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723 mardi 撒上十四1-23
這一段是描寫掃羅與非利士人的戰爭,其中特別提到他的兒子的故事,這場戰爭的得勝,從人的角度來看,是因著約拿單的緣故;當然這是神的幫助,是神的手出來,才會有這場戰爭的。然而,神要出手時,誰可以配合神的出手呢?就是約拿單,而不是掃羅!約拿單與神的關係,似乎是比掃羅與神的關係更密切,於是約拿單就主動地、有信心地,自己一個人,加上拿兵器的人,就可以殺死了廿人。這二十人只是開始,因著這二十人的死亡,非利士人竟然是崩潰敗陣了,這是人想不到的事,這是一個神跡。
非利士人想不到約拿單與拿兵器的人,可以如此勇敢,可以殺死他們二十人的,這一方面是他們的輕敵,另一方面當然是耶和華的手;因為當耶和華一出手,人的數目是不要緊的(6)。約拿單的信心,不是理論的信心,約拿單所說的話,例如或者耶和華為我們施展能力(為我們動工)(6中),例如耶和華使人得勝,不在乎人多人少(6下),又例如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們及以色列人手裡了(10,12),這都是信心,這都是倚靠耶和華的心態。
約拿單對神的信心,不只是理論上的信心,而且是加上行動的;他是不斷的相信神,他所行的每一步,都是與耶和華同工的。他有信心,他有行動,他的信心,是加上行動的信心;因著他這個有行動的信心,他的信心,就可以把神從天上拉下來,神就與他同工了。他的心願是殺死非利士人,他所倚靠的,不是武器的多少、人數的多少,乃是耶和華的同在。他的這個信心,是捨命的信心,是冒死的信心,若耶和華不幫助他,他就會死的!我們的信心,可以有這麼大嗎?我們的信心,可以寧死不屈嗎?有時我們的信心,是在環境好的時候,沒有生命危險的時候,才可以出來的;但約拿單的信心,不是一般的信心,乃是有行動的信心,乃是冒死的信心!若神不幫助我,若神不出手,那我就死了。這樣的信心,似乎就使神非出手不可了。
冒死的信心,就是大的信心,例如大臣的兒子病了,他來到耶穌面前,求耶穌的醫治,但耶穌卻只說了一句話,他就回去了。回去的路程,是冒死的信心的路程,因為若耶穌說的話沒有靈驗,那他的兒子就死了,而兒子的死,就等同他的死,因為兒子的命,比他的命還寶貴的。然而,他相信神,而且是捨命的信心,這是大的信心。故大的信心,不一定是移山倒海的信心,而更是捨命、冒死的信心,這才是更大的信心。
不只是冒死的信心,而且是合手神旨意的信心,比照徒廿三21的四十多人,雖然有冒死的決心,但卻不是從神來的,是不合神的旨意的,於是他們的決心,就不會成就的。因此,今天我們要有冒死的信心,不是冒死的決心而已,我們在合乎神的旨意的大原則下,可以用信心把神從天上拉下來,這就是約拿單所做的。我們的信心,不只是一般的信心,而且是要有捨命的信心,就如但以理三個朋友一樣的信心,這樣的信心,是讓神非出手不可的。為何他可以有這樣的信心呢?因為他與神的關係是密切的。
約拿單這一次的行動,可說是因著他與神的關係是密切的,他就主動去做神本來就合乎祂旨意的事,他就開始了一個行動,然後神就與他配合。一般而言,我們都應跟著神的旨意而行,是神先發動,然後我們才發動的;然而,有不少的時候,卻是相反的。怎樣相反呢?有些事情是神發動的,我們要緊跟著神的腳步而行,這就是彼前所說的,跟隨基督的腳蹤而行之意;然而有些時候是相反的,是我們先發動,神就跟著我們行的。例如耶穌說,叩門的就給他開門,尋找的就尋見;這代表是我們先叩門,耶穌就開門,是我們開始了,然後神就跟著我們。一個有信心的人、知道神的旨意的人,表面上是他的開始發動,其實也是神感動他開始的;是雙方面的合作,這是一個與神有默契的人,所表現出來的。
今天我們常說,主怎樣說,我就怎樣做,我就是要跟著主的腳步,這是對的;但另一方面,我們若與主的關係是密切的,當我們得到主的旨意時,我們是可以開始的。表面是我們的開始,其實也是神要我們開始的,這就是默契的表現。例如路得與波阿斯的互動,就是雙方面各有開始:當波阿斯叫路得睡到天亮時,路得卻在天還黑的時候就起來(得三13vs14),這就是默契,是雙方都為對方著想,而出來的行動。這個吩咐與行動的不一樣,表面是不一樣,但裡面卻是一樣的,這一樣的東西,就是雙方都對對方有愛,因而雖然外表表現的是不一樣的,但內心表現的,都是一樣的、都是愛對方。這就是默契,是雙方都了解對方的心意後,所做出來的行動。
約拿單表面是開始了這個行動,表面是他先發動,然後神的手就跟著出來;然而,真實的情況,是他們的默契,是神的心意早在他的心中,於是他就按著神的心意而出來,於是神就跟著他出手!這樣的情況,是否也會是我們與神的情況呢?今天我們常說,若主沒有說話,我就不動,等到主說話了,我才行動,這當然在某一方面是對的;然而,若是一個與主有默契的人,他不必等主的發動,他了解了神的心後,他在某些事上,是可以先發動的。同時,若他先發動了,因為這是合乎神心意的事,神就會跟著他的腳步而發動;後者也應是我們與神的情況,是當我們了解神的旨意,與神有默契的時候,所可以做的事。
約拿單就是這樣,從他的這一段事情中,我們不只看見他的信心,而且看到他與神的默契。一般而言,我們能照著主的話去行,這是順服的心,是必須的;主怎樣說,我們就怎樣做,這是好的品行,這就如路得記二章所記載的路得,波阿斯怎樣說,她就怎樣做,這叫做順服。然而到了第三章時,路得就不只是順服,更是進化到默契的程度了,這時他們各自了解對方的心時,有時做出來的表現,就似乎不是順服,卻是心中的順服,心中的默契了。
這也如耶穌告訴祂的母親說:「婦人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,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」之時,馬利亞似乎沒有遵守耶穌的命令,還吩咐僕人說:「祂對你們說甚麼,你們就做甚麼」!這不是與耶穌的話相反嗎?然而這卻是馬利亞引出耶穌的第一個神跡出來,這是默契,是她了解耶穌的真正意思後,所說出來的話、以及所做出來的行動。若我們今天沒有與神有更多的默契時,我們就只能一個命令一個動作,甚至有命令而沒有動作!但若我們與主是有默契的,那我們在合乎神的旨意時,就可以發動一些主所沒有說出,卻是心中允許的事,而神也會跟著我們出手的。
掃羅與約拿單是不同的,約拿單不是看環境,乃是看神的手的,但掃羅呢?他卻是看環境的:當環境不明時,他先查一下自己的人數(17),目的是想知道有多少人出去,使非利士人敗陣;當他知道只有兩個人時,他就想到求問神原因(18)。然而當環境繼續改變,這時情勢對他有利時,他就不必求問神了(19下),他就自己作主,他就主動攻擊了。掃羅是視環境而行事,但約拿單卻是與主同行,與主默契,他就可以憑信心,一兩個人就可以把敵人攻下,這就是看神及看環境的不同。看神的人,就有信心,而看環境的人,就只能被環境牽著走,是很可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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