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12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撒下十六1-14

201909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jeu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撒下十六1-14

大衛開始逃難了,這一段中描述他遇見兩件事,第一件是遇到洗巴,第二件是遇到示每;這兩個人,一個是對大衛獻殷勤、雪中送炭,另一個是對大衛咒詛、落井下石。對大衛獻殷勤的洗巴是有目的的,他的目的是用賄賂的方法,去得到大衛的恩典。他用不實的謊言,去說米非波設的壞話,但大衛卻只聽單方面之言,就馬上作出判斷。最後是一言既出,駟馬難追,米非波設就失去了他的家產。雖然米非波設並不計較,但如此大衛對米非波設的恩典,就因而減少它的效果,是很可惜的。

對咒詛大衛的人,大衛反而可以忍耐,沒有馬上作出判斷,並且阻止了其他人的衝動,這是甚麼原因呢?大衛對自己受苦,是很能忍耐的,但對米非波設的背叛(假的),卻是耿耿於懷,或許是因為大衛對米非波設是有愛的,但這愛得到的回報,卻是令他傷心的。同時,他比較洗巴與米非波設兩人,一個是現在對他的雪中送炭就是對他的愛,一個是對他的背叛,於是就明顯地不同,就作出馬上的判斷了。而示每呢?大衛也沒有對他怎樣,同時,大衛這時就把這個環境,認為是神對他的試煉,於是就可以釋懷;但對米非波設,他卻不覺得是神對他的試煉,於是就馬上衝動地作了判決,這是他可以用權的地方,他就用了最後的權,去處罰米非波設。

然而米非波設卻仍是對大衛感恩的,他不因為大衛的處置而反抗,他完全接受大衛的決定,這代表他對大衛是有愛的(撒下十九)。大衛的愛,得不到回報時,大衛有點傷心,雖然不是因為要回報才去愛,但得不到回報、且得到以怨報德時,也是傷心的。今天我們對弟兄姊妹,是應該以不求回報的心去愛對方的;相反地,當我們得到對方的愛時,雖然對方不是因得回報而愛,但我們仍要對方有正面的回報的,而最大的回報,就是愛。

米非波設沒有甚麼可以給大衛回報的,然而,他能給大衛的,不是物質的東西,不是跟著大衛逃難,因為他是瘸腿的,但他卻仍是給大衛最大的愛。他知道大衛對他的家產的判決後,他沒有任何抗議,他坦言接受(十九30),因為他要的不是物質的東西,乃是接受了大衛的愛,這樣的愛,是我們要學習的。即使有人毀謗他,令大衛相信了他的毀謗,這是含冤莫白,但他對大衛卻一點埋怨都沒有,這就是真正的愛。真正的愛,不是任勞的表現而已,更是任怨的表現。愛不是為了財產而愛,不是因別人的毀謗而破局,不是因對方的誤會而失去愛,愛乃是沒有條件的。

原來米非波設後來不但沒有埋怨大衛,他也沒有因洗巴的謊言,而遷怒於洗巴;當大衛把他的財產全給了洗巴,後來大衛覺悟後,把一半還給他時,他也不想接受;因為他要的乃是人的愛,而不是財產,若他接受了財產,而失去了愛,那對他是沒有益處的。因此,他要的不是財產,乃是愛,他沒有因為財產、因為謊言、因為別人的誤會,而失去他對大衛的愛,這一點更是我們應該效法的。

今天我們的愛是很脆弱的,常常很易就會被一些小小的誤會、小小的事情而破壞。然而這裡有一個好的例子,就是米非波設的例子,他可以不計前嫌,他只看到自己的卑微,他只看到自己的不配,一個不配的僕人,是沒有資格對他的主人埋怨的。原來我們的愛之所以會被破壞,是因為我們的己太大了,我們會覺得我們是應得的,我們覺得我們是配得的;這樣的心態存在後,我們就會為自己伸冤,就會覺得要爭取利益,這就是愛的破壞的原因。若我們知道自己的位份,知道自己本就一無所有、知道自己的卑微時,我們就會接受別人任何的處置,也不會伸冤的。這就是米非波設後來的表現(十九28),這也應是我們要學習及效法的地方。

愛是很難給與的,因為捨己的愛是稀少的,如大衛這樣捨己的愛、對米非波設的愛,是難得的(撒下九),但愛不只是很難發出來,也更是很容易破壞的。只要洗巴獻上他的禮物,用一個謊言、加上一個假的愛,就可以把這捨己的愛破壞了,可見愛是難發出,卻是容易被破壞的;這就無怪乎教會中,常常看不到真正的愛,因為一方面它是難出來的,另一方面,它也是容易破壞的。我們應求神,讓我們在教會中,有更多捨己的愛的發出,也讓我們不要隨意破壞已發出的愛。

大衛為何對示每能忍受呢?第一,他沒有對示每發出愛,因此,他就不會覺得要有回報;第二,他把這事放在神的手中,看看神的旨意如何後,才決定該如何處理。原來當我們遇到某一些不如意的事時,若我們都能覺得,把這事放神手中,看一下是否神有特別的旨意,或是有甚麼功課可以學習的,我們就可以不一樣的心態,就可以有智慧的面對任何不同的環境的。

或許我們說,這件事明明是冤枉的,明明是對方的不對,就如亞比篩的感覺一樣,那就可以將之處死了(9)。然而,我們所遇到的每一件事,都不是偶然的,我們若可以在每一件事上,都能認為是神給的試驗,那我們就會減少衝動、減少錯誤的機會,而且我們的心境就會更平靜,而不會作出衝動的決定的。這也是我們該學習的功課,就是我們所遇到的每一件事,尤其是突發的事,我們都把之認為是神給的一個test,用交託給神的心情去處理,如此就比較不會衝動行事。

對洗巴的說話,大衛在沒有證據之下,就作了一個判斷,這就是衝動誤事的例子;我們是否也常會如此呢?在教會中聽到某一個人說對方的壞話時,我們是否全盤接受,衝動地作判決呢?尤其是這人似乎是良善的,是對你有恩惠的,這時更容易接受他所說的話。洗巴就是利用這點,把食物及驢預備好,於是他的詭計就得以成就;一個人要說一些假話想令你相信時,他必然會以美好的面貌出現的。因此,我們要求神給的智慧,因為與人相處是難的,有人是人面獸心,知人口面不知心,是不容易的。我們看的事情是有限的,那我們就應凡事求問神,這才可以更有智慧地處理所有的事。

同樣一個大衛,他處理米非波設的事,是不明智的,他沒有弄清事情真相,就作決定,只是按別人的說話及自己的想法,就作決定;然而他對當前的示每,明明是咒詛他、打他了,他卻還可以忍耐,可以接受。事實已擺在眼前,真相是對方要侮辱自己,但他可以忍受,而對米非波設,還沒有真相前,他就作決定,這就不是智者所為。我們要避免這樣的衝動,因著自己的感情,自己的想法,就作出判決,這是不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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