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1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結四十五

 20231217 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dimanche 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 結四十五

這一章是說到抽籤分地為業所要注意的事。以色列人現在是被擄,失去了家園,而以前他們也在迦南地分過地業了,故此,這個分地的啟示,到底是指甚麼時候呢?是分甚麼地業呢?從聖經中我們看到他們被擄歸回後,沒有分地的機會,因為仍不是他們的國土;因此,這樣的分地,是指復國時的分地呢、還是另有所指呢?聖經這裡也沒有清楚說明,是甚麼時候分,以及分甚麼地;而且這樣的分地,也似乎與迦南地關係不大。因此,這個分地的啟示,應是指屬靈的地,是當神給我們地業後,我們應如何把之管理。

神給以色列人賜下一塊地,就是迦南美地,那是神的恩典,可以說是神賜下的分別為聖之地,是與世界的產業不同之地。因此,迦南地就是分別為聖之地,是與世界不同的地。同樣地,今天我們屬靈的迦南地是甚麼呢?就是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生命,這是我們屬靈的產業,是與世界的地界不同的。那我們如何應用這塊屬靈的地呢?這就是這章聖經的預表。

這塊地既然是神所賜的,也是屬神的,我們就應按神的吩咐使用這塊地,這就是分地的原則。這裡把這塊地分成聖供地(1)、屬城的地業(6)、以及歸王之地(7),共有三大部分;其中聖供地是最大的(1節有古譯本譯為長二萬五千肘,寬二萬肘)。聖供地內有作為聖所之地(2),也有給祭司作為房屋之地(4),以及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,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(5)。屬城的地業,是挨著聖供地的,要歸以色列全家(6)。歸王之地,是在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兩旁,是作為以色列所立的王為業(8)

簡而言之,這樣的分地共有三大部分,一是聖供地,其中包括聖所、以及祭司及利未人的地及房屋;二是歸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地,三是歸王之地。有關十二支派如何分地,這裡沒有詳細說明,只用一句話帶過去而已,就是「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」(8)。從這樣的分地來看,這地可以代表我們歸神的這個人,或是代表我們的生活、或是代表我們的生命、或是可以代表教會的治理,似乎都是可以的。分地的原則首先是分聖供地,其中有聖所,就是預表神與人同在;代表以神為首,把神放首位,這是第一要緊的。

這一章中大多描述的,是有關獻祭的事、守節的事等,這都是屬靈的生活;而這章中少談到一般的生活,只是稍為提到「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,施行公平和公義,不再勒索人民」這句話(9)。這代表神注重的是我們的屬靈生活,而屬世生活方面,則以施行公平公義為主。若一個人的生活是以神為首的,他所行的,都是遵照神的律例而行的,那他的一般生活亦會蒙神悅納的。反之,若我們的生活,只是以屬世為主,把我們的事業、家庭、兒女放首位的話;這樣的生活,就不會得到神的賜福的。若我們把神放首位,以敬畏耶和華的心過活,那我們不只可以得到屬靈的福,同時也兼有屬世之福的。

這一章中沒有說到以色列人的表現或要求,也沒有說到祭司及利未人的責任,而是較多說到王的本分(17,22)。有關祭司的本分,在第四十四章已經說過,現在是說到王的本分,就是屬靈領袖的本分。他要負責整個民族屬靈的事務,負責預備各種祭物(17-25),讓祭司可以獻上這些祭物。王不能自己獻祭,但他卻要把祭物預備好,讓祭司可以履行他的職務。作為一個屬靈領袖,他所關顧的,是以屬靈的事務為先,而這裡少談到屬世的事務;這就代表當一個人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時,就不必憂慮屬世的衣食住行的。我們有把這優先次序,在我們的生活上弄好嗎?

對於這個王的職責,這裡提及最多的,乃是屬靈的事務;他要負責把人民帶到神面前,這是他最重要的責任。今天教會的屬靈領袖,主要責任是把群羊帶到神面前,用神的話建造他們,這是第一要緊的。其次這裡也提到王要有公平和公義,用公道的天平、公道的量度器皿,去公平地分配各種物資(10-12)。公平的尺度,代表不能有兩套標準,這不只是指外面的天平,更是指我們裡面的天平。甚麼是我們裡面的天平呢?我們對弟兄姊妹是否有差別待遇呢?我們的愛對不同的人是否有不同呢?會不會發生如雅各書所說的,對富人與對窮人不同的態度呢(雅二2-3)?又我們是否對自己較寬,對別人較嚴,看不見自己的梁木,只看見別人的刺呢?這都是裡面的天平,是我們不知不覺就有的兩套標準。

神給王的權柄,雖然表面是屬世的權柄,然而,王要發揮的,應是屬靈的權柄。當王對神是忠心的,是愛神的,那他就會使用這權柄去完成屬靈的事;他也會把屬世的權柄,變成屬靈的權柄。甚麼是屬靈的權柄出來的條件呢?第一是他以神為首,所做的都是依照神的話語去行,就會有屬靈的權柄,人就會服他。第二,他要有屬靈的生命,就是愛神及愛人的心;愛就是最大的權柄,是一個重要令人服的條件。這裡的王所行的事,都是以屬靈的事為主,而一般的事務,就是以公平和公義為主(9)。公平及公義,是對眾人的愛,而慈愛是對個人的愛。一個作王的人,他要注意的,是對眾人的愛;故此他必須把公義及公平行出來,這就是愛的出來。這也是一個屬靈領袖的條件,也是神對屬靈領袖的要求。

這裡沒有說到太多有關祭司的事奉,似乎他是被動的,就是由王去開始把祭物預備好後,他就可以進行獻祭的事(19)。這代表王與祭司是合作的,若王不把屬靈的事放第一,國家就會敗壞;這是以色列人之前所行的事;一個好的王是把屬靈的事放第一的,那他就是合神心意的。到了最後,能合神心意的王,就是基督;將來基督作王時,就會有真正的公平及公義,這才是我們所企盼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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