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6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代上六章

2014/10/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代上六

這一章說到的是利未的家譜,利未主要有三個兒子,就是革順、哥轄、米拉利三人。這個家譜的人,都是完全為了事奉神而設的。他們的職責,就是事奉,他們沒有地產,他們有可居住的城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。因此,他們沒有固定的資產,他們卻有可居住之處,這就是奧秘之處。當神不給他們產業時,看起來似乎是沒有福氣,然而他們的福,不是來自屬世的福,乃是來自屬天的福。他們因為沒有產業,就不必顧慮世上的事物,他們所得到的,就是簡單的安身之地;他們倚靠神,沒有自己的煩惱,因此,不給他們產業,其實更是另一種恩典,是我們所不了解的,但這是天上更大的福氣。問題是有多少人知道,這沒有產業本身,是更大的恩典呢?

原來他們雖然沒有地上的產業,但神除了在天上給他們天上的產業外,在地上他們也沒有缺乏的。他們並非沒有居住之處,他們仍是可以寄居在別支派的城內,而且是分散到各支派中。他們因著沒有產業,他們的地界是廣闊的,他們可以分散到各支派的地方居住,故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他們反而是沒有界限的,這就是奧秘的地方。今天我們若有地上的產業,那我們無論有多少,這都成為我們的界限。

一個人無法得到全世界的,因此,他所得的,一定是有界限的。而這些界限,就代表了人追求世上的東西時,所產生的問題。第一,一個人有界限,就表示他不可能得到全世界;人還是有限的。無論你是多麼能幹,但最後還是追求不到你所要追求的目標的。第二,有界限就表示不完全,就表示人所得的,只是部分的,不是永恆的。因著仍有界限,就代表人還不夠滿足,人就繼續追求,這就使人陷入在一個永無止境的追求中,落在一個無底洞式的追求,永遠出不來了。第三,有界限也表示人的能力是有限的,我們不可能成為無限的人,我們所追求的,就不可能是無限的。若認清這事實,就不必花無謂的時間,去得不是永恆的東西了。而利未人就不必如此煩惱,因為他們不必求世上的東西也。

因此,利未人因著沒有產業,於是他們不必為世界的財產而爭,他們可以專一尋求天上的基業;他們也可以專一的仰望神。而另一方面,他們雖然沒有產業,但是他們卻仍是有安居之處。這代表我們似乎是沒有,卻是樣樣都有。一個人在地上求的是甚麼呢?是過多的地業嗎?是不能帶走的地產嗎?這都不是我們所真正能得到的。因此,利未人不必追求那不能帶走的地上產業,但他們在地上卻是無憂的。因為只要有得住,那就不必有地業。人在地上所求的,其實不必多,只要夠用即可。而且他們的供應是從神來的,因此,他們也不必擔心神不供應他們。當他們沒有地上的地業時,另一方面更表示神會負他們的責,因為沒有地業是神所定的。若神定下他們是沒有地業的,那另一方面神也必定下不使他們缺乏的原則的。因此,我們不必求看得見的地業,只要求那看不見、但卻是實在的神的保證就可以了。

因此,利未人得到了最好的福,那福是:第一,他們不必憂慮吃甚麼、穿甚麼;因為這世上的人,即使是最富有的人,也不是無憂的。他們要為衣為食而憂慮,但利未人不必為此而憂慮,這是恩典。第二,他們因著沒有地上的永恆地業,就使他們心更單純地只追求天上的基業,於是他們就可以專注於追求天上的事,不必分心於地上的事了。第三,他們看似沒有,其實有的更多,這是怎樣說呢?因為他們雖然沒有固定的財產,但他們所居他的地方,卻是遍佈於各支派內,他們在形式上就等於沒有界限,是可以更自由地在各處居住。因此,他們一方面沒有產業,但另一方面似乎十二支派的產業都是他們的。這就是一個活在天上的人的預表:當我們以天上的事為念,當我們追求天上的事時,我們似乎是樣樣都沒在,但卻是樣樣都有。我們似乎是無產無業,然而實際上我們不愁衣、不愁食;而且可以更自由地居住在任何地方。因為只要有神同在,任何地方、任何環境,都是喜樂滿足的,也都是有豐富的恩典的。

今天一個服事主的人,不必為衣、為食而擔心,只要仰望神,只要在神的恩典下,我們就是自由的,就是豐富的了。這些利未人,看似是沒有,其實他們更廣闊、更自由、也更喜樂。得到神的恩典的人,才是這世上真富有的人;而那些有固定產業的人,無論產業有多大,都比不上利未人的自由及廣闊的。而且他們所得到的福,是天上的福,是比地上的福好得太多了。

利未人還有一個特徵,他們本是被咒詛,只能分派在各支派中,而不能集中一起的(49:7)。然而,當眾人都背叛神,而神呼籲人站在神一邊時,他們就出來站在神的一邊(32:26-28),於是神就把這咒詛變為祝福。利未人本與西緬一樣,是分散居住在支派之內的,然而利未人由於後來體貼神的心意,恨神所恨的人,神就把這分散的咒詛,變為祝福的恩典了。分散的事實沒有改變,本來分散是不好的,但神把分散變成為他們的祝福了。因此,只有我們肯來到神的面前,悔改而歸向神,神會把先前的咒詛,也會變為祝福的。

利未人的後代中,也有歌唱的人,他們是負責在聖殿中歌唱讚美神的。這是大衛所特別設立的,他們的事奉中,有特別以歌唱為事奉的,而且是按著班次去供職的(32)。因此,教會中也應以歌唱讚美神,作為我們事奉及敬拜的一部分。


