因此,神就把另一條特例告知,可以以麵來取代,但還是按火祭的條例而獻上。如此,就讓人知道,神的心意,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罪得赦免的機會的。

第二,若這裡說到不流血的贖罪祭,其實只是預表神要救贖我們,但因為這祭沒有流血,故只能代表神的心意,但仍需要基督的流血,舊約的所有祭才得以完全的。因為即使是獻上其他的牲畜,也流了牠們的血,也是不能赦罪的,只有等到基督來了,祂的血才真可以為我們贖罪。因此,舊約是不完全的,舊約所有的條例,是必須要等到基督來了,才真可以完全的。舊約只是預表,目的是要等待基督來了,去把之成全的。


這裡又說到,人犯了罪,有些人會知道自己犯了罪,有些人卻不知道自己犯了罪的。為何會有人知道,又會有人不知道呢?當然這與我們是否與神有好的關係有關,因為與神有美好關係時,我們就可以隨時從神得到啟示,就可以知道自己有甚麼隱而未現的過犯了。然而,除了與神的關係外,也有與我們是否細心有關。有些人是比較粗心,他就自然會存著大而化之的態度,不會覺得自己的粗心,會影響到別人,會做成別人的問題的。因為細心的人會注重細節,但是粗心的人,卻覺得無所謂的。於是他們雖然犯了錯,但還不是覺得自己有問題的,這是因為他覺得這不是大問題,也不是故意的,他就沒有罪惡感的產生了。然而,雖然沒有感覺,也不知道自己犯了錯,他還是算為有罪的(217)。因此,我們要在生活上注重細節,因為一個細心的人,並能為別人著想的人,是別人所尊重的。

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利1:1-9


2015/10/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利一1-9

  利未記是記載人如何來到神的面前,以及如何過一個聖潔的生活的一卷書。而開始時是說到人的獻祭。也就是說,人的生活,是從獻祭開始的;人與人的關係,人與事的關係,以及人的整個生活的開始,是以獻祭開始、以與神的關係開始的。這就如羅馬書十二章1-2節所說的一樣:當基督作成了一切、我們得到了神的救恩、知道了神的慈愛及憐憫後,我們所要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要獻上自己作為活祭。利未記所獻上的是死祭,就是死的牲畜,但羅馬書十二章所獻上的,卻是活祭。這是舊約與新約的不同,因為舊約的祭物,在新約時耶穌已經全為我們所獻上了。而在新約的時候,我們要把我們的全人獻上,這是回應主的愛,這是把自己獻上,而不是把牲畜獻上了。把牲畜獻上,這是別人,這是替代。牲畜的血是永不能替代我們的罪的,惟有基督的血,祂有無限的生命,祂才可以替代我們的罪。因此,新約時代我們的生活,是從獻祭開始的,而利未記的生活,也是從獻祭開始的。

利未記的生活,開始時也是獻祭,這代表我們若要有一個對的生活,若要有一個正常的生活,那我們就先與神有一個正確及對的關係。若我們與神沒有一個對的關係,那其他的一切生活,都會出問題的。因此,利未記的記載,是一步一步來的,它雖然是在舊約,但它的啟示是超越時空的,也與每一個信徒有分。它是從神來的啟示,是說到基督徒的一個聖潔生活,是如何開始、如何繼續,以及如何過的。

這裡一開始時說到獻祭,這是神從會幕中的呼召,是透過摩西、而向祭司及以色列民說的。也就是說,這是從神來的呼召,呼召我們過一個聖潔及合乎神的旨意的生活。這個生活,就是從與神的關係開始,這是會幕的生活。會幕的生活,是注重在與神的關係上,是先把與神的關係打好了基礎,然後才談到其他的生活方面的。

此外,這裡的奉獻,是自願性的奉獻,因為神曉諭摩西說: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…。這裡說到「若」,「若」就是可以做,也可以不做。這樣的呼召,就代表是自願的,而不是強迫性的。為何是自願呢?自願是代表我們一切都是自發性的,一方面是神的心意、神的盼望,但另一方面更是我們自己的甘心。神不希望我們作一個機械人,神希望我們以自由意志來揀選走神的道路。因此,神雖然希望我們與祂有好的關係,但神也不勉強我們,祂是希望我們選擇自動的愛祂。這在羅12章中更清楚的說明。保羅說:我以基督的慈悲(慈愛)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這就是神的勸勉,神不是強迫我們,不是一定要我們被迫的事奉祂,乃是因著祂的慈愛、因著祂的能力、因著祂的恩典,而被祂所吸引,而開始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。

