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路九:44-62



2014/1/1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44-62

44節說: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,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,而51節說: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,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。這裡是說到同樣一件事,但耶穌對門徒時,是說祂將要被交在人手裡;路加卻描寫是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,而這個認知,也是耶穌的認知。同一件事,卻是兩種的描寫:對門徒是說人子要交在人手裡,對耶穌自己來說是祂知道自己將要升天。原來門徒所看的,是耶穌的受死,而耶穌所看的,是祂將要升天,而不是受死而已。耶穌因著門徒不明白復活及升天的意義,所以祂所說的,就只能說是祂的受苦(這次沒有提到受死,也沒有提到復活);但耶穌所看的,是更遠的榮耀,而不只是十字架。

門徒不明白耶穌為何要受死,因為他們不知道死而後生的路,他們只知道活的路,他們的觀念中,是沒有經過死亡的路。因為人是不懂得死後,也從不會想到死後的。因此,能走十字架路的人是不多的,因為能看得到十字架背後榮耀的人,也是不多的。

人們都喜歡追求自己的名聲,就如57節中的那人(8:19說這人是文士)要跟隨主時,他所想到的,不是十字架的道路,而是得榮耀的路。然而,要得榮耀的話,是要經過十字架的。耶穌所看到的升天之路,是經過十字架的路,是經十字架後的榮耀。而那文士卻只看自己的功成利就,而不知道要經過十字架的路。人是想得榮耀,但卻想跳過十字架之路;這就如撒但引誘耶穌時,所作的一樣。他要耶穌拜一拜他,他就會把世上的一切給耶穌了。他其實是要耶穌不必如此辛苦,去走十字架的道路,才得到那榮耀;若耶穌拜一下撒但,榮耀馬上就來了。撒但是要把十字架的道路,從耶穌身上去掉,因為他不知道,沒經十字架而得的榮耀,只是虛假的榮耀而已。但耶穌是知道的,耶穌是不會上當的。

撒但及世人所想到的,不是十字架後的榮耀,而是繞過十字架的道路,而希望馬上得的榮耀。然而,沒有十字架,就沒有真正的榮耀。人們是不懂得走十字架的道路的,人們是想得榮耀,但卻不是經十字架而得到的榮耀。門徒的觀念也是如此,他們只看到耶穌的受苦,卻不知道受苦後的榮耀。因著門徒的不知道,耶穌的啟示,就只說到交在人手裡,因為門徒是不明白耶穌所要走的路的。

每一個人都想得榮耀,但世上的人,以及撒但,都是不懂十字架的路,而只懂直接去得的路,人們是不懂得捨己的路的。然而,若要真得,就必要先捨;得是從捨而來的,這樣的得,才是真的得。若只是想得而不願意捨,那他的得就不是真的得,而只是假的得而已。耶穌雖然是在走十字架的道路,但祂所看的,不是十字架的苦,乃是十字架後面的榮耀。因為十字架不是終局,十字架後面的榮耀,才是目標,那才是真正的榮耀。若我們要追求真的榮耀,就必須懂得走十字架的道路。可惜的是,現今很多人,甚至包括傳道人,也不很明白捨己的道路,而大都在走得的路,這是很可惜的。

(46-48)接待一個小孩子,是沒有回報的,因為小孩子是沒有能力回報的。他們也沒有能力去把這件事讓人知道。同時,接待小孩子,就是要降低自己的身份,是遷就卑微的人,是要放下身段的。我們要幫助人,要接待人,就要謙卑的服事,是不求回報,不讓人知,默默的服事的。同時,若我們是走降卑的道路時,我們就是走一條真的「為大」的道路。因為天國裡的大,是小的為大;而世間上的為大,是大的為大的。這是不一樣的道路,我們應學習走謙卑、捨己的道路,而不是走不經過捨己而馬上得的道路。生命的出來,是要經過捨的,沒有捨就出來不了生命的,屬靈的事,是沒有速成的。

