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2/7 lundi 太三:13-17
這裡是耶穌與約翰的接觸以及談話。耶穌因為知道了約翰所作的,就從加利利來到了約但河,目的是為了受他的洗,而約翰不太明白耶穌的意思,因而起先是不許可,覺得不是祂受我的洗,乃是我要受祂的洗。因為約翰知道,耶穌是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的,而他只是用水給人施洗(11),耶穌的能力也比他大,是沒有理由耶穌要受他的洗的。這是約翰的看法,從一方面來說,是對的,耶穌也不是說約翰完全不對;只是耶穌要他暫且許祂。這就表示耶穌不只是以耶穌的神聖身份來受洗,乃是以人子的身分來受洗了。在神的身分上,耶穌當然不必受洗,但耶穌有兩種身分,祂也是人子。然而雖然是人子,但耶穌卻是沒有罪的人子,這又與一般的人不同。一般的人受洗,是因為罪的緣故,但耶穌呢?祂又沒有罪,如何能為罪受洗呢?因此,耶穌的理由是: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(15)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這就是祂在地上,要顯出神的義,而不是顯出人的義。在義上,祂是完全的義,但祂若是代表人子,祂就要把人的義放在一旁,而以人的身分,活出神的義來。神要祂的義,就是順服神的義,服在神的話語中,以神的話語而活,這就是神的義。
耶穌這次的受洗,是一個順服神的記號,是神所喜悅的事。因著祂的受洗,天上有聲音出來,說明這是神的愛子,是神所喜悅的。神為何從天上有聲音出來,見證耶穌是神所喜悅的呢?因為祂順服神,行在神的旨意中,神就把這次的順服,作為耶穌工作開始時的記號,並且耶穌也繼續在神的順服中而活。因此,這次的受洗,不只是表面的受洗而已,更代表心中的態度,是耶穌對父神順服的表態,是一個順服的記號。受洗是一種儀式,而耶穌是在這儀式中,表明祂不是靠人的義,乃是接受神的義。祂不誇自己的義,祂放棄人的義,而更追求神的義。神所說的,祂就去作,這就是順服神,就是得到神的義。這不是牽涉到罪的問題,乃是比罪的層次高多了。祂的受洗不是為罪,乃是為了得到神的義;因為祂本來就沒有罪,祂所有的,不是罪乃是義。然而,祂把這人的義不要,乃要得到神的義。這就是耶穌所作的。祂遠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,就是為了表明祂要神的義,而藉著約翰的手及受洗表明出來。
耶穌與約翰的看法不同,這應是常會發生的事。因為約翰是人,他看的事雖然已很屬靈,但還不會甚麼都清楚。因此,他一定有一些事,是不明白耶穌所作的。而當他與耶穌的看法不同時,他如何作呢?他不會堅持自己所看的,因為他是一個僕人,他雖然有疑惑,但他知道耶穌是一定對的,他就順服。因此,當我們不明白神的作為時,我們一定要知道,神是一定對的,而我們的看法,常是不完全的。因此,當我們的想法,與神的想法不同時,我們就只有一條路,就是順服神,就是照著神的方法去作。這就是約翰的作法。耶穌接受約翰的受洗,本來就不是因為耶穌的「客氣」,乃是因為耶穌的看見。祂有看見,是約翰所看不見的;因此耶穌也沒有多所解釋,祂只請約翰暫且答應,於是約翰也在不明白中順服了。客氣是人的常態,從禮貌上來看,似乎客氣是好的;然而,從真實上來看,有時客氣就是偽裝。耶穌是從來不會客氣的,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。因此,耶穌的受洗不是客氣,乃是表明祂對神的順服,是生命的見證。
有時我們對神作的事不明白,我們還是要順服,雖然是在不明白中順服,還是要順服。有時我們對神所作的事,是明白的,這時我們順服或許比較易;但不明白時仍然要順服。因為神所作的,一定是有道理的,一定是不會錯的。因此,完全的順服,是我們理所當作的,這就是約翰的例子。
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2011年2月3日 星期四
晨更分享:太一:18-25及二:1-12
2011/2/3 太一:18-25
短短一段經文,把約瑟這個義人的性格描述出來了。他是一個非常有愛心的人,他雖然可以照律法所作的,把馬利亞定罪,然而,他比律法更高,就是他有律法的精義,就是愛。他用愛去包容一切,他所想的,不是為自己的利益,乃是為別人的益處。他不因此而生氣,但他卻只想到把利益給別人。別人虧負了他,他沒有興師問罪,他沒有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;他是以德報怨,用愛來化解一切的仇恨。而且,他不想張揚(19),也不想把對方的問題,公之於世,讓人來評理。他只是默默的承受了一切對他不利的事。他也不邀功,不想把自己的美德,讓人知道。若他把自己所做的,讓人知道,事實就沒有如此簡單了,可能馬利亞就要被石頭打死了。約瑟的義,是生命中表現出來的義,不是律法的義而已。律法上的義,是公義較明顯,但神的義,卻更是以愛為基礎的。約瑟雖然活在律法時代,但他卻有一個恩典的心,他是超越律法,而把律法的精義,就是把愛活出來的人。
當約瑟有一個憐憫人的心時,神的聖靈就給他啟示了,神就揀選了他,使他成為耶穌的 nominal father了。這是一個福氣,他的揀選不是沒有原因的。神在各時代中,均在揀選人,祂會注意清心敬虔的人,約瑟就是如此一個難得的人。也因為他的無私,當他正想法去幫助馬利亞的時候,神就啟示了他,把真實的情形告訴了他,讓他知道原來馬利亞是從聖靈感孕而來的,他們竟被神揀選為可用的器皿,成為神所揀選、救贖世人的家庭,這是何等大的福氣啊!
當聖靈沒有啟示時,神所看見的,就有差錯。因為人的眼睛再好,也不能看到神沒有啟示的那部分。若神沒有啟示,約瑟所看到的,明明就是馬利亞犯了罪,這是鐵一般的事實,然而,當啟示出來後,卻發現不是如此了。那是180度的改變。因此,我們看事情,無論如何精明,我們也不可能了解全貌的,我們凡事需要神的啟示,讓神告訴我們所有的事,我們才可以明白如何行的,否則,若只憑自己所看見,明明是對的,也可能是錯的,因為人的看見是不完全的。
(24)約瑟是一個聽話的人,神如何說,他就如何做了。他得了啟示後,便很高興的把馬利亞娶了過來了,因為她是深愛馬利亞的。同時,他不只是照著神所說的去做,神沒有說的,他也按神的心意去做了(25)。神沒有說,不能和她同房,但他卻多加了這一點,因為他知道,他不要讓後世的人,有辯解說耶穌是約瑟的兒子,因此,他多做了,而且是犧牲自己屬世的快樂而作的,因為他要追求的,是屬靈的喜樂,而不是屬世的享樂。而遵守神的話的人,就是一個喜樂的人。有些事情,沒有啟示,他是不會知道的,因此,神就把聖靈感孕一事告之;但有些事,雖然沒有啟示,因著他與神的心是相近的,他就懂得按神的心意而行,這就是25節所述說他所作的事了。因此,他也是一個摸著主的心的人。
2011/2/4 太二:1-12
基督降生了,似乎知道的人不多,神所啟示的人也不多。博士是因著有一個尋求的心,神就啟示他們,他們可以千里迢迢的來到尋找,目的是為了拜祂。他們看到了一些徵象,就來了,他們為甚麼要來呢?他們會得到甚麼好處呢?他們不是為了好處,他們乃是為了敬拜,乃是要見證基督的出生。基督出生時,沒有多少人知道,只有有心人,才可以知道。而一般而言,知道耶穌出生的,應是在伯利恆或是以色列的人,而不是遠從東方而來的人才對。然而,神啟示以色列人不多,只有牧羊人而已;但祂卻找到了很遠的博士們,把啟示給他們,而他們也遵從,而來到了耶路撒冷了。當地的人,包括了祭司長和文士,他們都不覺得重要,似乎與他們無關。近的人不知道,但神卻啟示了遠方的人,只因為他們關心神的事。因此,一個關心神的事的人,不在乎他的遠近,乃在乎他的心。若是一個無心的人,即使基督生在附近,他也是渾然不知的。
這裡有三種人,第一種是博士們,他們是有心尋找神,得到聖靈的啟示、以及聖靈不斷引導的人(12)。第二種是祭司和文士們,他們是有神的話語,在知識上充足,但卻是不尋求的人。這種人雖然有神的話,但神的話對他們是沒有用的,因為他們沒有聖靈的引導。第三是希律,他是沒有神的話,也沒有聖靈的啟示的,他是一個政治人物,他只管自己的利益,他也想尋找耶穌,但目的是為了殺祂,不是為了拜他(參8,16)。他沒有聖經的話語,更沒有聖靈的啟示,他只是利用他的權力,而得到了一些話語,但他也不會尋找,因為他沒有聖靈的引導也。
