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啟三:7-22

2009/8/26 mercredi 啟三:7-22
這裡也說到兩個教會,一個是非拉鐵非教會,一個就是老底嘉教會。非拉鐵非教會,是一個沒有被責備的教會,而老底嘉教會,則是一個一無是處,沒有被稱讚的教會。非拉鐵非的教會,應是一個傳福音的教會,而這個教會因為傳福音,所以促成教會的熱心,也使他們同心合意的遵守神的道。啟示錄中有兩個教會,沒有被主責備,一個是士每拿教會,一個就是非拉鐵非教會。士每拿教會,是一個在苦難中成長的教會,而非拉鐵非是一個傳福音及彼此相愛的教會。原來苦難及傳福音,會使教會在神的道中成長,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世俗問題。苦難是可以使教會內部的生命得以煉淨,而傳福音的教會,則是把內在的生命活出來,使人可以看到生命。因此,一個教會若要得神的喜悅,有兩條路是指出來的,一是苦難的煉淨,二是傳福音的行動。
(8)這一節可以如此翻譯,「你雖有一點力量,也仍遵守我的道,沒有棄絕我的名」。原來非拉鐵非教會的處境,不是在豐富中,也不是在好的環境中,才去完成傳福音的使命的,他們是在沒有的光景中,靠著主而完成神的使命的。因此,一個人若要完成神的使命,不是靠好的環境,不是在容易的環境中,才可以完成的,乃是靠著主的力量及恩典,我們即使在任何環境中,也是可以完成神的使命的。反之,老底嘉的教會,是在環境很好之中,是在富有的環境中,然而好的環境,反而使人不易在屬靈上長進,反而成為不冷不熱的教會而已。因此,一個不能完成使命的教會,不能怪環境,因為環境的好壞,並不會使教會不長進的,反而是人的心志,人對主的忠心及信心,一個願意遵守主的話的心,才是使教會能完成使命的重要因素。
(10,11)這裡是說到主再來之前,會對普天下的人施行試煉,而教會若遵守主的道,就可以免去這試煉。這試煉是指甚麼呢?由於這裡說的,是普天下人受的試煉,那就不是指教會所受的試煉,而應是指大災難。大災難本是劃定給猶大人的最後一個七,但由於非基督徒在最後一個七時,仍然在世上,因此,普天下人便也與猶大人一樣,接受大患難的臨到了。而基督徒由於教會在災難前被提,因此最後的七年,便不在世上,便可以免去試煉。因此,一個活在神的道中的教會,就可以免除大災難的試煉了。
(12)這是屬靈的殿的柱子,不是世上的房屋的柱子。原來非拉鐵非這城,曾遭遇過大地震,全城都毀壞了,因此他們對地震害怕,也對地上的房屋沒有信心。但天上的房屋,則是堅固的,而若我們是得勝的,我們會成為天上的殿的柱子,成為不會被地震、及世上的事物震動的房子中的柱子,這也代表我們若遵守真理,我們將是這個社會中,作中流抵柱的人。
(15-18)老底嘉的教會,是一個不冷不熱的教會,他們是看不見自己的問題的,他們以為富足,其實是樣樣都缺,在屬靈上是無知的,是貧窮的。他們沒有經過火煉的試探,他們也沒有好的行為(沒有白衣)。因此,他們缺少了苦難的經歷,也沒有活出好的行為來。苦難的經歷,是在特殊時期的生命見證;而白衣的行為,則是一般時候的行為,是日常生活中的見證。他們既缺乏一般的日常見證,又沒有苦難的熬煉,因此,是一個有道理、卻沒有行動及見證的教會。而更重要的光景,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問題,沒有屬靈的眼光,看不到自己的光景,反而是看到了自己的豐富。這是完全相反的看見。
為何有完全相反的看見呢?若一個人所見到的,只是世上的虛假現象,只從世上的角度去看,那他一定是看成相反的。只有懂得從屬靈的角度去看事物的人,他才會把真實的光景看得出來。因此,主要他們去「買」三樣東西,以解決他們的問題。去買就是付代價,就是付屬靈的代價。他們是一個很富有的城市,然而他們不懂得買屬靈的東西,不願意付屬靈的代價,去追求主,去追求屬靈的事物。於是他們只是在世上富有,但在基督裡是貧窮的,因為他們不願意付代價。
不冷不熱的人,就是有口無心;就是有道理,但活不出真理的行為;就是沒有經歷,沒有生命的成熟及穩定;那是半調子的東西,是未熟的餅,是沒有味道的,是膚淺的。一個冷的人,或會有一天知道自己的問題,而可以悔改;但一個不冷不熱的人,他不是沒有,卻是不夠完全,他便很易以為自己是有,便不再熱心追求。因此,有時一個全冷的人,比一個不冷不熱的人,更易看得清自己的狀況,而有機會悔改;但一個不冷不熱的人,卻看不到自己的真實光景,以為自己發了財,一樣都不缺,這便攔阻了自己,失去了省察及悔改的機會了。
(19)神的管教,是因為神的愛。我們除非感受到神的愛,否則人在不冷不熱的狀態中,是很難悔改的。而人若不能經歷苦難,也不易看到自己的真實光景。因此,神常用管教的方法,就是患難而使人看得清自己的光景,故苦難常是有益的。
(21)與主同坐在寶座上,是一件何等榮耀的事啊!我們是否有這個渴望,是否可以從不冷不熱中出來,為主發熱心,主動的悔改,作主所喜悅的事,得到祂的獎賞呢?

