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創世記第一至第二章

創世記
2010/4/1 jeudi 創一:1-25
起初神創造天地。這個「起初」,應是指時間的開始,也就是說,神在這時開始創造了時間。而在此以先,是沒有時間的。神是自有永有的,祂在永恆中生了耶穌,祂又在永恆中創造了天使,然後,祂創造了時間,就是這裡一章一節說的,時間是從這裡開始的。因此,祂在創造的天地時,就同時創造了時間。這就有所謂的「起初」,就是時間的開始了;也有之後所謂的「這是頭一日」,「是第二日」…等的字眼了。
從第一節到第二節間,應是發生了一些事,然後地變為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。而從第一節到第二節間,過了多少年,聖經並沒有提。可能經過了很久,千萬年、千億年也不是不可能的。而在這一段時間內,也就是從第一節到第二節,可能應是天使中有人犯罪,墜落為撒但,落在半空中,在空中掌權(弗六),使得地變為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。而這時,神就要再創造這世界,把人創造出來,要在地上把撒但的權柄奪回來。
因此,神創造天地,是有祂的計劃的。從第一章中,明顯地可以看到有兩個重要的主角,一是神的創造,只描寫地球,而不描寫其他的星球,故主角是地球;二是神的創造,是以人為最後出現的重要人物,其他的創造,是為了人而創造的。可見人是創造的真正主角,而不是其他的動物、植物、空氣等等。
地球只不過是宇宙天體中,無數個星體中的一個很小的星體,它不是宇宙中最大的星球,也不是最重要的星球,為何神的創造,只環繞著地球來說呢?例如造了兩個光體(16),就是太陽和月亮,這兩個光體,在宇宙中也不大,但對地球而言,卻是兩個重要的大光。因此,所有創造,都以地球為主角,因為神要再造地球,這一定有原因的,一定發生了一些不一樣的事,使神特別看重地球也。而宇宙間發生的大事中,最大的事之一,一定是撒但犯罪悖逆神,而神把之從天上降到地球半空中,這應是大事。而撒但落在地球中,一方面是神對撒但的懲罰,另一方面,也是讓他從管理天上的事,變成管理地上的事,讓他只能管理一個小小的地球。而他管理這地球,也管理得不好,使地變為空虛混沌。於是神就藉此讓撒但知道,他是沒有能力的。同時,神沒有直接的馬上懲罰撒但,神乃是要創造人,藉著人的順服,對比撒但的不順服,而要把撤但的權柄奪回來,這是神再造的目的。雖然之後,人也犯罪了,墮落了,但神又創造另一個新人(弗二),就是藉基督而創造的教會,這新人最終可以把撒但的權柄奪回,而且也就自然定了撒但的罪,使撒但只能被丟在火湖中。這就是神創造人類萬物的目的。
因此,地球是神再造的主角,這時,天地及其他宇宙星宿,都已創造了,只有地球因著撒但的墮落而變成空虛混沌,神便再次整頓地球,再次創造地球,使之適合人類所居住,然後,當一切環境都預備好了,人類才被創造出來。這也是神創造的計劃也。
神第一步整頓的工作,是讓光進來地球中(3)。那地球本來沒有光嗎?地球應是因為撒但來了,因此,就把光變得隱晦不明了。因為當罪惡出來時,真理就不明顯了。這時,神要把真理的光再顯明,要讓光再次在地上顯出來,而這光是成為,可以擊敗撒但的重要工具及器皿。這光與後面所做的兩個光體,應有不同的意義。前者是神把撒但的黑暗擊敗,在地球中,把真理也顯明,使人可以分辨光暗,使人可以得到真光。這是第一要緊的,因此,第一天的光,可以是一般的光,也更可以是神的真光,再次重現在地球上,讓之後的人可以知道甚麼是光,甚麼是暗,而得以選擇光,而棄掉暗也。
因此,第一天的光,應包括了光暗的分開的作用(4),就是要指出撒但的黑暗,而神是光明的。也可以說是為人的靈命所需而創造的。而第二天之後所造的,比較是為人的身體之需要而作的。因此,神是按步就班,一步一步的把生活所需要的元素,例如空氣,水分,太陽,月亮,植物,動物,飛鳥,魚類等等,全部先造了。之後,人才會出來。而這個順序,從目前的科學來看,都是合理的,雖然寫這書的時候,還不是很懂得這方面的科學,但神自己就是科學,祂當然知道那一個次序是合理的,先造甚麼,後造甚麼,都是按著正確的原則及次序作的,從神所創造的次序中,也可以知道,若不是神的啟示,人是不可能寫得如此正確的。
神在創世記中,一開始就說起初神…,沒有對神的存在,有任何爭辯的想法,因為神本來就是存在的,不必爭論,也不必把自己假設不存在的可能,而有所爭論。今天不信的人,還在爭辯神是否存在,這其實是沒有意義的。保羅說,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,是明明可知的……叫人無可推諉。因此,神不必答辯,也不必設一論壇,人應已有了答案的。這就是神直接說出真理之因,因為真理本身就是見證,不必人去特別證明的,它會自然顯出來的。真理本身就會說話,證明它自己就是真理;而不是真理的東西,才是要辯論的。

