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0406 dimanche 創四
這一章開始說到亞當犯罪後,人類離開伊甸園後的生活。亞當生了兩個兒子,大的叫該隱、小的叫亞伯。他們兩人各選擇了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,亞伯是牧羊的,該隱是種地的(2)。兩種不同的生活,是代表甚麼呢?一個人的生活方式,是代表人選擇走的路,也代表他的習慣、他的目標等。那牧羊的生活方式,與耕種的生活方式有何不同呢?
當人犯罪後,就被趕出伊甸園,人就必須自己生活;對男人而言,是必須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的(三19)。那該隱不是正好是選擇這條汗流滿面的路嗎?這不是人犯罪後的必然結果嗎?當人犯罪後,表面上來看,人是沒有路的,因為咒詛就已經臨到人;這就是該隱走在種植的路的原因及結果。然而,那亞伯為何不走這路,他卻牧養羊群呢?這兩條路有甚麼不同呢?
表面上都是工作,或許可以稱為職業;但每個人的工作,背後都是有原因的。該隱選擇的路,正符合神對犯罪後的人的咒詛,因為神說過,人必須自謀生活,不能再在伊甸園中,那不就是該隱所選擇的嗎?同時,當他汗流滿面而可以餬口時,是代表他的勞力得到代價;這是自食其力,不是正常的嗎?因此,該隱走在一條犯罪後被咒詛的路上,是神所命定的;那亞伯呢、他為何不走這路呢?
表面上來看,亞伯沒有選擇神規定的路,就是用勞力賺取食物之路;而走另一條路,就是牧養羊群之路,似乎是不接受神的懲罰的樣子。然而,為何他走另一條路呢?這是否不接受神的咒詛呢?聖經沒有多說這方面的原因,但我們知道:當時的人是只能吃植物的果子,不能吃動物的。故此,亞伯選擇牧養的路,就不是為了餬口,而是有更深的目的。因為每一個人的生活,都是為了一個理想、一個目標的。那亞伯的目標是甚麼呢?
希伯來書十一章告訴我們,亞伯是信心的偉人之一,而且是第一個信心的偉人。聖經說他因著信獻祭與神,比該隱所獻的更美,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(來十一4)。原來他的獻祭,是代表因著信而獻上的,而且因著獻祭,就得以稱義的。來十一章所說的信心偉人,都是因著信而看到將來的救恩,看到將來的基督而出來的信心(來十一26)。那亞伯看到甚麼呢?為何他獻上的祭,成為他稱義的見證呢?
亞伯因獻祭可以稱義,是因為他走在一條救贖的路中;這是他信心的看見,是不一樣的路。當時的人是不能吃動物的,因此,他選擇這條路,不是為生活,乃是為獻祭。那他為何要獻上羊而不像該隱一樣,獻上植物呢?他一定得到啟示後,才會這樣做的。因為當人類犯罪後,神的咒詛就臨到人,人就不能再住在伊甸園,並要自力更新,才得餬口。然而,是否就沒有救贖的路呢?亞伯從他父親口中,知道了整個被趕出伊甸園的過程,也知道神的咒詛後,他不只看到神的咒詛,也看到神的救恩,隱藏在神的懲罰、神的說話及行動中。這怎麼說呢?
當神因人犯罪而懲罰人時,原來神同時也有救恩的。神要女人的後裔傷蛇的頭(三15),這就是隱藏的救恩,但這句話要有啟示,才可以懂得神的意思的。亞伯不只看到神的懲罰,更看到神的救恩,這應是他尋求神所得的啟示。不只神的說話,亞伯也看到神的作為,就是把亞當身上的無花果樹的葉子,換成動物的皮子;這代表神是用殺牲畜的方法,去幫人遮蓋罪的(有皮子代表有牲畜犧牲)。這個簡單的動作,加上神的說話,亞伯尋求神後就明白了。因此,亞伯走的路,就不是人犯罪後的咒詛之路,乃是走在人犯罪後,神給人的救恩之路上。他獻上牲畜,代表他要得到神的救恩,他走上的路,是因信稱義的路,這就是亞伯所相信、所做的。他因著對神的信心,就做出信心出來的相對行為,就蒙神所悅納。
而該隱呢?他不懂神的心意,他只往人犯罪後咒詛的路上走,他靠自己的勞力,希望換取神的恩典。然而,人的勞力、人的義,是不能滿足神的心的。人要走的路,不是靠行為稱義的路,而是因信稱義的路;而亞伯是第一個懂得神的心意,行出信心之路的人。反之,當該隱用自己的勞力,獻上給神而不蒙神悅納時,他就生神的氣並遷怒在亞伯的身上,把他殺了。該隱是代表走世界路的人,走世界路的該隱,雖然也有獻祭;但他的獻祭不是以神為主,是以自己的利益為主的。一旦他的利益不能得到,他就會對神發怒,這就是該隱所做的,這也是第一宗人類謀殺案的開始。
該隱犯罪後,他沒有認罪,反而對神更頑強(9)。當神詢問他時,是代表神給他一個悔改的機會的,但他不只不悔改,還對神強嘴,於是神就只好把他趕出去。以前是趕出伊甸園,現在更是趕出見神的面的地方(14),是雙重趕出。本來人被趕出伊甸園後,還是有救恩的,這就是亞伯所代表的,他找到一條救恩的路;他雖然死了,還是因信仍舊說話(來十一4)。但該隱走的路,是世界的路;當他犯罪後,不接受神給的機會悔改,就愈走愈遠,最後只有剩下一個不殺死他的記號(15),是神最後的剩餘恩典而已。他要的是身體的活著,不要身體的死亡;但他靈裡的死,卻是挽救不回來。反之,亞伯雖然身體死了,但他的靈是因信而稱義,是得到靈裡復活的生命的。
之後,該隱就繼續走在世界的路中,他還是生兒養女,一直生到亞當的七世孫拉麥(18)。在這個家譜中,一開始是該隱建造了一座城(17),這是地上的城,不是天上的城;地上的城建造好後,就代表他走上世界的死亡之路。雖然看起來是有成就的,有建造的成就、有畜牧的成就、有音樂的成就,有打造器具的成就等(20-22)。但這些成就,是沒有用的,因為只能存在地上的城中。而亞伯這些信心的偉人所走的路,不是仰望地上的城,乃是盼望天上的城,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城(來十一10)。天上的城是永存的,是不會破壞的;地上的城是會過去的,是不能存到永遠的。這就是這個家譜中,雖然有記載一些在世人中間看到的輝煌成就,但卻沒有記載他們的壽命多少。對比第五章亞當另一個兒子塞特的家譜,卻是記載他們活著的歲數的,這代表該隱的家譜是沒有生命、只有成就的;另一個塞特的家譜是有生命,是活在神面前的(26)。
當人走世界的路時,到了最後,拉麥生出來了,他就娶了兩個妻(19),破壞了神當初創造男女的律(二24)。走世界的路的人,是把神的律破壞的;不只如此,罪惡也會愈來愈多的。當拉麥作了一首詩,說殺拉麥的人必遭報七十七倍(24),這代表地上的罪惡是愈來愈多的。不只有殺人的罪,而且是愈來愈不易阻止的罪。因為之前用七倍就可以防止罪,現在要用七十七倍,才有機會止息罪。同時,之前是神說的話(15),現在是人說的話(24);這代表人已奪取神的權柄,自以為神了。
因此,這一章中告訴我們兩條路,一是走世界的路的人,是走向滅亡的路的。另一是走在救恩路上的人,這種人是世界不配有的人(來十一38),卻是活在地上的天上人。我們要做哪一種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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