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代上四、五章,兼論雅比斯的禱告的優缺點

2014/10/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代上四、五
代上四章
  這一章主要是說兩個家譜,一是猶大的家譜,二是西緬的家譜。西緬是分地在猶大人之內,因此一般可以算為猶大的一支,很少單獨提到。而西緬因為人數增多,他們毛往平原東邊基多口去,尋找牧放羊群的草場(39),就住在那裡了(41)。在猶大的支派中,突然說到一個人,叫做雅比斯,說他是比他眾弟兄尊貴,他母親給他起名叫雅比斯,意思說,我生他甚是痛苦。然後就記載了雅比斯的一篇禱告詞。這一篇的禱告詞,也曾被人寫成一本書,並認為是眾人禱告學習的榜樣呢!他的禱告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嗎?讓我們分析一下:

  雅比斯似乎是突然冒出來的人物,沒有說到他是誰的兒子,只知道他是猶大族支派中的一個人。這個人聖經中沒有提到他的父親,只有提到他的母親。由於一般而言,猶大人是父系的社會,若沒有提到父親,而且他的名字是母親取的(9),那很有可能雅比斯的父親是早死的。若是如此,他的出生就是艱苦的。母親說生他甚是痛苦,這裡的痛苦,除了可能是生產之苦外,還可能包括心靈的,就是在他生產之前,他的父親就先死了,可能是遺腹子。因此,母親生他時,就會甚是痛苦,因為沒有父親也。然而,他雖然在苦難中出生,卻不被苦難打倒,他比眾弟兄更尊貴(9)。因此,苦難其實不是問題,問題是我們如何去應付苦難。若在苦難中,我們緊緊的依靠神,那在苦難中,我們所得到的是尊貴而不是羞辱。因此,我們不要討厭苦難,也不要逃避苦難。當苦難來到時,我們就正面迎戰苦難,而經歷苦難後,我們就必會得得到尊貴的身份的。

  不只如此,雅比斯這時在求告以色列的神,說:甚願你賜福與我,擴張我的境界,常與我同在,保佑我不遭患難,不受艱苦,神就應允他所求的(10)。這樣的禱告,非常的簡單,沒有太多的讚美及感謝神,只是一味求福,但神就答應他所求的了。這給我們甚麼功課呢?這是值得我們每一個人都效法的禱告嗎?

  當雅比斯遭遇苦難時,他可能經歷過很多的痛苦,因為他生下時,可能就沒有爸爸了。然而,苦難來到了,他就緊緊的依靠神,他就靠著神勝過苦難。而他這個禱告,可以蒙神應允的原因,乃是神的憐憫,而不是他禱告的內容。我們常分析一個人的禱告內容,這是不錯的;但若只是分析禱告的內容,那是不夠的。我們必須加上他的心態,如此的分析才是完全的。那他的心態是如何的呢?

  雅比斯的心態,從他的禱告中,可以看到有優點,也有缺點。我們不能只以禱告的蒙應允,就說這禱告一定是沒有瑕疵的。他的優點就是會抓住神,就是在苦難中來到神的面前。他知道神是他惟一的依靠,也是惟一福氣的來源。因此,他的禱告中,所求的是神的同在,以及神的福氣。我們在禱告中,所求的是神自己,以及是神的福氣時,神就必會把祂的福氣給我們。我們要的應是神的自己,就是神的同在,而不是只要福氣而不要神。

  雅比斯這方面做到了,他所要的,是神的自己,而不只是神的福氣。他知道在苦難中最要緊的不是其他,乃是神的同在。因此,他上半部的禱告,應是可以的,因為他所求的,乃是神的福,而且是神的同在所給的福。他在患難中,他要神擴張他的境界,使他有廣大的眼光,可以得到更寬廣的胸襟,這也應是對的。不過後面所求的,似乎是與前面所求的相反、甚至是矛盾的。後面所求的,乃是說到守神讓他不再遭遇患難,不再受艱苦。這樣的禱告,是不覺得苦難是福,只求安順的環境,而忽略了有神的同在,才是最好的福氣。他本來是求神的同在的,若一個人有了神的同在時,他是不會怕任何不好的環境的。然而,他還是不想進入苦難中,他只想過一個平穩的生活。雖然神應允他,但他卻失去經歷苦難後,所產生的得勝生命,這生命比平順時所得到的生命,是更寶貴的。

  因此,他求的是安逸,神也給他了。但不能說神給他,故此他的禱告就一定是沒有問題的。因為神聽人的禱告,是按人的信心程度而給的。有時人的信人達不到神某種福氣的標準時,神就只好給次要的了。神答應禱告,不一定代表他的禱告就是對的。巴蘭的禱告,第二次是求神讓他到巴勒那裡,神也聽了,但神的旨意不是要他去見巴勒的,只因他如此求,心中如此想,就如此答應。但他走上的路,是自己的路,是神不賜福的路。

  因此,我們不能只以神聽不聽禱告,來判斷一個人的禱告是否完全正確的。雅比斯後面的禱告,是不想有苦難,因為他不知道苦難其實會帶來更成熟的生命的。當一個人不要成熟的生命時,神也不會勉強他的,就給他平順的生命,他就如此過了一生,看不出有其他的見證了。他確是比其他的弟兄更尊貴,但他所作的,日後也不見於聖經的記載,他只還是平平淡淡地過了他平順的一生而已。因此,我們不要逃避苦難,若神覺得苦難對我們是好的,那我們所求的,不是不要苦難,乃是求神在苦難時,也把神自己加給我們。苦難加上神,是比沒有苦難也沒有神好得多了。因此,雅比斯應求的,是神在任何環境的同在,比他只求不要苦難,是更成熟得多了。