(49)人們一方面在服事主,一方面也不知不覺地建立起自己的地盤來了。約翰是在服事主,是在跟從主;然而,因著他的跟從主,他就容不下別人奉主的名趕鬼了,因為這人不是與他們一夥的。然而,約翰是在行動上跟從主,這是好的;但那人若是在心中跟從主,尊主為大,也是另一種跟從主的方式。我們要尊重每一個跟從主的人,不是只有我們所作的,才是正牌的;而別人所作的,就是冒牌的,這是一種唯我獨尊的心態,是建立地盤,而不是建立教會,這是我們應該避免的。

(51-56)一個跟從主的人,還是有如此大的己的。因為不能容異己,就要想到把對方滅掉的。不只是約翰及雅各是這樣,很多時我們都是這樣。我們心中是容不下別人不尊重我們的,尤其是當我們服事主時,我們多多少少都會覺得應當受別人的尊敬的。倘若有不尊敬我們、「不識貨」的人,我們就很容易生氣的。約翰及雅各當然是愛主的,但因著他們愛主,他們就不能愛這些撒瑪利亞人,因為這些人不接待耶穌。原來我們有時會因著愛耶穌,而不愛某一些人的。這不是真正的愛耶穌,因為我們只是愛耶穌,而不能愛耶穌所愛的。我們受不了別人對我們的藐視,我們認為自己服事主,就應得到所有人的尊敬。於是因著我們服事主,也因著我們服事主久了,與神就親近了,就反而因著與主親近,自己有了本錢了,就要求主降下火來,消滅自己不喜歡的人了。原來我們愈事奉神時,若不對付我們的己,則我們反而會愈火大呢!我們的火,是可以大到一個程度,去消滅所有自己看不過眼的人的。這就是這兩個雷子的行為,也常是我們的行為呢!

(57)這個文士,是自己要跟從主的,但耶穌卻間接把他拒絕了。其實耶穌是告知其正確的心態,告知其得榮耀的路,不是他所想像的路,是要經過十字架才可以得到的。不是所有要跟從主的人,主都接受的,惟有能走十字架捨己道路的人,主才要接受的。因為若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,就不配作祂的門徒。而且這時,耶穌正面向耶路撒冷,不是每一個人都明白耶穌所作的,人們只看見耶穌的能力,耶穌的神跡,但卻不知道祂是向著十字架而走的。文士以為跟從耶穌,就馬上可以得到好處,因此,這種跟從的心態,是不為主所接納的。

跟從主的攔阻是多的,我們會有親情的問題(59),工作的問題,生活之需要(62),世俗之纏累,受苦及走十字架道路的問題等。這些都是我們跟從主的人,所要注意的事。若我們以為跟從主是容易的,是不必丟棄萬事的,那我們還是不懂得十字架的道路是甚麼。而耶穌正面向耶路撒冷,有多少人知道祂正要作的事呢?連門徒都不知道,所以其實大多數人跟從主,只是膚淺的跟從,而不真能懂得跟從主所要撇下的,以及所要走的十字架道路的。這些來到耶穌面前要跟從主,或是耶穌呼召他們來跟從的人,其實都是不明白跟從主的意義的。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懂得如何跟從主。

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路七:31-50



2014/1/1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路七31-50

這裡分為二段,一是說到主用比喻來說明這世代,二是說到法利賽人招待耶穌的事。這個時代,是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,向人吹笛,但人不跳舞;向人舉哀,但人們不啼哭。這是沒有反應,或是沒有正常反應的世代。當耶穌來了,這是新郎來了,是應該喜樂的,但人們卻不在乎這喜樂的一面,而總以自己的想法,來把好事變成壞事。人們是常會把屬靈的事,用屬世的判斷,去加以否定的。無論屬靈的事多美好,人總有藉口把之變成為不好的事。這不是事情不好,是因為人的心裡存在壞的念頭,就從他心中出來壞的東西。當人們的反應是負面的時候,不代表這些事都是負面的,有時只是代表這個人的心中是負面的。也就是說,人的心若是壞的,他看事情就都是從他壞了的心出發,於是他的看法就都是壞的了。

