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利12



2015/10/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2

這一章是說到婦人生產的不潔淨,這是裡面的不潔淨,與第十一章所說的外面的不潔淨有所不同。十一章的不潔淨,是我們碰到外面的死屍,或是吃了不潔淨之物,而引起的不潔淨,這是環境的不潔淨,是世界的不潔淨。然而,現在這一章中,是告訴我們人的不潔淨,裡面的不潔淨;是藉著生孩子的事情,讓人知道人是罪人。因著人是罪人,人在母親懷胎時就有了罪,人因為有罪,人就不潔淨了,這是裡面的不潔淨。而母親生出了一個罪人來,使世上多了一個罪人,這就是不潔淨了。原來不潔淨不只是外面的,而且是裡面的,是我們的生命裡面,就有不潔淨的罪,而這個不潔淨,會與我們外面的不潔淨很易結合一起,就會敗壞我們的生命的。

為何說這一章是說到裡面的不潔淨呢?是生命中出來的不潔淨呢?神是藉著生小孩,來說明人的罪,人的不潔淨。生命中的不潔淨,是以生出一個新生命來代表。一個新生命的出來,那應該是很高興的事,因為人總是喜歡新生命的,人總是喜歡小孩子出來的,因為這是傳宗接代的問題也。然而,生孩子既是歡喜的事,為何母親還是要受苦呢?母親應該歡喜才對,這就讓我們想到罪的問題了。生出一個孩子,從屬世來看是喜悅,但從屬靈來看是多了一個罪人,那就是不潔淨了。

本來當罪未進入世界之前,生養眾多是一件快樂的事,是不會不潔淨的,也是神的命令(參創1:28)。然而,當人犯了罪後,神就對女人說,「我要大大增加你懷胎的痛苦,你必在痛苦中生產兒女…」(3:16,新譯本)。因此,這就明顯地在人犯罪前,以及在人犯罪後的不同。因著罪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就從一人而來;而這個死亡,就進入每一個新生命中了。同時,由於罪已經在世上,那每一個新生的嬰兒,就都有了罪。這就是神藉著生產,讓我們想起原罪來;就是大衛所說的,他在母胎中就有了罪之意(參詩51:5)。因此,生孩子本應是高興的事,是得了一個新生命,是讓母親喜樂的事;然而,由於罪入了世界,每一個新生兒,就都帶著罪來到了世界,這就是使人不潔淨之來源了。

因此,第十一章是說到外面的、環境的不潔淨,但第十二章則藉著生孩子的事,告訴我們人裡面的不潔淨,是每一個人在生下來的時候,就已經不潔淨了。我們應知道我們自己的己,是有罪性的,除非是得到基督的救贖,才可以得到潔淨的。外面的不潔淨,用水洗就可以了,這就如耶穌與門徒洗腳一樣,把世界所染的塵洗去就好了。但裡面的罪,就不是用水洗就可以的了,乃是要用血來洗的;這就是為何這種不潔淨,要獻上贖罪祭及燔祭的原因了。贖罪祭及燔祭,常是連在一起的;當我們獻上贖罪祭、贖了罪後,我們要做的,就是把我們全人再次獻上,能為神用,這才是神要我們去做的目標。

今天我們要知道,我們所面臨的環境,外面的用神的話去潔淨就好了,而裡面的就要用基督的寶血去洗淨,才得潔淨的。因此,一個信主的人,是要時常靠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的裡面;也靠神的話語,潔淨我們的外面。使我們能成為一個分別為聖,為神所用的人。

當時的婦女,最基本的本分,就是生孩子,就是要生男孩子,這是當時女人的責任。而當婦女能生孩子時,是很喜樂的事,那為何會因而被困40-80天呢?這就是因為罪的原故:婦人生孩子一方面是喜樂的,但另一方面,也是當人犯了罪後,神對女人的懲罰。因為是女人先犯罪,神就讓女人多受生產之苦。這就是為何一件喜樂的事,會變成痛苦之事了,這是因為罪而產生的。這也可以使我們更有機會悔改及默思,使女人在這40-80天內重新來到神的面前,讓她們有機會彌補她們的錯,而重新得神的喜悅。

當婦女生下一個孩子時,一方面多了一個新生命,這是喜悅的;但另一方面,又多了一個罪人,這是悲哀的。本來亞當夏娃若不犯罪,罪若不能入世界之時,生下來的孩子,就不是罪人,那就是一個屬神的生命了。但當人犯了罪後,雖然生下孩子,但這孩子是一個罪人,那世上就多了一個罪人了,這是從靈裡去看的。因此,這一章短短的經文,把婦女生產的規矩寫出來,其中一個意義,就是要我們知道,生產本是喜樂的,但生產也是在屬靈的意義上,多了一個罪人。若我們作母親的不知道這件事實,就會在教養上出問題。因為對小孩而言,我們都會覺得他們可愛的,這是嬰孩的一方面。但另一方面,他們也是罪人,他們有生下來的劣根性,是我們應注意及對付的。若我們不懂得對付孩子的劣根性,我們只懂一味迎合他們的口味,這就成為助長孩子的罪性的幫兇了。