當基督生下來時,這裡的三種人,所受的影響如何呢?博士是很高興的來拜祂,希望把最好的獻給祂,而祭司及文士呢?他們有神的話,本來應是很高興的才對,因為基督生下來了,就是他們的救星。然而,他們的反應,只是向著希律,只是當希律問他們問題時,他們回答得很好,不必翻聖經,馬上就可以回答出來。然而,他們雖然熟讀聖經,但卻無心尋找,似乎事不關己。也不主動的去再研究。他們沒有很高興,也沒有甚麼反應,他們只是被動的回答問題,好像這只是別人的事。因此,他們有聖經的話,也熟讀聖經,但卻不受聖經的話影響,也不因著聖經的話,而影響及改變他們的生活。
希律呢?他沒有神的話,但他也因著自己的利益,而要尋求神的話,而要找祭司及文士來,了解神的話。他尋求神的話,不是為了遵行,乃是為了他可以利用神的話,來得到一些引導,而達成他的利益,而要把這初生的王殺掉而已。因此,他是一個利用神的話,來達成世上的利益的人。他竟然為了自己的王位,對一個剛生下來不久的嬰孩也不放過。這個嬰孩,要等到他成長作王,至少要二十年的時間,他的王位有如此長嗎?基督又不是馬上作王,因為一個小孩子,是不會馬上作王的;即使他以後要成為王,也不會影響他現在的利益的。而事實上希律不久就死了(19),人總是不知道自己可以活多久,他以為自己是可以永活的,竟連伯利恆及四境所有的男孩,兩歲以內都殺了。這是不擇手段、殘忍的作為,可能神也懲罰他,使他很快就死了。
博士們沒有神的話語,但卻得到了神的啟示;一顆普通的星,在一般人而言,是沒有甚麼奇怪的。但若加上神的啟示,那星對博士們就不同了。他們就被帶到了耶路撒冷,而神讓他們在耶路撒冷,得到了神的話的啟示,就是基督當生在伯利恆的啟示。之後,神的靈繼續的帶領他們,最後準確地把他們帶到基督的房子中。因此,這裡有兩種人,一種人是有神的話語,但卻沒有心去尋求,也沒有聖靈的帶領的人,就是祭司及文士們。另一種人是有心的人,他們先有聖靈的啟示,然後,神把神的話再加給他們,讓聖靈再根據神的話,而帶領他們到正確的目標裡去。因此,只有聖靈的啟示是不夠的;只有聖經的話語,而沒有心去尋求,因而得不到聖靈的啟示的人,也是不夠的。神的靈是在神的話語上作引導的,神的話加上神的靈的指引,我們才可以正確地達到目標。而神的引導是奇妙的:對外邦人沒有聖經的人,祂先作聖靈的啟示,然後再加上聖經的話話,再繼續用聖靈的帶領,兩者相互運用,事情就成就了。因此,只有聖靈而沒有聖經,這不是神作工的方式;只有聖經而沒有聖靈的啟示,人也得不到聖經所說的。
神對外邦的博士們的帶領方式,是先用特殊的啟示,吸引他們,讓他們起行。這代表他們是有心的,而對這些有心的人,神又加上了祂的話語的啟示,讓他們可以更完全地了解神的心意。之後,再繼續讓聖靈帶領他們,使他們得見耶穌,也得以把他們準備好了的禮物,獻上給耶穌。而當他們完成任務後,神的靈繼續的引導他們,使他們不從原路而走,而從別的路走回去了。這是聖靈的帶領,對一個真心尋找神的人,是有聖靈明顯的帶領的。
短短一段經文,把約瑟這個義人的性格描述出來了。他是一個非常有愛心的人,他雖然可以照律法所作的,把馬利亞定罪,然而,他比律法更高,就是他有律法的精義,就是愛。他用愛去包容一切,他所想的,不是為自己的利益,乃是為別人的益處。他不因此而生氣,但他卻只想到把利益給別人。別人虧負了他,他沒有興師問罪,他沒有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;他是以德報怨,用愛來化解一切的仇恨。而且,他不想張揚(19),也不想把對方的問題,公之於世,讓人來評理。他只是默默的承受了一切對他不利的事。他也不邀功,不想把自己的美德,讓人知道。若他把自己所做的,讓人知道,事實就沒有如此簡單了,可能馬利亞就要被石頭打死了。約瑟的義,是生命中表現出來的義,不是律法的義而已。律法上的義,是公義較明顯,但神的義,卻更是以愛為基礎的。約瑟雖然活在律法時代,但他卻有一個恩典的心,他是超越律法,而把律法的精義,就是把愛活出來的人。
當約瑟有一個憐憫人的心時,神的聖靈就給他啟示了,神就揀選了他,使他成為耶穌的 nominal father了。這是一個福氣,他的揀選不是沒有原因的。神在各時代中,均在揀選人,祂會注意清心敬虔的人,約瑟就是如此一個難得的人。也因為他的無私,當他正想法去幫助馬利亞的時候,神就啟示了他,把真實的情形告訴了他,讓他知道原來馬利亞是從聖靈感孕而來的,他們竟被神揀選為可用的器皿,成為神所揀選、救贖世人的家庭,這是何等大的福氣啊!
當聖靈沒有啟示時,神所看見的,就有差錯。因為人的眼睛再好,也不能看到神沒有啟示的那部分。若神沒有啟示,約瑟所看到的,明明就是馬利亞犯了罪,這是鐵一般的事實,然而,當啟示出來後,卻發現不是如此了。那是180度的改變。因此,我們看事情,無論如何精明,我們也不可能了解全貌的,我們凡事需要神的啟示,讓神告訴我們所有的事,我們才可以明白如何行的,否則,若只憑自己所看見,明明是對的,也可能是錯的,因為人的看見是不完全的。
(24)約瑟是一個聽話的人,神如何說,他就如何做了。他得了啟示後,便很高興的把馬利亞娶了過來了,因為她是深愛馬利亞的。同時,他不只是照著神所說的去做,神沒有說的,他也按神的心意去做了(25)。神沒有說,不能和她同房,但他卻多加了這一點,因為他知道,他不要讓後世的人,有辯解說耶穌是約瑟的兒子,因此,他多做了,而且是犧牲自己屬世的快樂而作的,因為他要追求的,是屬靈的喜樂,而不是屬世的享樂。而遵守神的話的人,就是一個喜樂的人。有些事情,沒有啟示,他是不會知道的,因此,神就把聖靈感孕一事告之;但有些事,雖然沒有啟示,因著他與神的心是相近的,他就懂得按神的心意而行,這就是25節所述說他所作的事了。因此,他也是一個摸著主的心的人。
2011/2/4 太二:1-12
基督降生了,似乎知道的人不多,神所啟示的人也不多。博士是因著有一個尋求的心,神就啟示他們,他們可以千里迢迢的來到尋找,目的是為了拜祂。他們看到了一些徵象,就來了,他們為甚麼要來呢?他們會得到甚麼好處呢?他們不是為了好處,他們乃是為了敬拜,乃是要見證基督的出生。基督出生時,沒有多少人知道,只有有心人,才可以知道。而一般而言,知道耶穌出生的,應是在伯利恆或是以色列的人,而不是遠從東方而來的人才對。然而,神啟示以色列人不多,只有牧羊人而已;但祂卻找到了很遠的博士們,把啟示給他們,而他們也遵從,而來到了耶路撒冷了。當地的人,包括了祭司長和文士,他們都不覺得重要,似乎與他們無關。近的人不知道,但神卻啟示了遠方的人,只因為他們關心神的事。因此,一個關心神的事的人,不在乎他的遠近,乃在乎他的心。若是一個無心的人,即使基督生在附近,他也是渾然不知的。
這裡有三種人,第一種是博士們,他們是有心尋找神,得到聖靈的啟示、以及聖靈不斷引導的人(12)。第二種是祭司和文士們,他們是有神的話語,在知識上充足,但卻是不尋求的人。這種人雖然有神的話,但神的話對他們是沒有用的,因為他們沒有聖靈的引導。第三是希律,他是沒有神的話,也沒有聖靈的啟示的,他是一個政治人物,他只管自己的利益,他也想尋找耶穌,但目的是為了殺祂,不是為了拜他(參8,16)。他沒有聖經的話語,更沒有聖靈的啟示,他只是利用他的權力,而得到了一些話語,但他也不會尋找,因為他沒有聖靈的引導也。
當基督生下來時,這裡的三種人,所受的影響如何呢?博士是很高興的來拜祂,希望把最好的獻給祂,而祭司及文士呢?他們有神的話,本來應是很高興的才對,因為基督生下來了,就是他們的救星。然而,他們的反應,只是向著希律,只是當希律問他們問題時,他們回答得很好,不必翻聖經,馬上就可以回答出來。然而,他們雖然熟讀聖經,但卻無心尋找,似乎事不關己。也不主動的去再研究。他們沒有很高興,也沒有甚麼反應,他們只是被動的回答問題,好像這只是別人的事。因此,他們有聖經的話,也熟讀聖經,但卻不受聖經的話影響,也不因著聖經的話,而影響及改變他們的生活。
希律呢?他沒有神的話,但他也因著自己的利益,而要尋求神的話,而要找祭司及文士來,了解神的話。他尋求神的話,不是為了遵行,乃是為了他可以利用神的話,來得到一些引導,而達成他的利益,而要把這初生的王殺掉而已。因此,他是一個利用神的話,來達成世上的利益的人。他竟然為了自己的王位,對一個剛生下來不久的嬰孩也不放過。這個嬰孩,要等到他成長作王,至少要二十年的時間,他的王位有如此長嗎?基督又不是馬上作王,因為一個小孩子,是不會馬上作王的;即使他以後要成為王,也不會影響他現在的利益的。而事實上希律不久就死了(19),人總是不知道自己可以活多久,他以為自己是可以永活的,竟連伯利恆及四境所有的男孩,兩歲以內都殺了。這是不擇手段、殘忍的作為,可能神也懲罰他,使他很快就死了。
