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0720 dimanche 詩四十
這一首也是大衛的詩,前面3節是說到他過往的經歷,就是蒙神搭救他的經歷(2)。這經歷是印象深刻,不會忘記的;而當他經歷過神的拯救後,他所唱的歌就是新歌(3)。這時他是從心中唱出來的,而不只是從口中唱出來的。原來甚麼是新歌呢?就是經歷過神的拯救後,經歷過十字架的道路,從死裡復生後,從心中唱出來的歌,那就是新歌。新歌不是歌詞的問題,不是新的歌詞就叫新歌,乃是從心中感受到神的大恩後,所唱出來的歌,就是新歌。
這就告訴我們,當我們在教會或在家中唱歌的時候,若只是口中跟著唱,而心中是沒有特別感受的,那就不叫做唱新歌。我們若經歷過神的恩典,之後所唱出來的歌,一定是從心中唱出來的,那即使歌詞是舊的,還是一首頌讚神的新歌。
大衛這時是在甚麼的環境中呢?他從1-11節所說的,全都是描寫神與他的關係,都是把眼目放在神的身上;好像不管外面的環境如何,他就是來到神的面前,唱歌讚美祂(3),並且也向人述說神公義的福音(9)。因此,在1-11節中,我們看的大衛,他好像是與世隔絕的人,他是活在另一個世界中的人。他只顧與神說話,好像其他的事是與他無關的。當進入到12節後,我們才知道,原來他是被無數的禍患圍繞著的,同時,他的罪孽也是多的。除此之外,原來外面的環境,還有尋索他命的人,以及喜悅他遭害的人呢(14)。
外面的不好環境,至少可以分為兩類:一類是大衛果然被敵人追趕,例如被掃羅追殺,這是殺身體的禍患。另一類外面雖然沒有明顯的禍患,但只要我們活在這世界中,只要我們走在神的道路中,世界是不容得我們的。這世界是充滿罪惡的,一不小心,就會陷入另類的危險中,那不是殺身體的禍患,乃是殺靈魂的災禍呢!也就是說,即使在世界中沒有看到即時的危險,但只要活在世界中,那就是一個罪惡的環境,本身的環境就是危險的。我們不只是要防止身體的受害,更要防止屬靈生命的受損,後者的傷害是更大的。
原來一個屬神的人,他面臨的環境是惡劣的,大衛就是在這種環境下生存的人。他只有一件事要做,就是時時親近神,永遠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並且不斷與神交往,這是他經常要做的事。本詩中13-17節,是詩篇中經常出現的經節,例如詩七十篇整篇就與這裡的13-17節相若,同時,在詩卅五4,21,26-27及詩七十一12-13節,都有同樣的話出現。原來這5節聖經,是說到有兩種人:一種是不認識神的人,他們因為不認識神,還會攻擊屬神的人(13-15)。另一種是尋求耶和華的人,他們是尊神為大的人,是包括大衛在內的人(16-17)。
大衛知道外面的處境是險惡的,因此,他是一直以神為他的避難所的人。我們今天也是一樣,雖然外面似乎沒有逼迫,但另一種危險就是世界的同化;而這種世界的同化,是更危險的逼害。因為它不是殺身體的禍害,而是殺靈魂的傷害。不少的基督徒,沒有留意世界的可怕,沒有常常與神交談,就容易被世界侵入,走在世界的路中。走在世界的路中,並不覺得危險,反而是覺得舒服的。然而,走世界的路的人,就如溫水煮青蛙一樣,不知不覺就陷入不能脫身的危險中。這個危險是不易察覺的,因為世界是以笑臉迎人,使人不會覺得危險的。
大衛的詩篇中,我們發現一個特點,就是他一直是親近神的人。外面的環境,常常是險惡的,但他處理的方法,就是更加親近神。他常常是不看外面的環境,只看他與神的關係的,這是最聰明的方法,可惜我們是不會這樣做的。大衛是經常遭遇苦難的,這就促使他懂得不斷的親近神;而我們因著沒有活在逼迫中,就缺少這種認知。因此,順境反而容易使人鬆懈,而逆境反而幫助我們靈命成長。
