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3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申一34-46

 20211003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dimanche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申一34-46

一、悔改是應該的

當他們不想進去迦南時,耶和華就不讓他們進去;但當耶和華不讓他們進去時,他們又後悔了,覺得還是要進去(41)。然而,因著耶和華不讓他們進去,他們還是要擅自進去,於是他們就失敗,就被擊敗了(44)。進去不是神的旨意嗎?為何不讓他們後悔後再進去呢?為何不接受他們的悔改呢?他們進去不是神當初的旨意嗎?為何不能讓他們悔改呢?

悔改是好的,但悔改後是否按神的旨意行,那才是真正的悔改。他們因著不願意進迦南,神就封鎖了這路;雖然悔改,但悔改後仍是要尋求神的旨意的。若神已經封鎖了進迦南的路,他們不是衝動地要進去,而是先有真心的悔改,看看神是否赦免他們,看看神還要他們做些甚麼;然後才可以按神新的旨意去做,這才是真的悔改。因為悔改不是行動上簡單的改變,卻還是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,仍是不按神的旨意行事,那就不是真心的悔改。

 

二、悔改不是功勞

當他們不聽神的話時,神就已經做了一個決定,這個決定,就是不讓這個邪惡世代的人進去迦南地(34-35)。這個決定是因著他們的罪而決定的;這時他們悔改了,但是否得到神的赦免呢?是否悔改是功勞、或是必定可以用來換取神的恩典的呢?原來悔改不是人的功勞,也不是用來換取神恩典的「價錢」。悔改是應該的,但悔改後不是神就必然赦免人的罪,因為悔改不是我們付上的代價,而是我們應該行的。若覺得悔改後就可以得神赦免,那豈不是強迫神一定要赦免我們嗎?因此,悔改不是功勞,也不是工價,乃是人的本分。至於神若因人的悔改而改變祂的心意,那是恩典,那是憐憫。不是我們的悔改,就可以使神得到我們的「恩典」,而是神賜下的恩典,才會讓我們的悔改,得到神再次的憐憫。

同時,甚麼叫做悔改呢?悔改不是輕率地說,我們得罪耶和華了(41),然後就自作主張,以為這樣就可以回轉的。他們的靈命狀態如何,是否可以配得入迦南,是一個問題,此其一。其次就是神是否一定赦免他們,讓他們入去,又是另一個問題。有些事情做了後,是可逆的、是可以回頭的;但有些事情做了後,是不可逆的,是不能再回頭的。他們這一次的行動及決定,是得罪神的:他們埋怨神,又要用石題把迦勒及約書亞打死(民十四10),以致神想要殺他們。若不是摩西求情,他們就遭到瘟疫的擊殺的(民十四12)。這樣的罪,是否一句話說我們得罪神,就可以赦免呢?而且,他們又沒有在神面前認罪,只是向摩西說一句話,他們是如此對付罪的嗎?可以如此簡單嗎?

今天我們若犯了罪,似乎覺得是很輕鬆的,是可以用一兩句認罪的話,就可以把罪除去的;因此,我們就覺得犯罪沒有如此可怕。然而,犯罪後的認罪,只是說一句話:我們得罪神了,如此就是認罪嗎?除了認罪外,他們有對付罪嗎?有省察自己的問題嗎?認罪是如此兒戲的嗎?他們的問題,還不是進不進去的這個行動,乃是他們的心態,他們的生命,還不能成熟的問題。

 

三、認罪後要對付罪

因此,他們的認罪是有問題的,是輕率的,是只向著摩西認罪,而沒有來到神的面前對付自己的罪的。認罪不只是認,而且是痛改前非,要來到神面前,認識自己的問題,省察自己的光景,以使下一次不再犯同樣的問題,這才是真正的認罪。從這次以色列人的認罪來看,我們就了解,原來認罪不是一兩句說話,說我有罪了,那就可以的。我們應省察我們的認罪方式,是否也只是如這次以色列人所做的一樣而已呢?這樣的認罪,只是表面式的,不是從內心的省察、檢討開始的,是「強迫」神赦免的方式去認罪,就不會得到神的赦免的。

新約時代的我們,因著基督寶血的功效,我們的罪的確是可以蒙基督的寶血洗淨的;然而是否因為如此,我們就覺得犯罪是家常便飯,認罪也是輕鬆的呢?我們的認罪方式,是否也是如這些以色列人這次的方式而已呢?神給了我們一個可以洗淨罪惡的泉源,我們是否就濫用基督的寶血,在認罪時沒有對付罪的心態呢!

他們知錯了 知錯後的下一步是如何的呢?是改變他們的行為嗎?改變行為是對的,但改變行為不是我們自作主張,把從前的行為180度改變而已;乃是先要改變內心,然後才可以真正改變行為的。他們從前是不要進迦南,而且加上埋怨神,加上要殺死人。當他們知道神不讓他們進去後,他們不是因為得罪神而悔改,乃是因為不能入去享受神的恩典而後悔。這是因為利益受損而悔改,但卻沒有內心的覺悟,也沒有對神認錯。他們後來的行動,似乎是與先前的不同,不是校正了他們的錯誤了嗎?外表的行為似乎校正了,但內心的心態有校正嗎?

 

四、悔改要整個人改變

表面上是知錯能改了,行動上似乎是改過來了,但實際上的內心心態,還是與以前一樣的。起先是不聽神的話,不想進迦南,這是違背神的旨意;後來是因著不能進迦南而失望,就想進迦南。行動上是改變了,但還是犯先前同樣的錯,就是忽略了神的旨意,沒有再尋求神就貿然進去,又再一次的犯罪而已。因此,若悔改時是隨便的,不是改變內心的狀態,而只是改變外面的行為,這只是換湯不換藥;如此的悔改,就不叫做悔改,因為內心沒有改變故也。

這時的以色列人,他們因著有三大缺失,一是不會看見,二是沒有信心,三是不願意走十架路;這是從探子的說話行動中看到的。因此,他們的問題,不是進去與否的問題,乃是內心還沒有準備好,因此是不能進去的。他們若要悔改,就應先找出他們為甚麼犯錯的原因,把這些原因去除後,才可以進去的。然而,他們最先不是沒有信心,不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嗎?這時他們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了,不是很好嗎?

不只是走十字架的道路,而且還不能靠自己走的。若神不與他們同在,他們卻硬要上去,那是必然失敗的。因此,不只是要走十字架的道路,而且不是自己走,更要靠聖靈走。這就是羅馬書第七與第八章的不同,第七章的人,有一個良善的心志,要行出善來;然而因著是靠自己行的,就只能行出惡來。第八章的人,也是要行善,但卻是靠聖靈而行、順服聖靈而行,這就可以行出真正的善來。

後來的以色列人,雖然想進去迦南,但第一,神已決定封了他們的路,不讓他們進去,於是就必然失敗的。第二,這是他們自作主張,以為把外面的行為改變一下,就可以得到神的憐憫,這是錯的。第三,他們是自己努力,沒有神的同行(42),於是就必然失敗的。因此,我們應從以色列人中學到,悔改不是說一兩句認錯的話就可以的,還必須省察自己的真正問題是甚麼,再尋求神的旨意是甚麼,並調整方向,對準神的旨意而行,才是悔改應有的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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