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結廿五



2018/11/1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lun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結廿五

這一章是耶和華向亞捫人、摩押人、以東人及非利士人所說的預言。為何要向他們說預言呢?因為他們是猶大人的鄰舍,他們見到了猶大人的滅亡後,卻不只不會愛他們,反而是幸災樂禍,不體會神的心,不會檢討自己的罪,不會省察自己,反而只以攻擊別人為主,以落井下石為樂,於是神就懲罰他們了。神給他們的預言,似乎是沒有如猶大一樣的心痛的,因為沒有約,因為沒有恩典,沒有憐憫,神的下手就會重,就不會顧惜的。當神的恩典離開人時,神的公義及懲罰,就會出來,而神就不會顧惜,人就必然會遭遇更大的災難的。這就是這些外邦的國家民族,不知道自己的光景,也不知道神的作為,只就著環境就作了一些結論,只因為對他們順利的環境出來了,他們就樂極忘形,他們就以為自己比別人強,不會省察,不會悔改,這就是看環境的人,他們不會看自己裡面的真實狀況,覺得外面有一個好的環境,外面有一個他們樂見的情況,他們就以為自己不會遭遇災難,於是就做了神不喜悅的事,於是就沒有知道神的作為,不認識神,就沒有憐憫,就失去了最後悔改的機會。

神給他們不馬上滅亡,神給他們有一個鄰舍,是屬神的人,他們不會觀察(8),不會如喇合一樣、如基遍人一樣,好好觀察神的作為,他們以為自己是比別人強的,是因為自己的善行,就不會被神滅亡;而覺得別人比自己有罪。其實以罪來說,是大家都一樣的,我們要比的,不是我的罪比別人小,這是人容易落在這樣的光景中的。更重要的不是我們的罪比別人大或小的問題,乃是我們是否認識神、是否有神的恩典的問題。若不是神的恩典,若不悔改,我們都要如此滅亡。這是神要我們學的功課。

當周遭有一些事情發生時,我們的態度應如何呢?謙卑下來呢?還是驕傲呢?我們是覺得比別人好呢?還是儆醒省察呢?當神滅掉別人時,我們是否覺得自己比別人強呢?還是覺得我們現在仍在神的恩典中,是靠恩典才可以活到現在的呢?我們要學會觀察我們周遭的環境,我們不是看環境,不是看自己的幸運,乃是要知道神的作為。原來每一件事發生,都不是沒有原因的,每一件事的發生,都是神的手在做工;而神的手做工在別人身上時,不是與我們無關的,不是叫我們幸災樂禍的,乃是要叫我們知道神的作為的(57111417)

神容許一些事在我們周遭發生,目的是要我們藉著這些事,去了解神的作為,去了解神的心意,也去了解神的心情。然而,這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,他們不知道自己沒有神的恩典,他們不會去抓住神,也不會去觀察到神的作為,從神的作為中認識神,知道一切都是神掌管的;於是他們就失去了悔改的機會,也辜負了神的恩典。他們不只不體會神的心,還以為自己比別人強,還只會看環境,並且他們發出的,是人的慾望、是人的恨意,他們從來沒有愛鄰舍之心,他們也沒有儆醒之心,他們以為別人是罪有應得,卻不知道自己的罪也不小的。他們本來就是恨惡神的選民,他們本就是攻擊神的選民的人,這時他們看到了神的選民的遭殃,他們就更是高興,沒有體會神的心,這是他們的問題。今天若一個弟兄跌倒了,這個弟兄是你討厭的,你的態度會如何呢?你會體恤神的心嗎?你會覺得神的傷心嗎?你會如以西結一樣,會安慰神的心嗎?若神的子民受損,是出於他們的罪,是出於神的懲罰時,你應如何看這事呢?你應如何體會神的心呢?你又應如何檢討自己呢?你應存怎樣的心態,才可以滿足神的心呢?這都是我們要學習的。

若今天神的懲罰臨到了某人,這人是神的兒女,你的態度是如何呢?即使這人是犯罪的,是不討神喜悅的,那你是否就高興呢?你是否就覺得他罪有應得呢?這樣的一個人,神懲罰了他,你比他更好嗎?你若幸災樂禍,就不懂神的心,就不能與神同心,你就等於刺痛了神的心,就等於不懂神的心,就不會與神同心,就不會體會神的心。以西結是體會神的心的人,你可以在神做的任何事上,體會神的心嗎?這是我們要在凡事上學習的,知道神的作為,知道神的心,了解神的心,並與神同心。否則我們所受到的,會比別人更嚴重,這是我們要注意的。

猶大國滅亡了,這四個國家民族的反應,是不應該的,因為他們不是屬神的人,就不知道應如何反應。若今天有一個基督徒犯罪受懲罰,而這人是你不喜歡的,你的反應會如何呢?我們是基督徒,是有神的人,反應就應與這四種外邦人不一樣,這四個外邦人,他們的反應有何問題呢?第一,當神的聖所被褻瀆、以色列地變荒涼、猶大家被擄掠時(3),神的心是悲痛的,但亞捫人卻說阿哈(3),拍手歡呼(6),這就與神的心情完全相反。當神為祂的聖所被褻瀆而難過時,這時因為你不喜歡這個基督徒,你就拍手,這就與神的心相反,不能與神同心;你應如以西結一樣,說「哎」而不是說「阿哈」才對(廿49)。我們應如大衛,當掃羅死了時,他不是拍手說好,乃是為他而嘆息!因為他不把掃羅作為敵人,而是從神的角度去看掃羅,不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看事,這就是大衛合乎神心意的原因。

第二,另有一種人是說:看哪,猶大家與列國無異(8),這種人是不會看事,只看到人外面的苦難,就以為這人是罪大惡極,以為自己的罪比他小。這就如約伯三個朋友一樣,他們看到了約伯的苦難,就以為他有很大的罪,而自己是無罪的。這就是不會從周遭的事情中,看到神的作為,看到神的計劃。他們只看到表面的,卻看不到神的深入計劃,這就是第二種人的問題。我們基督徒,當看到神作工在別人身上時,要學習明白神的計劃,而不是只從表面去看事。

第三,最後一種人,是有行動的人,是報仇雪恨的人(1215),他們不只不明白神的計劃,看不到自己的罪,落井下石、幸災樂禍,而且加上行動,去對付神的選民。當他們以行動對付神的選民時,就是直接刺傷神,就是與神為敵,於是神就親自把他們滅亡(14)。我們要成為一個與神同心的人,而不是與神為敵的人,要從周遭的事中,學習體會神的心,與神同心,這才是我們要學的功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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