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3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十三18-35

 20220320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 約十三18-35

耶穌說這話時(18),心裡是很難過的(21),為何會難過呢?祂的難過,不是因為祂自己要被賣(21),而是因為祂憐憫那賣耶穌的猶大。祂不是為自己而難過,乃是為一個跟了耶穌這麼久的門徒,卻還是被撒但擄去,還是走到黑暗中(30)。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,還是想盡辦法,要去挽回猶大;但猶大還是被撒但引誘,還是敵擋不過撒但及金錢的引誘;他就不只失去了肉身的生命,而且還失去了永恆的生命。在耶穌的眼中,一個人的靈魂是寶貴的,祂願意萬人得救,不願意一人沈淪;雖然只是十二個門徒中的一個,祂還是捨不得他沈淪的。我們沒有這個屬靈的眼睛,看不見猶大的痛苦;我們也沒有耶穌屬靈的愛的心腸,是不會體會耶穌沈重的心情的。

耶穌不只是在最後的晚餐中,把祂最大的愛顯出來,不只是對門徒的一個身教,而且更是希望可以挽回猶大的心。我們或許少看了愛的力量,更由於猶大仍然是不悔改,我們就以為愛的力量是小的。然而,世間最大的力量,是愛的力量,而且是神的愛的力量,是可以把剛硬的心溶化的。然而,若這種力量出來,仍是不能溶化猶大剛硬的心,那就代表他只能注定沈淪了。猶大在另一面也代表撒但的本質,撒但是不會悔改的,也不會被神的愛感動而溶化的。猶大不只不會被神的愛溶化,而且還因而促進他去做他要做的事呢(27)!這就代表撒但是在神的愛中放縱,他利用神給他仍然有時間在世界活動的時候,儘量去做他殺害、偷竊及毀壞的工作;這就是在恩典中的放縱,是濫用神的愛的結果。今天我們在神的愛中,是怎樣的反應呢?

當耶穌替門徒洗腳時,只有彼得有反應,其他的門徒,包括猶大及約翰,都沒有反應。這代表原來一般的情形下,我們對神的愛是無感的;我們只會享受神的愛,卻不會對神的愛有回應,這是一般門徒的反應。而猶大呢?他不只是沒有反應,不只是只懂得享受神的愛,而且還在神的愛中放縱自己。耶穌並沒有直接責備他、阻止他,只是希望用愛來感動他;因著神給他的恩典,於是他就不會悔改,更利用神給他的愛,去做他想做的事(27,30)。最後他就離開了耶穌,從光明的世界的光中離開(十二35),進入到撒但的黑暗中去(30)。他最後是沒有領受耶穌的晚餐,就趕著去做他犯罪的事情,這就是耶穌心裡難過的原因(21)。耶穌本來馬上很快就可以為猶大死的(當然也是為所有的罪人),但猶大卻等不及這個救恩,就往黑暗中尋死了。耶穌的難過,是因為祂準備的救恩,猶大卻領受不到;祂的死亡及復活,救不了一個祂的門徒,這是耶穌的難過。

原來整個洗腳的過程及設計,都是耶穌主要為了猶大而做的,但猶大是無感的,是不會感受耶穌的愛的。不只不會感受耶穌的愛,而且在耶穌的愛中放縱,利用耶穌的愛(沒有責備,只有提醒),而做他要做的事。今天當我們面臨主的愛時,我們是那一種人呢?是彼得呢?是其他門徒呢?還是猶大呢?彼得是對主的愛有一些感動,但也不是屬靈的反應,只是一些屬世的觀念。其他門徒是沒有描寫他們的反應,但都領受及享受了耶穌的愛。猶大是在耶穌的愛中敗壞,反而令他放縱自己。原來我們對主的愛的反應,是如此的貧乏及無感的,這豈不是我們的情形嗎?我們在教會中高唱主的愛,我們在生活中享受主的愛,但我們對主的愛有何回應呢?我們對主的愛,卻是如此貧乏的,大都是沒有回應的,只是接受主的愛,甚至在主的愛中放縱,這是不是我們的情形呢?這是令耶穌憂愁的原因(21),但門徒知道耶穌的心嗎?

這裡有一個耶穌所愛的門徒(23),就是使徒約翰,是寫這本福音書的作者。他形容自己是耶穌所愛的,但卻還不敢形容自己是愛耶穌的。我們都是耶穌所愛的,甚至是猶大,也是耶穌所愛的。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,因為耶穌愛每一個屬祂的人(1)。然而,每個人都是耶穌所愛的,那是事實;但我們是否愛耶穌的人呢?一個耶穌所愛的人,能做甚麼呢?他只能問一下「主啊,是誰呢(25)」?一個耶穌所愛的人,懂得問耶穌問題,問問題是知識及真理的層次,但不只是要增加知識,更要有一個愛的行動,然後才可以安慰主的心。現在耶穌是憂愁的(21),您怎可以安慰主的心呢?當然,真正能安慰主的心的,乃是猶大的悔改,其他人能做的有限。但當我們是主所愛的人時,我們應做些甚麼,才可以滿足主的心呢?尤其是主在難過憂愁時,我們是否只是因為靠近主的懷(23),就問一個我們想知道的問題而已呢?問了問題、得了答案,但卻仍是解決不了猶大悔改的問題,那就只有知識,卻沒有幫助。

那我們應做些甚麼呢?當然,連耶穌給猶大這麼大的愛,他仍不悔改,那其他的門徒,更是無能為力的。然而,當我們不能做甚麼時,有一樣是我們可以做的,就是把我們的愛獻上,這就如馬利亞所做的;她獻上她生命中的香膏,就可以陪著耶穌走十字架的路,就可以為耶穌的安葬而擺上自己(十二7)。這就是愛的回應,當耶穌洗腳時,沒有一個門徒對主的愛有正確的回應時,馬利亞在這之先,就已經對主的愛有回應了。這就是門徒應做的事,但卻沒有一人可以如此做出來,這也是令主憂傷的原因之一。

