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1107 dimanche 申廿四14-22
這段所說的,第一是說到主動的愛,是主動的想到有需要的人(14,19-21)。第二是說到有些是您知道的、有需要的困苦貧窮人,那就是你應該憐憫的對象(14)。第三,有時雖然沒有特定的對象,但還是要設計一些容易的環境,讓一些沒有特定對象的人,也可以得到幫助(19-22)。也就是說,有些對象是您看到的,那就一定要主動給他憐憫;另有一些人,是您沒有看到的,但他們是存在的,您也要預留一些恩惠給他們。看到的,就直接施恩,看不到的,就設計一個容易的環境,讓他們可以容易得到幫助。無論您看到或是看不到,這些人都是存在的;您就要主動的給他們預備一些他們需要的食物,讓他們可以自由拾取。亦即是看得到的貧窮人要施憐憫,看不到的貧窮人,也要為他們預留空間,讓他們可以得到食物。
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他的生活,至少有一部分是完全為貧窮人而設定的,是關顧到一些他認識的、或是不認識的窮人的。這是他要特別出一些時間、空間,為窮人而活,是一個主動發出愛心,關心弱勢團體的人。還有,他的生活目的,要學習捨己,主動留下一些食物給別人,雖然沒有看見的對象,也為他們而做成一個容易的環境,讓這些人可以更容易地取得活命的食物。以色列人的條例是容許人可以拾取剩下的莊稼的,因此,您不只容許他們拾取,更要製造一個環境,讓他們更容易的進入園中,而且是容易拾取的;否則人進入葡萄園或其他的田裡時,卻沒有可以拾取的。不只是有條例,這是愛心的條例,還要主動思想,如何可以讓人更容易拾取,讓貧窮的人不致空手而歸。
我們是否可以在生活上,多些照顧社會中的邊緣人呢?有些西方國家,他們是有一些文化,就是在一些小型咖啡廳或速食店中,他們買飲品或小食時,多買一份,不是自己要的,乃是留給一些有需要的街友進來時,可以取用的。這些多買一份的人,店家會把一個記號,貼在後面的佈告板上,街友們看到,就可以使用。這是一個很好的風氣,是與這裡以色列人的條例相似,是我們對待有需要,但不知名的人的一種好辦法。可惜是我們所居的華人社會中,好像沒有這種風氣;有時我們想照顧一些有需要的人,就要自己想法了。
看不見的人,但卻是有需要的人,在以色列中是容易辦得到的,但在我們的社會中,好像沒有這條例或風氣,於是我們想做也不容易辦到。是否基督徒可以思想,如何可以幫助有需要的貧窮人,讓每一個飢餓或是有需要的人,都可以得到一些愛心的激勵呢?
愛心是要操練的,若我們有這種環境,或是我們可以自創一些條例,幫助一些無名的、有需要的窮苦人,是可以讓我們愛的生命成長的。今天我們比較沒有這樣的環境,就比較缺少操練的機會。而神設立這些條例,不只是可以幫助有需要的貧窮人,實際上對那些願意幫助人的人,願意特別設計一個好的環境,讓貧窮的人可以容易得到幫助的人,也是有益處的。因為如此挖空心思的設計,會訓練人的愛心、細心、及關懷別人的心。若能養成一種習慣,那就會讓我們對貧窮的人敏感,會使我們的愛心容易出來的。
當他們收取葡萄園的時候,剩下的不可再摘;又當打橄欖樹以後,剩下的不可再打,要留下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(20-21)。這代表在我們任何生活的細節上,都要想到有需要的人,這是一種為別人而活的生活,也可以訓練出我們捨己的心。若能如此主動地學習,您會發現,這是一種喜樂的生活;因為助人為快樂之本,是應該不只為己活,更是為窮苦的人而活的。這個世界中,由於一般人大都以利益為前題,很少有人會以愛為前題,成為他們生活的目標的。若我們可以如此做,養成一種風氣,那是社會之福。因為一般人,都只是為自己、為兒為女而活,但若能改變一下觀念,能夠為孤兒寡婦而活的話,那不只是自己得福,而且整個社會都可以得福。
神設計這些條例,表面是為了讓社會中沒有貧窮的人,但更重要的是讓願意實行的人,有操練愛心的機會。今天我們的社會中,若沒有這種風氣,我們是否可以思想,如何把我們的愛心,具體化地表現出來呢?若有一個管道,能讓人容易表達愛心的,相信基督徒是願意率先履行的。因為神設立這個愛心的條例,對整個社會都是有益處的。若在社會中我們不易行,也可以在教會中學習,照顧兩類有需要的人,一是屬世的窮人,二是屬靈的窮人—就是靈性軟弱的人。即使是在教會中,需要關心的人也是多的,我們是否可以設計一些環境,讓基督徒可以儘量發揮主動的關懷,讓教會的肢體都可以得到溫暖呢?
聖經中多次提到「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」(18,22),不只在這裡,在別處聖經也常常提到。這就讓我們想到,原來神當初刻意要以色列人在埃及地成長,而且讓他們被埃及人奴役,是有很多的目的。其中一個原因,就是要他們體會貧窮及奴役的滋味後,就可以用同理心對待及幫助那些弱勢團體。從15節的描寫中,我們就知道神是很關心弱勢的人的,因為當他們一祈求時,神就會定那些不憐憫他們的人的罪,可見神關心的是那些有需要的人。我們應思想,在我們的生活中,有多少時候是主動關心有需要的人的呢?我們是否應想辦法,主動關心真有需要的人呢?從這段聖經中,再檢討我們的行為,這都是值得我們思想的。
16節是插進來的一節聖經,似乎與前面所說的有點不同;但這節聖經,亦是說明愛心的問題。當然一人做事一人擔,也是一般的原則;誰犯罪,誰就應受該得的懲罰。然而,父子的關係,是愛的關係,但其中一人因犯罪而死,另一人一定是傷心的。這時,您不要因這人的父或子犯罪,而輕看他,他更需要靈裡的幫助,深切的安慰的。因此,這個沒有犯罪的家人,也算是弱勢的人,這個人我們亦應對之憐憫,不只不應定他的罪,而且還要想法安慰他、幫忙他,這才是主動的愛的發出。總而言之,我們應多注意有需要的人,主動的設計一些可以幫助他們,及讓他們可以更容易得到幫助的環境,這是我們應做的事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