2010/4/2 vendredi 創一:26–二:3
造人是神創造的高峰,是神創造世界的目的。神造人其中的一個主要目的,即在這裡說出,就是要人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管理一切的活物。也就是說,神再造這世界,把光暗分開了,把光帶到地球中了,是要人管理神重新創造的地球。神重新創造一個有次序、按步就班的地球,要人在其中管理,就是因為這時候,撒但已犯了罪,而撒但被降在地球的空中,去管理這地球,因此,才會有淵面黑暗,空虛混沌的情形發生。而神不馬上把撒但丟在火湖中,而是要再創造一個得勝的世界,讓人可以靠神而得勝,用這法去得勝撒但,這是神的心意。因此,我們人類是有神的形像,也有神的樣式,這是神希望我們能夠順服神,而最終可以得到神豐富的生命,得以正確的管治萬物,以使撒但羞辱的計劃。
因此,我們有神的形像及樣式,這表示我們有了神的生命的基礎,我們可以在這基礎上長進,我們可以藉著不斷的倚靠神,而發展我們生命中神的形像及樣式,這就可以使我們正確地管理地球,也可以使我們得到神豐富的生命,完成神託付給我們的任務了。可惜人類犯了罪,便順服在撒但的權下,於是神的形像及樣式,在我們裡面便不能發展。我們與神愈走愈遠,萬物之靈的人類,卻成了不能正確管理地球的人類,也使光暗不分,這是墜落的人類所產生的結果。當我們不要神,不順服神的時候,其結果就如撒但一樣,失去了管理的能力,只會使事情變成空虛混沌,黑暗加深而已。但當我們順服神時,一切的管理,就會按步就班,我們的生命,就自然會發出光輝,一切就變得有意義了。
(29-30)在創造之初時,人類是素食的,等到挪亞出了方舟後,人才加上可以吃動物。而在這個時候,動物也全是素食的,不會和人競爭,也沒有動物自相殘殺的機會,這就是一個祥和的世界,神把次序給了這個世界,讓人有一個祥和的環境,也要人類與動物,和平相處,這其實也是神的心意之一。然而因著人的犯罪,整個地球的環境也變了。豺狼不能和山羊同居,獅子不能與人同住,因為人犯了罪後,地上的和平也被破壞了,要等到新天新地時,才能恢復這一幅美好的圖畫了。人類犯罪後,受造之物就都服在虛空之下,而且是歎息勞苦(羅八:20-22),盼望可以脫離敗壞的轄制。原來人類犯罪後,是會禍及萬物的,因為人類失去了管治的能力,也不能正確地管理一切,便使萬物落在虛空中了。
因此,神創造世界時,是把光明重新放在地上,又把和平的次序給人,人要管理這世界,其實只要按著神既有的次序去做,便可以很易地管理了,因為人與人之間,獸與獸之間,人與獸之間,都沒有利益的衡突點,而人只要與神相和,倚靠神而活,人就可以有神的智慧,有神的生命,去把宇宙管理得順暢的了。因此,當神給人一個任務時,神也同時會給人一個夠用的能力,使人可以完成這個任務,這是神的一般原則。若是出於神的任務,是神要我們做的,那我們只要倚靠祂,是沒有不能作成的。因為在祂給我們任務前,一方面祂已把整個環境預備好,使我們可以完成任務;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,是祂必會同時加給我們,能完成這任務的能力。因此,我們不必害怕服事神,只要是出於祂的,只要我們肯,並且倚靠祂,就必可以完成神所交付的任務的。
(2:1-3)這是神在創造完後的結論,也是神計劃藍圖安排好之時。神創造萬物的計劃的基礎,已經安排好了,人已創造出來了,一切萬物也重新創造了,而這時,神也給了人自由意志,讓人可以選擇神,而得到神的生命,而可以有效地治理這地,完成神的使命,就是把撒但的權奪回,並且因著人的順服,生命就會不斷長進,有了神豐富的生命後,便可以成為基督的配偶,滿足神的心意了。因此,神在第七日便安息了,因為祂造物的工作,已經完成了,現在要等的,就是人的勝利,人的順服,人生命的長進,先把撒但的權奪回,再成為基督的配偶,完成神創造人的旨意了。
神創造了六日,然後當人在第六日造成後,便安息了。神是先預備好了一切,才把人創造出來,神的第七日,是人的第一日。也就是說,神已先作了所有的工,人才出來;人一出來就是安息日,就可以安息在神已成的安息中,但人安息時,不要忘記是神已作了一切,我們才得以馬上安息的。因此,救恩也是如此,神已作好了一切,我們只要躺在神的懷中,就得以安息了。我們不必再作甚麼,再作反而得不到安息,只要順服在神已完成的工中,我們便可以得到安息,這就是安息的原則。若我們不懂順服,也不懂相信神已作的一切,我們便不會安息,而像以色列人一樣,在安息日中,反得不到安息了。