  還有一點,雅比斯的禱告,大都以自我為中心,而不是以神的心意為中心。這也代表我們大多數人的禱告情形。我們只想到自己的利益,只想到自己的繁榮及發達,而不會想到神的國度,神的心意。我們的禱告,常不是以神為中心,而是以自我為中心的。雅比斯求神的福,求擴張他的境界,求神的同在,求不要有患難,不受艱苦,雖然有屬靈的成分,但再分析一下,就看得到這還是典型的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。比起耶穌教導的禱告,那是以神為中心的,是差太多了。因此,聖經只看到神聽了他的禱告,但卻看不到他以後的見證或事工。他可能一個人得到福氣,但對神的整個國度,卻是沒有幫助的。因此,在家譜中也只是曇花一現,沒有再見到他可以記錄的事跡了。

  因此雅比斯的禱告,不是我們學習的對象,那只是暫時的福氣,那只是以自我的需求為中心的禱告。雖然神也應允他,但不代表這是對的禱告。因為神常是因著我們所求的而給我們的。神是按我們每一個人的屬靈狀況如何,就給我們如何的。因此,若我們心中有假神,神就以假神回答我們(結14:4),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因此,我們不需要學效雅比斯的禱告,我們要學的,乃是耶穌所教導我們的禱告。這個禱告才是我們效法的對象。耶穌的禱告,是以神為中心的,而雅比斯的禱告,是以己為中心的。故此,我們要學習的一點,就是我們的禱告,一定要以神為中心,而不是以己為中心也。
代上五章

  這裡所說的,是流便、迦得及瑪拿西的支派家譜。可惜的是他們所得的,最後卻流失了,因為他們沒有看重神的應許,他們所要的地,不是神應許的迦南美地,而是肉眼看得到的、約但河東的佳美之地而已。他們以肉體的判斷,凌駕於神的啟示之上,於是就失去了屬靈的福氣了。無論他們是如何的努力,只要他的立場不是在對的根基上,他們所作的,就都是枉然的了。這也是我們要注意的,若我們不是站在真理的基礎上,那我們所作的一切事,就只是白費氣力而已。

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啟十九 11-21

2014/9/24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啟十九:11-21

這裡所描寫的,就是基督再臨時的光景。基督穿著濺了血的衣服,祂的名稱為神之道(13),在天上的眾軍,騎著白馬,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跟隨祂(14)。當全世界圍攻以色列時,基督就降臨了,用口中出來的利劍擊殺列國,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(15)。這時,所有攻擊以色列的軍隊,都被消滅了,而天空的所有飛鳥,都聚集來吃這些君王與將軍的肉、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,並一切自主的、為奴的,以及大小人民的肉(18),因為這些人都被基督殺滅了。

而在這之前,那獸和和地上的君王,並他們的眾軍,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基督,並祂的軍兵爭戰(19)。然而,這些人怎能敵擋萬軍之神呢?那獸這時被擒拿,而在獸面前曾行奇事,迷惑受獸印記,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,也與獸同被擒拿。這兩隻獸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(20),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,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(21)。這就是那最後一場戰爭的景象,這時最先丟在硫磺火湖中的,是那獸及假先知,就是從海中及地中出來的獸,他們是最先被丟在火湖裡的人。而撒但則在一千年後才被丟在火湖裡。

這是最終的基督得勝之時,也是基督降臨在地上的時候,基督最後是要在地上作王的。基督的作王,第一是要伸張祂的公義,第二是要在地上讓人及撒但看得到基督作王時的美景。當撒但在空中及地上掌權時,地球給他敗壞了,而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,是要把這些被撒但破壞的環境,再一次的恢復過來,然後才是新天新地的來到。而這一千年間,地球上活著的,仍有一些人是未經重生而留在地上的,這些人在沒有撒但之時,他們是安分守己的。他們在基督統治之下,是享受和平、喜樂、無災無病的生活的。這種生活,證明了惟有基督作王,人們才會得到安穩,人們才真有幸福的生活的。這一千年中,基督把污染了的地球改變了,人們安居樂業,沒有撒但的攪擾,也沒有罪惡的產生。這表示撒但是罪惡產生的源頭,沒有撒但,人不受攪擾,罪就不出來了。

然而,過了一千年之後,撒但又被釋放出來了,他又來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,叫他們聚集爭戰,這些人本是未得救的人,就圍住聖徒的營,與蒙愛的城。這時火就從天降下,燒滅了他們,而這時的撒但,就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,永永遠遠晝夜受痛苦而不得翻身了。
神為何給撒但這麼多機會,他都不悔改,並且一直要跟神作對呢?當他第一次背叛神時,他就走上了滅亡之路了。神不馬上把他消滅,是因為神要用愛的方法,用神的慈愛加上神的公義,去把撒但消滅。讓撒但知道自己是作錯了,但他知道卻不悔過,這就是他滅亡之因。今天我們人類也是犯罪、也是背叛神。然而神也給我們憐憫,也給我們救恩,也給我們機會,使我們可以悔改。這是神給我們的特殊恩典,是使我們這些不配的人,可以再次有機會悔改,可以與基督一同作王。這樣的恩典,是白白的,是不配的。對比撒但的得不到神的救恩,我們這些背逆的人,是要更加的感謝神,加倍的感謝了。

此外,我們每一個基督徒,更應盼望基督的再來。我們的生活,也應朝向等候基督再來作為我們生活的目標。可惜今天的基督徒,似乎不把基督再來列入我們等候的目標,我們的生活中,是把基督再來的這一項除去的。我們以為基督永不會再來的,我們也不為天上的將來打算,而只為地上的將來打算,這是我們大多基督徒的真實情況。然而,啟示錄所說的預言,聖經所說的啟示,是必然會應驗的。若我們不把啟示錄的預言放在心中,把之作為我們生活的目標,那我們不只得不到神所賜的福,而且還會因而受虧損呢!