博士們沒有神的話語,但卻得到了神的啟示;一顆普通的星,在一般人而言,是沒有甚麼奇怪的。但若加上神的啟示,那星對博士們就不同了。他們就被帶到了耶路撒冷,而神讓他們在耶路撒冷,得到了神的話的啟示,就是基督當生在伯利恆的啟示。之後,神的靈繼續的帶領他們,最後準確地把他們帶到基督的房子中。因此,這裡有兩種人,一種人是有神的話語,但卻沒有心去尋求,也沒有聖靈的帶領的人,就是祭司及文士們。另一種人是有心的人,他們先有聖靈的啟示,然後,神把神的話再加給他們,讓聖靈再根據神的話,而帶領他們到正確的目標裡去。因此,只有聖靈的啟示是不夠的;只有聖經的話語,而沒有心去尋求,因而得不到聖靈的啟示的人,也是不夠的。神的靈是在神的話語上作引導的,神的話加上神的靈的指引,我們才可以正確地達到目標。而神的引導是奇妙的:對外邦人沒有聖經的人,祂先作聖靈的啟示,然後再加上聖經的話話,再繼續用聖靈的帶領,兩者相互運用,事情就成就了。因此,只有聖靈而沒有聖經,這不是神作工的方式;只有聖經而沒有聖靈的啟示,人也得不到聖經所說的。
神對外邦的博士們的帶領方式,是先用特殊的啟示,吸引他們,讓他們起行。這代表他們是有心的,而對這些有心的人,神又加上了祂的話語的啟示,讓他們可以更完全地了解神的心意。之後,再繼續讓聖靈帶領他們,使他們得見耶穌,也得以把他們準備好了的禮物,獻上給耶穌。而當他們完成任務後,神的靈繼續的引導他們,使他們不從原路而走,而從別的路走回去了。這是聖靈的帶領,對一個真心尋找神的人,是有聖靈明顯的帶領的。
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
晨更分享:書二十
2011/1/27 jeudi 書二十
這一章是說到逃城的設立,是摩西在世時,就吩咐要設立的(民35:6,14),而且,這些逃城一共六座,都是利未人所居住的城邑。利未人一共得到48座城,而其中六座為逃城。這六座逃城,分佈在北中南等地,包括約但河東及約但河西,每一邊都有各三座城,可說是平均分配,使逃難的人,可以選擇到離自己較近的一座城去居住。
神為甚麼設立逃城呢?設立逃城有很多意義,第一,這是說明在這個世界,是有罪產生的。有些罪是人自己要犯的,有些是不小心犯的,有的可能是環境造成的。也就是說,罪是不可能避免的。有些罪是不可以赦免的,有些罪不是故意的,是無心之失,那就可以給他們一個免死的機會。然而,雖然是免死,但卻仍要受懲罰,那懲罰就是不能住在本家,只能住在逃城。要遠離家人,遠離家鄉,這也是一種痛苦。而且這要住到大祭司死了後,才可以出來。若大祭司的命,比犯罪的人長,那就等於他要一輩子住在那裡,用另一種話來說,這就是終身監禁了。故此,誤殺人的人,雖然是情有可原,可以免死,但其懲罰還是像坐牢一樣,其實也是不輕的。
第二,設立逃城的另一個目的,是避免冤冤相報,以罪產生罪,如此會做成更大的傷害。而逃城的設立,就是要止歇罪惡,不容罪惡繼續產生。罪是會產生罪的,一個罪出來了,這個罪就易再產生另一個罪。例如一個人偷了東西,為了避免使別人發現,他就會說謊去瞞騙別人,於是因為偷東西,而產生說謊,這就是一個罪產生另一個罪了。因此,逃城的設立,不只是保護那誤殺人的人,也保護整個社會,不再因一個罪,而產生另一個罪,也就是說,讓報血仇的人,不要再追殺他(5),免得又犯了另一個殺人的罪,而使罪擴大。這是對付罪的方面,免得以色列地充滿罪惡。
罪的對付,若用罪的方法去對付罪,是不能止息罪的,但若用慈愛的方法,給人一個自新的機會,那就比較可以止息罪。今天的社會,罪惡是無數的,而且罪惡的產生,是連在一起的。對於這些糾纏在一起的罪,人們也不懂得如何止息之,這就是社會的問題。若能從一犯罪時,就能把這罪止住,不讓之有繼續罪生罪的機會,那社會就可以減少很多的罪了。對個人而言,犯罪後若能馬上認罪,就可以避免罪再產生罪了;而對社會而言,逃城的設立,是防止再生另一個罪的方法。因此,逃城是能減少罪惡的一個設施,不只是對犯罪的人有用,而且是對整個社會有幫助的。
第三,逃城的設立,是代表慈愛的給予。一個人誤殺了人,殺人本就要填命,然而,由於他不是故意的,動機不是要殺人,他就在有條件下,可得到免死的赦免(有關甚麼是故意殺人,以及誤殺人,摩西是有較詳細的解說的,參民35:17-34)。所以逃城在某一方面,就等於是犯誤殺罪的人的一個拯救、一個恩典。然而,這個拯救,是不完全的,是有條件的,因為他不得離開這城,否則,他若離開後,就不得到保護了。也就是說,離開後,他就沒法得拯救了。舊約是有逃城,逃城的設立,代表拯救;然而這拯救是有條件的。惟有基督的救贖,是白白的,是無條件的,只要肯來到基督的面前,就得到完全的拯救。可見神的恩是何等的大,祂所為我們預備的,是一個完全的救贖,是完全的慈愛。
第四,逃城的設立,也代表公義的彰顯。因為當這逃命的人,逃到逃城後,他們不是無條件的接納他的,乃是要經過長老及眾人的審判(4,6,9),通過了,才可以住在這城的。同時,他也不能出這城,否則他就不能得赦免。而且,他要住多久,要看大祭司活得多久而決定。也就是說,這刑期是未知的,與大祭司的生命有關。可長可短,這也算是一種對未來的不定感,是另一種懲罰。他的盼望,是另一個大祭司的出來,是盼望新的祭司出來,就如同猶大人盼望彌賽亞的來到一樣。
第五,逃城是設立在利未人的城內,故此,這誤殺人的人,與兩種人同住,第一就是也是誤殺人的人,他們也逃到這裡來。第二,就是利未人、也就是事奉神的人同住。這兩種人中,以利未人最多。而在正常的狀況下,利未人因為是服事神的,他們應有比較好的屬靈狀況,他們可以用教導及行為感化的方法,把誤殺人的人,導正之,使其更羡慕能服事神。把一個罪人改變,才更是重要的任務。而一般而言,若犯罪的人同在一個監獄中,他們可能只會學到更多犯罪的技能;但若落在服事神的利未人中,他們就很易潛移默化,而變成一個屬靈的人了。因此,逃城設在利未人的城中,至少是預表他們可以被感化,而變得更好。
因此,從逃城的設立中,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心意。當人犯了罪後,神是要拯救的。舊約的逃城,只是一部分的拯救;但新約時基督的代贖,就是完全的拯救,是一切罪人的逃城。這逃城是表示神的愛,神的公義,神對罪的對付,對人的改變,這都在逃城中,可以看到神的計劃、神的公愛,以及神的慈愛了。
這一章是說到逃城的設立,是摩西在世時,就吩咐要設立的(民35:6,14),而且,這些逃城一共六座,都是利未人所居住的城邑。利未人一共得到48座城,而其中六座為逃城。這六座逃城,分佈在北中南等地,包括約但河東及約但河西,每一邊都有各三座城,可說是平均分配,使逃難的人,可以選擇到離自己較近的一座城去居住。
神為甚麼設立逃城呢?設立逃城有很多意義,第一,這是說明在這個世界,是有罪產生的。有些罪是人自己要犯的,有些是不小心犯的,有的可能是環境造成的。也就是說,罪是不可能避免的。有些罪是不可以赦免的,有些罪不是故意的,是無心之失,那就可以給他們一個免死的機會。然而,雖然是免死,但卻仍要受懲罰,那懲罰就是不能住在本家,只能住在逃城。要遠離家人,遠離家鄉,這也是一種痛苦。而且這要住到大祭司死了後,才可以出來。若大祭司的命,比犯罪的人長,那就等於他要一輩子住在那裡,用另一種話來說,這就是終身監禁了。故此,誤殺人的人,雖然是情有可原,可以免死,但其懲罰還是像坐牢一樣,其實也是不輕的。
第二,設立逃城的另一個目的,是避免冤冤相報,以罪產生罪,如此會做成更大的傷害。而逃城的設立,就是要止歇罪惡,不容罪惡繼續產生。罪是會產生罪的,一個罪出來了,這個罪就易再產生另一個罪。例如一個人偷了東西,為了避免使別人發現,他就會說謊去瞞騙別人,於是因為偷東西,而產生說謊,這就是一個罪產生另一個罪了。因此,逃城的設立,不只是保護那誤殺人的人,也保護整個社會,不再因一個罪,而產生另一個罪,也就是說,讓報血仇的人,不要再追殺他(5),免得又犯了另一個殺人的罪,而使罪擴大。這是對付罪的方面,免得以色列地充滿罪惡。
