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拿一:4-17

2011/10/16 dimanche 拿一:4-17

約拿以為上了船,一切就都沒問題了,因為他就會逃到極遠的西方去了。然而,他想不到耶和華卻不願意他逃走,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,要把他趕回來。這裡的「然而」(4),是代表神的旨意:神不贊成他的行動,神要把他糾正過來。而且,神所用的方法,是很猛烈的方法,是使一條船在海中遭到大風大浪,幾乎破壞快沉船了;而且,最後還要動用一條創世以來特殊的大魚,把之吞了。這個吞了他的動作,不是為了滅他的命,反而為了保住他的命呢!這條大魚是甚麼魚,我們不知道,但卻是一條可以讓約拿,在魚肚中三天三夜,而仍可以活著的魚。裡面有空氣、有空間,也不怕風、不怕浪。比起人造的船,還安全多了。因此,神可以用一條似乎滅命,卻是救命的魚,來把約拿運回去,這個動作是很少見的。神為了幫助一個人,為了改變一個人的生命,祂在創世時,就特別的創造了一條特殊的魚,可以暫時姑且稱之為約拿魚。這條魚是絕無僅有的,可以是特殊的種類,是神給約拿特別造成的,也可以只有一條呢!

因此,約拿不聽神的話,神本來就不必理他,可以再尋找別的聽話的先知,去完成神的任務的。然而,神沒有再找別人,而是再在約拿身上作工,而且是要作死裡復活的工,使他已死的身體,又再活起來,可以再作神的工。如此,就開始了一連串的奇妙工作了。

神為何一定要在約拿身上,作這麼麻煩的工作呢?祂為了約拿一人,興起了大風大浪,動用了很多平時神不願意隨便行的神跡;而且,還因而使全船的人,陷入在危險及恐慌之中。這不是神一般的態度,但為了約拿,祂卻如此作了。也就是說,神為約拿,在創世時就先創造了一條約拿魚,而在約拿不聽話時,就動用了大自然的各種神跡,為了使約拿可以悔改,可以回轉。使他的肉體,可以順服神,可以成為一個捨己的先知,而不是一個隨己意而行的先知。這是神對約拿的恩典,因為神興起大風來,不是為了想把他殺死,而是想把他的肉體治死。神若要把他的身體殺死,是很簡單的事;神若真要把一個人殺死,那是很容易的,不必如此麻煩。因為要讓約拿的身體死了,比要讓他的肉體、他的己死了,不知容易了多少倍。但神不是要約拿的身體死,乃是要他的肉體死,要他的己服在神的底下,祂才作如此大的工作。可見要把肉體治死,是何等大的一個工程啊!這其中要動用了神在大自然中的所有神跡,才勉強可以讓約拿回轉呢!

因此,從第4節的「然而」開始,神就開始作工了,這是一個重要的關鍵點,表明了神的旨意及作為。而神願意在一個不服從神的人身上,動用如此大的工程,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要我們的己,可以順服神的旨意。神不怕麻煩,祂也願意為了我們任何一個卑微的人,而如此作同樣的工的。我們應存感謝神之心,因為若神計較罪孽,我們早就如所多瑪、俄摩拉一樣滅亡了。但神卻願意在一個不聽話的、卑微的我的身上作工,目的是為了我們的好處,這就是神的愛了。當約拿不愛尼微微城的人、當他不能愛外邦人時,神卻愛一個不聽話的約拿,為他準備了如此多的神跡,目的是要他悔改而歸向神。因為神認為約拿雖然不聽話,但若動用了所有的神跡,顯在他身上,他仍是會回轉的。所以神為了約拿一人,所作的工作是大的;神的犧牲也是大的。就如神為了全世界未信的人,雖然是抵擋神的敵人,但神仍為世人犧牲自己兒子的性命,為了救世人一樣。

然而,不只是神的救恩,是神犧牲了祂兒子的生命,為了使我們得生命。神在我們得救後,還要作一件工作,那就是把我們的己去除的工作。而這個工作,神所動用的工程,也是大的。從約拿書中神的作為來看,我們就知道,神不要把不聽話的約拿殺死;祂不要他的身體死,乃要他的肉體死;而至終要他可以完全順服神。聽從神的話。這才是神的心意。原來今天神所有一切的作為,都是為了我們要認識神,而順服神。也讓我們的己,可以完全的死透,這才是神作工的目的。

