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0114 dimanche 詩一三四
這首詩也是一首短詩,只有3節;是說到耶和華的僕人,夜間在聖殿中的事奉。這詩沒有寫出任何背景,只是說到耶和華的僕人,雖然在夜間,仍是在事奉耶和華的。這裡說的耶和華的僕人,若在舊約而言,能夠在殿中事奉耶和華的,就只有祭司而已,不能有其他的人的。一般而言,祭司的事奉,不是在夜間的,而是在白天的。那夜間還要事奉耶和華嗎?是勞碌的工作嗎?若有勞碌獻祭的工作,一般是不會在夜間做的,乃是在白天做的。因此,夜間的事奉,就不是為了工作;也不是神所規定的,乃是祭司自動自發地為了親近神,為了稱頌神而出來的事奉。
夜間通常是休息的時候,因為神創造天地時,是有晚上、有早晨的(創一5);而且神計算的日子,是從晚上開始算的:先晚上再白天的。晚上一般是讓人在身體上得以安息,睡足一晚後,次日就可以有體力工作;這是神的設計,是神給人的恩典,是為了讓人先休息,然後再工作的。然而,除了身體的休息,是人需要的之外;原來還有一種休息,更是人需要的,那就是靈裡的休息。靈裡的休息,就是如詩一三一所說的,是一個斷奶的孩子,躺臥在母親的懷中;他就不是為了吃奶,乃是為了享受母親的愛。這時他就不必工作(吃奶),他只是依偎在母親懷中,享受心靈的安息而已。
神的僕人在日間的事奉,是工作的事奉,在夜間就沒有工作的掛慮;然而這時他仍要來到神的面前,那就不是為了工作,乃是為了安息。這時在殿中的事奉,就是親近神的事奉,目的是享受神的愛,是與神相交,得著神的自己。當嬰兒未斷奶前,他來到母親面前,是為了吃奶,是為了「吃餅得飽」(約六26)。然而,當一個斷奶的孩子,仍要來到母親懷中時,他就不是為了吃奶,乃是為了享受母親的愛。
祭司也是一樣,他在白天已有工作的事奉,但除了工作的事奉外,還需要有另一種的事奉,就是親近神的事奉;工作的事奉,與親近神的事奉,都是事奉神的祭司所需要的。工作的事奉是神有條文規定的,但親近神的事奉,似乎神沒有特別規定,卻是在這一篇詩篇中提到的。這就告訴我們,一般我們注意到及看得到的,是工作的事奉;然而還有一種事奉是隱藏的事奉,是夜間的事奉,是別人看不到,卻是更重要的。工作的事奉,比較是身體的事奉;而夜間的事奉,比較是心靈的事奉,是心靈的休息。本來這兩樣的事奉,應是不能分的,是連在一起的。也就是說,日間的事奉,不只是體力的事奉,也要同時具有親近神、心靈的事奉的。雖然聖經把這兩者分開來說,但我們在事奉神時,無論是那一種的事奉,都是以心靈來事奉神、都應是親近神,與神相交的。
夜間本是睡覺的時間,一般人都會想得到身體的休息;然而還有一種休息,是我們忽略的,就是心靈的休息,就是躺在天父的懷中,得到靈裡的安息。當耶穌行完五餅二魚的神跡,忙碌了一整天後;祂本應需要睡覺休息的,然而祂沒有睡覺,而是上山禱告(太十四23)。一般我們注意的,是身體的休息,但耶穌注意的不只是身體的休息,更是靈裡的休息。耶穌有時是需要身體的休息,需要睡覺的(太八24),但有時祂更需要靈裡的休息,這是兩者都要有的休息。我們通常是否只注重身體的休息,而忽略靈裡的休息呢?
祭司忙碌了整天,應是疲倦的,這時一般應是需要身體的休息的;但這時仍站在耶和華殿中,向聖所舉手,目的是稱頌耶和華而不是工作(2)。這樣的事奉,就不是工作的事奉,乃是親近神,為了安息在神的懷中的事奉。當馬大馬利亞接待耶穌時,馬大的工作,是忙忙碌碌為耶穌的(路十40);但她因著只有體力的工作,沒有心靈的安息,就產生埋怨,因而失去上好的福分(路十41-42)。而馬利亞則相反,她只是在耶穌腳前,聽祂的說話,安息在神的話中;這是靈裡的休息,是親近神及對神的愛。今天我們若只是用工作來事奉神,而忽略了用心靈來事奉神,那我們也會失去神給的福分的。
因此,我們不只是用工作來事奉神,更應用心靈來親近神;這樣的事奉常是我們忽略的,但卻是最重要的。夜間來事奉神,目的只有一個,那就是為了把我們的愛奉獻給神。這裡說的稱頌神、向聖所舉手(1-2),都是因著對神的愛,也要把我們的愛獻上給神。夜間的事奉,似乎沒有明文規定,是可做也可以不做的事。若沒有規定仍然要做的話,原因是甚麼呢?只是為了表達對神的愛,對神愛的回應!我們有這樣主動的來到神面前,向神表達我們的愛嗎?
十個大痲瘋被耶穌醫治後,只有一人回來感謝神,其他九人都沒有回來(路十七12-19)!然而,那回來的人是甚麼原因呢?是耶穌叫他回來的嗎?耶穌在醫治他們時,沒有叫他們要回來感謝耶穌的;因此,那九個不回來的人,好像也沒有違背耶穌的命令呢!因為他們確是都遵照耶穌的吩咐,去見祭司呢(路十七14)。那個回來的痲瘋病人,不是耶穌吩咐他回來的,是他自動因著對耶穌的感謝、對耶穌的愛而回來的。同樣地,夜間的事奉不是出於命令,乃是出於愛;這樣的事奉,是蒙神的悅納,是可以得到神從錫安來的賜福的(3)。
在舊約時,神的僕人就是祭司,只有祭司可以站在神的殿中敬拜祂;但在新約時,我們都是神的僕人、神的祭司,我們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稱頌祂、敬拜祂,獻上我們的愛。我們是否有自動自發的愛,常常可以主動獻上給神呢?夜間的事奉,是超越神所規定的,是因著對神的愛而自由發出的,而這樣的愛,是神所需要、所悅納的。思想我們的光景,我們應覺得慚愧,因為我們對神所獻上的愛,實是稀少的,是貧乏的;我們應該悔改,讓我們更多主動地把我們的愛獻上給神,而不只是獻上工作或金錢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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