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可十:17-31


2013/3/1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可十:17-31

這裡有一個少年人,他是一個官(參路1818),他有很多的優點,第一他是年輕的,因此,前途是光明,他的歲月是豐富的。第二,他也有地位,因為他是當官的。第三,他有錢(22),這也可能是與他的地位有關吧;因為有地位的人,想得財是比較容易的。第四,他有道德,他至少有一個守律法的心;而且,他還認為他自己是作得不錯的(20)。第五,他謙卑地來到耶穌面前,而且是跪著的(17)。這代表他也對耶穌有相當的認識,因為一個當官的人,要別人向他跪拜容易;要自己向一個普通平民下跪,那是不可能的。若他不是對耶穌有詳細的考察過,知道祂是良善的老師,知道祂所行的,比自己所行的更高超時,他是不會如此做的。若他當了官,還可以如此謙卑,那其實也是一種很好的行為。然而,他只是缺少一件,他就不能得救了(21)。缺少了一件,就是缺少了全部;若我們不注意這一件最重要的,那我們即使作了其他的所有,也是沒有用的。

那這缺少的一件是甚麼呢?就是要捨去世上的一切,為要得著基督,也就是要跟隨主(21)。原來這少年官所走的路,全都是「得」的路;他不肯捨,於是他就不能有真正的得了。他以為他在世上一直要得,他就可以得到了。但耶穌所指出的路,卻不是得的路,乃是捨的路。他要在世上得名譽、得地位、得金錢、得道德、得宗教的獎賞;然而,他不知道得是從捨而來的。真正的得、永恆的得,乃是先捨而後得;真正的得,不是從得而得,乃是從捨而得。

世人所走的路,都是得的路,他們以道德、以金錢、以世上的地位等為重;以為得到了這些,都可以富足。然而,這少年官是富足了、但他滿足嗎?不是的,他若是滿足,就不會來找耶穌了。他雖然得到了這麼多,但他還是不認為自己可以得到永生的,因為他的內心,仍是有虛空的感覺也。世上的一切,不是能滿足我們的心的東西;能夠滿足人的心的,只有耶穌。而當我們的心填滿了世上的財物時,我們就沒有空位,讓耶穌進來,於是我們的心就不能滿足了。

這少年官有不滿足感,因為他所追求的世上的財物等,不是他得滿足的真正答案。真正得到滿足的答案,是耶穌自己,而不是世上的任何事物。他來到了耶穌面前,他知道要找耶穌,然而,他卻還是因著不肯放棄他的道路,不肯放棄他追求的一切,他就不能得到耶穌了。他與耶穌擦身而過,更是與永生擦身而過;他失去了他想追求的永生(17),因為他所走的路錯了,他所追求的方向也是錯了。他要把得的路,改變為捨的路,如此他才真可以得著永生,他才可以得救的。

少年官一直追求道德,而他對耶穌的認識,也是從世界上道德的眼光去看耶穌的。然而,他看得出耶穌外面的良善,但卻看不出祂裡面的神性(18)。祂以為耶穌也與他一樣,是走「得」的道路;是用修行的方法,去達到良善的。然而,耶穌卻說出良善的原因,不是因為行出良善的事的人,就是良善的;反之,因著他是一個良善的人,這人自然會行出良善的事。也就是說,耶穌的良善,是由於祂是神,祂是有神的生命,而神的生命是良善的。一個有良善生命的人,他不必裝出良善,他自然就是良善。一個有神生命的人,他不必努力去做好人,他本身的生命活出來,就是好人。

少年官所追求的,是外面的善,不是裡面的善;而耶穌所有的,是裡面的善,而因著裡面的善,祂所作的,就都是善。這是自然的,是不必用氣力而成的,因為有甚麼的生命,就作出甚麼的表現來。少年人追求的東西,不能改變他的生命,只是在他舊有的生命中,增加了一些必朽壞的東西而已;但對他屬靈的生命,是沒有幫助的。耶穌所指出的道路,是一條得生命的道路,而不是得屬世物質的道路。得生命的道路,是捨的道路,是捨去世上的東西,為要得屬靈的生命的道路。得的道路是人間的道路,因著得世上的物,反而會失去生命;捨的道路,是捨去世上的事物,而得著屬靈的生命。少年官不肯改變他的道路,他就不能得到真正的生命了。

少年官所有的生命,只是外表的豐富,但裡面卻是貧乏的;他得到了這麼多,但卻還是失去了最寶貴的生命,因為他不願意走捨的道路也。捨的道路,表面上是失去了所有的一切(28),但因著他的撇下,是為了跟從耶穌,那他的捨去,到了後來,反而不是捨去,而是得到。當人為主和為福音,而撇下房屋、弟兄、姐妹、父母、兒女、田地時(29),他似乎是失去了這一切。然而,耶穌卻說,他在今世就可以得回百倍的這些一切(30)。原來真正的得,是從捨而來的;你撇下甚麼,你才可以真正得到甚麼。你若不肯撇下,這些表面是你的,但卻不是你的。若我們肯撇下,我們才真能得著,因為得是從捨而來的;真正的得,是先捨而後得,這是我們要認識的。

不只在物質上,真正的得是先捨而得,而且當我們走捨的道路,為了追求耶穌時,我們更會得著永恆的生命(30),而這永恆的生命,就一定是從捨而來的。若我們走捨的道路,我們是愈走愈豐富的;但若我們走得的道路,我們卻是愈走愈貧乏的。得的道路,是以為在前,卻是在後的;而捨的道路,是以為在後,卻是在前的(31)。我們要明白屬靈的原則及屬世的原則是不同的,若不是捨的道路,就不是屬靈的道路。少年官以為他得著了道德,但一個不肯捨的人,原來也是一個不能守律法的人。他雖然說自己從小就都遵守了,然而,一個不肯放、不肯給的人,他緊緊的把錢財抓住,他怎能遵守完全的律法呢?他所守的,也不過只是表面的條例而已,他是沒有真正愛人的心的,因為他走的路,不是捨的路,而是得的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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