因此,這裡的獻祭,第一是神的心願,是神的呼召,是一種分別為聖的生活。第二這是人的自願,不是神的強迫。神希望我們選擇愛祂,也希望人能享受神所賜給的恩典。第三,若要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,那就必須是從與神相交這一方面開始的。一個人若沒有正常的與神之關係,他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的。一切的生活,都是從與神的正常關係開始的;若沒有正常的與神關係,也不可能有正常的與人的關係的。我們今天也是如此,若要開始一個聖潔的生活,開始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,我們就必須要注重與神的關係。

這裡的獻上火番祭,有兩個意義,第一是全人的獻上,沒有保留任何的一點點。火番祭是要完全獻上的,這代表我們的全人,是全部獻給神,全部為神所用,沒有一點點是為己的。今天我們有奉獻,但常常不是全然的獻上,我們是會留下一點為己用,就如亞拿尼亞及撒非喇一樣。這樣的奉獻,就等於沒有奉獻,就等於不是奉獻了。神所要的祭,乃是全然獻上的祭,是我們的全人,而不留下任何一點是為己的。

第二,這是與贖罪有關的(4)。這個祭雖然表面是火番祭,但卻也是有贖罪祭的意味。為何這祭有贖罪祭的意味呢?因為這祭是完全的獻上,而我們要獻上我們的全人時,神是不會要一個有罪的人的。因此,若我們要把自己獻上時,那就是獻上一個無罪的人了。而當我們獻上火番祭時,那其實是代表背後已經有基督為我們贖罪了。這也是羅馬書12章的要旨。因著基督為我們死、為我們活,因此,我們才可以獻上這祭的,否則神是不會要我們獻上的。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救贖,那我們所獻上的,是不潔淨的有罪之身,那我們獻上的,怎能討神的喜悅呢?因此,火番祭雖然不是贖罪祭,但能夠獻上火番祭時,就代表這背後已有基督為我們贖罪了。而這時的贖罪祭,就是隱藏的了。因此,火番祭不是贖罪祭,至卻提到為他贖罪(4),這就代表火番祭隱藏了基督的恩典,隱藏了神因著基督的代贖,我們就可以得到神的赦罪了。

這裡說到宰公牛,公牛一般是耕田用的,而我們養大的牛,要獻給神,這是一個犧牲,也是一個信心的功課。這裡會獻上給神的牲畜,有價值大的,也有價值小的;這一方面代表人的貧富,但另一方面也代表人的信心大小。有些人的信心是大的,就獻上大的;有些人的信心是小的,就獻上小的。若我們對神有信心,我們所獻上的若為神所用,則神必會把更大更多的給我們的。

這要又說到剝皮切塊(6),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是代表我們的捨己,是要完全的捨己。也代表我們沒有外表的裝飾,我們只能以自己的本相來到神的面前。我們自己的一切,都是不可用的,我們要把自己的一切捨掉,只接受神的一切,然後才能為神所用的。這就如羅12:2所說的,我們要常常察驗神良善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,而且要心思更新而變化,這就是要脫去及穿上的一種過程及實際作法了。若我們獻上的,是我們的己,那在神面前是沒有用的。我們所獻上的,乃是無罪的身體,也要是無己的身體,如此才是有用的。因此,這有兩個條件,一是無罪、二是無己,這兩個條件,都是重要的。

這裡提到水洗及火燒,水一般是代表道、代表神的話;故水洗是代表神的話語的改變。而火一般代表火煉的試探,代表苦難;故火燒是代表一個死而復生的工作。火燒是難受的,苦難也是難受的,但經過苦難後的人生,才是有復活的生命的。而復活的生命,才是神所悅納的。我們所獻上的,不是老我未死的生命,乃是經過死亡而復活的生命。因此,神常用祂的話,以及祂安排的苦難,來使我們的益處,使我們的生命得以潔淨,合乎祂用。

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羅十五:1-13


2015/9/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15:1-13

這一段是保羅繼續說到彼此接納的問題,就是接續上一章而說的教導。這一章是說明捨己的問題,是從積極面去教導我們如何作的。若我們是認為自己是堅固的人,那我們要多負一個責任,這個責任,就是要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,不求自己的喜悅。我們不只不要論斷軟弱的人,還要把之作為自己的責任,要把他們帶到信心堅固的地步去。而這個責任,是要用捨己的愛心,去幫助他們的。