罪的對付,若用罪的方法去對付罪,是不能止息罪的,但若用慈愛的方法,給人一個自新的機會,那就比較可以止息罪。今天的社會,罪惡是無數的,而且罪惡的產生,是連在一起的。對於這些糾纏在一起的罪,人們也不懂得如何止息之,這就是社會的問題。若能從一犯罪時,就能把這罪止住,不讓之有繼續罪生罪的機會,那社會就可以減少很多的罪了。對個人而言,犯罪後若能馬上認罪,就可以避免罪再產生罪了;而對社會而言,逃城的設立,是防止再生另一個罪的方法。因此,逃城是能減少罪惡的一個設施,不只是對犯罪的人有用,而且是對整個社會有幫助的。
第三,逃城的設立,是代表慈愛的給予。一個人誤殺了人,殺人本就要填命,然而,由於他不是故意的,動機不是要殺人,他就在有條件下,可得到免死的赦免(有關甚麼是故意殺人,以及誤殺人,摩西是有較詳細的解說的,參民35:17-34)。所以逃城在某一方面,就等於是犯誤殺罪的人的一個拯救、一個恩典。然而,這個拯救,是不完全的,是有條件的,因為他不得離開這城,否則,他若離開後,就不得到保護了。也就是說,離開後,他就沒法得拯救了。舊約是有逃城,逃城的設立,代表拯救;然而這拯救是有條件的。惟有基督的救贖,是白白的,是無條件的,只要肯來到基督的面前,就得到完全的拯救。可見神的恩是何等的大,祂所為我們預備的,是一個完全的救贖,是完全的慈愛。
第四,逃城的設立,也代表公義的彰顯。因為當這逃命的人,逃到逃城後,他們不是無條件的接納他的,乃是要經過長老及眾人的審判(4,6,9),通過了,才可以住在這城的。同時,他也不能出這城,否則他就不能得赦免。而且,他要住多久,要看大祭司活得多久而決定。也就是說,這刑期是未知的,與大祭司的生命有關。可長可短,這也算是一種對未來的不定感,是另一種懲罰。他的盼望,是另一個大祭司的出來,是盼望新的祭司出來,就如同猶大人盼望彌賽亞的來到一樣。
第五,逃城是設立在利未人的城內,故此,這誤殺人的人,與兩種人同住,第一就是也是誤殺人的人,他們也逃到這裡來。第二,就是利未人、也就是事奉神的人同住。這兩種人中,以利未人最多。而在正常的狀況下,利未人因為是服事神的,他們應有比較好的屬靈狀況,他們可以用教導及行為感化的方法,把誤殺人的人,導正之,使其更羡慕能服事神。把一個罪人改變,才更是重要的任務。而一般而言,若犯罪的人同在一個監獄中,他們可能只會學到更多犯罪的技能;但若落在服事神的利未人中,他們就很易潛移默化,而變成一個屬靈的人了。因此,逃城設在利未人的城中,至少是預表他們可以被感化,而變得更好。
因此,從逃城的設立中,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心意。當人犯了罪後,神是要拯救的。舊約的逃城,只是一部分的拯救;但新約時基督的代贖,就是完全的拯救,是一切罪人的逃城。這逃城是表示神的愛,神的公義,神對罪的對付,對人的改變,這都在逃城中,可以看到神的計劃、神的公愛,以及神的慈愛了。
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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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/20 jeudi 書十三
這一章是神向約書亞說話,這時的約書亞,年紀老邁,他可能以為已經把迦南地全部征服了(11:23),然而,原來神告訴他,還有許多未得之地呢(1)。原來神的心意不只是約書亞已征服的這些地,還有更多的地,是約書亞所不知道的,但仍是神所要賜給他們的。然而,怎麼辦呢?約書亞已經年紀老邁了,不太能打仗了;這時,神就告訴他,還有那些地,都是神要賜給他們的。而神也必在以色列人面前,把這些人都趕出去(6)。因此,約書亞只要憑信心,把這些地拈鬮分出去就好了。因此,這一章開始,就是分地了。前面12章,若是打仗征服,以後的12 章,就是分地及事情的交待了。打仗是憑信心而打,也是憑信心而得勝;分地也更需要憑信心而分,因為尚未得到這些地也,只是神答應要給他們。分地時,不是按已征服得到的地而分,乃是按神所應許要賜的地而分,因此,這就是信心了。一是經歷上已有的,一是地位上所有的,二者都是他們的。
已得的地,是看得到的,但未得之地,是看不到的。雖然未看得到,但神答應給他們,這就等於看得見了。甚麼是我們的看得見呢?不只是肉眼的看得見,才算看得見,屬靈的眼睛看到了,這也是看得見,也算是看得見的。而屬靈的眼睛,就是我們的信心;信心所要看的對象(object),就是神的話語,就是神的應許。也就是說,信心是眼睛,神的話是實體,但這實體目前用肉眼看不到,但若用信心的眼睛去看,就可以看到那實體的存在。因為神說了,就是有了。而神的話說了後,我們要看到的話,不是用肉體的眼睛去看,這是看不到的;乃是要用屬靈的眼睛去看,才會看得到的。因此,約書亞在分地的時候,有兩個實體是要看得到的,一個是肉體的眼睛所看得到的地,就是已征服的地,是已經屬於他們的地。但另一個是肉體的眼睛所看不到的,這部分就需要用屬靈的眼睛去看。神已說話了,神列出更多未得之地(2-6),這些地雖然目前不在以色列人的手中,但神說祂必在以色列人面前,趕出這地上的人,而把地賜給以色列人。因此,神說話了,事情就必成就了。雖然肉體的眼現在仍看不到;但因著信心,屬靈的眼就已看到了這實體。因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(或實體)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(來11:1)。
人的年歲有限,一個神所重用的僕人,尤其是眾人的領袖,是更應把握光陰,爭取時間,去作該作的事。例如打仗的事,一般是要在年輕力壯時作的,我們就要在這段時間內,把之完成;否則以後就難完成了。到了年老時,雖然作不了打仗的時;但這時的約書亞,一方面沒有辦法繼續作打仗等勞累的事,但因著他年歲的經歷,他對神的認識是深的,他的信心也是大的。因此,這時他就可以用信心去相信神的話,因著信心的足夠,他就把地分給眾支派,完成神的使命了。
神的工作似乎是作不完的,約書亞的問題,不只是年紀老邁的問題而已,更是沒有人接班的問題。因為年紀老邁總有一天會到的,這是必然的;但若是能找得到一個接班的人,那就不會有年紀老邁的問題了。摩西死後有約書亞;而約書亞死後,就沒有明顯的領袖了,這就造成了士師記的混亂狀況,這才是約書亞年紀老邁的另一隱憂。可惜的是,若在這時候才選領袖,已經來不及了。一個屬靈的領袖,一開始接領袖的位時,就應想到如何培養下一代,使他們能有領袖出來。若不能培養出一個好的領袖,工作就不能持久的。因此,培養領袖(不只是培養一般的人),及積極培養接班人,應成為一個教會領袖的最重要工作之一。
這裡多次提到,利未人是沒有產業的(14,33,及十四:3-4)。作者多次的強調這點,有可能寫作的人,就是利未人。他特別說到神的旨意,就是分別利未人,成為以神為產業的人。這是過一種與一般人不同的生活的人,是過信心生活的人。他們的產業,不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。他們的責任,是事奉人,專一的事奉神,而不求地上的事。因此,利未人是分散在以色列人中,一方面是為了事奉神,另一方面,是為了見證神的應許,讓以色列人知道有一種人,他們是靠神而過活,是用信心生活的人。他們是神所保守的,是神所賜福的,是以神的國度為念的。其實神也是希望所有的以色列人,都能如此以信心的生活為原則,追求天上的福,而不是地上的福而已。
(22)這時的巴蘭(即死時的巴蘭),聖經說他是術士,而再不是先知了(參彼後2:15-16),表示他死時的身分,已變為術士而不是先知了。這是一個從先知變術士的人,他本是神的先知,但因著金錢地位的引誘,他就漸漸的挪移帳棚,最後,他可能就走到巴勒那邊,成為他們的術士了。而他最後被以色列人所殺,是包括在以色列人的仇敵中,似乎也把他算為摩押人,而不是以色列人了。因此,這是一個從先知的地位墮落成術士,也從以色列人墮落成為外邦人的例子,只因為貪心,不聽從神的話,只追求屬靈的虛榮,就喪失了肉體以及屬靈的生命了。