目前世界的戰亂、患難、災禍等只會有增無減,地震的頻繁、天災的連續,以及天氣的無常,這都是末世基督要來的警兆。然而,有多少基督徒會把之放在心中,並且因而改變我們的生活目標,使我們的生活,是完全為了主的再來而活呢?我們在世上的時間是有限的,而天上的將來是無限長的,我們為何不為永恆而打算,卻只為地上有限的將來而打算呢?若世人不知道永恆,也不知道基督將會再來,那他們不為天上的將來打算,那就算了,因為他們沒有這方面的認知也。然而作為一個基督徒,我們有神的生命,我們也有聖經的啟示,我們知道將來必要發生及成就的事,而且觀看這個世界的走向,我們就更清楚主來的日子近了,就在眼前了。那我們為何還不為天上的將來而打算呢?我們為何還似是沒有天上的將來的人一樣,只在為地上的將來而打算呢?求神幫助我們,成為一個有智慧的人,可以每天為主而活,每天都盼望主的再來。

我們如何可以在生活中盼望主的再來呢?若一個從未嘗過天恩的滋味的人,他是很難會盼望主的再來的。因為我們目前所接觸的,都是世界的事;這就使我們的眼目,自然地只注意地上的事。而且世界的表現,也有其可愛的一面,我們若從未經歷與主相交、與主同在的喜樂的人,是不會一下子跳到盼望主的再來的。因此,最關鍵的地方,就是我們要學習與主相交,經歷與主的同在,學習與主同行。


一個人若嘗過與主同在的喜樂,自然會如詩人亞薩一樣地說:除你以外,在天上我有誰呢?除你以外,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(73:25)。亞薩在天上時(似乎在地上被帶到了天上),嘗到了與神同在的喜樂,那他對地上其他的事物,就沒有可愛慕的了。這就是我們要學習的經歷,若在地上能多與主親近,不被世上的塵土所污染,如但以理一樣立志不以世上的事物沾污自己時,我們就必可以過一個在地若天的生活,如此我們就會盼望主的再來,而不是只盼望地上的金錢了。

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啟十六

2014/9/20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samedi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啟十六
這一章是把七個碗全部的災都說出來了。若從整體來看,我們就可以看得到,這些災全都是對付那些有獸的印記,以及屬於獸的國的人們;是對他們的懲罰,而不是對屬神的人的懲罰。而這些屬獸的國度的人,雖然經歷如此厲害的災,他們不單沒有悔改,而且更變本加厲地褻瀆神(11)。至於這時地上是否還有屬神的人呢?若從第15節來看,這一節經文,當然不是對屬獸國度的人說的,而是對屬神的人說的。這句話是要屬神的人儆醒、看守衣服,免得赤身而行;這表示神仍呼召地上的某些人,若他們可以儆醒,就可以得福的。這表示當屬於獸的國度的人被懲罰時,地上仍有不屬於獸的人,而神仍在呼召這些屬於祂的人要分別出來,儆醒而可以得福。

因此,這時地上還是有兩類人,一是屬獸國度的人,他們雖然受了這麼大的災禍,他們還是不儆醒的;而他們是配受神的懲罰及審判的人。而另一類的人,卻是屬神的人,他們仍是在地上,但神呼召他們要儆醒,要從大災難中得勝,這些人是誰呢?

在大災難中,曾有四批人先後被提到寶座上,第一批是啟7:9-17之殉道者,第二批是得勝的男孩子(12:5),第三批是初熟的果子(14:1-5),第四批是勝過獸和獸的像,並他名字數目的人(15:2-4)。因此,地上的基督徒應是很少或是沒有的了。然而,神的選民還在,他們要經過七年的大災難,最後才是全家得救。因此,這一句話的呼喚,應是對神的選民說的;或是至少是大部分對以色列人說的。其中有說到要看守衣服,免得赤身而行,叫人見他羞恥;這比較是說到行為方面。因為一般而言,衣服是代表行為,是代表外面的表現,而不是內心的狀態。而只有以色列人,直到主快來時,還在守律法的。

因此,這裡說的看守衣服,就代表要他們仍在遵守神的律法,有好的行為之意,這就與仍活在律法時代的以色列人有關了。今天基督徒因為因信稱義,就不是靠律法稱義,也不是靠行為稱義了。然而,神所要的,不只是內心的信,而是加上有行為的信,這就是雅各書所言的,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因此,雖然稱義不是靠行為,但由信心所產生的行為,卻仍是重要的,因為它印證了信心的有無。若以以色列人而言,這時他們若仍活在地上,就表示他們仍未知道救恩,因此他們就仍遵守律法。這固然不是得救之途,但也代表他們的心仍是向著神的,神就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,還是讓他們可以全家得救的。然而他們就要經過整個七年的大災難,以及哈米吉多頓的可怕戰爭了。

