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12/17 jeudi 士19:16-30
這裡繼續說到這故事,雖然是發生在便雅憫人的城中,卻仍是不安全的。從常理判斷,應是耶布斯人的城比較危險,也似乎在這城中,不會有人接待的;然而耶布斯人是否接待他們,或是發生這種事情,我們不知道,但認為安全的便雅憫人之城,卻不是安全的。第一,除了原住在以法蓮山地的老人外,這裡竟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們。這就違背了神的命令,要他們接待客旅之吩咐了。他們似乎是各自顧自己的事,沒有同情心,也沒有愛心。他們不會主動的關懷外鄉人,失去了同情心及同理心,這是一個社會的基本要求。這也許是因為他們怕接待了異鄉人後,就如這個老人一樣,惹了大麻煩之故也。因為他們熟識他們住在罪惡之城中,就不敢表現他們的愛心了。
他們知道這是異鄉人嗎?從這些匪徒圍住房子及叩門的動作來看,就知道他們應是知道的,只是愛理不理而已。第二,當別人接待了這人時,一些匪徒卻強行叩門,要把那人帶出來,要與他交合(24)。這就是欺負外面來的人,而且是用不道德的性行為、神禁止的行為,去虐待一個外鄉人。如此的一個城中,就如外邦的所多瑪一樣,他們已經變成一個與外邦人一樣作惡的城市了。而更有甚之,是他們後來的便雅憫人,還不覺得是罪,還要用武力來維護罪惡,不知悔改,也不覺得要求問神,按神的旨意而活,這更是可怕的。
因此,我們看到了一幅圖畫,第一是利未人已經沒有事奉的事可做了,但他還以為他的家就是神的殿(18)。他自己所做的,是不對的事,但卻也沒有悔改,也沒有覺得是不對的。第二,便雅憫人的城中,卻隱藏了外邦人的危機,而且他們的行為,就與外邦人一樣,更是所多瑪的翻版呢!因此,這樣的一個任意而行的世代,神如何做呢?神當初對所多瑪城是要滅絕的,因為他們犯了姦淫的罪;而對便雅憫城呢?神給他們機會悔改,但他們沒有悔改,他們後來就幾乎滅種了;這是神的懲罰。同時,神的懲罰中,也顯現出神的管教,就是給他們學一個教訓,讓他們知道自己所做的,是偏離神的道路的。但他們卻還不是很能學會功課,因此,他們是有不少的人死了,這就是犯罪而不悔改的結果。
他們所作的事,是荒腔走板的,他們以罪來取代罪,以女子的犧牲,來把同性戀的大罪取代,這是他們的方法。當一個人要犯罪時,若沒有神的話,若沒有真理的教導,若沒有一個悔改的心,那罪是不會消滅的。這老人住在一個別的支派的城市,他不能救這個利未人,因為他也無能為力。他與利未人有一些地緣關係,他也有熱情,他也有同情心,但他不能阻止罪惡發生。因此,熱情、愛心、友情,都不能使這客人得幫助;因為他的能力也有限,而且他是住在一個充滿匪徒的城市中。
為何以色列人的城中,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呢?神本來是要這民族分別出來,使他們與外邦人不一樣的。然而他們卻變成了與外邦人一樣,不只是罪惡一樣,而且更不會悔改,更沒有一個羞恥的心。他們不只沒有把犯罪的人拿出來,而且還自恃武力,要與以色列人打仗,這是他們遮掩罪惡的表現。為何神的子民,會變成這樣的呢?我們在這裡,看不到他們提到神的名字,也看不到他們有神的話,以神的真理來提醒犯罪的人。當一個人沒有真理、也沒有神的時候,人就會接受世俗的想法,接受世俗的觀念,人就會變成一個與世界混合的人,於是人就逐漸被潮流感化,而變成一個道德敗亡的人而不自知了。那這些離棄真理的人,若是發生在我們身旁,我們該如何作呢?