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啟二:18---三:6

2009/8/25 mardi 啟2:18-3:6
這裡說到兩個教會,一個是推雅推喇教會,一個是撒狄教會。這兩個教會都有問題,不能完全的行在真理中,這可見教會似乎是很難完全的。我們雖然有主所賜的生命,但我們也仍活在世界上,而我們也有肉體的生命,而肉體的生命,是與世界的一切供應相合的,這就是我們產生問題的原因了。若不是常在主的話中,常與主同行,了解祂的旨意,我們確是不易勝過撒但的引誘的。若是七個教會中,五個教會都有主的責備,我們就當更加儆醒,也應為自己的教會常作儆醒,作為教會的守望者,知道神的心意,謙卑的求告祂,以持守真道,行出祂要我們行的。
(19)主知道:主知道我們的一切,包括我們的行為,我們的思想,我們的品德等。主的知道一方面是我們的安慰,另一方面也是我們的警惕。因為主知道,所以我們為主所作的,祂一定紀念,祂不會忽略我們所作的,而會記在祂的簿子上的。然而,我們所作的一切不合祂心意的事,祂也會知道,祂是賞罰分明的神,祂時常留心觀察我們所作的,因為祂關心我們。因此,若主知道了,而我們仍不自知,那就是很可憐了。但若我們肯常在主的面前,求祂指出我們行為的問題,常常校正我們的行為,那我們必可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。
(20)有一件事不完全,那其他的完全,都會受到影響的。我們可能只注意我們好的方面,但卻忽略了壞的一面;或是以為我有很多的好處,因此便不在乎一個壞處了。然而我們不能因為有很多的好處,便忽視了我們的問題,我們一定要立志作一個完全的人,求主光照我們的行為,我們的一切,這才是好的,否則一個錯誤的行為,就把我們便徹底的敗壞了。尤其是一個以為自己不錯的人,更應特別謹慎,免得有自己看不見的缺失,便敗壞了整體了。
這裡說到容讓,容讓常常是因為人情之故,常常是暫時不處理,之後便很難再處理了。因此當我們看到了不合真理的事時,我們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內處理,若愈拖得久,便愈難處理了。行姦淫,喫偶像之物,明顯就是不對的,然而為何沒有人出面說話,也沒有人責備呢?若當初為了人情而不處理,則這些錯誤的教訓散佈出去後,便影響了很多人,這就是教會的責任了。因此,教會是一個守望者,是要持守真理(25),行出真理,而不能容讓有抵擋真理的言行出來的。這需要有一個公義的心態,若我們只有婦人之愛,而不能當機立斷,如主耶穌趕走聖殿作買賣的人一樣,那就產生妥協,以及這裡的問題了。
(21-22)神可能先給他悔改的提醒,一般是用真理的話,神的話語的啟示,然而當人不聽時,神就會容許患難來到,以此提醒人。因此,我們有時的患病,是神的提醒,是神要我們思想及省察的,故每一次的患難來到時,我們其實都應省察自己所行的,以使我們有機會更新我們的行為,作神喜悅的人。
(24-26)能夠分別為聖,持守真理的人,確是不易的。在這社會中,很多人的行為都是偏差的,只有教會中可以有堅守真理的人。而這種人是神所寶貴的,他可以不被撒但所引誘,他可以持守真道,他可遵守神的話語到底,這是不易的。我們是否能夠成為這種人,能夠堅守真理,在這個充滿異端邪說的社會中,活出神的話語來,成為真理的見證及榜樣,這是神在教會中所要找尋的人。
(3:1)撒狄這個教會,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教會,也就是說,他們只有一些理論的真理,卻沒有實際的行為。他們沒有一樣行為是完全的(2),這可能表示他們沒有活出真正的生命來,只有理論的了解;也可能表示他們只懂律法的道理,但卻是沒有愛心的行為,是死的行為,是沒有信心的行為。
