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

晨更分享:弗三:12-21


2012/9/19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mercredi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弗三12-21

這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中第二次的禱告,第一次是在第一章,而第二次是第三章。這兩次的禱告,起因都是因為保羅看到了天上的事,看到了神的豐富及偉大後,而自然從心中發出來的禱告。他不是因著看到了人的需要,而作出了禱告,乃是看到了天上的豐富,神的榮耀而自然出來的禱告。這樣的禱告,就與我們平時的禱告很不一樣。我們一般是因著看到了地上自己的需要,而發出來的禱告,因此,我們禱告的內容,也大多停留在地上的內容,也都只是看到地上的需要,而沒有看到天上的豐富,天上的需要的。

保羅這個禱告,不只是祈求,也包括了感謝及讚美。他的禱告是看到了天上時,自然發出的。也就是說,若我們的眼睛多看天上,我們自然就會發出這樣感恩的禱告;而這樣的禱告,與我們一般只為地上芝麻綠豆的小事的禱告,是大不相同的。從天上出發,就有天上的禱告;從地上出發,就有地上的禱告。我們盼望我們的禱告,可以提升到天上的層次,可以把地上的需要,帶到天上去看,把地上的眼光,學習用天上的眼光來看,如此我們才會有更合乎神心意的禱告。

當我們注目在天上時,我們的眼界就完全不一樣,這時我們所看的,乃是神的豐富,乃是神的愛,那地上的苦難,就不算甚麼了。我們反而覺得,保羅為何在這裡要提這個患難呢(13)?因為當我們看到天上的事時,我們看到了神偉大的計劃時,地上的一切,再不能吸引我們的眼光了,而這時,我們也不會再在乎地上的患難了,因為這些苦難,是可以成為我們得榮耀的助手。因此,有一點很重要的,就是我們要學習常常看到天上的計劃,看到天上的榮耀,看到天上的事情。要從天上出發,要從天上看地上,若我們能有這習慣,當我們碰到事情時,我們回到天上去,由天上的眼光來看地上的事,不由我們狹窄的眼光,去看地上的事,那我們的角度就看得更廣,就會更能掌握神的旨意,而行在其中的。同時,若我們的眼光能放在天上時,則我們對地上的小事,甚至是患難,都不再覺得可怕,反而覺得它們是為我們成就榮耀的見證了。

看到了天上的榮耀後,保羅又為眾聖徒禱告了,他的禱告,其實包括了感謝,也包括了祈求。然而,他所求的,不是地上的福,乃是天上的福。他不為地上的小事祈求,乃為天上的大事祈求。他所要的,乃是裡面的人的長進(16節原文),而不是外面的人的舒服。他所求的,乃是基督的愛,以及信徒的信心,都可以更多更豐富的增長;而最後的目的,乃是神的充滿(19)

看到了保羅的禱告,再比較我們一般的禱告,我們真覺得我們的禱告,就像小孩子的禱告一樣。小孩子向父母要東西時,都只是想到自己的需要,而沒有顧到父母的感覺、父母的需要的。小孩子是不會為別人著想的,只懂得一味的要而已。我們的禱告呢?若我們只站在自己需要的立場上,而不站在神的需要,以及神的榮耀彰顯的立場上去求(21),那我們的禱告,就只是小孩子的禱告而已。當然,小孩子的禱告,還是禱告,而他的父親也會可能聽他的禱告而答應的;但我們若要裡面的人成長起來時,我們的禱告,就不是只為自己,乃是凡事想到神的榮耀,凡事想到神的需要,而不只是想到自己的需要而已了。

保羅在這裡的禱告,其實不只是想到父神的需要,也有想到人的需要;他是兩者兼顧的。雖然如此,他這裡想到人的需要,是用一個更高的眼光去看的。他不是從地上的需要來看,也不是從屬世的需要來看,乃是從屬靈的真實需要來禱告的。今天我們在禱告時,真的有懂得我們實際需要是甚麼嗎?我們只看到我們的肉體的需要,而很少想到我們的靈裡需要。豈不知當我們的靈裡需要滿足時,我們肉體的需要,也自然會解決的。就好像患難來了,保羅不當它是一回事,而且把之作為得榮耀的器皿呢!為何會這樣呢?因為他是從天上看事,他看到的是屬靈的益處,而不是屬世的益處。他所顧念的,是屬靈的事,而不是屬肉體的事。他的肉體可以不一定要舒服,但卻要得到屬靈的益處,常以屬靈的益處為念,這就會懂得如此正確的禱告的了。

