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6/19 mardi 王下十六
這一章說到南國的王亞哈斯的事跡。他登基的時候,年二十歲,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。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,及照著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,使他的兒子經火;又在邱壇上、山岡上、各青翠樹下、獻祭燒香。這些都是耶和華所不喜悅的,而他卻把北國、外邦人等所行的事,都搬到耶路撒冷來行。也因為如此,耶和華就使亞蘭王利汛,和以色列王利瑪的兒子比加,上來攻打耶路撒冷,一方面懲罰他,另一方面,也讓他有機會可以學習在苦難中回轉、倚靠神。神也藉著以賽亞的話語提醒他,要他向神求兆頭(賽七)。然而,亞哈斯卻沒有信心,他沒有向神求恩典,而是轉向亞述求幫助(7-9)。雖然亞述王應允了他,也的確把亞蘭攻陷了,也把以色列部分的人,擄到亞述去(十五:29),解了他的圍。然而,當他上去大馬色去見亞述王時,他竟然把大馬色的壇的圖樣,帶到耶路撒冷去,並照這樣式另造一壇,代替耶和華所吩咐的壇。如此就大大違背了神的命令。他又因著亞述王的緣故,將耶和華殿為安息日所蓋的廊子,和王從外入殿的廊子,挪移圍繞耶和華的殿;目的是為了討好亞述王。
因此,亞哈斯的倚靠,不是在耶和華,而是在亞述王。亞述王是外邦人,是不蒙神喜悅的,他為了討好亞述王,得到他的保護,竟然犧牲了討好神,干犯神的震怒。他討好了人,卻不討好神;他以人為倚靠的對象,卻不倚靠最可靠的神。人一般是不可靠的,當你給他金錢時,他暫時會幫你的忙,但當你不能再給他利益時,他就反過來攻擊你的。人間沒有永遠可靠的人、事及物的,惟有我們的神,祂不要我們的賄賂,祂只要我們行在祂的道中,我們就可以永遠得祂的保護。不必金錢,不必進貢,只要存敬畏神的心,向祂求問;倚靠祂永不改變的能力,我們就必能得勝。如此簡單及確實的好處,為何我們不知道、為何我們不要呢?這是我們的問題,也是亞哈斯的問題!
然而亞哈斯王所選擇的,不是永不改變的神,而是隨時會改變的人。他選擇倚靠那靠不住的外邦王,他就必須犧牲屬靈及屬世的財富了,而且還不肯定他一定永遠得到對方的保護的。他為了得到亞述王的幫助,他就把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、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(8)。他犧牲了對神的敬拜,不要神的幫助,反要人的幫助;這是何等的不智啊!我們讀聖經時,一眼就看出他的不智;然而當我們在世上作選擇時,是否也會與亞哈斯王一樣,在困難時選擇人的幫助,而不是來到神的面前,求神的幫助呢?人的幫助似乎是看得見的,對人來說比較具體;而神的幫助,似乎是看不見的,對人來說也似乎不夠具體。然而,真正使人得幫助,而且是不會改變的幫助,乃是從神而來的幫助,而不是從人而來的幫助。
亞哈斯為了得到從人而來的幫助,他犧牲了聖殿及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;不只如此,他更犧牲了對神的敬拜。他把外邦的神取代了真神,也把外邦的壇,取代了神的壇。他的不智,是把已經滅亡的亞蘭拜的神的壇搬回來,以此作為對耶和華的獻祭的壇。他把外邦的敬拜,把自己的意思,加入了對神的敬拜中。他不是完全不要神,而是把外邦的神,加入在對真神的敬拜中;這就是混雜,就是把人的意思,加入神的事奉中。在敬拜中,我們不能有任何的混雜,我們一定要完全照著神的意思而行,如此才會得到神的賜福的。亞哈斯選擇人間的保護,卻不要神的保護;他以為得到保護,但這是有條件的、也只是暫時的。