雖然信主前,我們不能靠自己的行為自誇及稱義;但信主後,我們有了神的生命,神便要以我們的行為,來鑑定我們的生命,是否有對的生命,愛的生命,活潑的生命,可以活出好的行為來。因此,行為是一個驗收成果的標準之一。真正的基督徒,是一個有神的生命,而活出對的行為,好的行為來的人。也因著對神的信心,他的生命就自然散發令人羨慕的行為來。一個有神的生命的人,所活出來的,與一個沒有生命的人,所活出來的,是很容易使人看得出不一樣的。
(3)回想及悔改,是基督徒應常有的動作,也就是說,我們過了一段時間後,我們應單獨來到神面前,省察及思想我們所作的,在神的光中,看看自己有否不完全的地方,有否得罪神的地方,調整自己的心態。若有任何差錯,我們便可以馬上悔改,改正過來。如此,才不會看不見自己的光景,若要等到主的臨到,要審判我們時,我們才突然發現自己的問題,那便太遲了。主對我們的過錯,常是希望我們自己知道,察覺後便悔改,因此,不要等到主用審判、用患難臨到我們時,我們才發現問題,這便很危險了。
(4)神在教會中,常是找出一些持守真道,在黑暗中仍可以作中流抵柱的人。這是很不易的。一般的人,都會跟著別人及眾人而行,但能夠只跟隨聖經的真理,而活出不一樣的生活的人,是這個世界中少有的人。教會中也是如此,我們一定要作一個活出真理的人,而不要跟隨這世界的模式而走,這才是主所喜悅的人。

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撒下24:1-14

2009/8/20 jeudi 撒下24:1-14
這裡是說到神因為要向以色列人發怒,就激動大衛,使他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。原來是神因著以色列人所犯的某一件罪,而要懲罰以色列人。也就是說,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。而另外的一個原因呢?就是要把大衛(及以色列人)隱而未現的罪,要把之顯出來。一個人的己,很多時是隱藏而不自知的,大衛是一個忠心及敬畏神的人,他是一個對罪敏感的人,但他也會有己。而這己在平時是看不到的,是不易發現的。從某一個角度來看,數點百姓並不是大罪,甚或不算罪,因為神有時也叫他們數點人數的。然而這不是表面的數點的問題,而是內心的驕傲的問題,是心中的己,平時是很難看到的。因此,神要藉此而顯出大衛隱藏於內心的己,而要把之對付掉。此為神要激動大衛數點百姓的第二個原因,目的是要除去大衛的己,除去他隱而未現的過犯也。
一般而言,我們覺得己的問題,不如罪的問題的嚴重。大衛殺了烏利亞,作了姦淫的事,這才是最重要的罪。不錯,那是大衛道德的問題,是明顯的罪,是要對付的。但己呢?是不重要嗎?它是引起犯罪的主因,是有了己才有罪的。因此,神不但要對付人明顯的罪,也要對付人隱藏的己。大衛犯的罪:殺人及姦淫,我們都覺得不對;但對於他數點百姓,我們不覺得有甚麼了不起,但神卻要懲罰他及他的百姓,似乎是有點小題大做了。然而從這一章中,我們看到神的對己的懲罰,似乎不小於對罪的懲罰,這就讓我們了解,神對己的問題,是洞察得很清楚的,對一個滿身是罪的人,可能他的己對不對付,都不重要,但對一個如大衛如此敬虔的人,神為了要使他更完全,就把他已有的己,就是隱藏的驕傲,藉著撒但的激動(代上廿一:1),而把之顯露出來,目的是要除去大衛的己,除去他的驕傲,使他可以預備作建殿的工作。
因此,不是數點百姓本身是罪,乃是他的己及他的驕傲是罪,而且這些的己及驕傲是隱藏的,平時不為人所知的,但神已察覺到了,故藉著數點百姓而把之顯露出來,讓他可以成為一個潔淨的人。這也是因為神要讓大衛更完全,而要在他身上作的工作。當然,神也有一個原因,就是要懲罰以色列人(1),但這裡沒有說出以色列人的罪及問題,可能他們也有己;或是由於他們以前背叛大衛(押沙龍及示巴的事),並不清楚。但這一定是有問題的,而這問題,是只有神才看到的。而這裡說到「又」,表示這不是第一次,至少上次有記載的,是21章中的事,是掃羅時代發生的事,但到了大衛才處理。而第一次的懲罰,起先也沒有人發現犯罪的原因,若不是神啟示,他們也看不到的。因此,這一次是甚麼事得罪了神,聖經沒有說,但這是神要懲罰以色列人的一個原因也。故此,以色列人死了那麼多的人,也不是沒有原因的,也是神的懲罰之一。