七個碗落在不同的地方,一是落在地上,二是落在海裡,三是落在江河上,四是落在日頭(太陽)上,五是落在獸的座位了,六是落在伯拉大河上,使河水變乾,特別為哈米吉多頓的戰爭而鋪路。七是落在空中,使耶路撒冷大城裂為三段,列國的城也都倒塌了(19)。因此,這最後的七碗,就是懲罰世上屬獸的國的人的。這些人雖然受了這麼多的災,他們仍是不悔改,仍是逼迫屬神的人。這就如同以前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法老的心剛硬,雖然行了九個災禍,還是不讓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。這時神似乎重覆以前對法老的方法,把神跡及災禍降下來,讓以色列人不再被世界所捆綁。出埃及記的災本來有十個,但大災難的災,是全球性的,神為了祂的選民,就把災禍縮短了,只有七碗。因為若不是神把那日子減少,就沒有人能受得住的。

當第三碗倒在江河時,水就變成血了。而掌管眾水的天使說,神是公義的,因為他們曾流聖徒與先知的血,這是他們所該受的(6)。這裡提到流聖徒與先知的血,不只是聖徒,而且是先知。聖徒是指新約或是信基督的基督徒,而先知就是代表舊約屬神而替神說話的人,後者可以是指以色列屬神的人。而這時不只有天使說話,祭壇中也有聲音說話。而祭壇中的人,應是在天上的人,但他們以前是曾受逼迫而流出殉道者之血的人。因此這七災的目的,就是要懲罰屬獸國度的人,因為他們在大災難時,把屬神的人及以色列人的血流出,因此他們也要受到喝血的懲罰。

13節說到三個污穢的靈,好像青蛙,從龍口、獸口、並假先知的口中出來。這三個污穢的靈,是從「三一」撒但中出來的,他們是鬼魔的靈,他們現在只餘下了青蛙的能力了。他們要與普天下眾王一同爭戰,要把神的選民吃掉,也要與神爭戰,想自己作王。這就是最後的哈米吉多頓的戰爭了,而這戰爭,是在十九章所描寫的。這時會有閃電、聲音、雷轟、大地震,而且是自古以來最大的地震(18)。耶路撒冷城會列為三段,戰爭的結果,是基督降臨把這些攻擊以色列國的人都滅了,而撒但也被捆綁一千年了。

第四災是把碗倒在太陽上,使太陽的熱更多的達到地上,人們就被大熱所烤了。今天太陽與地球的距離是剛好不長不短,然而有一天神要把這個恩典的安排拿去了,太陽的熱度就突然增加很多了。這是第四災,而到了第五災時,這就相反,在獸的國中,就沒有太陽的光了。他們就活在黑暗中,加上先前太陽的烤熬,他們的痛苦使他們咬自己的舌頭,以及褻瀆天上的神,並不悔改所行的(11)。他們的心如當初的法老一樣,是不悔改的硬心。


然而不悔改的法老,仍是不能攔阻以色列人的出埃及。同樣地,這時不悔改的屬獸的人,也不能攔阻以色列人之後的悔改,而使以色列人全家得救。就如當初出埃及一樣,神是把以色列全家整個帶出埃及的;如此就在大災難之後,神也把以色列全家拯救,使他們可以全家得救。這就是神所作的奇事,是在大災難中的神跡。因此,七個碗不只是對屬獸國度的懲罰,更是對以色列人的拯救,使他們最後仍可以走出世界而全家得救。

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啟13:11-18

2014/9/1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mar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3:11-18

這裡所說的,是另一隻獸,是從地中上來的。這地是那一個地呢?有人推測是以色列地,因此這個獸,就認為將來應是以色列人。而這個獸的外表如同羊羔,也就是說,他似乎是良善的,然而,他的行為及說話,卻是粗暴的。因為他說話好像龍,而他的行為,是暴力的,他行大奇事,甚至在人面前,叫火從天降在地上(13),這就是毀滅性的。同時,他也有說迷惑性的話,要人服他,因為他要給第一個獸作成一個像,要人拜他。而且,他又有權柄賜給獸像有生氣,並且能說話。因此,他其實有美麗的引誘,也有暴力的行為。那些聽他的話的,就被他的能力及權柄所引誘,而去拜他所說的前一隻獸了。

這第二隻獸,就是撒但學三一神的第三位,就是學聖靈的能力,就是學效聖靈為了榮耀基督而作的事。這裡的第二隻獸,也是為了第一隻獸而作事;因為牠似乎要榮耀第一隻獸也。為何撒但要學效三一的真神呢?因為他想要人拜他,也想要奪去三一神的榮耀,轉移人的目標,要人不要敬拜真神,而要敬拜撒但。原來撒但被造以來,他就要高舉自己成為神,他就要人拜自己而不拜真神。到了最後的三年半時,他就更加原形畢露了,因為那攔阻牠的已經不在了,就是說,聖靈已經不在了,因為教會也不在地上了。

我們若從啟示錄這裡的事來看,我們就知道,原來撒但是要模仿三一神的,若是如此,那他所作的,有的就是會酷似聖靈所作的了。今天雖然還不是最後的三年半的時候,敵基督還不能完全顯現,但世上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(約壹2:18),而這些敵基督,他們所作的,可以是模仿基督及聖靈所作的。若我們不留心去察驗,就很易被他們所騙了。這就是約翰要叫我們,不要凡靈都信的原因,總要察驗那些靈是否認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(約壹4:1-3)。人喜歡看神跡奇事,但神跡奇事本身,不是分辨這靈是否出於神的主因。我們要分辨,就要以這靈是否認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;這才是標準的試驗題。

