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19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撒下十九15-3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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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衛為何要向猶大人說話,讓他們不落後人呢(11)?大衛如此做,是否必要的呢?這樣的做法,就造成日後猶大人及以色列人的分裂,似乎是大衛間接做成的,或許是大衛的偏心,有一些親疏之分,就釀成這樣的結果。因此,我們處理事情,不只是公義,還要公正,還要不能偏心,因為一個小小的動作,雖然是理所當然,但若有任何偏袒存在,就會促成日後的分裂的。

當大衛重新得到他的王位時,這時又有一大堆人來見他,有的是請求恕罪的,有的是歡喜地表達心意的,有的是單純地去迎接王的,都有不一樣的表現。當一個人得勢時,各人就都隨即改變態度,這就是世界的態度。若今天是萬王之王再來呢?我們的態度是如何的呢?現在有一個示每,他在大衛落難時,以為他就不能作王,而咒詛他,但當大衛又再次得國回來時,他只能做一件事,就是請求繞恕,他這時的認罪,是否太遲了呢?他是一個隨環境而改變、而生活的人,因此,他的動作就一定是常變的,因為環境是會變的,我們應跟隨的不是環境,乃是神的話,這才是正確的。

米非波設這時為何可以下去迎接王呢?他這人的心是向著大衛的,可惜的是他的腿是瘸的,是不能走路的,於是他那時是吃虧的,因為不能走路,就被他的僕人欺騙了,但等到大衛回來時,他的冤屈就得以伸訴。今天在地上受了冤屈的人,不必緊張,只要你的心是向著神的,等到神回來的那一天,你又可以含冤得雪的。所有的冤屈,所有的恩怨,都可以在王回來時,得以公平的處理的。

今天當大衛不被覺得可以作王時,各人都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他的事,然而,大衛是神所揀選的,他至終必會回來作王的,這時,就要算賬,行善的得生,行惡的定罪,這就是最後的審判,是不能逃脫的。今天我們的王是必然會回來的,那時的人,不一定知道大衛會回來,不一定知道有今天的結果的,但今天的我們,卻是知道主必回來,而我們在世上的日子,在祂似乎沒有掌權的時候,做些甚麼呢?若我們所做的,是示每所做的,那我們就必然會得到該得的懲罰;若我們所做的,是米非波設所做的,就是存感恩的心,知道自己是不配的,就不斷的盼望王平平安安的回來,把我們的心獻上給神,盡自己的力量去服事神,這就是我們該做的事。

示每是判斷錯誤,做成今天的困擾,因為他認為大衛不可能再做王,他認為大衛不會再回來,現今他回來了,他就只能求寬恕,他就沒有路可走,他就只能求恩典;大衛雖然似乎寬恕了他,但最後還是難逃一死的。這時的洗巴呢?他沒有作聲,他的恩典,是因著米非波設而得到的,他用計去得到田,因為大衛只聽一面之詞,這時的大衛,才讓米非波設含冤得雪。那米非波設不是損失了嗎?他不計較他的田地,他也不計較他的財物,他所要得到的,乃是大衛這個人,他有了大衛這個人,他其他的都不必要了。

原來這裡有一個人,他所著重的,不是地上的財物,乃是大衛這個人;他所愛慕的,不是地上的財物,乃是大衛的愛。他知道自己是不配的,他所要追求的,乃是愛的回報,對大衛的愛,是大衛對他的愛的回報。大衛逃難了,他可以知道這個人的愛嗎?他這個人對大衛的愛有益嗎?這或許是我們要問的問題,然而,不管大衛知道不知道,他還是把他的愛獻上給大衛。當大衛給米非波設無私及捨己的愛時,原來他所得到的回報,也是米非波設的愛,也是捨己的愛,不求回報的愛。雖然在逃難時的大衛,是不知道米非波設對他的愛的,但不管知道不知道,他還是愛著大衛,這是不難不棄的愛。雖然對方不知道,但他還是愛他,這也是不求回報的愛,是因著大衛的愛,而對他的回報。

當大衛落難時,米非波設的愛,在人來看,是得不著回報的,第一因為大衛不知道,第二是因為大衛即使知道了,也不能對他作甚麼!這就是不求回報的愛,這就是即使沒有回報,不只不回報,而且還要把我的財產奪去了,我也是甘心的。大衛對米非波設的愛,是不計回報的,那米非波設呢?也是一樣,他知道他所有的財產,本來也不是他的,本來他是一無所有的,他所能有的,一切都是大衛所給予的,他不會為這些財產而掛心,他所要得到的,不是財產,乃是比財產更好的,就是大衛的愛。

米非波設的愛還有一個特點,這個特點就是謙卑、就是覺得不配!他給了大衛的愛,他也是不求回報的,不只不求回報,他覺得他所有的一切,也都是大衛給的,他能給大衛的,全都是大衛先給他的。因此,他這種認知,就做成他的愛是不會誇口的、是謙卑的。今天我們能愛一個人,不是我們的能力,不是成為我們的誇口,乃是用一種無己的愛,沒有權利的愛去愛人,若能知道自己的身分是卑賤的,是沒有權利得到甚麼的,那我們的愛,才真是捨己的愛。

因此,米非波設的愛,是捨己的愛,捨己就是不求回報,就是不覺得自己有權利,可以得到任何一個小小的獎賞或是禮物的。我們可以愛人,但是否有意無意,都覺得這還是一個買賣呢?洗巴以前對大衛的愛,是買賣的愛、是暫時的愛、是為了得益的愛;但米非波設的愛,是不求回報的,甚至對方不知道自己正在愛他,甚至對方還誤會自己不愛他,甚至對方已經把自己的財物都交給說自己壞話的人,甚至對方不把財物還給我,我還是愛他的。能夠如此做的話,只有一個可能,就是自己覺得自己是沒有任何權利的,自己是卑微的。

我們談到權利,權利是甚麼呢?我們每一個人都注重自己的權利的,因為我們都覺得我們是有權利做這做那,有權利享受別人的愛、別人的尊敬、別人的供應…等等的。然而,我們真的是有權利的嗎?我們知道我們本是一無所有的嗎?我們出生時是一無所有,在世上以為有了,但這些有都不是我們的權利所應得的,只是神賜給我們的。我們是無權的、但因著神的慈愛,我們才能有的。因此,沒有一樣是神給我們的,一切都是領受的,我們就不要誇口,不只不要誇口,而且還要把我們的權利主動拿走,這才是真正的謙卑。

若我們自己是沒有權的,那我們就是一無所有的,然而神卻把他的恩典給我們,不是因為我們有權得到,乃是因為神的憐憫。因此,當神給我們這些恩典時,不要以為自己是有權得到的,這全是神的權給我們的。我們有一個權,就是我們的自由意志,這個自由意志,就成為我們的驕傲,就用這個與神相爭,若我們是機器例如電腦,我們就沒有任何權利,只能按神的指令而做事。因此,我們的權,似乎與我們的自由意志有關,我們覺得我有我的主權,因為我可以任意而行,我可以與眾不同,這就是自由意志。我們要把我們的自由意志,獻回給神,沒有任何怨言、任何申訴,只有順服,這就是棄權的表現。

大衛處理這些事情,看不到他有公義的表現,例如對示每,他是有足夠的愛,但卻沒有公義,他為了愛示每,卻得罪了很多如亞比篩一樣的人。他對當初判斷把米非波設的財產給了洗巴的一事,自己也沒有悔改,只是把一半還給米非波設,這只是因為當初說錯了,現在卻沒有悔改,這不是公義的作法。因此,大衛的愛是捨己的愛,卻不是加上公義的愛,是不完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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