(3)約押這一次,看得到大衛的問題,叫他不要數點,因為這是使百姓陷在罪中的(代上21:3)。可惜大衛仍是看不到問題,而堅持要數。約押題到這是使百姓陷在罪中的,若這是真的,那代表大衛的數點,是促進以色列人已存有的、及隱藏的驕傲,這恐怕也是神要以色列人拿出來對付的罪。
(9)這個報出來的數目,與代上21章的不同。可能是神故意寫有聖經中,藉著兩個不同的數目,以此告訴大衛(及日後的我們),數目本來就不重要,也不會準的,此其一。第二,我們不能看數目的多少,來決定國力的強弱,乃要看神的恩典才是。若神要施恩,一個人就可以勝過全營的軍隊;若神不施恩,則一天內就會死了七萬人(15)。因此,若只看到數目,而看不到神的作為,那是沒有意義的,神可以增添我們的數目(參3),也可以滅少我們的數目,這完全是神的恩典。定睛在神的恩典上,比其他一切都重要。
(10)這個自責,可能是神的啟示,讓他突然發現了自己的己,也覺得數點百姓的無聊舉動,是不值得的,因為他得不到一個確切的數目;且就算得到後,也不會怎樣的。因此,神在這事上,顯出他的己來,是達到神要潔淨大衛的目的。
(14)大衛沒有選擇那一樣災,但他選擇落在神的手中。這代表一個人犯罪後,他的路就是仍要歸回神,犯罪後的路,若不選擇落在神的手中,那他就沒有路了。大衛知道神的憐憫及慈愛,若落在神的手中,那神一定會為他預備一條可行的路的。但若落在人的手中,人對一個犯罪的人,是沒有憐憫,也沒有路給他走的。有時,人犯罪後,不敢見神,因而防礙了自己得赦免的機會,這是很可惜的。無論如何,我們若仍是回到神的手中,則在神那裡,永遠是有路的,這是大衛的認知。
一個人很難不犯罪的,這是不可能的。大衛也犯了罪,也有己的問題。但犯罪後的態度,才是我們更重要的表現。若犯罪後能悔改,並且敢再次來到神面前,抓住神的恩典的話,我們才真可以得到神的憐憫,再次有力量走出罪惡的控告,並可以因此而得潔淨,更能為神所用。因此,我們犯罪後,是不能避免懲罰的,因此,大衛也沒有正面回答,要那一樣的災;但他要的是仍然落在神手中,不失去神,不要因此而丟掉了神,仍要一定選擇神,這就是犯罪後的恢復之路。不要因為犯了罪,而不敢來到神面前,而逃避神,這是比犯罪更不智的行為。因為犯罪後,在神是有路的,那恢復的路,只有一條,就是仍然來到神的面前,落在神的手中,這是大衛給我們作出的示範,指出犯罪後的惟一道路,是我們應該知道的。

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撒下21:15-22

2009/8/15 samedi 撒下21:15-22
這裡記載的,是大衛及他的僕人,把四個迦特偉人的兒子(22)殺死的事。這四個偉人的兒子,都不是大衛殺的,卻是他的手下殺的,而且,每一個殺死偉人的人,都是不同的人,但都不是大衛。大衛是曾經殺死歌利亞的人,而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,卻是伊勒哈難殺的(參代上20:5)。聖經在這裡記載這些事,可能的目的是要我們看到,這些敵人是偉人的兒子,而且武器也是不錯的,他們的槍及刀,都是很厲害的(16,19),甚至體型也與常人不一樣,連手腳的指頭都比別人多(20)。然而他們雖然利害,都分別被大衛的僕人殺死了,這給我們看到,大衛的成功,不只是個人的英勇,而且是有一個團隊,而這個團隊中,充滿了勇士,是大衛成功之因。因此,我們的成功,一定不只是一個人,一定要有好的同工,也一定要訓練出好的同工,然後才會成功的。若沒有同工的幫忙,再屬靈的人也會疲乏(15),而當我們疲乏時,就是我們需要同工幫助的時候,這時,同工適時的扶持,是很重要的關鍵,若不是同工的扶持,大衛早就被人殺了。因此,我們需要同工,再屬靈的人也不可能一個人完成所有的事的。我們也需要訓練同工,大衛是把歌利亞殺死的人,他是勇士,而只有勇士才可以帶出勇士,勇士也會跟著勇士的。因此,若大衛可以殺死歌利亞,則其他的同工,也必可以訓練成殺死偉人的兒子的人。原來大衛的成功,不只是他的勇力,更是他訓練出一班勇士,成為一個好的團隊,這才是大衛真正的成功之因。