這裡說到男與女的分別,一個要40天,一個要80天,這是甚麼意思呢?聖經是沒有解釋的。我們相信,除了一般的意義,還會有屬靈的意思的。一般的意義是甚麼呢?無論生男或女,婦女的身體都會受損,因此,休息四十天是生產後每個婦好都要的,是恰當的。那生了女的,為何要多休息呢?因為當時的風俗,只有生男才覺得有價值的,若婦女生了女嬰,一般是會難過、悲傷的。這是精神方面的不健康,一般人看不到,但神看到了,就讓她們多休息一倍的時間,以調整她們的心情。這是神的無微不至,也是神了解人的心,是我們看不到的保護,但神看到了。這是從健康的角度,去解釋男女不同休息日的原因。

除了一般的原因外,還應有屬靈的意思的。甚麼原因使男與女不同呢?第一,當時先犯罪的是夏娃,而不是亞當,因此,是夏娃上了火線後,不敵撒但的攻擊而敗亡的。因此,女人就成為在屬靈上與男人不同之因了。而神要讓女人在生產的事上,多多思想及悔過,尤其是再生下女人時,那不潔淨的日子,家居的日子更多,就是因為女人是先犯罪之故也。第二,女人的後裔,要傷蛇的頭,而女人的後裔是男人。因此,若生下男人,就比女人有盼望,因為犯罪後的拯救,是從女人的後裔出來,是從男人出來的。因此,生下女人就表示沒有拯救的盼望,是不能使人脫離罪惡的;如此會使婦女失望。

原來當人犯罪後,我們的盼望是基督,而基督就是女人的後裔。因此,整體而言,一個女人若生下女人,那就是沒有盼望的(這是對贖罪方面而言)。這就是為何她就要為此而多居家40天之故。但若生下男孩,這雖然不是針對某一個女人為特定的對象,但整體而言,男人還是有機會成為女人的後裔的。也就是說,總是有一個男人,會成為人類的救主的。而這個男人,當然不會從女人中去找的;故生下女嬰的,就是完全沒有希望的了。

其實女人生產每一次都帶有盼望的,就是能生下一個救贖主,就是生下一個男嬰,成為眾人的拯救者。因為萬物都勞苦嘆息,表面是等候神的眾子顯現(8:19-22),但要眾子顯現前,就要有基督的誕生了。因此,萬物都在等候盼望基督的降生,能把罪除去,這才是全世界的希望。而每一次女人的生產,都成為這盼望。也就是說,女人每次的生產,一方面是產生了罪出來,但另一方面,又有可能帶來除罪的盼望,就是產下基督來,這就是為何男嬰比較家居少的其中一個原因了。

在神的眼中,只有兩個人,一個是先前的亞當,一個是末後的亞當;而先前的亞當犯了罪,神所喜悅的,就只有一個末後的亞當,就是基督。因此,世上只有一個人,就是基督是神所喜悅的,這個人不是女人;於是生下女人,就沒有盼望了。而在屬靈的預表上,女人是屬世的,是必須在基督內才有希望的。因此,女人是預表一切不屬基督的人,是與男人不同的。

此外,另一個屬靈的意思,女人代表軟弱,男人代表剛強,然而,剛強的人也是要居住40天,表示我們肉體的剛強是沒有用的,只有來自基督的剛強,才是有用的。而軟弱的人,也比剛強的人多40天,這是說到無論是剛強,是軟弱,在神面前都要經過潔淨後,才能被神使用的。

故此我們明白了,生產之苦一方面是犯罪後的咒詛,但神同時也讓生產成為人犯罪後的另一個盼望,就是要生出女人的後裔出來。若是如此,生產就是很重要的了,它一方面代表罪的咒詛,另一方面也代表罪得拯救的盼望。當神把咒詛給人時,也同時給人咒詛中的盼望,這就是神的恩典,神的救贖之路也。

這裡的獻祭,是為婦女而獻,是為她的不潔淨而獻,而且是罪帶來的不潔淨而獻的。這不是為嬰孩而獻,因此,似乎原罪暫時不必獻祭,但犯了故意的罪後,就要獻祭了。

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利8:22-36



2015/10/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:22-36

這一段是說到承接聖職的第三個祭,這個祭與贖罪祭、燔祭、平安祭、素祭是有相似的地方的,似乎是五祭混在一起的感覺。為何稱之為五個祭混和呢(或四個祭,因為贖罪祭一般包括了贖愆祭)?因為這祭有把右腿燒在燔祭壇上(25-28,參1:9),而五個祭中,把動物的身體燒在燔祭壇上的,只有燔祭是這樣。而承接聖職的祭,是把動物的右腿燒在壇上的,但又不是全動物的肉都燒,故它有部分的燔祭的味道;這是燔祭。

而素祭呢,因為這祭有把無酵餅、油餅、薄餅獻上(26),這就是類似素祭的地方(2:4)。雖然平安祭也有把餅獻上的例子,但平安祭所獻上的餅,不只是無酵的,而且也是有酵的(7:12-13)。只有素祭所獻上的餅,是不能有酵的,故這祭是類似素祭的地方。而平安祭呢,這祭有以搖祭作為獻上的祭(29),這是平安祭中的搖祭;同時,祭司可以把這些肉煮了,在會幕門口吃(31),這也是類似平安祭。因為所有的祭中,獻上祭物的人能夠吃所獻之祭物之肉的,只有平安祭可以也。而贖罪祭呢,摩西把羊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、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指上,這就是血抹在人的身上,同時,他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(24),這也是贖罪祭中所要做的事(4:25)