這老人用的方法,就是以一個罪來取代一個罪。罪的解決,不是人所能解決的。人沒有能力去解決罪的問題,因為不是以罪取代罪的問題,乃是有能力勝過罪的問題。人犯罪離開神後,就沒有能力去勝過罪了。只有神的話語、神的真理、神的同在,才是解脫罪的方法。老人沒有用神的話,也沒有用責備的話,而是用哀求的方式,以罪易罪,這是人的無力,也是人類的悲劇。一個沒有神、沒有神的話的民族,就會犯罪,也會走向滅亡之路的。
老人該如何做呢?老人所做的,是慈愛的表現,他用慈愛及良善,去接待一個異鄉人,這是好的。但我們發現他是有慈愛,但卻沒有公義。他沒有責備匪徒,因為他是老人,他沒有體力去對付這些匪徒。但他若是敬畏神的人,他應有靈力去用真理的力量,去用神的話教訓他們,提醒他們。我們相信,神的話是有力的,他雖然沒有武器,也不如匪徒們的有力量,但若他有神的話語,用公義的方法,去對付罪惡,那是可以挽回一場悲劇的。
當然,這一時的問題,不只是幾個人的問題,更是全城的問題;也是代表累積下來的問題的。平時沒有好好的教導他們神的話語,平時沒有對付罪惡,那罪惡就會泛濫而來的。因此,這件事只是顯出,他們沒有在平時得到神話語的教導,這個城的整個走向,是走向罪惡,而且是縱容罪惡的。他們包容罪、縱容罪,沒有聖經的教導,沒有悔改之心,只是被罪惡捆綁而不自知。因為沒有人禁止他們,只有鼓勵也;這從老人的口中,就知道他們的文化了。他們的文化,是視犯罪為當然,視犯罪為常態。
老人雖然不贊成他們要把他的客人帶走,作出同性戀的性行為,但也不反對他們作姦淫的事。可見老人的標準也是低的,他們的文化,是一個犯罪的文化。老人反對的是甚麼呢?是他們對客人的無禮,但卻不反對他們對自己的女兒,及對客人的妾的犯罪,這就是以罪易罪的方法。以他們所認為的小罪,取代他們所認為的大罪,這真是解脫罪惡的方法嗎?
老人該如何做呢?若我們在一個充滿罪惡的文化的城中時,這時確是不容易做的。這個城中,需要有神的話語,有神的律法,有神的誡命去遵守的人。而且也要有榜樣的人,出來成為眾人的見證,然後人才知道該如何行的。若一個城中,每個人都是如此的了,你自己的觀念,也是可以讓自己的女兒被人姦污的,那這城中怎會有正常的人,行真理的人出現呢?因此,這個老人,是救不了這個利未人的,因為他自己的觀念,也是不正確的;也是犯罪的。因此,不只是這一時的問題,而且是多時的問題,長遠的問題,是連根腐敗的問題了。
今天教會的文化是如何的呢?是得過且過的呢?還是嚴守真理的呢?我們是否會以一個小罪,來取代一個大罪的心態,來治理教會呢?還是要以絕對的真理來治理教會,不容許任何不合真理的行為及文化,來侵犯教會呢?若我們不注意這些犯罪的文化,那就讓這文化侵犯到了全城,這時要來防止罪惡,就是很難的了。
老人用的方法,不是真理的方法,而是道理的方法(23);此其一。另外,他用的方法,雖然似乎是愛這客人,但他的愛,是要用犧牲多人的利益而達成的—就是犧牲了女子的利益。原來人間的愛,是愛一個人時,有時是要犧牲了對其他人的愛的。道理不能止息罪惡,只有真理才可以。人間的愛,不應只是姑息的愛,更應加上公義,加上捨己;而不是為了愛一人而捨別人的。若不用真理而只用道理,甚至犧牲別人的利益而去愛人,那只是縱容別人犯罪,而不是止息犯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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