2010/4/3 samedi 創二:4-25
這裡用不同的角度,再次描寫了神的創造,重點比較是說到人的創造,以及神在他們身上的計劃。第一章是說到整個世界的再造,而這一章是說到人的創造,包括了創造一個女人。不但如此,這一章也隱藏了神創造人類的一些旨意,也說到神為何創造人的隱意。第一章是說到,神要人治理及管理這地的一切,成為神創造人的一個重要目的;而第二章加上了一個旨意,就是夏娃之所以創造的預表。
夏娃之創造,是要成為亞當的配偶,是要成為他的幫手(18)。當神創造了亞當後,神看到了一件事,就是亞當只有一人,亞當是獨自一人居住,獨自一人居住便不夠完美,因為沒有伴侶,因為沒有人分享他的成就,也沒有人幫助他。這個不完美,是神主動發現的,而神要把更多的完美,加給亞當。因此,本來神造了亞當,就完成了創造,就可以安息了,但神不只如此,神還看到了亞當的需要,而這個需要,不是肉體的需要,乃是心靈的需要。因為他需要一個人陪伴他,有人陪伴,才是最要緊的。由此可以看到陪伴的重要,伴侶是神所賜給人的一份禮物,是人所需要的。
那亞當在沒有夏娃之前,有何缺乏呢?18節,是神看到了亞當的問題,然而亞當有何獨居不好的問題呢?亞當在19-20節中,似乎在管理的事上,表現稱職,沒有需要人幫助的感覺,他的能力似乎是足夠應付,而不需要別人的幫助。取名不只是代表表面上的取名,還代表了對取名的動物的管理主權。因此,亞當一個人,是足夠完成這些任務,不必人去幫忙。然而,聖經是說,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(20)。那幫助些甚麼呢?他所需要的,不只是能力的幫助,因為論到能力,他是夠的。他所需要的,乃是他要有一個分享的對象,能夠分享他所有的,能夠了解他,欣賞他,與他分享榮耀,這才是配偶最重要的幫助。因此,亞當不是缺少能力,而要人幫助,他是缺少一個知己,可以與他一同面對生活的一切,一同分享憂戚,一同同甘共苦。這才是配偶的幫忙。
亞當遇見了各種動物,但這些動物沒有他的生命,因此,都不能成為他的配偶,也不能分享他的榮耀、喜樂及難處。只有從亞當出來的生命,才能與他有相同的生命,才能了解他的心,才能與之分享,才能有同理心,一同共擔任務也。女人是從男人而出,一方面是屬於男人,有人的生命;另一方面,她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。在獨立方面,她是有自主性;而在屬於男人方面,她又是從男人而出的。從男人而出,就有相同的生命,就可以了解亞當的心思,就可以一之分享一切;而獨立方面,則她可以有她的主見,可以有不同的看法。但她的獨立,若仍能甘心順服男人,成為他的無條件幫助者,那就是最美的事了。
當這裡24節說到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時,保羅說,其實這是預表基督及教會而說的(弗五:32)。這是個極大的奧秘,但保羅得了啟示,就明白了。原來夏娃的被造,成為亞當的配偶,成為亞當的幫手,就是預表教會的被造。神看基督獨居不好,要造一個配偶幫助祂。基督已經是無比豐盛了,還要人幫助嗎?不是幫助祂的能力,是要分享祂的榮耀,是要與之同享祂的豐富,是基督要把祂的愛,給我們而與我們一同分享。教會是從基督而出,有基督的生命,也有祂的性情,若教會順服基督,那就能滿足祂的心,成為祂最佳的配偶了。這世界中最美的事,乃是愛,而兩人在愛中分享時,是最美及最幸福的事。
因此,神造人不只是要奪回撒但的權柄,這只是消極的目標,還有一個更積極的目標,就是成為基督的配偶,在永恆中與基督同行,順服祂,與祂同心,分享祂的榮耀,成為祂的知己,這就是神造人的重要目的。
神把人安排在伊甸園中,而園子的當中,只有兩棵樹,神把分別善惡的樹,也放在園中,其實目的是要人有一個選擇,目的不是要他們犯罪,乃是給他們自由意志,可以選擇神,而不選擇撒但。當神給了人自由意志後,神是希望人可以用他的自由意志來選擇神,如此,就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,如此,這個愛就不是強迫的,而是甘願的了。然而可惜的是人選擇了撒但,聽了撒但的話,而不聽神的話。這不是分別善惡的樹有沒有存在的問題,而是人要不要選擇神的問題,只是藉著分別善惡樹而顯出來而已。當人的自由意志選了撒但時,神只好用基督,再創造一個新人,來完成舊人所不能完成的旨意了。
之後,基督被掛在另一棵樹上(十字架是樹木),神給人類另一個機會,可以再次因著基督的救贖,而得以再選一次,我們若選基督,那我們就可以恢復了伊甸園所沒有的,我們就可以仍可成為基督的配偶,滿足神的心意了。因此,到了啟示錄,神的永世計劃,就得以完成了,這是因為基督掛在另一棵樹上,不只救贖了我們的罪,而且給了我們生命。而我們選擇了基督的這棵生命樹,便再次得以得到亞當所失去的了。

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

2010/3/22 lundi 來九:1-14

這一段是主要描述舊約的會幕的內容,及其真正的意義。在摩西時代,神用會幕來啟示如何可以得到神的拯救,如何進到神面前,如何可以親近神,得到神的恩典的路。但這只是一個預表,是用世上的事物,來引伸天上的事物;用屬世的條例,來說明屬靈的條例。就如我們解釋一些事情時,我們可以用故事,用比喻來說明,讓人更易明白一樣。但比喻不是真的事物,比喻只是帶我們入去真的事物中,讓我們藉著比喻,可以更了解甚麼是真正的事的意義。

耶穌是很喜歡用比喻,來說明一些事物的真理。而神在舊約中,為了要讓我們明白新約的事實,也用舊約的律法及條例,特別是會幕的事物,來向我們解釋神在新約中,準備要作的事。因此,舊約摩西的條例,是很重要的預表。律法除了是要我們遵守,教導我們明白神所要的聖潔及公義外,有些律法的條例,還有比喻的目的。作者就用會幕的條例,說明神的救贖計劃了。因為會幕的條例,就是神的救恩的一個縮影,是神要與人同在的計劃。而神要與人同在,是神在創世以前就有的計劃。因此,要明白神的心意,可以從律法的條例中去看,而會幕的啟示,內容豐富,這就是為何作者要利用會幕,向我們說明神的心意的原因。

舊約的會幕,是神要與人同在的預表,在新天新地時,神的帳幕在人間(啟21:3),神要與人同在,這是神永遠的計劃。而透過了舊約及新約的事物,向人說明神的心意。因此,會幕可以說是人通到神去的一條路;也是神要與人相會及同在的地方。會幕有外院,聖所及至聖所,這都是指通到神去的路,一步一步的,從外院、聖所以至至聖所,最後可以與神相交,這就是神要我們走的路。當然,舊約的條例,是肉體的條例,那是比喻,是預表,不是真的用這條例,就可以與神相交,而是藉著這條例所說的原則,加上我們有了一個最完全的大祭司耶穌,使我們藉著基督,就可以通到神面前,與神相交,達成舊約時代,人們不能達成的事。舊約時代,人們只能藉著從人間選的大祭司,帶著牛羊的血而進到神面前,一般的人,是沒有直通神的路的。然而,因著基督作了天上美事的大祭司,祂也用自己的血,一次進入了至聖所,就成了永遠贖罪的事(12),那我們就不必再需要肉身的大祭司了。我們只要藉著基督,這個永遠的大祭司,就可以通到神那裡去了。也就是說,我們可以直通到至聖所去了,因為聖所及至聖所的幔子,已經裂開而不再存在了。