因此,承接聖職之禮的祭,是包括了五個祭的精華的。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一個事奉神的人,他是必須要有這五個祭的獻上,然後他才可以為神所用的。這五個祭所代表的意義,贖罪祭及贖愆祭是代表我們要靠基督的寶血,過一個不得罪神,也不得罪人的生活。素祭是代表我們要在生活上過一個勝過罪惡的生活,過一個簡樸的生活,把我們的行為,活出美好的見證來。燔祭是代表我們把全人獻上,是沒有保留的,不只是全職,而且是全心為主而活。平安祭則是感恩祭,是常常經歷神的恩典,帶著喜樂的心去事奉神,天天經歷神給的恩典,並且知道是神的恩典,然後存感恩之心去服事神。

一個服事神的人,是有講究的,是要經過七天的承接聖職之禮,讓自己的身心靈都潔淨了,才可以為神所用的。今天我們服事神也是一樣,我們應該在這五個祭的啟示下,按神所啟示的原則去服事神,而不是隨自己的意思去服事神。舊約服事神的祭祀之事是煩瑣的,也是嚴謹的(35),若不是存一個感恩之心、喜樂之心去服事神,是很容易淪為形式的服事的。
在承接聖職之祭之前,有兩個祭,一是贖罪祭,一是燔祭,這是一般必需獻上的祭。贖罪祭是必須獻的,每一個人都有罪,因此,就必須獻上。而燔祭呢?本是可獻及可不獻的祭(1:2),而不是強迫性的。然而,作祭司的人,是必須獻上,而沒有選擇性的。這就告訴我們,若我們是服事神的人,我們就必須是一個全心事奉的人。所謂全心事奉,就是我們的一切是屬神的;我們所做的,完全是為神而做的;這就是全心事奉。舊約時的祭司,不只是要全心事奉,而且要全職事奉,他們的職責是管理會幕的事,是不能有其他的職務的。而新約的事奉,因為每一個人都是君尊的祭司,我們本來就是一個全職為神的人,但我們是否全心為神,這也是我們要注意的了,因為神所要的,是全心的事奉,而不只是全職的事奉也。

承接聖職之禮中,有一個動作,就是把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、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。這就是說,要把血抹在耳、手、及腳上。血是代表救贖,是神買贖了我們,那我們的耳、我們的手、我們的腳,就都要被神所用了。以前的血是抹在物件上,但一個服事的人,血是抹在身上的。也就是說,神所要的聖潔,是人的聖潔;神所看重的是人,而不是物品。我們這個人是神所買贖回來的,因此,我們就應是全人屬神的。而耳、手及腳只是代表性的,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全人,都是歸神的。

耳是代表聽,聽甚麼呢?就是聽神的話語,就是要知道神的旨意。一個服事神的人,服事的基礎是神的話語。我們不能按自己的意思去服事,也不能按社會的方法去服事,我們乃是要百分之百按神話語的原則服事。舊約時的服事更是如此,若不按神的話語去服事,會有殺身之禍的(參十章)。一個服事神的人,若對神的話語不清楚的話,那是不能服事神的,這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。

手是代表作神的工。我們的手所做的事,都應是為神而作的,而不是為己而作的。我們所作的一切事,無論是聖是俗,都是聖的、也都是為神而作的。作事是代表一件一件事情的完成,這算是我們點的服事。而腳呢?我們的腳也是屬神的,那我們的腳怎樣服事呢?我們的腳要走在神的路中,而不能有任何的偏離,這是線的服事,是持續的服事;因為走在神的道路中,比我們作某一件事的完成更加重要。我們若不是行在神的路中,那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,都是白做的了,因為一個人若不在神的路中而行,只按自己的意思而行,那他所作的事,無論外表是多屬靈的,也都不是為神而作的,也都不會討神的喜悅的了。

為何不抹在眼上及口上呢?當然這是會有髒的感覺,但屬靈的意義是有代表的。這代表神不是要我們用自己的眼去判斷事情,乃是用聽的方法去明白神的話,就是要得到神的啟示,我們才會知道。而我們的看,是根據我們的聽,是從聽而來的。當然我們的聽,是聽神的話,而不是聽世界上的話也。那為何不是口呢?因為神要我們聽了後,不是用嘴巴去實行,乃是用行動去實行。我們要走的路,是神的路,我們要做的事,是神的吩咐。用生命的見證去榮耀神,而不只是用口講也。若我們的行動是有見證的,不必口說,別人也會問我們,而得知神的救恩、神的榮耀的。

祭司就職時,是要有膏油及血兩樣的,膏油是代表聖靈,血是代表基督的救贖。我們為主作工時,不只要有基督的寶血,而且要有聖靈的膏抹。一般的人,或者只要血就好;但祭司不只要血,且要膏油,就是需要聖靈的恩賜、聖靈的充滿。若我們不靠聖靈,我們是不能服事的。今天的教會,大都不能聽得到聖靈的聲音,就只能按人的意思去服事,只能把社會的一套加入來,這是很可惜的。教會不只是辦事,更是要服事;而服事的對象,是主自己。我們就必須用神的方法,聖靈的啟示,去完成神所要我們的工作了。雖然服事的完成,大都要完成一些的工作;但工作的完成,不一定代表服事的完成;這兩者不一定是等同的。