這一章是神向約書亞說話,這時的約書亞,年紀老邁,他可能以為已經把迦南地全部征服了(11:23),然而,原來神告訴他,還有許多未得之地呢(1)。原來神的心意不只是約書亞已征服的這些地,還有更多的地,是約書亞所不知道的,但仍是神所要賜給他們的。然而,怎麼辦呢?約書亞已經年紀老邁了,不太能打仗了;這時,神就告訴他,還有那些地,都是神要賜給他們的。而神也必在以色列人面前,把這些人都趕出去(6)。因此,約書亞只要憑信心,把這些地拈鬮分出去就好了。因此,這一章開始,就是分地了。前面12章,若是打仗征服,以後的12 章,就是分地及事情的交待了。打仗是憑信心而打,也是憑信心而得勝;分地也更需要憑信心而分,因為尚未得到這些地也,只是神答應要給他們。分地時,不是按已征服得到的地而分,乃是按神所應許要賜的地而分,因此,這就是信心了。一是經歷上已有的,一是地位上所有的,二者都是他們的。
已得的地,是看得到的,但未得之地,是看不到的。雖然未看得到,但神答應給他們,這就等於看得見了。甚麼是我們的看得見呢?不只是肉眼的看得見,才算看得見,屬靈的眼睛看到了,這也是看得見,也算是看得見的。而屬靈的眼睛,就是我們的信心;信心所要看的對象(object),就是神的話語,就是神的應許。也就是說,信心是眼睛,神的話是實體,但這實體目前用肉眼看不到,但若用信心的眼睛去看,就可以看到那實體的存在。因為神說了,就是有了。而神的話說了後,我們要看到的話,不是用肉體的眼睛去看,這是看不到的;乃是要用屬靈的眼睛去看,才會看得到的。因此,約書亞在分地的時候,有兩個實體是要看得到的,一個是肉體的眼睛所看得到的地,就是已征服的地,是已經屬於他們的地。但另一個是肉體的眼睛所看不到的,這部分就需要用屬靈的眼睛去看。神已說話了,神列出更多未得之地(2-6),這些地雖然目前不在以色列人的手中,但神說祂必在以色列人面前,趕出這地上的人,而把地賜給以色列人。因此,神說話了,事情就必成就了。雖然肉體的眼現在仍看不到;但因著信心,屬靈的眼就已看到了這實體。因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(或實體)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(來11:1)。
人的年歲有限,一個神所重用的僕人,尤其是眾人的領袖,是更應把握光陰,爭取時間,去作該作的事。例如打仗的事,一般是要在年輕力壯時作的,我們就要在這段時間內,把之完成;否則以後就難完成了。到了年老時,雖然作不了打仗的時;但這時的約書亞,一方面沒有辦法繼續作打仗等勞累的事,但因著他年歲的經歷,他對神的認識是深的,他的信心也是大的。因此,這時他就可以用信心去相信神的話,因著信心的足夠,他就把地分給眾支派,完成神的使命了。
神的工作似乎是作不完的,約書亞的問題,不只是年紀老邁的問題而已,更是沒有人接班的問題。因為年紀老邁總有一天會到的,這是必然的;但若是能找得到一個接班的人,那就不會有年紀老邁的問題了。摩西死後有約書亞;而約書亞死後,就沒有明顯的領袖了,這就造成了士師記的混亂狀況,這才是約書亞年紀老邁的另一隱憂。可惜的是,若在這時候才選領袖,已經來不及了。一個屬靈的領袖,一開始接領袖的位時,就應想到如何培養下一代,使他們能有領袖出來。若不能培養出一個好的領袖,工作就不能持久的。因此,培養領袖(不只是培養一般的人),及積極培養接班人,應成為一個教會領袖的最重要工作之一。
這裡多次提到,利未人是沒有產業的(14,33,及十四:3-4)。作者多次的強調這點,有可能寫作的人,就是利未人。他特別說到神的旨意,就是分別利未人,成為以神為產業的人。這是過一種與一般人不同的生活的人,是過信心生活的人。他們的產業,不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。他們的責任,是事奉人,專一的事奉神,而不求地上的事。因此,利未人是分散在以色列人中,一方面是為了事奉神,另一方面,是為了見證神的應許,讓以色列人知道有一種人,他們是靠神而過活,是用信心生活的人。他們是神所保守的,是神所賜福的,是以神的國度為念的。其實神也是希望所有的以色列人,都能如此以信心的生活為原則,追求天上的福,而不是地上的福而已。
(22)這時的巴蘭(即死時的巴蘭),聖經說他是術士,而再不是先知了(參彼後2:15-16),表示他死時的身分,已變為術士而不是先知了。這是一個從先知變術士的人,他本是神的先知,但因著金錢地位的引誘,他就漸漸的挪移帳棚,最後,他可能就走到巴勒那邊,成為他們的術士了。而他最後被以色列人所殺,是包括在以色列人的仇敵中,似乎也把他算為摩押人,而不是以色列人了。因此,這是一個從先知的地位墮落成術士,也從以色列人墮落成為外邦人的例子,只因為貪心,不聽從神的話,只追求屬靈的虛榮,就喪失了肉體以及屬靈的生命了。
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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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/17 lundi 書十
這一章是說到約書亞把南方的城攻取的一章。神以耶利哥,艾城的成功及失敗,說明了爭戰的原則;也用基遍城的訂約,提醒及指出以色列人的疏忽。其他的戰爭,就都按這些原則而行:這原則就是若他們倚靠神、求問神,就沒有失敗的;若他們離開神,自作主張,就必失敗。這原則是清楚的,他們之後都按這原則而行,於是就勝利了。
耶路撒冷王聽見約書亞奪了艾城,也聽到耶利哥王的事,又聽見基遍的居民立約,就甚懼怕(1-2)。他就想到與其他的四王聯合,要攻打基遍。他為何如此做呢?第一他可能想要懲罰基遍人,因為基遍人所做的,似乎是背叛了迦南人;第二,他可能想,我們若各自為政,很易被約書亞各個攻破,倒不如聯合起來,或會有一線生機。因此,他是懼怕,他也在找方法,可惜的是,這樣的方法,不是真正的答案。這樣的作法,並不能帶給他生還的機會,因為他找不到一條對的路。他們這五王,不像基遍人,找到了一條生路;他們雖然懼怕,但所找到的路,是人間的路,是不能救他們的路。人間的方法,也沒有太多:一個人可能打不過,就聯合更多的人,這是人間的方法。然而,這不是他們的答案。因為即使人再多,若神幫助約書亞,他們還是會敗亡的。迦南的喇合,懂得來到神的面前求恩典;基遍的人,懂得投降在以色列人面前;騙了以色列人立了約;結果他們都得救了。然而,耶路撒冷王及其他的四王,就不懂得得救的路,他們用打仗之法!雖然聯合更多的人,也不會使他們得勝的。得救的路,只有一條,就是來到神的面前來,而不是再用人間的方法,去與耶和華爭戰的。
(6)基遍人雖然善戰(2),然而,他們這時並不要直接面對五王而打仗,他們很聰明,就是向約書亞求救,讓以色列人去征服他們。基遍人為何如此做呢?因為他們相信,約書亞有神的同在,耶和華會率領他們得勝,這就比自己用武力去解決問題好得多了。基遍人知道求救,不等於他們不會打仗,然而,他們卻情願求神的幫助,這就是基遍人的心態。他們基本上是相信耶和華的,只是以前沒有門路,現今他們與以色列人立了約,他們就把自己交給以色列人,果然不負他們所望,以色列人願意守約(7),而去攻打這五王,因為約書亞本來就要攻打迦南的王的。同時,以色列人因為有神的幫助,就大大得勝了。而且,在這次的戰役中,神果然行神跡,幫助了他們,而且是行了一個天象的大神跡(12-14)。一般而言,神很少會干涉祂自己所創立的大自然的律的,但這時祂卻願意伸手幫助約書亞,聽他的禱告,這次真的是破例了,因為以前是沒有的,以後也將沒有(14)。這是明顯神要為以色列人爭戰,也讓冰雹出現,使敵人潰敗(11)。也讓以色列人清楚的知道,神會用盡方法,幫助他們得勝的,因為這是神的應許,是必然會成就的。
在這些迦南人中,基遍人得到了約書亞的約,就不必打仗了,他們就安然居住,可說是迦南人中得救的人。雖然他們用的方法是不對的,但神也憐憫了他們,因為他們還是想倚靠神的人,他們就得以存留了。
約書亞也趁著勝利,乘勝追擊,把南部的各城都擊敗了。這是一鼓作氣,該作的事,就馬上做,不再拖延。這次的打仗,開始時是有點被動,因為是基遍人被打,不是以色列人直接被打。然而,因為與基遍人的立約,以色列人也只好出兵了。因此,這次戰役的開始,可以說是被動的。然而,神讓他們勝利,也顯出神跡來,印證神的恩典,於是他們後來就趁勢而為,乘勝追擊,趁著他們成功、士氣可用之時,就把南部的個城市都攻陷了(42)。也就是說,戰爭的開始,是被動的,但戰爭的後半,是約書亞主動作的。也就是說,不只把五王殺了,而且還攻佔了山地、南地、高原、山坡的人(40),而聖經記載的城,共有耶路撒冷、希伯崙、耶末、拉吉、伊磯倫、瑪基大、立拿、基色、底璧、迦薩、歌珊等,都在他們的掌握之中了。