例如苦難來了,我們在苦難中有甚麼需要呢?第一,我們有肉體的需要,就是希望不要痛苦,就是希望苦難快快離開;這是人之常情。然而,我們除了肉體的需要外,還有第二個需要,就是屬靈的需要。屬靈的需要,乃是要我們在苦難中有勝過苦難的能力,有神的同在,有神同在的喜樂,有神的恩典,並且能因著苦難,使我們的生命更成熟,使神的名更彰顯。這第二個需要,我們常有在苦難時向神祈求嗎?我們大多只是求神把苦難趕快去掉,把疾病趕快醫好而已;很少會為這苦難的屬靈需要而禱告的。這就是我們的問題,常只是從地上出發,不顧天上;常只是顧到屬世的益處及需要,而少求屬靈的益處的。我們能不能把我們的禱告提升,使我們的禱告更蒙神的喜悅呢?

保羅的禱告,也教導我們一個禱告的功課,乃是有互動的信心。信心就使基督住在我們心裡(17),信心能產生愛心(17);而當我們有了這產生信心的愛心後,我們又可以再明白基督的愛(18),而明白了這愛後,就可以得到神的充滿(19)。原來這是一步一步的,從信而進入愛,從愛而更得到愛,而得到更多的愛時,就又得到神的充滿;而這個充滿,又與神的愛有關,因為神就是愛。原來保羅所要的,乃是神的充滿,乃是神的愛,而當我們如此做時,神在我們身上(在教會中),也在基督耶穌裡,就得著榮耀了(21)。也就是說,當我們屬靈有所進步時,神又得到榮耀,而我們又得到益處了。因此,我們是否可以把眼目放在屬靈的需要上,也把眼目放在神的需要上呢?如此不只自己得益,也使神得榮耀。

此外,這個禱告的屬靈益處,似乎是從我們的信開始(17),而一步一步進入愛、進入神的充滿的。那信心到底是甚麼呢?信心是神所賜的,還是我們自己的呢?弗二8說恩典及信心都不是出於自己的,乃是神所賜的。因此,信心也應是從神而來的;然而,信心雖然是從神而來,卻不代表我們可以坐著不動,而只是讓神把信心給我們而已。我們更是與神互動,而讓信心一同在神的恩典中增長。這就是說,當我們得到神所賜的信心後,我們就要用神所賜的這信心,與神互動,不斷的藉著信,而與神相交,順服神,而使我們的信心不斷的增長,也使神可以參與我們的生活,讓這個從神而來的信心,不斷的產生屬靈的效果,這才是信心的用處。因此,信心一方面是從神來的,一方面也是我們自己要使用之,讓神把這個信心,不斷使之成長的。

(20-21)這是保羅禱告後的確信。他禱告後,就相信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,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了。這是禱告後的信心,他知道每一次的禱告,只要是從天上發起的,都一定有果效的。神一定會作工,使我們屬靈得益的。神不一定都照著我們所求的答應我們,但卻一定對我們所求的有回應;而且這回應,是為了我們屬靈的益處;也為到神的榮耀(21)的。這是我們應有的信心。

甚麼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呢?這至少有兩個意義,第一是神知道我們真正需要的,因此,祂雖然不一定照我們所求的給我們,但祂所給的,還比我們所求的更好,也對我們更有益處。例如我們求餅,但神反而給我們聖靈,就是如此。第二,保羅在這禱告中,沒有為衣食住行而禱告,他只為屬靈的需要而禱告。然而,他雖然沒有為衣食而禱告,但神卻也把他肉體所需要的加給他了。這就是耶穌所說的,你們要先求神的國、神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(太六33)。這些東西就是衣食住行的東西,這些東西是不用求,神也會加給我們的。因此,當我們只求屬靈的事時,神就把我們所沒有求的屬世的需要,也加給我們了。這就是神給我們的,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