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8/3 lundi 詩52
這一篇詩篇是大衛的詩,背景這裡有說,就是以東人多益來告訴掃羅,而大衛到了亞希米勒家,那時大衛就作了這詩。這個背景是悲慘的,後來多益殺了穿細麻布以弗得的祭司85人,並把祭司城挪伯中的所有人,無論男女、兒童或吃奶的嬰兒,牛驢或羊,都用刀殺盡(撒上22:18-19)。這是一件很殘酷之事。而背景中大衛是否在其後或是之前,就寫這詩呢?不得而知,若在之前就寫,就表示大衛有先知的警覺,他可以看得到誰是壞人,其結果將會如何。一個人若是屬靈的人,他可以知道神的原則,他就可以從一個原則中,看到一些結果,特別是這些壞人的結果的。而他雖然不知神要作甚麼事,但他還是相信,神所行的,都是美好的(9),他要仰望神的名,這就夠了。大衛這時是逃難之時,但他對神的公義及慈愛,是非常清楚的,他知道神作事的原則,他知道一個作惡的人,所走的路是甚麼。他也知道作惡的人,是走在一條毀滅自己,也毀滅別人的路中,而一個敬畏神的人,他才會有永遠的亨通的。
因此,這首詩應是針對多益這個以東人所作的,是說到他走的路,其實是毀滅的路,但他以為是建立自己的路(7下)。他所走的路,是倚仗財物之路,是不要神的慈愛之路。他不知道神的慈愛(1下),不知道神的恩典,他只知道自己的財物。他所倚仗的,乃是他屬世的神,因為瑪門是世界的神,是世人所要敬拜的。我們呢?我們倚靠誰呢?原來世上的人,都在敬拜瑪門,都在追求瑪門的。但基督徒呢?我們有永恆的身份,我們還在追求世上必過去的事物嗎?我們有永生的神,我們還追求地上的神,就是瑪門嗎?很多基督徒是腳踏兩條船的,神當然要,但瑪門也不缺席,這就是現今基督徒的光景,是很可憐的。
大衛倚靠甚麼呢?在這裡慈愛這個字提到兩次(1,8)。第一次是說勇士不倚靠神的慈愛,而以作惡自誇。但神的慈愛是常存的。這時,為何大衛不說神的公義是常存的,而說神的慈愛是常存的呢?惡人正在作惡,他應是要注意神的公義,而不是神的慈愛吧?然而,這時的惡人,是第一步的走錯。他所走的路,不是倚靠神的慈愛及憐憫的路;他不懂得神的恩典,就只會倚仗自己的路。他所走的路,是一條滅亡的路,是通到死亡的路(5)。其實他的第一步就是不要神的慈愛,就是不選擇恩典之路,而要自己的勇力。當一個人不要神的慈愛及恩典時,那他其實就走在惡人的道路上了。
惡人的出來,不是一下子的,乃是一步一步的。而第一步是不要神的慈愛,而要自己走自己的路,這就是倚靠世上的財物了。世上的財物,是要追求,是要付上很大的代價的。這個代價,就是毀滅別人來加強自己、堅固自己(7下另譯);其實還不只是毀滅別人,更是毀滅自己的。這是很矛盾的,因為他想建立自己,但其實他所用的手段,乃是在毀滅自己的。今天我們追求世上的東西,目的為了建造自己,我們所付上的代價是大的,我們的時間、我們的健康、我們的精力,全都擺上去,卻換取了不能永恆的東西,換取了能朽壞的金錢而已。這是世人所走的路,我們是否也會走這路呢?
這些人建立自己的勇力,自己的財產,自己的勢力;目的是何在呢?多益殺了全城的祭司,兒女、孩童、牲畜等,全不放過,他得到甚麼呢?或是一下子的榮耀吧!別人都不敢殺,就他敢殺,因為他心中沒有神。他用舌頭去毀滅了挪伯祭司城,毀滅了別人,建立了自己。然而他最後還是被神毀滅,直到永遠的(5)。這是一個公然與神為敵的人,他愛惡勝似愛善,又愛說謊,不愛說公義(3),他的舌頭是用來傷人的,他愛說一切毀滅的話(4)。因著他的舌頭,他的刀就出來了。他是先是舌頭,再是刀;先是心中的奸惡,再是舌頭,然後刀就出來了。
因此,我們的舌頭是要很謹慎的,是用來讚美神的,不是用來說閒話的。基督徒要學習一件事,就是不說閒話,不爭取功利,學習說溫柔的話。因為我們的舌頭是容易犯罪的。當毀謗別人的話出來時,我們的惡就跟著出來了。多益的舌頭,是從他心中的惡出來的;但有時我們的惡,是先從舌頭出來的,然後我們的行動就出來了。因此,舌頭有時會是第一步,當然我們要管理好我們的心,但有時是我們的舌頭先出來一句話,然後我們的惡就會出來的了。
基督徒要走的路,不是倚靠錢財的路,乃是倚靠神的慈愛—就是神的恩典的路(8)。我們在我們心中,要永遠選擇神的慈愛,要以神的恩典,為我們行事為人的保護。我們是會有錯的,我們也會有軟弱的,但神的慈愛是不變的。甚至當我們得罪神時,就如大衛得罪神一樣,他已經落在必然的審判中時,他還是要選擇神的憐憫的;他不要落在人的手中,乃要落在神的手中,這就代表他要的是神的慈愛,即使神的公義已臨到時,他還是相信神是慈愛的。這就是我們的態度,也是我們作每一件事時,要學習的選擇。我們要選的,是神的恩典,是神的憐憫,是神的主動,而不是我們的主動也。一個真正的勇士,是把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中,而不是自己去建立自己,否則我們自己的建立,其實就是在毀滅我們自己的。
詩人後來因為神行了這事,他就仰望神的名,也要稱謝神,直到永遠(9)。那神行了何事呢?大衛知道多益的事嗎?可能還不知道,但他卻相信神所行的,必然是公義及慈愛的,必然是對的,也必然是可稱謝的。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信心,知道神所作的,必然是可稱頌的呢?我們是否順服神所作的一切事呢?一個完全及絕對的信心,就不怕任何臨到的環境了。因為我們有屬靈的眼睛,看得到神的手在背後,也知道我們落在神的手中,是最安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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