因此,雖然基遍的戰役,不是以色列人主動開始的,但因著基遍的問題,也使以色列人從被動變成主動,就把這些南部的城市,攻取成功了。神有時也會藉著一些事,使我們必須開始作工;然後,當我們開始作工了,在作工的同時,我們又看到了神的恩典及同在了,於是我們的被動,就會變為主動,而繼續的作工,直到完成神的旨意為止。神藉著五王之戰,用神跡先幫助了以色列人,使以色列人信心大增,之後,就讓他們繼續作戰,直到把南部的城市都攻陷了。故雖然我們有時不想主動踏出第一步,但神藉著一些環境,幫我們踏出第一步後,我們發現了神的恩典後,就不再害怕,而繼續走下一步,直到完成神的旨意了。
這一章是說到約書亞把南方的城攻取的一章。神以耶利哥,艾城的成功及失敗,說明了爭戰的原則;也用基遍城的訂約,提醒及指出以色列人的疏忽。其他的戰爭,就都按這些原則而行:這原則就是若他們倚靠神、求問神,就沒有失敗的;若他們離開神,自作主張,就必失敗。這原則是清楚的,他們之後都按這原則而行,於是就勝利了。
耶路撒冷王聽見約書亞奪了艾城,也聽到耶利哥王的事,又聽見基遍的居民立約,就甚懼怕(1-2)。他就想到與其他的四王聯合,要攻打基遍。他為何如此做呢?第一他可能想要懲罰基遍人,因為基遍人所做的,似乎是背叛了迦南人;第二,他可能想,我們若各自為政,很易被約書亞各個攻破,倒不如聯合起來,或會有一線生機。因此,他是懼怕,他也在找方法,可惜的是,這樣的方法,不是真正的答案。這樣的作法,並不能帶給他生還的機會,因為他找不到一條對的路。他們這五王,不像基遍人,找到了一條生路;他們雖然懼怕,但所找到的路,是人間的路,是不能救他們的路。人間的方法,也沒有太多:一個人可能打不過,就聯合更多的人,這是人間的方法。然而,這不是他們的答案。因為即使人再多,若神幫助約書亞,他們還是會敗亡的。迦南的喇合,懂得來到神的面前求恩典;基遍的人,懂得投降在以色列人面前;騙了以色列人立了約;結果他們都得救了。然而,耶路撒冷王及其他的四王,就不懂得得救的路,他們用打仗之法!雖然聯合更多的人,也不會使他們得勝的。得救的路,只有一條,就是來到神的面前來,而不是再用人間的方法,去與耶和華爭戰的。
(6)基遍人雖然善戰(2),然而,他們這時並不要直接面對五王而打仗,他們很聰明,就是向約書亞求救,讓以色列人去征服他們。基遍人為何如此做呢?因為他們相信,約書亞有神的同在,耶和華會率領他們得勝,這就比自己用武力去解決問題好得多了。基遍人知道求救,不等於他們不會打仗,然而,他們卻情願求神的幫助,這就是基遍人的心態。他們基本上是相信耶和華的,只是以前沒有門路,現今他們與以色列人立了約,他們就把自己交給以色列人,果然不負他們所望,以色列人願意守約(7),而去攻打這五王,因為約書亞本來就要攻打迦南的王的。同時,以色列人因為有神的幫助,就大大得勝了。而且,在這次的戰役中,神果然行神跡,幫助了他們,而且是行了一個天象的大神跡(12-14)。一般而言,神很少會干涉祂自己所創立的大自然的律的,但這時祂卻願意伸手幫助約書亞,聽他的禱告,這次真的是破例了,因為以前是沒有的,以後也將沒有(14)。這是明顯神要為以色列人爭戰,也讓冰雹出現,使敵人潰敗(11)。也讓以色列人清楚的知道,神會用盡方法,幫助他們得勝的,因為這是神的應許,是必然會成就的。
在這些迦南人中,基遍人得到了約書亞的約,就不必打仗了,他們就安然居住,可說是迦南人中得救的人。雖然他們用的方法是不對的,但神也憐憫了他們,因為他們還是想倚靠神的人,他們就得以存留了。
約書亞也趁著勝利,乘勝追擊,把南部的各城都擊敗了。這是一鼓作氣,該作的事,就馬上做,不再拖延。這次的打仗,開始時是有點被動,因為是基遍人被打,不是以色列人直接被打。然而,因為與基遍人的立約,以色列人也只好出兵了。因此,這次戰役的開始,可以說是被動的。然而,神讓他們勝利,也顯出神跡來,印證神的恩典,於是他們後來就趁勢而為,乘勝追擊,趁著他們成功、士氣可用之時,就把南部的個城市都攻陷了(42)。也就是說,戰爭的開始,是被動的,但戰爭的後半,是約書亞主動作的。也就是說,不只把五王殺了,而且還攻佔了山地、南地、高原、山坡的人(40),而聖經記載的城,共有耶路撒冷、希伯崙、耶末、拉吉、伊磯倫、瑪基大、立拿、基色、底璧、迦薩、歌珊等,都在他們的掌握之中了。
因此,雖然基遍的戰役,不是以色列人主動開始的,但因著基遍的問題,也使以色列人從被動變成主動,就把這些南部的城市,攻取成功了。神有時也會藉著一些事,使我們必須開始作工;然後,當我們開始作工了,在作工的同時,我們又看到了神的恩典及同在了,於是我們的被動,就會變為主動,而繼續的作工,直到完成神的旨意為止。神藉著五王之戰,用神跡先幫助了以色列人,使以色列人信心大增,之後,就讓他們繼續作戰,直到把南部的城市都攻陷了。故雖然我們有時不想主動踏出第一步,但神藉著一些環境,幫我們踏出第一步後,我們發現了神的恩典後,就不再害怕,而繼續走下一步,直到完成神的旨意了。
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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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/9 dimanche 書五
神是如何作事的呢?祂要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之前,卻先要他們受割禮。一般而言,軍隊要打仗,一定要在最佳的狀態,而不是在剛受傷的時候。他們剛過了約但河,也看到了神所行的神跡,不只約但河西的諸王的心就消化了,而且以色列人的心都應振奮了的。這時,若一鼓作氣,繼續馬上去攻打耶利哥,應是比較合理的。然而,神卻要他們先作一件事,就是要行割禮,要把以前在曠野時沒有作的事,現在補作了。行割禮早不作遲不作,卻選在打仗前來作,這不是自己傷害自己,自己把自己的兵力減弱嗎?然而神卻要他們這時作,可見神看重屬靈的事,多於看重屬世的事。
凡作戰的人,一定是在最好的狀態,最好的軍備的時候作的。割禮是把自己的身體傷害了,對打仗的人而言,是很大的禁忌。這等於自暴其弱,自己把自己的作戰能力減少了。這從屬世的角度去看,是兵家的大忌。然而,神所看的,不是屬世的能力,卻是屬靈的能力。神要他們學習的,不是增加屬世的能力,卻是增加屬靈的能力。若他們有了屬靈的能力,有了神的元帥的同在(14),那神就會為他們作戰;但若他們沒有了神的同在,即使有了屬世的力量,也不保證一定會勝利的。因此,勝負不在乎人,勝負乃在乎萬軍之耶和華。當約書亞及以色列人,在打仗前肯聽從神的話時,他們在屬靈上就勝利了,於是神的元帥就顯現了,神就親自率領他們打仗,他們就可以攻陷耶利哥城了。
神所注意的,是他們的屬靈力量;一般人所注意的,乃是我們的屬世能力。屬世能力不是絕對的,若神不幫助我們,即使我們有了很大的屬世能力,也不一定會勝利的。然而,屬靈能力卻是絕對的;若我們站在神的一邊,神成為我們的元帥,那我們就一定會勝利的。因此爭戰的勝利,不在乎人的能力,乃在乎神的同在、在乎神是否可以成為我們的元帥。而約書亞及以色列人的順服,就證明他們可以被神所用,神就可以成為他們的元帥,這場戰爭就可以得勝了。
在打仗前,人們是會先檢查一下,我的軍備如何,有甚麼是缺少的,然後我們就在軍備上加以補充。然而,這時以色列人在打仗前,神的檢查是檢查他們的屬靈狀況,看看有甚麼缺少的,就加以補充。神發現他們沒有行割禮,沒有守逾越節,於是就在打仗前,先給他們補充所缺乏的,使他們在屬靈的事上,不致缺乏、不致失敗。同樣的,我們在要作任何事情前,也當先檢查一下我們的屬靈裝備,是否那一點是沒有走在神的路中。若有缺少的,就加以補充。如此,我們才能在一切的事上,都蒙神的帶領,才可以凡事亨通,得到神的恩典。讓神成為我們的元帥,就必會得勝有餘。
其實神在要他們行割禮前,就已經使約但河西的諸王的心都消化了(1)。這就說明,神其實在要求我們作一件事前,就已經先給了我們足夠的恩典,使我們可以順服神而作成。因為神已使諸王的心都消化了,即使以色列人行割禮,他們也不敢乘機有所行動的,這是神的保守。因此,我們必須認清一事,就是神不會給我們出過難的考試試題,在考試前,祂已為我們預備了解答,只要我們肯相信神,就必可以通過神的考試的。