從人而來的保護,第一是不可靠的,因為人的力量有限,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君王,他的王朝及能力是永久的。第二,人的保護是有條件的,我們所付的代價,比我們所得到的益處,一定是大得多的。亞哈斯付上的代價,是屬靈的敗落加上金銀的損失,但他得到的好處,一陣子就會消失的。第三,人的保護,一定不會是永遠的,而只是暫時的。同時,若我們再代不出代價,付不出金錢時,人的保護就會失去了。
然而神的保護,卻不要我們的金錢,也不要我們付屬世的代價。神所要的,只是我們的心,我們對祂的敬畏。若我們對神有一個敬畏及倚靠的心,祂就一定會幫助我們。人不一定答應幫助我們,然而神是一定答應會幫助我們的。只要我們肯來到祂面前,向祂求恩典;不要不敢求祂,那祂就一定會幫助我們的。在神有無限的恩典,然而我們卻不會或是不敢來到祂面前,這是我們的損失。亞哈斯就是這樣,以賽亞明明的對他說,要向神求兆頭,但他不敢及不要,以致他就陷在外邦人的捆綁中,為了得到一時的利益,卻失去了永久的利益了。
此外,祭司烏利亞也是一個問題。他作為神的祭司,他應知道甚麼才是獻祭的祭壇,他不能因為是王的命令,就馬上聽從,急急作成(11),助長王的犯罪。作為祭司,他有責任不聽從不是從神來的啟示。神比王更大,他應順服神而不應順服不是從神來的啟示的王令。然而,他沒有勇氣改變這明顯違背神的命令的王令,這就是他的失敗。因此,王的失敗,祭司烏利亞也要負一個重要的責任。他不像以賽亞,可以敢膽向王建言,可以斥責王之非。作為一個祭司,他就是一個守望者,他的責任不只是獻祭,更是守住神的吩咐,神的律例,神的命令。作為常規的獻祭者,是很容易的,但作為守住神的律例時,有時就不很不容易了。我們作為教會的事奉者,除了事奉神外,更重要的是要守住真理,堅持真理,把真理表揚出來見證神,這才是事奉神的人的重要責任。
這一章說到南國的王亞哈斯的事跡。他登基的時候,年二十歲,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。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,及照著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,使他的兒子經火;又在邱壇上、山岡上、各青翠樹下、獻祭燒香。這些都是耶和華所不喜悅的,而他卻把北國、外邦人等所行的事,都搬到耶路撒冷來行。也因為如此,耶和華就使亞蘭王利汛,和以色列王利瑪的兒子比加,上來攻打耶路撒冷,一方面懲罰他,另一方面,也讓他有機會可以學習在苦難中回轉、倚靠神。神也藉著以賽亞的話語提醒他,要他向神求兆頭(賽七)。然而,亞哈斯卻沒有信心,他沒有向神求恩典,而是轉向亞述求幫助(7-9)。雖然亞述王應允了他,也的確把亞蘭攻陷了,也把以色列部分的人,擄到亞述去(十五:29),解了他的圍。然而,當他上去大馬色去見亞述王時,他竟然把大馬色的壇的圖樣,帶到耶路撒冷去,並照這樣式另造一壇,代替耶和華所吩咐的壇。如此就大大違背了神的命令。他又因著亞述王的緣故,將耶和華殿為安息日所蓋的廊子,和王從外入殿的廊子,挪移圍繞耶和華的殿;目的是為了討好亞述王。
因此,亞哈斯的倚靠,不是在耶和華,而是在亞述王。亞述王是外邦人,是不蒙神喜悅的,他為了討好亞述王,得到他的保護,竟然犧牲了討好神,干犯神的震怒。他討好了人,卻不討好神;他以人為倚靠的對象,卻不倚靠最可靠的神。人一般是不可靠的,當你給他金錢時,他暫時會幫你的忙,但當你不能再給他利益時,他就反過來攻擊你的。人間沒有永遠可靠的人、事及物的,惟有我們的神,祂不要我們的賄賂,祂只要我們行在祂的道中,我們就可以永遠得祂的保護。不必金錢,不必進貢,只要存敬畏神的心,向祂求問;倚靠祂永不改變的能力,我們就必能得勝。如此簡單及確實的好處,為何我們不知道、為何我們不要呢?這是我們的問題,也是亞哈斯的問題!