(4)舊約時的金香爐,是在聖所的;但現在希伯來書的作者,把之放在至聖所中,到底有何意義呢?這可以有幾個解釋:第一,金香爐在新約是代表聖徒的禱告,禱告在舊約時代,一般是不能直接向神的,是要透過先知,向神說話,或是透過先知,問神一些事的。例如掃羅有困難時,會想到死去的先知撒母耳,以便知道神的旨意,就是一明顯的例子。因此,金香爐在舊約,是放在聖所,因為有幔子的阻隔,不能直達神面前也。第二,金香爐雖然放在聖所,但其實神的心意,是要它可以有至聖所的功用的。至聖所的目的,就是人與神相通,就是人可以直接與人談話。而禱告就是這個目的。當基督完成了祂的救贖後,人就有了神所給的義,我們就可以奉耶穌的名,直接向神禱告了。我們不必透過先知了,我們透過耶穌,就可以禱告與神相通了。這就是新約時,耶穌完成了祂的救贖後,所以金香爐就不在聖所,就可以直接在至聖所之因了。第三,基督死時,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,也就是說,聖所及至聖所的路都通了,沒有阻隔了。這時,金香爐的功能,就沒有攔阻地可以直通神面前了。因此,沒有基督的救贖前,金香爐是在聖所的,但有了基督的救贖後,作者就把之放在至聖所了,這是因為聖所及至聖所通了之故也。

既然聖所及至聖所都通了,為何作者只把金香爐放在至聖所中,而不把其他的物件,如燈臺、桌子及陳設餅放在至聖所呢?燈臺及桌子比較是預表:人在世界的行為,與人的關係,好的見證方面,是人與人的關係較多。而金香爐則是人與神的關係,藉禱告而與神通,故此,這是不同的。而作者只把金香爐放至聖所,其中的一個重要的目的,是要告訴我們,在新約時代,我們應藉著禱告來親近神,不要把禱告的權利放棄,這是很重要通到神面前的一步,是舊約時代的人,所享受不到的。我們便應把握這機會,多多親近神,因為現在已經沒有阻隔,只要我們靠著基督,就可以直接來親近神,入到至聖所內了。

因此,作者是把金香爐放入至聖所了,但我們呢?我們是否也會因著基督所已作完成的,因為幔子已經斷裂了,我們就坦然無懼的,藉著基督及我們的禱告,而常常到神面前呢?還是我們仍把之放在聖所中,不使用它,以致失去與神相親的機會呢?求神讓我們懂得把生香爐放在至聖所中,而不是如舊約一樣,只能放在聖所中而已。

2010年3月20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來七:15-28

2010/3/20 samedi 來七:15-28
這一段繼續討論耶穌作為祭司,與利未人作為祭司的不同。耶穌是猶大支派的人,在祂的支派中,神並沒有立下祭司的條例,而只是起誓立了耶穌一人。因此,這與猶大支派關係不大,也不需要整個猶大支派去作,因為只要耶穌一人,便可以完成了這任務。至於利未支派呢,因為利未支派的人,不是長遠活著,因此,這支派中不能只選一人,便完成了任務,他們必須一代傳一代,才能把這祭司的職任承擔。若只有一人,則便會斷了,因為人是必死的,不能永活,故要不斷的更新,才可以繼續作祭司的職分。但耶穌是另成一個系統,而這系統只有一人。雖然只有一人,因這系統比利未的系統更完全,因為這一人是永活的,是不需要別人來繼承的,別人也沒有資格去繼承。耶穌是獨特的,是有永恆的生命的,祂是長遠活著,為我們祈求的(25)。也因為如此,這個系統不必別人來接,只要一人便足夠了(24)。
兩個系統相比,一個是人多(23),一個是只有一人(24)。從一般的角度來看,大多以為人多一定好,我們一定會選人多的。然而,人之所以多,是因為每一個人都不能久長,每一個人都會死,故今天是這人,明天便可能換了一人。系統及制度雖然似乎延續,但人卻不能延續,因為不能只有一人,便解決了問題也,這是利未系統的問題。然而耶穌呢!這個系統只有一人,因為不再需要其他的人也。這個系統,一個人就可以永遠完成了一切的工作,因為祂是永恆的,祂的生命是無窮的。而更重要的,祂的工作是不朽的,祂所作的,是有功效的。不如利未系統的人,用牲畜的血作救贖的工作,這是不能除罪的,同時,他們也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(27),也表示他們自身難保也。但基督卻是沒有罪的,祂是用自己的血,不是用牛羊的血,作為救贖的工作(27),這才真能拯救一切的人。因為祂的血是代表祂無罪的生命,而且是永恆的生命,是無限大的生命。用這生命,才可以拯救犯罪的人。因為只有基督,才可以具有這些特徵及條件,而利未人是沒有的;而這些條件,才是贖罪的基本要素。因此,我們比較兩者之後,就知道耶穌是超越了利未祭司所作的,有了耶穌,我們就不再需要利未支派的服事了。
因此,律法的存在,是一個影兒,而形體卻是基督。影兒是給我們一個輪廓,使我們盼望那實體的來到。而影兒不是真的,但形體才是要緊的。有了實體,那影兒便不重要的。因此,律法的作用是引人到基督那裡,這才是律法的用途。而律法(或是律法的條例)到底是否要廢掉呢(18)?耶穌說,天地要廢去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廢去,而是要成全。耶穌說話的重點,是說到律法的最後結果,是要成全。而成全後,律法就在成全的人身上全都有了,這時候,律法就不是廢去了,因為它存在於成全的人身上。然而其實當律法成全在基督身上時,那原來的律法條例,就自然淘汰了。因此,原來的律法可以說是廢去了,但又不是廢去。因為,一方面是不用了,因為基督來了,就把律法的一切,活在祂的身上了。於是有了基督,就不用律法了,因為基督是那律法的實體;而律法只是影兒而已,故從這角度去看,舊的律法就因著基督的成全而廢去了。但另一方面,因著基督成全了舊的律法,那舊的律法整個就在基督的身上了,這時,我們就看到了律法的成全,而不是律法的廢去了。因為基督成全了律法,那律法當然是沒有廢去,不但不能廢去,而且它是要成全的。因著基督的成全律法,我們跟隨基督的人,也就成全了律法了。故此從這一方面去看,律法是沒有廢去,而是被基督成全了。
這就是說,舊的律法是因著基督的成全,而不必存在了,這時,基督就是律法的成全者,看到了基督,就等於看到了律法了。因著所有舊的律法,都被基督百分之百成全了,因此,這就等於舊的律法條例廢掉了(18)。然而,律法的精義沒有廢去,律法是要人成全的,雖然人因著軟弱,無法成全律法,但不犯罪的耶穌,祂成全了律法,因此,律法其實沒有廢去,律法的所有精義,全都在基督身上了。這就是律法似乎廢去,其實沒有廢去,卻是成全了之意。
(28)這裡所說的以後,其實是從人的時間觀去看,因為神起誓立基督作祭司,是記載於詩篇110:4,這時是在律法之後發生的事。然而,我們若從麥基洗德去看,就知道神在律法頒佈前,就即已預備了祭司的制度,就是預表耶穌的麥基洗德。同時,在律法頒佈以前,神也預備了亞伯拉罕,成為因信稱義的代表。因此,無論是祭司制度,及因信稱義的真理,都在律法頒佈前,神即有啟示。祭司是為了贖人的罪,以基督為祭司才能有效的贖罪;而因信稱義則是接受祭司贖罪的方法。這兩樣是人犯罪後所需要的,都在律法之前,就有啟示了。而律法是後來頒佈的,目的是使我們更清楚人的需要,而引我們到因信而得救贖之路。

