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9月2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羅三27-31

 

2020090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羅三27-31

因為神要把神的義加給所有的人,因此,神就先要人知道自己的不義;神先賜下良心,然後賜下律法,目的是讓人知道,人是不能誇口的,人是沒有義的。這就是先死後生的道路,也是先脫去,再穿上的過程。神要先藉著律法,讓人知道人是不能行義的,神要藉著律法讓人知罪,以及讓人脫去己,然後才可以穿上神的義。在這個工作的過程中,人不太明白神的心意,以為一下子就可以穿上,猶太人把律法要穿上去;豈知律法不是要人把之穿上,乃是要把人之己脫去,於是人就誤解神的意思,就以為人的義可以行得出來。為何人要先脫去呢?因為人有一個己,是人們看不見的,或許人可以看得見罪,因為罪是容易看得出來的,是裡面的己出到外面來,而且是污穢的,於是就很容易判定。那己呢?因為是隱藏在裡面的,而且這個己,有時是以美麗的外表出現的,於是人就以為這是美麗的,是可以誇口的,於是就很容易忽略之。

人們容易對付罪,但卻不容易對付己,或是人們容易看到罪的可怕,但卻不容易看到己的可怕。因為這個己,有時是以罪的形態出現,有時卻以自誇愛表現出現的。因為有時它是以美麗的形態出現的,似乎是可以誇口的,於是人就以罪為醜,但會以表現己為美的。這就是猶太人的問題,人的不義是明顯可見的,但人的自義呢?卻不是可見的,是人以為自己的美而出來的東西,是應該對付及除去,但卻反而增加的。因此,神要做工到一個田地,就是讓人沒有可誇的;為何沒有可誇的呢?因為不是靠行為,乃是靠信心。信心就完全不是靠自己的行為,乃是靠神的義,乃是靠神加給的行為。

27節的意義,就是第一要先讓人的己去除,就是讓己不能誇口;然後人才懂得穿上神的義,那就是用信之法,去接受神給的一切。信心就是完全沒有己後再穿上,因為信心就是完全接受神給的一切,那就是穿上。這就是神先做一個工作,把人的己完全脫去,才可以穿上基督的一切。

原來不信神的人,他們的行為出來,就是明顯的罪,而信主的猶太人,特別是虔誠的猶太人呢?他們的行為出來,就是明顯的己,就是出來己。外邦人若出來是罪,那猶太人出來的就是己。若罪的問題出來,是醜陋的,是人人都看得到的問題,那己的表現,有時是可以不錯的,可以是自誇的。因此,對付罪容易,因為幾乎所有的人,都同意罪是不好的;但對付己呢,就不是那麼容易了,因為有些己的表現,表面卻是不錯的。罪的出來,可能是讓人覺得羞愧,但己的出來,可以是使人驕傲的;因此,神比較花一些工夫,讓人的己顯出來,並且讓人知道己是要對付的。

神頒律法的目的,第一是要人知道神的良心及標準是甚麼,第二是讓人知道人是有罪的,第三是讓人知道己的無用。因此,律法的作用,是為了脫去,脫去甚麼呢?乃是為了脫去己,然後得以穿上基督,是為穿上而準備的。脫去雖然不是最終的目的,但卻是重要的過程;因為人若有己,就不會要基督,人若自誇,就不會覺得神的義是人的答案。神要把人的己完全脫去後,人就只剩下一條路,這條路就是信心的路,信心就是只能接受神的一切,接受神所加給自己的,這就是完全的穿上。

甚麼是誇口呢?保羅說有甚麼可以誇的呢?這就代表人很易自以為是,所誇的是自己的一切好的東西,因為人以為自己是有好的東西的。但律法來了,就告訴人己是不能有好東西出來的,一切的好東西,都在神裡面。若我們想得到好東西,我們必須要走另一條路,因為這世上只有神才會有真正的義、真正的好東西的。原來神的計劃中,最終的結果及目的,乃是要人接受基督的義,以及接受基督的一切,這是最終的目的。然而在這最終的目的之前,神知道有一個攔阻,這個攔阻就是人的義、就是人的己。人的己以為自己有義,因此就不會接受神的義,直到有一天,人知道自己的己是沒有義的,這時他才會接受神的義,成為他的義。

故此,神要完成一個讓人穿上的計劃時,祂先要做一件事,就是讓人先脫去,脫去人的一切自以為好的東西,才可以穿上神所給的美物。今天神的工作的次序也是如此,若我們想要得到神的生命,想要得到神的美好恩賜,我們不是馬上就可以穿上,乃是先要脫去。猶太人以為律法是為了穿上用的,於是就急忙穿上律法,以為靠律法的衣服,就可以得救。豈不知律法不是為了穿上,乃是為了脫去之用。

今天我們呢?我們是否也把脫去的功用忽略掉,而急於穿上呢?原來穿上的過程是簡單的,但在這簡單的過程之先,有一個更複雜的過程,是先要做的,那就是脫去的過程。我們在教會中,也常常會忽略這個過程,急於穿上,而且常是只有穿上,沒有脫去,這就重蹈猶太人的覆轍,只是做成一大堆的誇口的人,造就己的生命而已。

我們追求神,要得的是屬神的生命,要得的是神的義,但我們是否追求了半天,只是得到人的義而已呢?神賜給猶太人律法,目的是讓他們追求神的義,目的是讓他們知道,人的義是破爛的衣服而已;然而他們卻只是追求人的義,忽略了神的義。今天我們在教會中,會不會也只是追求人的義而已呢?若我們不懂得捨己,不懂得脫去,雖然我們追求的,似乎都是從神來的事物,就如猶太人追求的律法,也是從神來的;但因著我們不懂脫去,不懂先脫去再穿上,而急於穿上,而且是穿錯了衣服,那我們得到的,就只是人的義而已。人的義是假的義,不是真的義,但我們卻寶貴之,因著有人的義,就攔阻了神的義,於是我們追求得到的,都只是人肉體的生命的成長,而不是神生命的增長,這是可惜的。

注重靈恩的人,看重聖靈的恩賜,也很易急於穿上恩賜的衣服;然而,只穿上恩賜的衣服,而不太注重聖靈的生命工作,就是脫去的工作,就是要我們順服聖靈,讓聖靈掌管我們的一切的工作,我們就只會穿上,不會脫去,於是我們的己的生命就增加,而神的生命就會減少。這就是因為我們只懂穿上,卻不太理會脫去的緣故,把本來要脫去的功用,變成穿上的功用,所產生出來的結果。

神的方法,乃是信(27),信是甚麼呢?就是要我們完全接受神的一切,包括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,要以信心接受後,成為我們的生命。這就是穿上,要完全的穿上這件衣服,不能有自己的衣服;而當我們如此行時,那就可以完成律法的要求(31),就走另一條聖靈的路,而達成神的義的出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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