耶穌來了,這是喜樂的事,然而,當單純的小孩,知道這是喜樂的事,而向大家吹笛時,因著人們裡面的罪,就沒有跳舞感恩;而當小孩向罪人舉哀,讓人知道自己的罪,以便悔改時,人卻不會因自己的罪而啼哭(32)。一個單純的孩子,是沒有成見的,他們反而會有正常的反應;但那複雜的法利賽人,他們的反應,就以自己的想法為是,因為他們不是智慧的人,他們不以耶穌為義,他們不會尊重智慧。

屬靈的表現,不是從外表的行為而來的。施洗的約翰是不喫餅、不喝酒的人;而耶穌是也吃也喝的人。這兩個表現,是相反的,是完全不同的。然而,他們的心都是向著神的,都是為著神而作的。因此,同樣是為神而作,為神而活的,但他們外面的表現,卻可以是不同的。神所看的,不是我們的外表,乃是我們的心。若我們的心是向著神的,那我們外表的一切,也都是獻給神,為神所用的。因此,外面的行為不是最重要的,我們要看的,是那人的心。而法利賽人所看的,只是外面的行為,而不是裡面的心。他們不懂得看人的心,他們只是看得到屬世的外表,而不是屬靈的裡面;因此,他們是一些不會看事的人。一個不會看事的人、一個只會看表面的事情的人,他是不可能看得準確的,他的判斷也是錯的。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光景。

第二段所說的法利賽人西門,以及抹主的腳的女人,是一個明顯的對比(36-50)。西門與耶穌的相識,只是表面的;他的接待只是禮貌的,而不是從心中而來的。他的接待,就等於律法的禮儀,而不是心靈的感恩而來的。他與耶穌接觸,與耶穌認識,但他的相交,只限於表面的認識,他與耶穌正面接觸,但卻失去了得救的機會,因為他不懂得耶穌的救恩,他只懂得批評,只懂得看人的罪,而沒有對人之愛。他看到這個女人,只是看到她的罪;而耶穌看到的這個女人,是看到她的愛。法利賽人的一個特點,就是定人的罪,但卻不懂赦罪之道。他們所定的條例中,是沒有赦罪之路的。

西門對耶穌的招待,表面上是要親近耶穌,也似乎很少法利賽人,願意在家中接待耶穌的;因為很多法利賽人,都只是用批評的態度,去看耶穌的。而西門能請耶穌到他的家中,算是不錯的了。然而,他雖然能夠做到請耶穌作客,但他卻不是真心的招待祂。因為西門沒有替耶穌洗腳,也不給祂親嘴(親嘴是當時中東的習慣,是表示友好,表示相連)。西門連這些基本待客之道都沒有,那他請耶穌到他家,不代表他尊重耶穌,而只是作律法的外表工夫而已。而另一方面,耶穌也願意到他家中去,這其實也算是不簡單的了。因為耶穌一般也很少正面與法利賽人接觸的,而耶穌願意到他家中,表示耶穌要藉著將要發生的這件事,給西門一個明顯的對比及教訓,是有教導的意義的。然而,西門是否珍惜這個機會呢?他好像只是表演式的愛,不是出於真心的,他不如這個他看不起的罪人女人,這女人的愛,是從心中發出的。

對比西門,這個女人所作的,是在心中作的;而西門所作的,只是在家中作的而已。西門是有家,他的家中也一定是華麗的。這個女人,可能沒有太華麗的家,但她卻有一個美麗的心。她知道感恩,她知道她的罪多,因而謙卑來到主的面前,求祂的赦免。一個知罪的人,不只是一個感恩的人,也是一個謙卑的人。西門請耶穌來到他家,算是不錯的了,因為一般的法利賽人,是不屑請他們看不起的人到家中的。然而,西門不是一個謙卑的人,頂多是一個客氣的人而已。對比女人的謙卑,以及西門的客氣,一個是從心中出來的,一個是從禮儀出來的,其差別是大的。