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來六:1-12

2010/3/17 mercredi 來六:1-12
這一章的開始,是勸勉信徒要離開信仰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。不必再立根基,因為基督就是我們已有的根基。而其他得救之初所作的事,雖然是必須的,但那只是開始的步驟,不是永恆要作的,不是靠此而長進的。我們要長進,是要靠基督作我們的生命,是我們追求的根基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希伯來書的作者,還一再的提醒信徒,要鄭重所聽得的道理,免得隨流失去。而這裡又再提醒一次,若是離棄道理的人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(6)。這是作者多次的提醒,雖然他們的行為強過這些(9),然而作者還要提醒;這就表示,這似乎不是一個假設性的問題,而是真有可能發生的情形。那這是如何會發生的呢?我們得救,是否還有危險呢?
這與我們得救是否穩固,是不同的兩件事。我們得救是靠信心,是因著信心便得以在基督裡,而這信心一方面是神所賜的(弗2:8),但另一方面,也是我們自己要持守的,這是雙方面的。我們有自由意志,我們要竭力把我們的自由意志,選擇在基督裡,我們要求神保守我們,常在基督的愛中。這都是我們要竭力追求而得的。我們是沒有能力的,但我們應時常把我們放在有能力的神手中,我們靠著祂的能力,就可以有信心。只要我們有信心,不致失去了對神的信心,我們就是祂的兒女,而神的兒女,祂是會保守的。我們若在神的手中,誰也不能從祂的手中,把我們奪去,這是肯定的。
就如保羅說,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是患難麼,是困苦麼,是逼迫麼,(羅8:35)…答案是:誰都不能,連撒但都不能。然而有一個能的,就是我們自己。我們自己的不信,就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了。這就是我們的信,我們的意志,我們的選擇,我們的決定了。神給我們的自由意志,是希望我們可以選擇神,重新歸回祂的懷中,接受祂的保護,如此,我們就是穩固的,我們就不會動搖的。因此,若一個人已得了神的恩典,但他以為就此穩固,因而不再理會神的話,而放縱情慾,他若因此而不信神,又離開了神,那他末後的結局就更慘了。但這不是指一般的信徒,也不是指軟弱的信徒,乃是指不信的信徒。也就是說,這些人起先似乎是信的,但到了後來,卻仍是選擇不信,仍是要離開神,這就是硬心、不信,而不只是軟弱了。軟弱的人是信,但信心不足,依靠神的心不夠;但硬心的人,就是不信,就是不要神。例如猶人,他曾經歷過基督的大能,基督的恩典,但他最後仍是不信,這不是軟弱,而是不信。而彼得呢,雖然曾軟弱及跌倒,三次不認主,但他不是不信,他只是軟弱,所以神仍是保守他。因此,只要我們選擇在神的恩典中,神就必會保守我們,撒但及其他的人,是不能從父手中,把我們奪去的。然而,若我們自己選擇不要神,存一個剛硬的心,(這不是軟弱,而是不信,不要神!)那是我們自己選擇離開神,那便失去了神的恩典了。而希伯來書的作者多次的警告,就是指這些硬心的人。若我們曾接受過神的恩典,而仍是硬心不信,就如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一樣,是自己的選擇,他們便不能得到神的恩典,便只會倒斃在曠野中而已矣。
因此,希伯來書作者的警告,應該不是假設性的問題,是可以發生的。我們的得救,當然是穩固的,神必保守我們,勝過一切撒但的攻擊,但大前題是我們一定要把自己,放在神的手中。落在神的手中,才是最穩固的,不會失去我們的救恩的。但若我們自己不要,自己不信,不要選擇神,如以色列人一樣,那神就不能保守我們,我們便會落在滅亡中了。
因此,基督徒有剛強的及軟弱的,但他們都可以有神的保守,而不會失去救恩。這是大多數的情形,這是因信而得救,是沒有例外的。只要他們仍信神,無論信心是大是小,都可以得到神的不變的救恩的。然而有一種人,他們不只是軟弱,他們是完全不信,完全離棄了神,選擇不要神,選擇出賣神,就如猶大一樣,那就是自取滅亡了。希伯來書的作者,相信他寫信的對象,不是這種人,他們的行為強過這些(9)。這是作者從他們的行為,而看得到他們的信心之故也。不是行為可以誇口,但得救後的行為,其實可以代表信心的。因此,是他們的信心,表現他們的行為,令作者知道他們不會是不信的人。然而作者還是要提醒他們,要竭力的追求,只以基督為根基,而不必再以其他的禮儀、信條等為根基了。因為一切都是從基督來的,離了基督,就沒有用了。
(1-2)作者舉了六種道理的開端的事:一是懊悔死行,二是信靠神,三是洗禮,四是按手之禮,五是死人復活,六是永遠審判。前二者是信主時的信心,中二者是信主不久後的禮儀,後二者是信仰的內容。這些都不是不重要,但本書作者勸我們不要停在這裡,而要以基督為根基,繼續前行。因為一切的禮儀,若沒有基督,都是空的。而一切的信條及禮儀中,也都是基督為中心。而信心,不只是初信時的信心,那時只是單純的要神,從罪的環境中轉向神。但信主後也有信心,那是恆久不變,對基督的信心,認定基督,選定基督,作為我們追求的方向,這才可以因著信心而進到完全的地步也。
人很易會停在既在的滿足中,而不再前進,但若不再追求,人就容易倒退。因此本書作者要我們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以基督為根基,不斷追求,持守及效法前人的信心和忍耐,以致得到神所要給我們的應許(12)。而這些的努力,是我們的責任,是長進的條件;再加上神的恩典,我們的生命,便可以不斷成長了。