洗腳的榜樣,除了特別是為猶大而做,希望他可以因愛而悔改外,耶穌也把這榜樣擺出來,要門徒學習彼此相愛(34-35)。這愛不只是愛朋友的愛,乃是愛仇敵的愛。今天我們發現,在教會中不要說彼此相愛是少的、是見不到的;反而我們最多見的,乃是彼此批評的多,這是可悲的!尤其是我們得到更多屬靈的知識時,我們是覺得別人不屬靈而批評論斷,這是常見的情形。當我們的屬靈知識增長時,反而是批評論斷更容易出來。不要說愛一個仇敵是難的,即使是愛一個軟弱的人,也是很難在教會中看得到的,這就是我們的情形,也是令耶穌憂愁擔心的地方。我們除了對耶穌的愛無感、無回應外,我們也沒有對我們的弟兄行出彼此相愛的吩咐。因為我們缺乏神的生命,那主的命令,就只是知道而已,卻是很難行得出來的。我們實應求主赦免我們驕傲自大的罪,讓我們有一個謙卑的心,學習愛我們看不過眼的弟兄,然後才談得上愛我們的仇敵呢!否則我們真的不知道,耶穌的洗腳的真正意義,其中所代表的無限的愛、無限的憂愁,是我們所不能領會與體會的。

2022年3月1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十一33-44

 202203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約十一33-44

這一段是說到大家都在痛哭,然後耶穌也哭了。這裡有三個哭字,33節有兩個,35節有一個。然而,33節的兩個哭字(眾人的哭),與35節哭字(耶穌的哭),是不同的。33節的哭,代表痛哭、大哭,而耶穌的哭是飲泣的哭、流淚悲傷;那這是甚麼意思呢?眾人的哭,是無望的哭,是哭死亡把絕望帶到人間,墳墓把人所有的一切都淹蓋了,都歸零了;人間的哭是絕望的,那耶穌的哭呢?祂是親自來到世間,把人類死亡的光景、死亡的經歷及過程親自看到了。這時,祂用人子的身分,去嘗到人間的苦痛。祂以前不是沒有看見,但以前祂在天上,是以神子的身份去看見;現在是以人子的身份去看,感受就不一樣。祂這時是與哀哭的人同哭,是看見了死亡帶來的痛苦,是不一樣的。這個哭,是代表深深知道人的無奈,人因罪的捆綁,至終的盼望及結局就只是死亡,這就是耶穌用人的角度,去體會罪惡及死亡帶來人的痛苦。眾人的哭是哭死亡帶來的痛苦,耶穌的哭,是感受到人間的痛苦,看見罪惡把人捆綁的可憐。因此,耶穌應是覺得祂來到世間,是在做一件有意義及值得做的工作,就是救贖的工作。

那耶穌不是快要讓拉撒路復活了嗎?還要哭嗎?雖然耶穌會讓拉撒路復活,但那是以後的結局,當祂體會到死亡過程中人間的痛苦,還是會慨嘆人間的悲哀的。耶穌在這之前,曾經使兩人復活,但這次的拉撒路,是祂所愛的,是有感情的。這代表祂所愛的人,還是要步向死亡,這是何等可憐。當祂親自看見這個景象時,是與祂以前看的或許有不同的感受,於是祂就哭了。這哭不是沒有盼望的哭,與眾人沒有盼望的哭是不一樣的。然而,祂不是要使拉撒路復活嗎?這是祂來到世上的目的,就是把本來要致死的病,改變成不致於死的病(4),這就是祂的救贖工作。然而,當祂這樣做時,祂是要把祂的生命捨掉的。但當祂看見人間這一幕時,祂應是覺得祂所做的救贖工作,是有意義的,是可以把人間的痛哭,變成歡笑,這就是耶穌的心情。因為拉撒路的復活,整個故事是預表基督的救贖,是預表祂把人間的死亡拿去,把所愛的人的問題解決,讓神得榮耀(3-4)

耶穌說,把石頭挪開,這是甚麼意思呢(39)?石頭原來是為了擋住死人,隔絕死人與活人的;然而耶穌來了,就把這個攔阻除去,這時死人就不再是死人,乃是活人,是可以出來的活人。然而,要把這個石頭的攔阻挪開,不只是石頭的重量是否很重的問題,而是人的信心是否相信耶穌可以使人復活;石頭本身的重量,不是攔阻,人的信心才是最大的攔阻。這就是馬大的反應(39),她不覺得人會復活,就不想挪開石頭,這反應也是一般人的反應。原來不是石頭的重量,是否令人移動不了,更是人的信心是否足夠。當耶穌準備給人復活的生命時,人是否有信心接受這恩典,那就是石頭的代表。信心可以移山,山就是人最大的攔阻,而這塊石頭的挪開,耶穌不用神跡讓它滾開,就如之後天使把耶穌墳墓的石頭挪開一樣;乃是叫人把之挪開。這是要試驗人的信心,若有信心,就可以看見神跡的出現。因為復活是神的工作,但人要把石頭拿走,這是人的信心的接受,二者是要互動及配合的。

死了四天的人也可以復活、發臭的屍體也因著復活而沒有臭味(39),這就是復活的大能;預表將來的復活,死人要被叫出墳墓(43),這就是從死中出來,是耶穌所做的復活工作。前面寡婦的兒子,或是魯的女兒的復活,都不是從墳墓中出來的,但拉撒路是從墳墓中出來;這是預表將來號筒吹響的時候,死人就要復活(帖前四16)。耶穌是以拉撒路的復活,預表將來的復活;也以這神跡,預告祂將來死了也會復活。並且這神跡是耶穌告訴世人,祂是愛世人的,祂來到世間,是要把人從罪惡、從死亡的捆綁中拯救出來。因著祂所愛的人病了,甚至死了,祂要來到世間,把本來要致於死的病,變成不致於死的病(4),為要顯出神的榮耀。