然而亞哈斯王所選擇的,不是永不改變的神,而是隨時會改變的人。他選擇倚靠那靠不住的外邦王,他就必須犧牲屬靈及屬世的財富了,而且還不肯定他一定永遠得到對方的保護的。他為了得到亞述王的幫助,他就把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、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(8)。他犧牲了對神的敬拜,不要神的幫助,反要人的幫助;這是何等的不智啊!我們讀聖經時,一眼就看出他的不智;然而當我們在世上作選擇時,是否也會與亞哈斯王一樣,在困難時選擇人的幫助,而不是來到神的面前,求神的幫助呢?人的幫助似乎是看得見的,對人來說比較具體;而神的幫助,似乎是看不見的,對人來說也似乎不夠具體。然而,真正使人得幫助,而且是不會改變的幫助,乃是從神而來的幫助,而不是從人而來的幫助。
亞哈斯為了得到從人而來的幫助,他犧牲了聖殿及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;不只如此,他更犧牲了對神的敬拜。他把外邦的神取代了真神,也把外邦的壇,取代了神的壇。他的不智,是把已經滅亡的亞蘭拜的神的壇搬回來,以此作為對耶和華的獻祭的壇。他把外邦的敬拜,把自己的意思,加入了對神的敬拜中。他不是完全不要神,而是把外邦的神,加入在對真神的敬拜中;這就是混雜,就是把人的意思,加入神的事奉中。在敬拜中,我們不能有任何的混雜,我們一定要完全照著神的意思而行,如此才會得到神的賜福的。亞哈斯選擇人間的保護,卻不要神的保護;他以為得到保護,但這是有條件的、也只是暫時的。
從人而來的保護,第一是不可靠的,因為人的力量有限,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君王,他的王朝及能力是永久的。第二,人的保護是有條件的,我們所付的代價,比我們所得到的益處,一定是大得多的。亞哈斯付上的代價,是屬靈的敗落加上金銀的損失,但他得到的好處,一陣子就會消失的。第三,人的保護,一定不會是永遠的,而只是暫時的。同時,若我們再代不出代價,付不出金錢時,人的保護就會失去了。
然而神的保護,卻不要我們的金錢,也不要我們付屬世的代價。神所要的,只是我們的心,我們對祂的敬畏。若我們對神有一個敬畏及倚靠的心,祂就一定會幫助我們。人不一定答應幫助我們,然而神是一定答應會幫助我們的。只要我們肯來到祂面前,向祂求恩典;不要不敢求祂,那祂就一定會幫助我們的。在神有無限的恩典,然而我們卻不會或是不敢來到祂面前,這是我們的損失。亞哈斯就是這樣,以賽亞明明的對他說,要向神求兆頭,但他不敢及不要,以致他就陷在外邦人的捆綁中,為了得到一時的利益,卻失去了永久的利益了。
此外,祭司烏利亞也是一個問題。他作為神的祭司,他應知道甚麼才是獻祭的祭壇,他不能因為是王的命令,就馬上聽從,急急作成(11),助長王的犯罪。作為祭司,他有責任不聽從不是從神來的啟示。神比王更大,他應順服神而不應順服不是從神來的啟示的王令。然而,他沒有勇氣改變這明顯違背神的命令的王令,這就是他的失敗。因此,王的失敗,祭司烏利亞也要負一個重要的責任。他不像以賽亞,可以敢膽向王建言,可以斥責王之非。作為一個祭司,他就是一個守望者,他的責任不只是獻祭,更是守住神的吩咐,神的律例,神的命令。作為常規的獻祭者,是很容易的,但作為守住神的律例時,有時就不很不容易了。我們作為教會的事奉者,除了事奉神外,更重要的是要守住真理,堅持真理,把真理表揚出來見證神,這才是事奉神的人的重要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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