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來二

2010/3/12 vendredi 來二
這一章是說到神對人類的救贖計劃,藉著基督的工作,使人可以達成神當初所定的旨意。神當初創造人,是要讓人管理這宇宙萬物的(7),可惜的是世人犯了罪,虧欠了神的榮耀,似乎就不能達成神的計劃了。但神差遣祂的愛子來到世間,為要把許多的兒子,領到榮耀裡去(10),使這些卑微的人,得以升高,並成為基督的弟兄(11)。這是一種何等尊貴的身分,這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而且是犧牲了基督,藉著基督的死而完成的。這是神極大的恩典,無怪乎作者在本章一開首時,就說出這是很寶貴的道理,是要我們鄭重持守的(1),因為若我們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,我們就不能逃罪了(3)。這是因為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故此,若神所作的如此大的事,我們都視若無睹,我們也聽而不聞的話,那我們就必不能逃罪了,因為這是惟一的救恩,也是最寶貴的救恩,是神給人類的極貴重的禮物。
作者在第一章中,拿基督與天使相比,這是因為可能當時的人,覺得天使是偉大的,因此而有人會拜天使也。但我們都知道,也都認同,天使當然不能跟基督比的,這是沒有問題的。但在這裡,作者再拿人與天使相比,這就使我們覺得,似乎也有一點不可以比的感覺了。因為我們一般都認為,天使是高高在上的,他們可以與神相見,因此,人就可能總會羨慕天使,覺得天使比我們好得多了,覺得天使比我們偉大多了,怎麼可以跟天使比的呢!但作者在這裡提出了一個比較,就是我們其實是比天使尊貴多的,因為我們可以管理萬物(7,8),但天使卻沒法管理將來的世界(5);我們可以與基督一同作王,但天使不能夠。天使只是服役的靈,奉差遣服事神而已。此外,更重要的一點,就是神要差派基督去救拔人類,但神卻沒有救拔天使(16) (墮落的天使)。這一點是很不一樣的。試想一下,若神可以愛世人,神也有可能愛墜落的天使的。神若要派祂的獨生子去救天使,在理論上也未嘗不可以的。然而神沒有把祂的獨生子捨生,而為撒但作救贖的工作。當然原因很多,但原因不重要,重要的是神沒有這樣作。而神只為了墜落的人類,犧牲了祂的愛子,為人而作了救贖的工作。這就可以看得到,我們是何等的寶貴,我們真的是受龐若驚才對啊!因為神把我們的地位,提昇到比天使還寶貴。我們有沒有看出這不一樣,這是何等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啊!天使犯罪後,神沒有救拔天使,卻創造了人類,把人類提升到比天使更寶貴的地位。所以當我們羨慕天使的時候,其實我們比天使在神的眼中更為尊貴的。我們必須認知這事實,知道我們寶貴的身份,我們才可以珍惜神所賜的,而認知救恩是何等偉大的工作,對我們是何等寶貴啊。因此,我們更要鄭重所聽到的道,而不讓之隨流失去也。
(1)這個世界有一樣東西,是很易吸引我們的,那就是世界的潮流。世界的潮流,往往似是而非,而很多時候,世界的潮流,是大多數人都走的。但大多數人都走的,不一定是真理,不一定是對的。反之,世界的潮流,大多數都是因著墜落的人的罪性,而產生的錯誤文化。聖經說,不要愛世界,和世界的事,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這就說到這世界的潮流,都是屬於背後的撒但的。撒但是世界的王,他用世界的潮流,來吸引人,使人不看重神的話語。撒但當初在伊甸園中引誘夏娃時,也是要她遠離神的話,不要把神的話看為絕對。夏娃便因而上當了。同樣的,目前撒但的工作,也是要我們遠離神的話,只聽世界的潮流,只聽世界的聲音。而基督徒失敗的原因,很多是因為聽了世界的潮流及聲音,而把神的話語的絕對性打折扣。撒但不一定要引誘我們,完全的脫離神的話,但撒但只要使我們,不覺得神的話是絕對的,是不可以打折扣的,他就夠了。因為這時人就會對神的話有疑心,然後就會從絕對變成相對,之後,就不認為神的話是真理了。世上的潮流,常是似是而非的。若我們跟著潮流而走,至終一定會隨流失去神的恩典的。
(5 vs 7)5節說到將來的世界,7節說到暫時的情形(暫時比天使小一點)。將來就是永恆的事,而暫時就是現在的事。神的計劃是將來,將來是永恆的,是超越時間的,將來才是神的旨意,而現在只是暫時的,是過渡時期。那麼暫時重要嗎?人要利用這暫時,而得到永恆的事,這才是我們在暫時的環境中的目標。我們暫時是比天使小,但將來是比天使大。我們現在是一個有限的肉體,但將來是不朽的身體。我們應學習注目在永恆,而不是只注重今生的世界。撒但的工作,是把我們的眼目蒙蔽,使我們看不見將來的世界,而只看到目前的世界,而只為今生而努力,如此,撒但就成功了。若基督徒不懂得將來的獎賞,那就只會看目前的世界,那他設定的目標就錯誤了。一個人若目標都錯了,那他在世上的生活就是白過了。因此,我們應把眼目放在將來的天上,而地上的生活,一切是為天上及將來而活,這才是不浪費我們短暫的光陰。一個真明白神的旨意的人,他是把目標放在天上,而不是地上的。
(10)基督的受死,是要把我們人類救贖,也就是要把我們帶進榮耀裡,成為神眾多的兒子。原來我們是基督的弟兄,是何等尊貴的。我們的身分,經過了基督的救贖後,是不一樣的。而基督的工作之一,就是要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(14)。神的救贖工作,是因為撒但犯罪後,神為了要定撒但的罪,而創造了人類,也救贖了墮落後的人類,讓撒但也看到了神的奇妙,而不得不降服在神的審判下。因此,我們要明白神整個創造的計劃,也要明白神造人的旨意。我們便應鄭重所聽見的道,不跟著世界走,而持守神的救恩,並為了將來永恆而活,這才是合乎神的心意的人。

