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8/13 samedi 哀3:1-39
這一段經文,是基於耶利米對神的認識,就為了以色列人所遭遇的苦難,向神禱告,這就是一個擔代的禱告。前面1-18節是說到他們目前的狀況,而他所述說的,都以落在神的手中為主題。也就是說,雖然他們其實是落在外邦人的手中,但耶利米所看到的,是落在耶和華的手中,而不是落在外邦人的手中。落在神的手中,是與落在外邦人的手中不同的;若在人的手中,是沒有憐憫的,但落在神的手中,是有憐憫的。能夠看得到自己是落在神的手中,那就是路了;也就是說,落在神的手中的本身,就是路。而到了第二段時,他不只是知道了神就是路,他更來到神的面前去求路了,因為只有神才是真正的路。
他陳述自己的狀況,他知道這是神的懲罰,他雖然目前是落在巴比倫的手中,然而真正的狀況,不是落在人的手中,乃是落在神的手中。只要是落在神的手中,一切就都仍是有救的了。因為耶和華是慈愛的神,而不是兇惡的神;祂是公義,但不是兇惡、公義是加上愛的,而兇惡是沒有慈愛,只有懲罰的。今天我們無論是甚麼光景,有一個重要的環境是不可少的,那就是我們無論如何,都要落在神的手中。同時,雖然我們犯罪,似乎是行在黑暗中了,但神仍是在黑暗中帶領著我們(2)。除了神一直還是看著我們外,我們還要主動地,要想辦法回到神的手中去,這就是路了。
耶和華的懲罰是不得已的,那是因為人的罪。因著罪,耶和華就掩面不顧我們;然而,雖然耶和華不顧我們,但這只是其中一面。另一面卻是:耶和華仍是我們的路,祂一方面不顧我們,但另一方面又是我們惟一的路。原來無論如何,我們的拯救就只有耶和華,而不是其他的假神、或是世上的任何人。當我們犯罪後,一般而言,我們是不能回到神的面前,也是羞於見神的了。然而這時最不願意見神、最難見神之時,還是只有一個答案,就是仍是要見神,仍是要來到神的面前,然後才會有路的。大衛就是如此!他在數點百姓後,神已經決定要懲罰他了,但他知道,雖然懲罰他,他不是要避開神,反而是要迎接神,要回到神的面前,這是很奇怪的。
一般而言,若世人要懲罰我們,或是那一個人要害我們時,我們一定要想法避開他,一定要想法不要見他。或是逃走、或是離開他,如此才可以避免受到更大的苦的。然而,神的懲罰卻不是如此!當我們遇到苦難、或是遇到罪的懲罰時,我們第一要知道,這不是從人而來的,乃是從神而來的。這時,我們第一就要先認罪,就要謙卑自己,來到神的面前。我們來到神的面前,最要緊的一個態度就是謙卑。謙卑是包括了認罪,以及願意再來到神的面前。之後,我們就要想法回到神的面前,只有回到神的面前,那才是我們的路;其他就沒有路了。
這裡是耶利米因著他的認識神,他就知道目前的狀況是為何而發生的。他知道自己民族的問題,神的懲罰是公義的,是值得的。因此,他沒有埋怨,他也沒有其他的爭辯,他只是接受神的安排。當一些事情發生了,我們不明白原因,也覺得無辜而來到神的面前時,我們應記得,一定是神對而不是我們對的。因此,在這種情形下,我們就只要服在神的處置下,並且求神的再次憐憫,這就是最聰明的作法。因為只有神才是我們的路,只有落在神的手中,那才是最終的路。我們可以問為甚麼,但要存謙卑的心來問;而不是質問神!但若要與神爭辯,那一定是我們沒有道理的,因為神一定是有道理的。我們應謙卑在神面前,接受祂一切的安排,然後路就再次出來了。
當神把我們的路都封了時,那我們還會有其他的路嗎?當神把猶大人交在外邦人的手中時,似乎我們失去了一切了,這時,我們還要神嗎?若神是把我們的路封了的,那我們的路還會在神的手中嗎?原來神要把我們的路封了後,目的就是要我們走在神的路中,目的就是要我們在神那裡找得到路,這是神封路的原因。因此,一方面似乎在神是沒有路了,因為祂正在發烈怒了(1);但另一方面,我們卻發現,真正的路還是在神那裡,在神那裡仍是永遠有路的。這就是看似矛盾,但卻是正確的路。
因此,懂得神心意的人,就會在任何時候,都會來到神的面前;包括順境及逆境,我們都只能有神自己,而不是其他的倚靠。這就是約伯所表現的,他知道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我們從神得福,也從神得禍,這是約伯的看法。但他的妻子卻不是如此想,她只是想到,若得福固然就倚靠耶和華,但得到禍患時,就不需要倚靠耶和華了。因為既然是祂給了我們災禍了,我們若倚靠祂,不是有更大的災禍嗎?
若從人的道理來看,我們確是當一個人給我們福氣時,當然是親近他的了;但若一個人給我們禍患時,我們當然是離棄他的了,這在人是沒有錯的。然而對神卻不是如此!當神給我們福氣時,我們要親近祂,這一般都是沒有問題的;但當神給我們禍患時,我們還是要親近祂,這就與其他的人不同了。
耶利米來到神的面前,他了解自己的處境,也了解神的性格。因此,他的求問、他的禱告,就是貼近神心意的禱告,就是擔代的禱告;他的祈求,就不是埋怨,而是合乎神心意的認罪了。今天我們不只來到神的面前禱告,而且還要有合乎神心意的禱告,貼近神的心來禱告,這才是有功效的禱告。我們一方面需要這樣的人來禱告,就是中保的禱告;但另一方面,我們自己也可以成為擔代禱告者,為別人而代求嗎?在新約時,耶穌會為我們禱告,聖靈也會為我們禱告,而最要緊的,就是無論在任何情形之下,我們還是要來到神的面前,沒有其他的路的。
我們在痛苦患難中,最要緊所要做的事,乃是仍然抓緊神,而不是要痛苦離開而已。1-18節就如一個病人在外科手術檯上,接受外科醫生的治療一樣。他接受外科醫生的開力,是為了醫病,為了之後的健康。猶大人被擄的原因,就是因為他們病入高肓,不能接受一般的治療,只能接受外科的手術。這時,他就只能把自己交在醫生的手中,不能埋怨,不能抵抗,只能接受為了他的好處的外科開刀治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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