原來這場復活,就是代表策劃已久的一個創世之前的計劃,這計劃就是耶穌向神自薦,祂願意來到世間拯救人的罪。而神答應了耶穌的請求,於是耶穌就甘願來到世間,作拯救人的工作。這就是41節所說的「我感謝你,因為你已經聽我」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神已經聽祂,這是代表神答應讓耶穌來到世間,讓祂作拯救的工作;就是讓這些死在罪中的人,因著耶穌的救贖,就可以得釋放,就可以從死裡復活。因此,耶穌說這話,是要告訴周圍站著的眾人,耶穌是父神差祂來的,目的就是要拯救世人(44)。這就是耶穌的禱告的內容,原來祂的禱告,是引到最初之時,父神答應祂來到世間拯救世人的計劃。現在耶穌用拉撒路復活的例子,告訴世人祂要做的救贖工作;可惜的是當時的人,明白的不多。這個預表,不只是對世人的拯救工作,也是說到耶穌之後的復活;也說到將來主再來時,死人復活的計劃。原來拉撒路的復活,有這麼多的預表,也隱藏了神創世之前的整個計劃的。感謝神,祂藉著耶穌的死亡及復活,把人間的痛苦除去,使我們可以有復活的生命,這是最大的恩典,也是最大的神跡。

死人從墳墓出來後,臉上是包著手巾,手腳是裹著布的,但耶穌對他們說,解開,叫他走(44)。不只是復活,而且要把死人的捆綁全都脫去,然後才可以正常的走;否則就不能走路。這是告訴我們,當我們得到新生命後,舊生命中的捆綁,是要我們自己脫去的,否則雖然有新的生命,但還是被捆綁而不能走的。這就是耶穌叫他們:解開、叫他走的意思。不是耶穌解開,而是人自己要解開,這是得新生命後,我們要做的第一步工作。

2022年3月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九13-34

 20220306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約九13-34

他們已經商議好了,誰承認耶穌是基督,就要把那人趕出會堂(22);這是他們的宗教條例,是他們自訂的條例。他們一方面想探討事情,但他們卻先定下一個條例,就是他們先作好的結論:耶穌一定不是基督。先入為主的下了自己的結論,卻還是要用方法探討瞎子開眼的原因,那原因是一定要排除耶穌是基督的;那不是自我封閉、自相矛盾嗎?這些猶太人或是法利賽人,他們明明是看見了一件事,就是看見一個生下來就是瞎眼的人,現在他的眼開了。這不是明明看見了的嗎?然而,他們現在要做一件事,就是要把他們的看見,用盡人的方法把之遮蓋住,把看見變成看不見;這豈不是愚拙的嗎?

然而,他們用盡各樣的方法,不論是問瞎子一次又再一次,也問瞎子的父母,都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把看得見的事,變成看不見。也就是說,他們屬世的眼是看見了,但他們要把他們屬靈的眼弄瞎,使他們肉眼的開眼,變成屬靈的瞎眼。這是因為他們不願意承認,他們看見的是事實;而這事實,用他們宗教的邏輯去解讀,是不能解讀成功的。因為這個看見,是破壞了他們的宗教教導,與他們宗教的規矩與條例,是不符合的。

那現在究竟是他們的條例有問題呢?還是這個瞎子的看見是有問題、是假的呢?明明這瞎子的開眼是真的,但我的條例是不可能改的,不可能是錯的,那怎辦呢?於是他們用盡九牛二虎之力,希望維護他們的條例,因為這些律法的規矩是不可以改變的。他們不願意再思想,這些人定的規條,是真的神的旨意嗎?是神的話不可以改變、是神的作為有問題呢、還是人定的條例有問題呢?他們看見了一件實在發生的事,但用盡方法把這件事變成不曾發生的事;但他們失敗了,因為明明是發生了的事,不可以改變的事。

原來從創世之來,在舊約當中,我們找不到有先知行過神跡,是把一個生下來就是瞎子的人,可以開他的眼睛的(32);他們讀過舊約,應是知道這事實的。而能夠開生下來瞎子的眼的,就只是留下來給彌賽亞去做的。因為開瞎子的眼,代表屬靈的救恩,是基督的救贖工作,不是其他人可以做的。天生瞎眼的人,就是世上所有生在罪中的人;因為在罪中,於是人的眼就看不見神,人在屬靈方面,就是瞎眼的。而這些瞎眼的人,是不能自救的,直等到基督來了,祂主動的作工在瞎眼的人身上(6),人才可以得看見、才可以得著救恩。而耶穌這個醫好瞎子的事件,就證明祂自己是彌賽亞、是神的兒子,是神的救贖臨到世間。

明明是可以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、是彌賽亞的一件特殊的神跡,但由於法利賽人的規條,就不願意承認耶穌是基督;因為與他們屬世的利益相違背。他們不知道屬靈的益處,只知道屬世的益處,就把看得見的,想法變成看不見的。他們用遮蓋的方法,用掩耳盜鈴的方法、用鴕鳥埋在沙土的方法,把自己變成瞎眼。這就可以看見,耶穌來了,做了一件事,把瞎眼的人開了眼;但由於有一些人設立了一些人的條例,就讓這些本來是開眼的人,反而把自己變成瞎眼。

他們應是可以從屬世的看見,變成屬靈的看見,才是正確的看見,但他們卻不願意這樣做。有些人雖然有屬世的看見,但他們不能主動地從屬世的看見,轉變成屬靈的看見;但法利賽人比他們更差一點,他們是把屬世的看見,主動變成屬靈的看不見、屬靈的瞎眼。明明他們有很好的機會反省自己的做法,因為他們看見的事實,是與他們所想像的道理、所定下的規矩相反的。這時應是好的機會,可以反省他們的宗教條例,以及反省自己的看見是否有盲點。然而,他們盡力維護他們的條例,把自己要變成瞎子,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做法。

明明是看見了這個瞎子開眼,這是不爭的事實,但他們卻一次、二次叫瞎子來,也叫他的父母來,希望把這事實遮蓋住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會這樣呢?自己先定下一些先入為主的觀念,以為是牢不可破的,以為是真理來的;但當我們讀聖經發現不一樣時,我們是否能檢討我們的觀念,用聖經更正我們的觀念呢?還是我們仍用自己的方法,用世上的道理,去反對聖經的真理呢?人看見的是世界的道理,甚至是宗教的條例,也是人的規矩,而不是聖經的規矩。但若有一天,你看見聖經不是這樣時,你還要堅持自己的規矩、教會所定的條例嗎?這些條例,是會把我們的眼睛弄瞎的,以為就是真理,就會使我們對聖經的真理瞎眼的。例如已經行之有年的一些規矩,例如聖餐擘餅的聚會主持人,只能是牧師,不能其他人;這真是聖經的規矩嗎?還是只是人的條例呢?有些不是聖經的規矩,就不知不覺地把我們的敬拜捆綁住,就如法利賽人所定的規矩一樣,這是值得我們檢討的。