大衛對神的認識,不是宗教的認識,乃是生命的認識。從他可以唱新歌,就知道他是有生命的經歷的,他對神的認識,不是知識上、理論上的,乃是在生命上經歷過的。他說了一些話,就是祭物和禮物祢不喜悅,祢已經開通我的耳朵;燔祭和贖罪祭,非祢所要(6)。這句話是甚麼意思呢?大衛不是活在舊約時代嗎?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神設立的嗎?在舊約時,人都是以守律法得到神喜悅的,為何大衛敢說這些話呢?而這些話,到耶穌來到世間時,也說了同樣的話(來十5-6),如此就印證了大衛所說的,表示大衛所說的話是對的,是經耶穌印證的。
大衛活在舊約律法時代,但他卻不是被律法所捆綁,乃是靈活地使用律法。他知道律法只能管人的外表,不能管人的內心。而大衛所注重的,乃是他與神的生命關係,他所注重的,乃是內心的敬拜,生命的敬拜,而不是宗教的敬拜。原來同樣讀聖經、讀律法,能否真正明白神的心意,不是容易的。因為若只是以字面解釋,那獻上燔祭及贖罪就是神所要求的,那不是獻上就好嗎?但大衛不只是從字面解釋,而且是蒙神開通他的耳朵(6),他就真正明白神頒布律法的真意。今天我們讀聖經時,若沒有聖靈的啟示,我們也只是從字面去看神的心意,而不能真正解讀神更深的心意的。
那這樣說來,大衛是沒有律法嗎?大衛說:祢的律法常在我的心裡;他是樂意遵行神的旨意的(8)。原來大衛不是沒有律法,他有的律法,是更高的層次,是從心中守神的律法的。他明白神頌布律法的深意,就按新約的方法去守律法;他所說的話,是被耶穌印證的,表示他確是深深明白神心意的人。一個能常與神交談,與神親近的人,他就不是表面的認識神,乃是深深的認識神,這是因為他得到神更深的啟示,才可以如此的。
大衛在這詩中加上一句,他說:我的罪孽追上了我,使我不能昂首;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,我就心寒膽戰(12)。這一句話說出來,代表甚麼呢?大衛有這麼多的罪嗎?我們覺得我們都沒有他這麼多的罪,這樣的人,怎可以還要親近神呢?原來當一個人愈親近神時,他就愈會發現自己的罪是多的;因為惟有我們在神的光中,才可以看到光(卅六9)。一般而言,我們對自己的罪是遲鈍的,是不敏感的;然而一個親近神的人,才會突然發現自己是滿身污穢的。因此,大衛說這句話,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不是代表他的罪比我們多,乃是代表他與神更親近。因為與神的親近,比我們與神更親近,因此他在神的光照中,就看到他真實的本相。我們每個人都是滿身罪孽的,問題只是我們看見或是看不見而已。看不見的原因,是我們不常親近神,就覺得自己是清潔的;惟有常在神裡面的人,才知道自己是充滿罪孽的。
此外,當我們愈來愈親近神,當我們有了神更豐富的生命時,我們就不會犯罪,這就是約翰所說的: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的光景(約壹 三9;五18),這是有神豐富生命的人,就會有如此的表現。
大衛除了與神親近外,當他與神愈親近時,他就愈有福音的負擔,因此,他是不禁止他的嘴唇傳揚神公義的福音的(9)。同時,他的傳福音,不是理論的,不是只有說話的;乃是加上生命的見證的。今天我們傳福音,一般只是用言語,那是不夠的,若要達到福音的果效,必須加上生命的見證、生命的經歷的。我們不只要用言語傳福音,更要用生命傳福音,這就要我們傳福音的人,都要有好的生命見證,然後才會有更好的果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