西門不覺得耶穌有多重要,他甚至不覺得祂是先知(39),因為他藐視耶穌的能力,覺得祂一定不知道這女人是罪人。他不跟耶穌親嘴,因為他不想與耶穌有分,因為一般親嘴是代表相連也。而他不替耶穌洗腳,這也不是待客之道,表示不尊重客人,看不起客人;如此的請客,只是羞辱客人而已。然而,西門沒有做的,這個女人全都做了。這個女人沒有好的房子,沒有好的洗腳水,也謙卑地不敢與耶穌親嘴(覺得自己是罪人而不配),而只覺配得親祂的腳(腳是代表骯髒、卑下)。這是她的謙卑,她的知罪。她沒有洗腳水,但卻有從她心中出來之感恩之淚水,這是她生命出來的水。她的這些舉動,就代表她從心中出來的感恩,因為她沒有房子,卻有一個被洗淨的心、被赦免的心,因此,她也勇敢地表達她對耶穌的愛。她要表達的,是沒有外面的拘束的,是發自內心的。不像西門,處處考慮甚麼該作,甚麼不該作,全部都被律法所拘束,而不能自然地從心中去作。

這個女人所表達的,是一個赦罪後的感恩行為,是一個知罪、謙卑、悔改的表現。因著她的信心,她的罪就得以赦免,她就嘗到主恩的滋味,她就自然有感恩的行動。她不如西門,西門沒有得到赦罪的喜樂,他只是在律法中而活,他的心是沒有改變的。他不覺得自己需要赦罪,他因著自以為義,就覺得自己的罪是少的,而少罪的他,就會對多罪的女人看不上眼。少罪的他,還更會自以為義,也會論斷別人,甚至連耶穌也會論斷的。當我們自以為義時,我們就會論斷人,就會看不起人,就會驕傲。如此,我們就會失去救恩,甚至會連耶穌都不尊重了,西門就是這樣的人。

因此,女人是用她清潔的心,去接待耶穌,而得到耶穌的喜悅;而西門是用清潔的房子,但卻不是清潔的心,去接待耶穌。西門離耶穌的距離雖近,但卻反而失去了耶穌。他懂得請耶穌到他的房子,卻不懂得請耶穌到他的心中。而這女人,卻不請自來,因為她有需要,她要用她的心,去接待耶穌,也用她的香膏獻給耶穌(38)。香膏是代表生命的所有,因此,她是在罪得赦免後,把生命獻上給耶穌。而西門卻沒有獻上甚麼,只有獻上禮貌性的食物,是他在有餘的情況下獻上的。這與他所看不起的罪人所獻上的,是大有差別的。今天我們是否如這女人一樣,謙卑而有愛的來到耶穌面前呢?還是只如西門一樣,禮貌式的來到耶穌面前呢?一個自以為義的人,與一個知罪的人,是很大的不同的。

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路6:1-19



2014/1/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r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:1-19

這一段是說到耶穌在安息日所作的事,並且強調耶穌是安息日之主,是眾人所盼望的安息。耶穌可能喜歡選擇在安息日治病,其原因第一是在安息日時,祂在會堂教訓人,而在那裡就容易碰到有需要、有疾病的人了。第二,耶穌在安息日治病,對祂而言,是表明了安息日的真正意義,就是若人被疾病所困,最好的釋放日,就是安息日。因為安息日的意義,就是要使人得釋放、得安息的。而法利賽人的守安息日,已經遠離了當初神頒佈安息日的意義了。