在教會中,我們應該主動的作,我們應該負更多的責任。也就是說,當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是堅固的人,別人是軟弱時;我們不只不要藐視他們、論斷他們,而且我們還要負責把他們從軟弱中變成剛強。而這樣的做法,是要先有一個觀念,就是我如此作,不是為了求自己的喜悅的。若按人的喜悅,我們都喜歡找那些剛強的人,那些願意追求的人。對那些追求的人,我們會覺得他們是容易造就的,因為他們本來就有一個追求的心,他們本來就是容易被造就的。然而一個軟弱的人,卻不是人所喜歡的。因為第一,我們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幫助他們,這是很花時間的。因此,在教會中我們是不會主動去找這種人的。第二,這種人因為是軟弱的人,他們也不一定喜歡別人的幫助,他們可能會討厭追求屬靈的路。因此,我們是不會喜歡這種人的。然而,保羅叫我們不要求自己的喜悅,我們只要有一個心,不是他們是否追求長進的問題,而是我們要他們得益處。這時的造就,就不只是知識的造就了,這時就是生命的愛的感動,是把愛建造在他的身上。這種建造,是最花時間,是最不能馬上看得到功效的。

對一個願意追求的人來說,這種人是我們喜歡的,因為第一他願意配合你,他有一個追求的心,於是事情作起來,就很順利了。第二,他因為有一個追求的心,因此他的長進也比較容易出來,而當他的長進出來時,你及別人也容易看得到。這時你會有成就感,別人也會誇讚你;因此,你就因而得到滿足了。這也是為何我們在教會中,自然會選擇那些所謂信心剛強的人去造就,而常常忽略那些軟弱的人。如此那些軟弱的人,就永遠軟弱下去了;這是很可惜的。一個身體中,軟弱的肢體要給他更多的裝飾,讓他得以長進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若一個軟弱的肢體,永遠沒有人照顧的話,那教會中永遠都只是那幾個熱心的人去服事,那就不是一個正常的教會了。

因此,保羅知道教會中有堅固的人,也有不堅固的人,而保羅要堅固的人,去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,這是一個捨己的責任,是教會中作帶領者要有的觀念。我們活在世上,不是求自己喜悅,乃是求基督的喜悅,以及求別人的喜悅,就是求鄰舍的喜悅(2)。我們活在世上的目的,是為了別人的益處,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益處,也不是為了自己的喜悅(1)。若是如此,那我們就應以此作為我們活著的目的,我們不是要表現自己的能幹,乃是謙卑下來,為了別人的益處而擺上(2)。這樣的責任,是教會中整體的責任,因為教會中不只是一個肢體,而且是眾多肢體,若我們只注意堅固的肢體,那軟弱的肢體就沒有人顧了。而若軟弱的肢體沒有人顧的話,他們就會落在一個惡性循環中,就是「沒有的連他所有的都奪去」的光景了。這時,教會中就只有一部分人,他們是落在良性循環中,就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的光景;但另一部分人,就愈來愈軟弱了。

基督是堅固及剛強的,但他卻忍受了別人的辱罵,也擔代別人的軟弱;祂不只是作了列祖的執事,也作了外邦人的執事。也就是說,基督不只是照顧猶太人,也同樣照顧外邦人。若猶太人認為自己是剛強的,而外邦人是軟弱的,那基督就把剛強的及軟弱的,都同樣照顧了。這就是我們在教會中要做的事:我們不只是要照顧剛強的,而且要照顧軟弱的。其實剛強的人,我們花的力氣是比較小的,但對於軟弱的人,我們花的力氣常是加倍的。因此,這種作工又看不到果效的事奉,是很少人喜歡作的。

然而,教會中也常有一些人,就是願意作這種所謂默默的關懷工作,就是把愛心擺出來,讓人可以感受得到愛。惟有讓軟弱的人感受得到神的愛,他才會知道追求神,他才會被改變的。因此,論斷是沒有愛的,論斷是使人失望,是扶不起人來的;惟有愛心的扶持,愛心的幫助,才可以使軟弱的人站起來。然而這工作是難的,也是需要時間的,不是一天就可以成功的,這是需要我們把盼望放在神的身上的。