船上的人,在大風中是無依無靠的;而當人們的生命,快要遭遇滅亡時,他們只有一個想法,就是求告神。而一般不認識神的人,他們更是可憐的,因為不知誰是神,因此,他們雖然手忙腳亂,但卻一點沒有把握,可以得救(參5,6)。他們一方面求神,一方面也把貨物拋在海上,為了使船輕些。然而,如此的方法,真的有效嗎?貨物本是他們要運走的,也是行船的其中一個目的。一般人平時追求物質,但到了危險時,他們卻把這些物質拋掉了,因為這些物質反而成為他們的累贅了。人到了危險時,才明白生命才是最重要的。然而,他們如何救他們的生命呢?拋棄了貨物,並無助於風浪的侵犯,也似乎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。而求告他們自己的神,也似乎沒有用。而有神的約拿,卻不管風浪,而可以安然睡覺!他為何如此安定呢?因為他第一知道,他的生命在神的手中,他與神的關係是親密的,他就不怕任何的環境;第二,他是跟神鬥氣,他不要聽神的話,要走到遠方去。甚至他為了以色列人,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,讓神把他的命取了,他也願意。這話怎麼說呢?因為他認為,若他去傳福音給尼尼微人,而尼尼微人若信了主,以色列人就會被強大的尼尼微滅掉了。但若他逃走了,甚至被神殺死了,也沒有關係,只要以色列國存在,他的死就值得了。

因此,約拿雖然不聽神的話,但他卻不是不愛神的人,他也不是不認識神的人。反之,他認識神的性情,也知道神的性格(參4:2),只是他也有自己的想法,不要完全順服神而已。而且,他敢與神相爭,他一定是異於別人的,他一定是與神有很密切的關係的,他才敢如此作的。一個與神相爭的人,至少可以有兩類,一是不信神的人,他是為了對抗神而與神相為敵的。二是一個了解神的人,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,而與神相爭;他的想法,與神的不同,他知道可以據理力爭一下,於是他就如此做了。我們有理由相信,約拿是一個了解神、認識神的人;他知道他在某些範圍內,是可以與神相爭的。就如亞伯拉罕在所多瑪的事上,求神只要有50個義人,就不要滅城一樣。亞伯拉罕一直與神討價還價,直到減至10人為止。這種討價還價的行為,其實就是約拿的心態。他不是要完全對抗神,乃是要與神爭一些利益,不要到尼尼微去也。因此,他的心是安定的,因為他有神。同時,他是清楚神的作為的,他沒有畏懼風浪,因為他知道為何會有風浪(12)。他清楚他若被丟在海中,風浪就會止住的了。他也不想連累其他人,他願意自我犧牲,讓他們把他拋在海中,使風浪平靜。因此,約拿不是沒有愛心,只是他的愛是選擇性的。他的愛不是基督的愛,他可以愛一船的人,但不能愛尼尼微城的人。他可以愛那些不是敵人的人,卻不能愛以色列的敵人。這就是約拿的愛,他似乎是很偉大,因為他願意犧牲。但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沒有比這個更大的。神的愛是可以為敵人捨命的,但約拿卻不能。

然而約拿願意犧牲自己,還可能有一個原因,就是若他死了,神也就不能拯救尼尼微人了,因此,他的死還是有為己的目的的,也不全是如此偉大的。這就是他願意身體死,但也不願意他的肉體死也。原來人的肉體是很不易死的,甚至他情願身體死了,但肉體卻仍不願意死的,這叫做寧死不屈,這就是約拿的光景,也是我們的光景。肉體是如此可怕的呢!

船上的人,本來是沒得救的,然而,因著有一個認識神的人在船上,全船的人,就都得救了。因著約拿一人的犧牲,全船的人也就安全了。這也就如基督一人,為了我們的罪而死,全世界的人,都可以得到救恩的可能了。基督是沒有罪,而為了我們的罪而死;約拿是因自己的罪,而被丟在海中,但神也讓這個犧牲,救了一船的人。

那些人本不願意,馬上把約拿丟在海中的(13)。然而,他們沒有辦法了,因為除了這個方法外,並無別的得救之法。這方法就是把約拿丟在海中,必須要犧牲一個人,把這人的罪除去,然後全船的人才可以得救。否則,全船的人,只因一個人的罪,就都要滅亡了。今天因為亞當犯法罪,我們就都要死亡,若要得救,沒有別的方法;竭力盪槳是沒有用的,靠人的努力,是不能得救的。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把罪除去,就是把約拿丟在海中。今天基督已把我們的罪除去了,我們可以接受基督除罪的救恩,就可以得到新的生命了。沒有其他的辦法,只有接受基督的救恩,才可得救。全船的人的得救,是把約拿丟入海中;把罪除去後,海的狂浪就平息了(15)。這就是救恩,凡照著神的方法行的,就可以得救。而船上的人,看到了耶和華的作為後,就都認識耶和華是真神了。因此,約拿被差要傳福音給尼尼微城,他卻不去傳;但約拿沒有被差遣,要把福音傳給船上的人,他反而把神的名傳給整船的人了。因此,約拿其實是一個顧念到神的名的人,他不是不愛神的人,他也不是不聽神的話的人。但他卻因為仍有自己的己,才會作出違背先知所應作的事。我們的己是何等可怕啊,因著這個己,我們常行出許多矛盾的行為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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