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利5

2015/10/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5

今天所說的祭,是贖愆祭,而這贖愆祭,其實是與贖罪祭分不開的。簡而言之,贖愆祭一方面也是贖罪祭的一種,但除了在神面前贖罪外,還要加上對人或對神(聖所的聖物)的賠償,兩者都有包括在內的。因此,贖愆祭就等於贖罪祭加賠罪祭了。這是因為人犯了某些罪後,它不只是得罪神,而且也虧欠了人,就是得罪人。而對神這方面,我們贖罪就要用贖罪祭;但對人這方面,我們就不只是賠罪就可以,還要加上賠償這個人的損失,這才是我們要做的。因此,贖愆祭是對神要贖罪,而對人要賠償的祭,是代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行為稍有差錯,而使人受到損失時,所要作的事。

例如在這裡所說的:若我們有該說的話卻沒有說(1),或是不該說的話我們說了(4),這些都是我們在生活上道德的義務。例如若是真理的維護,我們是當說的,但卻沒有說,如此會損害人的利益時,我們就會虧欠人了。這是因為我們沒有盡好我們的本分,沒有在道德上行出該行的事,於是我們就使人受到損失,這就是我們的罪了。

反之,若我們不該說的話,卻說了出來,那也會使人的利益受損,這也是我們應注意的。例如別人若把他心中的難處及秘密告訴我們,而我們聽了之後,卻把別人的隱私隨意張揚出去,使別人因而難堪時,我們就虧欠別人了。這就是我們把不該說的話而說出去,這就是冒失的發言,就是我們的罪了。而這類的罪,是我們的責任,是該注意而未注意的,是我們的過失,我們就應為了我們所作的不當的事而向神贖罪,也要向人賠償了。因此,我們也應注意我們日常的言語,每一句說話,都應謹慎考慮是該說或是不該說,使我們凡都可以讓人得益處。

這一章所說的事,大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上的小節,有時若我們不注意的話,這些生活上的小節,就會成為別人的損失。因此,我們要作一個細心的人,我們要在細節上注意,養成一種習慣,成為一個注重細節的人。若我們能在小事上忠心,我們也必可以在大事上忠心的。若我們不在小事上忠心,我們也不會在大事上忠心的。神所使用的僕人,大多是細心的人,因此我們要學習作一個細心的人,也可以注意別人的感受。

其實有時若我們不注意細節的話,或許有一些人就因我們這樣的性格而受到了損失,這就是我們的疏忽,而使人受到了損失了。這時我們就要不只賠償別人的損失,甚至要再加上五分之一了。因為加上了五分之一,是給我們自己的警惕,讓我們以後不會再隨便犯錯也。
因此,人有對神及對人的本分,我們的生活細節,都是為了神而活;我們也是要使人得福的。因此,若我們的不小心,而使人得到了損失時,我們除了向神認罪外,也應把別人的損失賠償,這是我們的義務。

這裡是說到贖愆祭,而贖愆祭是包括了贖罪祭,也是贖罪祭的一種。其實利未記這裡所說的五種祭,都是互相有關係的。例如燔祭也有贖罪的意味(1:4),而這裡的贖罪、贖愆祭也包括了燔祭(10)。燔祭是在贖罪祭後獻上的,這代表當我們的罪被除去後,我們就應把我們再次獻上,不只是認了現在的罪,而且是再次把我們自己獻上給神,讓我們之後不再犯罪,讓我們可以靠著神再過一個謹慎而奉獻的生活。

此外,贖罪祭贖愆祭又與素祭有關連(13)。贖罪祭若力量不夠獻兩隻班鳩或兩隻雛鴿的話,就可以獻上細麵;但不可加上油及乳香(11),也就是說,若加上油及乳香,就等同素祭了。為何不能加上乳香和油呢?因為贖愆祭是代表疏忽的行為,是不好的行為;不好的行為,就不是如素祭一樣,可以獻給神了。因此,由於這是沒有見證的行為,就要把乳香及油除去了。素祭是等於我們立志過一個樸素的生活,也把我們的好行為獻給神,是可以滿足神及人的行為。這裡其實是說到沒有油及乳香的素祭,是代表這時這個人沒有好行為,他應注意恢復好的行為,讓他以後的行為,可以加上乳香及油而獻給神用。

這裡有一個比較難解的地方,就是窮人的贖罪祭,可以獻上麵,可以用不必流血的麵來替代(11);如此豈不是違背了神的意思嗎?因為神的想法,是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的。為何神容許不流血的贖罪祭呢?可能的意義,第一是代表神希望人人都可以贖罪。但若他是極窮的人,他就不能獻上流血的牲畜,那他的罪就不能赦免了。這不是神的心意,因此,神就把另一條特例告知,可以以麵來取代,但還是按火祭的條例而獻上。如此,就讓人知道,神的心意,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罪得赦免的機會的。