瞎子的父母,一定會不斷盼望他兒子的眼能開的,現在果然開了,為何似乎不很喜樂,反而憂慮而要與兒子切割呢(22-23)?這不是條例把人捆綁嗎?他們看重的是宗教的會堂,而不是信仰的基督及神自己;他們要的不是生命,乃是死的宗教。兒子的經歷,不能成為他們的喜悅,不能成為他們追求基督的動力,這也是瞎眼的一種表現。他們是同樣看見兒子的開眼,不像法利賽人還在盼望他不是真的天生瞎子;父母比法利賽人看更多,然而他們還是看不見耶穌的救贖,看不見耶穌是基督。這就可以看見,父母也被法利賽人牢牢的捆綁住,這是很可怕的。今天教會若設定一些條例,不是聖經的原意,那就把不少無知的人捆綁住,使人不能認識真神,反而只能往宗教裡鑽入去而已。

那開眼的瞎子呢?他是勇敢的,他敢於說出他的經歷,跳出宗教的力量,這是很不容易的突破。能夠有這樣勇氣的人是少的,他是與整個宗教的力量對抗的,是當時整個捆綁住人的環境對抗的。然而,他卻可以有不一樣的生命,這個生命,才可以對抗宗教的死的生命。法利賽人是有宗教的死生命,這開眼的瞎子,因為有了新生命,就可以對抗死的生命。宗教只是沒有生命的枯骨而已,而要讓這些枯骨復活,只有靠神的話及聖靈的工作,才可以勝過死的生命的(結三十七)。這開眼的瞎子,不只是肉身的眼開了,因為他肯作見證,他的生命就愈來愈長進,屬靈的眼也開了,而且有力量去戰勝死亡的宗教。今天我們是否有這種生命的力量,可以脫穎而出,把生命顯在枯乾的宗教之上呢?

2022年2月2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八1-11

 

20220227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約八1-11

眾人都有家可以回,耶穌卻只能往橄欖山去(1)。一句平淡的話,我們可以看見甚麼呢?我們可以看見的,就是印證了耶穌所說的話:「狐狸有洞,空中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首的地方」。耶穌就是如此服事神的,一個服事神的人,我們能夠如此擺上,把自己降卑,只為了服事神及人嗎?我們看見這一句話,是否會有感動,是否感謝耶穌的付出呢?祂不只是上十字架時的犧牲,原來祂所過的生活,就是十字架的生活,是捨己、無己的生活,我們可以如此服事神嗎?原來服事神,是要如此捨己的;祂不是過一個榮華的生活;不像一些大有名的牧者,所過的生活是豪華的生活。真正服事神的人,就是要如此犧牲的,我們可以嗎?耶穌不只是過低調的生活,而且還常常受到當時的人之攻擊,生活上過不好,而且還被人辱罵,還被人追殺,但祂還是清早就回到殿裡,去教訓他們(2),這就是耶穌的事奉生活。我們可以如此嗎?

當祂在殿中教訓人時(2),祂又再次受到別人的攻擊。而這攻擊,是有計劃的;因為他們故意要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祂的把柄(6)。他們本不應把這淫婦帶到耶穌面前的,若真是行淫的婦人,就應帶到公會處;同時,那行淫的男人呢?為何不同時捉拿呢?這是公義嗎?還是偏心呢?若他們是守律法的,就不應有不公義的行為、就不應厚此薄彼才是。因此,他們本身就不是守律法的人,卻要指責耶穌,想定耶穌不守律法的罪。原來他們只拿一個行淫的婦人來,而不是兩人一同帶來,這本身就是不守律法。不守律法的人,就是罪人,就沒有資格去審判人;因為只有神有資格審判人。因此,他們都是罪人,只是他們的罪似乎是隱藏的,不是公開的。他們的問題,除了要找耶穌的把柄外,更重要的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的罪!他們這樣的做法,就是不公義,就是不按律法行事,就是犯了律法。若是犯了一條律法,就是犯了眾條。

他們既是罪人,就沒有資格要定人的罪;惟有耶穌有資格定人的罪,人都沒有資格定人的罪的。然而,沒有資格定人的罪的,卻想定人的罪;而有資格定人的罪的,卻不定人的罪(11)。後者是神的恩慈,因為耶穌還沒有把救恩賜下來,祂就先給人機會,不只是給婦人的機會,也是給所有人的機會。若是神究察罪孽,沒有一個人可以逃罪。這不是婦人的問題而已,婦人的問題是明顯的,是被人看得見的,但捉拿婦人的人及我們呢?卻是沒有明顯的罪,就不知道自己也是罪人。故此,這裡有兩種罪人,一是自以為義、不知自己有罪的罪人;另一種是明顯有行動上的罪的罪人。然而,這兩種都是罪人,若不悔改,都要滅亡。

在這裡我們好像看到,耶穌是憐憫這個婦人;不錯耶穌確是先給婦人機會,等到救恩出來後,若人不悔改才會定人的罪。然而,我們看不見的,是耶穌也憐憫這些捉拿婦人的罪人!因為他們都是罪人,都一個一個的承認自己的罪(9)。我們或許覺得,是婦人才有罪,那些人沒有大罪;然而在耶穌的眼中,都是罪人!不只是要為婦人的罪而死,更要為這些想捉拿耶穌的人的罪而死,這才是神的愛。我們看到的,是行淫的婦人被捉拿,但我們看得見這批人是想捉拿耶穌,想把耶穌殺死的人嗎(1,25)?眾人都只集中在婦人的身上,認為她是有罪的;但我們是否也可以知道,這批想要殺耶穌的人,同樣是罪人呢?我們看得見他們的罪嗎?也看得見我們同樣也是如此的罪人嗎?