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伯38

2010/3/4 jeudi 伯38:1-24
這一章是神開始回答約伯了。我們都極其盼望神的回答,是直接針對約伯的問題而回答,幫他解釋為何他會遭受到苦難。然而,神的回答,似乎是答非所問的感覺,為何會這樣呢?原來神是要帶約伯進入到另一個境界中,是他從來不會想到進入的。神要開約伯的眼界,因為人在世上所關注的,一般就是從自己的身上去看,苦難來到了,我如何解決呢?為何我會有苦難的來臨呢?我們都會定睛在自己、及所遭遇的事上;而很少定睛在神身上。即使我們會定睛在神身上,也大多仍是以己為主體,是因為我受了苦難,我才問神為甚麼,我才要知道原因。因為我不明白,我才會求問神。因此,這仍是以人為主體,仍是以自己的問題得以解決為重點。至於神是否得榮耀,神的想法是甚麼,則不是我所關心的了。這是人的局限,人生活在世上,也只以自己的看見為中心,因此,所想的、所做的,都以人為主。因而約伯及其三個朋友,也以約伯的苦難為中心,而圍繞這個主題,而發揮各人的見解。
然而神卻把之帶到更高的境界,神把神所做的偉大的事告知,目的不是想約伯可以解答這些事的奧秘,乃是要提升約伯的眼光,讓他可以進入一個不同的層次,可以從思想神的作為,神的奇妙,而看世上發生的事。讓人把目光從苦難為中心,轉到以神為中心。當我們能以神為中心,從神的角度去看、去想時,我們的苦難就會減輕。我們既無法解釋大自然的奧秘,沒法知道大自然運作的奇妙,那我們也就不能明白,作在我們身上的事的奇妙了。大自然的奧秘,人既然無解,那苦難的奧秘,人也就不會明白的了。因此,不是理智上要解答這問題,乃是我們的信心,知道神是不會錯的,神既能掌管這複雜的大自然,而不會有任何錯失,那對我們的作為,也必不會有錯失的了。神不必負責將祂所要作的奇事,全都讓我們明白其原因是為甚麼;因為有些東西,不是我們所可以知道的,也無需全知道。因為人畢竟有限,人不能甚麼都知道,那就要學習順服神的帶領,不必明白苦難的原因了。
這並不代表苦難是無緣無故的;苦難在神的手中,當然是有原因的。然而,知道其原因,不是重點,能夠相信神的運作,能夠相信神作為,均有祂美好的旨意,這才是重點。否則人若只祈求知道答案,有時反而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的(2)。
因此,神不必在每件事上,均提供答案給人。理智的答案是好,但也不一定是必須的。更重要的答案,其實是神自己,神自己才是一切問題的答案。就如哈巴谷書所記,哈巴谷不明白神為何不懲罰猶大人;但等到神要用迦勒底人來懲罰猶大人時,他更不服及不明白了。神對哈巴谷雖然有解釋原因(第二章),但更重要的是要他明白,神才是人最後的答案(第三章)。當有了神後,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,及一大堆不好的環境都存在,這都不會再影響他了,因為只要有神同在,他就可以勝過這些環境,而可以因救他的神喜樂了。這就是答案了,神才是我們一切的答案。只要轉向神,只要有神同在,這就是最好的答案了,而不是理智上的滿足而已。
神在旋風中回答約伯,這代表神沒有放棄約伯,這代表神重視約伯。祂親自向約伯說話,沒有透過先知,也沒有其他的要求,就直接回答了,而且,還與約伯對話。這在舊約時是極大的恩典,只有亞伯拉罕及少數的幾個人,如摩西(應是在約伯之後的人)等,才可以面對面與神說話的。而神願意啟示祂的旨意與約伯,這本身就是恩典,是很難得的機會。人若與神面對面,是會死的;但神在旋風中回答約伯,藉著旋風而回答,讓約伯可以與神對話,這都是神的恩典。話語本身就是寶貴,得到了神的話本身就是有福。因此,能聽得到神的話,約伯是有福的。即使這話沒有直接的解釋苦難,但有了神的話,就是不一樣了。約伯更知道神的旨意了,他就更有信心,他就不必在理智上的解釋了。因為他能聽到神的聲音,他能知道神的奧秘,這就夠了,其他的都不重要的。因此,神回答的重點,雖然不在解釋苦難之因,但因著神的回答,約伯得了神的話後,他的信心增加了。他有了神的同在,這就是最好的答案了。因為神的回答,就代表祂看重約伯,祂不撇棄他,那對約伯來說,就已經夠了。
(11)海浪的界線,在科學上也是無解的,只知是一個現象。而水到了沙灘而得以止住,這也是一個奇跡。其實很多大自然的事,我們都沒法解釋,我們看到了現象,但沒法用自然來解釋,因為這其中有一件事,是我們看不見的,就是其中有神的話托住這自然現象。是神的話在其中,因此這是一個無形的支柱,使水不能越界。很多大自然的事,都因為有神的話在其中,才會如此規律的運行。因此,神舉一些大自然的例子,說明其中有神的話語說出,才得以如此。大自然是如此,神在我們的身上的作為,更是如此。因此,神問約伯知道不知道大自然的奧秘時,就表示他既不知道大自然的奧秘,又怎能明白神在人身上更奇妙的作為呢!這就是神問這麼多的問題之因了。
因此,我們要有一個謙卑及順服的心,我們要相信,只要我們在神的道路中,一切臨到我們的事,都是神給我們的恩典,我們就簡單的接受及感恩,這就使我們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都可以如哈巴谷一樣的歡呼快樂了。