因此,這工作不只是要有愛心,而且是要有信心的;不但如此,還需要有盼望,而這盼望,就是將來的賞賜了。要把軟弱的人扶起來,要擔代別人的軟弱,所需要的條件是大的。第一是要有愛心、第二是要有信心、第三是要有盼望;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。他的盼望,不是地上的盼望,而是天上的盼望。他所作的,不是牧養的工作,而是餵養的工作。而這餵養,是可能不會有太多地上的期望的。若我們不懂得把我們的盼望放在天上,也不懂得以信心來仰望主,那我們是不能作擔代的工作的。

因此,照顧軟弱的人,他需要愛心,他也需要忍耐,而忍耐就是信心加上盼望了。忍耐是知道不是一天就可以成功的,忍耐的人,可能到了十年、廿年後,才可以看得到效果的。然而,他還是要作這工作,他還是要接手這看不見效果的工作;這就是信心,就是相信神會作成祂自己的工作的。有時,工作的果效甚至在作工者離世後,才會出現的;這時我們的忍耐,就是一生之久了。這種工作,既是如此的難,當然就少有人作了。但教會中其實需要這種人,我們求神給我們教會有這種恩賜的人,這是需要很大的愛心、忍耐,才可以成就這樣的工作的。

若我們作這種愛心的工作時,我們的盼望,不是放在地上的益處,乃是放在天上的益處(獎賞)了。當彼得在彼前五章勸導牧者時,他也是要我們把盼望放在天上,而不是放在地上。地上的益處是暫時的,天上的益處卻是永久的。若我們不能把盼望從地上移到天上,那我們是很難作成這種工作的。

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羅十一13-36



2015/9/2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十一13-36

這一段是說到神的計劃,以及保羅自己清楚知道他的位分(13)。當我們知道神的整體計劃時,我們的事奉,就不會是為事奉而事奉、就不會是盲目的事奉了。很多時我們信了主後,在教會中服務,常是按我們的意思、我們的喜好去服事,而不是按神的整個大計劃而服事的。我們若不明白神的整體計劃,我們雖然在服事,也會攔阻了神的計劃的。不只是服事,而且要按神的旨意及計劃去服事,使我們的服事,是配合神的計劃的,這才是真正有功效的服事。

保羅在11節曾說到,神讓救恩臨到外邦人,目的是要激動以色列人發憤;這是神所作的,也是神的盼望。而在13節中,他又說他傳福音給外邦人,這是他的職分;而當他這樣做時,他或者可以激動他骨肉之親發憤,好救他們一些人(14),這是保羅想作的。因此,原來保羅所作的,是配合神所做的,是在神的計劃內做事。若神的計劃是藉著外邦人的得救,而要激動以色列人發憤,那保羅所做的,就是配合神的這個計劃。這就是我們的服事的榜樣,我們服事的目的,是要配合神的整個計劃,而不是隨我們自己的計劃而行事的。

也就是說,在我們服事之前,我們第一要先知道神對世人的普世計劃是甚麼;就是神在創世以前所定的大計劃是甚麼。這是最要緊的認知,因為一切的計劃,都應是配合這大計劃的。第二,我們認識我們的位分,知道自己的恩賜,以及神呼召我們的使命是甚麼。然後,我們就求神給我們智慧,利用神所給的恩賜,去配合神在我身上的計劃;而這計劃,是與神的大計劃相吻合的。這就是保羅的服事,這才是我們應要有的服事。

那神的大計劃是甚麼呢?保羅在這裡說到,人都是不順服的(30-32),不只是外邦人不順服,以色列人也是不順服的。神雖然揀選了以色列人,他們得天獨厚,他們得到了神所賜的諸多恩典,本應歸服神,順服祂的旨意而得生命的。然而他們卻仍是不順服的,這就顯出原來人的性情,是不順服的。若不是神的憐恤臨到眾人,那人就一定是滅亡的了。神所要救的人,不是順服的人,乃是不順服的人,因此,神就先揀選一小部分人就是以色列人,把最好的給他們,讓他們有神的話語,也有神的諸約、神的律法;希望他們可以順服神,把見證活出來。

然而,他們最終的結果,還是不順服,因此,神就另揀選其他的人,就是外邦人了。外邦人在以色列人的眼中,本也是不順服的人,因為他們不認識神,也不會順服神。然而,因著以色列人的反見證(負面的見證、就是不順服的表現);因著以色列人的不順服,外邦人反而可以蒙神的憐憫,得以進入神救贖的恩典中(31)。而外邦人進入恩典中後,以色列人也被激動而發憤(),因而最後也得到神的憐恤。