現時我們正處於末世之中,雖然還沒有真正遇到這兩隻有史以來最可怕的獸,但其他的小獸們,都已經出來了。因為約翰告訴我們,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,也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。因此,我們的分辨就要格外小心,不要只以這人的能力、權柄、及是否能行神跡來決定一切了。我們應以神的話來作為我們信仰最重要的根基。若沒有神的話支持,我們不應作超出聖經的範圍的事,這才是我們的基本守則,否則我們就會很易被邪靈所誘惑了。

第一隻獸應是代表政治的聯合,他應是代表一個國家的權力,這個敵基督,是以政治的力量,來使世上的萬國降服在他的腳下。而第二個獸,就是從地中上來的獸,應是代表邪教(宗教)的聯合勢力。他以宗教的名義,要讓住在地上的人,去拜那會說話的獸像。拜偶像是地上宗教行為的代表,地上的人信的宗教,都是有形像的,都是直接拜那金銀銅鐵所鑄成的偶像。因此,這第二隻獸是把宗教建立起來,讓全世界都統一拜那獸像,因為這獸像有生氣,可以說話(15)。第二隻獸所建立的宗教,是強迫性的,凡不拜獸像的人,都被殺害(15)。因此,這是人為的宗教,但因著這像會說話,也有生氣,就更吸引人拜它了。

今天我們基督徒,是否可以藉著禱告及讀經,與神談話呢?若今天我們所信的神,是一位不能向我們說話的神,我們就很易會轉拜那能說話的獸像了。信仰的重點是我們可以與神對話,我們可以與神相交,可以聽得到神的說話。若我們信了基督,卻還常問一個問題:「我如何才可以知道神的旨意」的話,那代表我們的信仰,與今天拜偶像的信仰是一樣的,是聽不到神的說話的!今天拜偶像的信仰,其實是拜那有口不能說、有耳不能聽的偶像。然而,到了末世時,這獸像是有口可以說話的像,那就更會吸引人去拜牠了。

其實我們的信仰,是每天每時每刻,都可以與神對話的。我們的神是可以說話的神,也可以聽得見我們說話的神。我們的神不如偶像,是不能說、不能聽的偶像。然而,若我們不懂與神相親,我們對神的旨意,只是用猜的、用假設的,那我們的信仰就只是與瞎子摸象差不多而已。若是如此,到了末時,若有一個能說話的像,能告知人一些人不能知的事,那就必然會有很多人趨之若鶩地去拜牠的了。今天基督徒應學習如何與神相親,我們可以直接與神相交,可以從聖經中、從聖靈的啟示中,得知神的話語的。我們不應失去與神相交的機會,只是作一個瞎子摸象的基督徒,那就不只失去與神相交的福氣,而且還很容易被撒但引誘、被異端引誘而跌倒了。

因此,這第二獸要人拜第一獸有兩種方法,一是用牠的權柄,去強逼別人去拜第一獸(12),若不拜這獸,就都被殺害(15),這是威逼。二是使這獸像能說話,又有生氣(15),於是就吸引人去拜這獸了,這是利誘。在這個威逼兼利誘的環境中,一般的人就很容易就範而拜這獸了。然而,基督徒呢?是否可以得勝逼迫及引誘,如但以理一樣,不只對王所提供的好處不領情(利誘,參但一),且對王所頒布的一條禁令不為所動(威逼,參但六)。但以理不論是對威逼或是利誘,都可以得勝,我們呢?我們是否可以靠著基督,得勝這世界所給我們的威逼及利誘呢?

這最後三年半的大災難是難的,若是有人願意跟從基督,不拜那獸,他不受獸的印記的話,他就不得作買賣(17)。也就是說,他連基本的生活都不能過的了;他不能靠地上的那一套買賣而維生了。那他靠甚麼呢?他必須學習耶穌所說的飛鳥的生活,就是不種不收不積蓄的生活,就是單單靠神而活的生活了。我們是否現在就學會這套不一樣的生活,是神給所有祂的聖徒所預備的生活呢?


17節中說到獸的名字,或是獸名的數字(新譯本),兩者都可以成為印記,印在人的額上或手上的(16),而這獸()的數字就是666。也就是說,這獸名字的數目,是可以計算出來的。原來希伯來的字母,每一個都是代表一個數目的,因此,若要計算數目,最有可能就是這獸是有希伯來的名字的人,如此才可以把他的名字的數字數得出來也。也就是說,這人有很大的可能是猶太人來的了。若這人未出現前,我們就不能計算他名字的數目,也不能猜測出這人是誰了。

2014年9月11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啟十一:1-10

2014/9/1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啟十一:1-10

這裡說到有一根葦子賜給約翰,當作量度的杖,且有話要他將神的殿和祭壇,並在殿中禮拜的人,都量一量。但不要量殿外的院子,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,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然而,又有兩個見證人,穿著毛衣傳道1260天,而這一千二百六十天,也就是四十二個月,也就是三年半了。因此,這一章所說的,是指前三年半所發生的事。

在這三年半中,還是有神的見證,這兩個見證人,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(4)。在艱苦中仍是在各處傳福音,宣揚神的道,使人仍有機會信主。而這兩個見證人,不只有神的話,而且隨時有審判從他們中出來,因為他們第一可以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,燒滅仇敵;第二他們有權柄,在他們傳道的日子,叫天閉塞不下雨,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,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(6)。這些的形容,就表示他們兩人是一方面傳福音,一方面審判那些不信的人,以及要害他們的人。

原來在這時候,神的話出來後,信與不信是分明的。若要信的人,就要付更大的代價,而不信的人,若是要攻擊這兩個人,那他們馬上就要受審判的。因此,這兩個人的出現,一方面表示神仍是有慈愛憐憫,顧念世上的人;但另一方面,神的審判及忿怒也會馬上臨到那些不信、及攻擊見證人的人。這是公義及慈愛的同時顯出,是與恩典時代的作法不一樣的。