舊約中解釋為何要守安息日,有兩卷書,一是出埃及記,二是申命記。這兩卷書本來都是說到神的誡命中,守安息日的意義。但兩卷書所說的原因,卻有不同。出埃及記中所說的原因,是為了記念神的創造(20:11),這比較是代表舊約時代的安息日的意義。因著神創造了我們,因著神創造的工作,我們在被造後的第一日,馬上就可以得以安息,這是創造的安息。而申命記中所說的原因,卻是為了記念神的救贖(5:15)。這在表面上是為了記念神,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因此而有的記念日子。然而更重要的,其實是預表基督的救贖,基督的救贖,比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救贖,是重要多了,因為這才是關乎全世界的世人的。

因此,安息日的設定,原來是有兩方面的意義:一是為了記念神的創造,二是為了記念神的救贖。然而,神的救贖最重要的,就是基督的救贖,而不只是以色列人出埃及而已。因此,第一個意義,是安息在神的創造工作上,第二個意義,是安息在基督的救贖工作上。而新約時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親近神,都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,因為基督成為我們的中保,也把神彰顯出來(1:18);我們每一天都是安息日了。若我們能得著基督,就是得著安息了。因為聖經上說: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,為神的子民存留(4:9),這安息就是在耶穌裡,而不是因著在安息日不工作而已。

法利賽人以為不工作就是安息,然而安息與不工作兩者,不一定有直接關係的。法利賽人因著要守安息日,就定下許多不能作的事情,如此他們的守安息日,是變成了不安息的安息日。因為他們處處要記得如何作才是守安息,是在懼怕犯安息日中渡過的。如此的過安息日,是不安息的。同時,由於有很多的條文,他們在安息日反而不能使病人得醫治,使病人在安息日沒有被釋放的權利,這是本末倒置的守安息日,是人設定的安息日條例,反而害了人不得安息。

真正的安息,是在耶穌裡,惟有得著基督,我們才真能安息。因此,申命記中再覆述一次誡命時,就把安息日的更重要的意義說出;就是記念神的救贖,而神的救贖,只有在基督裡,才是真正的救贖。只有得著基督,才是有真正的安息的。大衛雖然活在舊約時代,但他對新約的救恩是清楚的。當他盼望基督的救恩,當他與神的關係密切,當他靠恩典而稱義時,他就可以活在安息中,他就可以作每一件使他安息的事了。因此,大衛是特殊的例子,他是一個雖然身體是活在舊約時代,但心靈是活在新約的人。因為他懂得如何可以隨時得安息,如何可以在基督中得以自由,他是一個合乎神心意的人,他就是一個安息的人。而因著他是與神相通的,他就可以自由按神的旨意及啟示,安息在神的話語中,而作出合乎神旨意的事了。

其實耶穌醫病不必費力氣,祂只要說一句話,病人就可以好了(10),這應不算為祂的工作吧!為何法利賽人還是墨守成規,不准人治病呢?他們表面是遵守神的誡命,但其實是人為的遵守,不是真明白神的意思的。律法的中心是愛,律法是要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神、以及愛人如己。但愛神及愛人不是矛盾的,是兩者都可以兼得的。當一個人若說愛神,卻不愛他身邊的人,他就不是一個真愛神的人。真理本身是沒有矛盾的,矛盾的只是我們而已。當法利賽人不准生病的人,在安息日可以治病時,那他就把得醫治的病人,從七天變成六天而已。安息日不是把人得醫治的機會減少,反應是讓人得醫治的機會增加,這才是安息日的真正意義,因為安息日本來就是要使人得釋放的。然而由於人為的緣故,法利賽人把神所定的安息日條例,變成使人不得自由的條例,這是人的矛盾。我們是否也常常把神美好的條例,變成損害人的條例呢?

