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2/20
mercredi 可二13-22
這裡的兩段故事,都與法利賽人有關。法利賽人是嚴守舊約法律的人,他們守律法本是好的;但守律法到了後來,卻沒有人性,卻只守律法的條文,而忽略了律法的本意,到了最後,還把要成全律法的基督殺死,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問題了。還有,他們因守律法,而自以為義,也看低所有不嚴守律法,或是不跟著他們的想法,去守律法的人。他們以他們的律法為神,而不以神為神、不以真神的旨意為重。他們以守律法為得救及自高的條件,於是律法就成為他們的神,律法就成為他們的護身符。有了律法,他們就不要神了;有了律法,他們就夠了。他們的守律法,就成為他們的財產,並以此為誇口、以此為傲。
他們因著律法的持守,就覺得自己是聖潔的。由於覺得自己是聖潔的,他們就與罪人隔絕,而不是與罪隔絕。一個聖潔的人,應是與罪隔絕,但卻不會與罪人隔絕。一個有愛心及憐憫的人,他是對罪人憂愁,而且會對罪人伸出緩手,而不是拒絕罪人,把罪人視為垃圾的。然而,法利賽人因著守律法,而輕看稅吏及罪人;他們的聖潔,不是從生命出來的,乃是從律法的條文出來的。生命的聖潔,是憐憫人的,是能夠使罪人悔改的;然而條文的聖潔,卻攔阻耶穌使罪人悔改。他們的聖潔,不只沒有影響罪人,使罪人羡慕及悔改;反而攔阻別人得救。宗教的義,是貶低別人,使人望塵莫及,使人不能得救的。
耶穌的義,是生命的義,是帶有憐憫、恩慈及謙卑的。祂可以親近罪人,祂可以自然就吸引罪人,使罪人羡慕這美好的生命,而來就近祂。一個有生命的人,是自然能吸引人的。其實傳福音的成功與否,與這人的生命的吸引力有很大的關係。若我們每一個基督徒,都能有美好的見證,都能有吸引人的生命,那人自然就會跟,就如利未一聽到耶穌的呼召後,就馬上跟隨祂一樣。今天我們的福音傳得艱難,其中一個原因,就是沒有太多美好出死入生的見證。因著沒有這樣的見證,我們傳福音時,人們不覺得重要,人們不覺得寶貴,願意聽的人自然就會少,這就做成傳福音的困難了。而有時我們的條文,我們的律法,也會成為攔阻人信主的很大阻礙,就如法利賽人之對稅吏,就很難使他們有機會接觸福音,而只有令他們自卑,而得不到福音的好處了。
然而耶穌是謙卑的,祂可以看到有需要的人,也可以看到卑微的罪人。祂來了,是要找有病的人,而不是找那些不覺得自己有病,而自以為康健的人。耶穌這裡說的康健的人,至少有兩個意義,一是真正康健的人,那這種人確是不需要醫生。然而世上沒有真正康健的人,因此,其實每一個人都需要醫生的。第二,那是代表有病但卻不知道自己是有病的人。這種人是無知的人,是不知道自己的病,是假健康的人。這種人最難了,因為自以為無病、自以為得救,看得到別人眼中的刺,但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。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光景,他們是有病的,而且是病入高肓,但卻不知道自己的病,因此就很難得到救恩了。
耶穌的看見(14),與法利賽人的看見(16)是不同的。耶穌的看見,不只是看到這個人的外貌,而且是看到這個人的內心。祂看到了利未的渴慕,祂也看到了他的願意悔改;祂知道人心的乾澀,是需要救恩的。然而,法利賽人只看到了這人的罪,他們沒法讓這人不犯罪,沒法讓這人脫離罪惡的捆綁。律法只是定人的罪,但卻不能救人脫離罪;法利賽人已把這些稅吏及罪人定了罪、審判了他們了,因此,他們就沒法去拯救這些罪人了。而耶穌是看到了他們的罪,而把他們從罪坑中挽回來,這是不同的。
當一個稅吏悔改時,他的悔改還影響了他的同伴,還帶了其他的人來到耶穌面前。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我們的同行,但我們是否可以也把他們帶到耶穌面前呢?耶穌只呼召利未一人跟從祂,但利未卻把一些他的同事,帶到耶穌面前,讓他們可以認識耶穌而得著救恩。我們得到神的恩典後,是否也可以把這恩典分給眾人呢?
耶穌論到禁食的問題,耶穌不是反對禁食,乃是告知禁食的意義。法利賽人及約翰的門徒都在禁食,但禁食的目的是甚麼呢?不是只有條文的吩咐而已,乃是有其目的的。禁食的目的,乃是要更多親近神,更多了解神的心意,更多得著基督。因此,禁食不是為了自己的自義,乃是為了更多的得著神的義。禁食的人,應是謙卑的人,應是可以得著神的生命,而得到神的義的人。然而法利賽人的禁食,卻是愈禁食就愈多得人的義。因為他們不知道禁食的目的,乃是為了得著基督,乃是與神親近。他們不知道得著耶穌,乃是禁食的目的。而耶穌就把這目的告知他們,讓他們知道,耶穌就是那新郎,耶穌就是禁食的人所要得著的。而當耶穌在的時候,他們不必禁食,因為只要好好從耶穌身上,就可以學得生命的謙卑,就可以得生命了。
耶穌來了,是告知一條成全舊約的律法的路,這路就是耶穌自己,是耶穌這個人,而不是律法的條文。惟有得著耶穌這個人,我們才有機會成全律法,我們才可以滿足律法的要求。然而,法利賽人仍然持守那舊的皮袋(22),而不願意以新的態度,去面對新的生命。一個沒有神的生命的人,只靠自己的努力,是不能完成律法的要求的。因此,耶穌要他們有一個新的思維,去迎接新的生命;否則,若他們不要脫去舊人,就永不能穿得上新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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