這兩個見證人是誰呢?有人說是代表教會,有人說是代表摩西及以利亞,因為他們所行的神跡,與以利亞及摩西相同。然而,摩西已經死過一次了,一般就不應再受第二次的死了。若是代表教會,那就是主張災中或災後被提的人的想法,因為這時若教會仍在地上,那教會就應負起傳道的責任,而當教會願意負起傳道的責任時,神也就會給教會保護的力量,使他們可以不被惡者所傷害。而且,神也給他們權柄,讓他們可以馬上讓害他們的人,受到該受的懲罰的。然而,若這代表教會,那教會到了最後,卻是被無底坑裡上來的獸,把之擊敗,這也是不合理的。因為教會是有神同在的,是神給的權柄,陰間的權柄是勝不了他的。同時,教會是已經復活過的生命體,若再一次來個死而復活,在預表上就不容易解釋了。故若是代表教會,是有難處的。

因此,這兩個人應是兩個信主的人,是神在大災難開始時,在地上揀選的人,專為神作見證,而且是給他們有神跡奇事隨著他們,使他們可以儘量在頭三年半中,到處為主作見證。而且可能是在耶路撒冷作見證為主,因為他們死去的時候,是在大城裡的街上(8);而這城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(8)。也就是說,他們是死在耶路撒冷的;因此,其傳道的重點可能是在耶路撒冷。但由於他們死後,住在地上的人都歡喜快樂(10),而且全世界的人都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(9),他們也應是在世界各地有機會見證,或是至少他們的見證,是影響全世界的;或是他們的審判,是讓全世界害怕的。
原來神在地上災難的前三年半,還不只是懲罰世人或是不信的人而已。神在審判的日子,也是預備了恩典、預備了傳道的人,要讓人還是有機會可以聽到福音。若這時教會已被提了,地上的人就沒有機會聽福音了。然而,神還是預備了兩個祂所揀選的見證人,影響全世界,讓全世界的人,有機會仍然得以聽到福音。而且,這兩個見證人,很有可能也在以色列中傳道,而使這最後的一個七時,有更多的以色列人知道神的恩典(7:4),而使他們至終是全家得救。因為這兩個人,可以有能力行出以利亞及摩西所行的,因此就會使他們想到他們所尊敬的摩西及以利亞,就了解神的心意,讓他們明白神的恩典,一直與他們同在。以利亞曾使雨三年零六個月不降在地上,這兩個傳道人,也是在他們傳道的日子(就是1260天,就是三年半),叫天閉塞不下雨(6),這都是讓以色列人回想以前的歷史,而從中看到神的作為的。因此,這兩個見證人,一定是對以色列人有影響的。

而約翰拿了葦子作杖去量度聖殿的內殿,是甚麼意思呢?一般而言,葦子是軟的,不適合用來量度長短的。因為量長短的尺,若是軟的,恐怕是量得不準的,因為本身就不會直也。然而,神卻叫約翰用葦子去量度殿中的人,那是甚麼意思呢?葦子是軟的,世上的人是不會用來量度的;但神卻要用柔軟的葦子去量度,這就使我們想到神的標準與人是不同的,神的意念也與人的意念不同。在屬靈的國度中,葦子是代表卑微,是代表軟弱及謙卑。耶穌說約翰如曠野的蘆葦(11:7),因為約翰是一個謙卑的人。在屬靈的國度中,愈謙卑的人就愈大,愈小的人就愈大;而在屬世的國度中,愈大的人就愈大,兩者是相反的。因此,用葦子量度,是生命的量度,是量屬靈的人的生命,而不是量他的外表而已。一個屬靈的人,他若有豐富的生命,他就是愈謙卑的;而葦子就代表量度這人謙卑的度量,以作為他的生命的多少。

因此,今天我們的生命有多少,是以我們有多少謙卑為準的。屬靈的生命的表現,一是愛心,二是謙卑,這都是神要衡量我們生命的標準。世人的標準是位置的大小,能力的大小,但天國的標準,是謙卑的多少,是愛的多少,這是不一樣的量度方法。這就是為何約翰不是用硬的尺去量度內殿的人,而是用軟的尺、用葦子去量度人的生命之故也。

這兩個見證人,既然有如此大的能力,為何還是不敵無底坑的獸呢?無底坑的獸,就是撒但。撒但是有權柄的,在他未丟在琉璜火湖前,他仍是活躍的。當然,這兩個見證人的死亡,是神容許的,而神讓他死亡後,三天半復活(基督是三天復活),這代表我們走的路,不只是神跡奇事的路,更是十字架的路。這兩個人一方面有能力、有神跡、可以行奇事。然而,他們最後的見證,是復活的見證,是十字架的見證而不是神跡的見證而已。神跡的見證是為了審判,為了滅掉不信而攻擊他們的人。然而十字架的見證,是使人得到生命的見證。


因此,今天教會看重的是甚麼呢?一般的人都看重聖靈的能力,因此靈恩的教會、有神跡的教會,是大多數人都歡迎的。然而,神所要的見證,其實更是生命的見證,是死而復活的見證,是十字架的見證,這才是使世人觀看了他們的屍體三天半後,全世界看到了復活及升到天上去,而知道神的作為,這才是更大的神跡呢!

