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0/10 lundi 得一:11-22
這一幕是拿俄米與兩個媳婦的對話。拿俄米當初是要把兩個兒婦帶走的(6,7),但後來她可能覺得,雖然兩個兒婦似乎也沒有怨言,也似乎願意跟著她一同走的樣子。然而,她不應連累她們,因為她們還年輕,若跟著她走,前途一片暗淡,但若回去娘家,則還可能有再嫁的機會。因此,她就決定要她們回去,不再強留她們了。拿俄米為何當初想把她們帶來,後來又勸她們離開呢?這有幾個可能:第一,她當初是想把她們兩人帶走,如此可以得到她們的照顧。後來覺得如此會連累她們,就勸她們走了。第二,當她決定要回去時,她只有一個單純的心志,就是要跟隨耶和華,因為對她而言,屬世方面是完全沒有盼望了;但屬靈方面,她還是有盼望的,她可以倚靠神,從新做起。這時,她就很難決定,是否要把媳婦帶走了。因為若把之帶走,則她們可以與她一同事奉神,得到屬靈的好處。然而,如此她們就沒有機會再嫁,得不到世上的福了。因此,她當初是猶疑,帶走她們,是讓她們得屬靈的好處;若不帶走她們,則她們可得屬世的好處;但卻失去屬靈的福氣。這是她為何難以決定之因。後來她還是不勉強她們,讓她們自己選擇了。第三,她們中間一定存有愛,因為媳婦能夠願意跟婆婆,而不回娘家,一定是婆婆有捨己的愛,才會如此的。這可從路得願意跟從婆婆,及俄珥巴的不捨而看得出來(14)。而因著這種愛的存在,拿俄米先是不捨得兩人,故此,就想把她們帶走了,因為這不只是可以照顧自己,更是自己可以把神的愛帶給也們,讓她們也能在愛中享受也。因此,這就是造成拿俄米很難決定之因,這其中包括了捨己的愛、屬世的現實、以及屬靈的選擇,是很複雜的一件事。
從這對話中看來,拿俄米的信仰,已經成為她們家中的信仰,而敬拜耶和華,也是兩個媳婦所熟悉的。同時,拿俄米在家中,也一定把神的愛表現出來,而對兩個媳婦的照顧,是以神捨己的愛而來的。若不是如此,娘家一定比婆家有更多的愛,而她們自應會選擇婆家的。能夠使她們如此依依不捨,除了責任外,更重要的還是拿俄米所表現的愛。這種捨己的愛,才會勝過父母(娘家)天然的愛,才是吸引人的原因。同時,她們的家庭,也一定是以耶和華為首,因此,不只拿俄米口中常說到耶和華(8,9,13),她的媳婦路得也口中說耶和華(16,17)。因此,能夠吸引這兩個媳婦,使她們依依不捨的,一是拿俄米的愛,二是她表現在生活中真實的信仰。
最後,拿俄米還是不勉強她們,由她們作選擇。這樣的選擇,其實是要選屬世的,還是要選屬靈的福分一樣。若選擇跟婆婆,只有一個理由,就是因為信仰,就是因為拿俄米有從真神而來的愛。若回娘家去,則表示選擇回到屬世的路中,雖然得到屬世的飽足,或可以再嫁人,但卻失去屬靈的福了。這其實是現實及信心的選擇;真神及假神的選擇,屬世的福及屬靈的福的選擇的分別。當拿俄米勸她們走時,其實拿俄米還想到一個可能的盼望,就是以色列人中對寡婦恩待的條例(11-13),但這條條例,對年老的拿俄米而言,似乎沒有用了。這時拿俄米可能只想到自己沒有再嫁生子的可能,她沒有想到媳婦到以色列後,嫁給以色列人的可能。因為可能她不認為猶大人會娶外邦人吧。因此,拿俄米想到的,就是若她們跟從自己,前面是沒有路的,她已作了人間最好的分析,讓兩個媳婦可以作選擇了。這時,俄珥巴雖然很想跟婆婆,然而,她還是回到現實去,她選擇了回到自己的神那裡去(15),她選擇了屬世的現實環境,不要跟拿俄米去拜真神。她曾嘗過屬神的愛,也知道真神,但到了跟屬世衝突時,她只得捨了屬靈的信仰,也捨棄了拿俄米對她的愛,而回到娘家去了。後來她如何呢?聖經沒有再提了。因為這已經不重要了,無論她是否再嫁,或是嫁得金龜婿,都不會在永恆中作記念了。她的名字,以後再不會出現在聖經中了,這真是可惜啊!她接觸過信仰,也嘗過信仰的滋味,但最後還是丟棄了信仰了。
而路得呢?她的表現卻不一樣,雖然有她的嫂子的「榜樣」(15),她大可跟著她的榜樣而行,與她一同離開婆婆;但她卻選擇跟著婆婆而走。她的選擇,不只是因為婆婆的愛(14下),從她所說的話中,更可以知道,她是要跟隨耶和華的(16)。因此,路得的跟隨原因,一是因為婆婆的愛,二是因為婆婆的信仰。當然或許也可以加上第三點,就是她要盡媳婦的本分,照顧孤單的婆婆。然而後者雖然是應盡的本分,但對一般人而言,這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,卻不是強有力的理由的。因此,能夠使路得生死不渝地跟隨婆婆的,一定加上屬靈的原因,才有如此的吸力的。這表示婆婆在家中,清楚表達了她的信仰,也清楚表現了信仰所帶出來的真愛、捨己的愛,才會如此的。
從拿俄米對兩媳婦的說話中,我們就可以稍為了解,拿俄米對媳婦的愛了。她一心只為對方著想,也不為自己著想。她比兩個媳婦更沒有盼望(這是從人的角度來看的),但她卻只想到對方的益處,而不為自己的益處著想。她分析理由,完全是站在對方的利益而說的,雖然也隱約說到她自己可憐的光景,就是她不能再嫁了,也不能再生了(12),但她說這些時,不是為了暗示,要她們照顧她,乃是為了「趕」她們走,使她們知道,跟著她走,是完全得不到屬世的福的了。此外,從拿俄米的說話中,也知道她是把信仰放第一的,她知道這是耶和華的作為(13),但她沒有埋怨,因為她知道是她離開了神,才會遭遇如此的攻擊的。因此,雖然她當初是軟弱的,但她在外邦也沒有丟棄她的信仰,而且成為家中的美好見證,最後吸引了路得的跟從,也是神所賞賜給她的媳婦。
(19)合城的人,都認得拿俄米,表示合城的人,都不曾因十年前的飢荒而死。因此,當初以利米勒的離開,不是因為他的缺乏,而只是因為怕死而已,但結果告訴他,不只留在伯利恆的人,都沒有死,反而是因為飢荒出走而怕死的人死了。同時,以利米勒離開時,不是因為缺乏而離開,因為他們那時是滿滿的出去的(21),這表示他們只是對環境的害怕,但其實飢荒的環境本身,是不會讓他們死的。因為合城的人都認得拿俄米,那些人就都不是新生的人,乃是從前的人了,這從前的人可以存活於飢荒中,表示環境只是暫時的,真正有神的同在,才是永遠的。這也是一個很大的諷刺,因為因怕飢荒而離開的人死了,不怕飢荒而留下的人都活了。我們應學習相信神,永遠跟隨神,不隨環境而變,這才是我們的真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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