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18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傳三1-15

 2021071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傳三1-15

凡事都有定期,這代表甚麼呢?這代表我們不能控制事情的結果:您似乎加上努力,這時你成功了,你栽種了,但不知道甚麼時候,他又被拔出。您殺戮了,不知道甚麼時候他又被醫治了。原來人在這宇宙中所參與的分量是少的,似乎在短暫的時間中,您是有主導權的,但在時間的巨輪中,您的主導權又不是永恆的,又會失去的。這就是這裡說的:一下子是這樣,一下子又變回那樣(1-8);今天是好,明天就變成壞,都是相對的兩個極端,是人無法把握的。這就是虛幻的安慰劑而已,沒有真正的成功,也沒有真正的失敗,只是在時間中出現的成功與失敗,那不是成功、也不是失敗。人若抓不住永恆,人若沒有永恆,那一切都只是虛空的而已。

為何生有時、死有時,栽種有時、拔出所種的也有時…呢?這都是相對的,都是兩個極端的出現呢?這代表人可以努力工作,以達成某一個目標,這是人可以控制的部分;然而,原來人所可以控制的部分,只是微小的一部分,真正控制的不是人,乃是神。人可以控制的、人可以成功的,似乎得到了,但因為人不是全能的,他不能掌管太多的事,故暫時的目標達到後,在時間過去中,又再回復原形。因此,暫時的成功,或是暫時的失敗,對整體而言,似乎分別不大,這就是日光之下的空虛,因為所有的事物隨著時間過去,常常又是回復原形,不能永久。人可以暫時把事物改變一下,但很快這些事物,又會回復原形。因為真正的掌權者不是人,乃是神,故此,人的力量有限,能改變事物的機會也是小的。

因著人不能掌握永恆,人沒有永恆的生命,故對人而言,甚麼都只是暫時的,甚麼都不是永恆的。人們花力量得到的一切改變,在永恆中是沒有意義的;因為它只是暫時的改變,不是永久的改變。人無法改變永恆,人只能在永恆中被永恆改變,因為對永恆而言,人是無力的,是不能動永恆分毫的。一時的歡樂,不是永恆的,一時的失去,也不是永久的;因此,人活在一個無常的環境中,因為永恆不在人的手中,不在人的掌握中。永恆是在神的手中,是人無法得到的。這是說到不認識神的光景,是傳道者傳道的對象。

感謝神,基督徒有神給的永恆,基督徒可以把世上的事物,帶到永恆去,這是與傳道書所說的不同的。當傳道書的對象是對未信的人寫之時,那基督徒已經得到永恆的生命時,又該怎樣做呢?基督徒有兩種不同的可能做法,一是仍然在做世界的事,沒有把目標帶到永恆中。另一就是因著基督徒有永恆,我們所做的事,就以永恆為主,就要做一些可以帶到永恆去的事。這就是在地上為天上的將來而活,不是為世界而活。世界的事,是多變的,是帶不走的;當一個人死去後,他不能帶走任何世界的事物。然而,基督徒卻可以把地上的一些事物,帶到天上去的;那就是天上的獎賞,那就是地上的事奉,是遵照神的吩咐,做神要我們做的事。惟有可以把地上的事物,帶到永恆去的,那才不會有虛空;這時,就不會有哭卻變成笑(4)、保存變成拋棄的問題出現(6)

因此,基督徒在世上所設定的目標,就不是地上的目標,就不是短暫的目標,乃是永恆的目標。永恆的目標,就是可以帶到天上去的目標。彼得前書五章告訴我們,我們的事奉,不是在地上得獎賞,乃是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,必定得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(彼前五4)。這就是把地上的事,帶到天上去的例子,是我們要有的目標。也就是說,若我們設立的目標,只是地上的事,那哭與笑、撕裂與縫補、愛與恨、戰爭與和平…都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這都只是暫時的,是不能帶到永恆去的。人改變不了永恆的事物,但基督徒可以把地上的事物,帶到天上去。有些是可以帶走的,有些是不能帶走的,我們追求的,就應是可以帶得走的,而不是帶不走的,那就是智者所做的事。

若是人改變不了虛空,也改變不了這永恆的結局,那在傳道書所說的結局,是悲哀的。因為無法解決永恆的問題,故傳道者說到這種情形時,就只能退而求其次,最好的只是尋樂享福而已(12-13)。然而,尋樂享福不是基督徒在地上的目標,只是傳道書中沒有永恆之人的目標而已。因為得不到永恆,改變不了世界,那沒有永恆的人之目標,就只是尋樂享福而已。基督徒已得到永恆,因為基督已經復活,我們就不必吃吃喝喝(林前十五32),我們的目標就放在永恆的天上、永恆的將來,這是與傳道書所說的不一樣的。

在這段中,我們應發現有兩個主導事情的改變者,一個是人自己,另一位就是神自己(14-15)。當人自己努力,要栽種時,他是會有成功的一天的;然而,不只是人的努力可以改變事情,更重要的是神的管治能力。人所可以改變的,只是暫時的事務,還要加上神的最終掌權者的意願,後者才是更重要的。當一個人追求一個目標時,似乎是自己的努力,但不要忽略的,是神在天上的掌權,是神在天上的操控。因此,真正的決定權,還不是人自己,乃是神自己。若人不認識神,不把神加入我們的努力中,那表面的成功,都不是永恆的成功。原來要把這些撕裂有時、縫補有時的情況改變,只有一個辦法,就是把神加入我們的努力中;把事情的結果交在神手中,讓神一同參與,這才有永恆的意義。若只是個人的努力,沒有加入神的幫助,那就不會有永恆的效果的。但若加上神的合作,就是神人合作,這就可以帶到永恆中,就不會產生空虛的結果。神可以將已過的事重新出現,或尋回已過的事(15),這代表是神主導一切,把哭變為笑,把殺戮變為醫治,把撕裂變為縫補…,這就是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出現的意思。人努力所做的,若不加上神的恩典,那是沒有永恆的意義的;只有讓神參與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,那才可以把事情帶到永恆中。

原來我們在世上的目標,若不可以帶入永恆的,都是沒有意義、都是虛空的。然而,要帶入永恆,就必須要加入神的恩典,加入神的合作,這就是基督徒與未信的人不同之處。我們既然有永恆,就應在世上把所有的事,都設定可以帶入永恆中;這樣的做事,才是有意義的、才不會浪費時間。而要帶入永恆中,是要加入神參與我們的事,與神同行、與神同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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