大衛是身先士卒而作戰(15),這是訓練的一種方法。身先士卒的好處,是可以直接在戰場上訓練,使人吸取經驗,但其中的壞處,就是首領會有危險,因此,這好處及壞處,是要權衡輕重的,要有智慧的作,如此一方面可以訓練出好的團隊,另一方面,也可以得到安全,使以色列人的燈得以保全(17)。大衛未作王時,可以隨時作戰,可以不計生死,但作了王後,便要知道自己不只肩負作戰的任務,而且更加上了治理眾民的任務,這時,便加了一個責任,便不能如以前一樣,只有一個身份,比較自由了。因此,當大衛作了王時,有一些事便不一定方便自己去做的,這時,就需要被訓練好的同工了。若這時我們已訓練好了同工,便可以放心交由他們作,而不必凡事恭親了。還好,大衛是有一個好的團隊,可以幫他完成很多工作,這是成功的重要關鍵之一。因此,我們要知道自己的職分,作合宜的事。當我們有了一個新的位分時,可能就不能像以前一樣,作我們喜歡的事了,為了這個職分,為了以色列全體的國民,作戰的工作,可能就得交給其他被訓練過的人了。故我們應在接任何工作時,均想到要訓練人出來作工,如此,當我們離開此職位時,也有很多人可以接續來作此工。大衛能訓練出如此多的同工,那是很不錯的。
(20)多了一些手指,不一定就是有幫助的,有時反而是礙手礙腳的。不是手指多了就能成功,是武器及如何運用武器的問題。因此,我們的成功,不是出於手指多了,乃是要真正針對問題的需要,而對症下藥,這才會成功的。而其中更重要的,乃是神的同在,一個倚靠神的心,才是得勝的要訣。
(19 vs代上20:5)這裡記載的,是把歌利亞殺了,而王上所記載的,是把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殺了。到底如何解釋呢?有兩個可能,一個是抄寫的問題,是抄寫的錯誤,真正的原文不是如此的。此其一。而另一個可能,則是大衛把迦特人歌利亞殺了(撒上17:4,50-51),之後,他的兄弟拉哈米,或是覺得他的哥哥(或弟弟)很偉大,便改了他的名而取代他,以記念他的哥哥也不一定。在這裡,大衛若殺了歌利亞,而大衛的團隊卻可以殺掉歌利亞的兄弟,那代表大衛的團隊,是成熟的,是可以取代大衛的。也就是說,大衛是成功的,因他訓練了一個成功的團隊出來,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。

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撒下20:1-13

2009/8/12 mercredi 撒下20:1-13
由於大衛沒有安撫那些以色列人,讓他們的怒氣可以平息,便給了示巴可乘之機,讓他可以從中作反,這是很可惜的。其實以色列人與猶大人之爭吵,若大衛能給以色列人一些好的話語的安慰,事情就不會變成這樣,至少可以減少示巴的造反的機會。雖然示巴的造反,很快就平定了,但似乎也給亞瑪撒一個機會,或許他可以再跟隨示巴,也由此而可以試出亞瑪撒的是否忠心。示巴的造反,其實是可以預防的,但大衛沒有在猶大與以色列的爭執中,作一個好的和事佬,於是小事便變成大事,以色列人找到了一個洩忿之道,便跟從示巴去了。其實以色列人也不是想叛變的,因為後來當約押的軍隊,到了以色列各城時,眾人也都跟從他(14),因此,示巴只是以色列人可以抓住、作為洩忿的工具而已。他們的叛變,不是有計劃及策劃多時的,是臨時起意的,這對大衛而言,若他們的叛變成功,就真的很冤枉了。