(12)四十年的曠野生活,都是拾嗎哪而過的,這是信心的操練。而現在呢?雖然未完全征服迦南地,但神就停止了嗎哪了。神停止了嗎哪,是表示祂會負責,必要把迦南地給他們,這是一個好的預兆,是代表神已賜給他們這地了。雖然仍未打仗,就已得了這個訊號,就是他們可以吃迦南地的糧了。神既然四十年都供應他們食物,若神沒有把握,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們,神是不會把嗎哪現在就停了的。神作事都是恰恰好,不遲也不早。神在這時停下嗎哪的供應,就表示祂知道以色列人將可以征服迦南地,也可以住在這裡,就不必再供應嗎哪了。因此,這是給以色列人的一個訊號,也是給他們一個信心的肯定;也讓他們學習另一個階段的信心。因為信心的功課,是一步一步來的,也是在不同的階段,有不同的學習的。
神軍隊的元帥,不是我們計劃了,而要祂來幫助我們;不是祂要否站在我們一邊,乃是我們一定要站在祂一邊。這是一個得勝的原則。我們一切所作的,都不是出於自己的,乃是走在神的路中,乃是緊跟著祂的腳步而行,這才是我們該作的。而當我們順服神,作了該作的一切神所吩咐的事後,神的元帥就出來了,神的幫助就出來了。神就親自帶領我們去打仗了,這就是勝利的代號了。
神是如何作事的呢?祂要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之前,卻先要他們受割禮。一般而言,軍隊要打仗,一定要在最佳的狀態,而不是在剛受傷的時候。他們剛過了約但河,也看到了神所行的神跡,不只約但河西的諸王的心就消化了,而且以色列人的心都應振奮了的。這時,若一鼓作氣,繼續馬上去攻打耶利哥,應是比較合理的。然而,神卻要他們先作一件事,就是要行割禮,要把以前在曠野時沒有作的事,現在補作了。行割禮早不作遲不作,卻選在打仗前來作,這不是自己傷害自己,自己把自己的兵力減弱嗎?然而神卻要他們這時作,可見神看重屬靈的事,多於看重屬世的事。
凡作戰的人,一定是在最好的狀態,最好的軍備的時候作的。割禮是把自己的身體傷害了,對打仗的人而言,是很大的禁忌。這等於自暴其弱,自己把自己的作戰能力減少了。這從屬世的角度去看,是兵家的大忌。然而,神所看的,不是屬世的能力,卻是屬靈的能力。神要他們學習的,不是增加屬世的能力,卻是增加屬靈的能力。若他們有了屬靈的能力,有了神的元帥的同在(14),那神就會為他們作戰;但若他們沒有了神的同在,即使有了屬世的力量,也不保證一定會勝利的。因此,勝負不在乎人,勝負乃在乎萬軍之耶和華。當約書亞及以色列人,在打仗前肯聽從神的話時,他們在屬靈上就勝利了,於是神的元帥就顯現了,神就親自率領他們打仗,他們就可以攻陷耶利哥城了。
神所注意的,是他們的屬靈力量;一般人所注意的,乃是我們的屬世能力。屬世能力不是絕對的,若神不幫助我們,即使我們有了很大的屬世能力,也不一定會勝利的。然而,屬靈能力卻是絕對的;若我們站在神的一邊,神成為我們的元帥,那我們就一定會勝利的。因此爭戰的勝利,不在乎人的能力,乃在乎神的同在、在乎神是否可以成為我們的元帥。而約書亞及以色列人的順服,就證明他們可以被神所用,神就可以成為他們的元帥,這場戰爭就可以得勝了。
在打仗前,人們是會先檢查一下,我的軍備如何,有甚麼是缺少的,然後我們就在軍備上加以補充。然而,這時以色列人在打仗前,神的檢查是檢查他們的屬靈狀況,看看有甚麼缺少的,就加以補充。神發現他們沒有行割禮,沒有守逾越節,於是就在打仗前,先給他們補充所缺乏的,使他們在屬靈的事上,不致缺乏、不致失敗。同樣的,我們在要作任何事情前,也當先檢查一下我們的屬靈裝備,是否那一點是沒有走在神的路中。若有缺少的,就加以補充。如此,我們才能在一切的事上,都蒙神的帶領,才可以凡事亨通,得到神的恩典。讓神成為我們的元帥,就必會得勝有餘。
其實神在要他們行割禮前,就已經使約但河西的諸王的心都消化了(1)。這就說明,神其實在要求我們作一件事前,就已經先給了我們足夠的恩典,使我們可以順服神而作成。因為神已使諸王的心都消化了,即使以色列人行割禮,他們也不敢乘機有所行動的,這是神的保守。因此,我們必須認清一事,就是神不會給我們出過難的考試試題,在考試前,祂已為我們預備了解答,只要我們肯相信神,就必可以通過神的考試的。
(12)四十年的曠野生活,都是拾嗎哪而過的,這是信心的操練。而現在呢?雖然未完全征服迦南地,但神就停止了嗎哪了。神停止了嗎哪,是表示祂會負責,必要把迦南地給他們,這是一個好的預兆,是代表神已賜給他們這地了。雖然仍未打仗,就已得了這個訊號,就是他們可以吃迦南地的糧了。神既然四十年都供應他們食物,若神沒有把握,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們,神是不會把嗎哪現在就停了的。神作事都是恰恰好,不遲也不早。神在這時停下嗎哪的供應,就表示祂知道以色列人將可以征服迦南地,也可以住在這裡,就不必再供應嗎哪了。因此,這是給以色列人的一個訊號,也是給他們一個信心的肯定;也讓他們學習另一個階段的信心。因為信心的功課,是一步一步來的,也是在不同的階段,有不同的學習的。
神軍隊的元帥,不是我們計劃了,而要祂來幫助我們;不是祂要否站在我們一邊,乃是我們一定要站在祂一邊。這是一個得勝的原則。我們一切所作的,都不是出於自己的,乃是走在神的路中,乃是緊跟著祂的腳步而行,這才是我們該作的。而當我們順服神,作了該作的一切神所吩咐的事後,神的元帥就出來了,神的幫助就出來了。神就親自帶領我們去打仗了,這就是勝利的代號了。
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
晨更分享:書2:1-13
2011/1/3 lundi 書二:1-13
約書亞打發兩個探子,去窺探那地和耶利哥。約書亞為甚麼差探子去呢?他不相信神的應許嗎?上次摩西派12探子去後,就出了問題了,這一次為何又要探子呢?這一次似乎只派兩個探子,與上次的12人不同;而且這一次沒有走遍全地,只停在耶利哥。因此,這一次似乎不是不信,而是更確定地理位置,以使打仗更快捷成功。因此,這是在信心中完成人的責任,不是不信而作出的懷疑。而且,在這之前,約書亞就已準備三天內要攻打城的了。而他們這一次的窺探,其結果是增加信心,是更了解神的作為(24)。因此這次的探城,是信心的增加,而不是軟弱的表現。在我們信心的領域中,我們的信心是要不斷的增加的;而我們選擇要作的每一件事,應該為了增加我們的信心。若我們所作的,能更看出神的作為,我們的信心就必增加。因此,我們要讓我們所作的,一是出於信心,二是增加信心。如此,我們的信心,就會不斷的增加,就會藉著神的話語,及我們所看見的,而使我們的信心增長。
上一次的探子,他們確是看得見神所應許的迦南地,是流奶與蜜之地,可惜是他們又看見了偉大的人,而不敢進入。這一次他們看到的是對方的恐懼,他們的信心便增加了。同樣的打探,不同的結果;故此不是打探的對錯,是信心的看見的不同。若我們能相信神的話,從信心的角度去看事,我們所得到的結論就不同的了。此外,人的信心不是一定堅強的,當我們的信心不夠時,我們也應求神增加,而他們派出探子探路,也可以是求神增加他們的信心,讓他們知道是神的應許,就看到一些明顯的印證,使他們的信心能不斷的增加。這就是我們可以作的。
喇合的信心,是從那裡來的呢?她怎麼會作出與常人不一樣的事呢?她是耶利哥城的人,她所信的宗教,不是獨一的真神;然而她卻勇敢的選擇一個她從不認識的神。這就是她的信心,她的勇氣。她有一個特點,就是會留意她週遭所發生的事,加以分析及思考;她觀察以色列的歷史,看到這民族的不一樣,也懂得看到他們背後的神。尤其是她看到神使紅海的水乾了,這明顯是神的作為,只要留心看,應是任何人都看得到的。但她不只看到這明顯的神跡,大自然的神跡,這是任何人都會看得到的;她也看到了神把亞摩利王西宏和噩滅絕了(10),她不認為這是偶然的,她認為是神的作為,這就很不一樣了,因為這不是大自然的神跡,是神的特別作為,是不易被不信的人看得到的,因為不信的人的解讀,不會認為是神的作為的。很多人會看事情,但不一定會作解釋,也不一定會看得出背後的原因及真相。然而喇合會看得到,也把正確的原因找到了。這是一個會觀察事情,也會分析事情的人,這也算是她的信心的結果吧!
