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約十1-10



2017/3/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ercr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約十1-10

這裡耶穌說了一個比喻,先說到自己是羊()的門(7),之後,祂也說自己是好牧人(11),這是11節以後的事。而10節之前所說的,乃是用門來比喻祂自己。門是進入羊圈的惟一地方,是正確的地方;羊是在羊圈內被保護的,但這羊圈,有時會有賊進來,這是要防止的。耶穌說祂是門,是說到一切得生命的方法或途徑,只有經過耶穌,才可以得生命。若跳過耶穌,從別的地方進入,那就是爬牆而入的,那就是賊了。這裡的羊圈,若以舊約的述語來看,以色列人應明白,那是指神的子民,就是以色列民來的。因為之後耶穌又說,祂還有羊,不是這圈裡的(16),那就是指我們後來信主的外邦人信徒。

耶穌第一個比喻說的是門,那就是入門的意思,是一條道路。我們要入門,就必須是要經過耶穌,只有耶穌可以給我們生命。若沒有得到生命,就不能成為羊,就不能入門。入門是要經過耶穌的,所有跳過耶穌的其他的教訓,例如條例,人工加的規矩,都不是從基督的門進入的,那就是盜賊而已。而經過基督的門而得的生命,是從十字架而來的生命,不是人工賺取的生命。

生命不是用賺的,乃是用換的(16),乃是走十字架道路、捨己而換來的。賺是得到,而換卻是捨,是兩種不同的方法及道路。世界乃是用賺的,但生命的得到,必須經過生命的門,那就是基督的十字架,那就是用捨己而換來的。用捨己來換生命,就是要捨去世界的生命,才可得到屬靈的生命。就是接受基督十字架的工作,就得到基督的生命,這是入門。

除了入門外,還要得豐盛的生命(10),就是入門後的長進。生命是要長進的,不可能永遠都是小孩,生命的長進,就是懂得跟著牧羊人,認得牧人的聲音,跟從他而行,就可以出入得草吃,就可以得自由。我們不能跟錯人,不能跟錯了不是牧羊人的人,那是盜賊,那是為了要偷竊殺害、毀壞而來的人。但基督來了,不只叫人得生命,而且還要得豐盛的生命。這就是得救及得勝的路,是每一個羊要走的路。

門是寬大的(另一方面也是窄門),為何要從別處爬進去呢(1)?我們知道,賊一般不是從正門出入的,因為他沒有鎖匙,就不能從正門出入了。他是找到一些可以進入的窗戶,騎樓、陽臺等而進入的。若我們疏忽了,就很容易被他們進來了。人自己設立的方法,人自己定的條例,超越了聖經的話,那就是盜賊,那就是偷神的羊,而要別人跟著自己的人。耶穌說:羊不跟著生人,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,必要逃跑(5),這是有知識的羊,是屬神的羊。然而有些羊只要有草吃,他們就可以跟,他們不理自己所跟的是否主人,以為得草吃就可以;這是危險的。這裡說到出入得草吃(9),除了有草吃外,還有自由的意思,原文是可以出、可以入、也可以有草吃。這是在真理中的自由,而不是在人的條例中的被約束。

法利賽人就是那些盜賊,他們是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,是把人的生命催殘的。若我們跟的人,是繞過耶穌而進來的,那就是盜賊了。我們都以為,盜賊一定是有一個兇殘的樣子,是很容易辨認的。然而,有些盜賊是可以裝作光明的天使的,也可以是從教會中出來的。就如法利賽人,他們當初的目的是好的,是為了保持神的真理而分別出來的一群虔誠人,是有熱心的人。然而,他們雖然是有熱心,但卻不明白神的真正啟示,不明白神的心意,只明白表面的意思,於是就製造了不少從人來的規條,就把人捆綁住了。這些都是熱心的人,他們的目的,是為了愛神,然而熱心加上不明白聖經而亂用聖經,就比不熱心的人還更可怕呢!因著他們的熱心,就把自己一套已經走樣的條例頒布出來,就等於是跳過了耶穌的門,而自己另創了一條路,讓人走在其中,就使人跌倒。同時,由於他們的熱心,也由於他們熟讀聖經,於是羊就以為是熟悉的聲音,就跟著他們行了。但其實他們不是從門進去的,乃是自創一道門,也開了一條錯誤的道路,讓人走上去的。結果就是瞎子領瞎子,兩個人都掉到坑中。

因此熱心是要有的,但更重要的,還要加上對神的話的了解,我們要肯定自己是經過基督而進入的門,是走在基督的路中,如此才可以把生命供應出來的。若一個帶領的人,自己是走錯路的,那就會使一堆羊跌倒,使他們的生命被偷竊、殺害及毀壞了。

耶穌所提供的生命,是從入門到豐盛的生命,是給我們一條成熟的道路。而這條道路,從頭到尾都是要經過耶穌的。祂是門,這是告訴我們,只有祂是惟一的道路,因為天下人間,再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同時,祂也是好牧人,我們要跟的,是好牧人,是耶穌,而不是其他的人。若其他的人是按照基督的道路來帶領我們,那當然是可以及應該跟的,但要注意的是盜賊的問題,那是會把我們的生命偷竊、殺害及毀壞的;這是我們要注意防範的。

從門進去的,才是羊的牧人(4),而這個牧人,就是真的牧人,就是按著神的話語帶領羊的人。我們要跟的,不只是一個牧人,而且還要看看他是不是從門進去的。所謂從門進去的,就是代表他是走十字架的道路的人,他是一個跟隨基督的腳步走的人,他是有神的話語,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的人。有時羊是不容易分辨的,就如這些法利賽人,他們已經形成了一種權威,就很難分辨他們是否對,更不容易推翻他們的桌子、推翻他們的鴿子牛羊了。然而,這些東西的存在,就是盜賊,就是偷竊人的生命的盜賊,我們能把之找出來嗎?

今天教會中可能也會有這些裝作光明天使的盜賊的,教會中是否有不少的條例,已經與聖經的原意相違,但我們選是沿用至今呢?擘餅是否必須要牧師級的人呢?聖經是如何說的呢?若聖經沒有說,我們加上去成為不可改的條例,那不就是如法利賽人加上的安息條例一樣嗎?擘餅必須要牧師主持是沒有聖經根孛的,若言:「擘餅最好由屬靈長者帶領」,那或許是應該的。若成為捆綁別人的條例,那擘餅記念主的聚會,就變成一個儀式,而我們只是舉行一個儀式、順服一個儀式,而不是順服主、記念主了。

法利賽人不只把基督的十字架拿走,變成容易的路;而且他們還把人的十字架加上去,使人遵守一些神沒有吩咐的條例,那就是從人出來的十字架。表面上也是十字架,但那是用人的努力去替換神的恩典之路。神給的十字架,本是對付人的肉體,是加上神的恩典的。但人出來的十字架,卻是用克己的方法走的;克己表面上是捨己,其實其結果及目標是高舉自己!因此,從人出來的十字架,似乎也是十字架,但卻只是冒充的十字架,是贋品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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