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5/6 mercredi
創廿六
這一段是說到以撒的生活,他住在迦南之南。以撒的生活,似乎都與亞伯拉罕所遭遇的一樣,他也沒有太多的新事,似乎一切都已作成,他的特徵就是承受,就是把亞伯拉罕的一切福氣承受過來,這就是他的責任了。今天我們在基督裡,我們的責任是甚麼呢?就是把基督所有的一切豐富,都承受過來,就是一步一步的,把神已經給的福氣去得到,這就是以撒所預表的。
以撒承受了亞伯拉罕的一切福氣,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,他都自然地得到。這一章中,神兩次向他顯現及說話(2,24),指示他當行的道路,並且再次應許他,因著亞伯拉罕聽從神的話,遵守神的吩咐,和神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,神就把這些地都賜給以撒和他的後裔。神要加增他的後裔,像天上的星那樣多,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他的後裔,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他的後裔得福。這樣的應許,原來對亞伯拉罕說的,現在全都向著以撒說了。這第一是證明了神所說的話是必會應驗的,而以撒就是那個亞伯拉罕的後裔,他是惟一從撒拉生的,所以一切的福氣,全都給了他,沒有人與他相爭的。第二,這是說明以撒不必作甚麼,因為他的父親已經作了,他的父親聽從神的話,神就把一切都給了他父親了。而以撒就完全承受了神給他父親的一切。
因此,當神的工作在亞伯拉罕身上完成了,他因著亞伯拉罕的信,就稱他為義,就把神所應許的福給他。而當神把這福給亞伯拉罕時,以撒沒有作甚麼,他只要是亞伯拉罕的兒子,神就把給亞伯拉罕的福,全都給了以撒。以撒不必作甚麼,他只要肯承受就是了。因此,我們看到的以撒,只是承受神的福,他被動的接受神的福,而不必甚麼條件,只要接受即可。這也是新約的情形,我們只要信、就可以得到神在基督裡所要給我們的一切了。基督已經作成了一切的事,我們只要肯接受祂所作成的,那我們所得的恩典,就會不斷的增加。以撒不必作甚麼,他就可以得到神所賜給的恩典了。這就是以撒所預表的,是代表新約的信徒的福氣,是因著神願意給我們,而我們就可以白白得到的。
當我們願意走神的路時,神的恩典就會愈來愈多,以撒最先是遭遇饑荒(1),但神要他不要下埃及去,因為神的恩典,比這饑荒更大。當我們遇到苦難及困難時,我們不要忘記的,是神同時會加給我們恩典的。此外我們也應知道,即使我們是行在神的路中時,我們也會遇到難處的。難處並不可怕,因為神若容許難處的臨到,祂也必會把神的同在、祂的恩典同時給我們的。我們只要靠著神的恩典,在難處中不但不會受損,而且還因著難處的臨到,以及神的同在,我們的生命會更加成熟。因此,我們遇到難處時,不是逃走,乃是迎接它,但同時一定要有神的同在,如此苦難就是益處,就會使我們的生命更成長了。
以撒所遭遇的,似乎亞伯拉罕也都遭遇了。這裡所描述的,似曾相識,原來亞伯拉罕也曾遭遇過的。例如饑荒、例如說自己的妻子是妹子(其實以撒的妻子,不是他的妹子,是他的姪女)。又例如與亞比米勒的相交,例如挖井,與亞比米勒立約等等,這都是亞伯拉罕的翻版。為何會是翻版呢?這似乎代表以撒的角色,就是承受,他承受了亞伯拉罕的一切,連他所遭遇的環境,也都承受了。他接受了亞伯拉罕的福,接受了神的恩典,而亞伯拉罕所遭遇的環境,他也接受了,這表示他不必自己主動,完全接受神所給的一切就是了。
今天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一切的環境,我們所遭遇的,都是神所要給的,而我們只應有一個態度,就是承受神所給的一切。因為一切都不是由我們定奪的,乃是神所安排的。若神安排了一切的環境給我們,我們就順服地行在其中。我們不必論那環境是甚麼,只需要在任何環境中,有神的同在就夠了。因此,環境是一樣的,沒有太多的變化,然而不必計較環境是甚麼,只需知道在這環境中,是否有神的同在,那才是最重要的。
在這一章中,以撒所作的事似乎只有挖井及築壇(25);挖井代表進深、代表與神相通、代表屬靈的得著、代表活水的湧流。他得了神所賜的福,是透過亞伯拉罕而給他的。然而他自己也要進深,不斷的與神相交,不斷的挖井,不斷的進深。因為屬靈的生命,是愈來愈豐富的,是永無止境的。神給我們的恩典,一方面我們承受了一切在基督裡已作成的;但另一方面,我們也要自己不斷的進深,不斷的努力,不斷的挖井,不斷的追求,我們才可以承受一切從基督來的豐富的。以撒雖然承受了亞伯拉罕的一切福,但卻不能承受亞伯拉罕所挖的井(18)。這代表福是有了,福是可以承受了;然而,挖井卻不能承受,是要自己挖的。屬靈的福已經在這裡了,但我們是要自己與神相交、自己追求、自己不斷的挖井、不斷的得到活水的泉源,這才可以源源不斷的得福的。
同時,當我們要追求屬靈的福時,屬世的人是會成為我們的相爭(20-21),成為我們的敵人的。我們必須勝過屬世的攪擾,不理世上的干涉,而不斷的追求,不斷的挖井、進深,然後到了後來,才會成功的。這就是以撒到了第三口井時,他們就不再為這井爭競了,他就到了寬闊之處了(22)。屬靈的生命也是這樣,當我們在起初之時,人是看不過眼,人是認為你是異類的,但到了後來,他們就愈來愈接受你,就會主動來與你和好的了。以撒不只在得到第三口井時,不再有人與之相爭了,當亞比米勒主動來找他時,他的僕人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,他們得了水了(32),這是第四口井,也就是25節的那口井。這口井由於是亞比米勒立約時得的,就代表可以供應別人了。因此,第一、二口井給人佔了,他不灰心,繼續追求神,到了第三口井時,他就得到水,可以供應自己。而再繼續下去時,他又得了第四口井,更可以供應別人了。
這就是亞比米勒的情形,他最先是客氣地把以撒「趕走」的(16)。然而,後來當他們看到了神所賜給他的福時,他又來與之立約(27-28)。今天我們也是如此,我們活在這世界,是這世界不配有的人(來11:38),因為我們的生活目標及原則,是與世界不同的。然而,當我們把神同在的見證活出來時,別人就會羨慕,就會主動來親近我們的。這就是我們在世上的工作,要不斷的挖井的原因。除此以外,以撒也有築壇,築壇是感恩,是感謝神所給的一切。一個基督徒,若能存感恩的心,那他才會不斷得到神的恩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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