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8/7 mercredi 賽54:11-17
這一段說到神自己的作為,神保護錫安,神眷顧祂自己的選民。然而除了神的保守外,其實也加上人的責任。神作了一切,但人也必須行在神的道中,如此才真能得到神的保守及看顧。這裡描寫神全然的看顧,祂安慰祂的選民,祂以彩色安置錫安的石頭,以藍寶石立定其根基,祂使驚嚇不臨到他們,也使攻擊他們的眾仇敵仆倒失敗,也使在審判時興起用舌頭攻擊他們的,必被定為有罪。這些的保守,我們可以稱為生活之福,是神在生活上所給的恩典,這是神的作為,祂明顯地保護祂的子民,也使他們得到極大的福氣,這是神所作的。
然而,除了物質上的賜給、生活之福之外,更重要的是神賜給他們屬靈的益處,就是生命之福。這包括至少有兩樣:第一就是耶和華的教訓,就是神的話語,神的律例;第二就是神所給他們的公義及義(14,17),而這些是屬靈的品格,是促使他們可以得到屬世之福的原因。今天我們都想得到神的福,然而很多時候,我們想要得到的福,只是屬世的福,只是我們看得見的福。這些福都不是永恆的,都只是暫時的;同時,若只有屬世的福,而沒有屬靈的福,那不是真正的福。我們所求的,應是屬靈的福,因為有了屬靈的福,我們才會有屬世之福;同時,當我們有了屬靈的福時,屬世之福就自然會來到。屬世之福是不必求的,因為耶穌說:我們要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們了。若我們求屬靈之事在先,那其他東西,就不必求了,因為神也必賜給我們了。因此,這裡所說的生活之福,是因為他們得到了神的義、神的話語後,而自然得到的福,是神的恩典加給他們的。
神有何條件要給人這些福呢?第一是神的愛,是祂主動要給人的。只要有人合乎得福的條件,祂就無條件地給人諸般的福氣。那到底是有條件,還是無條件呢?我們的條件,是肯來到神的面前,是肯走神的路。然而,這條件不是因為我們的義,不是因為我們的好,乃是因為神的義、神的愛而來的。因此,這雖然看似是條件,其實卻不是我們的條件,乃是神的恩典。其實神所給的,都是白白的;所謂白白的,就是不必價錢,不必有對等的價值,只要肯來買,就不必有錢也可以來,而且是必定買得到的(55:1)。這是因著神的愛,我們才能有此些福分的。
第二是神的約,是因著祂所立的約,祂就必須遵守,因為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,祂也是信實的神,祂不能背乎自己。神所立的約,不是雙方面要付代價的約,乃是單方面的恩典。神知道人的罪是大的,人也常會得罪神及離棄神,因此,神為了不使祂的公義駕御一切,凌駕於祂的慈愛之上,因此祂就用約限定自己,用約規定自己一定要以慈愛來對付祂的選民,以及世上悖逆的人。因著祂的約,祂就差派祂的獨生子來到世上,而完成了祂的救贖工作了。若沒有基督的犧牲,神的愛及神的約就無法完成,因此,基督的工作,是神施恩的基礎,是最重要的一環,是不能缺少的。
當一個人行在神的道中時,其實他是一無懼怕的,他必遠離欺壓,不至害怕;他也必遠離驚嚇(14),且得大享平安(13)。其實屬靈的平安、屬靈的福氣,是與屬世的福氣有關的。若我們能多花時間,追求屬靈的福,那是我們的聰明,那是我們的智慧。因為當我們花時間追求屬靈的事物時,我們不只得到屬靈的福,而且還會附加屬世的福的。這就是買一送一,先付代價去得屬靈的福,然而當我們得到屬靈的福氣,神就附加屬世之福,作為我們的贈品也。
可惜的是很多人不懂得這個原則,很多人仍然花時間去追求那不是永恆的屬世之福,而當人們如此追求時,他們得到的,只是暫時的福,而失去那屬靈之福。而當這暫時的屬世之福過去後,他們就一無所有。因此,追求屬靈之福的,是兩樣都有,甚至樣樣都有;而追求屬世之福的,卻是一無所有,樣樣都失去了,聰明的我們,是否願意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呢?
因此,在這一段中,我們所看見的,一是屬世之福,二是屬靈之福。屬世之福就是他們的平安,他們的不敗,他們的沒有驚嚇等;而屬靈之福,卻是隱藏在其中的,就是耶和華的教訓,以及神所給的義。有神的話語是有福的,能行出神的話語,則更是福中之福。我們不只有神的話語,知道神的話語,而且能把之行出來,這才是我們的福氣。這裡的以色列人,不只有神的教訓、神的話語,而且有公義、有神的義(14,17)。一個公義的人,他是行在神的道路中的人,而一個義的人,他就是有神的生命的人。義是指神生命的特性、生命的內容,是內在的;而公義是指我們對事、對人的處理方式,是外在的表現。一個是生命的內涵,另一個是生活的表現,若我們能有這兩樣,那我們就必可以蒙神的賜福,就必得到屬世的福氣了。因此,屬世的福氣,是從屬靈的福氣而來的。若一個人沒有屬靈的福氣,他就必沒有屬世的真福的。只有屬靈的福氣,能帶出屬世的真福出來。因此,我們所追求的,就不應只是屬世的福氣了,而更應是屬靈的福氣,這才是我們追求的真正目標。
當神插手管理我們的生活時,一切就都變成順暢了。我們有常讓神參與我們生活上一切所遭遇的嗎?只要有神,一切就都是益處,只要神參與我們的生活,神跡就可以出來了。要有神的參與,除了神的主動作,我們也可以主動邀請神進入我們的生活中。很多時我們的生活圈中,是沒有神的參與的。大都數時間,我們都只是把神關在門外,都只是自己作主,自己處理一切的事。我們覺得不必麻煩神來處理,只當我們覺得難以處理、難以決定時,我們才會想到要禱告求神幫助的。我們是否可以在平時的生活中,就習慣把神請進來,使神可以與我們相交,可以一同應付我們的生活,如此我們在生活上必得到更多的福,這是基督徒應要作的事,是不能忽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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