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7/22 mercredi 詩40
這一篇聖經的背景是甚麼呢?從整篇的結構來看,1-3節(到3上)主要是神以前在大衛身上的經歷,而12節才是大衛現在的狀況。到了13-17節,才是大衛的禱告及祈求,這是這一篇聖經的結構。因此,這個背景仍是在禍患或是加上罪惡的環繞中(12)。然而,當大衛遭遇難處時,他最先是想起以前神所曾作的類似事件(1-3),因而他先是讚美及感謝神(3);之後,他就想到神一般的作為(5),開始從神的角度去看自己,以及檢討與神的關係。他關心神所關心的,而不只是關心自己的事,他是先把神放首位的人。他先從神的角度去看自己的言行,覺得自己所行的,是合乎神的心意的(8)。而更重要的,是他發現神所行在他身上的奇事,是多得不可勝數的;神在人身上的計劃及意念,是多而豐富的(5)。因此,他對神就有信心,就不會懷疑目前他所發生的事,是出於偶然的了。
大衛可以從神過去類似的作為、以及一般的作為中,去思想神、去認識神,這是他生命豐富之原因。他是把心思意念放在神的身上的,他發生了一件事後,他是先回想以前神同樣的作為,他就接受了這件事。他也從神的角度,去看自己的言行,是否合乎神的心意;他關心神所關心的。他也了解神的心意,他知道神不喜歡祭物和禮物;燔祭和贖罪祭,非神所要(6)。神所要的,乃是人照他的旨意而行,是把神的律法藏在心裡,而不是放在外面而已(8)。大衛可以從神的作為中,了解到神的心,他知道宗教與信仰及生命的不一樣;他不會把信仰變成宗教,也不會把生命變成規條。這就是大衛觀察神的作為後,他所得到的結論;而他也行在他的生活中。
在舊約時代,一般人都只注重摩西的律法,因為那是要守的。而很少人注意到神的心意,以及神真正所需的是甚麼。惟有大衛他可以從一些條文、從神的作為中,了解到神真正所需要的是甚麼。因此,他是可以預表基督的,他是合神心意的人。舊約有兩個樣式,一個是摩西山上的樣式(出25:40),那是會帳的樣式,是要照著這樣式做的。另一個樣式,就是大衛的樣式,那是大衛建殿的樣式(代上28:19)。這兩個樣式,都是神親自指示的。摩西的樣式,是代表舊約的條例,就是律法的條文;而大衛的樣式,是代表新約的條例,是基督所給的恩典。
大衛因著了解神,因此,他是預表基督的。當他了解神不喜歡祭物及禮物,而喜歡人把自己獻上,喜歡人把律法放在心裡時(8);這樣的認知,正是神要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。神要基督把自己的身體獻上,完成了神的救恩;因此,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,就引用了這篇詩中的話語(6-8節),而向神說出基督的心意了(來10:5-7)。這就說明了一點,大衛確是按神的心意行的人,他明白神的心,他是代表活在舊約中的新約人物,他是關心神的事,他與神的關係是密切的。
大衛說:「看哪,我來了,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」(7)。這一句話,若用在耶穌身上,那當然是沒有問題的;因為所有經卷所記的事,都是指著基督而預言的。然而,為何大衛也可以如此說呢?他的事怎樣記載在經卷上呢?若大衛可以如此說,那代表他所作的,是行在神的道路中,是合乎聖經所記載的。若他這樣說,就代表他是照著經卷所說的去行事的人。他是合乎神心意的人,他以神的心為心,他留心神的道,而照著去行。因此,大衛所說的,就預表了基督,就可以被基督採用了。
這裡,我們看到的大衛,是在舊約中把宗教變回信仰的人。以色列人一般是把信仰變成宗教的,但大衛卻是把宗教變回信仰的人。他是了解舊約的條例,只是外表的意思,而真正神的心意,乃是要我們把律法放在人的心中(8);並且把公義在大會中宣傳(9),活出屬神的生命來。能夠在舊約的時代,看得到律法的功用,以及律法的真正目的的人,是很少的。大衛一定是得到了神的啟示,才可以如此的。這就是他所說:「祢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」之意(6)。神開通了他的耳朵,他就得到神的啟示了。
大衛為何可以如此了解神呢?從他遭遇到了苦難時,他第一個步驟不是馬上要把苦難解決,而是想到神過去的作為(1);之後又從神過去的作為中,進到神諸多的作為中(5);而從神諸多的作為中,看到了神的旨意。因為神已經開通他的耳朵(6),他就明白了。因為開通耳朵是代表會聽,而會聽的人,就可以得到啟示了。他不只是關心神所關心的,而且他也注意自己與神的關係,他先檢討自己,是否行在神的旨意中。他檢討自己,是否常常把神放在他的首位,把神的慈愛、誠實、以及公義,隨時在生活中表彰出來。這就是大衛在祈求之前,他所作的檢討。
這樣的禱告,目的不是放在他的苦難馬上得解決,乃是放在更了解神的旨意,更新與神的關係。他所著重的,乃是自己是否明白神的心意,是否自己已行了神所要他行的事。這就是藉著苦難,全面檢討自己與神的關係。若我們能在每一次苦難來臨時,都可以如大衛一樣的檢討與神的關係,那我們的靈命,也必然會不斷的增加的。
當大衛檢討了與神的關係後,他才開始他的祈求(11-17),而他祈求的開始,不是求神把苦難拿走,乃是先求神用祂的慈愛及誠實,常常與他同在(11)。這是大衛祈求的一個大原則,是我們禱告時要學習的。他不先求事情的解決,他是先求神的慈愛。神的慈愛若是出來,那只要是落在神的手中,一切都沒有問題了。這也是當大衛數點百姓後,神要他選三個災時,他所選的,是落在神的手(慈愛)中;這是他的智慧之處。因為他了解神的慈愛,他知道神自己會因祂的慈愛及信實,而保守我們(11)。因此,只要是神的慈愛,那就必然沒有關係,這就是他禱告的優先次序了。
12節提到他的罪,我們不知道這一次是他因罪而受苦呢,還是為義而受苦的。但處理的原則,都是一樣的。他這時說到他的罪是多的,那是一個對神敏感的人的看見,不一定真的如我們所想及所定義的犯了一大堆的罪的景象。當一個人與神親近時,當他與神愈親近時,他會發現他是一個嘴唇不潔的人、是該滅亡的人(賽6:5);也是罪人中的罪魁(提前1:15)。這不是說他們的罪比我們的罪多,乃是說他們與神的關係,比我們與神的關係更親密太多也。因此,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,與神作一個檢討時,我們才會發現,我們的罪是多的,我們是要求神赦免的。這就是大衛的光景。
當他求了神的慈愛,也看到了罪後,他就作了13-17節的祈求。這幾節的祈求,也是重寫在詩七十篇中。這是代表他一個對神的祈求,這個祈求,雖然表面是求神把難處拿走,其實他也是站在神的立場去祈求的。他不只是為了自己的益處,更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求的。因為有人對他說呵哈、呵哈(15),有人不尊耶和華為大(16),於是他是與神站在同一陣線中,而向神祈求的。他的己不是大的,乃是為神而祈求,而不是為己而祈求而已。這也是我們當學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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