(12)耶穌揀選十二門徒時,是經過整夜禱告神的。這代表祂的慎重,也代表祂尊重神的主權。十二門徒的揀選是重要的,是為了將來神的國度的傳揚,因此,不能不謹慎而為之。然而,猶大的揀選,就使十二個門徒中缺少了一個,還要以後再補充了。若從使命及工作的立場去看,耶穌是不應揀選猶大的,因為揀選了他,就浪費了耶穌三年多的工夫,去造就一個最後是滅亡的人了。然而,耶穌為何還是要揀選他呢?耶穌的整夜禱告,一定與猶大的是否揀選有關的,因為耶穌有聖靈的啟示,祂當然知道猶大以後的下場的。然而,不只是為了工作,更是為了愛。耶穌除了要表達對工作及使命的重要外,更要藉著猶大的揀選,說明神是有愛的。而神的愛不是只在乎結果如何,更是代表整個愛的過程。

耶穌揀選猶大,並沒有改變猶大,最後他還是滅亡了,我們覺得可惜,覺得是枉費香膏了。然而,耶穌所在乎的,是整個過程中所付出的愛。耶穌要表明祂對罪人的愛,不因為人的行為,而不給予人愛。愛是沒有條件的,但人的是否悔改,則是人的責任。若一個人得到了耶穌無條件的愛,仍不悔改,那他的滅亡就沒有話說了。耶穌的愛,不因知道了一個人是否悔改而改變。耶穌是愛罪人的,是給罪人機會的;而祂的愛是不會因人最終不悔改而改變的。這就是神的愛,而耶穌揀選猶大的目的,就不只是希望他是否悔改而已,更是要表達神對敵擋神的人,仍然可以有同樣的愛,這就是耶穌揀選猶大的意義了。

一個不悔改的猶大,也可以預表撒但的不知悔改。撒但沒有辦法得到救贖,其中一個原因,可以從猶大的例子看出來。當耶穌已經把全世界最大的愛給猶大時,猶大仍不願意悔改,而猶大是預表撒但的;我們就可以看到,即使撒但得到最偉大的愛時,他仍是不悔改的。因此,神就沒有為他預備救恩,神在永恆中就審判了撒但,而他也不能接受救恩了。

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路5:1-11



2014/1/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:1-11

這一段是說到耶穌進入了西門的船中,講道給眾人聽。路加並沒有說到耶穌講了甚麼道,但卻說到講道後加上了神跡的效果,就呼召及得到了彼得、雅各及約翰三人,使他們跟隨了耶穌。因此,這三人的跟隨,一定與兩件事有關,一是耶穌所講的道,二是耶穌特別為他們所行的神跡。而且,這個神跡是耶穌主動作的,西門並沒有要求耶穌,去幫他打魚;也沒有主動告知耶穌,他打魚打了一夜,也沒有收獲,是耶穌自己主動作的。從這點也可以看得,西門把船提供給耶穌,並沒有主動要求甚麼回報的,他是甘心服事,不計代價的。然而,雖然他不計代價,耶穌卻不會虧待他的。

耶穌為何要主動作這神跡呢?因為祂知道西門的需要。西門雖然沒有告訴耶穌,但耶穌當然知道西門昨天整夜所作的,是網不到魚的。當西門願意借船給耶穌,就是願意服事耶穌時,這表示西門願意以耶穌的事為念。而當我們能以神的事為念時,神也必主動照顧我們的事,不會使我們餓肚子的。這就應驗了耶穌所說的話:你們要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,這些東西,都要加給你們了(6:33)。西門沒有求,也沒有說出他肉體的需要,但耶穌卻作了,這就是耶穌照顧西門的衣食住行的例子,也應驗了太6:33的話了,因為西門願意把船給耶穌用也。當我們服事主時,我們其實不必顧慮我們的生活的,因為祂會主動的照顧我們的。

耶穌向眾人說話後,這裡沒有記載眾人的反應,反而是記載了西門等三人的反應。而且耶穌是主動地行了一個神跡給西門看,這說明了耶穌除了注重對大眾的教訓外,更注重門徒的揀選及訓練。耶穌要尋找一些有心人,一些可造就之才,使他們成為天國的人才,可以為神所用。而揀選門徒,就是為了長時間可以訓練他們,以繼承耶穌的傳道工作。耶穌講完了道,說了這麼多的話,這裡我們沒有看到眾人的反應。而在第四章中我們所看到的,眾人的反應,卻只是為了利益而要留住耶穌(4:42),而不是為了屬靈的益處。因此耶穌在講完道後,多作了一件事,讓彼得看到了神跡,並且知道自己是罪人,使彼得可以跟隨耶穌,成為耶穌的門徒。這就與眾人的反應不同了。