第二,若這裡說到不流血的贖罪祭,其實只是預表神要救贖我們,但因為這祭沒有流血,故只能代表神的心意,但仍需要基督的流血,舊約的所有祭才得以完全的。因為即使是獻上其他的牲畜,也流了牠們的血,也是不能赦罪的,只有等到基督來了,祂的血才真可以為我們贖罪。因此,舊約是不完全的,舊約所有的條例,是必須要等到基督來了,才真可以完全的。舊約只是預表,目的是要等待基督來了,去把之成全的。


這裡又說到,人犯了罪,有些人會知道自己犯了罪,有些人卻不知道自己犯了罪的。為何會有人知道,又會有人不知道呢?當然這與我們是否與神有好的關係有關,因為與神有美好關係時,我們就可以隨時從神得到啟示,就可以知道自己有甚麼隱而未現的過犯了。然而,除了與神的關係外,也有與我們是否細心有關。有些人是比較粗心,他就自然會存著大而化之的態度,不會覺得自己的粗心,會影響到別人,會做成別人的問題的。因為細心的人會注重細節,但是粗心的人,卻覺得無所謂的。於是他們雖然犯了錯,但還不是覺得自己有問題的,這是因為他覺得這不是大問題,也不是故意的,他就沒有罪惡感的產生了。然而,雖然沒有感覺,也不知道自己犯了錯,他還是算為有罪的(217)。因此,我們要在生活上注重細節,因為一個細心的人,並能為別人著想的人,是別人所尊重的。

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利1:1-9


2015/10/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利一1-9

  利未記是記載人如何來到神的面前,以及如何過一個聖潔的生活的一卷書。而開始時是說到人的獻祭。也就是說,人的生活,是從獻祭開始的;人與人的關係,人與事的關係,以及人的整個生活的開始,是以獻祭開始、以與神的關係開始的。這就如羅馬書十二章1-2節所說的一樣:當基督作成了一切、我們得到了神的救恩、知道了神的慈愛及憐憫後,我們所要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要獻上自己作為活祭。利未記所獻上的是死祭,就是死的牲畜,但羅馬書十二章所獻上的,卻是活祭。這是舊約與新約的不同,因為舊約的祭物,在新約時耶穌已經全為我們所獻上了。而在新約的時候,我們要把我們的全人獻上,這是回應主的愛,這是把自己獻上,而不是把牲畜獻上了。把牲畜獻上,這是別人,這是替代。牲畜的血是永不能替代我們的罪的,惟有基督的血,祂有無限的生命,祂才可以替代我們的罪。因此,新約時代我們的生活,是從獻祭開始的,而利未記的生活,也是從獻祭開始的。

利未記的生活,開始時也是獻祭,這代表我們若要有一個對的生活,若要有一個正常的生活,那我們就先與神有一個正確及對的關係。若我們與神沒有一個對的關係,那其他的一切生活,都會出問題的。因此,利未記的記載,是一步一步來的,它雖然是在舊約,但它的啟示是超越時空的,也與每一個信徒有分。它是從神來的啟示,是說到基督徒的一個聖潔生活,是如何開始、如何繼續,以及如何過的。

這裡一開始時說到獻祭,這是神從會幕中的呼召,是透過摩西、而向祭司及以色列民說的。也就是說,這是從神來的呼召,呼召我們過一個聖潔及合乎神的旨意的生活。這個生活,就是從與神的關係開始,這是會幕的生活。會幕的生活,是注重在與神的關係上,是先把與神的關係打好了基礎,然後才談到其他的生活方面的。

此外,這裡的奉獻,是自願性的奉獻,因為神曉諭摩西說: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…。這裡說到「若」,「若」就是可以做,也可以不做。這樣的呼召,就代表是自願的,而不是強迫性的。為何是自願呢?自願是代表我們一切都是自發性的,一方面是神的心意、神的盼望,但另一方面更是我們自己的甘心。神不希望我們作一個機械人,神希望我們以自由意志來揀選走神的道路。因此,神雖然希望我們與祂有好的關係,但神也不勉強我們,祂是希望我們選擇自動的愛祂。這在羅12章中更清楚的說明。保羅說:我以基督的慈悲(慈愛)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這就是神的勸勉,神不是強迫我們,不是一定要我們被迫的事奉祂,乃是因著祂的慈愛、因著祂的能力、因著祂的恩典,而被祂所吸引,而開始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。

因此,這裡的獻祭,第一是神的心願,是神的呼召,是一種分別為聖的生活。第二這是人的自願,不是神的強迫。神希望我們選擇愛祂,也希望人能享受神所賜給的恩典。第三,若要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,那就必須是從與神相交這一方面開始的。一個人若沒有正常的與神之關係,他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的。一切的生活,都是從與神的正常關係開始的;若沒有正常的與神關係,也不可能有正常的與人的關係的。我們今天也是如此,若要開始一個聖潔的生活,開始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,我們就必須要注重與神的關係。

這裡的獻上火番祭,有兩個意義,第一是全人的獻上,沒有保留任何的一點點。火番祭是要完全獻上的,這代表我們的全人,是全部獻給神,全部為神所用,沒有一點點是為己的。今天我們有奉獻,但常常不是全然的獻上,我們是會留下一點為己用,就如亞拿尼亞及撒非喇一樣。這樣的奉獻,就等於沒有奉獻,就等於不是奉獻了。神所要的祭,乃是全然獻上的祭,是我們的全人,而不留下任何一點是為己的。