故此人都是不順服的,神對這些不順服的人怎辦呢?神不是滅絕他們,神乃是拯救他們。神乃是從他們中間,先揀選一些人就是以色列人,讓他們保持神的話語,讓他們顯明因信稱義的道理,讓他們成為所有外邦人的見證。而當他們不順服神時,雖然這是不能得到神的恩憐,但因著他們的不順服,神就把救恩給了外邦人(當然這時猶太人要信主時,還是可以得救的)。而因著以色列人的不信服,雖然這似乎不是好的見證,然而外邦人對以色列人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被神棄絕的結果,應可以成為他們的鑒戒。因此,好的見證成為我們的榜樣,而不好的見證,也可以成為我們的鑒戒,這都是神的計劃,都是為了施恩給人,而神才會如此做的。

因此,以色列人的失敗,從某一方面來看,這就是神要顯明人的不順服,所有的人都是不順服的,包括已經得到了神特別栽培的人,也是不順服的。因此,當外邦人得救時,我們是被接在好的、聖潔的根上的(16)。那以色列人是聖潔的嗎?不是以色列人聖潔,是以色列人所保存的神的話、神的救恩之道等是聖潔的。而這些神的話、神的救恩之路、神的律法等,也是我們信仰的基礎。因此,以色列人雖然是失敗了,但他們仍是忠心地保持了神所給的神的話語,整本舊約聖經是從他們出來的,這就是聖潔的根,是不能改變的得救之法。當然,在新約時代,我們還有新約聖經,但舊約仍是聖潔的根,是新約的基礎。因此,新約是接上舊約去的,但我們不要只看那表面的枝子,而更要知道裡面的根。新約雖然是很多人都喜歡讀的,但不要忘記的是:舊約是新約的根基,新約是從舊約的原則出來的;二者同樣是重要的。

15節說到死而復生,那是指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計劃。原來神所做的工作,全都是死而復生的工作。苦難來到了,神要把我們舊有的生命拿去,把我們所倚靠的、從人間而來的東西打掉,目的是給我們新的生命,給我們新的倚靠。使我們可以有不一樣的生命。人是希望保存他的舊生命,也不願意死亡的。然而神是希望我們死亡,然後才給我們新的生命的。因此,神在以色列人身上所做的,乃是先讓他們死,而且要死透了,然後救恩才會臨到他們,這就是神的工作。目前他們的被棄,目的是要他們死透,就如拉撒路一樣,不只死了兩天,還要死了四天,耶穌才到他那裡去使他復活的。今天我們是否已死透了?若我們仍未死透,耶穌就會仍然多停留兩天,目的是讓我們死透了,然後才讓我們復活而得到新的生命的。這就是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工作。

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所遭遇的是不同的。以前以色列人認識神,但外邦人不認識神;現在以色列人暫時被棄絕,而外邦人被揀選。每一個階段,神都有祂的美意及目的存在,而無論我們是外邦人或是以色列人,在每一個時期中,我們都應是互相成為鑒戒,互相成為見證而使雙方得益(30-31)。我們不是互相藐視,乃是互相學習,使我們不致被神丟棄,這才是我們要走的路。

當保羅了解神的整個計劃後,他最後所發出來的詩歌,是從靈中而出來的。他看到了神的智慧,他也看到了神的道路,是高過我們的道路的。沒有人可以測得透神的心,也沒有人可以作祂的謀士,因為一切都是本於祂、倚靠祂、歸於祂。一切榮耀都歸給祂,因為祂的計劃是完美的,祂對世人所施的救恩,也是偉大的。我們接受了祂的恩典,就應當謙卑自己(20),順服祂而滿足祂的心意,討祂的喜悅,這是我們人的責任。