若真是如此,大衛更應當在當初說幾句好話,爭鬧便可以停息了。以色列人要的是甚麼呢?只不過是一個理字而已,但猶大支派沒能給他,大衛也不能給他,而似乎示巴的起來作亂,剛好可以給以色列人一個洩忿之道,他們便在氣沖沖之下叛變了。這也是示巴這個無名的小卒,之所以可以成為暫時的領袖之原因,不是因為他了不起,只是因為這時的以色列人,氣不過猶大人,也聽不到大衛說一句安慰之話,於是便跟著示巴去了。
因此,示巴的叛亂,是因為恰巧(1),是因為有一個有利於他的環境,他利用了雙方的矛盾,一吹角便成為領袖了。而以色列人看到了有洩忿的機會,於是(2)就離開大衛,跟隨示巴了。這麼重要的一個決定,就是不要大衛作王,是如此簡單便促成了,這只因為一個理的不通過,一個忿怒沒得安慰而已,這本是可以預防的,但卻變成如此的場面,那是不會處理而引起的後患。
(3)這些的妃嬪,他們在押沙龍來到時,沒有抵抗,也沒有為大衛而殉情,也不會寧死不屈,這是不忠及不貞,也因為他們的不忠及不貞,他們便被廢了。我們對我們的主,是應絕對的忠貞的,若我們在人前不認主,主也不會認我們的。
(4-13)這一次的叛亂,雖然不成氣候,但也測試了亞瑪撒的忠誠度。亞瑪撒其實可以在三日內,將猶大人招聚過來的,但他不知何故,沒有遵行大衛的命令,這表示他不忠於大衛,他曾背叛大衛,現在大衛給他機會,但他在第一件事上便失敗了(5),便沒有完成責任。若因此而讓叛軍得逞,這就更是他的責任了。因此,他是否仍是不欲服事大衛,趁著有叛軍時,或許可以讓他的計劃得逞,就不得而知了。但這次他的死,大衛沒有責備約押,可見大衛也認為亞瑪撒是有問題的,是不忠的,不值得把國家之重任託付給他。而後來大衛也重新立約押作元帥,因為約押基本上是忠心的,是為大衛而盡心的。而大衛只因為約押殺死押沙龍,就把他廢掉,也是不應該的,因為約押是忠於真理,忠於大衛,才如此作的。
(10)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,這似乎是沒有戒心,作為一個軍人的領袖,是不能沒有防人之心的。約押是用親嘴的方法,把亞瑪撒殺掉,這是世間常見的方法。表面是親嘴,其實是殺人,猶大也是用這法,賣掉耶穌的。當世人與你愈親時,我們是要愈加留意的,約押固然是不對,但亞瑪撒也失去了儆醒,如此之人,似乎不能成為領袖之才的。一個服事主的人,不要以為凡事都平穩,便失去了戒心,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我們都要常常儆醒,才可以防備撒但的技倆的。表面看來,約押似乎是與亞瑪撒同在一邊的,但其實約押是要謀殺亞瑪撒的,但這麼明顯的舉動,亞瑪撒卻是不知道,這也是失策。這也給我們學習,即使是環境好時,也不應失去儆醒及戒備的。
(12-13)屍身代表甚麼呢?是代表亞瑪撒已死了,那本來是跟隨亞瑪撒的軍隊,便應跟隨約押了。約押這時雖然不是元帥,但他作了元帥的工作,而亞瑪撒雖然本是元帥,卻不能完成元帥的工作,因此,約押便自然取代了亞瑪撒的地位。因此,這屍身的放在路邊,是希望跟隨亞瑪撒的人,都要改變跟隨約押去了。然而這屍身放在路上,卻使人不(能)過去了,因為這屍身也礙事。因此,屍身本是想他們改跟約押,但卻因為屍身,也耽誤了行程。似乎有一利就有一害,要如何平衡,是需要有智慧,在適當時候,當屍身的功效已達到時,便要把之挪去的。過與不及,都是我們該學習平衡的。

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七:1-16

2009/8/5 mercredi 撒下17:1-16
這是兩個人的獻計。亞希多弗是主動的獻計,他確是很想幫押沙龍的,而他所獻的計,其實押沙龍不必打仗,他可以坐享其成。對押沙龍而言,是風險較小的一個計謀,而且所用之兵,也不太多,不必勞師動眾也。因此,雖然不一定都如意,但打仗本來就是有風險的,故此他的計算是好的計(14)。而戶篩的計謀呢,是必須勞師動眾,必須把全民都調動,而且要押沙龍親自出征,在時間上比較慢,也讓大衛有一個喘息的機會。因為押沙龍要親自出征,而押沙龍又不一定是會打仗的人,不如大衛,是身經百戰的人,因此,風險是較大的。