第二,這是與贖罪有關的(4)。這個祭雖然表面是火番祭,但卻也是有贖罪祭的意味。為何這祭有贖罪祭的意味呢?因為這祭是完全的獻上,而我們要獻上我們的全人時,神是不會要一個有罪的人的。因此,若我們要把自己獻上時,那就是獻上一個無罪的人了。而當我們獻上火番祭時,那其實是代表背後已經有基督為我們贖罪了。這也是羅馬書12章的要旨。因著基督為我們死、為我們活,因此,我們才可以獻上這祭的,否則神是不會要我們獻上的。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救贖,那我們所獻上的,是不潔淨的有罪之身,那我們獻上的,怎能討神的喜悅呢?因此,火番祭雖然不是贖罪祭,但能夠獻上火番祭時,就代表這背後已有基督為我們贖罪了。而這時的贖罪祭,就是隱藏的了。因此,火番祭不是贖罪祭,至卻提到為他贖罪(4),這就代表火番祭隱藏了基督的恩典,隱藏了神因著基督的代贖,我們就可以得到神的赦罪了。

這裡說到宰公牛,公牛一般是耕田用的,而我們養大的牛,要獻給神,這是一個犧牲,也是一個信心的功課。這裡會獻上給神的牲畜,有價值大的,也有價值小的;這一方面代表人的貧富,但另一方面也代表人的信心大小。有些人的信心是大的,就獻上大的;有些人的信心是小的,就獻上小的。若我們對神有信心,我們所獻上的若為神所用,則神必會把更大更多的給我們的。

這要又說到剝皮切塊(6),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是代表我們的捨己,是要完全的捨己。也代表我們沒有外表的裝飾,我們只能以自己的本相來到神的面前。我們自己的一切,都是不可用的,我們要把自己的一切捨掉,只接受神的一切,然後才能為神所用的。這就如羅12:2所說的,我們要常常察驗神良善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,而且要心思更新而變化,這就是要脫去及穿上的一種過程及實際作法了。若我們獻上的,是我們的己,那在神面前是沒有用的。我們所獻上的,乃是無罪的身體,也要是無己的身體,如此才是有用的。因此,這有兩個條件,一是無罪、二是無己,這兩個條件,都是重要的。

這裡提到水洗及火燒,水一般是代表道、代表神的話;故水洗是代表神的話語的改變。而火一般代表火煉的試探,代表苦難;故火燒是代表一個死而復生的工作。火燒是難受的,苦難也是難受的,但經過苦難後的人生,才是有復活的生命的。而復活的生命,才是神所悅納的。我們所獻上的,不是老我未死的生命,乃是經過死亡而復活的生命。因此,神常用祂的話,以及祂安排的苦難,來使我們的益處,使我們的生命得以潔淨,合乎祂用。

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羅十五:1-13


2015/9/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15:1-13

這一段是保羅繼續說到彼此接納的問題,就是接續上一章而說的教導。這一章是說明捨己的問題,是從積極面去教導我們如何作的。若我們是認為自己是堅固的人,那我們要多負一個責任,這個責任,就是要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,不求自己的喜悅。我們不只不要論斷軟弱的人,還要把之作為自己的責任,要把他們帶到信心堅固的地步去。而這個責任,是要用捨己的愛心,去幫助他們的。

在教會中,我們應該主動的作,我們應該負更多的責任。也就是說,當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是堅固的人,別人是軟弱時;我們不只不要藐視他們、論斷他們,而且我們還要負責把他們從軟弱中變成剛強。而這樣的做法,是要先有一個觀念,就是我如此作,不是為了求自己的喜悅的。若按人的喜悅,我們都喜歡找那些剛強的人,那些願意追求的人。對那些追求的人,我們會覺得他們是容易造就的,因為他們本來就有一個追求的心,他們本來就是容易被造就的。然而一個軟弱的人,卻不是人所喜歡的。因為第一,我們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幫助他們,這是很花時間的。因此,在教會中我們是不會主動去找這種人的。第二,這種人因為是軟弱的人,他們也不一定喜歡別人的幫助,他們可能會討厭追求屬靈的路。因此,我們是不會喜歡這種人的。然而,保羅叫我們不要求自己的喜悅,我們只要有一個心,不是他們是否追求長進的問題,而是我們要他們得益處。這時的造就,就不只是知識的造就了,這時就是生命的愛的感動,是把愛建造在他的身上。這種建造,是最花時間,是最不能馬上看得到功效的。

對一個願意追求的人來說,這種人是我們喜歡的,因為第一他願意配合你,他有一個追求的心,於是事情作起來,就很順利了。第二,他因為有一個追求的心,因此他的長進也比較容易出來,而當他的長進出來時,你及別人也容易看得到。這時你會有成就感,別人也會誇讚你;因此,你就因而得到滿足了。這也是為何我們在教會中,自然會選擇那些所謂信心剛強的人去造就,而常常忽略那些軟弱的人。如此那些軟弱的人,就永遠軟弱下去了;這是很可惜的。一個身體中,軟弱的肢體要給他更多的裝飾,讓他得以長進,這才是更重要的。若一個軟弱的肢體,永遠沒有人照顧的話,那教會中永遠都只是那幾個熱心的人去服事,那就不是一個正常的教會了。