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羅九:1-13



2015/9/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:1-13

這一章開始是說到神的整個救恩的計劃,祂從揀選以色列人開始,然後福音就輪到外邦人,最後以色列人在基督來時,要全家得救。這就是神的計劃,也說到將來的事。福音是從以色列人開始,但現在以色列人因為不信,就不能得到救恩。他們有很多自以為是的地方,而這些自以為是的地方,反而成為我們的攔阻。他們雖然有兒子的名分、有榮耀、諸約、律法、禮儀、應許等,但因著他們的心剛硬,這些不但不會成為他們的幫助,反而成為他們的阻礙。原來神給我們的恩典,若我們不謙卑地接受,而自以為是時,那我們的驕傲,就成為我們繼續得恩典的攔阻了。以色列人就是這樣,他們本是最先得到神的恩典的,但他們不是存謙卑的信心去接受,反而因而誇口,自以為是,那神的恩典就不能繼續,就從他們而轉移到外邦人中間去了。神不是不給他們恩典,但神的恩典卻因為人的驕傲,而不能持續給予。原來人的驕傲,久而久之就會導致人的心硬,而當人的心一硬時,神就很難在人的心中作工了。這就是為何神只得暫時把福音的恩典,轉向外邦人之原因了,這是很可惜的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會因著神給的恩典而驕傲,甚至產生了心硬而不自知呢?若是如此,我們就不能持續得到神的恩典了。
保羅為何在這裡強調他說的話是真的,而且有他的良心,也有被聖靈感動,為他作見證而說出來的話呢(1)?因為他其後所說的話,是很不一樣的話,是願意捨己而愛他的同胞的說話。保羅說他願意為他的弟兄、他的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他也願意(3),這是很少人願意如此做的。他的這句說話合乎真理嗎?他可以自己決定,與基督分離嗎?他不是可以自己決定,因為這是神的決定、神的恩典來的。他不能說自願與基督分離,就真的可以分離的。然而他的這句說話,是表示他願意捨命,也要為他的同胞的靈魂得拯救而盡他一己之力。

這其實就是基督的愛,基督也是一樣,祂情願犧牲祂自己的生命,甚至與神分離,祂也願意。因為祂把自己的生命捨了,而得到的就是全世界人類的救贖,這樣的捨己,是基督的愛所表示的。當然,神讓基督的犧牲成功了,完成了祂的心願;只是神也讓祂從死裡復活,沒有讓祂永遠死去的。這就說明了一件事,祂是願意把自己的生命也捨了,甚至永遠與神分離也是願意的;這是一方面。但另一方面,神也不會讓祂的生命丟掉的。原來這是如此偉大的一個愛呢!我們有明白基督的愛嗎?保羅是願意甚至與基督分離,這是保羅一方面的願意,但神不會讓他與基督分離就是從生命冊上除掉他的名的,這是神這一方面的做法。原來一個傳福音的人,是應有如此的愛心,他才真的可以搶救靈魂的,我們傳福音時,有這樣的愛心嗎?這就是基督捨命的愛,是把自己的生命捨掉,而為了所有人的靈魂呢!我們的家人若未信主,我們也應有保羅這樣的心志及愛心,盡力為家人的得救而禱告,讓他們可以被神拯救,這才是我們該有的責任。

保羅在這裡是大有憂愁的(2),但耶穌不是說我們不要憂慮嗎?那保羅為何還憂愁呢?耶穌教導門徒不要憂慮,是指不要為衣食憂慮,也就是說,不要為自己的一切而憂慮,因為我們的憂慮,不能使我們的壽數增加一刻,反而會使壽數減少的。然而,我們不必為自己憂慮,但卻要為我們周邊的人的靈魂憂愁。前面的憂慮,是使我們陷入不信當中,只為自己籌算,且損害自己的生命。而保羅的憂愁,是為別人的靈魂而憂愁,因而產生愛心及動力。而愛心及動力,是對福音的傳播大有幫助的。因此,我們應為我們的家人的靈魂而憂愁,我們應為我們的同胞的得救而擔心;而由擔心而產生愛心及動力,這是我們應有的本分。

保羅自己的同胞仍未得救,他卻把福音傳給外邦人,這是應該的嗎?不是要等到所有自己的同胞都先信主了,那才把福音傳給別人嗎?這常是我們在差傳上碰到的問題。保羅目前的情形,是他的同胞仍有很多不信的,為何他仍要到外邦中傳福音,而不以自己的同胞為先呢?第一,他的靈既是憂愁的,他一定天天為他們禱告。因此,他不是不顧他的同胞,他在靈中是關顧他的同胞的,只是在行動上他向外邦人傳福音而已。第二,若神的計劃是要他對外邦人傳福音,他當然要聽神的計劃而行,因為神的整體計劃比他清楚多了。神看的是比保羅看的多,也有神完整的計劃;若是出於神的,我們遵行就是了。因此,不是我們的想法如此,重點是知道神的計劃及呼召是如何,我們行在神的計劃中就好了。第三,若要等猶太人全都信主後才傳福音,那就非等到基督再來時才可以了,那這些外邦人就沒有機會聽到福音了。因此,不是同胞先、別人後的問題;乃是神的計劃是如何,我們就如何跟神走也。