這個婦人是行淫的婦人,固然是有罪的;但心中想殺耶穌的人呢?他們表面是沒有罪的,是義正辭嚴的;然而,耶穌看見的,不只是婦人的罪,同時也是他們的罪;這就是為何耶穌要在地上寫字的目的(6,8)。聖經沒有說耶穌寫的是甚麼,但若看其後發生的結果,我們雖然不知道耶穌寫甚麼;但卻看見了寫字的目的,就是讓他們知罪。或許是告訴他們,一個人心中想作的壞事,那就是罪了!原來這些字寫下來,就讓他們可以看見自己也是有罪的。耶穌這時不說話,只是寫字,也是耶穌的智慧。寫字還有一個目的,就是讓他們先冷靜下來,有機會思想。一個人有機會停下來思想,才會看得見自己的罪的。

耶穌不只是說話有能力,讓人看見不一樣的權柄,連祂寫字也是有能力的。眾人看到了耶穌的字,經過反省後,他們就可以看見自己的罪,就一個一個的離開。可惜的是,他們看見了自己的罪後,沒有來到神面前求赦免,只是離開;這只是消極的作法,而不是積極的認罪悔改,也是可惜的。

耶穌的處理方法,不是用yes or no的方法,去回答他們的問題。他們的問題,是要放生還是要處死,這就是yes or no的是非題。然而,耶穌卻是超越這是非題,用生命來回答;祂給出的答案,卻是生命的救贖,是生命的答案。耶穌為何不定這婦人的罪呢?同時,祂不只不定婦人的罪,也不定這些要殺耶穌的人的罪,這代表甚麼呢?因為耶穌不是用定罪的方法,去把罪人全都殺死,若神要定罪,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。

耶穌來到世間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人因信祂而得救。因著耶穌來就是要賜下救恩給所有罪人,當然這時就不是定罪的時候;但不代表耶穌在末日審判時,不會定人的罪。因此,這段聖經的含意,不是代表沒有死罪、或是不必定罪;乃是代表耶穌先要給人恩典及機會,讓人可以找到一個赦罪之泉,讓人有機會悔改而得生。故這段經文不代表耶穌反應死刑,只是代表耶穌來的目的,乃是要救這裡所有的罪人,包括這婦人,以及這些想抓到耶穌的把柄的人(6)

這段經文,還是預表整個耶穌救恩的故事呢!因為來到耶穌面前的人,全都是不義的人,婦人可以代表羅馬書第一章的不義的人;而那些想找耶穌把柄的人,可以代表羅馬書第二章的自以為義的人。他們看不到自己的罪,以為高人一等,卻是同樣的罪人。而耶穌寫字的停頓時間,代表把律法的要求寫出來,是律法的過渡時期,讓人知罪。因為律法的目的,就是讓人知罪。而等到律法頒布後,人就知罪,律法就領人到基督那裡,救恩就出來。這就是最後耶穌把這兩批人的罪,都暫時赦免了,因為祂的救恩要出來,出來後才會再定人的罪。這就是神整個救恩的圖畫,是藉著這個故事,再次說明神的救恩的。可惜的是,他們沒有明白神的整個計劃,那些自義的人,一個一個都走了,只剩下明顯的罪人。

耶穌說「我也不定妳的罪」,並勸她從此不要再罪(11),是先給她救恩;但耶穌說這句話的背後,代表耶穌願意為她的罪而死,然後才有「資格」說這句赦免她的話的。因此,能夠說這句話,背後的代價是大的,是代表祂願意為世人捨命,代表祂的愛及救恩。然而,不只是為婦人捨命,也是為那些離開了的人捨命的。可惜這些人卻不知道耶穌偉大的救恩,都離開耶穌走了。

2022年2月20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六22-40

 20200220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約六22-40

五餅二魚的神跡行完後的第二天,他們就要找耶穌了。為何這麼快就找耶穌呢?原來這個大的神跡,雖然偉大,但卻只能供應他們一餐的食用。雖然他們那天晚上是吃飽了,都有剩下十二籃子的零碎,表示大家都是飽的;然而,凡喝這水的,還要再渴(13)。不是五餅二魚的食物,可以讓人飽足,乃是要得到從天上降下的糧,就是耶穌(32-33),然後才可以永遠不渴的。然而,他們經歷了神跡後,他們只看見吃餅得飽,卻不能看見神跡(26)。他們只要吃餅得飽,但卻不要行神跡的耶穌,看不見神跡背後的神;於是他們只是注重屬世的食物,卻不能看見屬靈的需要。他們是面對面看見耶穌,但他們得到的,不是耶穌的這位神,乃是耶穌給他們的屬世益處而已。今天我們敬拜神,是要得著耶穌呢?還是要得著神賜的福而已呢?同時,雖然得到神賜的福,但卻還是只要屬世的福,而不要屬靈的福,這是因為猶太人的眼瞎,看不見屬靈的需要,只看見屬世的需要。

他們看見了第一個神跡,就是五餅二魚的神跡,但他們看不見另一個神跡,就是耶穌履海的神跡。這個履海的神跡是接連五餅二魚的第二個神跡,這個神跡只是顯給門徒看,只是讓門徒經歷,猶太人卻沒有經歷過。也就是說,他們只看見第一個神跡,沒有看見第二個神跡。於是他們不知道耶穌覆海,就用人間的方法去尋找耶穌,以為耶穌要渡到海那邊去,必定是要坐船的(22)。但他們用人間的想法,怎樣想也不會想到耶穌已經履海過到對岸的。原來用人間的方法,是不能找得到耶穌的,一定要跳出人間的智慧,進到神的智慧中,才可以找得到耶穌的。他們後來是找耶穌的門徒,才找到耶穌的(24)

由於他們只看見第一個神跡,沒有看見第二個神跡,他們就只能看見吃餅得飽,而看不見神跡神跡背後的神(26)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甚麼是吃餅得飽呢?甚麼是看見神跡呢?吃餅得飽是第一個神跡所代表的,但第一神跡為何會發生呢?解答的答案,是在第二個神跡。第二個神跡是告訴門徒,耶穌是神的兒子(太十四33),因此才會有第一個五餅二魚的神跡發生。原來第一個神跡若只看見吃餅得飽,那是神跡的結果;但第二個神跡是告訴我們神跡的原因。神跡的原因,不是有五餅及二魚,乃是因為有耶穌、有神的兒子。有神就有神跡,得到神就得到神跡,這是第二個神跡履海的神跡所啟示的。

猶太人只看見第一個神跡,看不見履海的第二個神跡,於是他們只看見神跡的結果,但看不到神跡的原因。這就是為何耶穌說,他們找耶穌,不是因為看見神跡,乃是因為吃餅得飽(26)。也就是說,他們只看見神跡的結果,沒有看見神跡的原因。如此,雖然有神跡,但卻沒有完整的看見神跡的原因,只看見神跡的結果。今天我們是否也是如此呢?我們只會享受神跡的結果,卻沒有知道神跡背後的神,也沒有珍惜行神跡的神,而只要得到神跡的好處而已呢!