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伯35

2010/3/1 lundi 伯35
這一章是以利戶繼續的說話。他似乎有留心約伯所說的話,他的發言,是針對約伯曾說過的話而回答。他似乎比三個朋友用心,也有聽約伯的說話。可惜的是,他雖然有聽約伯的說話,然而他沒有明白約伯的心情,及說這話的背景,因此,他還是認定約伯是有罪的人,也認為他是驕傲的人。他沒有站在約伯的立場去看,他聽了約伯的話,但他卻是用他的既有的想法,去把約伯定罪,因而,其後所產生的論說,便走樣了,也冤枉了約伯。
因此,他雖然有聽約伯的話,但他不能從約伯的話中,體會到他的困難。他自己沒有受這痛苦,他便以為是高人一等,他把約伯無形中降為卑下的人。他直呼約伯其名(16),一點不尊重他,只因為約伯遭受大的苦難,而他自己沒有苦難,於是他便自然以自己為對,而以約伯為不對了。我們常也是如此,當我們有機會教訓人時,常是以自己比別人強的態度出現的。於是我們的言語,便很易使人再度受傷。假設約伯果然是受神所懲治時,我們也不應以為自己也是神,而與神一同審判他,這是自以為義的表現。我們應站在同情的態度上,與約伯一同在一起,思想我們也與約伯一樣,同是罪人而並肩面對神的審判,思想如何呼求神,而得以接受神的憐憫;而不是自以為神,失去憐憫的心,而與神一同審判他。
以利戶的道理即使是對,但套在約伯身上時,就不能適用了。因為約伯不是犯罪的人,他是一個義人,而他的說話,是一種內心深處的發問。他接受及尊重神的主權,他持守他的公義。他確是不明白神的作為,因為在受苦難的這件事上,神仍未向他啟示。他沒有神的話,因此,他就有很多不明白的;而對於這些的不明白,他便提出發問(3,4)。他的發問不是質問,而是不明白而求啟示。但以利戶卻以為他自誇,以為他自以為義。因此,不了解約伯的心情,而去揣摩他的心情,而據下結論,就是以利戶所作的。
以利戶能聽約伯的話是好的。然而他聽了後,卻仍是解釋錯了,因為他用自己的想法,去判斷約伯的話。而他的判斷,是一般的常理,用在一般的人時,或是對的;但用在約伯身上時,便是錯了。因為約伯是世上絕無僅有的一人,是以前沒有過的例子。因此,便不能用一般常理去推測了。約伯的例子,是世上的人所不會知道的;約伯的三個朋友猜錯了,以利戶以為他比較能幹,可以懂得更多,便把他所懂的,套用在約伯身上了。然而,以利戶的道理,雖然比較可以從神的角度去看事,但也不能解釋約伯的受苦。因此,世上沒有人可以回答約伯的苦難,這是一個奧秘,是神特殊的工作,不是一般的工作。約伯不明白,約伯的三個朋友也不明白;以利戶雖然自以為明白,但仍是不明白。只有神的回答,才能解決這個懸案。
因此,無論是約伯的疑問,或是三個朋友試著解決約伯的難處,或是以利戶的回答,都不能知道神的心意。我們在某一件事上,不是用一般的道理就可以解釋的,這需要神的啟示,這也需要人的求問。當神未回答前,人是很難用一般邏輯便明白的。人在無知及猜測中的對話,只是增加困擾,使神的旨意暗味不明而已(38:2)。
以利戶所認識的神,是一個有主權的神,也是一個高高在上的神。其實約伯所認識的神,也是有主權的神。他們都有一些共同的認識,只因著大家遭遇的環境不同,便出現不同的意見及對話。可見不是道理的問題,是應用的問題。如何把我們所知道的真理,用得合宜,用在對的環境及場合中,這比明白真理更重要。我們明白了真理,這是第一步。但能實行真理,及把真理正確的運用,用在對的人身上,也用在對的場合上,這才是活用真理,才能有真正的效果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