因此,傳福音是按神的呼召、神的計劃,而不是按我的喜歡、按我的肉體、按我的愛慾的。我們一定是對自己同胞的愛,多於對不認識之人的愛的;然而這不是決定先後次序的因素。進定先後次序的因素,只有一個,就是神的呼召,就是神的計劃。因此,宣教的路不是按自己的選擇,乃是按神的揀選而行的。同時,保羅對福音之負擔,尤其是他對靈魂之愛,他是與基督一樣的愛的。這樣的愛,才是得到靈魂使人得救的重要因素。我們不是完成一個工作而已,乃是為了一個靈魂而作福音的工作,這是傳福音的基本認知。

保羅又說到揀選的問題,他先說從以撒生的,才要稱為你的後裔(7)。以色列人就會認為,那我們不是從以撒生的嗎?我們不是從以實瑪利生的,因此我們是正牌的亞伯拉罕後裔也!然而,保羅在這裡說的以撒,不只是肉體的以撒,而且還是屬靈的以撒呢!甚麼是屬靈的以撒呢?就是不只是從肉體來看,而且從信心來看。亞伯拉罕因著信,後來就生出了以撒。因此,以撒的來源,是因著信而來的;也就是說,凡是因著信而生出來的,才是以撒。若只是肉體而來的兒子,那外表是以撒的後裔,但在靈中卻不是以撒的後裔;必須等到我們有信心,相信神、接受神所安排的一切,那才是屬靈的以撒的後裔。

之後,保羅又說到以撒的後裔的兩個兒子,一個是以掃,一個是雅各。雖然他們都是以撒的後裔,然而神卻只揀選了一人,成為承繼人就是雅各而不是以掃。因此,雖然肉體是以撒的後裔,但還要加上神的揀選,以及我們對神的信心。同時,這對雙生子,是大的服事小的,這是甚麼意思呢?誰是大的、誰是小的呢?從先後來看,是以色列人大,外邦人小;但因著神的揀選,以及以色列人不要神就好像以掃不要神一樣,神就揀選了外邦人,而暫時把猶太人放下了。這就是另一種大的服事小的之意思。

2015年9月12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羅七:1-6



2015/9/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七:1-6

這一章是說到幾方面,一是律法的問題、二是我們的肉體就是己的問題、三是我們的義的問題。若第六章是說到人的罪,這一章是說到人的義。第六章中所說的人,是得救的人,但有些人雖然得救,他還在犯罪,因為有恩典也,因此,第六章是說到罪的問題的對付。方法就是:第一是要脫去及穿上要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。第二是要知道、看見、獻上及順從。其實這都是說到一件事,就是我們的舊人已經死了,我們要把神的恩典正面的使用,不是用之來犯罪,乃是用之來不犯罪。正面的恩典的使用,就與基督的復活有關。當我們得救一開始時,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,我們被稱為義了。這是基督替我們死所發生的功效,是因著祂的死,我們就得救、我們的罪就得赦了。然而,不只是基督的死,而且是基督的活。我們不只要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,而且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之聯合,這才可以有復活的生命,去勝過罪的問題包括罪性及罪行也。

到了第七章時,保羅又說到另一個問題,就是律法的問題。這裡說到的律法的問題,其實也是要藉著律法,而說到人的肉體的問題(51418)。原來人的己看到了律法後,是有一種衝動,想把之完成,想因而稱義,想因而表現自己的義就是人的義。然而,保羅告訴我們,雖然我們的動機似乎是好的,似乎是良善的;但是由於在我們肉體之中,是沒有良善的,於是我們從良善的動機出來的,卻變成是惡慾而已(5)。而當我們想作好事時,我們卻是作了惡事的,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(18)。這是指我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的問題,因而就不能由我們已敗壞的舊人,行出善來了。

律法不是由我們成全的,乃是由基督完成的。若律法來了,引誘了我們的肉體出來,以為我們可以靠自己行律法時,我們就上當了。因為靠我們的老我,是不能行出律法的要求來的。因此,我們不能有己的出來,即使是一個良善的意念,當經過了我們的己後,出來的了是罪的念頭也(sinful passion),因為我們的肉體,是一個sinful nature也。這正是狗嘴裡長不出象牙之意,我們的肉體中,是不可以出來真正的善的。