不但如此,當她知道了原因,也知道了神要把迦南地給以色列人時,她自己不是以色列人,但她卻願意投靠以色列人,她要信他們的神,她要拋棄她以前所信的,而相信她找到的真神。因此,她有一個要神的恩典的心;她不覺得自己是異族人,也不覺得自己的身份很差,就不敢來到神的面前。這是她知道只要有信心,只要來到神的面前,她就可以得到神的恩典。這種信心,就是因信稱義的信心,是很罕見的。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,就把她列入信心的偉人中了,因為她所有的信心,就是神所要的信心:就是單單相信,不看自己的背景、自己的軟弱,只看神的恩典,只要來到神的面前,尋求祂的恩典,就必得著。
喇合在這時,雖然是說謊,似乎是不當的行為;然而,在她這個時候,她的信心,沒有大到可以相信,即使她不說謊,神也會拯救兩個探子的程度。而且另一方面,她的說謊,也代表她的相信!怎麼說呢?因為她的說謊,就代表她把她的生命完全擺上了;把她的信心,完全放在神的身上,而不放在正常的安全的事上。她的說謊,也是有風險的,若被查出來了,她可能要得到很大的懲罰,甚至會喪命也說不定的。因此,她說謊雖然是不對,她用錯了方法;然而這說謊的本身,也代表她這時的信心。她冒了生命之險,去相信神會拯救。她用的方法不對,但心中的信念是對的。因此,神也拯救了她,救她免被那些來捉人的人發現,這也是神的保守。不是她的謊言有效,而是神的恩典給了她,她才可以過關的。因此,不是神同意她說謊,只是神看她的信心,知道她因著信心,而產生冒著生命之險的行為,而接納了她的結果也。
不只如此,她得到了信心的印證後,她更敢向神求恩典,求她家人的得救!這就是信心所產生的行為,這行為不只是知道神有恩典,而且是求神更多的恩典。這種祈求,也是合乎神的旨意的,是神所喜悅的。她不求福不求壽,但她卻為永恆的得救祈求;她為家人的得救祈求,神當然也應允了她,使她後來是全家得救了。因此,她也是一個懂得向神求,懂得抓住神的應許而求的人。她相信了神後,不只是信,且是按神的應許而活、而求。因此,她就得到了成為信心的偉人、得到神應允她的明證了。
約書亞打發兩個探子,去窺探那地和耶利哥。約書亞為甚麼差探子去呢?他不相信神的應許嗎?上次摩西派12探子去後,就出了問題了,這一次為何又要探子呢?這一次似乎只派兩個探子,與上次的12人不同;而且這一次沒有走遍全地,只停在耶利哥。因此,這一次似乎不是不信,而是更確定地理位置,以使打仗更快捷成功。因此,這是在信心中完成人的責任,不是不信而作出的懷疑。而且,在這之前,約書亞就已準備三天內要攻打城的了。而他們這一次的窺探,其結果是增加信心,是更了解神的作為(24)。因此這次的探城,是信心的增加,而不是軟弱的表現。在我們信心的領域中,我們的信心是要不斷的增加的;而我們選擇要作的每一件事,應該為了增加我們的信心。若我們所作的,能更看出神的作為,我們的信心就必增加。因此,我們要讓我們所作的,一是出於信心,二是增加信心。如此,我們的信心,就會不斷的增加,就會藉著神的話語,及我們所看見的,而使我們的信心增長。
上一次的探子,他們確是看得見神所應許的迦南地,是流奶與蜜之地,可惜是他們又看見了偉大的人,而不敢進入。這一次他們看到的是對方的恐懼,他們的信心便增加了。同樣的打探,不同的結果;故此不是打探的對錯,是信心的看見的不同。若我們能相信神的話,從信心的角度去看事,我們所得到的結論就不同的了。此外,人的信心不是一定堅強的,當我們的信心不夠時,我們也應求神增加,而他們派出探子探路,也可以是求神增加他們的信心,讓他們知道是神的應許,就看到一些明顯的印證,使他們的信心能不斷的增加。這就是我們可以作的。
喇合的信心,是從那裡來的呢?她怎麼會作出與常人不一樣的事呢?她是耶利哥城的人,她所信的宗教,不是獨一的真神;然而她卻勇敢的選擇一個她從不認識的神。這就是她的信心,她的勇氣。她有一個特點,就是會留意她週遭所發生的事,加以分析及思考;她觀察以色列的歷史,看到這民族的不一樣,也懂得看到他們背後的神。尤其是她看到神使紅海的水乾了,這明顯是神的作為,只要留心看,應是任何人都看得到的。但她不只看到這明顯的神跡,大自然的神跡,這是任何人都會看得到的;她也看到了神把亞摩利王西宏和噩滅絕了(10),她不認為這是偶然的,她認為是神的作為,這就很不一樣了,因為這不是大自然的神跡,是神的特別作為,是不易被不信的人看得到的,因為不信的人的解讀,不會認為是神的作為的。很多人會看事情,但不一定會作解釋,也不一定會看得出背後的原因及真相。然而喇合會看得到,也把正確的原因找到了。這是一個會觀察事情,也會分析事情的人,這也算是她的信心的結果吧!
不但如此,當她知道了原因,也知道了神要把迦南地給以色列人時,她自己不是以色列人,但她卻願意投靠以色列人,她要信他們的神,她要拋棄她以前所信的,而相信她找到的真神。因此,她有一個要神的恩典的心;她不覺得自己是異族人,也不覺得自己的身份很差,就不敢來到神的面前。這是她知道只要有信心,只要來到神的面前,她就可以得到神的恩典。這種信心,就是因信稱義的信心,是很罕見的。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,就把她列入信心的偉人中了,因為她所有的信心,就是神所要的信心:就是單單相信,不看自己的背景、自己的軟弱,只看神的恩典,只要來到神的面前,尋求祂的恩典,就必得著。
喇合在這時,雖然是說謊,似乎是不當的行為;然而,在她這個時候,她的信心,沒有大到可以相信,即使她不說謊,神也會拯救兩個探子的程度。而且另一方面,她的說謊,也代表她的相信!怎麼說呢?因為她的說謊,就代表她把她的生命完全擺上了;把她的信心,完全放在神的身上,而不放在正常的安全的事上。她的說謊,也是有風險的,若被查出來了,她可能要得到很大的懲罰,甚至會喪命也說不定的。因此,她說謊雖然是不對,她用錯了方法;然而這說謊的本身,也代表她這時的信心。她冒了生命之險,去相信神會拯救。她用的方法不對,但心中的信念是對的。因此,神也拯救了她,救她免被那些來捉人的人發現,這也是神的保守。不是她的謊言有效,而是神的恩典給了她,她才可以過關的。因此,不是神同意她說謊,只是神看她的信心,知道她因著信心,而產生冒著生命之險的行為,而接納了她的結果也。
不只如此,她得到了信心的印證後,她更敢向神求恩典,求她家人的得救!這就是信心所產生的行為,這行為不只是知道神有恩典,而且是求神更多的恩典。這種祈求,也是合乎神的旨意的,是神所喜悅的。她不求福不求壽,但她卻為永恆的得救祈求;她為家人的得救祈求,神當然也應允了她,使她後來是全家得救了。因此,她也是一個懂得向神求,懂得抓住神的應許而求的人。她相信了神後,不只是信,且是按神的應許而活、而求。因此,她就得到了成為信心的偉人、得到神應允她的明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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