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啟六:12-17

2014/9/4               jeu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啟六12-17

這是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所發生的事。這時所發生的事,就是天(或應加上地)會大震動,而且整個天上的日月星宿都會改變,也會墜落於地。第12節中有一個字,說到「地大震動」,這個字原文大都代表一般的震動,偶也可譯為地震。然而,從上下文來看,似乎是譯為「震動」較妥(即不必加上地字),因為這是說到天勢的震動而言的(參太24:29)。因此,這是一場天震的災害,而且因著天震,而產生地震。由天震而影響到地震、由天而影響到地也。而且這是因著羔羊的忿怒而出來的災禍(16)。我們在地上時,直到現在,最多只是經歷地震之災,而沒有天震的。然而,到了末後的日子,就不只是地震之災,而要加上天震之災了。

從馬太24章來看,似乎這是在大災難的日子過去後,這天震之災才會發生(參太24:29)。我們若連接太24章的上下文,就知道這是大災難的末了才會發生的。同時,當這些天震發生後,基督的兆頭就要顯在天上,而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,他們要看見人子,有能力、有大榮耀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(24:30)。而這個降臨,就不只是降在半空,乃是降臨在地上了,因為萬族的人,都可以看得到基督。因此,第六印是在基督第二次降臨前發生的事,而且這個降臨,是降在地上的,而不只是降在半空中的(帖上4:17)。也就是說,這是經過了七年大災難後,才會發生的事。

因此,這七印中的時間,應是包含性的,有時可以是說到大災難的當時,有時又可以說到基督升天後,整個世界所要發生的事。這並不矛盾,因為神的時間與我們的時間不同,神是超越時間的,而且神的啟示有時是跳著啟示的。我們必須明白神的時間觀,與我們不同,就不能完全用我們的時間觀念,去限定神的時間觀的。因此,這七印一方面可以表示基督升天後,整個世界的光景,另一方面也可以代表大災難發生的光景。兩方面都可以代表,是基督升天到基督再來臨前,所要發生的事。同時,這些事一方面可以代表基督升天後所要發生的事,另一方面也代表這些事的發生,在大災難時更為密集及明顯。

在這六印中,前四印是說到地上所要發生的事,而第五印是說到地底下、就是陰間所發出的聲音;而第六印則是天上所要發生的事,以及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富戶、壯士、和一切為奴的、自主的、所作的事,以及他們所發出求救的聲音。因此,這六印的揭開,是整個宇宙都受到影響,是神在地上所要作的事,目的是要潔淨祂的選民,讓他們可以全家得救。

當我們看到天勢如此劇烈的搖動,使人的恐慌也達到了最高的程度時,我們一方面為仍在地上的人難過,另一方面,我們也應為我們能夠得救,能夠在大災難前被提而感恩。我們不是住在地上的人,我們乃是住在天上的人;這些災難,是住在地上的人的「特權」。一個住在地上的人,他就如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將軍、富戶、壯士…一樣,他們雖然享受地上的一切,但他們到了末後的日子時,因著無比的恐懼,他們情願死在山巖之中(16),也不願意面對神的審判;因為神忿怒的大日到了,沒有人可以站得住的(17)

此外,當我們看到了第六印的災難時,我們也就間接知道,原來今天我們能在地球上生活得無災無難,是神的保守,是神管理宇宙的規律所致。神在羔羊的忿怒未臨到之前,祂是不會讓天震產生的;因為祂要保守祂所創造的地球,使人類可以居住在其中,以便他們可以得到神的恩典。原來我們能夠住在地上,能夠不受天上的日月星辰的傷害,這不是理所當然的,乃是神的恩典,乃是神給人類一個可以悔改的機會,以使人可以得到神的救恩。可惜的是,不認識神的人,他們只懂得在地上享受,而不知道這是神留給我們的恩典及機會,使我們可以在地上的時候,尋求神的幫助,尋求神的恩典,以使我們可以認識基督,可以免去羔羊的忿怒。可以在天上享受基督的同在,而不是承受天震之災。

15節所形容的可憐的人,包括了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將軍、富戶、壯士、為奴的、自主的人(15);其中除了為奴的之外,大部分都是有權有勢的人,他們大多非富即貴。一般而言,有權有勢的人,就常認為自己是不需要救恩的,因為他可以倚仗他在地上所擁有的,就以為可以享用一切了。但當天震臨到時,他們要悔改就來不及了。因此,地上的一切,常是攔阻我們到天上的障礙,我們應常思想天上的事,而不是聚焦在地上的事上,免得我們失去了天上永恆的福分。否則當有一天,這些審判及災難臨到時,那時人就只有一條路,就是死亡,而且是當那些日子,人要求死,卻不得死(9:6),這是一個更可怕的光景呢!

14節說到「本位」這個字。原來天及地的所有物,都由神的命令而固定。天有天的位置,地的山嶺海島有它們的位置;而天上的星星、日頭、月亮,也有它們的位置。這些位置,都是神的話所托住的,他們一般是不能挪移離開本位的。因此,今天我們不必害怕那一顆星星會碰撞到地球,把地球毀滅掉。不會的,因為地球目前仍是在神的恩典下托住的。直到有一天,神的審判臨到,神把祂的恩典挪開時,那天上的星辰、地上的山嶺、海島等,才會挪移離開它們的本位的。神是用祂的權能托住萬有,使我們得到祂的恩典的。


若是如此,我們就更明白了,我們今天之所以能活在地球中,可以不受天上的各種星星的干擾,不是我們努力就可以得到的,這都是神的恩典,是祂用權能托住萬有,我們才可以享受這安然居住的環境的。一旦神把祂的恩典挪開時,地上就不會如此平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