因此,保羅知道教會中有堅固的人,也有不堅固的人,而保羅要堅固的人,去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,這是一個捨己的責任,是教會中作帶領者要有的觀念。我們活在世上,不是求自己喜悅,乃是求基督的喜悅,以及求別人的喜悅,就是求鄰舍的喜悅(2)。我們活在世上的目的,是為了別人的益處,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益處,也不是為了自己的喜悅(1)。若是如此,那我們就應以此作為我們活著的目的,我們不是要表現自己的能幹,乃是謙卑下來,為了別人的益處而擺上(2)。這樣的責任,是教會中整體的責任,因為教會中不只是一個肢體,而且是眾多肢體,若我們只注意堅固的肢體,那軟弱的肢體就沒有人顧了。而若軟弱的肢體沒有人顧的話,他們就會落在一個惡性循環中,就是「沒有的連他所有的都奪去」的光景了。這時,教會中就只有一部分人,他們是落在良性循環中,就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的光景;但另一部分人,就愈來愈軟弱了。

基督是堅固及剛強的,但他卻忍受了別人的辱罵,也擔代別人的軟弱;祂不只是作了列祖的執事,也作了外邦人的執事。也就是說,基督不只是照顧猶太人,也同樣照顧外邦人。若猶太人認為自己是剛強的,而外邦人是軟弱的,那基督就把剛強的及軟弱的,都同樣照顧了。這就是我們在教會中要做的事:我們不只是要照顧剛強的,而且要照顧軟弱的。其實剛強的人,我們花的力氣是比較小的,但對於軟弱的人,我們花的力氣常是加倍的。因此,這種作工又看不到果效的事奉,是很少人喜歡作的。

然而,教會中也常有一些人,就是願意作這種所謂默默的關懷工作,就是把愛心擺出來,讓人可以感受得到愛。惟有讓軟弱的人感受得到神的愛,他才會知道追求神,他才會被改變的。因此,論斷是沒有愛的,論斷是使人失望,是扶不起人來的;惟有愛心的扶持,愛心的幫助,才可以使軟弱的人站起來。然而這工作是難的,也是需要時間的,不是一天就可以成功的,這是需要我們把盼望放在神的身上的。

因此,這工作不只是要有愛心,而且是要有信心的;不但如此,還需要有盼望,而這盼望,就是將來的賞賜了。要把軟弱的人扶起來,要擔代別人的軟弱,所需要的條件是大的。第一是要有愛心、第二是要有信心、第三是要有盼望;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。他的盼望,不是地上的盼望,而是天上的盼望。他所作的,不是牧養的工作,而是餵養的工作。而這餵養,是可能不會有太多地上的期望的。若我們不懂得把我們的盼望放在天上,也不懂得以信心來仰望主,那我們是不能作擔代的工作的。

因此,照顧軟弱的人,他需要愛心,他也需要忍耐,而忍耐就是信心加上盼望了。忍耐是知道不是一天就可以成功的,忍耐的人,可能到了十年、廿年後,才可以看得到效果的。然而,他還是要作這工作,他還是要接手這看不見效果的工作;這就是信心,就是相信神會作成祂自己的工作的。有時,工作的果效甚至在作工者離世後,才會出現的;這時我們的忍耐,就是一生之久了。這種工作,既是如此的難,當然就少有人作了。但教會中其實需要這種人,我們求神給我們教會有這種恩賜的人,這是需要很大的愛心、忍耐,才可以成就這樣的工作的。

若我們作這種愛心的工作時,我們的盼望,不是放在地上的益處,乃是放在天上的益處(獎賞)了。當彼得在彼前五章勸導牧者時,他也是要我們把盼望放在天上,而不是放在地上。地上的益處是暫時的,天上的益處卻是永久的。若我們不能把盼望從地上移到天上,那我們是很難作成這種工作的。

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羅十一13-36



2015/9/2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十一13-36

這一段是說到神的計劃,以及保羅自己清楚知道他的位分(13)。當我們知道神的整體計劃時,我們的事奉,就不會是為事奉而事奉、就不會是盲目的事奉了。很多時我們信了主後,在教會中服務,常是按我們的意思、我們的喜好去服事,而不是按神的整個大計劃而服事的。我們若不明白神的整體計劃,我們雖然在服事,也會攔阻了神的計劃的。不只是服事,而且要按神的旨意及計劃去服事,使我們的服事,是配合神的計劃的,這才是真正有功效的服事。

保羅在11節曾說到,神讓救恩臨到外邦人,目的是要激動以色列人發憤;這是神所作的,也是神的盼望。而在13節中,他又說他傳福音給外邦人,這是他的職分;而當他這樣做時,他或者可以激動他骨肉之親發憤,好救他們一些人(14),這是保羅想作的。因此,原來保羅所作的,是配合神所做的,是在神的計劃內做事。若神的計劃是藉著外邦人的得救,而要激動以色列人發憤,那保羅所做的,就是配合神的這個計劃。這就是我們的服事的榜樣,我們服事的目的,是要配合神的整個計劃,而不是隨我們自己的計劃而行事的。

