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1210 dimanche 結卅九
這一章是接續上一章,更詳細地說出歌革的結局。當歌革率領多民多族來攻擊以色列時,他們仗著武器強、人數多,認為攻打以色列是萬無一失的。然而雖然從人來看,他們似乎確是穩操勝卷的,但因為神的插手,出乎人的意料之外,他們失敗了。不只是失敗,而且是全軍覆沒,這是因為耶和華親自出手,他們就敗下陣來;他們的屍體要埋葬七個月(12),而他們的兵器更可以焚燒七年之久呢!若以數學來計算,武器的量比屍體多十二倍,或許可以預表,殺人的武器,可以把人殺死十二倍之多呢!表示今天世界中武器的量是驚人的。同時,七個月後還有骸骨(15),表示走人路的人,是生命變枯骨,而走神路的人,是枯骨可以復活(結卅七)呢!這樣的結局,是他們預料不到的,因為人算不如天算,假如人知道「天算」與「人算」的差異是如此的大,就不會只從人算去行事了。一般世人只會「人算」不會「天算」,因為他們不認識神,就不會求問神;但基督徒呢?基督徒認識神,但是否懂得求問神,按神的旨意而活,讓我們的生命不致浪費於虛空中呢?
他們靠著人的算計而做的事,最後的結果是人財兩失:他們的生命沒有了,他們的武器也白費了。他們用很多的金錢,所製造成的武器,雖然眾多,武器也精良;最終的結局,也只是虛耗與死亡而已。原來走世界道路的人,他們最終的結局:第一就是喪失生命,第二就是耗盡資財;全都是虛空,不能存到永遠的。原來人辛辛苦苦賺得的金錢,卻用來製造武器,以便更容易殺人;人們用生命去併命賺錢,卻只是為了一個目的,要殺害人類而已。當人們用金錢製造武器,用來殺人時,最終的結局只是引火自焚而已。這就是人類犯罪後的悲劇,是不斷在世上上演的悲劇呢!
當人類不走神和平的路,不走神恩典的路,而要走自己的路時;其結果就是這最後一場戰爭所預表的:那就是喪失生命,耗盡資財而已。他們在一起籌謀要一齊起來、一同商議要敵擋神時,起初似乎是順利的,但他們以為的順利,卻是導向死亡之路呢!當人走在一條沒有神指引的道路上時,他是危險的,因為他不知道神的旨意是甚麼,就只是靠碰運氣而活而已。當他們走自己的路時,以為是通向成功之路,然而,原來是神把他們帶到死亡之路呢(2-6)。當他們浩浩蕩蕩地奔向以色列,以為可以得寶時,他們是走自己的路,不是走神帶的路;這是從他們的角度去看的。然而,當他們不走神的路而走自己的路時,原來在另一個角度來看,卻是神帶他們走另一條路,就是死亡之路。他們以為自己走在一條成功的路上,但因為他們不按神的旨意走,神就帶領他們走在死亡的路上呢!
今天我們走甚麼路呢?是走自己的路嗎?若一個有神的人,卻不尋求神的旨意,而只是走自己的路;那是否也會與歌革的結局一樣,神就只能把他帶到死亡的路而已呢?當我們不走神的路時,就會走在死亡的路上,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人走的路,即使看起來是成功的,但只要不是走在神的旨意中,最終一定是敗亡之路的。反之,若走在神的路中,有時雖然看似是逆境,是大的災難,但至終必會逆轉勝的。以色列人就是如此,當大軍壓境時,他們面臨的是最大的災難;但因為他們倚靠神安然居住(26),雖然有很大的驚嚇,但至終神必保守他們得到平安的。我們必須有一個深刻的認知,就是當我們走在神的旨意中時,就不必害怕外面的環境:無論是外面打仗的風聲,或是裡面疾病的臨到,對一個倚靠神的人而言,都必然是神預備給我們的益處、預備給我們的筵席的。
當以色列人面臨大軍壓境時,從人來看,他們或許會害怕,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勝過這場仗。然而,因著神是他們的神(22),他們的結局是神負責的。那他們看到甚麼結局呢?這一章中描寫的,只有兩樣結局,就是歌革的失敗,他們是全軍覆沒,同時所有的武器都成廢物。武器可燒七年,死屍要埋葬七個月,這就是兩個可悲的結局。原來人用盡辦法製造的武器,其用途只是焚燒而已;花費大量金錢製造殺人的武器,在基督作王的日子,是毫無用處的。其剩餘價值只是當作柴燒而已,人以為用智慧攪盡腦汁所發明的精準武器,原來最終只能丟在焚化爐中。人以為智慧的路,原來卻只是愚妄的路而已。
從歌革的角度來看,他們的結局只有兩個,一是生命的死亡,二是錢財的喪失(武器可以代表金錢,因為是花費大量金錢製造成的)。然而,從以色列的角度來看呢?他們遭遇大災難時,結果卻是看到基督的降臨(卅八23)、得著基督的救贖呢!他們得到的是屬靈的益處,是永恆的福氣,這與歌革所得到的是完全相反的。原來世人所走的路,看似順利及成功,卻是死亡之路;而基督徒若走在神的旨意中,看似是大災難的臨到,原來卻是讓我們得到基督的呢!雖然基督的降臨,是全世界都得益的,但已經死亡的歌革軍隊,因為已經死亡,就失去得福的機會了。
22節說到以色列家必知道神是他們的神,23節說到列國必知道以色列家是因自己的罪孽被擄去。這兩種的知道,一是認識神的自己,二是認識神的作為,但不一定認識神,或因而親近神。我們要認識的不是神的作為而已,更要從神的作為中去認識神,並且與神交往,這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。當五餅二魚後,猶太人去找耶穌,但他們找耶穌只是因為吃餅得飽,這是享受神的作為;但耶穌是希望他們能看見神跡背後的神,並且尋求神的自己,這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。今天我們追求神,或許常常被屬神的事物所遮蓋,我們追求得到屬神的事物,卻反而失去神;以為得到一些屬靈的恩典,就是得著神,而忘記與神相交、與神相愛,這是本末倒置,是要改正的。
此外,列國這時雖然看得見基督的顯現,也知道神是真神(卅八23),但這是後知後覺,已經沒有機會悔改了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有聖經可讀,有聖靈可以啟示我們;我們要做一個先知先覺的人,而不是後知後覺的人,更不應做一個不知不覺的人。因此,只有一條路是正的,那就是遵行神的旨意,行在神的路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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