然而那一個計謀是最好的,本來就沒有一定,因為人不知道甚麼是好的,當人只尋求人間的指引時,不論所獻的計是甚麼,都似乎帶有道理。亞希多弗所說的是有道理,而戶篩所說的,又似乎也有道理,這都是道理,但這世界有真理嗎?道理都對了,但那一條路是對的呢?不只是道理,還要加上神的保守,神的恩待才可以。兩個人都有道理,但當神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,而且要降禍給押沙龍時,那即使戶篩的計謀不是良謀,因為有神的背書,那就是真正的良謀了。因此,從人而言,亞希多弗的計謀,是良謀,但神不讓他成功,良謀也沒有用;反之,即使戶篩的計謀,不一定是良謀,但神定意降禍給押沙龍,那神就可以用戶篩的計謀,去降禍給押沙龍了。因此,計謀本身是良或不是良不重要,重要的是看神站在那一邊,或是說,我們站在神的一邊,或是我們不站在神的一邊,這比計謀本身來得重要多了。
因此,既然亞希多弗的計謀是良謀,那戶篩的計謀就不是良謀了,然而戶篩的計謀,對押沙龍若不是良謀,但對大衛卻是良謀,讓大衛有更多的時間去處理、去休息。其實那一條計謀是良呢?沒有神同在的計謀,都不是良謀;而惟有神的旨意要作些甚麼,要成就些甚麼,這才是重要的,這才是真正被神所用的計謀,而真正能被神所使用的,才是真的良謀,否則,你的計謀出來了,卻不能用,再良的謀也沒有用的。因此,不只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,是神是否背書的問題,而我們若要神背書,那就要我們懂得神的旨意,按照神的旨意而行,神自然就與我們同在了,否則,再好的良謀也沒有用的。
他們那一條計謀是比較好的,在人是沒有定論的,每一條計謀或都有它的優點,也有它的缺點。那誰決定那一條是良謀呢?若不是神作結論,你也不知那一條是良謀的。然而若你有良謀,卻不能用;或是你有良謀,但神卻不與你同在,那你的良謀,也等於英雄無用武之地,就都變成壞謀了。而戶篩的謀,沒有說是良或是不良,但卻是神要用這計謀,去降禍與押沙龍的,那就是說,這是被神用的計謀,是神認可及可以用的計謀,這就不管它在人是不是良謀,都一定是真正的良謀了。神可以用之作工,那就是良謀、甚至比良謀更好的計謀了。
(5)這是一個關鍵點,本來一切都不錯了,押沙龍及長老都贊同了亞希多弗的計謀了,但神又給押沙龍一個意念,再多聽一個人的獻計,於是這就產生很大的差異了,事情也就是這樣便不一樣了。而戶篩能提出一個似對押沙龍有利,卻是對大衛有利的計謀,又可以把亞希多弗的良謀蓋過去,表面上對押沙龍有利,事實上對大衛有利的計謀,這就不簡單了,在長老都已贊成的情況下,你還有其他的計謀嗎?若不是神的智慧,人的預備,這就很難了。但神就給他一個計謀,這計謀比良謀更好,是神來的計謀,是可以讓神用的計謀,是可以降禍與押沙龍的計謀(14)。因此,這計謀比良謀還良,原因是因為神要用它也。因此,人間的良謀,也比不上神的計謀,神的計謀,一定是善謀、良謀,且是被神使用的謀。能被神使用的謀,比起世間的良謀,重要及有意義多了,我們要尋求的,不是世間的良謀而已,更是被神所用的計謀(道路),這才是我們的目標。
(15-16)既知押沙龍接受了戶篩的計謀,人所要作的,就是通風報信了。會通風報信是勝利的關鍵點,而戶篩的計謀,其實有一點很重要的,就是可以有更多的時間,可以通風報信,而亞希多弗的計謀,則較沒有時間通風報信。因此,戶篩的計謀中一個重要的,就是用拖,這也是一個關鍵點,給大衛知道軍情,也給他時間準備,這就有很大的不同了。

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撒下十六:15-23