也就是說,在我們服事之前,我們第一要先知道神對世人的普世計劃是甚麼;就是神在創世以前所定的大計劃是甚麼。這是最要緊的認知,因為一切的計劃,都應是配合這大計劃的。第二,我們認識我們的位分,知道自己的恩賜,以及神呼召我們的使命是甚麼。然後,我們就求神給我們智慧,利用神所給的恩賜,去配合神在我身上的計劃;而這計劃,是與神的大計劃相吻合的。這就是保羅的服事,這才是我們應要有的服事。

那神的大計劃是甚麼呢?保羅在這裡說到,人都是不順服的(30-32),不只是外邦人不順服,以色列人也是不順服的。神雖然揀選了以色列人,他們得天獨厚,他們得到了神所賜的諸多恩典,本應歸服神,順服祂的旨意而得生命的。然而他們卻仍是不順服的,這就顯出原來人的性情,是不順服的。若不是神的憐恤臨到眾人,那人就一定是滅亡的了。神所要救的人,不是順服的人,乃是不順服的人,因此,神就先揀選一小部分人就是以色列人,把最好的給他們,讓他們有神的話語,也有神的諸約、神的律法;希望他們可以順服神,把見證活出來。

然而,他們最終的結果,還是不順服,因此,神就另揀選其他的人,就是外邦人了。外邦人在以色列人的眼中,本也是不順服的人,因為他們不認識神,也不會順服神。然而,因著以色列人的反見證(負面的見證、就是不順服的表現);因著以色列人的不順服,外邦人反而可以蒙神的憐憫,得以進入神救贖的恩典中(31)。而外邦人進入恩典中後,以色列人也被激動而發憤(),因而最後也得到神的憐恤。

故此人都是不順服的,神對這些不順服的人怎辦呢?神不是滅絕他們,神乃是拯救他們。神乃是從他們中間,先揀選一些人就是以色列人,讓他們保持神的話語,讓他們顯明因信稱義的道理,讓他們成為所有外邦人的見證。而當他們不順服神時,雖然這是不能得到神的恩憐,但因著他們的不順服,神就把救恩給了外邦人(當然這時猶太人要信主時,還是可以得救的)。而因著以色列人的不信服,雖然這似乎不是好的見證,然而外邦人對以色列人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被神棄絕的結果,應可以成為他們的鑒戒。因此,好的見證成為我們的榜樣,而不好的見證,也可以成為我們的鑒戒,這都是神的計劃,都是為了施恩給人,而神才會如此做的。

因此,以色列人的失敗,從某一方面來看,這就是神要顯明人的不順服,所有的人都是不順服的,包括已經得到了神特別栽培的人,也是不順服的。因此,當外邦人得救時,我們是被接在好的、聖潔的根上的(16)。那以色列人是聖潔的嗎?不是以色列人聖潔,是以色列人所保存的神的話、神的救恩之道等是聖潔的。而這些神的話、神的救恩之路、神的律法等,也是我們信仰的基礎。因此,以色列人雖然是失敗了,但他們仍是忠心地保持了神所給的神的話語,整本舊約聖經是從他們出來的,這就是聖潔的根,是不能改變的得救之法。當然,在新約時代,我們還有新約聖經,但舊約仍是聖潔的根,是新約的基礎。因此,新約是接上舊約去的,但我們不要只看那表面的枝子,而更要知道裡面的根。新約雖然是很多人都喜歡讀的,但不要忘記的是:舊約是新約的根基,新約是從舊約的原則出來的;二者同樣是重要的。

15節說到死而復生,那是指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計劃。原來神所做的工作,全都是死而復生的工作。苦難來到了,神要把我們舊有的生命拿去,把我們所倚靠的、從人間而來的東西打掉,目的是給我們新的生命,給我們新的倚靠。使我們可以有不一樣的生命。人是希望保存他的舊生命,也不願意死亡的。然而神是希望我們死亡,然後才給我們新的生命的。因此,神在以色列人身上所做的,乃是先讓他們死,而且要死透了,然後救恩才會臨到他們,這就是神的工作。目前他們的被棄,目的是要他們死透,就如拉撒路一樣,不只死了兩天,還要死了四天,耶穌才到他那裡去使他復活的。今天我們是否已死透了?若我們仍未死透,耶穌就會仍然多停留兩天,目的是讓我們死透了,然後才讓我們復活而得到新的生命的。這就是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工作。

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所遭遇的是不同的。以前以色列人認識神,但外邦人不認識神;現在以色列人暫時被棄絕,而外邦人被揀選。每一個階段,神都有祂的美意及目的存在,而無論我們是外邦人或是以色列人,在每一個時期中,我們都應是互相成為鑒戒,互相成為見證而使雙方得益(30-31)。我們不是互相藐視,乃是互相學習,使我們不致被神丟棄,這才是我們要走的路。

當保羅了解神的整個計劃後,他最後所發出來的詩歌,是從靈中而出來的。他看到了神的智慧,他也看到了神的道路,是高過我們的道路的。沒有人可以測得透神的心,也沒有人可以作祂的謀士,因為一切都是本於祂、倚靠祂、歸於祂。一切榮耀都歸給祂,因為祂的計劃是完美的,祂對世人所施的救恩,也是偉大的。我們接受了祂的恩典,就應當謙卑自己(20),順服祂而滿足祂的心意,討祂的喜悅,這是我們人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