因此,第六章是說到人犯罪的問題,是說到人的不義的對付;而第七章卻是說到人的自義的問題、己的問題;是說到律法還存在時,人就想藉著律法而為善,但行出來的反而是罪。因此,人未信主前有不義的問題,有自義的問題,而信主後也有這樣的問題,是需要對付的。無論是對付不義的問題,或是自義的問題,其實都是與我們的舊人及新人有關。對付不義的問題,是要我們的舊人不斷的死,而讓新人不斷的進來。而對付我們的自義的問題,也是要讓我們的舊人死了,不再用己的良善來靠之而誇口。

我們肉體的問題,是己的問題,而我們的己甚麼時候出來,甚麼時候就出問題的了。因為所有的罪都是從己出來的,只要己一被引誘出來(11),罪就出來了。因此,引誘其實有兩種,一是犯罪的引誘,二是守律法的引誘,後者似乎是好的,似乎是良善的。然而,無論是好的引誘、或是壞的引誘,結果都是罪。因此,我們要的,不是這取死的身體,就是我們的肉體,因為我們不再欠肉體的債(8:12),我們乃是有一個復活的生命的人。我們要把我們復活的身體獻上給基督,我們得到了新的生命後,我們就不跟著這世界而行,我們乃是跟著基督而行。我們不要自定我們的路程,我們乃是跟隨基督的腳蹤行,這就是新人所要做的事。我們復活的生命,是嫁給基督的,是完全為祂而活的,惟有基督可以成全律法,我們的肉體,是不能完成律法的。

因此,我們的肉體是最麻煩的,它是很容易出來的,有時是要我們犯罪、有時是要我們作善事。但只要它一出來,罪就跟著出來了。因此,罪的出來有兩種方法,一是明顯的犯罪,是跟著這個潮流而走的罪;二是想法自己作好事,想法守律法的條文以得到主的喜悅。這是不願意丟下自己,以為自己還有良善的人所做的事。然而,我們要對自己有一個認識,就是我們的肉體是沒有良善的,我們要在靈中看得到這個真理,然後我們才可以丟棄我們的肉體,我們才會把我們已有的一切,包括我們的德行,我們的地位、我們的名譽等丟棄,單單跟隨耶穌。

這就如那少年官一樣,他有了一切,他的肉體是想為善的,但他還有虛空的念頭,因為他沒有復活的生命。他來到耶穌面前要求永生,但他卻不願意捨下他的己。他的己是想表現的,他的己是想保持他所有的。然而,我們的己是沒有良善的,當我們想保持我們的所有時,我們就不能有復活的生命了。而耶穌說,只有一位是良善的,除了神之外,就再沒有良善的了。因此,我們不是要把我們的己顯出來,乃是要捨己,乃是要接受神的義,乃是要謙卑自己,乃是要靠基督而完成一切,把自己放下,而只要基督。

因此,不只是接受基督所作的一切,且要丟棄我們已有的一切,就是我們的己所帶來的榮譽、地位、道德等。我們只能跟隨復活的基督而行,其他的都不是我們的辦法。除了基督外,是別無拯救的;我們的己,表面上似乎仍是有用的,但實際上是完全無用,只能成事不足,敗事有餘而已。

保羅在這裡,其實是藉著律法來說明人是喜歡抓住一些既有的東西的。我們不是猶太人,我們沒有律法,但我們會抓其他的東西。同時,保羅是藉著律法,點出我們的肉體是沒有良善的。也就是說,我們的己是沒有用的,我們的己只有敗壞的成分,本來是善念的,出來後就變成惡慾了(5)。這不是因為律法是罪,乃是因為我們的肉體,是與罪連在一起的。因此,當我們想利用律法表現我們的善良時,我們卻出來了諸般的罪。這證明我們的肉體即使是想作善事,還是作了惡事的。我們要放棄我們的肉體,要捨去我們的己,單靠基督,才可以真正活出神所要我們活出的。

因此,保羅以律法來作例子,而律法是猶太人可以誇口的地方,那代表一切我們所不願意放棄的。人喜歡抓住一些可靠的東西,例如金錢、名譽、地位等。而這裡是抓住律法,要得律法的義,這只是做成自義,而不是真正神的義也。要得著基督,才有真正的義,因為只有一位是良善的,就是神、就是基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