2009/8/4 mardi 撒下16:15-23
這一段是說到押沙龍進入耶路撒冷了,這是因為大衛「讓」之故也。大衛是喜歡用讓的方法,其他則交給神的手中,這是大衛慣用的手法。因為大衛的讓,押沙龍可以長驅直入,他看到了形勢有利,他就進入耶城了。由於耶城是首都,是代表了君王的居所,因此,當他進入後,就等於勝利了一大半了。而當他進入後,他又得到了另一個人的資源,就是戶篩的這個謀士,也因為押沙龍這時是順利的,他也沒有太多的謹慎,也由於戶篩的說法,是合理的,因此,他就把戶篩列入為他的謀士之一。當他入宮後,他已成功了一大半了,因此,他要問一下他的謀士,還要作些甚麼,才算是完成他作王的代表動作,於是他就問他的謀士,其實他是問亞希多弗及戶篩的(20),只是這時戶篩沒有獻計,只有亞希多弗獻計而已。也就是說,這時的押沙龍,已把戶篩的這個人接納了。但戶篩在此,沒有急於獻計,不像亞希多弗,他是急於獻計,想快快邀功也。
為何亞希多弗急於獻計呢?因為他本是前朝的臣子,而今是押沙龍把之請去的,因此,他一定會想著趕快立功,以證明自己的能耐才好。而戶篩呢?他也是前朝的臣子,而且是他主動要服事押沙龍的,他的目的,是為大衛作離間的工作,但似乎他在這件事上,沒有提出相反的意見,可能因為這件事對破壞押沙龍的政權,並沒有直接關係也。而且,這事是神在以前有預言過的,所以,是神的手在插入,於是戶篩便沒有其他的意見了。
在這件事上,我們只見兩個謀士的鬥法,似乎押沙龍的行動,會受他們的影響,然而當我們再看時,我們還是看得到神有插手這事。因為他讓亞希多弗的建議得成(21),而戶篩也沒有攔阻。因為這件事是出於神,戶篩就默然不語。在這兩個人的談論中,這是一個很普通的對話,也是兩個謀士之獻計,或是兩個謀士之間之爭寵,這時的戶篩沒有說話,從人來看,是有點慢了,因為他正應是邀功之機會的,他沒有說話,這是看得出他讓亞希多弗成功了,也是讓神的旨意得以成功。我們是否可以在明顯的事上,也看到了神在暗中的掌權呢?不論人出何種計謀,其實是要成就神的工作,人的計謀,不能蓋過了神的旨意,人似乎在謀事,但成事是在天,是在神的。雖然似乎是人在作事,但真正成就的,卻是神的旨意,這是我們可以安慰的。人的計謀,總不會超過神的旨意的,我們可以放心,神仍是掌權的,祂有時藉著義人成就祂的旨意,但有時又會藉著惡人,成就祂的旨意的。我們若相信神,把一切交在神的手中,便不必擔心及憂慮了。
大衛就是一個把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中的人,從人的角度來看,他是有點冒險,他沒有爭,他只是讓,他凡事不為己爭,但他也不是沒有作佈局,他也把一個謀士或是間諜,放在耶路撒冷,他也求神敗壞亞希多弗的計謀(15:31),他所作的,目前為止,就只是這些而已。但他知道,若神喜歡,仍把這位給他,他必可以再作王(15:25;16:12),這是他的理念,是他的信心。因此,他是把自己交神手中,世人的計謀,若不合神的旨意,是沒有用的,他緊緊的抓住神,這是他的謀略也,這也是最好的謀略。
但押沙龍呢?他沒有求問神,他也不懂真理,也不知該如何作,他是六神無主,不知如何可以鞏固他的國權。他不會求神,便只得求人了。他求的謀士中,有一人是他聘請來的,另一人是毛遂自薦的,後者之所以得到押沙龍的接納,是因為他說出一些令押沙龍信服的道理(16-19)。押沙龍認為這些道理是合理的,他就接納了戶篩。世人因為不懂真理,不明白真理,也不求告神,因此,常把合理作為真理,把人認為合人之理的,作為真理去行。因此押沙龍把戶篩接納了,就做成他日後失敗之因。人因為沒有真理,就把合理的作為真理,但至終卻害了自己,因為合理的不等於真理,而人若沒有真理,不行在真理中,人就一定會失敗的。我們接納了一些我們認為合理的事,但有時它卻不是真理,這就成為我們失敗之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