是彼得看到了神跡,才信耶穌嗎?當然是這樣。然而,為何很多人也看到神跡,也曾病得醫治,為何他們不跟隨耶穌呢?同樣是看到了神跡,但西門卻更看到了自己是罪人,他所看到的,不是得到了這麼多的魚而開心,乃是看到了自己的罪而憂愁。Why?因為他是從屬靈的角度去看事,而不是從屬世的利益去看事也。原來看到耶穌行神跡的人多,但能讓神跡有正面作用的人卻不多。一般的人,看到神跡後,就想到自己肉體的利益;但西門看到了神跡後,卻看到了自己屬靈的需要,這就使他成為耶穌的門徒了。因此,耶穌揀選人是有原則的;祂是看人的內心,祂要尋找對屬靈的事有反應的人,祂要找到有靈性的人。祂要揀選的人,是屬靈敏銳的人,我們是否這種人呢?

為何當彼得看到了耶穌行了一個神跡後,會突然說自己是罪人,是不配的人呢?這與罪有何關係呢?當然,一般而言,每一個人都是有罪的;而當人遇到了神後,因著神的聖潔,就自然會顯出自己的罪,這是其中一個原因。也就是說,因著祂認識到耶穌是神的兒子,是聖潔的神,他當然就看得到自己的罪了。然而,這是代表一般人的罪,就是每一個人來到神面前時,都會發現自己是罪人,似乎不一定指自己特殊的罪的。但除了這點外,彼得應還有看到了自己特殊的罪,才會突然說出自己是罪人的。那他看到了自己那一方面的罪呢?

當耶穌要他開到水深之處,再下網打魚時,他最先是說:我們整夜勞力,並沒有打著甚麼。但依從祢的話,我就下網(5)。這句話是代表甚麼呢?這句話當然代表一個事實,但在彼得口中說出來,是代表他的驕傲:「我們是漁夫,是有經驗的漁夫,祢又不是漁夫,祢怎會比我利害呢?不過為了使祢知道我是對的,我就勉強依從祢的話去作吧,到時祢就知道結果,一定是打不到魚的了」。原來彼得一定是覺得不可以打得到魚的,他一定覺得你算老幾,我們打魚這麼多年了,還不懂得魚會在那裡嗎?這是彼得的感覺,他雖然口中沒有說出,但內心一定會覺得自己絕對比耶穌有經驗,一定會對的。而這種驕傲及自以為是的情形,就是己的出來,而己一出來,罪就出來了。

因此,彼得在未打到魚之先,其心態是驕傲的,他的己是大的。但當他看到了出乎意料之外的豐收,他就知道這是神跡,這不是一般的經驗,乃是超自然的神跡,是神才可以作的神跡。因此,他就知道自己先前所說的是大話,於是他就為自己的大話而慚愧,並且悔改了。彼得不但有一個悔改的心,而且他對罪的定義及敏感度也是高的。因為他知道自己的驕傲及己的出來,他明白驕傲就是罪,己的出來就是罪,這點就比一般人對罪的了解更深刻了。

因此,彼得說他自己是罪人,除了表示他知道耶穌是神外,還代表他看到了自己的己、自己的驕傲。他對罪的認知是深刻的,他也可以從神跡中看到了神。別人看到了神跡,只看到自己的益處;而彼得看到了神跡,就看到了神的自己,於是神跡對他而言,是有正面的功用的。而其他的人呢?看見了神跡,只知道留下耶穌(4:42),而不知道耶穌就是神,而不懂得珍惜耶穌的恩典。他們看到了神跡,卻看不到神,不像彼得看到了神跡後,就得到了屬靈的益處了。這就是彼得被揀選的原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