他們找耶穌,就表示一餐的食物,是沒有用的;但他們找耶穌,不是為了要得著耶穌,乃是為了再要一兩餐的食物而已。雖然是找耶穌,但不是要耶穌,乃是要耶穌所賜的福而已。今天我們的追求,到底是為些甚麼呢?是為了得神的福呢、還是為了得神的自己呢?耶穌沒有回答他們問的問題(25),一下子就指出他們的真正問題(26)。而他們的問題,是因為只注重屬世的食物,而不知道屬靈的食物,就是永生的食物(27)。耶穌指出有兩種食物,一是必朽壞的、二是存到永生的。然而,他們是聽不懂的。由於聽不懂,他們就插嘴問耶穌,要作甚麼才是作神的工(28)。這是轉移話題,因為被耶穌指出他們的問題後,不想面對問題,就躲到另外的話題中。這是否也是我們的問題呢?是否我們對某些聖經的話語是難明白的,或是聖經指出我們的問題時,我們不願意面對,就避開這問題,跳過這問題呢?

他們問的問題,或許自己也不知道為何要如此問的,他們要問作工的問題,就是勞力的問題。是否他們覺得,若我要得食物,是否就要付上勞力為代價呢?是否作了神的工,就可以換取神的食物呢?然而,耶穌如何回答呢?耶穌說,信神所差來的,這就是神的工(28,原文直譯)。原文的意思,不是譯為「神的工」,而應譯為「神的工」,沒有字。那這有何分別呢?這代表不是我們作工,乃是讓神作工。原來信耶穌就是讓神作工,不是我們作工給神,更是讓神作工。這就是馬利亞與馬大的分別:馬大是自己作工,不讓耶穌作工;馬利亞是安靜在主面前,讓主作工。於是馬利亞就可以享受耶穌給她的屬靈食物,就有生命的成長。

原來猶太人想得到屬世的食物(34),但耶穌的說話中,是把屬世的食物,變為屬靈的食物。耶穌要賜的,不是屬世的五餅二魚,乃是屬靈的糧,可以餵飽屬靈生命的(32)。我們發現,猶太人求的及說的,都只是「糧」(31,34),但耶穌要賜的食物,不只是糧,更是「真糧(32)。原來耶穌在回答他們時,是把這個糧字加上一個「」字(在原文中看得特別明顯);多了一個字,就是重點。他們說的是一般的糧,耶穌說的是天上的糧,是屬靈的糧,是供應屬靈生命的糧。然而,當耶穌加了一個字,改變了整個意思後,他們是不會知道及明白的。一字之差,就是屬世與屬靈的不同,但誰又知道呢!他們只會想到摩西在曠野的事,卻不知道真正的糧,不是餅及魚,乃是這位真神耶穌是一個人(),而不是一些物件。

原來第二個神跡履海的神跡,就是要門徒認出祂是神的兒子,或是要門徒知道,行五餅二魚神跡的原因,是因為有耶穌這位神存在,才有這神跡。若猶太人看不見耶穌是神的兒子,他們的問題,就只能繞在第一個神跡的思想中,所求的都只是屬世的食物而已。耶穌想把他們的問題提升,但他們還是聽不懂的。耶穌接下來的話,是說到屬靈的生命,是要來到耶穌面前得永恆的生命,那才是真正的永生的糧的得到(40)。然而,猶太人是不懂的,因為他們不懂,就得不到耶穌希望行在他們身上的神跡,那就是第三個神跡。這怎麼說呢?

第三個神跡,是希望猶太人可以信耶穌,就是信神所差來的(29),這就是神的工,就是讓神作工在他們身上。無論是第一個神跡、或是第二個神跡,都只是作在大自然之上,這種神跡對神而言是容易的。然而,還有一種神跡,是要作在人身上的,這才是「約拿的神跡」,是生命的神跡,是改變人心的神跡。然而猶太人卻不能產生這神跡,因為這神跡,不是只有神作就好,還要加上人願意讓神作的。耶穌說了這麼多的話,是希望他們被神作工、得到這個神跡,就是要他們接受基督,成為他們生命的糧。可惜他們聽不懂,也不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(因為看不到第二個神跡),於是就沒有辦法在他們身上作第三個神跡。

原來神要作的神跡,不只是五餅二魚的神跡,也不只是履海的神跡,這兩個神跡都是容易的。神要作的神跡是第三個神跡,就是作在人身上的生命神跡;而第三個神跡要達成,是先有第一第二神跡,讓人明白行神跡的是神,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後,才可以得到第三個生命的神跡。這就是神準備這兩個神跡的目的,是盼望人人都可以進入第三個神跡中,得到屬靈的生命。您我是否已經讓神把第三個神跡,作在我們身上呢?

