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

晨更分享:代下八



2014/11/1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samedi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代下八
這一章所說的,似乎比較多的,是有關所羅門的一般事務,就是說到他建造他所治理他的國家的事。而其中有關屬靈的事務,也有談到一些聖殿的服事及獻祭的事。一般而言,一個屬靈的人,一個倚靠神的君王,他所作的,就都是屬神的。他的一般事務,若是出於屬靈的生命,出於順服神而出來的作為,那就全都是為神而作的。因此,代下中記載所羅門所作的事,除了以建造聖殿為主外,也說到所羅門的武功、他的一般事務。一個人之生活的全部,都可以用來為神而作見證,因為我們是整體的,不能把屬靈的及屬世的分割的。

若一個基督徒,他的生活是以屬靈的生命所活出來的,那他所做的,無論是所謂屬靈的,或是屬世的事務,就全都是屬神的。他是以基督的生命,在不同的地方、不同的環境,把基督生命應有的生活活出來。在教會中,他是活出教會中所該有生活;而在社會中,他也活出在社會中該有的生活表現,並成為社會的明燈及見證。因為他的生命是一個,也是屬神的,於是他所活出的生活,無論在任何地方,都是沒有分割的,也都是屬神的。

今天基督徒為何會在世界是一個樣子,而在教會中又是另一個樣子呢?主要的是因他不是以神的生命為生活的基礎,而是以環境的改變為基礎。若一個人看到不同的環境,他就有不同的生活,那表示他的首位是環境,而不是屬神的生命了。我們若以環境來主導我們的生活,在社會中,因著看到在世界上的潮流是這樣的,我們就照著世界的潮流而活;而在教會中,因著看到教會的氣氛又是不同的,我們就照著教會的「風氣」而活。於是這就是以環境及外面的文化、潮流、風氣為主,這就是讓我們裡面的生命,適應外面的潮流及環境,這樣的人,就是一個屬靈及屬世分割的人了。一個真正的基督徒,不是以外面的環境為我們生活的基礎的,乃是以我們裡面的生命為基礎,而活出基督生命的香氣來的。

若我們裡面的生命是豐富的,我們就不受外面環境的影響,我們所活著的,就是以我們裡面生命的本質而活。外面的潮流是怎樣,文化是如何,都不能影響我們裡面的生命。因為我們的生命中,是應充滿神的話,是以神的話為我們生活的準則的。我們所依循的,不是外面的文化,乃是裡面的真理,是神的話語所帶出來的真理標準。而這個標準,是可以在不同的文化、社會中,活得出真理來的。因此,所羅門既有屬靈的事奉,也有屬世的服事,他的所有生活,都是為了榮耀神而活的;也都可以成為美好的見證的。

這一章所說的,一是說到所羅門國家的版圖,他所攻取的地方,以及建造的地方,表明他的國土是大的。原來他除了建造屬靈的殿外,他還建造了自己的王宮(1),以及建造了不少的城堡,以鞏固他的國家(4-6)。這些建造,以及國家的鞏固,其實可以看得到兩方面,一是神與他同在,賜給他一切夠用的恩典。二是看得到一個與神同在的王,他就有神的智慧、能力,去完成不只屬靈的事務,也可以完成屬世的事務。

屬靈與屬世是相連的,一個人若只在教會中熱心,而在社會中的事業,卻是一塌糊塗的,那他在教會中的見證,也一定大打折扣的。然而,若一個人在教會的事奉,以及在社會中的事業,都是成功的,那這個人的見證,就更是令人信服的。而惟有一個以神的生命活出所有生活的人,他才可以不只在教會中成功,而且在社會中也是成功的。這些成功,就是表明是神的恩典的同在,也說明神的生命,活在教會及社會中,都是成功的。

有時基督徒會認為,神的生命及真理,真可以適合用於社會中而仍可以活嗎?因為社會中充滿了罪惡,也充滿了賄賂、不公義等事;我們若是堅持不作惡事,還可以活嗎?然而,神的真理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,只要我們有信心,就像但以理一樣,在最惡劣的環境中,還是可以把神的見證及神跡擺出來,活出與這個世界不同的生活,見證神的榮耀的。

所羅門知道不能將法老的女兒,住在大衛城中,而是把她遷居在所羅門所建的宮中(11)。這一方面是他有屬靈的感覺,知道外邦人與神的殿是不能相混的;但另一方面,他既知如此,又何必要與外邦人結親呢!若他沒有與外邦人結親的問題,也就不會產生可否住在大衛城的問題了。而當他不聽神的吩咐,而與外邦人結親時,他所產生的麻煩及不方便,也就出來了。雖然事後作了所謂亡羊補牢的工作,但似乎這個牢是不易補的。因為不只是這個小的麻煩而已,更因著這些外邦人所拜的偶像,日後還會引誘所羅門離棄敬拜真神,這是更大的問題。

他娶了外邦的妻子,雖然把之遷入自己所作的宮中,但問題不會因而解決,基本的問題,是我們要照神的心意行事,如此就沒有副作用了。然而人為了方便,也為了建立外交關係,與鄰國結親是君王常有的事;但這是為了一個利益,而會失去更多屬靈利益的,其實是划不來的。我們切不可為了某一個屬世的利益,而犧牲了屬靈的利益,這是最愚蠢的。

16節提到所羅門所辦的事,就是建造耶和華殿的事,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,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就是全都順利。這一句話,似乎是插進來的。因為其實聖殿的建造,在前幾章就已完畢了。而在這裡又提到聖殿的建造,是順利的,這是甚麼意思呢?當這一章大都提到一般的生活時,但又有提到聖殿的事奉,是按著大衛所吩咐的去作(14),也提到獻祭的事(12-13)。這就代表我們的屬靈生活,與屬世的事奉是連在一起的;其次是代表我們屬世的事奉,是建立在屬靈的事奉上的;也代表一切我們所作的,若是出於神的旨意,就都可以成為見證。

當聖殿建造完成時,就帶動了神的恩典,神的恩典就賜福給所羅門,就讓他在屬世的事上,也都凡事順利。當我們以神的事為念時,神也會關心我們的事的。當所羅門把神的殿放在首位時,神也會顧念所羅門地上的國的;這就是神的律。而在這裡提到聖殿的全然建造完畢,就是說明因著神的殿的完成,神的賜福就臨到所羅門,這是他其他建造成功之因。而在這一章中他所作的,表面雖似是一般的建造,但所擺出的見證,也就與建造聖殿的見證是一樣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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