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11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出四18-31

 2021041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imanch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四18-31

這時摩西願意接受命令,就回家去,並準備與岳父告辭(18)。為何摩西這時願意接受命令呢?這個轉折點是奇妙的,本來摩西是諸般的推辭的(1,10,13),但這時的摩西,卻願意接受神的命令,這是因為神給了他亞倫嗎?若是,我們就知道,原來人是軟弱的,神給了摩西亞倫後,亞倫就如摩西的拐杖一樣,他就可以敢於接受命令,而不畏懼。有時一個軟弱的人,是要用人的方法去扶持的,本來若神造人的口(11),神才應是人的倚靠;但人卻不習慣倚靠神,只習慣倚靠人,這是人的軟弱。因著人的軟弱,故此神亦就著人的軟弱,也給人看得見的亞倫,成為他的口。神的口本來比亞倫的口來得好(11),但人在軟弱時,會覺得倚靠人比倚靠神好的。於是神就暫時給他一根拐杖,讓他安心出行。後來摩西不必用這根從人來的拐杖,他可以直接與神面對面說話,可以有從神來的口才。因此,原來人軟弱時、未學會倚靠神時,他是需要幫助、需要先倚靠人的幫助,然後才慢慢轉到倚靠神的。

這也是巴拉同樣的情形:當底波拉叫他召集拿弗他利及西布倫人上他泊山去,並要攻打西西拉時,巴拉是沒有膽量的,他要底波拉陪他一同去才可以(士四6-8)。這時,底波拉就成為巴拉的拐杖,增加了巴拉的勇氣,他才敢出去打仗。然而,在整個打仗的過程中,尤其是後期,我們看不到底波拉的動作,卻只是看到巴拉的勇力。因為後期他就學會倚靠神,而不再倚靠看得見的底波拉了。這也是摩西的情形,他似乎得了一支拐杖,讓他敢於辭別岳父,回到埃及去;但後期的他,已經學會倚靠神,他的口才就可以順暢,不必亞倫的說話了。只是亞倫還是摩西的同工,成為同心事奉神的伙伴。

當摩西接受了神的命令時,他是行在神的路中,他是順服神的命令了。然而,行在神的路中,就一定是順利的嗎?神的路一定是平安的嗎?有時是順利、有時是有難處的,不一定是無風無浪的。順利的是他的岳父答應他可以回去,這就沒有家庭的攔阻,他全家都可以回去(還有一個順利,見下文)。然而,神也預告,埃及王是心硬的,是不會輕易讓人民離開的(21);這就是難處(還有一個難處,就是下文24-26節所說的),就是不順利。神既然是安排拯救以色列,那不是應該順順利利地,安排一條通達的路給摩西嗎?

人都喜歡通達、平安、順利,因為人覺得這才是好的;如此的觀念,深入人心!因為人所求的,全都是順利、平安、通達等,因此,在人的潛意識中,就覺得這才是好的。然而,在神的觀念中,卻不是如此!因為神可以藉著苦難,做成祂更多的工作,達成更多的目標,這是人想不到的。因此,行在神的路中,不一定就全是通達的路。神知道甚麼時候給人通達的路,例如讓他的岳父沒有攔阻,而且後來也成為他的助力(十八13-26)。神也知道法老的剛硬這是難處,是對神的榮耀有益的,讓法老可以多見神的作為及能力;並且可以把埃及的財物奪去(22)。總之,因為神看的比我們多,祂有時安排順境,有時安排逆境,但都是為了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的。若我們相信神的安排,我們就應接受神所安排的一切苦難,而不只是接受順境而已。

還有一點,就是當摩西肯服事神時,那神不是要「感謝」他了嗎?為何還要殺他呢?事奉神不是我們的功勞,乃是神給人的恩典,然而,我們常以為這是我的功勞。既然我事奉你,那你就應會給我一切恩典才對。不是的!事奉本身是神給的恩典,但事奉的人,不能因為我願意事奉,就可以違背神的原則的。神的原則是要我們事奉的人,按神的條例而事奉,一個不屬於神、不按神的規則而行的人,是不能事奉神的。這就是24-26節中所發生的事,這樣的事發生,我們是不明白的,為何不明白呢?因為我們的腦中,都會被一個觀念捆綁住,那就是既然我事奉你,就是我給你的恩典,那你就不會殺我,就不會給我難處的。然而,若不按神的規矩行,還是不行的。

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,這約是代表屬神的人,屬神的人,才有資格服事神,因為這是神給的恩典。若不行割禮,那就不是神的子民,就沒有資格服事神。這是最基本的服事原則,是不能破壞的。這一段中,因為只有3節,有些語意是不明的,例如耶和華遇見了摩西,這「摩西」原文是用「他him」寫出,即是不定的人物,可以是摩西,也可以是他的兒子。而這個「兒子的陽皮」中的「兒子」,是單數的,不是雙數的;與20節的兒子(sons)的多數是不同的。因此,可能是摩西的第二個兒子沒有行割禮,這是父親的責任,不是兒子的責任。因此,神要先糾正這件事,然後摩西才可以事奉神。

這代表神的原則是不會因為一件「小事」而疏忽的,一個事奉神的人,是必須在事奉的原則中事奉的。不是我們給神恩典要去事奉祂,乃是神給我們恩典,可以事奉祂。同時,神當然不是想殺摩西,祂同時也啟示西坡拉,讓她知道該怎樣做,才合乎神的要求。原來有一個要求,是神要在摩西事奉前;做到的,這個要求不是太複雜,但若不能達成這要求,不只不能事奉神,而且會在事奉神的事上被擊殺的。然而,一方面神要以公義對待摩西(即要殺他);但另一方面,神又以慈愛對待他,讓他的妻子得啟示,很快就知道該怎樣做,以息神怒,達到神的標準。因此,這事可以說是神的提醒,是可以讓一個事奉的人,行在神的原則中,而不是隨便就可以事奉神的。

27-31節,神又安排一件順利的事給摩西,就是亞倫主動迎接摩西,也完全同意摩西的說話(28-29)。他們一同去與以色列人的眾長老說話,而且眾長老及人民, 都相信了神(31)。這又是神給的順利環境,讓摩西可以繼續服事神。故此,這一段中,就可以看見順利與不順利,兩個順利、兩個不順利,這都是神安排的環境,目的是為了更完全地完成神的工作。若是如此,我們服事神的人,就不要在乎順境或是逆境,只要在乎自己是否行在神的路中,是否是一個聖潔的人,如此就可以完全委身的事奉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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