2022年2月1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四27-42

 202202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約四27-42

正在談道之時,門徒回來了。這時剛好婦人與耶穌的談道就結束。由此就看見這一切都是耶穌安排的,無論是時間,是環境,都是耶穌算好的。耶穌差走所有門徒去買食物,為的是讓婦人安心,若是太多人在,可能婦人的心就比較不易開放,就不會太願意把她的醜事說出來。但因為耶穌安排的環境,就使她願意開放自己,這也是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;就是談道時,還是要有一個好的環境,不要太多的攪擾為是。因此,除了談道的內容、技巧外,還要使對方有一個開放的心、一個好的環境。這個環境,應是耶穌特別安排的。

婦人與耶穌談完道後,門徒回來時,她就離開了;可見她是比較怕人多、或是陌生人的。然而,當她回到城裡時,她好像變了一個人,竟然不顧一切,把她的事都張揚出去。她說:有一個人,把我所作得一切都說出來,難道這人就是基督嗎(29)?婦人本是是羞於見人的,也不太喜歡與人搭訕的,但當與耶穌談道後,她整個人改變了。她以前是逃避別人的,她中午出來打水,就代表她怕見人,因為她在城中應是一個人見人厭、惡名昭彰的人(因為她離過五次婚,在當時的文化中,應是被人拒絕、不受歡迎的人)。然而,她這時不再害怕別人,而且還可以把她剛得到的新生命見證出來,這是180度的改變。也證明福音的效力,可以完全改變一個人。

她這時還可以把水罐子撇下(28),表示她得了屬靈的水,就不必屬世的水;她已經算是一個得到新生命的人。她的渴已經解決了,因為最重要的,不是她肉體的渴,乃是她屬靈的渴。原來屬靈的渴,是在肉體之渴之上的,屬靈的渴得到解決後,似乎屬世的渴就不再重要。因此,水罐子也不必要了,因為她已經得到滿足。這與耶穌的情形有點相似,祂說:我有食物吃,是你們所不知道的。我的食物,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並且完成祂的工作(32-34)。耶穌本來是旅途疲倦的(6,7),祂也是餓了,才會差門徒去買食物的。然而,當祂得到屬靈的食物後,祂對屬世的食物,似乎就不覺得那麼重要。這也同樣地告訴我們,屬靈的食物,比屬世的食物重要;有了屬靈的食物,屬世的食物就可以不必吃。這或許也是摩西在西乃山上四十晝夜,與神面對面時,可以不吃食物之原因;也是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,因為祂與神面對面,可以四十晝夜禁食之故呢!

婦人得到新生命的路後,她整個人都變了,她的一生,就只是「渴」一個字,因著她的渴,她就不滿足。她的肉體飢渴、她的心靈飢渴、她的身體也飢渴。她找不到解渴的道路。甚至她身體的渴,用的方法也是效果很差的;因為她中午打水,耗費的精力、流出的汗、付的代價也是大的。這是一個有罪的人,為了避免別人的看見,而付的代價。因為她的罪,就羞於見人,於是付的代價去得水,就會較大。這也代表一個有罪的人,他的罪若不對付,他身體的渴也找不到快捷的方法去解決的。真正的原因,要解決渴的問題,原來正本清源是解決她的罪。現在她的罪得以解決後,她的水罐子就不必要了。這代表罪的問題解決,渴的整個問題都可以解決。她的心、身、靈的飢渴,都可以因著罪的解決,而得以解決。這就讓我們看到,一個人最基本的問題,是因為罪的存在。因著罪的存在,她不敢黃昏打水,她付的勞力就比別人多。這就是一幅要汗流滿面,才得飽足的圖畫。但當她的罪的問題解決後,她不只可以留下水罐子,而且還可以向別人作見證,可以面對群眾而沒有壓力。這就是一個得釋放的人的寫照,是裡面的新生命,把她整個人都改變。這也代表她的罪得赦後,重擔就脫落了。

同時,她的改變,也使到眾人看見,並且相信她的話。為何這麼多人相信她的話呢(30)?因為不只她說的話,而且是她行為的改變!因為她在平時,是不敢見人的,她有五個丈夫,現在有的不是她的,這是見不得人的事呢!平時是要躲開眾人的目光的,但現在竟然不再害怕,把她的醜事張揚出來呢(29)。原來以前的她,與現在的她是明顯的不一樣,就吸引人到耶穌那裡去看看:誰有這麼大的本領,可以改變這個婦人呢!原來一個本來是惡名昭彰的人,現在改變了,他的見證就比一個本來是普通人的改變,來得震撼呢!

耶穌說祂的食物,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這是屬靈的食物,原來我們屬靈的食物,共有兩樣,一是神的話,二是遵守神的話。這兩樣原來是連在一起的,是不能分開的。遵守神的旨意,那神的旨意在那裡呢?就是在神的話、在聖經裡。當我們讀經後,就是食神的食物,因為神的話就是屬靈的食物。然而,原來不只是讀神的話,而且還要遵守神的話,作成神的工,那才是真正的食物呢!我們是否可以不只讀經,而且行出聖經中神的吩咐,完成祂的旨意,作成神的工呢!

作神的工其中一點就是收莊稼(35),那是屬靈的莊稼,而不是屬世的一般莊稼。屬世的莊稼,是有時間性的,然而,屬靈的莊稼,是隨時都要收的(35)。屬世的莊稼,不能存到永遠,但屬靈的莊稼,是存到永遠的(36)。我們是否知道,傳福音是沒有時間性的,是每時每刻都要作的。我們的藉口,常是等一下,等到時機成熟,等到我生命成熟才傳福音。但從這婦人的表現,她一信主就可以作見證,而且就有這麼大的功效來看,我們這些信主多年的人,有她這麼熱心嗎?

城中的人信主,原來有兩個管道,一是聽到婦人的話,二是看見耶穌。前者是任何已信的人都可以作的見證,是生命的見證,是自己經歷的見證。後者就加上神的話,加上讓人聽到耶穌的話。初信主時,我們不太懂神的話,但自身的見證,就可以傳福音。因此,傳福音是沒有時間的限制的,只要是信主的人,就可以傳福音。當然要更深地讓人更牢固地相信,就要加上耶穌的話,這就是耶穌留多兩天之故,因為祂要作初信後的造就工作,讓她們的信更加牢固(42)

2022年2月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約一35-51

 20220206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約一35-51

這一段我們看到的,是從約翰的見證,轉到耶穌的出現。35-42節,是約翰在本章最後一次的見證,他成功地把兩個門徒,轉到耶穌身下;代表他的見證是成功的,他所做的與他所說的是一樣的。他以前只是說說,現在他把他說的話,都做了出來,主動把人帶到耶穌面前。他的事奉只是為了高舉基督,並不計較個人的得失;一個成功的見證,是把人帶到耶穌面前,而不是帶到自己面前。原來約翰的服事,最終的目的,就是把人帶到基督那裡,這就是成功的見證。

這一章中先是有約翰的見證,他用說話來見證基督(15);他說的話,是介紹基督是神的羔羊(29),以及是神的兒子(34)。他謙卑自己,高舉基督,這是從他的說話中就可以看得到的。一般人高舉基督是可以做得到的,但施洗約翰除了高舉基督外,更重要的是他謙卑自己。他不只是用嘴巴高舉基督(15,30),用嘴巴謙卑自己(27),而且他做得到自己所說的。他這一段中,就讓他的兩個門徒,從他這邊轉到了基督那裡。這就代表他確是在行動上高舉基督的人,而當他高舉基督時,他自己就失去了兩個門徒。然而,他並不因此而悲傷,反而是高興及喜樂的(26-30)。他為主作見證,並不是為自己的名聲,他到了一個地步,是把人帶到耶穌身邊,而不是自己身邊。他服事的結果,可以是高舉基督,但同時也是自己變成一無所有,他也不在乎。

很多人服事耶穌,是可以高舉耶穌的。但能夠一方面高舉耶穌,而且自己完全捨去一切、自己衰微的人,卻是少見的。一般人服事耶穌,可以為了高舉耶穌,但自己也望被高舉的。能夠如約翰一樣,當他見證基督後,自己一無所有,只有基督得榮耀的人,是少見的。我們可以如此嗎?

約翰在這一章中多次作見證,他作見證的內容,他所說的話,都是高舉基督的(15,19,29,三次說話見證基督)。到了今天這一段經文,他的見證除了說話外,就把人直接帶到基督那裡,而他就失去了兩個門徒。這樣的見證方式及過程,是我們要學習的。因為這是捨己的見證,自己是毫無所得,只有為基督而捨棄一切,是值得我們效法的。到了這一章的末了,我們就不見了約翰,只見耶穌。約翰就漸漸退場,而只剩下耶穌的出現。這也是成功的見證,最先是約翰出場,後來他就退場,只剩下耶穌出場。原來我們的見證,到了最後,是把人帶到耶穌那裡,而自己可以一無所有,這樣的服事,你可以嗎?這才是真正為主作見證的正確路線,但我們是否能夠這樣服事主呢?

施洗約翰的兩個門徒,只因聽了約翰多次的說話見證,而當耶穌出現時,經約翰的指示後,他們就跟了耶穌(37)。這代表甚麼呢?第一,約翰不斷的高舉基督,他們聽進去了。第二,他們信服約翰的話,知道他們的老師的說話,一定是可靠的。因此,他們完全接受他的話。因為他們先接受了約翰這個人,然後才會接受他的話。也就是說,他們知道約翰是不會說假話的,就因著相信這個人,然後就相信他的話。今天我們說的話,若要別人接受的話,原來是先要他接納你這個人,才可以得到他接納你的話的。而約翰就可以做到這一點,表示他平時的為人處事,是被人尊敬的。

然而當門徒尊敬約翰,也聽他的話時;這時他們的決定,是要離開約翰的,這就成為兩個門徒的掙扎。要接受約翰的勸導,相信他的話而離開約翰,是感情上的難處,但若耶穌果然如約翰所說的美好,那就不易取捨。而且約翰應是主動勸他們離開,要跟從耶穌的。那就在兩難之間,不知該離開可敬及可信任的老師,到耶穌那裡,還是留下跟從約翰了。而這個決定,一定加上約翰的大力鼓勵,才可以促成他們跟從耶穌的。因此,雖然似乎是兩個門徒最後是跟從耶穌,但約翰的鼓勵及勸導,是功不可沒的。這就是約翰的捨己精神,是完全為基督而活的,沒有自己的得著,甘願犧牲一切而服事基督。這樣的服事,是主動的捨己,是極力的高舉耶穌,是我們服事的榜樣。

當安得烈跟了耶穌一天,他與耶穌生活一天後,就知道耶穌是彌賽亞,就找到他的哥哥西門,而西門也就跟從了耶穌。這樣的見證,是簡單的,是以自身的經歷告訴哥哥就好。這是一種傳福音的方法,是把自己的得著,自己的經歷說出就可以。而腓力的傳福音,就不只是用經歷,而是要引經據典,希望說服有頭腦的拿但業(45)。然而,這個有頭腦的拿但業,是理智型的,是根據人的頭腦作出的判斷(46);並不接受腓力的解釋,因為他有自己的想法。這時,人能做甚麼呢?這時就是耶穌親自行了一個神跡,然後拿但業才相信及接受耶穌。不只是耶穌行神跡,而且加上拿但業追求的心志,才可以行出神跡,讓拿但業接受耶穌。這怎麼說呢?

當耶穌說,腓力還沒有招呼你,你在無花果樹下的時候,我就看見你了(48)。這是一個怎樣的看見呢?為何這個看見,就令拿但業屈服呢?這個看見,是耶穌看見了他的心,看見了他在無花果樹下的立志起願。他一定是有心追求耶穌,就在無花果樹下立誓,希望見到彌賽亞。而當他立志後,耶穌果然出現了,而且還告訴他,他在無花果樹下的立志,耶穌看見了。這就是兩個人的默契,他們的對話,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對方在說甚麼;因為這是拿但業私下的起誓,只有拿但業及神知道。因此,耶穌說這句話,是把一個神跡作在拿但業身上,讓他靈裡的眼得以看見耶穌,因而接受耶穌。他先前是用屬世的眼看拿撒勒出的人,現在他屬靈的眼開了,就看見了耶穌的神跡,就使他可以接受耶穌。

而耶穌最後說的話(51),代表耶穌還要行更大的神跡,這神跡就是天開了,就是人與神可以相通,就是神的救恩可以降臨到人間。從拿但業個人的神跡,讓他得以認識基督;到救恩的臨到世人,讓世人可以與神相通,這是更大的神跡。而耶穌降臨的目的,就是使人與神和好,使人藉著人子而得救恩,並與神相交。因此,最後的一節聖經,是耶穌把祂的救贖工作,及來到世上的目的,藉著拿但業的得救顯明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